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招标文件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二、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豪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阳路22号广西广播电视检测中心调度指挥综合楼1楼
中标(成交)金额:104.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西豪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物业正式进场时间之日起1年。 | 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3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二、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豪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阳路22号广西广播电视检测中心调度指挥综合楼1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零肆万元整(¥1,04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物业正式进场时间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远光、梁榆苑、黄玉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贰拾元整(¥15,3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城港海事局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200号
联系方式:吴吉峰 0770-2069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联系方式:陈义廷、包文杰 0770-288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义廷、包文杰
电话:0770-28828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城港海事局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义廷
电 话: 详见公告正文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城港海事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7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 23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0
第六章 合同文本 ....................................................... 52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市
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楼 120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 12月 24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2.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00.00)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
称
数量及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物业服
务
1项
一、物业基本情况
(一)防城港海事局机关业务综合楼及大院位于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
200号,占地面积约 6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7000平方米。其中:
办公大楼一至十二共 12 层(包含两座电梯)。
(二)防城港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业务综合楼及大院位于防城港市江
山乡(防城港市跨海大桥原收费站南侧 500米处),总占地面积 1333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500平方米……
7.合同履行期限:自物业正式进场时间之日起 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 12 月 13日至 2021年 12月 20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3:00至 6: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
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须将收据或者
发票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
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7 年第 1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
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已获取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3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2月 24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楼 1206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12月 24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楼 1206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磋商保证金: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城港海事局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 200 号
联系方式:吴吉峰 0770-2069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楼 1203室
联系方式:陈义廷、包文杰 0770-288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义廷、包文杰
电话:0770-2882899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 12月 13日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3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1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6.2 不允许分包。
12.1.1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1年 1月至 2021年 11月内连续 3个月的依法
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
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
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1年 1月至 2021年 11月连续 3个月的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
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
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
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 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者 2020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三表一
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现金流
量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
效期的,出具时间至竞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
响应处理)
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5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
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
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
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2.1.2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
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
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技术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
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12.2
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文档格式 1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
扫描件(PDF格式)1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 U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
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16.2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日。
17.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8.2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0.1
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1年 12月 24日 9时 00分至 9时 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4.1 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
26.2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项。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6
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项。
磋商的顺序:随机排序。
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
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
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28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9.1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
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
材料。
31.2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联系电话:
0770-2882899,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楼 1203
室。
业务时间: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 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
日不办理业务。
32.1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
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 32.2 条规定的收费计
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
收取。
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4000157977
33.1
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
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
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
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
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
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3.2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
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
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
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
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7
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
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
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
“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8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
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
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
容的文件。
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
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
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
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竞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
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竞标
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特别说明
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9
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
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
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
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
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
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
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10
(5)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文本。
9.供应商的询问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
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
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
13.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竞标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
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竞标报价
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
15.2竞标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竞标报价要求
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
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5.3.2 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5.3.3 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
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11
16.竞标有效期
16.1 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
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6.2 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7.磋商保证金:无。
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8.1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
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
承担。
18.2 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
术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
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
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3 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
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
致时,以正本为准。
18.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
式规定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8.5 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
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6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
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
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以
示密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19.2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竞分标、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
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
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时,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12
者委托代理人签字领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到付的方式寄回至原地址),
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23. 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
据本须知正文 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四、评审及磋商
24.磋商小组成立
24.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
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
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 5人以上单数组成。
24.2 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
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
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
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名法律专家。
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
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6.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
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
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
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
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
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7.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
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
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13
27.4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
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9.签订合同
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
内容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29.2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和或者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
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
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
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
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 询问、质疑和投诉
3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1.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
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
的询问和质疑。
31.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
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
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14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
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
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
部门。
31.6 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32.其他内容
32.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
费率
金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 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 ×l.5 %= 1.5 万元
( 150 - 100 )万元 ×0.8%= 0.4万元
合计收费= 1.5 + 0.4= 1.9 万元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3 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
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
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
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15
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
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
出要求。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
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16
附件 1: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项目成
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
(或者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
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
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
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17
第三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
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
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
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 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
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
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
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
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
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5.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
号
标的名
称
数
量
服务需求
1
物业服
务
1项
一、物业基本情况
(一)防城港海事局机关业务综合楼及大院位于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 200 号,
占地面积约 6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7000平方米。其中:办公大楼一至
十二共 12 层(包含两座电梯)。
(二)防城港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业务综合楼及大院位于防城港市江山乡(防
城港市跨海大桥原收费站南侧 500米处),总占地面积 13334平方米,总建
筑面积约 1500平方米。
(三)东兴海事处办公业务用房位于东兴市滨湖路 36号,总占地面积 467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960平方米。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18
(四)江山海事处办公业务用房分别位于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旁,总占地面
积 29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50平方米。
(五)食堂服务,分别为局机关食堂、东兴海事处食堂、江山海事处食堂、
企沙海事处食堂、渔万海事处食堂、海巡执法支队食堂 6个食堂。
(六)会务服务,为局举办的各类会议提供茶水等服务。
二、物业管理服务委托事项
(一)秩序维护
1.办公楼及院区内安全巡逻、门岗值班;
2.车辆管理、停放,交通疏导;
3.来访登记;
4.安防监控资料的安全存放及保密。
(二)维修保养服务
l.办公楼及院区的水、电等物业设施的日常保养。
(三)保洁服务
1.维护大院公共环境卫生,即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保洁(包括道路、草坪、
停车场、垃圾桶、路灯、球场等);
2.办公楼的公共场所保洁(包括大厅、走廊、栏杆、通道、电梯、楼梯、卫生
间、杂物间等);
3.大厅墙面、立柱的清洗以及大厅大理石立面、玻璃、灯具的保洁保养(每年
度两次以上);
4.垃圾日产日清,卫生间、楼层垃圾桶保沽;
5.电梯的日常保洁消毒;
6.排水管、下水道等室内外沟渠保持通畅,化粪池、沉沙井和水池无超量淤
积,能正常使用。化粪池每年清理 1 次;
7.定期对所管理区域实施消毒和灭“四害”工作;
8.协助进行宣传环境布置等其它临时性工作。
9.协助做好日常桌椅板凳等物品的搬送工作。
(四)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服务
1.做好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保洁工作;
2.做好各类会议服务保障工作;
3.协助做好重大活动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职工食堂服务
1.做好食堂日常供应;
2.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3.食品安全及食品采购验收;
4.做好食堂保洁工作。
(六)绿化工作
1.负责本项目环境绿化美化保养;
2.负责辖区内绿化的养护、修剪、造型及病虫害防治工作。
(七)会务服务
1.负责会议期间的茶水服务;
2.负责会议室的日常管理服务。
三、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秩序维护
1.秩序维护管理严密、严格、正规,措施得力,人员尽责,监管到位,防范
严密,无重大疏漏;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19
2.在采购人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做好大楼及院区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
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和消防保障、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3.秩序维护人员要求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责任心强,自觉执行制度,精神
面貌佳,口齿伶俐,反应敏捷;
4.秩序维护员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工作流程;
5.各种安全应急预案齐备,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果断、
正确;
6.做好办公楼及院内安全防范、门岗执勤、安全监控、防范巡逻:做好防火
灭火、防盗防毁等工作;
7.科学调控车辆进出、停放有序:道路通畅,无堵塞;
8.对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二)维护保养服务
1.维保人员必须持有电工上岗证;
2.维保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程,按章操作;
3.熟练使用维修工具和仪表,熟悉水路、电路和高、低压配电房、地下室水
泵房、电梯、备用电所用柴油发电机组等各种用电设备。能熟缘操作高、低
压配电设备;
4.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水电供应正常;
(三)保洁服务。
l.院内公共场所保持清洁,地面无纸屑、烟头、杂物等废弃物;
2.办公楼楼道走廊地面干爽洁净,无污渍、积水、杂物等,楼道、扶手和栏
杆干净无灰尘,公共门框和墙壁无积尘和蜘蛛网;
3.大楼大厅地面铮亮无污迹,玻璃窗无积尘污迹,大厅立柱、墙壁、灯具、
顶部无积尘污迹;
4.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外表干净,无异味;
5.卫生间每天冲洗 2 次以上,楼层垃圾桶每日早上 8:00、下午 5:00 各
清洁 1 次,并保持卫生间无污迹,无积水、无异味,下水道畅通;
6.每天检查二次卫生间,对缺纸的纸筒和洗手液及时进行补充;卫生间洗手
液、纸盒、纸张费用由采购人负责购买;
7.每天早上八点钟前对电梯进行日常保洁消毒,按期更换电梯地垫并清洗备
用;备换电梯地垫由采购人负责购买;
8.排水管、下水道等室内外沟渠保持通畅,化粪池、沉沙井和水池无超量淤
积,能正常使用,化粪池、沉沙井每年清理 1 次,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9.定期对所管理区域实施消毒和灭“四害”工作;
10.协助大楼内单位进行宣传环境布置等其他日常工作。
(四)会议室和领导办公室服务
1.保持地面、墙面、桌椅、门窗、玻璃、灯具、天花板洁净光亮无灰尘、无
污渍,室内空气清新,每季度清洗一次饮水机;
2.做好各类会议服务工作。会务服务准备工作在会前 15 分钟完成,主要包
括:会议室清洁;会后及时收拾整理会场、清洗消毒茶具、保持会场处于备
用状态;
3.协助做好大院内举行的大型、重要活动、仪式服务保障工作。
(五)职工食堂服务
1.精心做好烹调制作,要求饭菜可口、质量保证;
2.各种食品在制作前必须坚持清洗干净,要求厨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候要佩
带口罩,保证食品卫生;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20
3.严把采购环节的验收、检查关,每次坚持使用蔬菜类食品农药残留物检测
仪检验后方可进入熟食制作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4.接待服务工作要做到文明、热情、大方,善始善终完成整个接待过程。
(六)绿化养护内容与标准
1.要求
(1)绿地总体布局合理,满足办公环境的需要,地被、草配植合理,层次较
丰富,景观好;
(2)绿地设施、硬质景观保持完好。清杂:每年清除杂草不低于 6 遍;
(3)常年保证有效供水,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施肥:按肥力、草
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不少于三遍;
(4)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5)树木: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五遍,做到枝叶紧密、
圆整、无脱节;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三次,基本无枯枝;
(9)施肥: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
于一遍,花灌木增施追肥一遍;
(10)病虫害防治:防治结合、及时灭治;
(11)扶正加固:树木基本无倾斜;
(12)修剪、施肥 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
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
(13)病虫害防治 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2.标准:
(1)草坪草生长均匀、草地清洁,无烟头、无垃圾沉积,无黄土裸露现象,
草长不超过 5 厘米,杂草占有率不超过草坪面积的 10%,杂草高度不超过种
植草;
(2)树木生长旺盛,没有病虫害,枯枝及时处理;
(3)灌木树冠修剪均匀;
(4)新种树木杆直、均匀、不歪倒;
(5)盆花出圃满盆率达到 90%以上,植株高矮均匀,花色鲜艳;
(6)文明施工,工作中产生的废物及时清理,不影响交通。
(七)会务服务
1.要求
(1)会议室整体环境清洁;
(2)茶水服务不间断。
2.标准
(1)会议举办期间至少每半小时提供一次热水茶水服务。
(2)会议室环境卫生优良、不间断提供纸巾等服务。
(八)最低人员配置要求:
总计需配置人员不少于 28人,其中,保安人员不少于 12人,保洁人员不少
于 5人,水电工不少于 1人,食堂工作人员不少于 9人,会议服务人员不少
于 1人。具体为:
1.局办公大楼共配置不少于 6人(保安人员不少于 3名、保洁员不少于 2名、
水电工不少于 1 名),
2.海巡执法支队办公楼配置不少于 4人(保安人员不少于 3人、保洁员不少
于 1人)。
3.东兴海事处办公楼配置不少于 4人(保安人员不少于 3人、保洁员不少于
1 人)。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21
4.江山海事处办公楼配置不少于 4人(保安人员不少于 3人、保洁员不少于
1 人)。
5.食堂服务人员配置不少于 9人(局机关食堂不少于 5人(食堂管理员 1 人)、
东兴海事处食堂不少于 1人、江山海事处食堂不少于 1人、渔万海事处食堂
不少于 1人、海巡执法支队食堂不少于 1人)。
6.会务服务人员不少于 1人。
二、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
磋商报价必须包含:
(1)服务的价格,包含物业服务人员的住房及办公设备费用,工作人员工作服、工
资、社会保险、节假日奖金及加班工资以及所有围绕大楼保洁、安保、维修人员服
务费等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服务期限及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自物业正式进场时间之日起 1年。
服务地点:防城港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期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25个日历日内。
物业正式进
场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付款条件 按季度支付合同款。
验收标准 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其他要求
1.供应商自行到实地进行勘察,勘察费用自理。
2.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防城港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管
理服务合同,对防城港海事局所属的招标范围的办公楼及大院实施专业化统一管
理。
3.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广西和
防城港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以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规定要求向员工
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按该条款要求充分考虑“人
员配置要求”中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费、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
4.供应商若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增设规划设施设备以外其他设施设备的,视为供应商
自愿承担费用,成交后须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实施。
5.供应商不得转包给第二者,也不能给第二者挂靠。
6.采购单位负责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日常卫生间耗材等。其他物业服务中所需
各类制服、装备等及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日常办公用品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在开展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时需向采购人每月汇报工作情况及人员使用情
况。
8.物业管理标准及惩罚:
(1)防城港海事局的物业管理标准执行《全国城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考评
标准》以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有关约定。如采购文件中有关指标超出上述标准,
以采购文件为准。
(2)采购人对防城港海事局综合物业管理每季度进行考核,如达不到上述规定要
求,出现重大管理失误、管理服务水平下降等现象,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违约和
赔偿责任。
9.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需投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的技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22
术服务方案以供评标,技术服务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内容。
10.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设核心产品。
11.以上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竞标无效。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23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资格审查
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
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
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
资料的;
(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
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
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符合性审查
2.1 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
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
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24
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
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
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
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6)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
7)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
定无效;
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7.5条情形;
12)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
13)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4)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
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15)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
的;
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报价评审
1) 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25
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
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
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
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
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
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
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6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
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7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磋商程序
3.1 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
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
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理。
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
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
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
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
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
3.5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6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7 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3.8 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
不足 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 最后报价
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
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 4.3 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不得少于 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
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
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
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26
4.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4.4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
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
金。
4.5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
4.6 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
响应程度的审查。
4.7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 2.4条的规定修正。
4.8 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
(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
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
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4.9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4.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
关供应商。
4.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5.比较与评价
5.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
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
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4 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
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5.5 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 4.3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
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
荐。
5.6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
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
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评审标准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27
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
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
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分值
1
价格分(20
分)
(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
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
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供
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对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
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10%)。除上述情况外,评
审价=竞标报价。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
分为 20分。
(6)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20分
20
分
2
技术方案分
(70分)
评审因素
2.1
物业服务工
作内容的安
排和质量
由评委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
一档(6 分):提供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标准(基本完整,措施及管理
责任基本清晰);工作安排计划、组织管理体系基本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可基本实施管理工作;物资装备的配备;物业管理的安全防范措施、进退
场交接措施和采购人的配合方法一般;整体方案可行性不高。
二档(15 分):提供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标准(方案一般,措施及管
理责任较清晰);工作安排计划较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较有效
实施管理工作;物资装备的配备较合理;物业管理的安全防范措施、进退
场交接措施和采购人的配合方法较好;整体方案可行的。
三档(24 分):提供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标准(工作方案完整,措施
有效扎实管理责任清晰);工作安排计划合理且与现场实际情况吻合,组
24分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28
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物资装备的配备合理;物业管
理的安全防范措施、进退场交接措施和采购人的配合方法完善有效;整体
方案可操作性强、可行性高的。
2.2 人员配置分
由评委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
一档(5 分):人员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强,基本满足采购文件
要求(含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人员、秩序维护人员及其他配置人员的
数量、年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等)。
二档(10分):人员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较强,能满足采购文件要
求(含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人员、秩序维护人员及其他配置人员的数
量、年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等)。
三档(15分):人员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强,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
要求(含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人员、秩序维护人员及其他配置人员的
数量、年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等)。
15分
2.3
组织有效的
管理机构资
质及机构考
核管理办法
分
由评委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
一档(3 分):有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
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有内部管理架构;有日常考核表单
(管理其它项目时已使用的例表)
二档(8 分):有较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管理维护运作制
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和内部管理架构,有日常考核
表单(管理其它项目时已使用的例表),均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三档(13分):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管理维护运作制
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和内部管理架构,有详细的日
常考核表单(管理其它项目时已使用的例表),均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13分
2.5 服务承诺分
由评委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
一档(6 分):提供简单服务承诺书,并全部满足招标件文件售后服
务要求的。
二档(12分):全部满足招标件文件售后服务要求,服务方案描述较
详细,对服务措施、响应时间等有较详细描述;
三档(18 分):全部满足招标件文件服务要求,有该项目详细的系统建
设的服务方案,服务流程、应急预案、质量保障,响应时间优于采购文件
等,针对本项目提供专门的服务支持,并对本地化服务进行描述。
18分
3
商务分(10
分)
评审因素
3.1
本地化服务
分
供应商设有服务机构在广西区内的,得 1 分;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防
城港设有服务机构的,得 2 分;供应商设有服务机构在防城港的,得
4分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29
4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承诺书或房屋租赁合同(附
服务机构的场地和人员彩色照片、服务机构人员在本地购买的社保证
明材料)等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2 项目业绩分
供应商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个得 1 分,满
分 6分。(续签合同可按另一个项目计算,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项目
合同复印件为准)
6分
总得分=1+2+3
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 4.3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
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
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需求偏离分
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30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31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32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33
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34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
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
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35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
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36
竞标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
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
律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
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
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37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开户银行: 帐号: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
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38
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报 价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39
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40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
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
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
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
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
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41
竞 标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如有):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序
号
服务名称
数
量
单
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
注:
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
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
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
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43
授权委托书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
人),现授权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
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
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
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
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
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 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
指“本人”。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44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
所竞分标: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
并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
“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供应商的响应 偏离说明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45
服务需求偏离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分标号:
序号 名称 磋商文件服务需求 竞标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服务需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
并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
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
“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46
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
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4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
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48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49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50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
疑,质疑事项为: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51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
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
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
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52
第六章 合同文本
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城港海事局办公大楼
等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办公物业
地理位置: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 200号
建筑面积:约 7000平方米
第二章 合作形式与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合作形式: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甲方办公大楼进行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秩
序维护、保洁、绿化、维修),乙方将在甲方办公大楼内设置物业服务办公室作为作为管理机构,
负责甲方办公大楼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物业服务办公室是乙方的派出机构,业务上接受甲方
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12个月(2022 年 1月 1日-12月 31 日)
第三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五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秩序维护
1、办公楼及院区内安全巡逻、门岗值班;
2、车辆管理、停放,交通疏导;
3、来访登记;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53
4、安防监控资料的安全存放及保密。
(二)维修保养服务
l、办公楼及院区的水、电等物业设施的日常保养。
(三)保洁服务
1、维护大院公共环境卫生,即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保洁(包括道路、草坪、停车场、垃
圾桶、路灯、球场等);
2、办公楼的公共场所保洁(包括大厅、走廊、栏杆、通道、电梯、楼梯、卫生间、杂物间等);
3、大厅墙面、立柱的清洗以及大厅大理石立面、玻璃、灯具的保洁保养(每年度两次以上);
4、垃圾日产日清,卫生间、楼层垃圾桶保沽;
5、电梯的日常保洁消毒;
6、排水管、下水道等室内外沟渠保持通畅,化粪池、沉沙井和水池无超量淤积,能正常使用。
化粪池每年清理 1 次;
7、定期对所管理区域实施消毒和灭“四害”工作;
8、协助进行宣传环境布置等其它临时性工作。
9、协助做好日常桌椅板凳等物品的搬送工作。
(四)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服务
1、做好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保洁工作;
2、做好各类会议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重大活动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职工食堂服务
1、做好食堂日常供应;
2、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3、食品安全及食品采购验收;
4、做好食堂保洁工作。
(六)绿化工作
1、负责本项目环境绿化美化保养;
2、负责辖区内绿化的养护、修剪、造型及病虫害防治工作。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2、审议乙方议定的年度管理计划。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评定,如因乙方管理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54
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防城港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4、合同签订后,向乙方的物业管理处无偿提供具备办公条件的物业管理办公室。
5、负责处理非乙方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和协调工作。
6、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7、维护乙方的权利和地位,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物业管理资料。
8、指定一个部门或科室负责协调乙方在涉及管理上的各种关系。
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办公大楼的管理制度和各项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自觉遵守甲方的
内容管理规定。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向甲方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物
业管理服务费。
3、乙方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
小修方案,报甲方审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的规定对违反管理规定、制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并针
对具体行为采取劝告、制止等措施。
7、乙方不得将所辖物业的主要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需要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所辖物
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
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9、对办公大楼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交通等项目进行
养护、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服从甲方的临时工作调配及安排。
10、乙方应采取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维护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11、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甲方移交的所有物品及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负责修复(低质易耗品
除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或经甲方确认的第三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
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秩序维护
1、秩序维护管理严密、严格、正规,措施得力,人员尽责,监管到位,防范严密,无重大疏
漏;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55
2、在我局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做好大楼及院区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处置治安、突发
事件和消防保障、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3、秩序维护人员要求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责任心强,自觉执行制度,精神面貌佳,口齿伶
俐,反应敏捷;
4、秩序维护员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工作流程;
5、各种安全应急预案齐备,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果断、正确;
6、做好办公楼及院内安全防范、门岗执勤、安全监控、防范巡逻:做好防火灭火、防盗防毁
等工作;
7、科学调控车辆进出、停放有序:道路通畅,无堵塞;
8、对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二)维护保养服务
1、维保人员必须持有电工上岗证;
2、维保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程,按章操作;
3、熟练使用维修工具和仪表,熟悉水路、电路和高、低压配电房、地下室水泵房、电梯、备
用电所用柴油发电机组等各种用电设备。能熟缘操作高、低压配电设备;
4、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水电供应正常;
(三)保洁服务。
l、院内公共场所保持清洁,地面无纸屑、烟头、杂物等废弃物;
2、办公楼楼道走廊地面干爽洁净,无污渍、积水、杂物等,楼道、扶手和栏杆干净无灰尘,
公共门框和墙壁无积尘和蜘蛛网;
3、大楼大厅地面铮亮无污迹,玻璃窗无积尘污迹,大厅立柱、墙壁、灯具、顶部无积尘污迹;
4、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外表干净,无异味;
5、卫生间每天冲洗 2 次以上,楼层垃圾桶每日早上 8:00、下午 5:00 各清洁 1 次,并
保持卫生间无污迹,无积水、无异味,下水道畅通;
6、每天检查二次卫生间,对缺纸的纸筒和洗手液及时进行补充;卫生间洗手液、纸盒、纸张
费用由采购人负责购买;
7、每天早上八点钟前对电梯进行日常保洁消毒,按期更换电梯地垫并清洗备用;备换电梯地
垫由采购人负责购买;
8、排水管、下水道等室内外沟渠保持通畅,化粪池、沉沙井和水池无超量淤积,能正常使用,
化粪池、沉沙井每年清理 1 次,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9、定期对所管理区域实施消毒和灭“四害”工作;
10、协助大楼内单位进行宣传环境布置等其他日常工作。
(四)会议室和领导办公室服务
1、保持地面、墙面、桌椅、门窗、玻璃、灯具、天花板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渍,室内空气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56
清新,每季度清洗一次饮水机;
2、做好各类会议服务工作。会务服务准备工作在会前 15 分钟完成,主要包括:会议室清洁;
会后及时收拾整理会场、清洗消毒茶具、保持会场处于备用状态;
3、协助做好大院内举行的大型、重要活动、仪式服务保障工作。
(五)职工食堂服务
1、精心做好烹调制作,要求饭菜可口、质量保证;
2、各种食品在制作前必须坚持清洗干净,要求厨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候要佩带口罩,保证食
品卫生;
3、严把采购环节的验收、检查关,每次坚持使用蔬菜类食品农药残留物检测仪检验后方可进
入熟食制作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4、接待服务工作要做到文明、热情、大方,善始善终完成整个接待过程。
(六)绿化养护内容与标准
1、要求
(1)绿地总体布局合理,满足办公环境的需要,地被、草配植合理,层次较丰富,景观好;
(2)绿地设施、硬质景观保持完好。清杂:每年清除杂草不低于 6 遍;
(3)常年保证有效供水,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施肥: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
时施肥,每年不少于三遍;
(4)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5)树木: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每年不少于五遍,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
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及时,每年不少于三次,基本无枯枝;
(9)施肥: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
增施追肥一遍;
(10)病虫害防治:防治结合、及时灭治;
(11)扶正加固:树木基本无倾斜;
(12)修剪、施肥 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布置前
施复合肥一次;
(13)病虫害防治 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2、标准:
(1)草坪草生长均匀、草地清洁,无烟头、无垃圾沉积,无黄土裸露现象,草长不超过 5 厘
米,杂草占有率不超过草坪面积的 10%,杂草高度不超过种植草;
(2)树木生长旺盛,没有病虫害,枯枝及时处理;
(3)灌木树冠修剪均匀;
(4)新种树木杆直、均匀、不歪倒;
(5)盆花出圃满盆率达到 90%以上,植株高矮均匀,花色鲜艳;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57
(6)文明施工,工作中产生的废物及时清理,不影响交通。
(七)人员配置要求:总计需配置人员 28 人,其中,保安人员 12 人,保洁人员 5 人,水电
工 1人,食堂工作人员 9人,会议服务人员 1人。
具体为:
1.局办公大楼共配置 6人(保安人员 3 名、保洁员 2名、水电工 1名),
2.海巡执法支队办公楼配置 4人(保安人员 3人、保洁员 1人)。
3.东兴海事处办公楼配置 4人(保安人员 3人、保洁员 1人)。
4.江山海事处办公楼配置 4人(保安人员 3人、保洁员 1人)。
5.食堂服务人员配置 9人(局机关食堂 5 人(食堂管理员 1人)、东兴海事处食堂 1人、江山
海事处食堂 1 人、渔万海事处食堂 1人、海巡执法支队食堂 1人)。
6.会务服务人员 1人。
第六章 服务费用
第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收取标准及办法:
(一)合同总金额: (¥ 元)
(二)支付方式:成交人提交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季度支付合同款。
第七章 奖惩措施
第十条 乙方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出管理过失造成的事件,甲方和乙方通过平等协商,按
事件的轻重酌情进行经济处罚,由甲方在物业管理费中扣除。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
整改,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
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需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
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或发生偷盗案件造成
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
准)。
第十四条 乙方不按约定配足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甲方有权扣发乙方管理服务费,每人
每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扣 1000元。
项目名称:防城港海事局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CZC2021-C3-10003-YZLZ
58
第十五条 乙方管理服务范围达不到标准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派遣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未达到管理目标的人员给予警
告,屡次不改的,乙方应给予辞退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三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
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
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十天前向对方
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案);本合同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