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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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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品配送及供货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JSHC-2021080562B6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品配送及供货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6栋1301-1304、301

中标折扣率:百分之九十(9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食堂食品配送及供货

规格型号:/

数量:壹批

折扣率:9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志明、成少华、孔德金、陈晓玲、邓来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服务费:人民币190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日期:2021年12月24日09时30分;

评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南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花旗村护国路88号

联系方式:邓老师 025-5821020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南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联系方式:025-8360997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莲蕾

电 话:025-83603368

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品配送及供货服务采购文件.doc
采 购 文 件

采 购 文 件

(货物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JSHC-2021080562B6

项目名称: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品配送及供货服务

采 购 人: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

代理机构: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

目 录

TOC \o "1-3" \f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一、总则 4

第三章 招标书 14

一、招标主要内容 14

二、资质要求 15

三、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16

四、 关于现场陈述 18

五、 关于样品 19

六、有关开标当日流程 19

七、参加采购活动的费用 19

八、其他相关说明 20

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 21

第五章 采购合同 2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一、投标函、投标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36

1.投标函 36

2.开标一览表 37

3.服务、商务要求响应表 38

4.项目实施方案 39

5.人员配备、资质及人员管理 39

6.售后服务 40

7.经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0

二、资格证明文件 41

三、相关附表格式 42

1.法人授权委托书 42

2.声 明 43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45

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5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品配送及供货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南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1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C-2021080562B6

项目名称: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品配送及供货服务

采购需求:为单位服务对象提供猪肉、牛肉、羊肉、蔬菜、豆制品、水产品、家禽类、粮油、蛋类、调味品、食堂日常杂货等配送服务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元整(?1,370,000.00)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021年02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1年02月至今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018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1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6.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 12月03日至 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南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接受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800(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汇款凭据的截图(付款码见附件,付款备注562B6+公司名称)。

获取采购文件电话:025-83609978 邮箱:jshc9999@163.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1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南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在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宁归来或苏康码的绿色健康码才能进入会场;

2、进入会场时必须佩戴口罩,不得随意走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花旗村护国路88号

联系方式:邓老师 025-58210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南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联系方式:025-83609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莲蕾

电 话:025-83603368

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货物采购活动。

1.1.2 采购人指 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

1.2 合格的供应商

1.2.1 凡有能力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1.2.2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规定。

1.2.3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

1.2.4 联合体投标

本采购文件如特别说明接受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遵守本采购文件中的规定。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2.5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提及,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应是真实有效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要求,否则,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

1.3 参加采购活动费用

1.3.1 无论采购活动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1.3.2 有关费用的收取标准,详见第三章。

1.4 法律适用

本次采购活动及其产生的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 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1.5.1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1.5.2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 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招标书

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通用和专用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2.1.2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2.1.3 供应商必须详阅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

2.2 采购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2.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对采购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2.2.2 对采购文件的更正,将在原公告媒体上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供应商。更正公告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约束力。因供应商未能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而导致其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并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 当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2.2.4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按2.2.2条规定的方式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供应商。

三、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3.1.1 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3.1.2 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如译文有误,有关风险与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1.3 除在采购文件第六章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3.1.4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目录及有关格式按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投标函和投标报价及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除必须具有的履行合同所需的提供货物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技术方面的能力;

(4)其他根据合同要求证明其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3.2.2 采购文件第四章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商标、牌号或其目录编号,仅起说明作用并非进行限制。

3.2.3 若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3.3 投标报价

3.3.1 如采购文件无其他特殊说明,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3.3.2 除非采购文件有特别说明,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3.3.3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本项目采取折扣率方式报价,折扣率不得超过100%,否则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3.4 投标报价中的货币

投标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保证金按采购文件第三章要求执行(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网银转账方式,也可以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但以银行支票、汇票、本票等交纳方式提交的,请提前一定时间到本公司财务处办理进账手续,务必保证资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开标现场不接受支票、汇票、本票等。代理机构不接受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保证金。

3.5.3 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奥体支行

账 号:1259 0737 5810 501

开户行行号:3083 0100 6254

3.5.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采购文件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无论中标或未中标的供应商在规定退保时间满后,应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请填好退保函后盖公章发至财务邮箱:jshc888888@163.com。(退保函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汇款信息等内容,模板详见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hczb.cn/)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5.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或撤回投标以及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按第6.4条规定签订合同;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8)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6 投标有效期

3.6.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3.7 投标文件的签署、形式及装订

3.7.1 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第三章要求执行,每份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投标文件”(如有)字样,“正本”、“副本”“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7.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第六章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投标、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3.7.3 投标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3.7.4 投标文件需包含评分索引表、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需固定胶装成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

4.1.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骑缝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4.1.2 专用袋(箱)上须注明:

(1)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2)分包号(如有);

(3)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等。

4.1.3 投标文件未按第 4.1.1和 4.1.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4.2.投标截止时间

4.2.1 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地点。

4.2.2 若采购代理机构按3.6.2条规定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4.3 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4.1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4.4.2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3.7.3条规定签署,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第 4.1.1条规定标记,还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

4.4.3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

4.4.4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4.5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启封及评审

5.1 投标文件启封

5.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启封投标文件。

5.1.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应参加投标项目的开标活动,授权代表参加本活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签名报到和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项目的开标活动,则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有关手续。

5.1.3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签名报到、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如样品递交等)。

5.1.4 投标文件启封时,供应商代表、公证员(必要时)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

5.1.5 若投标文件未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5.1.6 按照第4.4.1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

5.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确定中标供应商候选人。

5.3 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3.1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供应商资质(采购文件第三章要求);

(2)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投标报价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3.2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盖章情况等);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副本、内容等);

(3)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代表依法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以上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无效。

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上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无效。

5.3.3 所谓偏离是指投标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响应的范围、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多数评标委员会成员同意作出结论。

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5.3.4 评标委员会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5.4 投标文件的澄清

5.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

5.4.2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范围仅限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

5.4.3 供应商不按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5.4.4 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要求澄清。

5.5 评标及中标

5.5.1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5.5.2 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审办法对每份合格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候选人,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5.5.3 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工作停止,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6 评标过程保密

5.6.1 在宣布中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5.6.2 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处理。

5.6.3 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5.7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的处理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不需要审批的除外)。

(三)评标委员会如建议对采购方式进行改变,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是否同意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规定时间内不表达意见的,视同不参加。

5.8 废标(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终止采购活动):

5.8.1 需要审批的项目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8.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8.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5.9.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9.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9.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9.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9.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9.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合同授予及签订

6.1 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6.1.1 采购人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的约定和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公示。

6.1.2 评标结束后,如有必要采购人可以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6.1.3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高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2 质疑处理

6.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6.2.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2.3 质疑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如递交质疑者不是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须由供应商另行出具授权)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6.2.4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委托代理人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其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2.5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6.2.6、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其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其他供应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3 中标通知书

6.3.1 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4 签订合同

6.4.1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中标人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并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4.2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4.3 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6.4.4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章 招标书

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的委托,就其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品配送及供货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招标主要内容

序号

项目

具 体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品配送及供货服务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采购编号

JSHC-2021080562B6

4

分包

5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倪莲蕾 电话:025-83603368

6

采购人

单位名称: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5-58210200

7

采购预算

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元整(?1,370,000.00)

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

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购买采购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10

现场勘查

11

投标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4日09:0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0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南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12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份数: 1份

副本份数:4份

电子文件:1份

13

开标

时间:2021年12月24日09:30后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南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九十天

15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关于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7

投标文件完整性

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必须要有签字和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资质要求

2.1 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021年02月至今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21年02月至今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018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1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5.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5.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细则

(一)资格性审查(通过/未通过):

序号

评定标准

通过√

未通过X

1

资格证明文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参与可不提供)

3

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二)符合性审查(通过/未通过):

序号

评定标准

通过√

未通过X

1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是否签字盖章)

2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1正4副)

3

符合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中(一、1-3)

4

不存在重大负偏离

(3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分

(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

30分

2

企业实力(18分)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

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

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2分;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2分;

说明: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6分

投标单位自有或租赁冷藏车,每提供一辆加1分,最多加2分。

(需提供车辆照片,购车发票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缺一不得分。)

2分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2018年9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同地址的不同时间段的多份合同,视同一个有效合同,原件备查)

10分

3

人员配置(8分)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对投标文件人员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审。岗位人员配备完整、分工明确、资质过硬、经验丰富,得8分;岗位人员配备完整、分工较为明确、资质经验一般,得6分;配备较为完整,分工基本明确,具有一定的资质经验,得4分;配备方案零碎、分工混乱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8分

4

服务方案

(40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组织制度健全、岗位职责、质量考核办法三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完整合理,可实施性强,得8分;内容完整,可实施性较强,得5分;内容不全面,可实施性弱,得2分;其他,不得分。

8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送计划和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配送计划和保障措施合理有效得8分,配送计划和保障措施较合理有效得5分,配送计划和保障措施尚可得2分,没有不得分。

8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仓储运输和供应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仓储运输和供应服务方案完整合理得8分,仓储运输和供应服务方案较完整合理得5分,仓储运输和供应服务方案一般得2分,没有不得分。

8分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如何保证食材配送的质量的保证措施,包括检验措施、应急预案等,食材配送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完整详细得8分,食材配送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较完整详细得5分,食材配送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尚可得2分,食材配送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零碎的得1分,其他或无方案不得分。

8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与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全面,针对性强,措施可行的得8分;内容比较全面,针对性比较强,措施比较可行的得5分;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措施一般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8分

5

承诺

(4分)

1供应商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存在质量问题或因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到现场指导、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得1分。

2、供应商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得1分。

3、供应商承诺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与采购人单位或人员发生各种不文明行为,遇纠纷应协商解决(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得1分。

4、供应商承诺对食品质量问题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解决问题(或优于以上时间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得1分。

4分

备注: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关于现场陈述

5关于样品

六、有关开标当日流程

6.1 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

6.2 供应商授权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签到处验证合格后办理签到手续,并递交投标文件。

6.3 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唱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代表依法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6.5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授权代表不要远离开评标会场,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6.6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按采购文件第二章3.5条执行,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七、参加采购活动的费用

7.1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整,支付宝支付或网上转账,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12月03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9:00-11:30、13:30-17:00。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南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接受网上报名)

7.2 本次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伍仟圆整按伍仟圆整收取。

本次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7.3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包括有可能产生的专家复议费及由于摆放样品额外租赁场地产生的场地使用费等,如有产生此项费用由中标供应商额外按实支付。

八、其他相关说明

8.1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也可以与我公司项目部联系,联系电话:025-83603368 。

8.2、有关发票开具事项

8.2.1开票须提供的内容: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财务联系人等发至如下邮箱:jshc888888@163.com。

8.2.2领取发票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南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8.3有关保证金退还事项

请填好退保函后盖公章发至财务邮箱:jshc888888@163.com。(退保函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单位的汇款信息等,模板详见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hczb.cn/)。

第4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的主要服务对象为运动员、工作人员,核定200名。本次招标主要为单位服务对象提供猪肉、羊肉、牛肉、蔬菜、豆制品、水产品、家禽类、蛋类、粮油、调味品、杂货等配送服务。

二、项目要求:

(一)配送任务:供应商负责招标人指定食堂的猪肉、羊肉、牛肉、蔬菜、豆制品、水产品、家禽类、蛋类、粮油调味品、等杂品配送。

(二)配送范围: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食堂。

(三)配送品种:猪肉、羊肉、牛肉、蔬菜、豆制品、水产品、家禽类、蛋类、粮油、杂品等。

(四)配送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理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要求。

2、符合反兴奋剂检测要求,每次配送猪牛羊肉必须提供符合反兴奋剂检测的合格报告。检测报告内容必须包含有兴奋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3、肉、禽、蛋、水产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4、大米、面粉、食用油、豆制品、辅料、半成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5、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6、采购货源必须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销售许可证;

7、供应商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

8、能够接受不定期抽查。必须保证食品安全,签署《产品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五)采购计划的确定:

1、招标人每天早上在供应商送货时将第二天的订单交与送货人员,将第二天的采购计划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2、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偏差控制在20%以内。

3、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每天下订单的数量为准。

4、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蔬菜品种和数量。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招标人选择。

(六)订货:

1、招标人每天早上在供应商送货时将第二天的订单交与送货人员,一般招标人以纸质方式直接通知供应商,特殊情况电话通知。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供应商接到招标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上午及时知会招标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3、若遇特殊情况,如:招标人用餐人数临时增减,特需物品临时增减等,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

(七)交货:

1、供应商每天早上7:30前将订单内所有货品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其中招标人两份,一份食堂留档,一份财务做账),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由招标人食堂人员负责验收并签字确认。

4、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供应商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招标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招标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3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供应商补足。

5、家禽等货品根据招标人要求加工,家禽必须是当天新鲜宰杀,宰杀后内脏(如:肝、肫等)需一起送达;必须是招标单位的相关人员确定原材料量后,在招标单位的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完成加工。

6、质量必须达到本项目配送所列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并且品质不低于招标人当天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

7、带骨产品(肉骨头、仔排、大排等)需按招标人要求剁小块或薄片;肉末、肉丝等原则上由招标人食堂自行加工,在发生急需加工的情况时,可由供应商代为加工,但必须是招标单位的相关人员确定原材料量后,在招标单位的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完成加工。

(八)验收标准及退货依据: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货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种类

验收标准

退货依据

猪肉类

净仔排:仔排上肉厚度不超过2公分左右,不带老骨、边角、脆骨等,肉色鲜艳、注意母猪肉;

仔排:仔排上肉厚度不超过2公分左右,老骨不超过4公分不带边角,肉色鲜艳,注意母猪肉;

后腿净肉:不带碎骨、不带肥肉,肉色鲜艳,无病变、不打水;

猪肉:不带碎骨(一斤猪肉,三两肥肉七两瘦肉),肉色鲜艳,不打水;

带皮五花肉:要求中肋部分整方形,不带腩肉,带少量排骨,肉色鲜艳,层次分明,猪皮干净,无刀口;

无皮五花肉:(上同带皮五花肉)不带排骨、腩肉;

中肋五花肉:要求中肋部分整方形,不带排骨、腩肉,层次分明(有一般为三至五成夹花);

心、肝、腰:个形整齐、无打水、无病态、无异味、肉色鲜艳,注意粉肝;

净猪肚:不带油,不带小肠,无粘液。

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

牛肉类

牛腩:无杂碎、不带骨、无病变、块形整齐、无注水、色泽新鲜;

牛排:整块、头尾带肉不能过多,排骨带肉约一寸厚。

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

羊肉类

颜色:颜色深红色或淡红色,有光泽,脂肪颜色洁白或乳白。

弹性:弹性好,指压后凹陷能立即恢复,不粘手。

肉质:肉质纤维细软,少有脂肪夹杂,有羊肉的膻气

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

叶菜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味苦,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萎捏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农药残留超标。

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发芽严重、发霉,新鲜度不佳,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农药残留超标。

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不新鲜,发霉,虫害过多。农药残留超标。

瓜果类

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塌,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

不新鲜、软塌、腐烂,有异味。病虫损害严重,形状不太正常,大小不适中。农药残留超标。

豆制品

品牌产品,保质期限内,包装无破损,感官上色泽正常,硬度弹性正常,无异味。

由于蛋白质的分解等原因,豆制品硬度和弹性下降,表面发粘,颜色发暗、发红、或变黄,或表面出现各种颜色的霉斑,产生酸馊气味或异味,有黄色液体流出等。

鱼类

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等于5%;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

体表色暗淡无关黏液透明度较差、浑浊且有腐败味;鳞不完整松弛、易剥落;鳃盖松弛,鳃丝粘连,呈淡红暗红或灰红褐色,有显著腥味;眼球凹陷,角膜混沌或发糊;腹部膨胀或变软,表面发暗色或淡绿色斑点;肌肉松弛,弹性差。

虾类

体表色泽正常,甲壳无“黑变”或轻度“黑变”,无破损或脱节;虾肉组织紧密有弹性,无异味;肉质清洁完整。

虾体色泽及光泽褪色,甲壳“黑变”严重,外表暗淡无光泽;虾肉组织韧性差,肉质松软,甲壳与虾体分离;有异味、氨味、腥臭。

软体动物(章鱼、鱿鱼等)

体表具有本品种固有新鲜色泽,色素斑清晰,黏液多而清亮;眼球饱满;肌肉柔软,有弹性。

体表色泽较差,黏液浑浊、有味,体表僵硬发红;眼球凹陷;肌肉弹性差;切面颜色发暗,有异味。

生鲜牡蛎肉

牡蛎饱满或稍软,呈乳白色,体液澄清,无色或淡灰色,有牡蛎固有气味,无杂质。

牡蛎杂质多,色泽异常,体液浑浊等。

海螺肉

海螺肉呈乳黄色或浅黄色,有光泽有弹性,局部有玫瑰紫色斑点。

海螺肉呈白色或灰白色,无光泽,无弹性。

海带

色泽深褐色或褐绿色,叶片长而宽阔,肉厚且不带根;表面有微呈白色粉状的甘露醇,含砂量和杂质量少。

色泽呈黄绿色,叶片短狭而肉薄,含砂量高。

畜肉类

放血刀口粗糙、切而外翻、刀口周围的血液浸润;血管扣无残留或少残留血液;皮肤呈白色或淡黄色,畜肉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畜肉有弹性、有光泽。

放血刀口切线平整、切面整齐、无血液浸润;血管内有较多血液,呈紫红色,血液中可见气泡;皮肤有出血、充血点和黄染等病理变化,畜肉脂肪由于放血不全呈粉红色、黄色或绿色;畜肉无弹性、暗紫色,昏暗甚至粘软,有异味。

禽畜类

光土鸡:个体均匀、肉色正常、无病变、无破皮、无油斑、内脏食袋掏空,表皮光滑、无鸡毛、鸡身肥短圆润,爪细小、无注水;

老鸡:无破皮、无油斑、内脏掏空、表皮光滑无鸡毛、鸡身肥圆、不带鸡油、无注水;

子鸭:无破皮、无血斑、内脏掏净、肉色鲜艳,净重2.8-2.0公斤,无注水;

老鸭:皮黄、肉肥、骨头硬、肉色鲜艳、无血斑、无注水。

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

大米、面粉、食用油、辅料及其他

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商务要求

(一)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

(1)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存在质量问题或因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到现场指导、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

(2)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3)承诺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与采购人单位或人员发生各种不文明行为,遇纠纷应协商解决。

2.价格

(1)以供货商供货清单作为结算数量依据,建立罚款制度,由甲方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供货价格超出市场合理价格时,对供货商予以警告或罚款

(2)供应商提供的货品不得缺斤少两,提供诚信服务。

(3)价格应包含供应商所有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及税费等费用。

(4)以每月1号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官网网站(http://nyncj.nanjing.gov.cn/)发布的“南京众彩农产品物流中心”蔬菜价格批发平均价为基准价。交易时以网站当月1日公布的清单为准。未列入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官网网站价格信息的,以当月采购人市场询价作为结算基准价。供应商以基准价报“折扣率”的方式进行评比。(网站公布的价格均为含税价) 。供应商在竞争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市场波动等客观因素,如遇所供食品市场价格上下波动在核算期内价格不做调整。供应商需充分信任、尊重甲方工作人员当日市场询价结果,如有必要,供应商可委派公司人员随行询价。

(二)售后服务考核

对食品质量问题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解决问题;不能当场解决的,必须采取更换等措施,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如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的不良反应,供应商需负全部责任。

(三)合同期及进场时间

本次合同期限为自2022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1日,合同期间,若供应商提供的货品价格高于投标价或数量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供应商的任何损失。

(四)付款方式

乙方供应货品的费用直接与甲方结算,与食堂工作人员不产生任何形式的费用联系,双方不得产生任何经济利益关系,若违反上述情况,甲方立即终止本协议。

每月十日前乙方将送货清单、核算单和正规发票一并报给甲方(节假日顺延),甲方在收到发票和送货清单确认无误后将费用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人民币玖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于货品的质量安全保证以及必要时进行临时紧急采购。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且无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事故后无息退还。

注:本次投标折扣率报价须考虑以下相关费用: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培训费、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等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第五章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品配送及供货服务

招标采购文件编号:JSHC-2021080562B6

甲方合同编号:

甲方: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配送任务:猪牛羊肉、蔬菜、豆制品等杂货

二、配送范围: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食堂。

三、配送品种:猪牛羊肉、蔬菜、豆制品等杂货。

四、配送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理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要求。

2、符合反兴奋剂检测要求,每次配送猪牛羊肉必须提供符合反兴奋剂检测的合格报告。检测报告内容必须包含有兴奋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3、肉、禽、蛋、水产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4、大米、面粉、食用油、豆制品、辅料、半成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5、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6、采购货源必须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销售许可证;

7、供应商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

8、能够接受不定期抽查。必须保证食品安全,签署《产品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五、定价

每月以1号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官网网站(http://nyncj.nanjing.gov.cn/)发布的“南京众彩农产品物流中心”蔬菜价格批发平均价为基准价。交易时以网站当月1日公布的清单为准。未列入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官网网站价格信息的,以当月采购人市场询价作为结算基准价。供应商以基准价报“折扣率”的方式进行评比(网站公布的价格均为含税价) 。供应商在竞争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市场波动等客观因素,如遇所供食品市场价格上下波动在核算期内价格不做调整。乙方需充分信任、尊重甲方工作人员当日市场询价结果,如有必要,乙方可委派工作人员随行询价。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六、订货

1、甲方每天早上在乙方送货时将第二天的订单交与送货人员,一般甲方以纸质方式直接通知乙方,特殊情况电话通知。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天上午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3、若遇特殊情况,如:甲方用餐人数临时增减,特需物品临时增减等,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

七、交货

1、乙方每天早上7:30前将订单内所有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一份食堂留档,一份财务做账),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甲方食堂人员负责验收并签字确认。

4、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乙方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3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乙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乙方一小时内补足。

5、家禽及肉类等货品根据甲方要求加工,家禽必须是当天新鲜宰杀,宰杀后内脏(如:肝、肫等)需一起送达;带骨产品(肉骨头、仔排、大排等)需按甲方要求剁小块或薄片;肉末、肉丝等原则上由招标人食堂自行加工,在发生急需加工的情况时,可由乙方代为加工,但必须是甲方的相关人员确定原材料量后,在甲方的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完成加工。

6、质量必须达到配送所列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并且品质不低于甲方当天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

八、验收标准

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详见招标文件“验收标准及退货依据”)。

九、合同期

本次合同期限为自2022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1日。合同期间,若乙方价格明显高出投标价或数量与实际不符,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的任何损失。

十、付款方式

乙方供应货品的费用直接与甲方结算,与食堂工作人员不产生任何形式的费用联系,双方不得产生任何经济利益关系,若违反上述情况,甲方立即终止本协议。

每月十日前乙方将送货清单、核算单和正规发票一并报给甲方(节假日顺延),甲方在

收到发票和送货清单确认无误后将费用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将货品送达指定地点。若到货时间因乙方原因延误,迟到30分钟以内的,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半个月内若乙方获警告3次或以上的,扣当月货款的3%;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甲方按当月货款的5%向乙方扣罚;迟到超过1小时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货物,并按当天应采购货物金额的30%向乙方扣罚。乙方未在规定时间送达货品,甲方有权启用乙方履约保证金到就近市场进行应急采购,应急采购所花费部分,供应商三个工作日内补齐。

2、乙方所送个别货物品质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增补送到,退货后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增补货物的,甲方按该品种当天货款的30%向乙方扣罚;当批不合格货物累计金额达当批总金额的20%以上的,甲方除退货外,还按当批货款的20%向乙方扣罚,此情况在一个月(一个结算周期内)出现3次或以上的,乙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3、由于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引起用餐人员发生群体性腹泻、食物中毒等事件时(以防疫部门鉴定为准),乙方除偿付甲方相关人员的医疗费、营养费、陪护费等一切费用和损失外,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立即终止合同。

4、乙方供应的商品价格应按照市场行情合理定价,如出现虚报价格、以次充好等情况,将按2000元/次支付合同违约金。

5、如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因乙方的故意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视为乙方单方违约,违约方(乙方)须向甲方偿付人民币玖万元整的违约金(即玖万元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十二、争端的解决

1、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本协议其它事项和条款仍继续执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纳税人识别号:

账 号:

纳税人识别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采购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采购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南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项目负责人:

时 间: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投标文件

【正/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日 期:


目 录

请投标单位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一、投标函、投标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1.投标函

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你们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为: )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有效的。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我们放弃对采购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采购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3、我们同意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6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的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用。

6、如果我们中标,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供应商须知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

供应商全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职务:

日期:

2.开标一览表

1

项目名称

JSHC-2021080562B6

2

项目编号

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品配送及供货服务

3

投标折扣率

%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注意:

(1)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

(2)供应商不得实质性改动报价一览表格式及内容。

(3)开标一览表除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外,还需要提供一份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仅是为方便唱标所用,如未提供,不构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偏离。

(4)投标折扣率=实际销售价格/销售价格*100%。

例如:100元的产品,卖99元,折扣率就是99%;100元的产品,卖98.50元,折扣率就是98.5%。


3.服务、商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项目

原商务主要条款描述

投标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偏离

情况

1

2

3

4

5

6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注:①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②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添加的服务承诺、培训等也请列出。

③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④投标单位必须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第四章”中所有商务条款和相关服务要求,并对所有商务条款和服务要求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所将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委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⑤若本项目有多个分包的且服务相同的,则只需填写一份此表,并注明“所有分包”。否则每个分包须分别填写此表,并注明分包号。


4.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5.人员配备、资质及人员管理

(1)人员配备一览表

附件(1)

序号

姓名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

职务

岗位职称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主要资历、经验

1

项目管理经理

……

2

主要管理人员

……

3

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