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2022年度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3 22:38|发布单位: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监管地:洪山区|
一、项目编号
HSZC-2021-Z0050-A04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HSZC202111-5120
三、项目名称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2022年度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锦绣方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武汉-洪山珞喻路95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329.311733(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2022年度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露,杨萍,代治斌(组长),陈足珍,张翊(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12-17
2、评审地点:洪山区文秀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03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000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向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或质疑,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函原件递交到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10楼,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sqcgzx005@163.com。2、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有资金需求,可联系洪山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7-87406834)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
地 址:武汉市武珞路798号
联系方式:027-85394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10楼
联系方式:027-87673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丹琴、石斛
电 话:027-87673785
HSZC-2021-Z0050-A040.pdf
洪洪 山山 区区 政政 府府 采采 购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SZC-2021-Z0050-A040
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 2022 年度机关大楼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投标须知前附表 .............................................................. 4
一、 说 明 ................................................................. 5
二、 招标文件 ............................................................... 5
三、 投标文件 ............................................................... 7
四、 开标与评标 ............................................................ 10
五、 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 12
六、 中标与合同 ............................................................ 12
七、 采购信息公告 .......................................................... 13
八、 质疑及提交 ............................................................ 14
九、 相关条文解读 .......................................................... 14
十、 其他注意事项 .......................................................... 15
十一、 适用法律 ............................................................. 15
十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 15
第三章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 16
一、 采购清单 .............................................................. 16
二、 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 16
三、 技术、服务要求 ........................................................ 16
四、 商务要求 .............................................................. 19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 21
一、 资格审查方法 .......................................................... 21
二、 资格审查标准 .......................................................... 21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 24
一、 评标方法 .............................................................. 24
二、 评标程序及标准 ........................................................ 24
三、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 27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 3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 34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 34
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参考) ................... 37
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考) ....................................... 38
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函(参考) ........................... 39
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书面声明(参考) ............................. 40
附:未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声明函(参考) ....................................... 41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 42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 44
附件一、 投标书 ............................................................. 46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7
附件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 ..................................................... 48
附件四、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 50
附件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51
附件六、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 ....................... 53
附件七、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 54
附件八、 开标一览表 ......................................................... 55
附件九、 投标报价明细表 ..................................................... 56
附件十、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 ................... 57
附件十一、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 ....................................... 58
附件十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59
附件十三、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 60
附件十四、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 61
附件十五、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 62
附件十六、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 63
附件十七、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 64
附件十八、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 65
附件十九、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 66
附件二十、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 67
附件二十一、 商务评议对照表 ............................................... 68
附件二十二、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 .................. 69
附件二十三、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 70
附件二十四、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 71
附件二十五、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 72
附件二十六、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 73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项目概况: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 2022年度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站(http://ggzyjy.hongshan.gov.cn/) 获取
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12月 17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ZC-2021-Z0050-A040
2.采购计划备案号:HSZC202111-5120
3.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 2022年度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58万元
6.最高限价:358万元
7.采购需求: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无相关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 11月 27日至 2021年 12月 3日,每天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3时
30分至 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站(http://ggzyjy.hongshan.gov.cn/)
3.方式:
(1)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后,持供应商数字证书登录“洪
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站(http://ggzyjy.hongshan.gov.cn/)进行项目登记后,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供应商未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进行登记的将无资格参与本项
目投标。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 12月 4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1年 12月 17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 9 号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10 楼(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将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
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持 CA数字认证证
书登录“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CA数字认证
证书等,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到规定的地点参加开标;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
可通过互联网查询开标信息。
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
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第八条之规定),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函原件递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3
交到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 9号政务服务中心 10楼 1006室,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
箱:hsqcgzx005@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
地址:武汉市武珞路 798号
联系方式:桂珍 027-85394588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 9号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10楼
联系方式:杨中义 027-87673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丹琴、石斛
电话:027-87673785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 11月 26日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编号 HSZC-2021-Z0050-A040
2 采购计划备案号 HSZC202111-5120
3 项目名称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 2022年度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4 项目属性 服务
5 采购人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
6 集中采购机构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7 采购预算 ¥358万元(人民币叁佰伍拾捌万元整)
8 投标文件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
响应文件。
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9
投标文件递交及
修改
详见本章第 19和 20条相关规定
10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
11 资格预审 不进行
12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要求
13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要求
14 备选方案 不允许
15 实物样品 不提供
16 现场考察 不组织
17 中标后分包 不允许
1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1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否
20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
应的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所属行业
根据工信部 统计局 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21
小微型企业
价格扣除比例
6%
22 质疑及提交 详见本章“质疑及提交”要求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5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 当事人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2.2 “监管部门”是指: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3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
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 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
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
无关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 3.2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
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
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
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
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6
第三章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
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在 6.2 规定的时
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疑问函。
6.2 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
集中采购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
予受理。
6.3 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
以答复。必要时,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
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
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
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集中
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
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
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确认收悉。
8. 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
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7
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
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
险。
三、 投标文件
9.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
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给定的所有内容,但不限于。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并使
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投标。
11.2 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 CA 加密投
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
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
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
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
达,采购人(“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11.4 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电子投标文件的
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
11.5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
11.6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7 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按要求以人民币或优惠率进行报价。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8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责
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
报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
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
核减。
12.3 投标报价在服务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
12.4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2.3.1 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
12.3.2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用;
12.5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6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
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
人不予支付。
12.7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
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
总价中。
12.8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
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无
效投标处理。
14. 中标后分包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
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9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
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5.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
15.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9 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15.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
准”。
16. 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
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3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应为原件扫描件。
16.4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
16.5 如采购人组织项目资格预审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未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的投标。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
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
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
18.1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
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8.2 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
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
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
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
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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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投标文件一键签章功能,投标人使用一键签章功能即
代表投标人认可投标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
18.3 投标人应按照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要求上
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
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
19. 投标文件递交
19.1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
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
达,采购人(“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
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所有操
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
20.2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20.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四、 开标与评标
21. 开标
21.1 集中采购机构在“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人可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查询开标信
息。
21.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CA 数字认证
证书等,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到规定的地点参加开标;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
标的,可通过互联网查询开标信息。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不进行开标。
21.3 开标时,经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由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线进行开
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服务器解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
宣布的其他内容。
21.4 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和相关工
作人员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
21.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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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 集中采购机构将
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如投标人对采购人、 集中采购机构
的回复不满意,可以在开标结束后 1 小时内通过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疑义。
21.6 如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且未得到解答,可以在开标结束后 1 小时内
通过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义。否则系统将自动视为投标人确认。
21.7 特殊情况的处置
因“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将
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
“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22. 资格审查
22.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
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
的,不进行评标。
22.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3. 评标方法
23.1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
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2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 “合格制”审查。“合格制”审查是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且实质性响应
技术服务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23.4 具体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4.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4.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
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
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及以上单数。
24.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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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
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5. 评标程序
25.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5.1.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及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25.1.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5.1.3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5.1.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25.1.5 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2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五、 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6.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6.1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
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6.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6.4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标时的“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的
信息为准。
26.5 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 中标与合同
27. 确定中标人
27.1 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
定,确定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入围
供应商。
27.2 中标人确定后,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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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7.4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 合同签订
28.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8.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
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8.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8.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除外。
28.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
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
责任。
七、 采购信息公告
29.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29.1 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29.2 集中采购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
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
29.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
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29.4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
式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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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质疑及提交
30. 质疑提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1.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1.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31.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2.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2.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2.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2.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2.5 提出质疑的日期;
32.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2.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3. 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
不予受理。
九、 相关条文解读
34.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6.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7.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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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机
构参与投标。
十、 其他注意事项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一、 适用法律
40.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1.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十二、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2.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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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一、 采购清单
说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否则,其投
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名称 服务人数 备注
1 洪山分局机关办公楼物业项目 ≥61人
物业服务总人数不低于 61人,包括:
项目经理 1名、主管 1名、安保人员
19名、保洁人员 16名、工程人员 3
名、会务服务人员 3 名、食堂人员
15 名、理发人员 1 名、洗衣人员 1
名、绿化人员 1名。
服务期限(质保期) 1年(服务期满,可视情况续签不超过 2年的合同。)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否
价格扣除比例 6%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二、 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
采购内容需遵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 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对以下技术、服
务要求逐条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否则,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货物(或服
务)名称
功能及技术参数
评审点
※
1 服务方案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管理服务模式、
机构设置、服务目标,工作计划等内容,要求完整详细、
描述清晰、科学合理。
※
2
★服务人员
数量
物业服务总人数不低于 61人,包括:项目经理 1名、主管
1 名、安保人员 19名、保洁人员 16名、工程人员 3名、
会务服务人员 3名、食堂人员 15名、理发人员 1名、洗衣
人员 1名、绿化人员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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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货物(或服
务)名称
功能及技术参数
评审点
※
3
服务人员
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 1名,年龄在 45周岁以下,具备本
科以上学历,从事本岗位 5 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国家物
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管理部门经理上岗证;2018年至今获
得过物业相关奖项;针对本项目服务不低于一年的履职承
诺。
※
4
安保人员 19 名,限男性,年龄在 40 岁以下,身高 172cm
以上,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无违法犯罪记录史,有入
伍服役经历优先;所有安保人员均持有保安员证;其中 3
人具有 C1及以上驾驶证,2人具有消防设备操作员证。
※
5
保洁人员 16名,限女性,年龄不得超过 50岁;其中领导楼
层 1名保洁员,年龄不超过 40周岁,身高 1.60米以上,
仪表端庄;所有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无违
法犯罪记录史。
※
6
工程人员 3人,年龄在 50岁以下,身体健康、中职及以上
文化程度,专业技能过硬、业务素质高,无违法犯罪记录
史;3人均持有电工证,其中 2人有高压电工证,1人有低
压电工证;有 2人具备 A特种设备(电梯)操作证。
※
7
会务服务人员 3 名,限女性,仪表端庄,品行端正,年龄
在 40岁以下,身高 1.63米以上,身体健康,形象气质出
众,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 3 年及以上三
星级及以上酒店宾馆相关从业经验;上岗之前,必须进行
岗前专业培训,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
8
厨房服务人员 15名,年龄不得超过 50岁,应体检、培训
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凡患有传染病均不得在食堂工作。
※
9
其他服务人员要求:主管、理发人员、洗衣人员、绿化人
员年龄均不得超过 50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无违法犯
罪记录史;其中主管具有物业经理上岗证,理发人员具有
美发师证,绿化人员具有花卉园艺师证。
※
10
物资装备
配置要求
物业服务服装:员工服装至少配置冬装 2套、夏装 2套、
春秋装 2套,服装款式和面料须经采购人核实认可。
食堂工作人员须配备口罩、防滑鞋、卫生帽,必须配带号
牌上岗;安保人员须配备防暴设备;会务服务人员须着量
身订做的空姐服,并配备化妆品和相关着装配饰。
※
11
物业服务装备:物业服务装备(工具)须向采购人提交清
单备查。物业服务包括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一
体化设备及耗材;水电维修用 9米高升降机 1台、电焊机
2台、电锤 4部、切割机 1台、万用表 2部、工具箱 4个、
工具柜 2个、智能钥匙箱 2个。
※
12
零星小维修耗材由投标人承担,包括工具及辅料(公共区
域的小型维修电开关、灯管、电灯泡、门锁、电线、水龙
头、卫生间冲水阀、空开等);大楼化粪池、厨房油污池每
年疏通各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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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货物(或服
务)名称
功能及技术参数
评审点
※
13
物资装备
配置要求
保洁服务:常用工具及耗材,包括洗地机、打磨机、吸尘
器各 1台、垃圾推车 2台、物业服务区域内全部大小垃圾
桶的更换和各项保洁易耗品的购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
袋每天彻底更换不少于 1次。
※
14
洗衣房易耗品由投标人承担,包括机械设备用高档润滑油、
品牌洗涤用品(洗衣液、抗静电剂、洗衣粉、消毒液等)。
理发室易耗品由投标人承担,包括品牌护发用品(洗发水、
护发素、染发剂、消毒液等)。
绿化养护工具及耗材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修剪机等机械工
具,肥料、除虫剂等耗材。
※
15
绿化租摆由投标人承担,要求:(1)时令绿化植物每月不
少于 500 株,1.5-2 米以上的绿色植物不低于 300 株,每
月更换 1 次;(2)会务和传统节日、日常会议等花卉按采
购人的实际需求标准及时配备和更换到位。
※
16
会务服务耗材由投标人承担,包括咖啡、时令新鲜水果、
品牌茶叶、一次性茶杯、抽纸、湿纸巾、茶壶等。
※
17 项目理解
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工作的特点、工作环境、作息时间及
规律的认识深刻、清晰、全面;对整个服务工作的重难点
有准确的分析和预判,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
18
食堂管理
服务方案
投标人提供食堂管理服务方案(食堂设备及日常食材由采
购人提供),包含但不限于:(1)供餐方案(品种多样,营
养搭配合理,每月 4套菜谱,每周 1套,根据季节调换菜
品)(2)食堂环境卫生制度(3)食品卫生、安全制度(4)食
堂设备卫生、设备安全等管理制度(5)作息时间调剂和岗
位安排。
※
19
具体服务
方案
投标人提供会务、保安、保洁、绿化、理发、洗衣服务方
案,均应包含(1)岗位职责(2)作息时间安排(3)操作
流程(4)消防管理(5)服务标准等相关内容。
※
20
针对疫情
服务方案
投标人提供针对疫情的服务方案,要求科学、合理、实用。 ※
21 应急措施
投标人提供物业管理应急措施,包含但不限于:(1)电梯
困人(2)大型会务和接待(3)室内水管爆裂(4)雨雪天
气、火灾等(5)疫情防控等。
※
22 考核方案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保安、保洁及食堂服务的日常考核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
※
23
特色服务和
优惠政策
投标人提供的特色服务和优惠政策方案。 ※
24 预算编制
投标人报价中必须保证所有员工的基本工资、社保(五险)、
劳保福利、加班费等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还得
为所有员工购买每年不低于 2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报价中
还应包括满足服务的所有物资装备、耗材,合理利润、税
费等费用。
※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19
序号
货物(或服
务)名称
功能及技术参数
评审点
※
投标人应本着“备勤在位、方便服务”的原则,为安保、
食堂、水电工等岗位在物业服务区 1公里范围内租用住房,
并负责安排全体服务人员在采购人食堂用餐。食宿费用全
部由投标人承担。
满足各项服务的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发生工伤、疾
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单位全部负责。中标
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严格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标准缴交员工的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员工的工资应高于武汉市最低工
资标准,全部服务人员严格按合同签订的工资标准执行。
注:“★”标注的技术、服务要求为强制要求,即必须满足或优于,不满足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 商务要求
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对以下商务要求逐条进
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否则,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商务条款 内 容
评审点
※
1 服务场所 洪山分局机关办公楼
2 服务期限 一年(服务期满,可视情况续签不超过 2年的合同。)
3 企业荣誉
投标人企业自 2018年以来,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行业
协会颁发的省市区级奖项或表彰。
※
投标人企业自 2020年至今,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行业
协会颁发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表彰或奖励。
4
管理体系
认证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 OHSAS18001
(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
5
党建及
工会组织
投标人应成立党支部和工会组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
行业协会颁发的“红色物业”企业荣誉。
※
6
项目业绩
及评价
投标人自 2018年以来具有类似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
限于保洁服务、安保服务、工程维修、会务服务、食堂服务
等)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 2018 年以来承接的类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获得服
务对象(采购人)评价意见为良好或满意。
7
保安服务
备案手续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公安机关批准的从事保安服务备案手续。 ※
8 ★违约责任
投标人针对如下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履约,不得将中标项目
转让或分包,否则,业主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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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务条款 内 容
评审点
※
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本项目为一个包,具有整体性,不可分割。本项目拒绝
挂靠或一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后期服务过程
中禁止转包)的投标人的投标,一经业主查实,没收履约保
证金,并追诉其经济责任。
(3)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的岗位配置,不得随意
变更服务人员。如经业主查实,人员配置不够或降低服务标
准,业主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一切损失。
9 付款方式
按半年为周期支付,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一次性支付 6个
月的物业服务费,合同期第 7个月 15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
半年的物业服务费用。
注:“★”标注的商务要求为强制要求,即必须满足或优于,不满足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1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 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
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 资格审查标准
(一)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
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1.1.1 法人
(1) 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
(2) 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 其他组织
(1)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 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1.3 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
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或提交“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1.2.1 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一
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或情况说明。
1.2.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 法人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2
a.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个月)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b.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 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
(2)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a.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b.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
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
(3)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1.2.3 或提交“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1 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如设施设备清单、购买发票、照片
等);
1.3.2 提供具备足够数量技术人员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如服务人员列表、身份证明、
相关资格证书等)。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1 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
1.4.3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5.1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
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交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提交“未被列入记
录名单的声明函”。
3. 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
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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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 提供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6.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
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7.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二)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1. 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
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
投标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2.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评标。
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
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4. 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集中采购
机构拒绝其投标。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4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 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 《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报价明细表》未提
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
5.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6. 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投标人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人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
未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
9.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 37 条中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
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本项目供应
商资格不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故不接受分支机构
参与投标)
10. 招标文件中有节能产品强制要求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本项目不适用)
11. 所投货物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招标文件中注明
已办理进口产品核准的除外);(本项目不适用)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5
12. 未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
13. 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14. 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 未按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要求“★”
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议对照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的;
1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二)澄清有关问题
1.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
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 3 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6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 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
照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于规定时
间内上传至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三)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 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三、评审因素及评
分标准”中“商务评议”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 技术、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三、评审因素及评
分标准”中“技术、服务评议”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6
3. 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
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
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3.1 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3.2.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
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3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
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3.2.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2.5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附件二、三);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
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八);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附件五、六)。
4. 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4.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
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
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7
5. 计分办法
5.1 集中采购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2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
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
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3.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4.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
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5.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应在此处明确方法、中标比例等。
三、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中提供“(一)商务评议”、“(二)技术、服务评议”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将会导致对应的评审因素不得分。
(一)商务评议(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因素来源
1.1
企业荣誉
5分
投标人企业自 2018年以来,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物
业行业协会颁发的省市区级相关奖项或表彰。
①省级及以上相关奖项或表彰每个得 2分;
②市级相关奖项或表彰每个得 1分;
③区级相关奖项或表彰每个得 0.5分。
本项最多得 5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
不得分。(以上奖项不重复计分)
商务要求
(序号 3)
1.2 3分
投标人企业自 2020年至今,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物
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表彰或奖励;
本项最多得 3分,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 1分,未提
供不得分。
商务要求
(序号 3)
1.3
管理体系
认证
3分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本项最多得 3 分,每提供一个证书的清晰影印件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商务要求
(序号 4)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8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因素来源
1.4
党建及
工会组织
1分
投标人成立党支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 1分,否
则不得分。
商务要求
(序号 5)
1.5 1分
投标人成立工会组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 1 分,
否则不得分。
1.6 1分
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行业协会颁发的
“红色物业”荣誉称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 1分,
否则不得分。
1.7
项目业绩
及评价
8分
投标人自 2018 年以来承接过类似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安保服务、工程维修、会
务服务、食堂服务等)项目;
本项最多得 8 分,每提供一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
及中标通知书清晰影印件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同一服务对象不重复计分) 商务要求
(序号 6)
1.8 4分
投标人自 2018 年以承接的类似物业管理项目获得服
务对象(采购人)评价意见为良好或满意;
本项最多得 4 分,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
书、合同及良好的项目客户满意度调查表或项目反馈
意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得 1 分,未提
供不得分。(同一服务对象不重复计分)
1.9
保安服务
备案手续
4分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公安机关批准从事保安服务的备案
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 4分,
否则不得分。
商务要求
(序号 7)
(二)技术、服务评议(6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因素来源
2.1 服务方案 4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管理服务
模式、机构设置、服务目标,工作计划等内容;
本项最多 4分,每提供一个完整详细、描述清晰、
科学合理的内容得 1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1)
2.2
服务人员
要求
4分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 1名,年龄在 45周岁以下,
从事本岗位 5年以上工作经验;
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得 1分;
具有国家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管理部门经理上
岗证得 1分;
2018年至今获得过物业相关奖项的得 1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不低于一年的履职承诺的得 1
分;
本项最多 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近 6个
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3)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9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因素来源
2.3
服务人员
要求
2分
投标人拟派驻安保人员 19名,限男性,年龄在 40
岁以下,均具有保安员证;且其中 3 人具有 C1 及
以上驾驶证,2人具有消防设备操作员证;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近 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
纳的社保证明,完全满足要求的得 2分,否则不得
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4)
2.4 2分
投标人拟派驻保洁人员 16 名,限女性,年龄不得
超过 50岁(其中领导楼层 1名,年龄不超过 40周
岁),均持有健康证;
提供健康证复印件以及近 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
的社保证明,完全满足要求的得 2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5)
2.5 2分
投标人拟派驻工程人员 3名,均持有电工证,其中
2 人持高压电工证、1 人持低压电工证;并且有 2
人具备 A特种设备(电梯)操作证。
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近 1个月在投标
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完全满足要求的得 2分,
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6)
2.6 2分
投标人拟派驻会务服务人员 3名,限女性,年龄在
40岁以下,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有相关
从业经验;
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人力资源上岗从业证以及近
1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完全满足要
求的得 2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7)
2.7 2分
投标人拟派驻食堂服务人员 15 名,均须持有健康
证,且 10人持有厨师证;
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近 1个月在投标
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完全满足要求的得 2分,
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8)
2.8 2分
投标人拟派主管 1名具有物业经理上岗证,理发人
员 1名具有美发师证,绿化人员 1名具有花卉园艺
师证;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 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
的社保证明,完全满足要求的得 2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9)
2.9
物资装备
配备方案
5分
投标人提供各项工具、设施设备、耗材的配备方案
以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包含但不限于:(1)数量
(2)价格(3)规格(4)用途(5)生产地。
内容齐全详细的得 5分,缺一项扣 1分,扣完为止。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10-16)
2.10 项目理解 5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工作的特点、工作环境、作息
时间及规律的认识深刻、清晰、全面;对整个服务
工作的重难点有准确的分析和预判,提出了相应的
对策及措施。
所有内容满足要求得 5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17)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30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因素来源
2.11
食堂管理
服务方案
4分
投标人提供食堂管理服务方案(食堂设备及日常食
材由采购人提供),包含但不限于:(1)供餐方案
(品种多样,营养搭配合理,每月 4套菜谱,每周
1 套,根据季节调换菜品)(2)食堂环境卫生、食
品卫生安全制度;(3)食堂设备卫生、设备安全等
管理制度(4)作息时间调剂和岗位安排。
本项最多得 4分,每提供一个内容齐全详细的服务
方案得 1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18)
2.12
具体服务
方案
6分
投标人提供会务、保安、保洁、绿化、理发、洗衣
服务方案,均应包含(1)岗位职责(2)作息时间
安排(3)操作流程(4)消防管理(5)服务标准
等相关内容。
本项最多得 6分,每提供一个内容完整的服务方案
得 1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19)
2.13
针对疫情
服务方案
2分
(1)投标人提供针对疫情的服务方案,要求科学、
合理、实用;
(2)投标人承诺在疫情期间能够完全按照采购人
的要求,做好相关服务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提供
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提供以上完整内容的得 2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20)
2.14 应急措施 5分
投标人提供物业管理应急措施,包含但不限于:(1)
电梯困人(2)大型会务和接待(3)室内水管爆裂
(4)雨雪天气、火灾等(5)疫情防控等。
本项最多得 5分,每提供一个内容完整全面的应急
措施得 1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21)
2.15
考核方案
2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保安服务的日常考核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等内容;
本项最多得 2分,每提供一个齐全详细的内容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22)
2.16 2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保洁服务的日常考核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等内容;
本项最多得 2分,每提供一个齐全详细的内容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2.17 2分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食堂服务的日常考核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等内容;
本项最多得 2分,每提供一个齐全详细的内容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2.18
特色服务和
优惠政策
3分
投标人提供特色服务和优惠政策;
本项最多得 3分,每提供一个详细完整、科学合理
的内容得 1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23)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31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因素来源
2.19 预算编制 4分
投标人根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编制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商业保险、服
装、保洁工具、保洁耗材、维修工具、维修材料费、
理发耗材、洗衣耗材、绿化养护、会务耗材、法定
税费等;
预算编制包含以上所有内容得 4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24)
(三)价格评议(1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3.1 价格分 10分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
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32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
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
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
乙方以总金额_____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 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
责任和义务。
3. 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
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
4.2 中标的投标文件;
4.3 合同书;
4.4 合同条款;
4.5 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6 附件;
4.6.1 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 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33
6. 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
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7. 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 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
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
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 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 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3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洪山区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招标内容: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二〇二一年 X月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35
格式(参考)说明: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
2.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
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2.1.1 法人
(1) 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
(2) 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2 其他组织
(1)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 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1.3 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2.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对应的证明材料或提交“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2.2.1 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包
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
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
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或情况说明。
2.2.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 法人
a.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个月)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b.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 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
(2)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a.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个月)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b.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36
(3)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
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2.2.3 或提交“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可参考附件)。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3.1 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2.3.2 提供具备足够数量技术人员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
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1 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4.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2.4.3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
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2.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5.1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
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提交“未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声明
函” (可参考附件);
4. 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函(可参考附件);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可参考附件);
6. 提供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7.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
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8.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
1、以上材料提供不实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2、资格证明文件应为清晰影印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37
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参考)
声明函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 (单位全称)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
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
声明如下:
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
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38
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考)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
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
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2、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
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3、 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
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39
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函(参考)
承诺函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
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
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40
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书面声明(参考)
书面声明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 (单位全称)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我单位未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
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41
附:未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声明函(参考)
未被列入记录名单的声明函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 (单位全称)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
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42
洪山区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二〇二一年 X月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43
格式(参考)说明:
商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
建设性的商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商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
2. 投标书(附件一);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二);
4.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工程、服务)(附件三);
5.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附件四);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工程、服务)(附件五);
7.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标准(附件六);
8.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附件七);
9. 开标一览表(附件八);
10. 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九);
11.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附件十);
12.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附件十一);
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十二);
14. 招标文件中有节能产品强制要求的,投标人所投货物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1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附件十三);
16.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十四);
17.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附件十五);
18.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十六);
19.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十七);
20.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附件十八);
21.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九);
22.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二十);
23. 商务评议对照表(附件二十一)。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44
洪山区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招标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二〇二一年 X月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45
格式(参考)说明:
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
建设性的技术、服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技术、服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
2.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附件二十二);
3.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二十三);
4.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二十四);
5.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附件二十五);
6.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二十六)。
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
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
分体现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46
附件一、 投标书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_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 )提交投标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 (包号) 货物(工程或服务)投标总
价(或折扣率报价)为(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投标总价);
2. 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_90_个日历日;
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_____。
投标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47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48
附件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
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49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
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50
附件四、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
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 农、林、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5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5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验 ≥200000
或,≥
10000
≥1000
且,≥
5000
≥100
且,≥
2000
<100
或,<
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
或,≥
120000
≥100
且,≥
8000
≥10
且,≥
100
<10
或,<
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51
附件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
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2.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5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程、服务)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
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2.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53
附件六、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
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
议的雇员人数。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54
附件七、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55
附件八、 开标一览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如有)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大写: )
服务期限
(质保期)
备注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后合计
小写:¥ 大写:
(或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XX%)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
2.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第 12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3.集中采购机构在“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
加开标会;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可通过互联网在线查询开标信息。截止投
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开标。
5.“备注”栏适用于投标存在价格扣除情形的;同时满足两种情形的,投标人选择
其中一种情形进行填报。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时间: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56
附件九、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位 制造商名称 单价 分项合计
1 货物 1(工程或服务)
2 货物 2(工程或服务)
3 货物 3(工程或服务)
4 货物 4(工程或服务)
5 货物 5(工程或服务)
6 货物 6(工程或服务)
…
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3.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时间: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57
附件十、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制造商名称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分项
合计
备注
1
2
3
4
5
6
…
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提供,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时间: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58
附件十一、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工程或服务)名称 主要规格、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制造厂家/产地及国家
1
2
3
4
5
6
…
说明:1.此表为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的
供货(工程或服务)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
2.各项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时间: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59
附件十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兹授权____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发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投标人授权代表单位名称: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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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三、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单位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员工人数
(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
日期等):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等级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集中
采购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电 话:
传 真: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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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四、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个人专业资
质及证书
个人简介
类似项目经验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金额 项目时间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时间: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62
附件十五、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姓 名 专 业 年 龄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在本项目中承
担的工作
个人专业资质
及证书
1
2
3
4
5
6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时间: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63
附件十六、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
姓名及联系方式
项目金额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时间
项目内容
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
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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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七、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65
附件十八、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的条
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
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情况,如未提供,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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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九、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条
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
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情况,如未提供,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时间: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67
附件二十、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号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
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
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情况,如未提供,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时间: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68
附件二十一、 商务评议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备注
1.1
1.2
1.3
1.4
1.5
1.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商务评议”的评分
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
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情况,如未提供,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时间: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69
附件二十二、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70
附件二十三、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
要求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
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
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情况,如未提供,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时间: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71
附件二十四、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
“★”号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
“★”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
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情况,如未提供,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时间: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72
附件二十五、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
评分标准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偏离说明 备注
2.1
2.2
2.3
2.4
2.5
2.6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技术、服务评议”
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
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情况,如未提供,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时间:
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73
附件二十六、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