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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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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2-24 一、项目编号:
HBYD21C09057-CG
二、项目名称:
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北京心里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12层6单元1510 91110108556854829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北京心里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合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英、张春杰、李素红、杨兰平、宋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中相关精神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 : 香河县新开街南侧
联系方式: 田金泉 0316-8331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允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398号都市新城E5-1-201
联系方式 : 李娜 0316-5195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娜
电话: 0316-5195057
十、附件
招标文件-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mm - 二次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BYD21C09057-CG 采 购 人: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采购代理单位:河北允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 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12月 20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D21C09057-CG 项目名称: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元 最高限价:00.00元 采购需求: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等,提供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11月 29日至 2021年 12月 3日每天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2: 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 12月 20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3- 开标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 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 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 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 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 标文件,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 传(电子)】菜单”上传; 技术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或 0316-2920630。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 公告链接: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tzgg/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 8-a7e2-5749d1cd559c.html;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 链接 www.hebca.com/ggzylf.html。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 址:香河县新开街南侧 联系方式:宋明 0316-8331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允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 398号都市新城 E5-1-201 联系方式:李娜 0316-5195057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电 话: 0316-5195057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香河县新开街南侧 联系人:宋明 电话:0316-833127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河北允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 398号都市新 城 E5-1-201 联系人:李娜 电 话:0316-5195057 1.1.4 项目名称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项目 1.1.5 服务地点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1.2.1 资金来源 //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1.3.2 项目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3.3 质量标准 合格 1.4.4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无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12月 20日 13时 30分(北京时间) 2.2.1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一经发布及视为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已收悉,投标 人因未及时查看澄清或修改文件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6- 人自行承担。 2.3.1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 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一经发布及视为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已收悉,投标 人因未及时查看澄清或修改文件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无 3.2.5 付费办法 按采购人要求支付,具体付款情况签订合同时协商 确定,具体以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解释为准。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开标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第一种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 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形式:电汇。通过电汇形式递交的,由投标人基本开户 行账户一次性电汇入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行香河支行 账 号:13050170740800000627-1748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虚拟子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人仔细核对账号信息,缴纳保证金后可自主在【廊 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保证金缴纳情况】 菜单查询缴纳状态。因汇入账户错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 汇入指定账户等情况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第二种方式: 形式:电子保函 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的,请按照招标文件及电子保函系统 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函机构。 注:电子保函操作须知:投标人须使用 CA锁登录廊坊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 单进入电子保函平台进行保函申请,请在开标前申请并 下载电子保函。 以上两种方式可自选其一即可,电子保函办理过程中如 有疑问可拨打技术电话 0316-2920630。 3.5.5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版投标文件 1份:加密的投标文件(*.LFTF格式), 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 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7- 5.1 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 12月 20日 13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 12月 20日 13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廊坊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河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 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三名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主管部门开具的处罚决定文件 10.2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 开标会。 10.3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公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 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10.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 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 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 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 重新招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 10.6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府采购招标 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7 解释权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8-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 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 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 负责解释。 10.8 其他 注*因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对其进行投标报价,故投标人在“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生成“开标一览表”时, 因系统原因投标人在填写“投标总价”时填“0”。 注: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投标文件以加密文件 形式提交,加密的投标文件(*.LFTF格式),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②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 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 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 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数字证书及电子 签章有关事项通知》。技术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4008503300 或 0316-6065915。 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tzgg/001002/20190305/2e987d 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 CA 线上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 CA 现场办理咨询电话: 0316-6065915、18932601921 ③电子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 感染及系统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实现:加密文件解密无法导入系统平台的, 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并及时将情况通报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进行现场见证后,可延迟开评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 (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视为其撤销投标(响应)文件,按 无效投标处理,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交 易 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须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 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注: 供应商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 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9- 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 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数字证书及电子 签章有关事项通知》。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或 0316-2920630。CA 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 www.hebca.com/ggzylf.html ;CA线上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 CA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316-2920629、18932601921 二、电子交易过程中,除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 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实现的,开评标过程可经监督部 门确定后另行商定。其他因供应商自身情况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 密、导入失败的,视为其撤销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相应 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注意事项: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 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 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 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 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 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 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 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 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 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廊 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 /login,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 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 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 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 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 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 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 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 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 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 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0- 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 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 【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 CA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 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316-2920630】。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 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 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 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 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 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 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 IE11 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 4M以上)、电源(不间断)、 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 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 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 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 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进行签到,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责视为未到场开标,其加密版投标文 件将被退回,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1- 1.总则 1.1 基本情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作周期、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要求。 1.3.2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合格。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等,提供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1.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2-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无 1.10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书; (4)评标办法;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3-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以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 采购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注*补遗书、答疑纪要及通知等内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至河北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后既视为已送达各投标单位,各投标单位应 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单位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站下载 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采购人可以以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 告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 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采购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修改公告及通知等内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至河北省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发布后既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 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 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不适用) 3.2.1 ①参加本项目投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微企业划 型标准或属于监狱企业的,同时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享受文件规定的扶持政策的投标单位,须 在投标文件中附如下资料扫描件: 投标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特别说明: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或住宿和餐饮业。 供应商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请自行明确单位中小企业划分行业, 如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与本项目不符,将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4- 对满足以上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企业(须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无效信息、 无法核实其真实性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不予认可,不享受扶持政策;提供虚 假资料或信息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将向财政部门报告。 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 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③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 ④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⑤投标单位如若符合上述条件并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证明材料,本项目评标 委员会将对其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投标单位同时满 足上述两种或三种或多种情况,价格扣除 6%的优惠政策仅享受一次,对其价格不 重复进行扣除)。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2007】185 号)文件精神,在性能、技术、服务等 指标同等条件下,本项目优先采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的必须提供节能 产品。 3.2.2投标人应自行获取有关履行合同所需成本费用资料及影响风险因素,并承担 其相应风险,采购人不予提供这些资料; 3.2.3 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动而变 动; 3.2.4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3.2.5 付费办法按采购人要求支付,具体付款情况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具 体以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解释为准。 注*因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对其进行投标报价,故投标人在“新点投标文件制 作软件(廊坊版)”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生成“开标一览表”时,因系统原因 投标人在填写“投标总价”时填“0”。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5-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 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时 间、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4.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4.3对于未能按 3.4.1和 3.4.2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 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4.4采购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人投标时需递交加密电子版一份,文件应编制页码和目录。 3.5.2 加密的投标文件(*.LFTF 格式),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 传(电子)】菜单”上传。 3.5.3 投标文件须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签字,填写标书时,如有修 改,则应由法定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字或印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4 所涉及投标单位资格证件的,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件的复印件,否则证 件无效。 3.5.5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3.5.6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视为其撤销投标 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6- 4.投标 4.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所递交的加密版电 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 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要求 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顺序和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情况; (4)投标企业 CA解密; (5)开标系统进行唱标,然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 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 (7)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7-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 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 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 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1.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 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过程的保密 6.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 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 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6.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 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4.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 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 料。 6.5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 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 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 其投标。 6.6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 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采购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外;采购人也可依据评标委 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7.2.1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2.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随意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2.3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7.3 签订合同 7.3.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本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准不 再进行招标或采用其他形式。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 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 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0- 11、异议和投诉 11.1 供应商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依法首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向财政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人对投诉处理决定不 服或者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依法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采购人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质疑邮箱:hebeiyundi@163.com,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 17331177961,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11.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 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 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11.3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1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http://www.mof.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 )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网 站 (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 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投标人投标货物含有上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投标 文件商务部分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证书复印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投标货 物的清单(只打印出投标货物所在页即可)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3)为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政府采购 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 的节能产品。 (4)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网 站 (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1- 行查阅、下载。 (5)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 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 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 (6)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 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 认定。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2 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要求 为更好地做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工作,降低安全管理风险,创新后勤管理模式,从而 让师生享受到更加优质的用餐服务,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 规定,决定对食堂采取托管经营方式引进高水平、高标准的餐饮服务公司,因此进行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学校食品安全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厨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学校食堂防火安全制度》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现有就餐学生 750余人,操作间及售饭间面积 460 ㎡,就餐大厅 870㎡,食堂基础设施及所需食堂设备均由学校提供,产权归学校所有。 2、经营范围:食堂所用米、面、粮、油、肉、食用盐、调料等实行统一定点采购。 学校食堂承包人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学校不做价格介入,但必须经由校方考察后择优确 定,所选定的供应商要证件齐全,并与经营方签订供货合同。 3、食堂所进的货物需经过校方进行质量验收后方可入库,并索取相关证件存档;非 定点购入的其他主副食品必须有供应商签字,并索要相关证件、发票,留案备查。 4、严把各种副食、调料等进货关,严禁购进非定点屠宰、无检疫的生肉、“三无” (无 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粮油、调料和私盐。 5、学校食堂承包人控制菜品价格,低利润经营,保证师生正常消费。学校食堂承包 人按时令及时调整价格,并报校方主管部门备案。 6、学校根据不同季节调控主副食品经营范围。各种非食堂加工制作的熟肉制品(成 品、半成品)、韭菜、豆角、发芽土豆及凉拌菜等,一律不准出售,主副食品加工、制作 流程各道工序要专人负责。食堂经营的项目严禁与服务部经营项目相冲突。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3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服务地点: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按照校方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后自行办理各种相关证件,证 件齐全后方可经营,其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保证各种设备正常运行,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备修理。 3、学校实行刷卡就餐,经营者拒绝收取现金,此项规定及处罚严格按照校方规定。 各职能部门依法做出处罚款项及其它费用均由承包者自负。 4、承包方须尊重少数民族师生饮食习惯,提供相应服务保障。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项目经营资质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地方相关部门要求。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餐饮企业,具有学校餐饮服务经验。 2、投标人须提供只服务于本项目的专职人员,人员搭配合理。 3、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的不良记录。 4、中标者在托管经营中,按照营业额的 2%作为基础设施和设备运行及更新维护费用 上交校方。中标人须承接采购人开展合作办学、承接培训所需用餐服务,所产生收益部分 参照此标准执行。 5、为保障学校安全及师生利益,经营方需一次性交纳风险保证金 8 万元,合同期满 后一个月退还(不计利息) 6、费用支付方式:按采购人要求支付,具体付款情况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4 附件 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合格要求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餐饮服务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 投标保证金 具有有效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 单位公章)、保证金交纳凭证或电子保函 4 诚信档案记录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 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注:1、资格审查标准材料,评标时须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等所有资料均以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形 式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第 4项“诚信档案记录”除外)。以上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的,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其市级及以上 对口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投标文件中须附有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 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审查不通过。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5 附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参考)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或住宿和餐饮业。 2、若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则需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则不 需要提供。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6 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_________ 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7 附件 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戒毒管理 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8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 (二)评标监督 采购人接受招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一)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签署“评标专家承诺书” 2、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不可以担任评标委员会主 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 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 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 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 招标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 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4. 初步评审;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 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进入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9 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进入评审环节。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a.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的; b.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c.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d.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e.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 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f.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h.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明显高于规定文件的计价费用的; i.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j.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的; k. 唱标时弄虚作假或更改投标内容的; l.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媒体下载招标文件的; m. 违反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 n.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a.协商约定投标报价的; b.采取联合行动或者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c.约定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的; d.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持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投标的; e.不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或者投标资料混装的; f.不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或者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g.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雷同的,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h.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成员有相同人员的; i.资格审查申请书或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的,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30 档; g.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的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在投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弄虚作假行为: a.使用他人名义投标的; b.提供虚假业绩、财务状况、信用证明等材料; c.使用其他单位人员或者项目主要人员的; d.使用虚假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等行政许可证件的。 (5)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投 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初步评审被拒 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6.1)对投标报价的填报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明确,价格构成是否合理等方面 进行审核,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6.2)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 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⑤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该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 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以书 面形式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3)评标委员会对在投标报价审核中发现的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书面向投标人 提出询问。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31 5、详见“四、评标办法”; 6、确定中标人; 7、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采购人递交 评标报告; 8、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 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确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发现某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 3、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4、由采购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 见承担个人责任。 2、评标过程中采购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 性的言论,如关于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 水平,依据招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 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应当回避的评标活动主动提 出回避;不得与任何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5、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32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评标办法 1、评分方法及评分原则 1.1 比较与评价。 ①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 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 为中标候选人。 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1.2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得分排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名为 中标候选人(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如投标 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将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如得分相同,投标价格低者为前列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价格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 无记名投票决定其中标候选人的前后顺序,并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 评标细则 2.1 有效报价指通过了初步评审,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以书面的形式提交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 最高限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2.2 有效报价指通过了初步评审,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以书面的形式提交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 最高限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2.3 评标分数计算 1)按照打分办法分子项计分,最高不超过本子项的满分。 2)计分出现中间值按照插入法计算。 3)评委按每项分别评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 0 分。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33 (1)记分高出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 (2)一个记分内容有 2 个或 2 个以上记分的; 2.4 各评委为各投标人打分,总分合成后平均即为各投标人最后得分。 附表: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评议标准 1 承包经营 服务方案 (68分) 项目承包经营 实 施 方 案 (20 分) 科学合理 14.1—20.0分 可行 7.1—14.0分 欠合理 0.0—7.0分 服务规范合理性 (12分) 科学合理 7.1—12.0分 可行 3.1—7.0分 欠合理 0.0—3.0分 人员配备合理性 (12分) 科学合理 7.1—12.0分 可行 3.1—7.0分 欠合理 0.0—3.0分 服务质量保证措 施(12分) 科学合理 7.1—12.0分 可行 3.1—7.0分 欠合理 0.0—3.0分 管理措施、规章、 制度(12分) 科学合理 7.1—12.0分 可行 3.1—7.0分 欠合理 0.0—3.0分 2 应急措施处理方案(12分) 能够有效制定并可行实施的就餐人员临时陡增 应急预案、火警火灾应急处理预案、食物中毒事 件应急预案、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停水处理预案、 停电处理预案、防止可疑爆炸物预案等,较好 7.1-12分;一般 3.1-7.0分;较差 0-3.0分。 3 日常卫生考核标准(8分) 制定日常卫生考核标准方案严格规范得 3.1-8.0 分;一般 1.1-3.0分;较差 0.0-1.0分。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34 4 优惠方案、措施(12分) 经评议认可的评分项目外对业主的实质性 优惠措施(如价格优惠、教师就餐优惠力度、季 节不同的防暑、保暖免费赠送餐饮等优惠措施), 优惠措施科学合理,优得 7.1--12 分;良好得 3.1--7.0分;一般得 0--3.0分;缺项不得分。 注:1、各评委针对每个投标人分别打分;各投标人所得各评委打分平均值为实际得分,与价格得分相加即 最终得分。 3、评标委员会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排名次序位于前 3 名的投标人作 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评标委员会不记名投票的方式 决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情况。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有 效投标不足三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 重新招标。 (4)若投标单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不再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为准) 4、确定中标单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得分排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由高到 低排序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备案。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3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 (仅供参考)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学校学生食堂承包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 格科学的经营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食堂创造整洁、优美、舒适、 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食堂的一切公共设施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 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 园食堂经营等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食堂承包经营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食堂承包经营与服务工作。 2、对食堂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 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承包经营权转移给第三方。 三、委托承包主要内容 1、食堂委托承包范围: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食堂。 2、食堂所用米、面、粮、油、肉、食用盐、调料等实行统一定点采购。 四、服务要求 1、甲方拥有监督与检查权,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工作标准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36 者,根据检查评定标准,对于乙方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乙 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纠正处理。 2、乙方服务水平三次达不到标准要求,经双方协商无效甲方有权停止合同。 3、甲方充分尊重乙方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不干预正常的工作;对工作不称职 的员工甲方有建议更换的权利。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库房。 5、应按时付给乙方费用,如无故出现拖欠现象,按日支付托管费千分之一的 滞纳金。 6、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的《安全守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 知识培训。 7、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因学校岗位特殊性,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人员配 备执行。 8、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甲方提供劳务发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发生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问题均自负。 9、乙方及所属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 方人员违法乱纪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负有相应的责任。 10、遇学校有重大会议及活动应免费配备人员协助工作,应配合甲方能源(水、 电)的节约工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 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 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 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 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 退多收费用。 六、其它 1.为保障学校安全及师生利益,承包方需一次性交纳风险保证金 8 万元。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37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共 5 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监督部门报备一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投标函 五、投标保证金 六、服务情况一览表 七、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八、技术文件 九、企业近三年同类业绩一览表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39 一、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4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41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 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 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 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委托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满止 ,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年 月 日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42 四、投 标 函 (采购人) : 我们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经详 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服务的投标。并授权 (姓名、职务), 全权代表我投标人提交下述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项目全部相关服务。 项目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质量标准: 。 2)愿意按照《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 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们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 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有关招投标的各项规定。 7)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60 天。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43 五、投标保证金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投标文件有 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 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规有效的履约担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 保时),贵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附: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证明材料)、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 函)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44 六、服务情况一览表 服务情况一览表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 人员配备 服务要求 1 2 3 4 5 … … 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服务的实际数据按要求填写,与招标文件不符的数据应 注明偏离内容(表格可以扩展)。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45 七、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下列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相应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 基本户证明材料)、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 以上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 (二)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如采购人在本采购活动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 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采购各方损失,并接受相关部 门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日 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46 3、近三年财务状况说明 财务状况表 名称 单位 年 年 年 一、注册资金 二、净资产 三、总资产 四、固定资产 五、流动资产 六、流动负债 七、负债合计 八、营业收入 九、净利润 投标人名称: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日 期: 年 月 日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缴纳税收材料、社保经办机 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资料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6、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格式自拟);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47 八、技术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的经营情况; 2、食堂承包服务方案详细说明(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队伍建设、工作规范、人员稳定措施、监管措施等相关 管理制度)。 (2)计划及保证措施(详细的承包服务方案,包括工作思路、人员配备、工作安排、 工作措施等) (3)特殊情况下应急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处置预案) (4)窗口设置、配菜方案、餐厅文化建设方案及其他特色经营方案、成本核算等 (5)食堂菜品管理方案、菜品搭配营养分析;日常卫生考核标准。 3、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及培训计划、服务质量承诺; 4、特殊情况下应急响应及解决时效(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停水电煤气供餐应急预案、 员工投诉处理流程等); 5、公司办公地址、主要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简历、经验、从业资格证书 等)及其联系方式; 6、优惠措施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48 九、企业近三年同类业绩一览表 类似业绩(格式自拟); 说明:1)业绩限中国大陆业绩。 2)后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49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河北省香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50 第七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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