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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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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一、项目编号:DJ211215GCJC001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富世昱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路28号1幢1909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72.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堂进行管理,具体服务包括:提供食堂用餐的制作和现场管理等。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按照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按国家、行业或企业等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及交付成果。

五、评审专家名单:顾澄珊、邵红卫、戴雪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基准费率计取,计价基数为成交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086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固城湖北路53号

联系方式:025-56820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2号雨花世茂52+C座306室

联系方式:025-83198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造华;代理机构:徐艳、王楠

电话:采购人:025-56820617;代理机构:025-83198830

  •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DJ211215GCJC001 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 包服务采购项目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 2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 5 第三章 成交标准 ......................................... 14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它 ................................... 1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21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 24 2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其南京市高淳区 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 加报价和谈判。 1、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DJ211215GCJC001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数量:1项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堂进行管理,具体服务包括: 提供食堂用餐的制作和现场管理等。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 73万元 2、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谈 判时将获得优势,参加谈判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 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暨信用承诺书”。 供应商在成交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 或者情况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存在违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即供应商因违法被全国各级政府采购、招标投 标监管部门列入行政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存在联合惩戒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 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 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 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 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 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并保存,并 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3.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 4、现场勘察/答疑 4.1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5、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5.1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1 年 12 月 17日起至 2021年 12 月 22日止,每天 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通过电话方式获取文件或到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 大街 52号雨花世茂 52+C座 306室)现场获取文件。 5.2购买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逾期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其谈 判申请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必须购买本谈判文件。 6、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 4 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 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 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响应文件的递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1 年 12月 23日 15:00:0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 52号雨花世茂 52+C座 306 室。 8、采购人 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固城湖北路 53号 联系人:黄造华 联系电话:025-56820617 9、代理机构 名称: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 52号雨花世茂 52+C座 306室 联系人:徐艳、王楠 联系电话:17326120371、025-83198830 电子邮箱:NJDianjing@126.com 5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供应商”是指参加谈判竞争,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 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 (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 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 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2节能产品政策 (1)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 标同等条件下,实行给予该部分产品谈判价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扣除标准详见第三章。 6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 中相应的页面。 3.3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给予该部分产品谈判价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扣除标准详见第三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 单中相应的页面。 3.4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 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5进口产品政策 (1)除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 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 3.6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4、谈判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 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方式及支付时间 5.1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基准费率计取,计价基数为成交金额。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 应商以转账、电汇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报价时须包含该项费用,但不用单列。 二、响应性文件编制 6、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 性承担法律责任。 7、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7.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 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 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 7.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7.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 7.5 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 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6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 彩页等)。 7.7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 传真等。 8、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8.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 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 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8.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谈判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第一章谈判邀请中 3.1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以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说 明:供应商在成交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经核验无误后, 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合同草案条款;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8.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 务如与谈判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 8 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企业拟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 (4)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一览表; (5)项目集成或实施方案; (6)服务承诺;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8.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 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 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 单价和总价。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 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5)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 比例调整。无正当理由供货或服务商后次报价不得高于前次报价。 对于供货或服务商未报价但在该项目中因缺少人员、原材料、设备、耗材等或服务标准 过低影响本项目正常运转的,组委会有权要求供货或服务商在不增加费用的基础上进行提供。 对本项目正常运转的双方理解不一致的,应以采购人的理解和要求为准。 (6)本合同项下购买的资产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供货或服务商应在本项目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办理资产移交,并自付费用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 供货或服务商如需使用上述资产,应获得采购人同意,并根据采购人或相关现有设备设施制 造商的指示或指导使用保养现有设备设施;如供货或服务商对上述设备或设施造成任何损坏 (正常使用中的损耗除外),供货或服务商应承担维修责任并在移交采购人的限定期之前自 行支付完毕全部维修相关费用;如无法修理,供货或服务商应负责提供与该现有设备和设施 相同或类似的替代品或以现金进行赔偿。 (7)参加本项目的供货或服务商员工以及由供货或服务商招募、召集、组织、邀请参 9 加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非因采购人过错遭受或导致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等问题, 由供货或服务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 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8.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9、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9.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2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必须将谈判响应文 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其他法定情形。 四、谈判 10、联合体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11、谈判组织 11.1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 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11.2谈判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12、谈判程序 12.1 谈判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 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2.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 价格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12.3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0 12.4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 证明。 12.5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 的有效组成部分。 12.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3)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 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 的其他费用等; (4)供应商报价超过该项目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不能满 足需求等。 12.8谈判有效期为 90天,谈判有效期从提交首次谈判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 中承诺的谈判有效期应当不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 13、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技术性能、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评定标准详见第 三章。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 谈判小组对质量及货物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按评定后 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优劣顺序排列,谈判小组根 据排名情况,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名单,由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 11 成交供应商。 1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 公示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4.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 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为谈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4.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 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 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4.6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4.7所有谈判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5、编写谈判(评审)报告 15.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过程和结果编写谈判(评审)报告。 16、签订合同 16.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 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 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6.4 对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项目,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法律法规或 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7、询问 17.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在三个 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质疑 18.1 供应商对谈判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依法作 12 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 18.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 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谈判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 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产品才可 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 名章等。 18.4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 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 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 之日起计算。 18.5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 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 法予以处罚。 18.6 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 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9、投诉 19.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0、诚实信用 20.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 13 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0.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 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0.3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 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 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0.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0.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谈判纪律,扰乱谈判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 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0.6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 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 第三章 成交标准 1、成交标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评审价最低。 2、评定标准 (1)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未实质性响应处理。 (2)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报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报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 监狱企业,给予报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折扣。 (4)供应商诚信指数奖惩标准:三星级按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 1%的价格扣除;四星级 按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 2%的价格扣除;五星级按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 3%的价格扣除,被评 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给予 5%的价格扣除。 诚信指数(信用得分)在 40-30分的给予 1%的价格加成; 诚信指数(信用得分)在 29-20分的给予 2%的价格加成; 诚信指数(信用得分)在 19-10分的给予 3%的价格加成; 诚信指数(信用得分)在 10分(不含本数)以下的给予 5%的价格加成。 说明: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为依据。 15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它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堂进行管理,具体服务包括:提供食堂用餐的制作和 现场管理等。 二、服务内容 1、承担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饭堂的全部服务工作,包括提供厨师、现场工作人员、 服务人员,相关菜品制作等。 2、安排职工日常工作用餐,每天就餐人数约 80人。 3、安排接待工作用餐以及来宾晚餐。 三、菜品类别及要求 1、早餐要求:提供 6-8个品种,包括粥、粉、面、糕点、豆浆、牛奶、 水果、小菜等。 2、午餐要求:二荤二素、配汤水及水果,每日菜式由采购人最终确定,菜式要求以本 地菜为主。 3、供餐时间:工作日早餐 7:20-8:20;中餐 11:30-13:00。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工作需 要变更就餐时间。 4、提供接待工作用餐以及来宾晚餐,所提供的菜品须经采购人确认。 5、每周六提供简餐服务,包含羊肉 1份、卤牛肉 1份、肉包 10个、娃娃菜 1份。 四、总体服务要求 1、对整体外包管理服务应做到卫生、整洁、安全。 2、供应商的饭堂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以及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项目具 体实施前需报告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饭堂管理部门并须征得同意。 3、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然事故时,采购人对供应商派遣的工作人员有直接指挥 权。 4、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具有健康证。 5、供应商各类管理人员应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并须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 象。 6、供应商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 理质量。 7、每周所需的食品食材须事先和采购人沟通确认用餐菜品并须购买市场新鲜食材。 16 8、所有卫生用品及耗材(包括工具、日常膳食配料、消毒剂、垃圾袋、口罩、鞋套、手 套以及劳保用品等)由供应商自备,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 9、服务期内,如需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须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负责购置。 五、人员要求 1、提供项目负责人 1 人,负责与采购人对接本项目的一切事宜。如项目负责人发生变 化,供应商需提供合理的理由,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替换。 2、提供大厨 1人、面点师 2人、勤杂 3人、服务员 1人,人员分工应合理明确。 六、食堂经营管理要求 1、服务对接要求 1.1专人负责食堂的日常工作用餐,提前一周与采购人确认用餐菜品。 1.2专人负责食堂日常接待用餐事宜,及时落实用餐菜品、服务人员等事宜。 1.3如遇紧急接待及用餐需求,须在半小时内完成菜品的配送和制作。 1.4接待用餐的所有菜品需要制成餐牌标出单价。 2、质量要求 2.1确保配送的原料新鲜、干净。伪劣、过期及腐烂物品一律不予使用。 2.2应以色、香、味、形俱佳为原则,做到咸淡适中。 2.3主厨师须对每道成品进行尝试,确认无误后出品。 2.4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投诉或不良影响,直接追究主厨师责任。如引起严重投诉的,项 目负责人及主厨师需负全部责任,不排除开除等可能。 2.5上餐剩余的饭菜下餐一律禁用。 3、卫生要求 3.1以“一浸二泡三清洗”为原则,做到无黄叶、无烂叶、无沙无虫等。 3.2 所有日常用厨具每天在工作后都必须进行严格消毒,清洗时要做到一洗、二 刷、 三冲、四清毒、五保洁,在消毒后要加盖保管,防止再污染,未经消毒的厨具不得使用。 3.3洗菜池,洗肉池、洗厨具池要分开,不得混合使用。 3.4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保证排水畅通及无异味(因未进行 彻底清洁,乱排菜渣、油污造成的下水道阻塞,通渠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5保证桌椅、地面、门窗清洁、干净、无油迹。 3.6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戴工作帽、着工作服、戴卫生口罩,接触食物时必须戴卫生手套。 3.7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蚊蝇滋生,防鼠、防霉,定期灭老鼠、蟑螂、苍蝇等,做到空 17 气清新,桌面、地面整洁。 3.8炉灶、工作台、锅头用具使用后及时清理,保持干净整洁。 3.9仓库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物品发霉变质。 3.10 早、午、晚清理分别一次垃圾,垃圾不过夜、无灰尘、无污迹、无积水、保持整 体工作区域的光亮洁净。 4、服务要求 4.1以用餐者为中心,绝不允许讲粗话、脏话,做到热情待客、微笑服务。 4.2注意炒菜时间及数量,根据需求来炒菜,做到充分计划。 4.3分发菜时必须不断地对分菜分量、速度进行有效评估,当估计不够菜时,必须提前 报备厨师炒菜,以免分菜中断。 4.4确保饭堂及服务处的清洁,避免在单位人员用餐时做清洁工作;勿置任何东西在干 净的桌布上,避免造成污损。 4.5菜谱应按时令季节进行更换。 4.6平时多征求采购人的要求与意见,及时将信息反馈相关管理人员,并对服务作出相 应调整。 5、安全要求 5.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 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供应商必须包退包换。 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并能提供符合食品卫生安全 法要求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如采购人使用“农药测试卡”检验蔬菜农药含量, 含量超标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同时出现 1次含量超标情况的,给予书面警告;出 现 2 次含量超标情况的,处以人民币 3000元罚款;出现 3 次以上含量超标情况的,采购人 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2每天上、下班要认真检查是否关好水、电、煤气、门窗等。 5.3自觉遵守服务行业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供应商各类人员如携带物品出 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须通过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检查后方可放行。 5.4如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七、食堂管理考核要求 采购人每月根据食堂管理考核表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打分,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供应商 18 存在相关问题,采购人现场出具扣分说明并由供应商签名确认。 如每月度各项考核累计扣分达到 15-20 分(含)视为考核不合格,由采购人管理部门 出具整改通知,限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或达到两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 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实施方案要求 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食材配送管理方案,要求包括配送能力说明、自有车辆设备情况、库存不足解决方 食堂日常监管检查表 检查项目 内容 分值 评分 人员要求 (30分) 1、必须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5 2、工作衣帽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 剪指 甲等)。 5 3、服从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双重管理。 5 4、工作期间不打闹嬉戏,不大声交谈,不拍照,不玩 游戏。 5 5、要微笑服务,不得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 5 6、能主动征求和听取意见和建议,并且虚心接受。 5 食品安全 (30分) 7、不购进、不加工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 期的食物。 5 8、分类加工和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 5 9、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操 作台及灶台卫生整洁。 5 10、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桌面 洁净 无污垢、无油腻。 5 1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洗干净的餐具摆放 整齐。 5 12、接触熟食时,用食品夹,而不直接用手。 5 饭菜质量 (30分) 13、菜谱花色品种多样,正常有变换,浑、素搭配合 理。 5 14、食品食物中不得出现杂物、不熟等现象。 5 15、每天餐备菜应充足,饭菜新鲜。 10 16、房间包餐的菜应及时配送。 10 其他要求 (10分) 17、电器开关应及时开关。 5 18、门窗应及时开关。 5 总分 100 19 案、配送过程中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2、配送、储存及加工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方案,保障措施应健全完善、针对 性强; 3、针对本项目餐标一周供餐菜品搭配方案,要求菜品种类应多样,荤素搭配合理,营 养搭配均衡科学; 4、应急事件处理方案,要求包括恶劣天气供应、紧急补货处理、食品安全事件、消防 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处理措施等内容; 5、针对本项目派驻现场人员的劳动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险、体检等 基本保障; 6、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供应商应提供所供货物商品溯源服务(含 进货、检验证明材料); 7、在服务过程中对采购人可能提出或发现的问题提供的意见反馈及处置方案; 8、针对本项目的文档建立管理方案,包含服务过程记录,票据保管以及相关文件管理 归档等内容; 9、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的人力资源配置方案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方案。 九、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十、项目验收标准及要求 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须按照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按国家、行业或企业等标准,提 供相应的服务内容及交付成果,供应商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项目整体 验收合格。 十一、项目报价说明及要求 本次采购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即包括且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人派驻人员工资、 人员保险、福利、服装、社保、劳保用品、防护用品、管理费、风险评估费、招标文件要求 的所有费用及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等风险因素,一旦成交,成交价 款将包定,一律不予调整,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 质量的理由。 十二、付款条件 按季度支付,乙方每季度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在下个月 10 号前将费用 20 拨付至乙方账户,每季度支付合同额的 25%。 十三、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供应商在满足项目采购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可额外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但须保证所提 供的增值服务无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响应文件中需列明具体服务内容。 2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合 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单位(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成交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服务内容)详见乙方响应性文件等。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 有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承诺等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 利。一旦出现侵权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 规定。 第六条 交付使用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采购 22 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 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承诺等有关附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 承担验收费用等。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4、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 第八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未 付合同款项 5‰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3、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每逾期 1 天,乙 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5%。如乙方逾期 交付达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逾期交付的, 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 4、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 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 任。 5、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 少于合同总价 30%赔偿金。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49条、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 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3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 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种方式解决争议。 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 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一 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4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正/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25 目录 请供应商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26 一、谈判申请及声明、报价表及项目相关文件 1、谈判申请及声明 谈判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谈判邀请,正式授 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 交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方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 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我方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方放弃对谈判文件任何误解的 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谈判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 购活动行为,我方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4、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 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方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 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 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 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 谈判小组成员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 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27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8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 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谈判,授权代 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日期自 年 月 日始,到委托项目全部完成止。授权代表无权就以上事项 再授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字):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本格式不需提供,但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如是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参加谈判,参照本格式执行。) 29 3、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的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属于 (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 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3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31 4、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报价 合计 小写: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备注 服务时间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 微型企业 (填写“是”或“否)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说明: 1、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填“是”或“否”。 2、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 3、报价表格式及内容不得自行改动。 32 5、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或型号或分项目 单价(元)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33 6、技术条款偏离表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品名 谈判文件要求的主要技术条款描述 供应商响应的技术条款描述 偏离情况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响应,供应商根据技术方案添加的设备、材料等也 请列出。 3、是否偏离用“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分别表示。 4、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对技术参数和 功能出现正负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未列入上表的视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必须 根据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谈判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 件视为无效。 5、若响应文件中出现技术参数和功能与此表表述不一致的,以此表为准。 34 7、技术支持性文件表(如果有) 技术支持性文件表 序号 品名 技术支持文件名称及类型 (如彩页、说明书、官方网站资料等) 证明材料 (第几页—第几页)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35 8、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品名 谈判文件要求的主要商务条款描述 供应商响应的商务条款描述 偏离情况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供应商根据项目添加的服务承诺、培训等也请列出。 3、是否偏离用“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分别表示。 4、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中所有商务条款和相关服务要求,并对所有商务条款和 服务要求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未列入上表的视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必须根据 所将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谈判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6 9、项目实施方案(自拟)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特点,自行编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的总体方案、技术服务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进度计划安排、项目验收方案、 采购需求章节中要求的具体实施方案、服务承诺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方案。 供应商名称: (盖章) 37 10、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 号 拟担任本项 目何种工作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学历及 专业 执业资格 及证书号 技术职 称 相关工作 年限及工 作经历 备 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程(或工作)种类。 3、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相关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谈判文件 要求按序作为本表附页附后。 38 11、企业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企业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业主联系 方式 工作主要内容 合同价格 (元)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证明材料按谈判文件要求按序作为本表附页附后。 39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满足) (填“是” 或“否”) 响应文 件中的 页码位 置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 书”;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后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经核验无 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40 (1)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1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0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信用得分 星级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信用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 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 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 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 其他条件。如有弄虛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 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 年 月 日 42 三、谈判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 材料等(格式自拟)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