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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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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新城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广陵新城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24

项目概况:

广陵新城食堂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CGDL2021019

2、项目名称:广陵新城食堂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190.08万元

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服务质量问题,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9月-2021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1年9月-2021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是否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

方式: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资料费300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详见附表),并于2021年12月31日17:30前按要求回复(邮箱:981855826@qq.com,邮件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内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05274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

联系人:简静

联系电话:0514-82898976、13382757800

九、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门口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出示行程码及健康码(绿码),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

2、投标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和述标人,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广陵新城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编号:JCCGDL2021019

广陵新城食堂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放日期:2021年12月24日

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6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2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7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广陵新城食堂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CGDL2021019

2、项目名称:广陵新城食堂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190.08万元

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服务质量问题,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9月-2021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1年9月-2021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是否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

方式: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资料费300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详见附表),并于2021年12月31日17:30前按要求回复(邮箱:981855826@qq.com邮件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内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05274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

联系人:简静

联系电话:0514-8289897613382757800

九、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门口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出示行程码及健康码(绿码),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

2、投标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和述标人,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4.3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现金等形式支付;

(3)代理服务费不在响应报价中单列,包含在响应总价中。

4.4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项目需求部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磋商响应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与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磋商响应报价表为准。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2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

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诚实信用

2.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8.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8.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8.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2.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20000元至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

2.2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根据质量考核的结果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七日内退还。

2.3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广陵新城食堂外包项目

编号:JCCGDL2021019

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卖方):

见证方: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2、合同总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

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所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磋商文件; (2)磋商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 (6)成交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参加磋商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前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6.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6.3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无息退还。

7、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7.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

8、服务期、服务方式及服务地点

8.1 服务期:

8.2 服务方式:

8.3 服务地点:

9、货款支付

9.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9.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9.3付款方式:每月10日付清上月伙食费。伙食费按就餐人实际用餐发生费用进行结算。

10、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1.4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交付和验收

12.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服务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2.2验收标准:按乙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 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2.3乙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2.4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5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

13、包装、发运及运输

13.1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3.2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

13.3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

13.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3.5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4.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4.5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4.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赔偿金。

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6、争议解决

16.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6.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6.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7、合同其它

17.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7.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服务范围

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就集团食堂外包服务进行采购,拟面向社会公开选择一家有资质的,对集团食堂进行经营、管理。本食堂采购外包服务时间为1年。

二、食堂套餐要求

(一)套餐清单

序号

名称

要求

18元套餐

1

菜品:大荤

至少3种菜品,每天1种,每天循环不同;

2

菜品:小荤

至少3种菜品,每天1种,每天循环不同;

3

菜品:素食

至少3种菜品,每天2种,每天循环不同;

4

主食:米饭

新鲜,当日制作,每位不限量添加。

5

粗粮

新鲜,每天循环不同。

6

新鲜,每天循环不同。

7

水果或酸奶

新鲜、大小适宜(不可小),数量不可少,每天不同。

(二)菜品要求

套餐制作成本不得低于标价的70%,否则视为无效响应,若成交后,有此行为,将会被取消成交资格、终止合同。

(三)用餐规模:面向集团职工,只供应早餐及午餐,职工大约400人,作日开放。早餐供应面条、馄饨、包子、馒头、鸡蛋、牛奶、稀饭、豆浆等,其中稀饭、豆浆免费。午餐按“大荤+小荤+素菜+主食+粗粮+汤+水果/酸奶”18元标准供应组合套餐。

三、服务要求及说明:

1、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需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

2、成交供应商及其所聘人员必须遵守《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食堂管理办法》等集团管理制度,服从集团统一管理,维护集团荣誉,有为职工服务的意识,自觉接受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职工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服务态度、饭菜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对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认真落实,及时整改,在特定的情况下,需按集团的要求开展各项服务,检查或考核一次不合格扣罚1000元,出现第一次安全事故扣除承包合同总金额的1%,出现第二次安全事故扣除承包合同总金额的5%,出现第三次取消其承包合同;在用工、品种、质量、数量、经营范围、文明服务、卫生、安全、劳动纪律等方面,须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及集团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卫生意识,负责落实本食堂分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防投毒、防盗安全等工作。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3、有符合集团实际的经营思想,经营方法。根据各级岗位需要合理配备相关从业人员(厨师、辅工等),并提供人员卫生健康证书等,需接纳食堂原有符合条件的员工。

4、成交供应商每半年集中组织1-2次食堂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卫生安全和质量。

5、成交供应商对本食堂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管理,对集团负责,教育和督促全体人员,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工作人员仪态端庄,身体健康;成交供应商现场要有一名管理人员,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须具备在餐饮行业经营管理经历、熟悉集团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所有外来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填写用工表,报保卫、后勤等管理部门备案。

6、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采用先进管理方法,按照集团统一安排,积极推进保持五常精细化管理,并接受集团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7、成交供应商需给全体工作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工作衣、帽、围裙、袖套、手套、口罩)以及劳保用品,统一挂牌上岗。

8、食堂有固定设施设备由成交供应商使用,成交供应商要爱护厨具设备及公共设施,确保设施设备完好,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造价赔偿。

9、成交供应商须加强食堂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不得违规操作。如由此发生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处理及善后责任。造成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食堂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由集团指定专业回收部门收取。

11、不得转租、转包,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12、成交供应商须购买安全事故险及员工意外险等保险。

13、成交供应商使用的员工需有养老保险。

14、用工情况:配备厨师至少5人,杂工至少10人,厨师待遇每年不低于35000元。其他员工待遇每年不低于27360元。

15、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6、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调味品必须是名牌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四、责任与义务

1、成交供应商对食堂食品等安全负全责,菜品保质保量,保证职工能吃饱吃好,提高职工就餐满意度。

2、成交供应商负责米、油、调味品、食材的采购及配送;其中,食材的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保证食材安全。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调味品必须是生产日期新鲜的合格产品。所有带有外包装的货物在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3、负责食堂内部的文化装饰、布置,设计方案需经集团同意后执行。

4、成交供应商的经营管理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成交供应商能接受各部门的检查监督并能提供各种管理材料等。

5、集团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进场前双方将食堂所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在交接清单上确认签字后给成交供应商使用,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按交接清单上核定的物品交还采购单位。

6、食堂运行产生的水、电、燃气费由采购单位和成交单位各自承担一半。

7、成交供应商一次性交履约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给采购单位,无违约情况时,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8、成交供应商要节约水、电的使用,杜绝长明灯。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确保职工就餐和自身的安全,如出现食物中毒和各种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9、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单位无关,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10、因成交供应商过错,导致集团工作人员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用餐,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解决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用餐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五、如发生下列事件,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

1、成交单位隐瞒事实情况,录用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人员。

2、成交单位隐瞒事实情况,录用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人员。

3、工作人员有意删改或者扩散餐饮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各类记录。

4、工作人员故意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服务中获知的商业秘密以及采购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5、发生工作人员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进行盗窃行为的。

6、成交单位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损失在壹万元以上)。

7、成交单位因工作失职造成采购单位食品安全问题、安全生产事故。

8、成交单位或服务行为重大有损采购单位形象的。

9、成交单位三次以上未能安装采购单位工作要求进行整改的。

10、未按规定配置人员数量,工作人员睡岗、酒后上岗三次(含)以上的。

六、其他要求(本项不接受任何负偏离)

1、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并充分考虑在服务期间国家对人员工资的调整因素和自然增长因素,法定的社会保险、节假日福利费、服装费、法定税费、管理费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2、报价时,人员工资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标准或未全员缴纳测算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成交单位应配合采购人开展各类创建活动,配合集团的有关活动。

4、采购人不负责成交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衣食住行等非合同约定事项。

5、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派驻服务人员花名册。在工作时间所有岗位人员需全时在岗,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考核,不得有脱岗、混岗、串岗现象发生。

6、成交单位的服务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以及统一调配的要求。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挂牌服务,文明作业,不得野蛮作业、破坏性作业。

七、考核要求

采购单位将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食堂服务质量考评细则”要求以及成交单位在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承诺、管理制度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对成交单位进行考核。


食堂服务质量考评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升乙方食堂经营管理质量和水平,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商定,就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食堂服务质量制定考核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

以下内容,触犯每一条,扣罚乙方服务费100元。若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赔偿的,将根据相关处理意见,扣除必要的赔偿金。

1、人员不稳定,经常更换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不符合采购要求。

2、人员酒后上岗或当班喝酒。

3、工作人员未经同意无故脱岗或当班时间干私活。

4、工作不到位,经提醒后,24小时内拒不整改。

5、人员应保障食堂出入口畅通,因人员工作失职,导致出入口职工拥挤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6、遇职工咨询问题时未耐心解答,态度冷漠、拒答职工咨询或与职工发生争执的。

7、当班时间着装不整,不按要求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严重影响采购单位形象。

8、打扫不认真,垃圾清理不及时,卫生状况较差。

9、发现水管破裂、灯泡故障,不及时维修;节水节电意识差,水电浪费严重。

10、未能认真、及时清理下水道入口,经常造成下水道堵塞。

11、涉及黄赌毒或其他治安、刑事案件的辞退。

二、考核及扣费说明

1、甲方负责考核的检查,发现触犯“十一项违规”的,及时通知乙方管理人员,必要时乙方管理人员要到现场确认,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考核处理结果,乙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如因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某一项服务内容不到位,甲方有权处以罚款100元/项,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某一项服务内容,甲方有权处以罚款500元/项,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以上两项罚款,成交供应商不得转扣员工工资);如某一岗位缺岗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10%的管理费;如签订合同后,本项目所配人员与采购文件不相符,甲方有权扣除当月10%-30%管理费,并限期换人;若在甲方限定的时间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情况,甲方制定百分制考评规定。

3、乙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扬州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性规定,为其所有员工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如有未缴纳的,甲方有权按实扣减。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

1、中小企业

(1)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

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


三、评标标准

项目

评分标准

报价

(10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10分。

其它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保留两位小数)

承包方案

(52分)

1、整体服务设想和总体目标:考察供应商对本项目现状的熟悉程度,是否了解投标项目的重点难点,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是否切实合理,服务目标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等。对投标项目基本情况熟悉,了解采购人的服务需求,重点难点分析正确,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切实可行得12分;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熟悉度较为可行,较为了解采购人的服务需求,重点难点分析基本正确,针对重点难点的措施基本可操作得8分,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熟悉度存在不合理性,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了解度不方便实施得4分,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熟悉度较差,对采购人的服务需求了解度较差得1分。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应商有无应急响应优势、有无应急响应组织,有无完整的应急响应指导书,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是否全面、切合投标项目实际情况。有应急响应优势,有应急组织及指导书,各类应急预案健全且符合项目需求得10分,应急响应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7分,应急响应优势基本完善,应急组织及指导书基本健全,各类应急预案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无应急响应优势,应急组织及指导书不健全,各类应急预案不健全得1分。

3、人员定岗及责任区域的划分:供应商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对各岗位人员责任区域进行划分。人员服务时间安排、责任区域划分合理,能满足磋商服务需求的得10分,人员服务时间安排、责任区域划分较为合理,基本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得7分,人员服务时间安排、责任区域划严密、合理、存在可操作性4分,人员服务时间安排、责任区域划分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1分。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现场管理规范、加工操作规范、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台账记录,方案完整、细致,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得10分,方案较为完整、细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7分,方案一般得4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操作性差得,1分。

5、食堂配餐供给方案:制定“细中有粗,营养搭配”合理营养的午餐服务。从菜品多样性出发,根据季节设计菜单,为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高增值服务的性价比,提高职工的满意度。方案完整、细致,符合项目需求,操作性强得10分,方案较为完整、细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7分,方案一般得4分,方案不完整、不细致,与项目需求响应度低,操作性差得,1分。

综合实力

(12分)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信用评级评价证书AAA级及以上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最高得3分。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ISO22000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4、供应商具有集体用餐单位配送资格的,得3分。

(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服务小组人员配置情况(16分)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有餐饮经理岗位证书的,得2分;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4分。

2、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持有厨师高级(一级)技师证书的,得3分;厨师技师(二级)证书的,得2分;厨师高级(三级)证书的,的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项目组服务人员中(厨师长以外)具有餐饮职业水平认证证书中级及以上资格的,每具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4分。

4、投入本项目的面点师持有中式面点中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提供的人员配置完整,人员数量、健康证等均符合项目要求,所有拟投入本项的人员均提供健康证的,得3分。拟投入人员中如有一人未提供健康证的,本项不得分。

(需提供所有拟派遣人员证书、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和健康证复印件,人员证书及社保、劳动合同、健康证原件备查)

类似业绩

(10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经评审委员会认为与本项目匹配度高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10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注:1、供应商须提供评分标准得分项的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否则与之对应项不得分。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需提供相关原件的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弄虚作假,根据《政府采购法》予以处罚。

4、供应商需将涉及上述得分项的复印件材料装入书面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磋商响应报价表

四、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六、项目组人员表

七、项目需求服务方案

……

附表: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1

2

3

4

5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资信证明文件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9月-2021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1年9月-2021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是否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磋商响应函

致: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_________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 20 年12月31日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CCGDL2021019广陵新城食堂外包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 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 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广陵新城食堂外包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陵新城食堂外包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名称

第一轮报价

广陵新城食堂外包项目

大写:

小写:(人民币)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填写说明:

1、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

2、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1

2

3

服务分项

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对上述项目适当予以调整。


四、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

磋商要求

磋商响应

超出、符合或偏离

原因或说明

广陵新城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