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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社黑龙江分社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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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社黑龙江分社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新华通讯社黑龙江分社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12月24日 15:1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新华通讯社黑龙江分社
行政区域哈尔滨市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5:14
评审专家名单徐坤、王巧媛、孔海英、戴连玉、张思冲
总中标金额¥88.46758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青松
项目联系电话0451-87200271
采购单位新华通讯社黑龙江分社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坤、宋振全0451-82395521、82395577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青松、马雪婷0451-87200271、87200290
附件:
附件1新华社物业服务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YGCG[2021]GF-004(招标文件编号:YGCG[2021]GF-004)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菱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紫园路2-5号

中标(成交)金额:88.46758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哈尔滨菱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服务 秩序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食堂管理服务及会议服务、维修服务等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坤、王巧媛、孔海英、戴连玉、张思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收取,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即:100万元人民币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27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华通讯社黑龙江分社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35号

联系方式:徐坤、宋振全0451-82395521、82395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系方式:赵青松、马雪婷0451-87200271、87200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青松

电 话: 0451-87200271

1 新华通讯社黑龙江分社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GCG[2021]GF-004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受新华通讯社黑龙江分社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组织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YGCG[2021]GF-00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限 1 物业管理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952,000.00 2022年1月1日- 2022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其他资质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2月3日8:30至2021年12月9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免费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登记表填写完整,扫 描后发送至ygcgfwpt@163.com,工作人员在接收邮件后向投标登记表中填写的邮箱发送招标 文件电子版,如在投标登记表发送1日后未收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12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12开标室 备注: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 厦712开标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询问提起与受理: 项目经办人: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451-87200271 3 六.质疑提起与受理: 1.对采购文件的质疑: 项目经办人: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451-87200271 2.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质疑: 质疑联系人:赵青松 电话:0451-87200271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九.联系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系人:赵青松、马雪婷 联系电话:0451-87200271、87200290 2.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新华通讯社黑龙江分社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35号 联系人:徐坤、宋振全 联系电话:0451-82395521、82395577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4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分包情况 共1包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4 评标方式 线下评标 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否 6 评标办法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综合评分法 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同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8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同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9 投标文件递交 详见招标公告 10 投标文件数量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4份;电 子版(U盘内存放PDF版)投标文件1份。 11 中标人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 人。 12 备选方案 不允许 13 联合体投标 包1:不接受 14 采购机构代理费用 收取 - 5 - 15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规定收费标准的100%)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以汇票形式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开户单位: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02148910902 特别提示: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 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 果。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逾期 不交者,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2、投标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 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组:***)的投标保证金” 。 17 电子招投标 不采用 18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要求 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加盖公章 。 19 有效供应商家数 包1:3 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 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或直接废标;文件中其他描 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 20 报价形式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总价 21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22 其他 投标报价中包括本项目所采服务价格、税费等相关的全部费 用及完成采购人需求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说明 1.总则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 6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 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 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 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4. 当事人 4.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 的采购人特指本项目采购单位。 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 特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4.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 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4.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5.合格的投标人 5.1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 文件组成分部分。 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 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 7 - 6.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 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 同一项目投标。 6.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6.7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以主体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7.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 否则视为无效。 7.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7.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8.现场踏勘 8.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 勘项目现场。 8.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8.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 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9.其他条款 9.1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不足15日的,顺延投标截止之日,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者变更公告进 行通知。澄清或者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询,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投标文件 - 8 - 1.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 2.1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招标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 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 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 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2.4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注: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有效期 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 少于招标 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 9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单位、账号和招标文件本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合同包结果 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 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 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7.样品(演示) 7.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 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10 - 7.2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 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7.3评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供应商送至 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未中标投标人将样品自行带回。 五、开标、评审、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放 1.开标程序 1.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会议相关人员姓名; (3)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 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 (4)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对开标情况确认; (5)开标结束,投标文件移交评标委员会。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 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1.3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2.评审(详见第六章) 3.结果公告 3.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 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3.2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 为1个工作日。 4.中标通知书发放 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 标。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 11 - 1.询问 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 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 人提出。 1.2为了使提出的询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回复,询问采用实名制,询问内容以 书面材料的形式亲自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询问。 2.质疑 2.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项目基本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 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目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 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正式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 涉及商业秘密。 2.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 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 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3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 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 2.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 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供应商首次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截图。 - 12 -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质疑供应商提供质疑事项的相关证据、依 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未能提供的; (2)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 (3)未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出的; (4)超范围提出质疑的; (5)同一质疑供应商一次性提出质疑后又提出新质疑的。 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成立: (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 (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2.8质疑的撤销。质疑正式受理后,质疑供应商申请撤销质疑的,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质 疑受理程序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2.9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处理。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报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推送省级信用平台,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2.10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质 疑采用实名制,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 联系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通讯地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投诉 3.1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程 序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 13 - 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4 - 第三章合同与验收 一、合同要求 1.一般要求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 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 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1.4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5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1.6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7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8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 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9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合同格式及内容 2.1具体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投标文件中可 以不提供《合同文本》。 2.2《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民法典》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 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 二、验收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 约定填写验收单。 - 15 - 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服务类 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 定,按照招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服务一览表 序号 服务类别 服务面积 配备人员 服务期限 金额(元) 1 2 3 4 5 6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服务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 训及技术资料等全部费用。如招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与招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符合国家及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40 - 第四条 每月的验收 1、验收时间:、地点:。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3、甲方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 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 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 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五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服务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六条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七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 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 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其它违约行为按本合同金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41 -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竞磋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 通知书。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 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 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月日 乙方(章) 年月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2 合 同 附 件 服务类 1、采购人承诺具体事项: 2、服务具体事项: 3、服务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43 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1.主要商务要求 服务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35号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付款方式 新华社黑龙江分社作为主体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中国经济信息 社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 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合同;并按照以下比例分别按月付 款。 付款比例为:新华社黑龙江分社52.89%、中国新闻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19.23%、中国经济信息社有 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13.46%、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14.42% 。 付款后中标供应商须按照付款金额分别给付款单位开 具发票。 验收要求 甲方每半年对乙方进行一次服务考核,按考核结果付款 。如考核不合格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1 项目概况 面积:16000平方米,主要为办公区及住宅区。包括6层办公 44 楼1幢(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3层办公楼1幢(建筑面积1000平 方米)、2层食堂楼1幢(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 630平方米)、变电室1间(建筑面积530平方米)、篮球场1个;7 层住宅楼2栋(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4层住宅楼2栋(建筑面积 4500平方米)。 2 物业服务内容 1、园区物业管理; 2、园区及相关公共区域秩序维护、防火安全服务、园区疫情防 控; 3、公共区域保洁服务、清冰雪服务; 4、会议服务、物业内业管理; 5、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运行养护、维修服务; 6、绿化养护服务; 7、空置房维护管理服务; 8、食堂早餐、午餐、晚餐及客餐服务等。 3 物业服务人员 最低配备标准 1、物业经理:1人,需全职服务,具备五年以上相关经验; 2、物业内业及会议服务:1人,业主档案管理、统计报表、考勤 、维修受理及派工、回访,为会议提供服务,有文件处理能力及 会议服务经验; 3、秩序维护员:8人,门岗、收发室岗、监控室岗等24小时保障 及巡防; 4、保洁员:6人,办公区及庭院卫生保洁; 5、万能工:1人,有电工证,有水暖基础维修能力; 6、绿化工:1人,具备绿植栽种及养护经验,并具备配合维修能 力; 7、食堂工作人员:4人。 45 4 物业服务内容 秩序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食堂管理服务及会议服务、维 修服务等内容 5 其他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 2、保证员工工作服装的质量和协调一致,服装由甲方指定乙方人 员进行采购,服装费专款专用。 3、中标供应商须为所有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员工权益得 到保障。 4、服务每满一个月,乙方向甲方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及开具正 式发票,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每半年甲方对乙方进行一次服务监 督考核。 46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 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 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 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 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 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 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 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标准格式的 《资格承诺函》。 3.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 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7 第六章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 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 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澄清 48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 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 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的项目 内部识别码一致); 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说明:在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6.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 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6.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6.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6.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6.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6.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 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7.投标无效的情形 49 7.1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8.废标的情形 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参与竞争 的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9.定标 9.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 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10.其他说明事项 若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 否决供应商投标的情况发生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 行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 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价格扣除比 计算公式 50 例 1 小型、微型 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 位 非联合体 10% 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 除。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 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 关系。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3.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投标人可通过“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 tp://xwqy.gsxt.gov.cn/)对投标人和核心设备制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 小微企业。 3.4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 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 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 性审查表) 1.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 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审查 2.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52 4.核心产品同品牌审查 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最终上 传投标文件时间或技术指标或售后服务条款或业绩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 其他投标无效。 4.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详细评审 综合评分法:分为投标报价评审、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小数)。(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评审表) 最低评标价法:无 6.汇总、排序 6.1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或售后服务条款或业绩的优劣顺 序排列确定;以上均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 6.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进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 价格扣除后,对投标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确定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价格相 同的,按最终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或技术指标或售后服务条款或业绩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上 述相同的,按照提供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材料的数量进行排序;以上均相同的属于保护环境、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优先。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 件。 5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按资格承诺函填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按资格承诺函填写。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资格承诺函填写。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按资格承诺函填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 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 按资格承诺函填写。 特定资格要求: 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 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54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 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投标文件规范性、符 合性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文件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 主要商务条款 审查投标人出具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 符合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和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表三详细评审表: 评审 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构成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的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符合小型、微型 企业等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技术部分55分 2、商务部分25分 3、报价得分20分 技术 部分 服务方案(满分20 分) (1)本企业的背景简介; (2)针对本项目企业的管理优势及服务策划; (3)本项目的服务定位、重点、难点分析以及管理措施; (4)本项目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科学的服务团队配备方案; (5)针对本项目服务标准及操作规程; (6)针对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培训计划; 服务方案包含以上6项内容,方案内容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叙述顺序与评分 55 办法顺序相符合、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科学合理、服务标准明确、培训计划 有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的得20分;服务方案包含以上6项内容,每项评审 内容不符合的扣2分;服务方案不完全包含以上6项内容的,每缺一项扣4分, 扣完为止。 设备维护运行维护 方案(满分5分) 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作业规程、管理制度等日常维护、保养管理方案符合本项目 特点、内容详尽、条理清晰、有明确的管理人员、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得5分;每 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保密管理方案(满 分5分) 保密管理方案符合本项目特点、内容详尽、条理清晰、有明确的负责人、有保 密培训的得5分;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人员管理方案(满 分10分) 1.针对本项目制定人员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包含员工管理基本原则、员工工 作条例、员工奖惩机制等内容的得 6分;每项不符合扣 2 分,扣完为止。 2.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关的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应包含考核目的、基本原则、考核 范围、考核种类等内容的得 4 分;每项不符合扣 1分,扣完为止。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 (满分5分) 档案管理标准化电子化、设置流畅、使用安全、检索迅速、储量完备得 5 分; 每项不符合扣 1 分,扣完为止。 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满分10分) 针对本项目有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对措施的合理可行 性、针对性等方面综合评审:有突发人员状况的应急措施;有突发事件状况的 应急措施; 围绕以上二个方面编制方案,该方案包含并不限于:保安、卫生、上访及群体 事件、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措施、设施设备、餐饮人员调配、关键部位秩序维护 等应急处置措施。方案内容完整的得 10 分;每缺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商务 部分 企业综合实力(满 分5分) 1.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的,每个认证得1分。 2.目前正在执行的合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标明物业管理范围及期限的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拟派人员(满分20 分) 物业经理(2分): 本项目拟派物业经理具备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提供资格证书及缴纳社 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满足或未同时具备的均不得分。 会议及接待人员(6分): 拟派会议及接待人员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且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的得6分。提供 毕业证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满足或未同时具备的均不得分。 工程人员(4分): 1.拟派工程人员,持有《高压电工作业》或《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 证,以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且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的得 1 分。提供以上证件 56 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满足或未同时具备的均不得分。 消防及保安人员(4 分): 1.拟派消防中控人员须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的得 2 分。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 描件,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2.拟派安保人员年龄18-45之间,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且在本企业缴纳社 保的得2分。开标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满足或未同时 具备的均不得分。 餐饮人员(4分): 1.厨师长 1 人获得注册营养师资格证书的得 2 分。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不满 足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2.面点师1人具备面点资格证书的得1分。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不满足或未提 供的均不得分。 3.配备厨师助理和餐厅服务员各1人,得1分。提供身份证扫描件,不满足或 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投标报 价 投标报价得分(满 分2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 5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YGCG[2021]GF-004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 58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承诺书 二、资格承诺函 三、授权委托书 四、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五、技术偏离表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监狱企业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九、分项报价明细表 十、联合体协议书 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十二、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十三、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四、各类证明材料 59 格式一: 投标承诺书 采购单位、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按照已收到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要求,经我方(投标人名称)认真研究投标 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 范、资质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执行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 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 2.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有效期的所有规定。 3.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提供的内容、进行承 诺的事项存在虚假,我方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并严格执行和承担 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 (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_________(加盖公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签字) 年月日 60 格式二: 《投标资格承诺函》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作为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3年内不具 有行贿犯罪记录。 3.我公司在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公司未违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 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61 格式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托_______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 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人像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人像面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2 格式四: 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可以完全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主要商务条款要求(如服务期、服务地点、 投标有效期、采购资金支付、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等)。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行的, 后果和责任自负。 如有优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的请在此承诺书中说明。 具体优于内容(如服务期、服务地点,质保期等)。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63 格式五: 技术偏离表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的 参数和要求 投标文件参数 偏 离 情 况 1.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人提供响应内容”处内容,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 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偏离程度”处可填写满足、响应或正偏离、负偏离。 3.佐证文件名称及所在页码:系指能为投标产品提供技术参数佐证或进一步提供证据的 文件、资料名称及相关佐证参数所在页码。如直接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但与佐证材料不 符的,为无效投标。 4.上表中“招标技术要求”应详细填写招标要求。 64 格式六:(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 2020 ﹞ 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 合体) 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 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 期: 65 格式七:(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 66 格式八:(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67 格式九: 分项报价明细表 注:供应商根据报价内容列出各项详细价格及费用明细(详细列表内容格式自拟) 68 格式十:(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_________________(联合 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 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 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 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 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 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_。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授权委 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69 格式十一: (未要求可不填写)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70 格式十二: 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未要求可不填写) 序号 姓名 本项目拟 任职务 学历 职称或执 业资格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 2 3 ...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 注: 1.本项目拟任职务处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项目服务人员或技术人员等。 2.如投标人中标,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 71 格式十三: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未要求可不填写) 序号 使用单位 业绩名称 合同总价 签订时间 合同有效期 1 2 3 4 ... 投标人根据上述业绩情况后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72 格式十四: 各类证明材料(未要求可不填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新华通讯社黑龙江分社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述 采购项目编号:YGCG[2021]GF-00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二、说明 2.适用范围 3.投标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7.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8.现场踏勘 9.其他条款 9.1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文件 2.投标报价 3.投标有效期 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7.样品(演示) 1.开标程序 2.评审(详见第六章) 4.中标通知书发放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2.质疑 3.投诉 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一、合同要求 2.合同格式及内容 二、验收 合同编号: 服务类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服务一览表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服务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等全部费用。如招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符合国家及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条每月的验收 1、验收时间:、地点:。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3、甲方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 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 第五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服务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 1、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 1、政府采购竞磋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 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合 同 附 件 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六章评审 一、评审要求 2.评标原则 3.评标委员会 4.澄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8.废标的情形 9.定标 10.其他说明事项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三、评审程序 4.核心产品同品牌审查 最低评标价法:无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表三详细评审表: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YGCG[2021]GF-004 (投标人名称) 一、投标承诺书 格式一: 格式二: 日期: 格式四: 格式五: 格式六:(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格式七:(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格式八:(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格式九: 注:供应商根据报价内容列出各项详细价格及费用明细(详细列表内容格式自拟) 格式十:(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格式十一: 格式十二: 格式十三: 格式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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