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1202-1008
二、项目名称:2022年徐行镇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2022年徐行镇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 | 1998844.00元 | 上海宫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北和公路183号2幢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2年徐行镇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 | 2022年徐行镇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 | 徐行镇 | 徐行镇社区老年人午餐烹饪及配送,预计400客/天,并提供日间中心8位员工的工作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志军,马军,陈超,胡守忠,于杨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招标,100万以下,1.5%,100-500万,0.8%。注:采用累进制计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03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专家组综合评审,上海宫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得分最高,故推荐其为中标候选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新建一路1588号
联系方式:021-59553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馨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328号603室
联系方式:021-39900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琼
电 话:021-39900836
2021年12月24日
2021年12月02日
附件信息:
2022年徐行镇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pdf
388.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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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HXM-00-20211202-1008
2022 年徐行镇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上海馨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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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第三部分 合同协议
第四部分 格式附件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第六部分 质疑受理要求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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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2 年徐行镇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
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12-24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11202-1008
项目名称:2022 年徐行镇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
预算编号:1421-WJ00375
预算金额:2004000.00 元
最高限价:包 1-2004000.00 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2 年徐行镇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4000.00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徐行镇社区老年人午餐烹饪及
配送,预计 400 客/天,并提供日间中心 8 位员工的工作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
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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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拟投入工作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和《上海市食品生产
经营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2-03 至 2021-12-13,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2-24 09:30:00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1-12-24 09:3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 328 号 602 室。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时间
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
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
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
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www.zfcg.sh.gov.cn)
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 5 —
2、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
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 30 分钟内,签到结束后 30 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
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新建一路 1588 号
3.电 话 号 码:021-59553833
4.传 真 号 码:021-59553833
5.联 系 人:潘燕强
6.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馨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7.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 328 号 603 室
8.电 话 号 码:021-39900836
9.传 真 号 码:021-39900836
10.联 系 人:朱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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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说明,与“投标人须知”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务请各投标人注意。
序号 内容提要 内容规定
1. 投标项目
项目名称:2022 年徐行镇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
项目编号:SHXM-00-20211202-1008
预算编号:1421-WJ00375
项目预算:2004000.00 元
2.
招标文件下载时
间、地址及领取招
标文件时间、地址
时间:2021-12-03 至 2021-12-13,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载地址: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
3. 书面疑问
书面疑问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 11:00 前
提交方式:书面疑问加盖投标人公章书面递交至招标代理公
司,招标代理公司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答
复。
联系人:朱琼 电话:021-39900836
4. 答疑会 如有,另行通知
5.
投标截止/开标日
期、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4 09:30:00
开标时间:2021-12-24 09:30:00
网上投标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投标工具
开标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 328 号 602 室。投标供应
商可于开标时间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
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CA 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可无线上网的并可登陆上海市政府
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
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
— 7 —
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
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
投标未完成。
6.
评标日期、时间、
地点
评标时间: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评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 328 号 602 室
7.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2004000.00 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
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8.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9. 投标文件
本项目为网上招标,请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至上海政府采
购网。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
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
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
备查使用。
纸质文件请快递或当面递交至代理公司,晚于投标截止时间
的纸质文件将被拒绝
10. 服务期限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1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12. 合同转让与分包 不得转让与分包
13. 投标注意事项 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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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
项目的招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
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
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
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2.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
务。
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
购机构和采购人。
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
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甲方”系指采购人。
2.7“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2.8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2.9“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
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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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
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
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
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
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
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
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
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
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
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
— 10 —
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
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
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
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7.3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
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
盖章,并加盖公章。
7.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5 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
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
第 7.3 条和第 7.4 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
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
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六章。
— 11 —
7.6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
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7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
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
布变更公告。
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
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
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
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
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
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
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
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3 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
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
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招标公告》、《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
序》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
— 12 —
程序》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招标需求
5)合同协议
6)格式附件
7)评标办法与程序
8)质疑受理要求及附件
9)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
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内容,了
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
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
动。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
按《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 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
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
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
— 13 —
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
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集中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
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
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
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
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
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
否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应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
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 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
或误导性。
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
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
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3.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
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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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
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
投标。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
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
标文件。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服务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
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5.投标文件的构成
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
分构成。
15.2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A.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不限于):
(1)投标函;
(2)承诺书;
(3)廉政承诺书;
(4)开标记录表(以电子采购平台设定为准);
(5)报价分类明细表;
(6)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7)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8)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法人证书),并加盖红色公章;
(1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 3年的供应
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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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的银行
资信证明;(提供月度、季度财务报表的作无效标处理),其他组织、自然人和新
建公司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加盖红色公章;
(13)投标人近一个季度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以税务部
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依法缴税的电子缴款凭证或银行对账凭证为准,纳税证明只
提供个人所得税的作无效标处理),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
盖红色公章;
(14)投标人近一个季度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以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或银行对账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
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或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缴款通知书不能作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社保的供
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红色公章;
(1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显示系统时间,时
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并加红色盖公章;
(16)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并加盖
红色公章;
(17)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
B.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不限于):
(1)日常餐饮管理服务方案;
(2)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3)人员配置;
(4)服务承诺及优惠承诺;
(5)餐饮管理应急方案;
(6)餐饮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7)菜谱等餐饮要求;
(8)类似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合同复印件指
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和合同双方盖章页;
(9)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
— 16 —
事项。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上述表格(资质)及方案,并按照规定在电
子采购平台网上招标系统上传其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第四部分格式附件,所
有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红色公章扫描上传。含有公章,防伪标志
和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当清晰显示。如
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投标
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投标文件的完整
性是评标的量要内容之一。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
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
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
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
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16.2 报价依据:
(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6.3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
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6.4 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
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文件中包含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
16.5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
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6.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
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6.7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7.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 17 —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
写相关内容。
17.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
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
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
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7.3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
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
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
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
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
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
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
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
洁、上传文件应规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在电子
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投标的有关事项
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18.2 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
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
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
时提供,否则视作投标人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
发现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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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
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缺漏、
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投标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并正式投标。
19.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
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已提交
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五、开标
21.开标
21.1 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
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
21.2 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
采购平台参加开标。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
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
21.3 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
签到完成后,由招标人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
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
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
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
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
21.4 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
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
投标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
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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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
22.评标委员会
22.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上海市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
选人。
23.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3.1 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及资格
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家的,将组织评标
委员会进行评标。
23.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
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3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
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4 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3.5 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
或不规范的内容。
24.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修正
24.1 投标文件内容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
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内容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2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除外),将
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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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
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
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
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25.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
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25.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2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6.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
价和比较。
26.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
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27.评标的有关要求
27.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
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7.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
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7.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
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
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
七、定标
28.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1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29.中标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 21 —
29.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
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29.2 中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
标,向其他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
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0.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
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
31.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在资格审查时,发现符合资格
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发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八、授予合同
32.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
第 28 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3.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
人的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将
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九、招标咨询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咨询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中的收费标准,标准如下:
注:采用累进制计价。
此项目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公司为上海馨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戬浜支行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费率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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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03832700040031826
招标咨询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十、其他
投标人应自行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所须的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
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培训平台”),投标人须自行承担
因系统操作、网络设备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或风险,包括造成的利益损失、投标
失败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
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中的“在线服务”专栏。
— 23 —
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一、基本情况:
1、助餐数量:
(1)老年人午餐烹饪及配送,预计 400 客/天
(2)日间中心员工工作餐烹饪及配送,8客/天
2、送餐形式:送餐上门和堂食
3、餐费标准:
(1)老年人午餐 12 元/客/天
(2)日间中心员工工作餐 15 元/客/天
4、配送时间:工作日 9:30-11:0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5、配菜要求:一大荤一小荤两素菜、饭、汤
二、费用结算:
投标报价包含项目:员工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类社会统筹保险
金、食行生鲜采购费、副食品采购费、配送费、送餐车辆损耗费、健康体检、税
金、管理费、利润等费用等,招标方不再支付招标确定后其他任何的费用。
支付方式:每月按实际配送数量结算。
三、相关要求:
1、投标方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
准,食品验收验发有记录,采购肉类食品坚持“一证带三证”,不使用“三无”
和过期变质食品,每餐菜肴留样不少于 48 小时,每种菜品留样不少于 100 克,
并保证随时接受采购方对食堂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
2、投标方根据就餐人员的需要和季节变化,经常调剂饭菜品种、花样、烹
调方法多样化。食品加工符合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烹饪技术,适合不同口味的需
要,饭菜成品达到色、香、味、形俱全,营养丰富。坚持按标准投料,装盘定量,
要按盘点,达到进料、加工、销售对口,量足质优,价格合理,收支平衡。冬季
饭菜保温,夏季饭菜爽口,饭菜应酥软、清淡,适合老年人口味。
3、投标方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创卫要求和餐饮业
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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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方要有加工中心和冷链物流配送能力,能确保老人用餐供应的后台
支持与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配送能力。
5、社区内老年病人,慢性病人较多,其中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病人也
占了相当一部分。应该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做好饮食的配制。
6、每季度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85%,如满意度不达标,服务方应成立
服务整改小组,即刻整改解决实际问题,直至满意度达标。
7、提取全年服务费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根据招标方对服务供应商的考核
情况发放。招标方每季度对服务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分值不低于 90 分,
考核分值 85-90 分,给予警告,并要求整改;考核分值 80-85 分,扣考核当月保
证金(全年保证金/12 月)的 1%;80 分以下,扣考核当月保证金(全年保证金
/12 月)的 2%;考核分值低于 70 分,不再续约。
四、服务方案相关要求:
1. 投标单位根据对本项目的要求特点进行理解,制定出符合本项目需求的
餐饮管理服务保障方案。
2. 提供具有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方案图并作出相应说明,要求各岗位权责
明确、资质足够、比例应当适度,人数应合理,组合优化,有一套具有丰富实践
经验的管理班子。
3. 提供日常餐饮服务方案,要求按照食品卫生法、时令特点和上述服务内
容要求规范制定,达到预期的成本可控、食用安全、色香味形具佳的要求。
4. 提供食堂设备管理、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与措
施;提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相关管理台帐等的样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
5. 投标单位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重点注意副食品的质量,杜绝无
证有害食品流入食堂,并接受业主方有关部门的监管。
6. 投标单位应在人员素质上,对进驻人员政治、技能、健康等方面进行挑
选和把关,并组织正规培训;在人员结构、数量上,服务方应当保证服务质量,
配足配强工作人员。
五、人员需求配置:
食堂工作人员: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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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餐工作人员:13 人
送餐车辆:13 辆
所投人员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变更人员,不得另外派工作
六、配送地址:
序号 社区名称 送餐地址 送餐形式
1 启源社区 启源路 900 弄 38 号
送餐上门
2 启悦社区 启悦路 358 弄 418 号
3 劳动村 劳动村食堂(劳动路 699 号)
4 安新村 安新村村食堂 318 号
5 红星村 老年活动室 813 号
6 大石皮村 大石皮村食堂(曹新路 3600 号)
7 小庙村 小庙村家园服务中心 1157 号
8 徐行社区 新建一路 1638 号
9 和桥村 和桥村和桥路 228 号食堂
10 钱桥村 钱桥村村委 756 号
11 伏虎村 宣家老年活动室 110 号
12 曹王社区 思源路 29号
13 徐行村 徐行村食堂(澄浏路 641 号)
14 启宁社区 顺宁路 501 弄
15 曹王村 曹王路 268 号 堂食
根据实际配餐需求,配送点及配送数量可能会有相应增加,中标供应商需承诺
能保质保量的完成配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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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合同协议
包 1 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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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仅供参考
*合同专用条款由中标单位和甲方协议后另行签订*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中心-项目名称]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
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
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
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徐行镇
2.3 服务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
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
— 28 —
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
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
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
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
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
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
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
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
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
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 付款内容:
— 29 —
7.2.2 付款条件:每月按实际配送数量结算。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
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
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
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
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
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
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
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
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
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
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
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
配合。
9.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
约责任。
9.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
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
— 30 —
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
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
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
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
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
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
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
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
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
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
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
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 31 —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
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
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
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
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
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
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
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
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
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
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
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 32 —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
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
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
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
文件为准。
— 33 —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2.补充条款
[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
动获取参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
动获取参数)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 34 —
廉洁协议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加强政府性财政资金项目中的廉洁建设,规范项目各方活动,防止发生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国家、本市、本区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廉洁建设规定,
订立本廉洁合同。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和关于项目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
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
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
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
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
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不得进行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
— 35 —
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
和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
公务的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活动或进入高档场所。
(四)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
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
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六)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项目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
谈或者达成默契。
(七)不得进行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应
向甲方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组织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
对乙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
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二)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不力,
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行为的,
— 36 —
由检察院组织对党委、纪委、党委书、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进行问责。
(四)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甲方根据情节
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 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
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利益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五)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
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以及导致党员、国家监察对象被纪检监察组
织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根据情节轻重,经审定,给予相应期限不得参加本系统
项目的惩戒;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
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
签署后立即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日期: 日期:
— 37 —
第四部分 格式附件
附件 1
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
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
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按照网上投
标系统规定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 1份。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 ,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
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
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_____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
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
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
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
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
9.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
权代表将对开标记录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核对并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核
对及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录内容无异议。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
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 38 —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
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9 —
附件 2
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的投标。
一、 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 不与招标人、其他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利益。
三、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四、 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
六、 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 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标。
八、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
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签署承诺书时间: 年 月 日
— 40 —
附件 3
廉政承诺书
兹我单位于参加 项目投标前作如下郑重承诺:
我单位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投标相关制度,自觉遵守招
标投标市场秩序,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恪守公平竞争原则,认真负责、诚实
守信地参加招标投标活动。
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工作,不为谋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采购单位和个
人、评审委员会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和为其购置与提供通讯工
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钱物,或者邀请其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
场所。
诚信履行合同,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就采购的货物
和服务的验收、质量问题处理、售后服务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若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接受采购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签署承诺书时间: 年 月 日
— 41 —
附件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业主):
本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名称及盖章:
日期:
— 42 —
附件 5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 43 —
附件 5-1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200000 100≤X<1000 X<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10000 2000≤Y<5000 Y<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8000≤Z<120000 100≤Z<8000 Y<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 44 —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20]46 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
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特殊性质:分为“监狱企业”和“其他”,由录入人员进行勾选。根据《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进行填报。供应商所在区域:指供应商注册地所在地区,具体细化到省份。
— 45 —
附件 6
开标一览表
2022 年徐行镇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包 1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最终报价(总价、元)
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到整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报价要求进行报价,一旦中标不再
调整。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
为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6 —
附件 7
报价分类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分类名称 单位 数量 报价(元) 备注
1 人员工资费 详见明细()
2 餐费(老年餐) 详见明细()
3 餐费(工作餐) 详见明细()
4 防疫物品费 详见明细()
5 配送车辆费 详见明细()
6 其他费用(请详细列明) 详见明细()
7 税金 详见明细()
8 利润 详见明细()
… … …
总报价
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3)各投标人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优惠条件应在商务报价编制说明中详细
列明,标后优惠条件一律不作考虑。
(4)投标报价应包括提供项目规定的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人工(含工
资、工作餐、社会统筹保险金、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政府人力资源部所规定
的有关员工基本福利、公众责任保险、管理、税金及酬金等履行合同必须的费用。
(5)报价分类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6)投标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编制报价说明表。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7 —
附件 8
项目经理情况表
(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格式)
项目名称:
姓名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和专业
工作年限 联系方式
执业资格 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成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本项目负责人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
本项目负责人每周现场工作时间:
注: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整体沟通、联络、协调等各项工作,未经采购人
同意,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8 —
附件 9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格式)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参考)
学历
专业
执业资格和职称
厨师
厨工
配送司机
帮工
… … …
注:
(1)上述职务仅供参考,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投标人应将表列人员的资历情况
填写并附相关资质证书,配送司机须提供驾驶证。
(2)提供上述人员疫苗接种记录。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9 —
附件 10
一周试例菜单明细
(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品名 口味 烹饪方式 主料 辅料
主辅料
比例
分量
1
2
3
4
5
6
7
……
注:菜单明细至少要包含以上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50 —
附件 11
投标人近 3 年来已承接的类似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委托时间
项目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1
2
3
4
……
注: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则视为无效。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1 —
附件 12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及声明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 月 31 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在册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
料予以证实。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2 —
附件 1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担任 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为我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供应商全称:
公章(盖章):
日期:
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名称)法人代表 (姓名)经合法授
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投标人”)任命: (姓名)为正式
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 (项目名称、
包件号、包名称)的投标工作中,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
投标、签署合同并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公章(盖章):
法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时间:
(请将授权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作为本表附件一并提交,代理人并
于开标当日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53 —
附件 14
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本表放置商务部分首页)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内容(资
格条件、实质
性要求)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投 标 检
查项(响
应 内 容
说明(是
/否))
详细内容
所对应电
子投标文
件页次
备注
法定基本条
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法人证书)符合要求。
2、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依法
缴纳社保及税收证明的相关材料。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文件签
署等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
权人身份证。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少于 90 天。
投标报价
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不
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各包件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
— 54 —
或项目最高限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服务期限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无效投
标情况
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5 —
附件 15
规章制度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规章制度名称 执行起始时间 备注
企业各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另行提供。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6 —
附件 16
专用配送车辆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品 牌 型 号 数量
来 源 备注
(车牌号)自有 租赁
1 配送车辆
2 配送车辆
3 配送车辆
4 配送车辆
…
注意: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7 —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与程序
一、投标无效情形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及《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
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二、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上海
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数
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
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2、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
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首先,依据法律法
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其次,依据招
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58 —
3、比较与评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
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
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
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四)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
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对于有缺漏项的报价,
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4)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
参加谈判、报价),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
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3、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综合评分法
2022年徐行镇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包 1评分规则:
评分项目 分值区间 评分办法
— 59 —
企业资质 0~4 投标人具有 ISO22000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有一个得 2分,最高得 4
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近三年相关业绩 0~10 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
绩的,有一个得 2分,最高得
10分,没有不得分。(以合同
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
章为准)。
报价分 0~10 1、首先确定评选基准价,
经评标委员会甑别确认;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
为评选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
分 10分。
2、确定其他报价分:计
算公式为报价得分=评选基
准价/打分报价单位的最终报
价*10*100%。分值保留二位
小数点。
餐饮服务方案 0~30 根据服务方案、管理理
念、服务标准规范、食材验收、
餐饮设施清洁管理、交接方
案、伙食成本控制等进行综合
评分。
优秀的得 21-30分,良好
的得 11-20分,无针对性的得
0-10 分。
人员配备情况 0~15 根据人员配备合理、到
位,并具有相关的专业执业资
格证书等进行综合评分。
人员配备比较合理、到
位,并附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复
印件的,得 11-15分;
人员配备比较合理、到位
的,得 6-10分;
人员配备不明确、不合理
的,得 0-5分。
一周试例菜单 0~10 菜式丰富,搭配合理,营
养均衡,得 7-10分;
菜谱搭配合理,营养均
衡,得 4-6分;
菜谱荤素搭配不够合理、
营养欠均衡,得 0-3分。
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
惩罚措施及考核标准
0~10 根据食品卫生安全保障
措施、惩罚措施及考核标准等
进行评分。
合理、得当的,得 7-10
分;
比较合理、得当的,得
— 60 —
4-6 分;
不合理、较差的,得 0-3
分。
服务应急响应 0~6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临时
任务的应急能力进行综合评
分。0-6 分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0~5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完
整性、格式规范、上传清晰、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分,
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出现
与本项目无关内容、上传不清
晰等,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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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质疑受理要求及附件
一、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1-39900836
传 真:021-39900836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戬公路 328 号 603 室
邮政编码:201818
二、质疑函提交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当一式三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及分包号;
(三)质疑的具体事项、质疑请求和主张;
(四)质疑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根据(应当附有充足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据
材料),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及具体条款的内容;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应当向代理公司提交授权委托
书及代理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事项、
权限及有效期限。
三、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司将驳回质疑:
(一)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二)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
新的有效证据的;
(四)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规章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四、附件:
附件 1:质疑函
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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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等)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地址、联系方式等)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地址、联系方式等)
被质疑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等)
上海馨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认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第几包)的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现向你单位
提出书面质疑。
一、具体质疑事项:
1、 。
2、 。
……
二、质疑请求和主张:
。
三、事实依据、理由(事实陈述及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名称和具体条款):
。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63 —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上海馨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职务),系注册地址位于 的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兹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
姓名、所属单位、职务),其身份证号码: ,为本公司的合
法代理人,就 项目(项目名称、编号)采购向
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其有权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做出相应决
定。
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始终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地 址: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公司名称:
(公章)
日 期: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踏勘现场
第三部分 合同协议
合同协议仅供参考
附件5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附件6
开标一览表
报价分类明细表
附件10
注:菜单明细至少要包含以上内容。
附件11
投标人近3年来已承接的类似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2021-12-02T14:34:38+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12-02T14:30:46+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