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食堂服务劳务外包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印章刻制、印章执照寄递费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6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YWZ-202112081104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劳务外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213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213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食堂服务劳务外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印章刻制、印章执照寄递费
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后获取
(1)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陆或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
(2)采购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6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1月06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层),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提交方式: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中在线提交质疑,如对质疑回复不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1)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2)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3)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5)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小南路1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60217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60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419488,13958869067
质疑联系人:温州分公司2号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4194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35917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鹿 城 区 政 府 分 散 采 购
磋 商 文 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 目 编 号 : MYWZ-202112081104
项 目 名 称 : 食 堂 服 务 劳 务 外 包
采 购 方 式 :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人 :温 州 市 鹿 城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采购代理机构 :浙 江 明 业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二 一 年
磋商文件
1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采购邀请函.....................................................................................................................2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一、说明...................................................................................................................8
二、磋商文件...........................................................................................................8
三、响应文件...........................................................................................................9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五、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程序(竞争性磋商)............................................12
六、评审.................................................................................................................13
七、定标及合同授予............................................................................................ 16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
九、其他.................................................................................................................19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20
第三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5
资格文件...........................................................................................................26
报价文件...........................................................................................................32
商务技术文件.................................................................................................. 37
封面...................................................................................................................44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45
第五部分 评审原则及方法...................................................................................... 55
注: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
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磋商文件
2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食堂服务劳务外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
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食堂服务劳务外包,服务期限 1年,采购预算为 421300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期限: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获取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磋商文件售价:免费提供(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4、获取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后获取
(1)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
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陆或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
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
(2)采购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
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导
致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1 月 06 日 14:30
提交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
2、开启时间:2022 年 01 月 06 日 14:30
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 20 层),通过“政
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开启。
五、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磋商文件
3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潜在供应
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 数字证书申领)、“政
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1)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2)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3)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
流程”进行查阅;
(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
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5)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6)如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
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小南路 155 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0577-88060217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 20 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419488,13958869067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359173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
磋商文件
4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名称 食堂服务劳务外包
2 项目编号 MYWZ-202112081104
3 项目性质 政府采购(服务类)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6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小南路 155 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0577-88060217
7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 20 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419488,13958869067 传真:0577-88419488
8 采购内容
食堂服务劳务外包,服务期限 1年,采购预算为 421300 元,具体采购内容及
详细技术要求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9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1 限制参加说明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 磋商保证金 ?不收取
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
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磋商文件
5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
是否退还响应文
件
?否,证书原件除外
16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 90天。
17 响应文件的组成
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
组成。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
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
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9 响应文件的签章
电子签章,其中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订或盖章后扫描
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上传。
20 响应文件的形式
?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
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
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
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
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响应文件”:自愿提交、一份。
(3)供应商中标后提供三份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
文件内容一致的承诺书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底以作项目验收存档使用。
22
响应文件的上传
和递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
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
执。
(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
可以(建议 EMS 或顺丰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 “备份响应文件”(一份),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详
见磋商文件,防疫期间不建议供应商代表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由供
应商自愿提交,磋商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但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
件”的,响应无效。
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
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邮
寄的以收到时间为准。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
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3 电子加密响应文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
磋商文件
6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件的解密和异常
情况处理
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
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插入 CA,解
密 CA 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CA 锁),如“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调
整解密时间,按调整后的解密时间。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
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
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
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3)未按规定递交合格“备份响应文件”的或递交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法
成功上传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4)在解密期限内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
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政采云系统会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视为响应文
件撤回。
24
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1 月 06 日 14:30
递交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
25
开启时间
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
20 层),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开启。
26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3人及 3人以上单数。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
27
政府采购信息发
布媒体(以下简称
为:“指定媒体”)
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
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若有)、中标(或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
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2、指定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zfcg.czt.zj.gov.cn。
28 其他说明
1、采购公告、磋商文件中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一律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为准;
2、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3、本磋商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
4、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5、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
给采购代理机构备案(邮箱:246721656@qq.com),否则会影响合同款的支
付;
6、政采云公司如对“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有调整的,按调整后
的说明操作;
7、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磋商文件,电子版磋商文件与纸质版磋商文件具有同
等效力。
8、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
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
( 温 财 采 〔 2020 〕 3 号 ) , 供 应 商 若 有 融 资 意 向 , 可 直 接 登 录
磋商文件
7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磋商文件
8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潜在供应商: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
4. 供应商:是从采购代理机构处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
他组织。
5. 供应商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
须持有《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5.2 “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
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
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采购
活动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6.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 现场勘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
7.1 是否组织现场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8. 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9. 询问
9.1 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9.2 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出。
10.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
磋商文件
9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改的,将会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更正公告发布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的,则相
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更正
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0.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
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澄清(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
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及时关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上的相
关信息,否则产生不利由其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
1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响应被拒绝的风险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12.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的。如发现供应商
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响应文件组成:
13.1 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格式详见“第三
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供应商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编制。)
(1) 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内容 说明
1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提供。
2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或磋商担保函)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提供。
3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提供。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提供。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声明函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提供。
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提供。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提供。
8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
资格审查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磋商文件
10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
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其
资格审查不合格。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
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内容 备注
1) 开标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3)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3)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序
号
内容 备注
1) 磋商响应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 供应商联系表
4) 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偏离表
5) 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以及商务技术评分项目,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6)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3.2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报价
14.1 本次磋商非一次性报价,在磋商后根据磋商情况(包括细化采购方案和要求,增补部分采购内
容等),供应商须进行最后报价,若成交,除项目中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外,报价产品的单价
同比例调整。
14.2 供应 z 商的报价为含税报价,包括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
费、各种社会保险、餐饮与交通、服装、安全、仓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
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
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报价。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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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4.4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
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4.5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
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响应无效。“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
服务。
15. 磋商保证金及赔偿损失金
15.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但不免除供应商相应的赔偿责任。
15.2 赔偿损失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15.3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向其收取赔偿损失金:
(1)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
(2) 成交供应商未按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磋商小组确认属实的;
(5) 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
(6) 经监督部门审查认定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上述赔偿损失金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6. 磋商有效期
16.1 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其响应无效。
16.2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6.3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
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
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
17. 响应文件编制
17.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
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
响应文件。
17.2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
响应文件。
17.3 本文件《第三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
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
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三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
应商自行拟定格式。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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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或未关联定位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
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17.5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8. 响应文件的签章
18.1 响应文件的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 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中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
操作指南。
18.3 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方才有效。
19. 响应文件的形式
19.1 响应文件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响应文件的份数
20.1 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1.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21.1 “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22.1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3.1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3.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3.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
24. 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
24.1 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与“电子
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响应备选(替代)方案。
五、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程序(竞争性磋商)
25.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程序(竞争性磋商)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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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采购单位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
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
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
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
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
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
件”自动失效。
3) 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4) 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5) 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供应商作
出最终承诺和最后报价。所有二次(或最后)报价、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供应商务必
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请提前检查“政采云”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
限是否已勾选上。如有问题,请致电 400-881-7190)。
6) 在系统上录入最后报价情况。
7) 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8) 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六、评审
26. 磋商小组
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27.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
审无关人员透露。如果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施加影响,
其响应将被拒绝。
28.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
资格是否符合本项目对供应商资格的实质性要求。
2)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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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 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
留。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
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4) 磋商小组审查判断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通过“政
府采购云平台”下载的响应文件)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
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被否决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
新成为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2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提供的资格文件不全的;
3 违反磋商文件中载明“响应无效”条款的规定;
4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 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中主要采购标准、采购要求的;
6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 报价(含一次报价、二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单价限价的;
8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二次(或最后)报价的;
9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 授权代表没有单位负责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11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
1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相关证书、材料经磋商小组认定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13 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7)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供应商的响应均作无效处理:
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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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6 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7 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
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29. 澄清有关问题
1)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
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供应商代表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
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向磋商小组
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供应商
未按照前述规定向磋商小组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
进行认定。
3) 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条中第 1)、2)
款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4)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标书关联时单独填报的报价与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所列的报
价不一致时以加密的报价文件中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5) 若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描述(即响应文件中描述的内容)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
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审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响应描述或证明材料
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30.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1. 根据磋商结果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最后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磋商报价,否则取其报
价中最低的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另有决议的除外)。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代表不能在规定的合理时间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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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
32.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3. 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
委应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4. 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详见本磋商文件《评审原则及办法》。
35.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
公正和安全时,招标采购单位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
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36. 确定中标候选人
36.1 本次采购由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36.2 中标(或成交)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
应商没有中标(或成交)的书面形式。
3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38. 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七、定标及合同授予
39. 确认成交供应商
39.1 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
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
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9.2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
期限为 1个工作日。
40. 中标(成交)通知书
40.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40.2 中标(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1. 授标时更改采购内容数量的权力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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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
对单价和其他实质性内容的条款作任何改变。
42. 签订合同
42.1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2.2 签订时限: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个日历日内。
42.3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供应商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
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
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
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2.4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供应商和磋商小
组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43. 履约保证金
43.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八、政府采购政策
44. 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4.1 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评审
中价格扣除)。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
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 号)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
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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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
享受价格扣除。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
少于 10人(含 10 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
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
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
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4.2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1)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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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
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九、其他
45. 质疑与投诉
45.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包括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
标结果)环节的质疑。
45.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
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
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并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
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
承当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45.3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6. 采购代理服务费
46.1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玖仟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将代
理服务费用支付给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46.2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转账。
46.3 账号信息
户名: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帐号:201000057854560
开户银行:温州瓯海农商银行新桥支行
联行号:402333041314
财务电话:0577-88412221 徐女士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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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注:①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②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成交)供应
商与甲方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 项目
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承包范围和要求:
1. 承包区域和要求:
2. 乙方在承包区域内提供 及相关服务,且只能在该范
围内从事 及相关工作。
3. 承包合同期限:本合同承包期限为 1年,供应商报价为年度承包费用报价。
(2) 承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合同款:本合同的年总承包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已含税)。该价格已包
括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餐饮与交通、服
装、安全、仓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
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但超过本项目规定服务时间或服务
范围的加班费除外)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30%的预付款。服务费用采
用先服务后支付的办法,按季度支付,每次服务款为合同总额的 25%,在每季度服务完结并经甲方
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该季度的服务款,乙方需开具相应的发票。在支付第一期服务费
时予以扣回预付款,如不足抵扣的,则在下期扣回;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合同中可另行约定。
以上合同价款均须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
(3) 履约保证金
1.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
金,在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
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
2. 甲方在任何时候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乙方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场地(经甲乙
双方或权威部门确认为乙方员工损坏)或因乙方违约金,且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
后一周内补足扣除金额,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反之亦然。
3. 甲方认为乙方在承包期内没有涉及甲方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甲方在承包期满后或提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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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终止承包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金,否则,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
保证金余额。
(4) 经营制约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的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
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
乙方的正常工作。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及承包合同内容,在承包区域
内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承包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
权利。在承包期间,乙方任何重大变动或法律事宜均应通知甲方。
3.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5) 双方承诺
1. 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
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
者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
2. 在适当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
查。如任意一方对结果存在争议,可通过双方认同的中立第三方仲裁。
3. 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无论
乙方有什么理由,都不可以停止工作。如因服务范围内容变动需调整合同,由甲乙双方协商确
定。
4. 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
区域服务工作
5. 乙方必须按中标承诺配置配备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
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并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未按要求配
置人员,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6. 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7. 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遵
守甲方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自觉参加甲方认为有助提高甲
方形象的宣传活动。
8. 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受甲方托管的设施、设备运营状况良好,并接受甲方或其授
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引起或造成该设施、设备的损坏,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
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全部由乙
方承担。
9. 乙方员工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甲方公众形象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而由此产生
磋商文件
22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根据事件的轻重,将保留扣除乙方的当
月合同款 0.1%~5%的权利。
10. 公司的办公各类设施及费用、人员食宿、安全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11. 禁止事项
a)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
b) 乙方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
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c) 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
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
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d) 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
烈的液体等。
12. 乙方及其员工遵守甲方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不得损坏承包区域的消防设
施,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3. 甲方将对乙方及其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员工有违反甲方的规定和制度的行
为,甲方将要求其改正,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乙方必须予以辞退。
14. 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
完成。
15. 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a) 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服务管理不受干扰。
b) 保证乙方的员工及工具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管理活动。
16. 乙方的申述权
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授权人的过失,导致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代理人在承包区域发生人身
伤害或公司财产损失,乙方有申述赔偿权。因第三者蓄意或过失,导致乙方及其工作人员、
代理人在承包区域发生人身伤害或公司财产损失,甲方负有协助追索赔偿的义务,但甲方无
赔偿责任。乙方人员应自行负责公司及个人财物的保管,甲方不承担失窃损失。
17. 保险
a) 员工工伤险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工伤险),以
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b) 其他保险及费用
乙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负责为全体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并交纳相关费用。
(6) 不可抗力
磋商文件
23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在承包期间发生地震、火灾及其他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承包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
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a) 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做出任何赔偿。
b)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c) 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d) 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承包合同期间的价格及
其它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e) 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7) 合同生效和终止
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提前终止
a) 因承包区域布局调整,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调整承包范围。
b) 因乙方连续三个月经营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调
整承包范围或终止合同。
c)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终
止承包。
d) 乙方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
终止承包。
3. 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承包自然终止。
4. 承包终止后果
终止承包,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也不影响履约保证金的效力。
承包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
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承包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并追偿代理费及 15%的手续费。
5. 续约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对乙方在合同期的工作表现做出评价,确定是否续约,并通知乙
方。
6. 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
约行为放弃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反之亦然。
7. 合同支付奖惩标准
每月由甲方组织人员对乙方的服务进行检查、评分,具体方案参照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磋商文件
24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其他
1. 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
2. 关于本合同争议,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诉讼,仲裁或
诉讼按合同履行地原则。
3. 如双方同意,可以书面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合同的附件、修改(补充)件均与本合同同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磋商文件
25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混乱的编排或未关联定位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
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
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磋商小组认定为响应无效。
7、要求中涉及提供证明(或材料)复印件的,也可提供扫描件制作进响应文件内。
8、电子签章,其中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订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响
应文件中上传。
9、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对采购内容的技术条款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相
当于或优于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
磋商文件
26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文件
目 录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页码)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磋商担保函)······················ (页码)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页码)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页码)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页码)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页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页码)
(8)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码)
磋商文件
27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
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
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磋商文件
28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磋商担保函)
说明:
1、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提供最近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
告。
1.2 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有)、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
1.3 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
入支出表(若有)。
1.4 社会团体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2、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
2.1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提供供应商开户(基本存款账户)
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2 自然人适用:提供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磋商担保函的
3.1 提供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3.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方案》(财库[2012]124 号)的规定。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 1.1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
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
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磋商文件
29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说明:
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
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说明: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推算)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专用收据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
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2.依法不需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30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现期限届已满),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
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31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
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填写具体份数) 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
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填写具体份数) 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
责任。
说明:
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
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①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时的
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时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时的查询
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
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全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32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文件
目 录
(1)开标一览表···················································································(页码)
(2)分项报价表···················································································(页码)
(3)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页码)
磋商文件
33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一次磋商报价
(大写)人民币:
(小写)¥:
说明:
1. 此表格中“第一次磋商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第一次磋商报价”相一致。
2. 供应商的报价为含税报价,包括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
各种社会保险、餐饮与交通、服装、安全、仓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
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
切风险责任。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报价。
※不提供此表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全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34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费用名称 数量 服务期 单价 合计 备注
第一次磋商报价 人民币: 元整
说明:
1.分项报价表的第一次磋商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第一次磋商报价”相一致。
2.本表格式可自行拟定。
※不提供《分项报价表》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全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35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食堂服务劳务外包,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
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磋商文件
36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
采购活动:
( )提供本公司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公司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公司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3)、监狱企业价格扣除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文件
37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商务技术文件
目 录
(一)磋商响应函·····················································································(页码)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页码)
(三)供应商联系表················································································· (页码)
(四)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偏离表······························································· (页码)
(五)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以及商务技术评分项目,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页码)
(六)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商务技术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磋商文件
38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磋商响应函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邀请,我方 (供应商名称)
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
我方己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 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
同终止日为止。
(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方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提供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
文件。
(四)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28 款 第 6)点“供应商串通响
应”中任意情形之一,也不存在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28 款 第 7)点 “不同供应
商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中的任意情形之一。
(五) 我公司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六) 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
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七) 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八)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
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九) 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
同或协议;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
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十)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并可向我方收取赔偿损失金,
同时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
(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
磋商文件
39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
(7)未按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全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不提供此函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无效。
磋商文件
40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单位负责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
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
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
说明:
1、供应商: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磋商文件
41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供应商联系表
序号 项 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2 项目编号
3 供应商单位名称
4 单位联系地址
5 单位联系方式
6 单位电子邮箱
7 单位传真号码
8 单位负责人名字
9 授权代理人名字
10 供应商代表联系号码
11 供应商代表联系邮箱
12 供应商开户行及账号
特此承诺:上表中的联系方式将作为我方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联系方式,其他方式均不作为送
达方式。
供应商全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42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内 容
磋商文件
规定要求
响应文件
对应条款
偏离情况 偏离说明
技术条款
商务条款
说明:
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2.如出现偏离,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响应文件对应条款”栏不得复制粘贴,所投内容必须对
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填写说明,否则存在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不提供此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全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43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以及商务技术评分项目,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
料
说明:内容格式自拟。
磋商文件
44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封面
(仅供参考)
响 应 文 件
(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
日期:
磋商文件
45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为使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
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一、食堂概况
1、食堂正常情况下的工作人员就餐人数大约为 200 人,主要以早餐和中餐为主,双休日、节假
日能正常保障值班人员就餐。
二、承包内容及要求、承包期限
本项目为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承包,承包内容及要求、承包期限如下:
1、承包方式及内容: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食堂管理,即成交供应商负责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食堂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
售、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日常的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采购由采购人负责),并在承
包工作范围内实行收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采购人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水电、燃料的费用)
2、服务要求:达到三星级宾馆服务标准或 A 级餐饮服务标准,以及满足省、市领导的接待用餐
要求。
3、承包期:一年。
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 15天时间内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赔偿的责任。
5、成交供应商更换重要岗位人员需报请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
提出更换要求;供应商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在特
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调派磋商供应商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就餐人员使用采购人统一制作的就餐
卡刷卡用餐,供应商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或收取现金,不得对外经营。
三、相关人员配置
1、相关主管人员:设项目主管、厨师长等。
2、厨师配备要求:
(1)聘请有经验能烧大锅菜的高级厨师和达到宴请服务的高级厨师主厨。
(2)要烧温州菜。
4、食堂人员配置原则上不得少于 6 人,其中项目主管 1名,厨师长 1名,大厨 2名,帮工 2名,
其他具体岗位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配置。如采购人认为具体岗位人员配置不合理,需要变动,可要
求成交供应商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四、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不仅限于如下):
磋商文件
46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 / 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SB/T10420《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SB/T 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五、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
(一)食堂设备、工具等
1、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室内外装修不应改变。如确需改动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方可改动。
2、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成交供应商免费使用,成交供
应商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护由采购人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维修和赔偿。
3、碗、勺、筷、盘、酒杯等日常餐具由采购人统一调配,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
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 10%,超过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
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核销。
(二)用餐时间及服务
1、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夜宵服务,刷卡消费。早餐服务时间为 7:00-8:20,设稀饭、豆浆、
糯米饭、包子、馒头、煮粉干、面条、大饼、油条等服务;午餐服务时间为 11:30-13:00;(具体就
餐时间根据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双休日、节假日、抗台等特殊情况另作调整)。
2、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做到一周菜谱不重复,每周的菜肴品种不少于 50 个,保证每天供应每
人 1份的新鲜时令水果,菜单必须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员认可方可执行;必须每天拟定菜单(每
天要储备 1-2 桌的菜,以应临时来客就餐),提供采购人采购。用餐以打菜形式为主。
3、菜肴品种要求搭配科学、经济实惠、花色多样、变换及时,数量必须按照当日所需标准执行。
4、严格落实上、下班工作制度,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要合理安排人员下
班时间,上中班人员下班时间要在 15:30 以后,有临时工作任务时,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要服从采购
人的工作安排。
5、成交供应商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
及公众假期。遇特殊情况,采购人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成交供应商调整工作时
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磋商文件
47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服务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主的原则进行服务。对承包期内的人
员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2、服务质量标准要求按三星级酒店标准订立服务规程。成交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
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成交供应商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
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机关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
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
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
立质量意识。
5、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
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6、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
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7、成交供应商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食堂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8、成交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
同。
10、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
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应急措
施,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四)节能措施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
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采购人的具体情况,建立
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采购人要求对食堂所需有关蔬菜、食
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
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
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磋商文件
48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严禁患病上岗。负责餐饮加工和冷拼人
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餐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
一着装,规范操作。
5、食品原料的采购
(1)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人负责进行采购,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
移交成交供应商时承办方应专人负责做好清点验收工作。
(2)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成交供应
商负责验收和入库,妥善保管。
(3)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
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
(4)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现有毒、有害、腐烂
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
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采
购人处理。
6、食品加工
(1)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
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
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厨师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
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
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
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 70 度;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
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 0 度或低于 1 0
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
后方可食用。
(7)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
磋商文件
49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
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7、食品储存
(1)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
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 公分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
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校医)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
冷冻食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
(4)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
(5)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
(6)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
8、餐饮具消毒卫生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
的餐饮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
(3)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4)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
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
(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
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6)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9、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
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10、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
分开。
六、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
1、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管理服务采用《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考核评分细
则》考核,考核小组采取不定期或抽查形式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附考核评分细则),从承包
费中留取 5万作为百分考核基准,年度考核达到 90 分或 90分以上的,给予全额奖励;年度考核为 85
磋商文件
50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包括 85分)、90 以下的,给予 3万元奖励;年度考核为 80 以上(包括 80 分)、85以下的,
给予 2万元奖励;80分以下的,不予奖励 。服务单位在考核期限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
没收考核奖罚金。百分考核制度小组由相关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发现
问题将记录登记作为年底 100 分制考核的依据。
2、采购人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 1次对成交供应商食堂后勤服务、烹饪、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
满意度测评。
3、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不得对外经营,每日的菜品(食材、调料
等)均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并移交成交供应商清点验收、加工、制作、发售,制作好的菜肴按采购人
规定的价格进行发售,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检查。成交供应商要确保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
业服务,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
4、在承包期内成交供应商应保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采购人或其授
权人员的检查,对由成交供应商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采购人将书面通知成
交供应商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采购人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
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有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成交供应商使用的,
除正常使用折旧外,成交供应商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5、成交供应商应切实做好节水、节能、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有发生责任
事故,如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6、成交供应商应重视安全工作各环节的管理,科学安排餐饮服务的工作流程,做到精细化管理,
如发生餐饮安全、卫生事故(如在菜品里发现异物),采购人将采取重罚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七、劳动管理
1、成交供应商从实际出发,根据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工人
数,但总数不得少于 6人。
2、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医院体检,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疾病的,不得录用。 认真执行国家有
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
与健康。
3、成交供应商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采购人审查,
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4、食堂内工作人员(除值班人员和早点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或加工售菜区域。
5、员工保险要求
(1)员工人身意外:在承包期内,所有人员的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全权负责(成交供应商应
磋商文件
51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及时为进场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及时向采购人出示保险凭证,以保
证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2)其他保险及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
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对此全权负责。
6、乙方须保证每位员工的必要休息时间,每月支付员工的工资不低于温州市当年最低保障工资。
八、其他要求及相关说明
1、成交供应商负责人全权代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
2、成交供应商要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
有关用工规定,并经成交供应商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采购人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
开支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成交供应商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4、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做好节电节水,非常温天气要保证冷暖气供应。
5、成交供应商应重视安全工作各环节的管理,科学安排餐饮服务的工作流程,做到精细化管理,
如发生餐饮安全、卫生事故(如在菜品里发现异物),采购人将采取重罚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6、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完成。
7、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采购人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
损坏,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8、采购人保证成交供应商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保证成交供应商正常
的水、电能源供应,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成交供应商正常开展服务。
9、禁止事项
(1)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成
交供应商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2)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同
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采购人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
(3)未获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
大或气味浓烈的物品等。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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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考核评分细则
检 查 考 核 项 目 评分标准 基本分
厨房间环境卫
生
1、地面、下水道、明沟积有污水、污物视情节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2、墙壁、门窗、天花板有积尘、油污、蜘蛛网和涂层
脱落;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3、有关设备、设施、用具没有保持卫生清洁,有污渍
视情节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4、垃圾桶没有及时加盖 发现一次扣 0.1 分 2分
5、地面、灶台、厨具卫生保洁没有按规定每天定时清
洗;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分
6、冷库没有按要求做到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及定时清
洗;
发现一次扣 0.2 分
1分
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间,如发现属于本工作人员
带入视情节轻重
发现一次扣 0.2 分
1分
粗加工、配菜、
烹调卫生
1、荤、素食品没有按要求做到分池(定位)清洗视情
节
发现一次扣 0.1 分
2分
2、清洗后的食品不能接触地面如发现视情节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3、鸡蛋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发现不经清洗
直接使用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4、加工生、熟食品的刀、砧板及盛器要分开,如发现
混用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5、配菜没有做到科学合理(要求做到色、香、味俱全)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分
6、食物加工半生不熟的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分
7、菜肴里或汤里、米饭里发现有杂物,按问题严重程
度扣分
发现一次扣 0.5 分
3分
8、各种盛调味品的容器没有按要求做到及时定期清洗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9、每天配菜的数量要求在提供用餐人数的基础上上下
浮动 10%,如出现失误视情节轻重
发现一次扣 0.5 分
3分
10、要提倡节约不浪费,发现无故浪费现象视情节轻
重
发现一次扣 0.2 分
1分
11、食堂没有按规定要求建立卫生台帐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分
个人卫生及要
求
1、员工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
内,如发现过期还在使用
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分
2、要求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新上岗的员工要求做到
先培训后上岗,发现未经培训直接上岗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分
3、员工上班时间不能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及
化生活装,经检查发现存在问题
发现一次扣 0.1 分
2分
4、员工上班时间没有按要求穿戴工作服、衣帽、穿戴
不整洁或穿拖鞋上班
发现一次扣 0.1 分
2分
5、员工戴的工作帽要求遮盖全部头发,发现不整齐 发现一次扣 0.1 分 2分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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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考 核 项 目 评分标准 基本分
6、发现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内吸烟、吃零食 发现一次扣 0.1 分 2分
7、员工上班时间没有按规定佩带健康证上岗 发现一次扣 0.1 分 2分
8、售饭菜时员工一律要求带一次性手套及一次性口
罩,擅自不戴
发现一次扣 0.1 分 2分
9、当班时行为不检点,如嘻皮笑脸,大声喧哗,追逐
打闹,勾肩搭背,串岗或擅自离岗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10、工作时间看小说、杂志、打电话聊天,擅自换班、
调班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11、员工自行车要在指定地方入库、有序停放,发现
乱停放、不入库,影响周围环境
发现一次扣 0.1 分 2分
12、检查发现人数未按合同要求到岗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分
13、就餐人员遗失在餐厅的物品,应妥善保管经核实
后归还,如发现食堂工作人员占为己有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分
14、主管及员工的职责、制度要上墙,严格按照职责、
制度规定办事,如发现制度不上墙,职责不分明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15、违反操作规程,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设备、工具造
成经济损失的;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专间卫生
1、有非专间人员进入专用加工间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2、专间内紫外线灯、空调、冰箱、冰柜不在正常使用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3、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有未经清洗带入凉菜间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4、用于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如刀、砧板、抹
布)没有做到专用的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5、专间内刀、砧板、抹布等工用具使用前没有经过消
毒直接使用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6、凉菜间内的食物必须是可直接使用,发现生、熟混
用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7、专间内不准堆放拖把、书报、个人用品等物品,如
发现杂物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8、专间操作人员没有按规定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口罩、
一次性手套,手部没有清洗消毒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食品采购与贮
存
1、食品出入库要求专人负责验收、登记,发现不经验
收,直接领用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分
2、如验收时发现食品质量有问题或超过保质期,没有
及时反映或隐瞒,视情节轻重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分
3、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造成事故,视情节轻重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分
4、库房内食品没有做到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整齐
堆放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5、不准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如老鼠药、杀虫剂)
存放在同一场所,经检查发现存在隐患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分
6、冰箱、冰柜内食品生熟混放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分
7、冰箱、冰柜没有正常运转,造成食品腐烂,造成损
失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分
8、仓库要按规定专人负责保管,建立台帐,月底出报
表,如发现管理混乱
发现一次扣 0.2 分 2分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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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考 核 项 目 评分标准 基本分
餐具、餐厅卫
生
1、餐具使用前没有做好清洗、消毒工作,直接使用 发现一次扣 0.2 分 1分
2、清洗、消毒餐具的水及水池不能与其它混用,如发
现混用
发现一次扣 0.2 分 1分
3、消毒后的餐饮具要求存放在保洁柜里,发现乱放 发现一次扣 0.2 分 1分
4、保洁柜没有保持清洁,或堆放其它杂物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5、放餐饮具的保洁柜没有及时关门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6、用餐环境保持清洁、卫生,没有异味、苍蝇、蚊虫,
天花板没有蜘蛛网,发现卫生不到位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7、餐桌上摆放的餐饮用具不清洁光亮,有污迹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8、用餐桌没有随时打扫、清理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9、备餐柜内要求清洁卫生,没有异味,柜内没有杂物,
如发现不卫生,有异味、有杂物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10、餐桌上摆放的调味品没有根据用量要求定期更换、
清理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11、盛放筷子、汤勺的容器不清洁卫生,有油污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12、发现快餐盘、碗、筷子、汤勺等上面有油污、杂
物,视情节轻重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13、没有按规定每天提供菜单内容给管理员,造成餐
厅电子显示屏无法公示菜谱
发现一次扣 0.1 分
1分
节能管理
1、完成所承担服务区域的全年节电、节水、节油等节
能指标
一项未达标扣 1分
3分
2、制订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方案
缺一项扣 0.5 分
1分
3、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提
高用能效率,促进节能规定落到实处
措施落实不到位
酌情予以扣分 2分
4、提出技改方案,协助采购人做好各项节能项目的改
造,并完成技改前后能耗对比图表
缺一项扣 0.5 分
2分
5、每周不少于 4次的节能巡查,及时做好巡查记录;
不定期抽查
缺一次扣 0.1 分
2分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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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评审原则及方法
一、总 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
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用,确保项目质量,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
按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编写评审报告。
二、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审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磋商小组成员应
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审纪律,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三、评审办法
1.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供应商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
磋商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综合得分最高、次高及第三高的供应商为第一、第
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根据采购要求,总分设定为 100 分;其中商务技术文件 85 分
(技术权值 85%),报价文件 15 分(价格权值 15%)。
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抽签决定。
四、评分细则
1、商务技术分的评定(85分)
各磋商小组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评定打分
并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各磋商小组成员
对各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各供应商商务技术分得分(保留二位
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
号
评分内容 分值 备注
1 供应商情况
5分
根据供应商技术力量、荣誉、AAA 证书、信誉、业主评价等情况
等(涉及企业规模的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委综合
打分,其中 A档 5-3.1 分,B档 3-1.1 分,C档 1-0 分。
3分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证书,每提供 1个有效证书得 1分,最高得 3分;
2 同类项目业绩 6分
供应商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食
堂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2分,最高得 6分。证
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服务方案 6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方案、相关管理措施、岗位责
任制和服务流程说明等情况,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A档 6-4.1
分,B档 4-2.1 分,C档 2-0 分。
4
机构设置、运作流程、
相关机制
6分
根据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附组织机构图)、运作流程(附
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信息反
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等是否科学、合理、高效,由评委综合打分,
其中 A档 6-4.1 分,B档 4-2.1 分,C档 2-0 分。
5 管理制度 6分
根据供应商的管理制度包括清点验收、加工、储存、配售、食
品卫生、食品留样人员、设施、设备管理服务、招标人反馈资
料、文件资料等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情况,由评委综合打分,
其中 A档 6-4.1 分,B档 4-2.1 分,C档 2-0 分。
磋商文件
56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人员配备情况
5分
1、具有三级厨师(技师)及以上的得 2分;
2、根据拟派厨师长的专业素质、餐饮经验及履行情况,由评委
综合打分,其中 A档 3-2.1 分,B档 2-1.1 分,C档 1-0 分。
10 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与作业人员总数情况,由评委综合打分,
其中 A档 4-3.1 分,B档 3-1.1 分,C档 1-0 分。
2、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组成、专业配置、年龄结构、人员
证书等,由评委综合打分,其中 A档 6-4.1 分,B档 4-2.1 分,
C档 2-0 分。
7 节能减排方案 5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全年电灯空调等用电量、用水量、用气量、
厨房用油等提供的节能减排方案是否合理科学可行,是否符合
节能减排要求,由评委综合打分,其中 A档 5-3.1 分,B档 3-1.1
分,C档 1-0 分。
8
服务质量、菜品质量保
证措施
5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质量、菜品质量的相关保证措
施,由评委综合打分,其中 A 档 5-3.1 分,B 档 3-1.1 分,C
档 1-0 分。
9 现有情况及建议 12 分
1、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及了解等情况,由评委进行
综合打分,A档 6-4.1 分,B档 4-2.1 分,C档 2-0 分。
2、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条理较清晰较严谨,内容无
前后矛盾,有突出重点、难点且作出分析,可行性较高,方案
符合需求等,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A档 6-4.1 分,B档 4-2.1
分,C档 2-0 分。
10 应急措施 6分
出现特殊、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如临时加菜、非工作日
的加班、疫情防控、抗台等特殊情况的加班处理):处理措施
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6-4.1 分;处理措施科学性、合理
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 4-2.1 分;处理措施科学性、合理性、
可操作性较差的得 2-0 分。
11 培训计划及方案 5分
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各岗位人员的日常培训计划方案是否
明确、科学、可行等情况,由评委综合打分,其中 A 档 5-3.1
分,B档 3-1.1 分,C档 1-0 分。
12 防疫措施及方案 5 分
根据供应商的防疫措施及防疫方案的合理、科学等情况,由评
委综合打分,其中 A档 5-3.1 分,B档 3-1.1 分,C档 1-0 分。
说明:
(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A档一般以该分项方案/措施的表述详尽、科学、操作性强、可信度高等
为划分标准;B档一般以该分项方案/措施的表述细致度、可操作性、科学性等方面满足采购需求基
本要求为划分标准;C档一般以该分项方案/措施的表述细致度、可操作性、科学性等方面较差为划
分标准。
(2)商务技术文件未提供评分项目内容的,该项按零分处理,且不受最低分值限制。
(3)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辨认的,按未提供处理。
(4)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磋商文件内容无关
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商务技术文件。
2、报价分(15分):
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
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
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内容 政策性价格扣除
磋商文件
57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 政策性价格扣除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对其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分和报价分的总和。
4、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办法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交评审报告。
五、定标办法
本次采购由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如第一候
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
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
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
购人可以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如全部中标候
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采购失败,重新组织采购。
六、供应商义务
供应商应随时接受磋商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
采购邀请函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程序(竞争性磋商)
六、评审
七、定标及合同授予
八、政府采购政策
九、其他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资格文件
报价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封面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食堂概况
二、承包内容及要求、承包期限
三、相关人员配置
四、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不仅限于如下):
五、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
(一)食堂设备、工具等
(二)用餐时间及服务
(三)服务质量要求
(四)节能措施要求
六、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劳动管理
6、乙方须保证每位员工的必要休息时间,每月支付员工的工资不低于温州市当年最低保障工资。
八、其他要求及相关说明
考核评分细则
第五部分 评审原则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