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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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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后勤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HZFCG2021050C004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后勤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3848685(元)宁波市日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329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后勤外包服务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后勤外包服务安保、保洁、食堂管理、设备维护、会务服务等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年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水春,初晓恒,王传宝,朱静章,梁俊(采购人代表)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兴建西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505235

质疑联系人:戴淑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506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3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素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7197

质疑联系人:陆周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2765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联系人 :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





附件信息:

  •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后勤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392.8K

  •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35.5K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

后勤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HZFCG2021050C004

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后勤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关于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后勤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后勤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12月14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FCG2021050C004

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后勤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00000

最高限价(元):3900000,1300000元/年

采购需求: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后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再续签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网上获取。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或“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的供应商获取路径:【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2)未注册供应商获取路径:【商家入驻】—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3)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将备份电子响应文件(.bfbs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hzfcggov@163.com。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4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进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网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在磋商活动开始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3)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上传成功后形成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bfbs格式,文件名应包括本项目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在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邮箱zhzfcggov@163.com,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因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原因未能成功上传政采云系统的均作无效响应处理,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以“公告”的形式分别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供应商应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新建西路2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505235

质疑联系人:戴淑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506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312室

传真:0574-86276593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素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7197

质疑联系人:陆周娜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2765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真:/

联系人 :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处位澥浦镇新建西路28号,建筑面积约为5500平方米,员工总体约145名。主要包含主楼(含餐厅)、寝室楼、附属用房、其他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设备、室外大院(含停车位)等。

二、后勤外包管理服务范围与要求

(一)服务范围

1、安全与秩序管理;

2、保洁服务及相关工作;

3、食堂管理保障工作;

4、会务服务工作;

5、其他临时性服务工作。

(二)后勤外包管理服务要求

1、安全与秩序管理

(1)入口处要求实行24小时轮流值勤制度,负责维护采购人日常办公秩序和安全保安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当行为及不安全因素,协助做好可能发生的人员闹事、集群上访、聚众喧哗等行为。

(2)值勤人员严格遵守纪律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区域安全有序。要求做好整个区域的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及管理,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

(3)24小时不间断监控火警报警系统、可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险情和可疑情况及时了解清楚,并报告和处置。

(4)管理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简单故障的排除、维护。

(5)安保人员在大门口值勤期间,负责接待来访人员的登记,联系接待人员,礼貌迎送来访人员;

(6)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办公楼层和大院内各区域进行不间断地巡逻检查,及时掌握后勤外包服务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设备、消防器材和设施的运作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登记。

(7)负责做好澥浦镇人民政府门口秩序维护工作。确保澥浦镇人民政府内的车辆有序停放,有序进出,防止和阻止未经允许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办公区域。

(8)收、发报刊和信件,重要信函即到即送。

2、保洁服务及相关工作

(1)保洁范围: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大院内及入口以外部分区域。

(2)职责要求:对保洁人员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区清晰,负责垃圾分类(有关部门进行垃圾分类检查时需保证合格)。

(3)具体保洁要求:

①办公室:每日上班前对采购人指定的办公室进行清扫保洁工作。

②会议室(厅):按要求对地面、桌椅、沙发、茶几等进行保洁。

③公共服务用房、附属用房、特殊用房、其他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厕所及浴室:定期对地面、墙体、天花板、天棚灯具、风口、玻璃、门窗等进行保洁。

④室外保洁:对大楼外地面、台阶、绿化带及其他公共设施进行保洁。

(4)保洁标准:

①地面无烟蒂、纸屑、果皮、落叶等杂物,无污迹、无异味,地面、墙面属花岗岩或大理石材质的,应整洁有光泽。

②玻璃门窗、洗手台板等各类设施、设备,无水迹、手印、灰尘。

③建筑顶面、风口目视无污迹、灰尘,无蛛网等粘附物。

④厕所及浴室:无异味、无污迹。

⑤垃圾中转处、垃圾桶、窖井无垃圾积存、无臭味,附近地面无污染,无污水及虫蝇滋生等。

⑥废品应及时收归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得擅自存放在保洁区域内。

⑦根据需要对公共场所(含食堂)定期进行消毒。

(5)动态保洁(8:00——17:00):对管理范围的公共区域、洗手间等敏感地区需要长期动态保洁;会议室根据会议要求及时开展卫生打扫。

一天一保:主入口、楼道和办公区域、值班室、餐厅、食堂作业区、浴室每天进行一次打扫。行政办公区域早上必须提前半小时清扫完成。

一天二保:指定办公室一般一日2次的保洁工作。

一周二保:对澥浦镇人民政府围墙内建筑外的公共区域进行保洁(特殊季节或特殊时期视采购人要求增加保洁次数)。做好采购人门前三包的卫生工作。(“一包”门前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一年二保:对屋顶、玻璃橱窗等清理工作。

3、食堂管理保障工作

(1)食堂人员职责要求

必须指定食堂主管负责采购人食堂场地的管理,在采购人工作大楼内设立食堂管理处,按餐饮行业规定配备具有相关资格(如健康证)、素质较好、注意卫生、敬业精神强且能够胜任食堂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

(2)餐饮质量

就餐采用套餐形式自我搭配,食堂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花色品种供用餐人员选择,并且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具体要求见下表;

餐别

模式

品 种

早餐

自助

各式粥品、汤羹类、中式面点、鸡蛋、小菜、粗粮、牛奶、酸奶、咸鸭蛋等每餐品种不少于15种。

中餐

半自助

大荤(二选一)+小荤(三选一)+素菜(三选一)+汤+米饭+水果

晚餐

半自助

大荤(二选一)+小荤(三选一)+素菜(三选一)+汤+米饭+水果

在承包期内所用食品原料,不得采购、储藏、加工、销售变质食品。剩饭剩菜安排专人及时清理。

(3)卫生要求

必须保证食堂厨房、餐厅等整个环境及炊具、餐具、食材的清洁卫生,每周进行食堂全面消毒且做好相关记录。

(4)综合服务要求

①场地、设施设备、水、电、煤气以及环境布置、设备维修与维护、以及承担灭四害、抽油烟机清洗、餐厨垃圾费用、易耗品(保鲜膜、保鲜袋、餐巾纸、洗洁精、碱块、清洁球、抹布、拖把、扫把、牙签、纸巾等)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同时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使用监督。

②采购人如有要求,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就餐人数,购买主副食材、耗材等,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成交供应商不得无故推脱。

③爱护采购人提供的场地和餐饮炊具设备等,负责养护管理、除自然损耗,因管理不当造成的遗损需赔偿。

④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采购人的相关规定要求。

4、会务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会务服务(每年度服务期内,大型会议约6次,每次会务服务人数不超过5人)。

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会务接待、会务服务保障、会议保密、会议设备使用等相关工作并提供充足的会务服务人员,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因采购人原因未及时通知到位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落实、解决,不得推脱。

5、其他临时性服务工作

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需要,如举办临时性大型活动、重大接待与重要活动、法定节假日、周末、防汛抗台、应急工作、突发任务及临时会议餐饮接待等,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应的会务、餐饮及安保工作,产生的加班等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三)人员要求

1、后勤外包服务总用工人数不得少于14人:(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有后勤人员的无犯罪行为记录查询页,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若所派人员有犯罪行为记录,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人员。)

(1)项目总负责人,1人,负责总体协调及管理。性别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无不良行为。

(2)食堂主管,1人,全面负责单位食堂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性别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拥有健康证,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食堂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以及极强的工作执行能力,忠诚敬业、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沟通能力强,业务能力强。

(3)主厨,1人,全面负责项目的食品采购(如有)和成本控制;负责项目人员的供餐达标;负责食品安全,卫生,满意度达标。负责部门日常制度的制定检查工作。性别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拥有健康证,初中及以上学历,从事食堂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以及极强的工作执行能力,忠诚敬业、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沟通能力强,业务能力强。

(4)副厨,1人,负责项目的食堂菜品的制作出品工作;食堂卫生日常整理整顿工作;负责项目的食品成本控制;负责主厨的工作配合完成食堂的供餐准时并按标准要求菜单出品;负责食品安全,卫生,满意度达标。性别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拥有健康证,初中及以上学历,从事食堂管理工作 3年以上;具备本地菜品或其他菜系的制作能力;沟通能力强,业务能力强。

(5)面点师,1人,负责早餐的面点制作以及正餐面点的出品。性别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拥有健康证;能制作各类面点。

(6)帮厨, 1人,勤杂洗菜洗碗打扫卫生;厨房和食堂内的日常卫生;餐具消毒。 性别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拥有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

(7)保洁 ,3人。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小学及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8)安保, 5人。性别不限,年龄5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有相关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24小时轮流值勤。

(9)会务服务人员,实际人数根据采购人每次的需求确定。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形象良好,礼貌待人,无不良行为。

2、为保证后勤外包管理工作的高效,成交供应商应确定一名常驻项目总负责人,在合同期内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动,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需征得采购人同意。采购人认为项目负责人不称职的,可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调换,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合同期间,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同时任职。

3、采购人与后勤外包服务工作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后勤外包服务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为员工提供劳动、安全保障,依法办理各类社会保险,按时发放薪酬等,后勤外包服务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与劳资纠纷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处理,与采购人无涉。

4、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后勤外包服务管理要求及实际情况进行定岗定人定职责。要求各岗位人员着装统一,挂牌持证上岗,言行规范,形象良好(服装、标识费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收回工作证、门禁卡等。

5、成交供应商应对后勤外包服务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工作,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后勤外包服务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日常需求,若不服从,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调换人员,拒不更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对产生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后勤外包服务工作人员的食宿自行解决,已包含在报价中,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给每位员工办理用工手续。

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认可的安保、保洁、食堂工作标准,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定。

4、成交供应商及其员工应主动配合采购人行政管理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认真听取采购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在后勤外包服务管理中出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整改。

5、投诉处理率达100%。

6、所有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严守秘密和国家机密。做到不打听、不偷看、不传播、不遗失、不擅自处理保密纸物等。

7、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因员工不慎导致设备、设施损坏、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

8、建立门卫登记、巡逻,车辆停放以及其他需要记录在案的文档制度,并妥善保管。

9、捡到物品应及时上交采购人。

10、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派驻的后勤外包服务机构及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三、资信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2、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年度成交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第二次付款:成交供应商服务期满半年后的次月,采购人支付年度成交价的30%并扣除考核扣减部分。即:年度成交价×30%-考核扣减部分。

(3)第三次付款:成交供应商服务满1年后的次月,采购人根据最终考核结果,结清已完成合同年的余款。即:年度成交价×40%-考核扣减部分。

(4)每年的第二次、第三次服务费支付与考核结果挂钩,采购人将每月组织物业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第二次和第三次付款时,服务经费的扣减以服务期内第一个月至第六个月和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每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基础,根据下述评分档次扣减相应服务经费。(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

①平均考核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一等,计取全额服务经费;

②平均考核分在80(含)~90分(不含)的为二等,以90分为基准每扣1分扣除年度成交价的1%;

③平均考核分在80分以下(不含)的为三等,扣除年度中标价的20%。如连续或累计2个月度考核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④若全年考核平均分在80分以下(不含),视为考核不合格。

3、业绩

提供2019年以来类似物业管理项目成功案例。

4、供应商根据各自的管理特点和能力,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优势及相关证书。

四、报价要求

1、物业管理费实行包干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自主报价。在响应时必须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工资,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各供应商根据各自的管理特点,列出各项计划:

(1)人工工资费用;

(2)社会保险(必须符合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福利(过节费、冷饮费);

(4)重大活动、节假日加班费用;

(5)行政办公费用;

(6)员工的服装费用;

(7)其他费用;

(8)管理设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

(9)管理费用;

(10)法定费税。

五、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参与镇海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或“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2、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以中小企业身份参加磋商的,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之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并以其价格扣除后的金额作为其经评审的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为小微企业的不得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后勤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2

项目编号:ZHZFCG2021050C004

3

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俊

联系电话:0574-86505235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素文

联系电话:0574-89287197

5

项目预算价:3900000元

最高限价:3900000元,1300000元/年

付款方式:按磋商文件中相关规定。

6

采购内容: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后勤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7

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或资质。

8

本项目为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全流程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网上获取

9

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后果自负;若出现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读取的情况,则该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10

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供应商应准备以下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符合政采云平台要求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数量1份。

(3)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等按照磋商文件规定。

1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按磋商文件中规定。

1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有表述不清晰等疑问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询问。

13

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等内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书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以“公告”的形式分别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供应商应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后果自负。

4、接收质疑书联系人:陆周娜

联系电话:0574-86276593 传真:0574-86276593

14

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不收代理服务费。

1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16

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

17

现场考察或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

18

评审方法及标准按采购文件中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

19

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成交结果公告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20

签订合同: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

21

响应文件有效期:九十天。

22

解释: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代理机构。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项目采购的单位。

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3、“供应商”系指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服务”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提供的设备、设施、配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或项目服务及相关全部内容。

5、“项目”系指采购文件中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及相关全部内容。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

7、“★”系指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有正偏离和负偏离。

(三)采购方式和项目预算价

1、竞争性磋商。

2、本次项目预算价和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磋商委托

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供应商仍需派代表携带所需设备(电脑、网络)到达现场,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不得再授权。

(五)磋商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响应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转包与分包

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八)特别说明

1、供应商在磋商时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企业认证等应当是本法人所拥有,属于供应商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一律不予以确认。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做好能全面反映自身能力和提供货物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的磋商准备。

4、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属无效响应,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规定处理,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2、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镇海区财政局投诉。

★3、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确凿的事实、证据、来源或线索,及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名称及具体条款的内容,并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有关规定,便于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审方法及标准

5、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变动的合同草案条款;(如有)

7、响应文件格式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内容作出全部实质性响应、提供材料有误或表达不清,均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2、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或以书面形式答复所取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他形式的答复均无效。

3、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五日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取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以传真或书面确认答复已收悉,没有确认的,视为默认。

4、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内容错误、表述不清、编排混乱等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解读不一或者查找不到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响应文件的形式

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清晰明确,不得涂改。除报价外,若有修改错漏处,须供应商盖印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印章。信誉业绩、合同等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上传的响应文件。

(2)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上传成功后形成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bfbs格式),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响应文件的效力

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电子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无效。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资格文件:

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与要求,并提供真实的以下证明材料,若提供材料不全、有误或表达不清,导致资格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

(4)最近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完税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5)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

2、商务技术文件:

(1)供应商声明函;

(2)项目整体管理方案;

(3)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4)管理机构及制度;

(5)人员培训和管理方案;

(6)日常管理服务措施与方案;

(7)企业综合实力(体系认证、荣誉证书等);

(8)服务团队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业绩;

(10)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修正条款;

(11)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有偏离的应标明偏离内容、偏离范围(值)、偏离项数等);

(12)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商务技术资料。

3、报价文件:

(1)初次报价表及报价明细清单;

(2)最后报价表(在磋商时提供);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其他材料。

(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供应商及响应文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所有来往函电,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均应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因项目实际需提供的外文资料的,应当完整、客观、真实的翻译为中文汉语。中文汉语以外文字表述视同未提供。

2、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明确规定外,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报价

1、以人民币报价,其他币种视同未响应。

★2、报价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税费一切费用。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五)错误修正原则

最后报价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不同文字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和法定计量标准为准。

按上述要求修正错误后供应商不同意的可书面提出意见,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

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递交和撤回

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电子响应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规定进行CA签章,上传至相关模块;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响应文件签署要求

(1)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和签名在手写时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2)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位置盖章签署,印章、字迹清晰。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的,应其本人签署。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以书面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律拒收响应文件。

四、磋商程序和方法

(一)开启响应文件

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活动。

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模块使用CA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自开启时间起半小时内。

3、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开启时间起半小时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使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bfbs格式)进行开启。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响应文件。

(二)确定磋商顺序

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解密的先后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三)磋商小组和工作原则

1、磋商小组依法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4、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活动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泄露。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不成交原因。

(四)磋商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答,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回答的,作自动退出磋商处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方法及标准等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技术要求、服务承诺、服务期限、合同条款等磋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补充),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的,作自动退出磋商处理。

(五)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若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六)成交候选人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七)成交结果通知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或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成交公告发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

(八)合同授予

1、签订合同

(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2、履约保证

(1)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同采购人商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方式等。

(2)应按合同约定认真履行规定的义务,如不按合同的约定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履行完毕后规定时间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无效响应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3)对采购文件中标有“★”条款发生正或负偏离的。

(4)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

(5)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6)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读取的。

2、在商务技术评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的;

(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偏离项或值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

(4)对磋商文件中标有“★”的条款发生正或负偏离的。

3、在价格评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未采用人民币或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采购上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作为无效响应的。

六、异常情况处理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化磋商、评审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政府采购中心将开启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响应文件开启,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若出现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都无法读取的情况,则该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政府采购中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总则

本评审方法及标准仅适用于对本项目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商务技术的综合评分。在评审中,不得改变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和成交条件。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直接或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办法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由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分组成。评审总分为各项得分的汇总(总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分)。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后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二位。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

1、价格分(15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并得价格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5%×100。

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采购上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次采购失败。

2、技术分(70分)、资信商务分(15)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计算公式: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商务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成员人数)

(1)技术分(70分)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说明

整体管理方案

15分

方案思路新、针对性强、起点高,管理设想新颖、独特、超前。8分

服务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服务定位明确。7分

服务实施方案

30分

秩序维护及安全保卫服务实施预案。6分

保洁服务实施方案。6分

食堂管理保障工作实施方案。6分

会务服务实施方案。6分

服务应急预案。6分

管理机构及制度

9分

管理机构设置便捷、高效、精简,有明确的各部门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完整、科学。3分

管理、激励、监督、反馈等规章制度健全,体现高标准、高档次,科学合理,实际操作性强。3分

各类管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3分

人员培训和管理方案

8分

各类人员配置合理、齐全、科学,人员培训有计划、内容、目标且方式多样。3分

人员录用与考核有标准、有措施和奖罚淘汰机制。3分

各类人员上岗仪表、行为、态度的标准统一,要求规范。2分

日常管理服务措施与方案

8分

合理化建议及改进措施。4分

节能措施及优势。4分

(2)资信商务分(15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4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或食堂人员中任意一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的,得3分。

(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近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拟派主厨或副厨中任意一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4分。

(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近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提供2019年以来类似物业管理项目的案例,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及售后服务的承诺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乙方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服务地点: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及期限:

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镇海区。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3、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税费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约定处理。

4、其他约定:

5、乙方交纳合同总金额人民币的 %即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毕甲方应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完成后及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格式

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项: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2、资格文件目录: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

(4)最近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完税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5)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

格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我 (单位名称)担任 职务,身份证号码 系我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单位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开启、澄清说明、签约、询问质疑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良好商业信誉证明材料

(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

格式:

最近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完税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

格式:

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等)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项目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项: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1)供应商声明函;

(2)项目整体管理方案;

(3)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4)管理机构及制度;

(5)人员培训和管理方案;

(6)日常管理服务措施与方案;

(7)企业综合实力(体系认证、荣誉证书等);

(8)服务团队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业绩;

(10)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修正条款;

(11)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有偏离的应标明偏离内容、偏离范围(值)、偏离项数等);

(12)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商务技术资料。

格式:

供应商声明函

采购人、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自愿参加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

2、我单位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也没有与采购人聘请的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任何联系或利益关系。

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分标准属(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中所属行业为 ,上年末从业人员 人,上年营业收入 万元、上年资产总额 万元。

4、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现按规定提交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5、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日起90个日历天。

6、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有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

2、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须根据上年财务报表等,登录进入供应商平台“供应商账户管理”、“单位信息”模块,对照前款说明,可选择修改“所属行业”,如实填写修改上年末从业人员 人、上年营业收入万元、上年资产总额万元等数据,重新点击会自动显示修改后企业划型信息。

3、有多个标项的,须按每个标项分别填写,无此分类货物金额的应填“零”。

4、如联合体报价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本表。

格式:

项目整体管理方案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管理机构及制度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人员培训和管理方案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日常管理服务措施与方案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企业综合实力(体系认证、荣誉证书等)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服务团队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业绩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修正条款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有偏离的应标明偏离内容、偏离范围(值)、偏离项数等。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商务技术资料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三、报价文件格式

1、初次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项: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2、报价文件目录

(1)初次报价表及报价明细清单;

(2)最后报价表(在磋商时提供);

(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其他材料。

格式:

初次报价表

内容

服务期限(年)

单价

(元/年)

报价(元)

备注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后勤服务

三年

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金额(大写): ¥

注: 1、报价有涂改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2、金额应包括税费及其他等一切费用。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格式:

报价明细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一、工 资 费 用

岗位

人数

月工资费用(元)

年支出(元)

小 计

二、社 保 福 利

项目

人数

基数

比率

年支出(元)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人民政府后勤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