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THCX-FW-2021-1-09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1113877-3283
三、项目名称
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家事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7-9号
中标(成交)金额:83(%)
服务类 |
名称: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郭鸣忠,李双喜,任巧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12-23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7-9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的规定,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收费金额:0.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荣华街道集贤路36号
联系方式:027-83760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1-6号
联系方式:027-65610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邦琴、胡雯、陈思云、王宏罗
电 话:027-65610396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定稿-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pdf
武汉市硚口区政府采购武汉市硚口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THCX-FW-2021-1-092
项目名称: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
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7
一、总则......................................................................................................................................7
1. 采购内容..............................................................................................................................7
2.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7
3. 磋商文件的澄清..................................................................................................................7
4. 异议......................................................................................................................................7
5. 磋商费用..............................................................................................................................7
二、磋商文件..............................................................................................................................7
6. 磋商文件的构成..................................................................................................................7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
7.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8
8.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8
9. 磋商货币..............................................................................................................................9
10. 磋商报价..............................................................................................................................9
11. 磋商保证金..........................................................................................................................9
12. 投标有效期..........................................................................................................................9
1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9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9
1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9
1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0
五、竞争性磋商........................................................................................................................10
16. 磋商小组的组成................................................................................................................10
17. 磋商程序及要求................................................................................................................10
18. 磋商内容............................................................................................................................12
19. 评审及确定成交供应商....................................................................................................13
20.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13
六、授予合同............................................................................................................................14
21. 成交通知............................................................................................................................14
22. 签订合同............................................................................................................................14
23. 成交服务费........................................................................................................................15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6
一、项目概况............................................................................................................................15
二、服务内容............................................................................................................................15
三、其他要求............................................................................................................................1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一、说明....................................................................................................................................17
二、合同范围............................................................................................................................17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17
四、合同价格及承办收益........................................................................................................17
五、合同生效及合作期限........................................................................................................17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
六、其他....................................................................................................................................17
七、合同文件............................................................................................................................17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0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函............................................................................................................31
二、磋商一览表........................................................................................................................35
三、分项报价表........................................................................................................................22
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2
五、资格证明文件....................................................................................................................23
六、项目班子配备计划............................................................................................................37
七、技术方案书........................................................................................................................26
八、服务承诺书........................................................................................................................39
九、响应、偏离说明表............................................................................................................40
十、其他....................................................................................................................................29
资格性检查对照表............................................................................................................30
符合性检查对照表............................................................................................................31
评分标准对照表................................................................................................................32
第六章 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 33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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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项目概况
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
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 1911-A 座 16 楼 1-6 号)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HCX-FW-2021-1-092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备案文号):J21113877-3283
3、项目名称: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万元)
6、最高限价:6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 /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包编号:THCX-FW-2021-1-092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 服务
(4)用途:食堂食材配送
(5)数量(数量及单位):一项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7)采购预算:60(万元)
(8)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1年
(9)其他: /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5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与营业执照公司全名一致的经过行政审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
供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00 起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7:00 止(北京时间上
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 1911 写字楼 A座 16 楼 1-6 号
3、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取采购
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
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采购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
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 whthcx001@163.com ,并在邮件中注
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申请项目名称及包段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
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
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1、开始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 1911 写字楼 A座 16 楼 7-9 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 1911 写字楼 A座 16 楼 7-9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3、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荣华街道集贤路 36 号
联系方式:027-83760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 1911 写字楼 A座 16 楼 1-6 号
联系方式:027-65610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邦琴、陈思云、胡雯、王宏罗
电话:027-65610396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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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 采购内容
1.1. 本项目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2.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2.1. 供应商的资质、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
3. 磋商文件的澄清
3.1. 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有差错、疑问或对内容有理解不清之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解释,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书面解释要求,2 天内以书面形
式给予答复。该书面答复内容同时分发给其他供应商,并视为本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
3.2. 采购人和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留对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4.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将视作其同意,对在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5. 磋商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磋商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共六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参考)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磋商程序及评标方法
6.2.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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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必要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应当
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4.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
得磋商文件的 1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
担。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7.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如实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供应商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的权利,拒绝补充材料或提供的材
料不真实,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7.2.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7.2.1 竞争性磋商申请函;
7.2.2 磋商一览表;
7.2.3 分项报价表;
7.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委托权书;
7.2.5 资格证明文件(磋商文件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7.2.6 项目班子配备计划;
7.2.7 服务方案;
7.2.8 服务承诺书;
7.2.9 响应、偏离说明表;
7.2.10 其它文件。
8.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8.1. 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7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使用本
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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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磋商货币
9.1. 本项目的磋商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0. 磋商报价
10.1. 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10.2. 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磋商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
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供
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 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
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供应商应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一份
(电子版 U 盘或光盘,电子文档应为投标文件编制盖章后扫描的 PDF 版本),其正、
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
13.2.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
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3.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人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人签名,则必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
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
13.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
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
14.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认真填写和打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律采用 A4 规格纸张
打印、装订(不可拆卸的方法装订,不可出现散落)。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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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正本、副本分别用一个信封做内层包装,并在内层包装上注明“正本”、“副本”
字样,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一份(电子版 U 盘或光盘,电子文档应为投标文件编制
盖章后扫描的 PDF 版本)、竞争性磋商申请函和磋商一览表一式二份装在单独的密封
袋中,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合封
在一个外层包装内。
14.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注明“[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于 [磋
商时间]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和地址]”的字样。
14.3. 内层密封袋应封口,其封口处可加盖供应商印章;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及骑缝处必须
加盖密封章(或者公章)。
14.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误
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书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5.2. 如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决定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期,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
应商受磋商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五、竞争性磋商
16. 磋商小组的组成
16.1. 磋商小组由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和采购人
代表组成。
17. 磋商程序及要求
17.1. 采购人按磋商邀请书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磋商供应商需按时参加。
17.2. 查验到会磋商供应商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件(原件)。
17.3. 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
况,并通过抽签确定磋商顺序。
17.4. 资格审查
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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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以确定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进入下一轮磋商阶段。
17.5. 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6. 依据抽签顺序,按下述程序进行磋商:
17.6.1 每一磋商供应商单独进入磋商会场,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之进行磋商,并对
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对需要澄清的内容,由该磋商供应商以书面形式进
行澄清。
17.6.2 全部供应商的磋商内容(包括澄清)结束后,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的密封函(由
代理机构集中收齐),然后磋商供应商依据抽签顺序单独进入磋商会场向磋商小组公
布其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供应商综合评审的价格依据。
17.7. 磋商会现场要求:
17.7.1 在磋商和最后报价的全过程中,上一磋商供应商未退出会场时,下一磋商供应商不
得入场。
17.7.2 参与磋商的相关方依法对磋商记录等文件签字确认,且参与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
漏与磋商有关的任何信息。
17.7.3 每一磋商供应商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不对其他磋商供应商公开。
17.8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8.1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内容详见资格性检查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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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
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其符合特
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7.8.2 在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未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原件,
或人证不符的;
3、响应文件未经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的;
4、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服务期、付款方式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9、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10、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7.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8. 磋商内容
18.1. 对磋商供应商的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相关资质、类似业绩及磋商一览表的内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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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确认。
18.2. 对磋商供应商的服务方案进行确认。
18.3. 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
18.4. 其他必须涉及的磋商内容。
19. 评审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 在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公司基本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方案、
服务承诺、类似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19.2. 对有效投标,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第六章所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后,提
出 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特别声明:
对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若磋商小组认为其报价(总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
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能导致质量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应当要求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或者澄清,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将认定最低报价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不能满足磋
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而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19.3.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分。
19.4. 磋商小组应依法编写评审报告。
19.5.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
交供应商。
20.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0.1. 评审是磋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
审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磋商供应商。
20.2. 在评审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
审结果的活动。
20.3. 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
商小组成员之外。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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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授予合同
21. 成交通知、质疑
21.1. 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
21.2. 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颁发的政府
采购有关文件等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1.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
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疑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
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22. 签订合同
22.1.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
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
政策要求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http://27.17.40.162:8000)查看《关
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武银营
[2019]55 号)。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供应商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的
“合同信用融资”板块查询。
22.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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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
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 成交服务费
23.1. 根据发改价格[2015] 299 号文的规定,参考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标准,中标人按照收费标准向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
付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24. 适用法律及行政法规
24.1. 招标方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投标活动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范操作。
24.2. 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有关文件。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特别说明:本章标“★”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任意一项不响应的将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60 万元;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1年;
4、报价要求:本项目按整体单价折扣(%)进行报价,据实结算。折扣报价应综合考虑
本项目磋商文件所附清单所有食材价格、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的所需的服务费用、所有的
税费配送、人员、损耗等因素,该折扣为统一折扣(即综合折扣),不允许出现多个折扣,否
则为无效标。
★5、结算方式:按月据实结算,每周结算价进行累加,周结算价=每周实际采购量×每
周基准价×折扣。每周基准价: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每周武汉市
场周边大型商超价格(以附近区域中百、武商、沃尔玛等商场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作为每周
基准价,每周基准价以成交供应商出具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
供的每周基准价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虚假报价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或取消中标资格,
具体合同中约定。提供书面承诺。
★6、付款方式:根据每日食材配送量按月据实结算,年度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结算时成交供应商须在每月 20 日之前将上月订单内所有原材料及半成品送至采购人指定的
地点,同时应提供《送货清单》、《每周基准价》、《验收配送单》及供货发票,经采购人验收
合格后予以支付,年度最后 1个月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确定。提供书面承诺。
★7、质量要求:如发现各成交供应商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
采取拒收,重送,补送等措施,如类似情况达到三次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进行
相应处罚,具体处罚在合同中约定。提供书面承诺。
★8、配送时间:采购人每天下午下班前递交给供应商确定的第二天菜品,用于确定食材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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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经审核后的菜品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满足需更改货品的,必须告知采
购人对接人,经过同意批准方可配送,食材配送时间要求在每日北京时间上午 6:00 之前完成。
提供书面承诺。
★9、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 经
查实后确属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
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食材清单
序号 类别 品名
1 蔬菜类
白萝卜、包菜、菜山药、菜芯、蚕豆米、茶树菇、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红菜苔、
大白菜秧、大葱、冬瓜、豆角、红辣椒、洋葱、淮山药、豆芽、黄瓜、油麦菜、净
莴苣、净芋头、韭菜、莲藕、青大蒜、蒜米、上海青、生姜、四季豆、蒜苗、土豆、
芜湖椒、西红柿、西芹、鲜冬笋、香菇、小葱、有机花菜、莲藕、洋葱、茄子等
2 水果类
冰糖橙、橙子、毛桃、苹果、砂糖桔、香蕉、西瓜、脐橙、香梨、黄花梨、雪梨、
水晶梨、葡萄、橘子等
3 豆制品类
老豆腐、格子豆腐、厚油干、薄茶干、白干子、手工千张、千张结、鸡蛋干、素鸡
等
4 水产类
草鱼、武昌鱼、鲫鱼、胖头鱼、鲢子鱼、龙虾、基围虾、净牛蛙、胖头鱼头、黄骨
鱼、鳝鱼、刁子鱼、鱼籽等
5 肉类
五花肉、蹄膀、肉末、瘦肉、前夹肉、后腿肉、里脊肉、梅条肉、通排、中排、肋
排、猪蹄、猪板油、猪肝、猪肚、筒子骨、脊骨、弯骨、猪血、牛肉、牛腿肉、牛
腩、牛瓦沟、牛排、牛骨头、羊肉、羊排等
6 禽类 老鸭、鲜麻鸭、三黄鸡、老母鸡等
7 蛋品类 红壳鸡蛋、白壳鸡蛋、鸭蛋、皮蛋、咸鸭蛋、去壳熟鹌鹑蛋等
8 冻品类
冻三黄鸡、鸡全翅、鸡翅根、鸡翅中、鸡翅尖、琵琶腿、鸡边腿、鸡脯肉、鸡脯肉、
鸡肫、凤爪、半片鸭、鸭边腿、鸭肫、冻鸭腿、冻鸭二节翅、白条鸭、冻鸭全翅、
冻鸭锁骨、冻虾仁、冻剥皮鱼、冻带鱼等
2、质量标准
2.1 供应商所供食品的包装、质量、卫生安全和营养成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质量、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商品质量要求及送货时间供应
商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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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
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商供应的蔬菜食品, 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
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供应质量必
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 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出
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
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鉴定),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
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1)畜肉、禽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和“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必须符
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鲜猪肉必须为质量等级达到二级(含)以上标准的冷鲜肉。鲜度标准:肉质有弹性,
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
手、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具有鲜猪肉的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
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3)鲜牛肉质量标准: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纤维清晰,有
坚韧性,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
异味、无寄生虫,无注水,煮沸后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
(4)鲜羊肉质量标准: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面细腻,有弹性、外表微
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异味、无注水、无寄生虫。
(5)鲜鸭质量标准:表皮光滑而有光泽、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色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
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明显淤块(淤血面积不允许大于 1cm?);无注水、无
内脏、无血水、无异味,不得检出肉眼可见异物。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
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滋味。
(6)鲜鸡质量标准:外形完整、大小适中、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鸡肚内无内脏、眼球
饱满,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颜色,鸡肉切面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润、
不粘手、指按压凹陷立即恢复,淤血斑无或极少(不允许大于 1cm?),无打水症状、无破皮、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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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翼部或关节,无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
(7)水产类质量标准:必须提供水产品的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资质。水产品
类原料必须来自无污染水域,新鲜度良好,组织紧密有弹性,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不含有
有毒有害物质。水产品的包装应干燥、清洁、卫生、坚实、无破损,且明确注明保质期限。
(8)豆制品类质量标准:必须具有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所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辅料,油炸
豆制品所用油脂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禁止反复使用。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防止污
染和变异产毒。不得将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等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豆制品加工
中使用。所使用的稳定剂和凝固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9)蔬菜类质量要求: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
残留农药或污染物,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
须符合农产品质量管理法,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
项目 指标( mg/kg )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4。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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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感观要求: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
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
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
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
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
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
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
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
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
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
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
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
机械伤。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
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根菜
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
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
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 畸形、异味、明显
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
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
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
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
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
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
茭白不黑心。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
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
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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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
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4)对所供蔬菜保鲜、无腐烂、损伤进行初步加工如:去泥沙、去黄叶整齐干净等。
5)每天早上对食堂进行配送,到货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10)冻品食类,必须按照超市供应的品牌和规格如实供应,不得擅自调整更换。成交
供应商所供食品有外包装的,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
及国家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严禁供应“三无”食品;没有外包装的,
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食品检验检疫证明资料。送达的冻品类食品保质期不超过总有效期的三
分之一。
2.2 若供应商为肉类生鲜冻品的生产商,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
定点屠宰证;若供应商为肉类生鲜冻品的经销商,须出具厂家授权书或经销许可,及厂家动
物检疫合格证。
2.3 如上述未尽事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食材检验检疫的标准执行,拟投
所有品目均要有正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在质保期内,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具有产品合格证。
3、服务质量要求
3.1 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
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提
供安全及风险承担措施方案。
3.2 食品采购:应制定科学、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腐败
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
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熟分区域,不得超期,定期清库
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做好采购物品的登
记,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并接受招标人、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提供仓储方案。
3.3 生产安全:安全无隐患,操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人员须持证上岗,服务规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范;
3.4 供应商所供蔬菜须是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时令菜。生肉及制品应提供《生猪产品批发
单》第二联、《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检疫证》和《信誉卡》。
3.5 供应商提供的任何食材必须是来源明确可追溯,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
无生产厂址及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3.6 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及安全性,成交供应商应对每批次配送的主要采购项目:蔬菜类、
水果类、豆制品类、水产品类、肉类、鸡鸭类等建立档案,做到配送产品的可追溯性。
3.7 供应商须保证每周送达的菜品不低于以下数量:肉类不低于一百二十五斤(其中牛肉
不低于二十五斤)、素菜不低于一百二十五斤、鱼不低于五十斤。
4、其他要求
4.1 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需求的容量、级别、形态、要求配送相关食物、食材。提供整体服
务方案、配送服务方案、拟投入供货车辆配置方案。
4.2 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 1个月通知采购人,经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4.3 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和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提供质量保障措施方案。
4.4 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
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
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或农残报告。
4.5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
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6 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验收
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
经济赔偿。
4.7 供应商有义务按食堂要求将鱼、肉、禽等加工成半成品供食堂使用。加工人员须具有
健康证(持证上岗)。本次招标的净菜仅为食堂方便深加工使用,不作为售卖使用。
4.8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
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三、其他相关要求
1.服务地点:武汉(用户指定地点);
2、供应方式:为保障职工食堂正常运行,需上午六点前将采购人确定的食材送至食
堂,货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的检验人员对所供的食材进行复称、检验,合格后方能验收。
如一个月内达三次未按规定时间送达视为违约可对供货商进行合同终止。如有加班,重大突
击工作需提供菜品等食材的,自通知时间起须一小时内送至食堂,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送到,
为确保食堂正常供应,采购人自行采购所产生采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可针对采购人的特点提出合理、可行的特色服务条款。
4、磋商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5、违约处罚:如发现供货商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
拒收,重送,补送等措施,并按照合同金额的 5‰/次进行罚款。如类似情况达到三次视为违
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各项服务以及伴随服务的货物的有关费用,且所有根据合同或
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7、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保障措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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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于临时性增补的物资能够在计划下达后 2小时内送达。
9、为规避采购的生鲜货品在运送的路途中产生变质的情况出现,要求在当日气温超
过 20℃(含 20℃)时启用相应的冷藏保鲜设备。
★10、供应商须承诺每日配送的物资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配送的物资具
有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提供书面承诺。
11、运输要求:生鲜类物资应根据保质期限配送,需要冷藏的货品应采用冷链运送;
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应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要求供应商配备
至少一辆专用冷藏车和至少一名具有健康证的人员负责每天的物资运输和卸货。
12、供应商拟派的服务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
13.技术服务: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有义务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1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按国家所有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规程、
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等为验收标准。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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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作为成交供应商,供方以总金额 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
提供如下服务及相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农产品配送事宜严格按照招(投)
标文件事项约定的要求,经共同协商,本着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农产品销售
业务关系,为保证双方的权益,达成以下协定:
第一条: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
1、结算方式:按月据实结算,每周结算价进行累加,周结算价=每周实际采购量×每周
基准价×折扣。每周基准价: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每周武汉市场
周边大型商超价格(参照附近区域中百、武商、沃尔玛等商场的平均价格)作为每周基准价,
每周基准价以成交供应商出具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每
周基准价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虚假报价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或取消中标资格,具体
合同中约定。
2、每日菜品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乙方开具送货清单,甲方验收、核对无误后签字。
3、甲方须在每日 时前,将次日需要采购各类食品的品名、数量清单通过微信、QQ 等
方式交给乙方。
4、乙方必须在每天早上 6:00 点之前将供应的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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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的检验人员对所供的食材进行复称、检验,合格后方能验收。如甲方
有加班,重大突击工作需提供菜品等食材的,自通知时间其一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送到,为确保食堂正常供应,甲方自行采购所产生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质量
1.为保障甲方食堂食材安全,乙方在合同生效日起 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所有就餐人员购
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甲方向乙方提供就餐人员名单,并加盖甲方公章。乙方购买食品安全责
任险后将保单交予甲方存档。
2、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须保证安全、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甲方可随时指派第三
方监测机构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随时抽检。若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所有的违约
责任。
3、所有产品必须严格保证食品安全质量,不得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如发现乙方有缺
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重送、
补送等措施,并按照合同金额的 /次进行罚款。如类似情况达到三次视为违约,采购人有
权终止合同。
4、乙方供应的肉类、蛋类、鱼类、禽类、豆制品、绿叶菜、水果类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的卫生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如果因乙方配送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等
安全事故,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
第三条:数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1、乙方应保证每周送达甲方的菜品不低于以下数量:肉类不低于一百二十五斤(其中牛肉
不低于二十五斤)、素菜不低于一百二十五斤、鱼类不低于五十斤、水果 1 年内人均不低于
4.5 元每天,保证每周蛋类的供给量。
2、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乙方开具送货清单,甲方验收、核对无误后签字。
3、货款以对公转账汇款方式结算,每月结算上月的货款金额,每月第一周甲方与乙方核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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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月的货款金额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送货详细清单,注明
数量和单价,甲方应在当月支付乙方上月的货款金额,在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延长结算时间。
4、本次合同按中标金额为折扣率 %签定,据实结算,按月支付。甲方不额外支付合
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配送至合同期结束为止,乙方必须严格按
照招(投)文件的要求,按甲方的实际供应需求,完成所有的货物配送,确保完成甲方的供应
计划。
5、乙方指定开户行和帐户:
公司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帐号:
行号: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三次违反第一条 1、4 款,第三条 1 款之规定,或发生第二条 2、3、4 款之
规定,甲方可在当日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终止供货合同协议书。
2、如果乙方配送的产品违反第二条质量规定中任何一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
果乙方配送的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并造成任何后果的,全部由乙方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3、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按甲方清单配送,又不及时整改再次发生的,甲方可
在当日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终止供货合同协议书。
4、如果甲方未按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乙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终
止合同协议书。
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武汉仲裁委
员会提请仲裁,或在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6、违约责任
6.1 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
日起 ________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
6.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 ________的违约金。
6.3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 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
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
予以赔偿。
6.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
额的________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________。
6.5 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7. 争议的解决方式
7.1 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7.2 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①向 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②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五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协议书签定有效定时间为 年,即 年 日 日至 年 月 日。
3、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9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0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略)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函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贵方________________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签字代
表______ 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
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_______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声明如下:
1.所附磋商一览表中的磋商报价为折扣率: %
2.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
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投标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日历天。
5.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
定要接受最低价格的磋商或受到的任何投标。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按下列信息和方式联系: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二、磋商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总报价(折扣率) 折扣率: %(例如,打八折,即折扣率为 80%)
服务期
拟派项目负责人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三、分项报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及内容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6
7
…… ……
总计
说明:
1. 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磋商一览表》报价一致。
供应商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应在磋商时单独提交一份以方便检查。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
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
处理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须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6
五、资格证明文件
一、磋商文件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7
六、项目班子配备计划
1. 对项目负责人、服务人员的职务、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进行详细说明并附相关证明
资料。
2. 说明拟投入人员在本项目中拟派职位、工作任务及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措施)等。
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称 学历 岗位 工作年限
……
注:
1. 如果本表格栏目不够,可自行增加。
2. 执业、从业资格复印件(盖章)附本表后。
供应商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8
七、技术方案书
1、整体服务方案;
2、配送服务方案;
3、拟投入供货车辆配置方案;
4、仓储方案;
5、质量保障措施方案;
6、应急保障措施方案;
7、安全及风险承担措施方案;
8、售后服务方案。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八、服务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郑重承诺若有幸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工作,我们将秉承“诚信、守法、公正、严谨”
的执业准则,以多年承接项目的丰富经验,充分发挥本公司的技术力量,为采购人提供优质、
高效的服务。
供应商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40
九、响应、偏离说明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磋商文件
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条款 磋商响应文件的条款 偏离说明
注:
1. 供应商应对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
2. 供应商需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时,供应商亦须提
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3. 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得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项目,承
包商必须加以纠正。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十、其他
本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技术内容。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资格性检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 件 号:
序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
性检查条款
磋商响应文件
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磋商响应文件
中对应的页码
1
2
3
4
5
6
7
8
…
注:
1.供应商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中“资格性检查表”的条款
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必须详细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内容响应资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具体页码。
供应商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 件 号:
序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符合
性检查条款
磋商响应文件
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磋商响应文件
中对应的页码
1
2
3
4
5
6
7
8
…
注:
1.供应商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中“符合性检查表”的条款
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供应商必须详细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内容响应资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具体页码。
供应商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评分标准对照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 件 号:
序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评分标准
磋商响应文件
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磋商响应文
件中对应的
页码
1
2
3
4
5
6
7
8
…
注:
1. 供应商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表”的条款逐
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 供应商必须详细说明。
2. 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内容响应资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具体页码。
供应商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45
第六章 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
一、磋商程序
1、磋商小组
1.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共3人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
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2磋商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
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评标的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
1.3 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并负责提出成交候选人
名单交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
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磋商
2.1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步骤及方法集体与单一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 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
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
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
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的
信息。
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各供应商退场等候。磋商小组进行合议,审核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第
一轮磋商承诺,确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入后续的磋商。
2.3 磋商文件修正(如果有)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46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1 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可以对磋商
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
2.3.2 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并向响应供应商
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2.3.3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
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
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2.4 第二轮磋商(如果有)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
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
第二轮磋商后,磋商小组未能确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修正
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2.5 最终报价
符合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作最后报价,密封递交,公开展示。
在最终报价期间,各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协商、讨论。如磋商小组现场发现或在结果产
生后,审查现场录像发现供应商之间在最后报价过程中有协商、讨论的行为,将认定为恶意
串通的违规行为,其报价无效。后果严重的将交由监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
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二、评标办法
(一)本次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磋商小组只要求商务、质量和服务评审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
3、磋商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或
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价格评比的最终依据。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初审
1、资格审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资格性审查每份资格证明文件,审查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提供材料不全或确认是伪造、变造、无效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不进入下一轮符合性检查阶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依据“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2)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依据“财库[2017]141 号”《三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采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以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
(3)根据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资格性检查表
序号 不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或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书
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
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当日现
场查询结果为准)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
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须提供文件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须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
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与营业执照公司全名一致的经过行政审批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
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对于资格证明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符合性检查阶段。
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从符合性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将视作无效投标。
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有以下条款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
1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
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
人参加开标会时,未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原件,或人证不符的;
3 响应文件未经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服务期、付款方式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9 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10 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说明:
(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
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详细评审。
(三)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按满分 100 分计算得分。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情况,独立
地依据评分标准规定的内容评出各竞标人的得分。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指标设置为报价、技术、商务三大部份。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50
2、每个评委须认真审查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需打分的每个项目,且按要求打分。
评委评分表采用记名方式。
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报价得分、
商务部分得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之和为供应商得分,所有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总
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得分相同的,按有效最终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名。
5、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提交
评标报告,由采购人依法依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评分标准
1、商务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评分标准表”中的分值进
行评分。
2、技术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议,并依据“评分标准表”中的分值
进行评分。
3、价格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
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
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
值×100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评分标准表
评标项目 评标分项
分
值
评标分项及分值
价格部分
(10 分)
报价得分 10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
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
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
最后磋商报价)×10%×100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商务部分(32
分)
企业荣誉 6
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至今)年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市
级荣誉的,每个得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每个
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获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供应商 2019 年至今获得政府部门关于疫情方面相关表
彰的得 2分。提供获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
供或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同上述荣誉不重复计分)
企业实力
3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
系认证,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提供加盖公章认证
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3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五星售后服
务体系认证,提供加盖公章认证证书复印件,每提供一
个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
分。
货源保障能
力
10
1、供应商自有蔬菜种植基地的得2分(提供产权证明复
印件加盖公章);非自有蔬菜种植基地的,供应商与蔬
菜品类生产商或经销商签订有长期供货协议的得1分
(提供长期供货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最高得2
分,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2、供应商自有水产养殖基地的得2分(提供产权证明复
印件加盖公章);非自有水产养殖基地的,供应商与水
产养殖品类生产商或经销商签订有长期供货协议的得1
分(提供长期供货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最高得
2分,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3、供应商与供应品类(除蔬菜、水产养殖品类外)生产
商或经销商签订有长期供货协议的,每份协议得1分,
最高得6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
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拟派服务人
员
2
供应商拟派的服务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
员证书的得2分,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和劳动合同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
分。
3
供应商拟派的服务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农产品食品检
验员证书,初级证书的得1分,中级证书的得2分,高级
证书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不累加评分。提供农
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和劳动合同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
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类似业绩 5
供应商近三年(2018 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
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1分,最高得 5分,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技术部分(58
分)
整体服务方
案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中对食材能按时按量
地配送到位(含工作内容、工作要领、工作目标、工作
流程、工作制度等),是否具有合理的保障措施进行打
分:
满足以上所有内容,全面合理,详细具体,结构完整并
结合服务需求的得 10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2 分,一
项内容中有缺陷扣 1分,本项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配送服务方
案
10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及用户特点的分析,提供合
理、可行的食材配送服务方案(含配送方式、拟派的配
送人员(提供人员健康证)、配送流程、配送制度,并
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满足以上所有内容,全面合理,
详细具体,结构完整并结合服务需求的得 10 分;每缺
少一项内容扣 2分,一项内容中有缺陷扣 1分,本项扣
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拟投入供货
车辆配置方
案
8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配送车辆配置情况进行打分:
1.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一般配送车辆为自有或租赁
的车辆(须提供本车辆的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所提供证件须属同一牌号车辆,租赁的还须提供合同或
协议复印件),提供车辆得 2分,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
完整的不得分;
2. 供应商具备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的冷链车的得 4分,
冷链车若为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合同的,提供合同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为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的行驶证或
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
分。
3.承诺运输车辆及其配套设施每天清洗的,得 2分;提
供承诺函及车辆内部环境的清晰图片,未提供或证明材
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仓储方案 6
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制定仓储预案,从①自有分
类保鲜库、冷藏库或租赁合作的保鲜冷藏库的仓储面
积、②库房管理规范二个方面进行描述,以上内容分析
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6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
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质量保障措
施方案
5
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制定质量保障措施方案,从
①对原材料的储存卫生情况、②各环节的服务质量保障
措施二个方面进行描述,以上内容分析针对性强,合理
可行的得 5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 1分,缺少一项内
容扣 2.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应急保障措
施方案
4
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从①重大活
动应急、②突发灾害应急二个方面进行描述,以上内容
分析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 4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
扣 1分,缺少一项内容扣 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
分。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安全及风险
承担措施方
案
5
供应商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在保期内,提供保单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 5分;供应商承诺在中标后购买
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的得 3分。本
项最高得 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5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风险承担以及安全责任承担的
承诺及措施方案进行打分。有承诺且措施针对性强得 5
分;有承诺、措施合理得 3 分;仅有承诺得 1分;没有
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
案
5
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制定售后服务方案,从①对
所供应质量有问题的食物的处理措施、②售后响应时间
及处罚措施二个方面进行描述,以上内容分析针对性
强,合理可行的得 5分,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 1分,缺
少一项内容扣 2.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总分 100 分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54
评审标准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型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
息化部官网上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行核对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5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规定时可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采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供应商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和相关要求,自行核对是否符合条件,如有虚
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56
评审标准附件 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
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
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
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
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
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57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58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名称:武汉市硚口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荣华街道集贤路36号
一、总则
1.采购内容
2.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磋商文件的澄清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将视作其同意,对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就磋商
5.磋商费用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8.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9.磋商货币
10.磋商报价
1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12.投标有效期
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
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竞争性磋商
16.磋商小组的组成
16.1.磋商小组由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17.磋商程序及要求
18.磋商内容
19.评审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20.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六、授予合同
21.成交通知、质疑
22.签订合同
23.成交服务费
24.适用法律及行政法规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 同 书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函
二、磋商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资格证明文件
六、项目班子配备计划
八、服务承诺书
九、响应、偏离说明表
十、其他
评分标准对照表
第六章 磋商程序及评标办法
一、磋商程序
二、评标办法
评审标准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