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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龙腾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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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林埭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林埭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用政采云注册帐号、密码进行系统登录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诚(平)采202156

项目名称:林埭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林埭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签订当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后如需延长,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二次。(其中含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合同自动终止,甲方重新组织招投标,并取消乙方参加投标资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餐饮服务相关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用政采云注册帐号、密码进行系统登录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接受政采云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报名;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89号(总商会大厦B幢23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1月04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89号(总商会大厦B幢2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龙腾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林埭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3- 85922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89号(总商会大厦B幢2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573-85155086



附件信息:

  • 12.24(定稿)竞争性磋商-林埭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docx

    131.2K


林埭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







项目编号:中诚(平)采202156

采购单位:嘉兴市龙腾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1224




目录


第1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磋商项目要求 1 7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磋商标准 2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 7

第六章 磋商响应相关文件格式 36




第1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平国采{2021} 326号 批准,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嘉兴市龙腾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林埭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编号中诚(平)采20215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价

(万元)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采购

内容

1

林埭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

1

70

早、中、晚快餐服务提成最高限价为1元/份;公务接待服务提成最高限价为50元/桌;人工费(含厨师等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及五金、税金等)最高限价60万元;包厢客饭服务提成最高限价30元/桌。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签订当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后如需延长,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二次。(其中含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合同自动终止,甲方重新组织招投标,并取消乙方参加投标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餐饮服务相关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依法获取方式等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本项目接受政采云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报名;

3.网上报名地址:浙江政府采购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用政采云注册帐号、密码进行系统登录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4.未经政采云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

6.咨询电话:400-881-7190;

7.采购文件的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用政采云注册帐号、密码进行系统登录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免费下载。

8.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865283305@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1年1229日17:00。采购单位将于 2021年1230日17: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14 14 00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89号(总商会大厦B幢2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2021141400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89号(总商会大厦B幢23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嘉兴市龙腾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点:平湖市林埭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3- 85922127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89号(总商会大厦B幢23楼)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155086 传真:0573-85155086

质疑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155086 传真:0573-85155086

2021年1224




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林埭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

2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项目要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中标服务费。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

5

磋商文件组成: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2

6

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7

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8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9

中标结果公告: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结果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0

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采购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1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12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13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4

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签订当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后如需延长,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二次。(其中含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合同自动终止,甲方重新组织招投标,并取消乙方参加投标资格)。

15

(1)最高限价:早、中、晚快餐服务提成最高限价为1元/份公务接待服务提成最高限价为50元/桌;人工费(含厨师等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及五金、税金等)最高限价60万元包厢客饭服务提成最高限价30元/桌。

(2)风险警戒值:早、中、晚快餐服务提成风险警戒值为0.5元/份公务接待服务提成风险警戒值为40元/桌人工费(含厨师等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及五金、税金等)风险警戒值50万元包厢客饭服务提成风险警戒值20元/桌

(3)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低于风险警戒值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做废标处理。

16

付款方式:人工费按月发放(乙方需开具本公司税务发票);服务提成费按季度发放(从签订合同后的三个月为一个季度),其中每季度30%的服务提成费在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发放(乙方需开具本公司税务发票)。包厢客饭(10人为一桌)服务提成费按季度发放(从签订合同后的三个月为一个季度),每个季度费用按整数计算(四舍五入

16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天。

17

开标当天带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开标当天单独递交或放入投标文件内均予以认可)

18

注:根据财库[2015] 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19

招标代理服务费: 7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20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磋商、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人”系嘉兴市龙腾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磋商方式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2.本次采购设定上限价为预算价。

(四)投标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磋商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进行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由中标人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5.磋商文件需求清单表中所提到的品牌,均为参考品牌,欢迎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与竞争。

(九)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提出质疑的日期。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的全部内容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做无效标处理。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

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一本)

(1)资格文件:

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下a~e项是基本资格条件对应证明材料的具体内容,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①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④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①良好的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代 理 机 构 以 开 标 当 日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三选一):

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出具情况说明。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行拟定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出具满足以下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①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任一时间的纳税证明。

②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任一时间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

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具体要求详见公告)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是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合格性审查的评审依据,供应商应提供上述资料。未按要求出具上述证明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不完整的,资格性审查均不予通过。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5)诚信承诺(格式见附件);

(6)同类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

(7)商务(合同或技术)条款偏离表

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0)投标单位参与综合评分时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11)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2)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制作。

2.投标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一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

(6)供应商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策规定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结算时人工费固定,早、中、晚快餐服务提成、公务接待服务提成、包厢客饭服务提成根据中标单价按实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服务的人员各项费用、统一工作服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

3. 在磋商过程中允许再进行最后一次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4.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采用A4幅面,提倡双面打印)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供应商应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顺序装订成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装订在一起),报价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字样。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响应文件正本的复印件,有出入时以正本为准。

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响应文件除盖章外必须同正本保持一致。

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六)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应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分别密封封装响应文件,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信袋封口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4)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交货(付)时间、质保(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需求、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低于风险警戒值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八)废标的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和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3.请供应商签署《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对有无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予以确认;

4.供应商代表(或公证/监督人员)响应文件密封的情况;

5.按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先到后开)打开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外包装,清点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供应商,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6. 磋商小组对所提交的响应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响应方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标项废标情况;

7. 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响应方就项目需求、技术人员安排、售后服务、工期安排、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

8. 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和磋商对象可就合同内容进行磋商,技术需求如双方都认为有必要的情况可作相应微调,但评分标准不作调整。

9. 如磋商过程中有调整的内容,在最后一轮报价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将根据磋商内容将调整的部分发给符合参与最后一轮报价的磋商供应商,以便其在最后一轮报价中调整报价。

10. 标项磋商结束后,主持人宣布本次最终报价的最高限价,并要求各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密封后统一时间收取保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11. 在各响应方最终报价过程中,同时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差文件的评审方法对各响应方的资信及商务、技术情况进行评审打分。工作人员按照磋商小组独立评定结果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

12. 工作人员查验最终报价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各响应方提交的按规定进入价格标评审的磋商最终报价,并公开宣读最终报价,最后要求响应方公开确认无误。

13. 磋商小组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结束磋商。若报价合理,磋商小组则根据第四章评审方法计算出总得分并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

14. 磋商结束后,主持人公布有效响应方的总得分结果和推荐排名。

15. 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方接触。

(三)响应文件的澄清

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

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

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4.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询标。

(四)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根据财库[2015] 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评标

(一)组建磋商小组

本项目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2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 3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磋商,磋商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

(三)磋商程序

1.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2.1、磋商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询标,磋商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询标时,磋商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磋商供应商的评判。

2.3、各磋商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

2.4、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操作政府采购业务系统,由系统计算各磋商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

2.5、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磋商小组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且有现场监督人员,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定标

确定中标人。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磋商小组按照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情况,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2名候补中标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在采购人对结果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公布中标结果公告

3.在公告期内查实中标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则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4.中标公告无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违反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履行投标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拒交履约保证金、拒签合同或放弃中标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并按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八、中标服务费

1、7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第三章 磋商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

本项目为平湖市林埭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期限如下:

1、 服务内容包括:平湖市林埭镇机关食堂提供职工工作用餐(早、中、晚餐)公务招待餐饮、服务包厢客饭服务;本次招标包括人工、清洁、服务费用;早餐仅在工作日提供(早餐包含的餐品样式为面条、包子、馄饨、稀饭、各式小菜等),双休日供应中餐和晚餐及招标人需要提供的就餐服务。根据需要配送水果、奶制品等。

(采购人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水电、燃料的费用,食堂日常的食品、蔬菜、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人负责)。

2、服务要求:按五常法管理、达到A级餐饮服务标准。

3、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签订当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后如需延长,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二次。(其中含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合同自动终止,甲方重新组织招投标,并取消乙方参加投标资格)。

4、中标人更换重要岗位人员需报请甲方同意;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中标人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调派中标人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就餐人员必须使用采购人统一制作的就餐卡刷卡用餐,中标人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或收取现金,不得对外经营。

二、人员配备要求

1、机关食堂就餐人数约180人(就餐人员流动性大,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此就餐估计人数不作为今后调整人工费服务价格的依据)。

2、供应商配备的所有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素质良好,无犯罪记录,爱岗敬业,会普通话。专业技能经过公司培训并合格,符合上岗要求。

(1)厨师长 1 人,55 周岁以下,有健康证,有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健康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副厨师2 人,60 周岁以下,有健康证,有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健康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帮厨2人,60 周岁以下,有健康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健康证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4)食堂主管 1 名,60 周岁以下,有健康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健康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包厢服务员1 人,45周岁以下,有健康证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健康证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6)服务员3人,55周岁以下,有健康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健康证)

实际工作中根据任务要求 , 科学合理分工调配 , 如需调整工作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

三、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不仅限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 / 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SB/T10420《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SB/T 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四、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

(一)食堂设备、工具等

1、 中标人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2、碗、勺、筷、盘等日常餐具由采购人统一提供,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过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在服务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核销。

(二)用餐时间及服务

1、中标人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刷卡消费。早餐设稀饭、包子、馒头、面条等服务;中餐需制作不少于二荤菜、三半荤半素菜、三素菜、一汤,晚餐需制作不少于一荤菜、二半荤半素菜、二素菜、一汤(根据任务要求可另做调整);双休日、公众假期供应中餐和晚餐及招标人需要提供的就餐服务。

2、投标人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做到一周菜谱不重复,供应用餐以打菜形式。

3、 包厢供采购人工作用餐,配备专职包厢服务员 1名 ,根据工作要求,中标人科学合理安排人员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菜肴品种要求搭配科学、经济实惠、花色多样、变换及时,数量必须按照当日所需标准执行。

4、严格落实上、下班工作制度。

5、中标人在食堂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期等特殊时期用餐。

(三)服务质量要求

1、中标人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主的原则进行服务。对服务期内的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负责。

2、服务质量标准要求符合膳管会要求。中标人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中标人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保管、储存、制作加工、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5、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每月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6、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工作人员的年龄、职业资格、综合素质等不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3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解除该工作人员合同。中标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7、中标人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

8、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采购人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四)节能措施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采购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采购人要求对食堂所需有关蔬菜、食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

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负责冷拼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戴口罩、手套,使用售餐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规范操作。

5.食品加工:

(1)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oC;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 0oC或低于1 0oC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6.食品储存

(1)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厘米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

(4)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

(5)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

(6)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

7.餐饮具消毒卫生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

(3)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4)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

(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6)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9.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五、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

1.采购人对中标人管理服务采用《平湖市林埭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考核评分细则》考核,考核小组每季度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百分考核制度小组由相关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记录登记作为考核的依据。如连续2个季度考评分为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终止服务合同。

12.24(定稿)竞争性磋商-林埭镇机关食堂服务外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