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附件: WHJT-2021-019-招标文件V1.zip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WHJT-2021-019
项目名称:威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选定后勤保障服务机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代理机构:山东富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0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05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与要求…………………………………………31
第四部分 评标原则、程序与方法……………………………………3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1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范本)……………………………………………58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山东富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威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威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选定后勤保障服务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项目名称:威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选定后勤保障服务机构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威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区域后勤保障服务
2.采购内容:
(1)办公楼室内外,前后院所有区域保洁服务;
(2)服务区域内秩序维护服务,消防中控及监控值班、大厅门岗值班;
(3)职工餐厅提供早、中、晚餐服务,采购人提供职工食堂、设施、设备、工器用具;负责水、电、暖供应等。成交供应商负责职工食堂服务燃气费用,用人费用、用工管理,食堂原材料采购,为采购人提供食堂就餐服务、食堂服务范围内的卫生保洁等。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24日17:00:00至2021年12月31日17:00:00(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文件。(网址:http://ggzyjy.weihai.cn/)
逾期无法从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中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从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631-5311569(受理问题:系统登录、CA锁绑定、平台切换),一网通办技术支持QQ群:1143439694;CA锁办理咨询电话:0631-5307028;国企采购技术支持电话:18769124292,国企技术支持QQ群(供应商):1146578397
注: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获取文件。“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请按照“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右侧“CA办理”中“CA证书办理介绍”进行办理。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4日18:00:00至2022年1月6日14:00:00
2.地点: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60.212.191.167:28088/login?cloudid=12)网上递交。已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文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启
1.时间:2022年1月6日14:00(北京时间)
2.地点:威海市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南侧附楼4楼交易四厅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可不到现场参与开评标。不到现场的投标人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竹岛办事处塔山西路-10-1号
联 系 人:张凯栋
联系方式:0631-5975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富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威海市古寨东路315号
联 系 人:李中元
联系电话:0631-5896358
电子邮箱:sdfull@126.com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
发布人:山东富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4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威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选定后勤保障服务机构 |
2 |
项目编号 |
WHJT-2021-019 |
3 |
采购人 |
名 称:威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竹岛办事处塔山西路-10-1号 联 系 人:张凯栋 联系方式:0631-5975997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山东富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威海市古寨东路315号 联系人:李中元 电话:0631-5896358 |
5 |
项目详细情况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可协商确定续签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 承包方式:该合同为总价包干形式; 预算控制价:534000元(含税)(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
6 |
资金来源 及比例 |
100%自筹资金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电子投标 特别提示 |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在“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完成注册入库(已完成注册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首次注册投标人需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右侧【国企采购】按钮进入“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取得用户名和密码;首次注册投标人应及时到外运大厦附楼一楼(海滨中路28号)CA窗口办理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安全证书(CA锁)及电子签章。 2、本项目必须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利用办理好的CA锁登录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且安全证书(CA锁)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本文件及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国企采购专区-《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教程》,网址:http://www.whggzyjy.cn/bszngqcg/71498.jhtml、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及系统使用咨询电话:18663166176 隋工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登录交易平台的电脑须满足以下环境要求:(1)操作系统:Windows 7 (SP1)系列、WIN8.0系列WIN10.0系列(2)浏览器:IE8+(推荐使用 IE10、IE11,微软的 edge 浏览器并非 IE)、360 浏览器、火 狐 52 版以下(火狐安装后请关闭自动升级)(3)办公软件:Office2007-Office2016 完整版(不支持 office2016 个人版和学生版, Office2019 未经验证,请谨慎选用);仅支持 WPS2016 企业版和 WPS2019 版。 5、报价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数据文件(excel格式)必须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压缩包内的对应包段目录下获取,且必须在原文件上严格按照其中要求填写。因投标人(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使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 6、电子投标文件必需有电子签章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要求: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时,都必须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签章时需要将电子签章签署到相应的位置中。 7、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无法辨认的评审时受到影响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报价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响应失败的,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9 |
资质证明文件 原件 |
不要求提供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网上按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份以及纸质投标文件3份 |
11 |
实物样品 |
无 |
12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3 |
现场演示 |
无 |
14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5 |
投标有效期 |
公开报价之日起90天 |
16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8:00:00至2022年1月6日14:00:00(以威海市国企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显示时间为准)递交网址:http://60.212.191.167:28088/login?cloudid=12 2、基于档案整理的要求,请将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U盘或光盘于开标后二天内前邮寄或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威海市古寨东路315号山东富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03室)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两份,胶装成册。 |
17 |
开标时间 |
2021年1月6日14时00分 |
18 |
开标地点 |
威海市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南侧附楼4楼交易一厅 |
19 |
开标方式 |
现场报价与远程报价相结合,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与开标,但开评审期间需实时关注交易系统相关通知,且被授权人的联络方式应保持畅通。 |
20 |
开标程序 |
签到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 解密时间:开始解密后15分钟内完成 |
2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2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3 |
联合体报价 |
不允许 |
24 |
分(转)包 |
不允许 |
25 |
投标保证金 |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2.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缴纳形式: 4.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交纳,使用说明参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的 “办事指南—国企采购专区”中《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线上投标保证金操作手册》。 4.2为确保投标工作有序进行,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到达威海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账户,以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不接受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禁止第三方代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应与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4.3为确保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时足额到账,请尽量提前交纳保证金,由于银行系统原因,请至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 小时将保证金汇出。如不按招标文件和系统使用指南操作,导致开标过程中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未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显示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视为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此应有明确的认识,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可以使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查询并及时更新交纳情况。 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保证金指定账户,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
26 |
履约保证金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27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 乙方在要求支付合同款项时,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并在付款前提供符合财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理由不予付款。 甲方按照以下节点支付款项: 合同生效后,每月5日为上月管理服务费结算日,中标人凭完税发票,由采购人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
29 |
其他 |
本项目按服务类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
30 |
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全部由中标单位支付,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考虑。具体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威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服务项目中“协议书”执行。 收款单位:山东富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威海文化支行 账号:37001707101050000572 |
专家评审费 |
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按实收取。 |
|
31 |
是否委托定标 |
是 |
32 |
交易咨询费 |
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试运行期间暂不收取。 |
33 |
防范疫情提示 |
因受疫情影响,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决定是否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若不现场参加,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指定地点。中高风险地区投标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会议。 |
实质性条款一览表
说明:本表系招标文件及修改性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实质性条款的汇总。不允许有任何负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 容 |
1 |
资格性评审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投标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文件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声明函。 |
2 |
符合性评审 |
1.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项目预算控制价; 2.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人民币伍仟元整,提供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电汇凭证或电子汇款截图扫描件均可); |
一、说明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结合《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接受本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投标各项规定。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解释为准。
1.3本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2.相关要求
2.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的全部费用。不论电子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 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2.2.1 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2.2.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2.2.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2.2.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2.3投标人应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将会生成投标回执,未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直接废标。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构成
由各包段本文件(word格式)和各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构成,采用压缩包电子版文件格式提供。
3.1 本文件(word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采购内容与要求
(4)评审原则和方法
(5)投标文件格式
(6)合同(范本)
(7)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
3.2 数据文件(excel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封面
(2)投标报价表(含明细)
(3)需求响应表(如有)
(4)评审对照表
(5)评分对照表(如有)
3.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澄清
4.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前2日内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四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协助采购人组织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举行答疑会,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都将以原网站公开发布形式(包括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对招标文件没有异议,此后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l 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原发布媒体,以更正公告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发送更正提醒通知)一并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义务履行相应的义务。
5.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通过原发布媒体发布公告的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内发送更正提醒通知)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变更的,投标人必须从电子交易系统中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新下载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文件);不足2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6.1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为无效文件。
6.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按包段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编制。投标文件应编写目录,具有结构清晰的文档结构图(打开word视图中的“文档结构图”后能看到详细章节),页码连续。
6.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合法有效,经扫描后粘贴到投标文件的相关页上,确保清晰度可辨认,评审时由于无法辨认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投标人应自行确保本文件的内容已充分覆盖了数据文件中《评审对照表》和《评分对照表(如有)》中的各项要求,并准确将对应的起止页码填写到数据文件《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表格中每项后的起始页码和终止页码栏位上。对于不涉及或无法填写的评审项(评分项)(例如:报价),可在页码索引处填写1。
6.7为了保证系统整体效率,系统对所投递的电子文件有大小的限制,因此,投标人应尽可能降低本文件的大小,小尺寸投标文件将使递交更快捷、减少差错发生几率,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整上传文件。
6.8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6.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的原因,且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不提供副本拷贝。
7.数据文件编制要求
7.1投标人须从所投项目的招标文件压缩包内对应包段目录下获取本文件(变更后的数据文件需要重新下载),必须在原文件上严格按照其中要求填写,其内部已约定好固定格式和相关内容,且带有特定的唯一性数字指纹,对采用非该文件基础上编制或对该文件进行任何工作表、表格行、表格列的增减、对工作表先后顺序的变动,以及对锁定区域内的数据进行更改、文件另存到其他文件等违规性操作,都会破坏本文件中的数字指纹,导致系统无法接收该文件使其投标失败。
7.2投标人应按数据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封面》《投标报价表(含明细)》《需求响应表(如有)》《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任何的漏表、漏项及信息不完整、填写数据不规范或不正确,都将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接收该文件使其投标失败。
7.3投标人在对数据文件电子签章前,应按照上述2项的要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所导致其投标失败的,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8.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按不同包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每个包段的投标文件分两册必须包括: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投标。
8.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见本文件第五部分)
(2)投标文件目录
(3)投标承诺函(格式见本文件第五部分)
(4)投标报价表
(5)报价明细表
(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的投标人需持原件现场校验);(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若投标单位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的需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校验)
③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声明函;
④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电汇凭证或电子汇款截图扫描件均可);
⑤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签章。
(7)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见本文件第五部分)
(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本文件第五部分);
(9)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格式见本文件第五部分);
(10)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格式见本文件第五部分);
(11)国内同类项目业绩表(格式见本文件第五部分);
(12)投标偏离表(如有)(格式见本文件第五部分);
(13)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3)拟安排的项目人员情况;
(14)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
(15)安全及应急措施;
(16)培训计划;
(17)服务承诺。
8.2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
投标人须从本项目招标文件压缩包内获取对应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填写完成后在威海市国企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该数据文件(EXCEL格式),系统将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再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填写或盖章为无效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包含下列内容:
(1)封面
(2)投标报价表(含明细)
(3)需求响应表(如有)
(4)评审对照表
(5)评分对照表(如有)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9.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部分采购内容与要求”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数据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含明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9.3投标人应按数据文件“投标报价表(含明细)”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加盖电子公章。
9.4《投标报价表(含明细)》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中;
(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结合市场信息,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和市场风险进行自主报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3)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缺项报价投标无效。如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报价失误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说明进行填写,报价明细表中 “*”是必填项,任何必填项为空时都可能导致本次投标无效。
(5)《投标报价表(含明细)》中合价将由单价*数量自动计算,无需手工录入。
(6)《投标报价表(含明细)》中“报价产品的型号”,型号填写的一般规则为:品牌+产品型号。
9.5 《需求响应表(如有)》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有底色标识的单元格须填写,有“*”的列是必输项,任何必输项为空都可能导致您的本次投标无效;
(2)如想拷贝数据到某个待填写单元格,应采用选择性粘贴(只粘贴文本),否则单元格填写无效或被锁死;
(3)当招标需求列的内容显示不完整时,请点击编辑栏进行查看;
(4)响应需求请按照商品(服务)的招标需求的逐一说明,如实填写。“响应需求”中需详细列明所报产品(服务)的明细。
(5)按照该表显示位置加盖一个电子印章;
(6)该表为固定格式且有数字指纹,必须在原表上填写,填写完毕后只可保存不可另存。删除该表、增加该表、增加行列、删除行列、对固定格式的任何改动均会导致无效投标;
9.6 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所有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注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10.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国企采购。
10.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国企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国企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0.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0.3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0.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2.现场踏勘
12.1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
12.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若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
12.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4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踏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投标的有效期
13.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90天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3.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投标保证金
1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14.2.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4.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4.4.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公司指定帐户,不接收现金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一致。保证金缴纳操作手册网址:
http://ggzyjy.weihai.cn/xwzx/002001/20210806/5d58830f-8ef7-4b0c-a70f-5032d06fd4a2.html。
14.5投标保证金于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入围候选投标人的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所有投标人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非由中标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应在采购人作出处理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采购项目流标的,应在确定流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保证金。
14.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投标人提供不真实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事项。
对以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串通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将依法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列入平台黑名单。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与返还
按合同约定执行
16.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6.1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一册)1份
16.1.1投标人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锁对投标文件须盖章或签名的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1.2投标人应首先编制word格式投标文件,最后通过威海市国企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标书签章功能转换为pdf格式(或者其他pdf转换工具),之后通过签章功能在pdf文件上逐页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pdf文件即为最终的投标文件。
16.1.3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
16.1.4须被授权人签字的,被授权人又无电子章,在word编制时可将被授权人手写签字扫描后的图片粘贴到投标文件中对应位置,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16.1.5可使用系统的批量盖章功能快速签章。但须逐页浏览检查并注意印章重叠及完整性。
16.1.6采用扫描粘贴投标人公章或扫描法定代表人人名章而不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的为无效投标。
16.2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1份
16.2.1投标人将填写完毕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通过威海市国企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上传数据文件(EXCEL格式),系统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后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文件即为最终的数据文件(PDF格式)用于投标。
16.2.2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
16.2.3采用扫描粘贴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的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1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和数据文件(PDF格式)须在威海市国企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我的投标”界面进行提交,提交前系统会自动在本地进行加密和数字签名,加密和电子签章后的文件除了会上传到系统中之外还会同步保存到本地计算机。
17.2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的密封和标记
17.2.1不需要提供原件。
17.3文件递交
17.3.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数据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系统以收到投标人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投标时间,如该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其投标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17.3.2投标人须牢记投标加密密码,该密码将用于开标时解密其电子投标文件,如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超过5次,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导致无法提取数据和供他人阅读文件,致使其投标失败。
17.3.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17.3.4投标人应将网上递交的已盖章未加密的数据文件和投标文件谨慎保存备份,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备案使用。
18.投标截止期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无法接收投标截止期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0.现场演示/样品递交
20.1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信息化、自动化等相关类别服务进行演示。投标人可以到现场演示,也可以使用系统“网上评标”中的“谈判”功能与评标专家进行远程演示。
20.2若服务项目涉及货物时,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于评审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保留,作为验收的依据。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演示/提交样品,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有关规定。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和数据文件上传到威海市国企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1.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撤回其投标。
21.3开标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和补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审
22.开标
22.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2.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到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须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以便进行开标操作。不到现场开标的投标人需提前准备已配置好环境的电脑,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远程开标的各项操作。
22.3现场开标和远程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签到表格相应位置上加盖CA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以证明其出席,在开标时间前未完成签到的将会被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22.4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了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输入密码错误(5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导致系统无法解析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22.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最终形成开标一览表并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22.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7录音、录像: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从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到确定中标结果全过程的录音、录像工作,确保声音清楚、图像清晰、内容无遗漏。
22.8评审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服从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调配,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22.9对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以下规定修正:
(1)“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与“报价明细表”的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10开标程序
22.10.1签到: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完成签到。
22.10.2开标:工作人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启动开标。
22.10.3解密:开标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开始输入解密密码,解密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停止解密指令。
22.10.4唱标:停止解密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取各投标人数据文件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公开唱标,唱标结束系统将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应在工作人员的计算机上进行签字确认,携带笔记本电脑和远程开标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开标过程,查看开标结果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电子签署。若投标人不进行相关签署,将被视为其对开标一览表中所载内容无疑议。
22.10.5投标人可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中的“看直播”功能参与开标程序。
22.11应急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开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与采购人沟通后可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开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应急开标程序包括:
(1)对未在系统中开标的可暂停开标;
(2)对已在系统中开标的应停止,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
(3)对解密环节出错(因系统故障原因导致)的投标人,通过系统的备案功能进行文件上传备案,对备案文件与网上递交的文件不一致(系统通过数字签名进行验证)或备案文件未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导致系统无法备案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4)备案功能故障且系统长时间无法恢复正常的,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监督下可针对所有在平台中已投标的投标人,启用其电子邮件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同时开标由线上转为线下,开标、评标均以电子邮件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留有本单位详细的邮箱和电话,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对未按规定递交或递交的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22.12应急开标电子邮件递交规定
接收电子邮箱:sdfull@126.com
递交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
邮件数量:一封;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邮件内容:附件含项目所有的已投包段,每个包段含已盖章且未加密的数据文件、投标文件各一份。数据文件、投标文件与网上最终递交的必须为同一文件(可将所投包段的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如果不一致,系统后台会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无效。
22.13启动电子邮件开标流程
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递交投标文件(在非应急开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不处理任何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开始下载投标文件,将投标报价形成开标报告并邮件回复各投标人;
投标人确认报价并邮件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对开标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2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或全部由专家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若有采购人代表则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情况特殊的,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23.2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曾参与竞争磋商项目征询意见或论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不满三年的,不能作为专家参加评审工作。
23.3评标委员会成员职责:
(1)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确认与投标人及其制造商是否有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如无利害关系,应当在含有相关内容的《无利害关系声明》上签字;
(2)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承担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在评标委员会集体起草的评标报告上签字;
(5)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质疑;
(6)配合主管部门处理投标人投诉;
(7)向采购人反映评审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3.4评标委员会集体职责:
(1)按照各成员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起草评标报告。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质疑;
(3)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4)必要时,向投标人解释评审结果;
(5)向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3.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职责:
(1)核对评标委员会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标委员会专家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主管部门报告;
(2)宣布评审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阳光国企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标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标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标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参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17〕28号)规定执行。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23.6评标委员会采用集中办公、封闭方式进行评审。评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评标纪律和工作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无利害关系声明表》,并遵照执行。
23.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3.8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进行评标。采购人评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内容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23.9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10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24.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资格性审查。在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的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
24.2符合性审查。
24.2.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检查时,如有不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具体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符合性审查条件。
24.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
(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重要内容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6)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主管部门批准或按照采购人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标,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进行答疑和澄清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投标文件的评价
26.1评审采用百分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的得分为投标人的得分,汇总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6.2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必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
26.3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值由评审系统根据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依据规定公式自动计算,其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复核、统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情况,发现评审意见有失公正时,提请该评标委员会成员修改评审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备查。
26.4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的响应状况(包括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2)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功能、质量等指标的响应情况;
(3)响应时间、安装调试、培训方案、优惠承诺、业绩等;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评审因素。
26.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6.7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坏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主管部门。
27.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人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
28.确定中标候选人
28.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推荐前五名为中标候选人,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8.2评委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介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9.确定中标人
29.1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定标,确定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自主定标。自主定标的,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9.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9.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主管部门。投标人对本条上述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主管部门部门。
29.4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七、结果公示和公告
30.结果公告
招标人应当自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中标公告,有效期1日。
31.签发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告结束且无尚未处理的异议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联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八、质疑
32.质疑
32.1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开评标过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国企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的异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做出答复;其他异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投标人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质疑:
32.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2.3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4 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提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箱)、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质疑。
32.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1)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投标人法人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
(2)质疑函件无实质性内容或佐证文件资料,主观臆断及推理得出结论的质疑;
(3)相应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
(4)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的质疑;
33.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质疑的,一经查实,将列入平台黑名单。
九、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上传至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同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原则以第六章合同书格式为基础,并根据响应、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与要求
一、名称:威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选定后勤保障服务机构
二、项目概况:威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办公楼区域后勤保障服务,
三、招标要求:
(一)人员要求及配置
(1)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按要求分岗位统一着装,统一着装,形象良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保洁人员不低于2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秩序维护员不低于3人,年龄男不超过50周岁;餐厅厨师不低于3人,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二)服务内容
(1)办公楼室内外,前后院所有区域保洁服务;
(2)服务区域内秩序维护服务,消防中控及监控值班、大厅门岗值班;
(3)职工餐厅提供早、中、晚餐服务。
(三)服务标准
1、保洁服务
室内保洁:
(1)保洁区域所有地面、楼梯要随时保持清洁、无杂物、无污渍、无水迹,墙面洁净无手印脚印等污迹,大厅理石地面定期保养。
(2)洗刷间卫生间:地面、墙壁瓷砖清洁、无污物、无异味等,垃圾桶及时清倒、工具摆放整齐,拖布池、洗手池及时清刷,确保所有地漏、下水管道通畅。水龙头、门把手、垃圾桶等要定期清刷消毒,确保清洁安全,每天定时巡查卫生状况,及时清洁。纸篓及时清倒,卫生工具要摆放整齐。
(3)保洁区内的门窗、玻璃、窗台、消防器材、灯具等公共设施,要经常清扫、擦拭、保持洁净,无积尘、无蛛网、无死角,门把手、开关、按钮等手经常接触的部位,要经常擦拭、消毒,保持清洁无污迹。
(4)护栏等不锈钢制品要保持表面洁净有光泽,每周至少保养一次。楼梯扶手要经常擦拭消毒。
(5)根据会议时间安排,按主会方要求提前完成会议室保洁任务。
室外保洁:
(1)路面:干净、无浮土,路边无积土,无丢片丢堆现象。雨后路面不能有成片积水。
(2)雨水井等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井道内定期清理保证无淤泥和杂物等。
(3)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桶清洁美观,无痰迹污垢灰尘。
(4)绿化区域:无烟头、纸屑、白色垃圾等杂物和枯枝、成片落叶等。
(5)冬季应及时清理院内积雪,雪天主干道路需保证通畅和安全。
(6)清扫范围内所有地方保证无垃圾污物,无砖头瓦砾,无纸屑果皮核,无坑洼污水,无杂草丛生,无乱贴乱画,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按照绿地养护规范,做好绿地的浇水、施肥、除草、防寒、防风、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和清扫保洁工作。
(8)绿蓠、花球要平整圆滑,修剪整齐、合理,生长旺盛。
(9)盆栽植物整洁,颜色鲜艳、叶面光润、适宜观赏,花盆面无 23 污迹、地面无积水,种植与养护相结合。
2、秩序维护服务
1、秩序维护人员身高1.70m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品德良好,所有人员必须缴纳社会保险,每年至少为秩序维护人员体检1次。
2、秩序维护人员负责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人为破坏等重任。发现责任区域内的任何安全隐患,立即报告采购人或被服务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理。
3、严格执行巡逻制度。秩序维护人员应流动巡视,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的安全护卫、巡查。夜间坚持每小时对办公区各处进行安全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4、要求上班期间统一着装,按标准穿着制式服装,不留长发、不带饰品、站姿端正、动作规范、指挥得当,语言文明、礼节周到。
5、每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时将有关的工作事宜交代清楚,值班室内卫生干净整洁。
6、维护好院内车辆停放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如有堵塞要及时疏通。对进出办公区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核实,来访车辆要做好登记。
7、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并认真做相关好信息登记工作。
8、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任何部门的非公开信息和资料,不得私自查阅、下载、外传监控画面信息。
9、采购人对考核不合格的秩序维护人员有权要求更换,接到采购人更换要求后三日内完成,所有秩序维护岗位不得缺岗。
3、职工餐厅:
1、原材料采购要求:
①所有食材质量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②成交供应商从正规渠道购买原材料,并经过食品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其中,食用油需采用正规厂家知名品牌花生油,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提供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正规厂家知名品牌的产品,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
③落实原材料采购索要票证、每餐食品留样等制度。主副食品种要按《食品安全法》规定每餐都要留取样品48小时备查,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禁止或防止一些人的故意或非故意行为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4.服务要求:
①要做到每日按时开餐,饭菜足量、优质多样、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②成交供应商须爱惜食堂财产,对厨具设施应按时保养,日常生产做到要节水节电。
③成交供应商负责服务区域的卫生清扫,食堂卫生、就餐环境必须达到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管理规定,为就餐人员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
④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害方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所有与上述事故有关而产生的费用)。
⑤所有食堂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⑥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取消其服务资格,解除服务合同。
⑦成交供应商经营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做到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⑧成交供应商负责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服从采购人和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确秩序维护全生产和消防零事故。
5.禁止使用采购人无偿提供的场地、设备设施、桌椅、餐具、水、电等开展食堂供餐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中标单位负责职工食堂服务用人、用工管理,日常设备维护,为采购人职工提供食堂就餐服务。食堂原材料等物资采购配送等事宜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人需按约定价款支付管理服务费(包括:就餐范围内人员餐费、中标单位受托服务范围内的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劳保、燃气费、设备维护费、管理费用以及经营利润等所有费用),就餐费用按就餐人数及就餐标准收费另行结算。
7.菜品设置时以中式炒菜为主,突出口味,同时搭配品种丰富的面食,甜点,汤粥类及水果等,满足就餐人员的改善型需求。产品制作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食堂生产安全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产品制作的质量,食品安全及环境操作卫生接受采购方监督。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禁止使用和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严禁加工和提供“回锅菜”服务。
8.因为顾客流动率较小,就餐人员较固定,对菜品的更新速度要求较高,在产品循环方面,结合时令原材料以及职工意见,提前订制每周菜单,做到每周产品不重复。
9.实行定期消毒制度和对餐具、用具、环境设施消毒明示及标识制度,严防废水、废气、蚊蝇、粉尘等环境污染。
①工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必要的消毒(制作、出售冷食品工作人员的手必须洗净消毒);
②加工原材料和制作凉菜的用具、容器等使用前后必须消毒,必要时,在使用前对各种食品原料进行消毒;
③洗碗间、烹调制作间、厨房的工用具应及时消毒,冷荤(藏)间、灶台应做到每餐消毒;
④餐饮具使用前后必须做到每人次消毒,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由专人保管;
⑤保证餐桌、餐椅、地面、墙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
⑥使用空调的,要对空调的过滤器经常清洗和消毒。
10、食品卫生冷藏卫生要求
①食品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②冰箱或冷库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味;
③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变质的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仓库或冰箱内。严禁食品与非食品一起存放,严禁私人食品放入冰箱或冷库。
11.厨房员工应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食堂未经采购人允许,严格禁止外人就餐。
就餐标准1.中标单位提供一日三餐的饮食,要求每天早上有鸡蛋、稀饭、面条、油条、小菜等;工作日午餐必须保证两主(海鲜和肉类):海鲜(非休渔时新鲜海产品)、肉类(每周只一次鸡鸭食品)、两附(两热菜或者一热菜一凉菜)、一汤或粥、一水果或酸奶;晚饭有炒菜、馒头、米饭等。
12、服务人员到位时间
由报价供应商提供最快的进场准备完毕时间,经采购人验收无问题后,服务期正式开始。
其他:采购人每季度组织部分就餐人员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评价,若有50%(含)以上人员对中标人的服务评价为不满意,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因合同解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3、采购人提供职工食堂、设施、设备、工器用具;负责水、电、暖供应等。成交供应商负责职工食堂服务燃气费用,用人费用、用工管理,食堂原材料采购,为采购人提供食堂就餐服务、食堂服务范围内的卫生保洁等。
四、其他说明
1、物业公司根据岗位确定品行端正的相应管理及服务人员,负责所有人员的工资、保险、伤亡、疾病、福利待遇等所有费用,负责所需一切耗材、工具、装备(包含警用装备等)、服装、劳保用品等相关费用和支出。
2.采购人免费向中标人提供物业服务办公场地及所需水、电。
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服务进行规范要求,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督导,达不到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4.中标人及其员工应服从采购人管理,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否则采购人有权建议中标人对其进行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5.中标人派驻采购人的服务人员应当符合《劳动法》的具体规定,承包期间出现的劳动争议,由中标人负责解决。
6.采购人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政审,搞好岗位培训及安全教育。提高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卫生观念,保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教育服务人员不发生违纪行为,不与采购人员工发生矛盾。负责加强对员工各项安全教育。
7.中标人员工在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连带责任。
8、报价包括:服务人员的工资、意外伤害保险费、福利费用、耗材费用、员工服装费用、法定的税费、企业利润等所有费用。报价供应商按照上述标准收取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亏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五、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每月5日为上月管理服务费结算日,中标人凭完税发票,由采购人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可协商确定续签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
第四部分 评标原则、程序与方法
一、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采用统一标准进行评标。
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4.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每位评委的评标意见和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二、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纪律;
2.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3.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4.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5.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符合性检查条款。
8.属于无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不符合之处而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采购代理将通知投标人,并说明无效投标理由;属于有效投标文件的,将进行下一轮次的询标和澄清、说明或补正。
9.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对有效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依据评审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按综合得分高低列出中标候选人排序,若总分相同,以报价得分高的排前;若总分、价格得分都相同,则以投标技术方面得分高的排前。
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予以废标
(1)合格的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企业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上限价格,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打分。
(2)评标细则
编号 |
类型 |
评分标题 |
评分标准 |
性质 |
分数 |
1.1 |
价格 |
最终 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标准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价格分 |
10.00 |
2.1 |
商务 |
同类项目 业绩 |
2019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有一份同类业绩合同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同类项目:指物业服务业绩 |
客观分 |
10.00 |
3.1 |
技术 |
拟安排的 项目人员情况 |
由评委审核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后,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管理机构框架、人员配备方案、人员岗位职责安排、人员经验资历、人员资质水平等方面按照以下标准以1分为单位进行打分: 【18分-25分】:成员分工明确,年龄结构合理;人员资质水平普遍较高,从事本职工作的经验丰富;整体的人员配备能够很好的保证物业服务成功实施; 【9分-17分】:人员年龄结构合理,整体人员资质水平较好,人员分工较合理; 【1分-8分】拟派团队人员年龄偏高、资质水平较低、人员分工不明确,存在明显问题。 |
主观分 |
25.00 |
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 |
由评委审核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后,根据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职业道德规范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安全文明制度等)及各项服务方案(秩序维护方案、保洁方案、餐厅工作方案等)等方面按照以下标准以1分为单位进行打分: 【13分-19分】:上述各项制度及工作方案规范健全,组织分工明确,有完备的行政、后勤、财务等部门管理措施和管理人员,有突出的制度建设方面的优势;服务方案内容完善、针对性强,对服务重点理解到位,工作区域人员配置合理,服务流程清晰详细,质量和组织保障措施到位,可以保证高质量的服务; 【7分-12分】管理制度较健全,组织分工较明确,行政、后勤、财务配备较合理;服务方案全面,有针对性,但工作时间安排、质量和组织保障措施不明确或服务流程简单; 【1分-6分】管理制度、内部管理规范、组织分工、管理机构配备水平一般;所报服务方案简单粗糙,仅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低要求。 未提供方案表述的该项不得分 。 |
主观分 |
19.00 |
||
3.2 |
安全及应急 措施 |
由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遇到突发事件、特殊天气(冬季雨雪天气、秋冬季落叶处理、夏季高温暴雨天气等)、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交通事故、撒漏事故、特殊检查、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清扫、保洁、秩序维护工作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及保洁服务等方面按照以下标准以1分为单位进行打分: 【14分-20分】:秩序维护管理的具体方案,方案合理、可行、有详细可行的解决方案,响应时间迅速,经验丰富的; 【8分-13分】:具有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但较先进方案有所欠缺,不影响正常工作的; 【1分-7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实际服务工作中可能会存在风险及隐患的。 未提供方案描述的该项不得分。 |
主观分 |
20.00 |
|
3.3 |
培训 计划 |
由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员工知识教育培训方案完整、培训计划完整、培训方式切实可行、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流程切实可行、培训目标明确等进行综合打分,最高10 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相对弱势扣 1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不得分。 |
主观分 |
10.00 |
|
3.4 |
服务 承诺 |
由评委审核投标文件后根据以下标准以1分为单位进行打分: 【5分-6分】:提报的服务内容全面、措施完善,承诺的水平优于或满足竞争性磋商服务内容的要求,有突出的服务优势; 【3分-4分】:提报的服务内容较全面,承诺的对人为原因出现 问题的解决方法一般,服务承诺整体没有优势; 【1分-2分】:提报的服务内容十分简陋或存在部分缺陷,承诺的服务水平低,仅能基本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
主观分 |
6.00 |
注:①本细则只针对有效投标文件予以评分。
②计算得分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③汇总各评委打分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
四、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细则进行综合评审,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单位。
2、评标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其它违法行为,经招标单位同意: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由排名次之的候选人中标,依次类推或重新招标。
3、评标结果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予以公告。
五、编写评标报告
依据评委评标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按照规定的内容要求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委签名。
六、签订合同
1.评标结果公告后,由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中标合同原则以第六部分合同书(范本)为基础,并根据投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取消原中标决定,与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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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文 件
(第一册)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WHJT-2021-019
投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投标承诺函
山东富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根据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投标。
1. 我方接受本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的各项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签名的各项规定。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2.我方同意90天的投标有效期,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我方愿意遵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
4.我方同意价格是中标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择标准。
5.如果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供货和服务任务;
(3)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
(4)我方承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全额交纳代理服务费。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旦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
7.所有有关本报价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邮政编码: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名称:
投标报价表
采购编号:WHJT-2021-019
项目名称:威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选定后勤保障服务机构
名称 |
威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选定后勤保障服务机构 |
投标总价 |
税率: |
总价(不含税): |
|
总价(含税): |
|
服务期限 |
|
对招标文件的 认同程度 |
|
声明: |
注:此处投标总价为投标报价之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