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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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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中标公示

招标详情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04
一、项目编号:
ZCZB-2021-375
二、项目名称: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郑州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东康宁街北 24 幢 1 单元 1-2 层 110 号 9141010059914510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郑州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米、面、油、肉、蛋、奶、水果、蔬菜、调料等食材及保障服务,详见招标 文件 采购米、面、油、肉、蛋、奶、水果、蔬菜、调料等食材及保障服务,详见招标 文件 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合格要求:合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0 参考河北邯郸市蔬菜批发市场最高批发价格的 8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梅、张丽娜、于金厚、马秀峰、程英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黄粱梦供电所附近
联系方式: 曹峥 0310-7533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联系方式 : 王春雷 14756029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春雷
电话: 14756029182
十、附件
招标文件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ZCZB-2021-375 招 标 人: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1 年 10 月 1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邯郸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进行“投标人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并签 署信用承诺上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8031630。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1-375 项目名称: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600000 元。 最高限价:6600000 元。 采购需求:采购米、面、油、肉、蛋、奶、水果、蔬菜、调料等食材及保障服务,详见招标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0 月 11日 00:00 分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3:59 分(北京时间),(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进行“投标人登录”, 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信用承诺上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8031630。 方式:网上下载文件。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1月 3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学习中心”下 载开标工具,登录相应采购项目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提示: 1、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先期进行资格确认: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平台”注册登记且办理河北 CA 的投标人(供应商 )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市场主 体”中“注册指南”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资格确认后供应商需办理CA,用于网站登录、电子投 标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以及开标过程、合同签订等的电子签章。 3、具体办理流程请参阅“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 “通知公告”中《关于办理河北CA数字证书的通知》和《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签 章交叉互认平台上线的通知》。 河北CA邯郸市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 见www.hebca.com/ggzyhd.html,咨询电话:4007073355。 北京CA办理网址 http://work-life.cn/ca.html;办理电话:400-994-3319;技术服务电话:400-994-3319。 4、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完 成解密,未解密完成视为放弃,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黄粱梦供电所附近 联系方式:曹峥 0310-7533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 88 号翰林观天下 23 号楼 20 层 联系方式:王春雷 14756029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雷 电 话:14756029182 4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 采购人:曹峥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7533278 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春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4756029182 项目名称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2 采购范围及要求 采购米、面、油、肉、蛋、奶、水果、蔬菜、调料等食材及 保障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3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4.1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合格要求:合格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要求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 1.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版 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招标文件 要求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涉及到签字的地方,加盖河 北 CA 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印鉴,或采用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3.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其投标,该投标 按无效标处理。 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中标结果公示后由 中标单位提交。 5、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电子 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其投标,该投 标按无效标处理。 注:电子版响应文件制作方式:自行至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阅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按照要求制作电子 版响应文件。 5 8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 2. 必须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到指定账户,且应当从该投标单 位基本账户转出;一经发现从非基本账户交纳,投标无效,一切 后果自负,不接受现金形式: (以到账时间为准),不以基本账户转出的视为失信。 3.交款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丛台支行 开户名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1537194374 注意:(1)转账汇款时须在用途处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保 证金”字样。 (2)银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业务,请提前办理。 投标保证金转账成功后,须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 (http://ggzy.hd.gov.cn/),“投标人登录”中的“保证金缴纳” 模块进行确认。 (3)投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依据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缴纳, 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4.未按照本款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5. 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其他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生投诉的,相关单位的 投标保证金待调查结案后按处理意见退还。 注: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财采〔2021〕7 号文件第二项第一 条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依据(财库﹝2020﹞46 号)文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 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0 拦标价 陆佰陆拾万元整(6600000 元) 11 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 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 14 时 00 分 12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网上开标 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开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登录电子开标大 厅参与开标 。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签到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13 解密截止时间 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完成解密。 注: 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进入电子开标大厅进行 6 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之前,使用制作本项目投 标文件 的 CA 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解密结 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 记录。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和签名的,视为其无效 投标,责任自负。 13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本投标须知第五部分 14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代表 1 人,从河北省统一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 4 人。 15 是否授权评 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前三名 16 说明 1.资格审查等所有证明材料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 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证件已上交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需要出 示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对所提交证件原件扫描件或扫描 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否 决其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保留进行网上查询 等的权利,如若发现相关证件弄虚作假,招标人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如相关证件为电子证书的,附有效的电子证书即可。(如电子证 书分为批准件和使用件,按照各地区规定提供使用件) 2.本招标文件“黑体字”部分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7 其他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可在“邯郸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学习中心下载”。 2.关于电子招投标: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化招标 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 传,并由专人负责网上同步开标; 3.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进入网上电子开 标大厅,使用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河北 CA 完成对其递交的电 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 4.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盖(按招 标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涉及到签字的地方, 加盖河北 CA 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鉴,或采用手写签字的扫描 件。 18 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 性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 7 出答复)。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 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文件应加盖单 位公章,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 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4756029182 注:供应商质疑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文件执行。 备注: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如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说明 8 1.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 2、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项。 3、招标范围 3.1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2项 。 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3项 。 4、合格投标人 4.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第 5项要求。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6.2 除 6.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 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 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 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9 7.1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发布更正公 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方(澄清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不足十五日的, 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 在投标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方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时刻关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d.gov.cn/)更正公告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信息,如有更正内容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 通知。因未及时关注更正信息造成的投标失误,后果自负。 8、招标文件的修改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 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方(澄清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不足十五日的,应 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 投标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方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时刻关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d.gov.cn/)更正公告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信息,如有更正内容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 通知。因未及时关注更正信息造成的投标失误,后果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编写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9.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按 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作为投标人的风险,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9.3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了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的服务的技术要求及质量、承诺、售后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要求等内容做主满足 或者优于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0 11.1、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商务部分资料内容如下: (1)投标函; (2)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投标报价一览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账户开户信息证明; 1.3、提供 2020 年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1.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包含被授权人)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 评审标准: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其中任何一项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1.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2、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技术部分资料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2)配送方案 (3)特殊应急预案 (4)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5)食品质量及保障措施 (6)食材加工服务方案 (7)卫生管理制度 (8)业绩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 (注:本章中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但不可缺项)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 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报价及合同所有款项均以 人民币计算。 1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执行本须知第 10 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范围及供货期所 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投标人未填 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 价或合价内。 13.2 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 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项目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人员工资等, 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 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投标保证金,(注: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财采〔2021〕 7 号文件第二项第一条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依据(财库 ﹝2020﹞46 号)文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4.2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投标无效。 14.3中标方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没收。 14.5.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14.5.2 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 供不正当利益的; 14.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的; 14.5.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因中标人原因无法按本须 知规定签订合同的。 14.5.5 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 12 形。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备拒绝。 15.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8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 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 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16、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6.1 投标方保证所提交的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 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6.2 投标方应按本须知第 16 项要求的内容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涉及所有资格、资质、业绩 等证明材料原件的,均以原件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并保证其清晰度和真实有效性。 如证明材料 扫描件关键内容或关键日期模糊不清的,均有可能导致此证明材料无效。 投标文件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 印章。涉及到签字的地方,加盖河北 CA 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印鉴,或采用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16.3 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使用 CA 进行电子签章后,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加密、上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资格审查资料的提交 17.1 投标方投标人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 “ 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d.gov.cn/ ),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并在指定位置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 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涉及到签字的地方,加盖 CA 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印鉴,或采用手写签字的 扫描件。 17.2 投标文件的提交 17.2.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方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提交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如项目分包且投报多包的,应按包分别制作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将不再接受任 何投标方资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17.2.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3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3 17.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3.1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补充和撤回,点击相应项目的“撤回”按 钮进行相关操作。 17.3.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方将不能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3.3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方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4 条的规定被扣收。。 17.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8.1 前附表第 12 和 13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 19、投标方风险 投标方没有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 应是投标方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资格无效或落标。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 在投标截止日期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0.2 根据本须知第 15 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前的这段 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 21、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21.1 开标 21.1.1 全程电子化网上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和时间进行,由河北筑城工程招标 咨询有限公司主持,所有投标方须准时、全程在线参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进行签到 , 并在开标时间后在规定时间内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以及按流程对投标报价进行确 认 。 21.1.2 在开标前,主持人应在“开标工具”中首先选择 “开标记录模板”,开始开标后规 定解密时间,电子交易平台会自动提取所有按时提交的投标文件,并提示投标方对各自投标文件 14 按时在线解密,以及对投标报价进行确认;报价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主持人 结束开标。 开标过程中,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和评标程序。 21.1.3 因投标方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 , 视为撤销投标文 件 ; 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其投标报价进行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 22. 组建评标委员会 22.1 评标工作由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或技术复杂的、 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 7 人以上单数。 22.2 评标委员会的产生是根据项目特点确定专家性质及名额,由采购人在项目开标前,从政 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应由采购人正式委托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 2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2.4 评标专家应在“评标工具”中使用由系统自动生成的账户名称和密码登录评标系统,进 行签到,并按程序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评标专家不按要求签到的,视为放 弃评标,并承担相应责任。 22.5 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专家有应当回避情形的,经核实后,应及时更换该评标专家。 22.6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2.6.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2.6.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 22.6.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2.6.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签署评标报告; 22.6.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23.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23.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文件签署盖章的有效性和投标报价、投标有 效期、重要技术参数、重要指标要求等的响应情况以及有无串通投标和其它符合投标无效的情况,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3.2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错 误、负偏离或反对将被认为是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 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其它未尽 15 资料的判定以评标委员会集体决议为准。(偏离分为正偏离和负偏离,正偏离是指响应并优于招 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负偏离是指低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23.3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方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 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3.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23.4.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注:(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财采〔2021〕7 号文件第二项第一条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依据(财库﹝2020﹞46 号)文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3.4.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3.4.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3.4.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3.4.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3.4.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5 评标专家按流程,在“评标工具”中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进行评定,并提交至评标 组长进行汇总。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不再进入下一步评标。 25. 评标 25.1 评标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确定 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合格的投标方,并独 立进行评审,不受任何各方的干扰。 25.2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项目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 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意向等,均不 得也不应向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的任何人员透露。 25.3 在招标过程中,项目投标方所进行的干扰评标委员会评定或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 动,都将导致投标资格无效。 25.4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 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 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也相同的,由采购 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决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 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5 评标专家在“评标工具”中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然后提交至评标组长汇总评标结果, 16 系统生成评标报告,评标专家对评标报告进行电子签名后推送至采购人。 26. 确定中标候选人 26.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标准:评标委员会应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为中标候选人。 26.1.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以发起“沟通对话框”的形式要求投标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予 以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27. 注意事项 27.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投标方试图对河北筑 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干扰或影响,都可 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2 在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方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采购方有权中 止或终止项目评定。 27.3 招标结束,评标委员会不退还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不向投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27.4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方: 27.4.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7.4.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4.3 投标方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7.4.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4.5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采购活动的。 (七)合同的授予 28. 中标结果公告 2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推送采购人;采购人应自收到 推送的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确认信息进行反馈提交;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确认信息后,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17 28.2 在法定期限内如有对中标人经营行为、供应商资格(商务、技术、资质)、提供的产品、 服务或招标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影响中标结果公正性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质疑、投诉、举 报,经查证属实,确实影响了招标结果公正性的,中标人资格作废,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法规和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8.3 存在上述情况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外,本代 理机构不承担因项目废标、重新招标及中标结果的改变对本项目所有投标方产生的其他影响。 29. 中标通知书 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作为项目招标结果的重要依据和合同款项支付的重要条件,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 束力。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采购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 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不得与中标人另行订立背离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 正当理由,采购人、中标人不得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故意拖延、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2 中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 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转让他人,否则取消已中标者中标资格,已供货的全 部退货,并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 30.3 采购人、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应根据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30.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 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1. 合同履行中更改采购货物、服务数量的权力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 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 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3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如出现重大变故或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任何候 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质疑 3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 质疑函范本)当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以邮寄、快递等非当面方式递交的 18 质疑。 提出质疑时请携带:质疑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质疑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格式要求的质疑函一式两份。授权委托书和质疑函内容应 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要求。 对本项目同一个环节的质疑应当 一次性提出。 33.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 33.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供应商在网站首次下载采购文件之日或获取采 购文件截止之日; 33.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3.2.3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 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3.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 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33.6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 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招标人在收到 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 不涉及商业秘密。 33.7、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的,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 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 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19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条款 20 1. 定义 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 “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 付给卖方的价款。 (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机械和/或其它材 料。 (4) “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 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 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 “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 “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的单位。 (7) “卖方” 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公司或其它 实体。 (8)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资 料表中指明。 (9) “日”指日历日。 2. 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来源地 3.1 本款所述的“来源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 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元部件装配成的,其基本特 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4. 标准 21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 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有效版本 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 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5.1 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由对方或对方代表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 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 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 必须的范围。 5.2 除了合同本身和履行本合同之外,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应使用合同 条款第 5.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如果对方有要求,另一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 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对方。 6. 知识产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 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7. 检验和测试 7.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 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 以 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买方测试代 表的身份通知卖方。 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 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 助,买方不应为此承担费用。 7.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 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7.4 买方在货物到达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 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 制或放弃。 7.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 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 22 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 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7.6 货物抵达现场后,由买方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定检验部门(第三方)对货物的质 量、规格、数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部门发现质量、规格、 数量等有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 90 日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7.7 如果在保证期内,根据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 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 向卖方提出索赔。 7.8 合同条款第 8 条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8. 包装 8.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 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 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 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 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对于木质包装材料,应按照检验检疫局的规定进行熏蒸 处理,并出具有关熏蒸证明。 9. 装运标记 9.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 记: (1) 收货人 (2) 合同号 (3) 发货标记(唛头) (4) 收货人编号 (5) 目的港 (6)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 毛重/净重(用kg 表示) (8) 尺寸(长×宽×高用 cm 表示) 9.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 2 吨(t)或2 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 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 23 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的标注“小心轻放”、“此端 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记。 10. 交货 10.1 交货地点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卖方应按照规定的条件交货。 10.2 卖方应在货物启运后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 工具名称、启运日期等通知买方。 11. 运输 11.1 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交货现场相应的运输、仓储、保管等 事项,相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 12. 伴随服务 12.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 规格中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 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 提供货物组装/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产品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 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 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2.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 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2.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 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3. 备件 13.1 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 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 有足够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 24 纸和规格。 13.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4. 保证 14.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 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 合 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 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 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4.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 达现场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条款资料表),以先发生的为 准。 14.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14.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 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4.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 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 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5. 索赔 15.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在合同条款第 15 条或合同的其它条款规定的 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 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 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 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产品来更换有缺 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 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 15 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 25 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6. 付款 16.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7. 价格 17.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伴随服务收取的价格在本合同中给出。 18. 变更指令 18.1 根据合同条款第 31 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 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 (4)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 18.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 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 在收到买方变更指令后 30 日内提出。 19. 合同修改 19.1 除了合同条款第 19 条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 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0. 转让和分包 20.1 除联合投标体事先约定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0.2 除联合投标体事先约定外,卖方不得分包合同货物和对分包货物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0.3 按联合投标协议对合同货物进行转让和分包的,联合体各方不能解除履行本合同责 任和义务。 21. 卖方履约延误 21.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伴随服务。 21.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 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 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 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 21.3 除了合同条款第 25 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 22.2 条的规定取得同意 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 23 条的规定被收取误 期赔偿费。 22. 误期赔偿费 22.1 除了合同条款第 25 条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卖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 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 0.5% 计收,直至交货或提 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 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 28 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3. 违约终止合同 23.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 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 22 条的规定同 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 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①“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 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②“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 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3.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 2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 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 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4. 不可抗力 24.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 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 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 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4.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与事件 27 发生后 14 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 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120 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 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5.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5.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 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 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6.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26.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 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 效日期。 26.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 30 日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 条款予以接受,对于剩余的货物,买方可: (1) 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 (2)取消对所剩余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 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27. 争端的解决 27.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 60日还 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27.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北京或 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 27.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7.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27.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8. 合同语言 28.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的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应用合同 语言书写。 29. 适用法律 29.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0. 通知 28 30.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 址。 31.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31. 税和关税 31.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1.2 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及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2. 合同生效及其他 33.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 其实质性内容。 32.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2.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29 二、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甲方委托并根据其采购申请和要求,通过公开招标 方式确定乙方为(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中标人,经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 一、甲乙双方应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作为本合同的基础。1.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本合同内容和合同条款以及合同其他附件应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二、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三、供货时间及地点 年 月 日前甲方指定位置。 四、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1、按产品检验报告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承诺执行。 2、甲乙方双方可在此验收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通用的规范化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 经友好协商,形成新的验收标准。 五、付款条件和方式: 付款条件: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自行制定。 付款方式: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自行制定。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额 3%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支票日期为准),每逾1 日甲方向乙方偿付 欠款总额 3‰的滞纳金。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产品或服务)、项目规格、工程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谈 判文件和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延误时间并造成项目损失的,由 30 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退换,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时,每逾 1 日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 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 30 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本合同的履行。 5、经使用单位确认乙方改用非要求材料的,按原要求材料总货款的 5 倍处罚。 七、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应立即通 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 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60 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事宜。 八、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正式合同的组 成部分。 十、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招标 代理、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 31 第四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情况 1、项目说明 1.1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为规范食堂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确保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质优价 廉和安全卫生,更好地维护师生的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原材料供应商。 1.2 本项目供应期限为三年。 2、项目概述 本项目采购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及提供并满足保障服务的供应商。列入统一配送 的食材为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包括米、面、食用油、肉类、蛋类、奶类、水果、蔬菜及 厨房烹饪相关食物原料等厨房用品)。 二、合格供应商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供货能力及保障采购人人员每日餐食的能力,供应商承 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并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 2.2必须具有“三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不少于十位在本 单位缴纳社保的工作人员健康证)。 2.3原料生产厂商还须具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 2.4所供商品要符合国家检疫标准,有当批次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2.5供应商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禁止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物值不符,如出现此类情况, 中心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6每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有关行政部门对各客户产品例行质量、卫生检测,所需 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如果在检测中该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对该产品处罚费用全部由供应 商承担。 2.7各供应商必须时刻保证通讯畅通,供货及时,若供货不及时给食堂造成损失,由供应 商承担赔偿。 2.8能够垫付前期的费用。 2.9所供原料包装符合卫生要求、符合膳食科具体使用的规格标准要求。 三、服务要求及其他 32 1、项目技术服务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 1.1.本次采购配送货物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初加工。(鸡鸭鱼类去除内脏,蔬菜类去皮、 去烂叶等。) 1.2.原材料说明 食堂各类原材料是制作员工工作餐的基本原料,包括六大类近百个品种,涵盖蔬果、肉食、 水产品冻品、干货、调味等多个方面。 1.3.原材料分类 (1)蔬菜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 (2)肉禽蛋类 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禽蛋; (3)水产品冻品类 常见鱼虾贝类,水发冷冻品等; (4)干货类 各类常见干货,水发制品; (5)大米、面粉、食用油和其他调味品类 大米、面粉、食用油和油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 (6)小食品及水果类 1.4 原材料配送 1.4.1蔬菜类每日配送,当日配送种类与数量以前一天采购人书面、邮件开出的菜单的品 种及数量为准,供应方须在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采购 人,以便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供应商保证当日7点30分前将各类蔬菜配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1.4.2肉禽蛋类由采购人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邮件告知肉禽蛋类供应商肉禽蛋类需 求计划,供应商须在当日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采购人,以便 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肉禽蛋类供应商根据菜谱上的每日需求,当天配送。 1.4.3水产类配送方式同肉禽蛋类配送方式。 33 1.4.4干货类、大米、面粉、食用油和其他调味品类由采购人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 邮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须在2日内书面、邮件告知采购人准备情况,每周根据需要配送当周 产品。 1.4.5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按 采购方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 1.5原材料验收 1.5.1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 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1.5.2.提供的生鲜类原材料,必须通过检疫检验,有害物残留符合国家标准;预包装原料 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 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1.5.3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 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 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1.5.4肉禽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 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 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蛋类须 保证3日内产品。 1.5.5水产类须保证鲜活。 1.5.6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 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 或衍生物。 1.5.7调味品,小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 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1.5.8预包装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保 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 34 日;保质期在6个月以内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6 个月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凭出厂合格证与 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1.6原材料供应责任 1.6.1食材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采购方食堂正常开餐的,供应商以当日需求计 划总量两倍价款赔付采购方。 1.6.2食材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因食 材不符合要求影响采购方食堂正常开餐的,供应商以当日需求计划总量两倍价款赔付采购方。 1.6.3上述情况发生三次后,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6.4原材料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保 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所有原材料每日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为36小时,确认 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丢弃。 1.7原材料供应管理 按照招标方食堂管理制度执行 2、其他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供应商具有固定的配送网 点服务能力。满足采购人食堂供货资质要求、具备较强供货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供货价低于周 边同期同类食材市场价、实力强、信誉好、满意度高的企业。 2.2实行优胜劣汰机制,在采购人食堂食材供货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 它违规行为,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立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 规行为的供应商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及时予以淘汰。 2.3供应商在配送食材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 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2.4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 物资。 四、所供原料的具体要求及食品原材料质量标准 4.1 所供原料包装符合卫生要求:符合膳食科具体使用的规格标准要求。 35 4.2 所供商品应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的要求。 4.3 满足所需原料数量 4.4所供原料,有每批次合格检测报告。 五、其他注意事项 5.1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转让其它商家供货。 5.2所有中标商直接对相关科室负责,实行统一采供,集中结帐,服从相关科室采供的调整, 按时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5.3供应商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禁止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物值不符,如出现此类情况,后 勤管理处膳食科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保障 6.1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2做到一餐一消杀并且加工后的熟食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待加工食 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6.3为在校人员提供早、中、晚就餐服务,每日约400-500人,每餐具体人数根据采购人在校 人员情况实时调整。每周、日三餐不同,根据采购人前一日开出的菜品单及食谱加工当日餐食。 附件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37页 附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38页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 及保障服务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字或印鉴)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39页 一、 投标函 我们收到你们招标文件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 该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时起,我方将 不再对招标文件提出任何异议。 2、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维保服务。投标总价参考河北邯郸市蔬菜批发市场最高批发价格的 %(折扣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标准: 3、愿意按照《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们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 按量完成任务。 5、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6、我们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7、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 60 天内有效。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或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0页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身份证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1页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 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 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此处附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2页 四、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注: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财采〔2021〕7 号文件第二项第一条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依据(财库﹝2020﹞46 号)文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3页 五、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 参考河北邯郸市蔬菜批发市场最高批发价格的 % (折扣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标准 备注 注:1.供应商所供食材均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反兴奋剂管理办法》。 2.例如平均零售价为 10 元,投标人折扣报价 98%,投标人实际结算价格为 10*98%=9.8 元; 3.折扣报价超过 100%,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印鉴或签字) 日 期: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4页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条款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差情况 1 合同履行期限 2 投标有效期 3 投标保证金 4 质量标准 6 其他条款 …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印鉴或签字) 日 期: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5页 七、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账户开户信息证明; 1.3、提供 2020 年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1.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包含被授权人)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评审标准: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其中任何一项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 过。 1.7 提供不少于十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工作人员健康证。 1.8 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 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6页 九、投标产品的技术文件 要求:针对本项目实际状况,编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配送方案 (2)特殊应急预案 (3)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承诺) 1.自觉履行合约的承诺。 2.对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承诺。 3.对售后服务到位的承诺。 (4)食品质量及保障措施 (5)食材加工服务方案 (6)卫生管理制度 (7)业绩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注:本章中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但不可缺项)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7页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颁发的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坚 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基础上,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和标 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 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依 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 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产生是根据项目特点确定专家性质及名额,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并临时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正式委托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 果确定前保密。但在招标质询、澄清过程中投标方如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需回避的,应 及时向采购方或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该评委回避的书面申请。核实后确实符合回避条件的, 及时更换该评委。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 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 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三、评标原则和评标纪律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8页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3、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前认真审阅招标文件。 6、评标委员会对同一招标项目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 有异议,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 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做出书面说明并存档。 四、评标程序和内容 1、评标前准备工作 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招标项目的目的、性质、范围和主要 的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等内容,以及了解作为评标 委员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 1.2 采购人应当负责评标会的事务性工作,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 数据以及辅助工作人员、设备等,必要时将由采购人代表介绍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3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 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民主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 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 四、综合评价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这个审查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 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程序的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评标委 员会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根据评标 标准进行详细评审。 本招标采用综合评价法 (一) 评审内容 1、技术标标准 (1)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2)配送方案 (3)特殊应急预案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9页 (4)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5)食品质量及保障措施 (6)食材加工服务方案 (7)卫生管理制度 (8)业绩 2、商务标标准 (1)投标总价(含运输、人工、税费等); (二)对上述内容进行评分 (三)确定投标人总得分。 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标及售后服务得分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 1~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 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故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 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 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所有中标候选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 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四、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注:根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 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符合上述通知规定 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企业执行此政策。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 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1.1.残疾人企业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1.2.监狱企业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 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50页 3、残疾人福利性单、监狱企业视同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应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不实资料,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51页 五、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一览表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得分为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 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若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其报价部分评分按《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标准进 行价格扣除6%后再按上述公式进行计算价格得分(若有)。 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③、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凡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 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 报价享受 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 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0分 2 投标文件 编制情况 (5分) 内容详尽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5 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3 内容不详尽但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2 缺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0 3 配送方案 (8分) 方案科学、全面,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 方案较全面,能较好满足项目要求可行。 6 方案一般。 3 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或缺项。 0 4 特殊应急 预案 (10分) 应急预案完善、分析合理,内容详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或 优于招标要求。 10 应急预案较完善、分析较合理,内容较详细,可行性较好,满 足招标要求。 8 应急预案合理、分析一般,内容一般,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 招标要求。 4 缺项或与招标项目不相符的不得分。 0 5 售后服务承 诺及保障措 施 (10分)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细致、售后服务体系完备优于用户要 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的。 10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较细致、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备满足用 户要求。 8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基本满足用户要求,售后服务体系基 本完备,基本满足客户要求。 4 缺项或与招标项目不相符的不得分。 0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52页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6 食品质量 及保障措 施 (15分) 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完善可行,有针对性。 15 质量保障措施较科学、较完善可行, 能满足实际使用。 10 质量保障措施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缺项或与招标项目不相符的不得分。 0 7 食材加工 服务方案 (15分) 服务方案科学、完善可行,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优于招标 文件要求。 15 服务方案较科学、完善及卫生管理制度能满足实际使用。 10 服务方案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缺项或与招标项目不相符的不得分。 0 8 卫生管理 制度 (5分) 有建全的卫生管理制度且能实施到位,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5 卫生管理制度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卫生管理较差,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0 9 业绩(2分) 有服务超过 400 人同时用餐的食堂类似业绩的得 2分,需提供合同的原 件扫描件 注:1.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 2.评标委员会成员就以上各项评分(除投标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 标得分。 3.如评委打分出现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应由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53页 附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项目内容 评审标准 通过(√) 不通过 (×)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 有且本人与身份证件和授权书相 符合的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 过。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视 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3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账户开户 信息证明 有:通过 否则:不通过 4 2020 年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 务报表 符合:通过 否则:不通过 5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包含被授权 人) 符合:通过 否则:不通过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有:通过 否则:不通过 7 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应在“信 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 评审标准: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无其中任何一项的视为通过, 否则视为不通过。 未被列入通过,否则不通过。 8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注:中小企业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再缴纳投标保 证金)如是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有效:通过 否则:不通过 9 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 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通过 否则:不通过 10 提供不少于十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 工作人员健康证。 有效:通过 否则:不通过 结 论 说明: 1、以上各项必须全部通过,若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54页 2、如果有关证件因正在办理等原因而无法取回,需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 3、以上证件在投标文件中均附原件扫描件,料均附并且真实、清晰。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 真实性、清晰度负责,若因此导致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上传资格审查表中材料时均为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3.项目联系方式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投标单位全称: (盖章)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2021-10-09T15:34:2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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