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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里区残疾人联合会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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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里区残疾人联合会_2022春节走访残疾人低保户慰问品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哈尔滨市道里区残疾人联合会_2022春节走访残疾人低保户慰问品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6:24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LC[2021]0375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道里区残疾人联合会_2022春节走访残疾人低保户慰问品采购(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美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04号B栋29层01室

中标(成交)金额:667,92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大米

双誉牌

10KG/袋

5130袋

238,545.00元

面粉

惠人牌

5KG/袋

5130袋

123,120.00元

食用油

金龙鱼牌

5L/桶

5130桶

306,261.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曲敏、张云湖、张丽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市道里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平街110号

联系方式:0451-84542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大道508号

电子邮箱:rhdx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58623107

[附件下载]
  • 小微企业证明.rar
  • 米面油竞争性谈判文件12-20.doc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DLC[2021]0375

哈尔滨市道里区残疾人联合会_2022春节走访残疾人低保户慰问品采购(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单 位:哈尔滨市道里区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公告业主确认函件

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根据我单位的委托函及我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编写的关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残疾人联合会_2022春节走访残疾人低保户慰问品采购(二次)(项目编号:DLC[2021]0375)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公告,经我单位有关领导审核,认为符合要求,可以对外发放。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63011159" 一、说明 6

HYPERLINK \l "_Toc463011160"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7

HYPERLINK \l "_Toc463011161"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

HYPERLINK \l "_Toc463011162"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1

HYPERLINK \l "_Toc463011163" 五、开标及评标 12

8

HYPERLINK \l "_Toc463011166"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9

HYPERLINK \l "_Toc463011167" 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20

HYPERLINK \l "_Toc463011168" 2.报价函 21

HYPERLINK \l "_Toc463011169" 3.开标一览表 22

HYPERLINK \l "_Toc463011170" 4.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23

HYPERLINK \l "_Toc463011171" 5.技术规格偏离表 24

HYPERLINK \l "_Toc463011172" 6.商务条款偏离表 25

6

HYPERLINK \l "_Toc463011174" 8. 资格证明文件 27

5

1

3

HYPERLINK \l "_Toc463011179" 第七部分 招 标 资 料 表 455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哈尔滨市道里区残疾人联合会-2022春节走访残疾人低保户慰问品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4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C[2021]0375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道里区残疾人联合会_2022春节走访残疾人低保户慰问品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923,400.00

最高限价:923,400.00元(其中,大米:461,700.00元;面粉:153,900.00元;食用油:307,800.00元)

采购内容:大米5130袋,10kg/袋;面粉5130袋,5kg/袋;食用油5130桶,5L/桶。

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于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

交货(使用)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

3.2潜在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9年6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

3.3潜在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经销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证;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以下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得参与本项目:

(1)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磋商登记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道里区)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12月20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2日16时00分,自行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网上报名成功截图、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潜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以PDF格式【邮件标题为项目编号+单位名称,例:“DLC[2021]0375 +潜在供应商全称”】发送至rhdxzb@163.com进行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发送,信息不全或无法联系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注:未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道里区)进行网上报名或未在规定时间发送邮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4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大道508号

五、开启

时 间: 2021年12月24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大道5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index.js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市道里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平街110号

联系方式:0451-84542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大道508号  

电子邮箱:rhdx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58623107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1. 定义

1.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用户单位。

1.2“供应商”系指登记领取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项目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销售商。

1.3“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方。

1.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说明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

1.5“服务”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 资金性质

2.1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预算内资金:923,400.00元)。

3.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供应商

3.1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2合格供应商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用户为采购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b.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

4. 投标费用

4.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竞争性谈判文件共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样本格式

第五部分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第六部分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第七部分 招标资料表

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无论由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6.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修改部分对潜在供应商具有同竞争性谈判文件同样的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传真均可)向代理机构确认。

6.3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

7.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任何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或要求澄清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质疑受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技术审核处提出,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异议或要求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7.1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需是报名成功、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按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起,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的质疑,须是按规定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日内提起,逾期不予受理。

(2)质疑书的内容要真实清楚,必须提供客观事实的证据、依据及其它证明材料,明确表达诉求和主张。

(3)质疑事项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范围和要求。

(4)在质疑法定期限内,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交。

(5)质疑文件应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质疑文件标准格式”编制,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文档

7.2对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认定及处理

对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经质询质证或复审专家确认后上网公示,不予退还质疑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报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计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

(1)主管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一年内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效质疑的(无效质疑是指上述3种情形之外的情形)。

7.3投诉

质疑人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供应商对各包均须整包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而被拒绝。

8.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填写和提供完整的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9.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9.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响应文件构成部分:

(1) 投标函

(2) 投标一览表(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为唱标专用,不接受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8) 投标保证金

(9)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承诺

10.2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技术参数中的商务要求,其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响应)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

(3) 投标单位情况表

(4)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5)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必要资质

商务条款一览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1

响应文件概况

响应文件须胶订成册且封面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

投标函

按标准格式填写齐全

5

投标有效期

90天

6

开标一览表

按标准格式填写齐全

7

投标单位情况表

按标准格式填写齐全

11. 证明货物(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11.1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1.2货物(服务)从用户验收合格开始使用至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折扣价格清单。

11.3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

11.4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宣传彩页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如需供应商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供应商所提供样品必须完全符合,且均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拒绝。

11.5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12. 报价

12.1所有报价均按人民币报价(特殊要求除外),所报价格为将货物送达用户指定地点的价格。

12.2谈判报价分两次(特殊情况除外),即初始报价(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及谈判结束后的最终报价(该报价将做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12.3具备初始报价,方有资格做第二次报价

12.4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报价过低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能证明其合理可行性,则谈判小组将认定为异常报价并取消该供应商的报价资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提供本企业配备人员劳动合同及近半年发放工资银行流水、养老保险等;

(2)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其他能够证明报价合理、未低于成本的有效的并优于上诉的证明材料。

12.5供应商要按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2.6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12.7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记入总报价中。

12.8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2.9供应商必须整包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2.10本项目预算为预算内资金:923,400.00元(其中,大米:461,700.00元;面粉:153,900.00元;食用油:307,8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或超出单项产品预算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2.11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13. 投标保证金

13.1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须在2021年12月24日9时30分前到达代理机构保证金帐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3.2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代理机构可接受的任何一种形式:银行汇票、电汇。(以银行汇票、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是供应商的公司基本账户汇向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账户,不接受现金及个人账户的汇款,并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户名: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银行金桥支行

账号:1242014554174851

13.3 任何未按第13.1和第13.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不接受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签订合同。

1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招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响应文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律采用A4纸装订成册,必须胶装。

15.2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3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5.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标记及密封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

16.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正本及全部副本、电子版文档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封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在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之前不得启封

2、封口处应有投标代表的签字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7.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1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17.2.供应商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修改”或“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止,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第13.5条的规定被没收。

18. 投标截止时间

18.1 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8.2 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采购当事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五、开标及评标

19.开标

19.1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竞争性谈判文件密封情况确认制。由递交响应文件的前三名供应商授权代表,作为全体供应商推选的代表就全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应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密封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19.3开标过程全程电子监控。

19.4 代理机构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下,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拆封。

19.5拆封结束后,应打印《开标一览表》并发放给所有供应商代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组织所有供应商代表在《开标一览表》上签字确认,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投标将被拒绝。

20.评标

20.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由采购人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20.2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报价文件。

20.3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0.4 供应商若有影响谈判结果的任何举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0.5谈判小组将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重要的解释或者澄清须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将构成报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0.6在谈判过程中,如采购人对采购需求有变动的,但不能构成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0.7供应商所报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需经谈判领导小组确定)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20.8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该报价将做为谈判小组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0.9规定的报价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最后报价将被拒绝。

20.10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标。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0.11全程电子监控评标过程。

21.响应文件的初审

21.1 初审中,算数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 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和分项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 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3) 如果供应商不同意对其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 授权委托人身份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授权委托人递交响应文件时本人及身份证照片与响应文件中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对比,如确定为同一个人,则投标代表身份合格,否则投标无效。

21.3 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4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要求作出响应。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重大偏差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没有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5 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上述情形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1.6 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1.7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个别单价、价格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投标报价的,应要求供应商作出说明,其说明投标报价高、低的理由是否合理,经评标委员会2/3的评委认定。凡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的,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21.8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4)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字、公章的;

(5)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所投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需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没有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

(10)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11)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12)供应商复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13)供应商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认证证书等信息必须与公开信息一致,在公开信息中查询不到或不一致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未提供证明函的投标无效。

(1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必须与产品制造商的公开信息(门户网站、宣传彩页、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说明书等)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做出澄清说明,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上述材料的投标无效。

(15)供应商所投产品报价高于产品制造商门户网站价格、电商价格、市场零售价格之一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由评委会据此做出评审结论,供应商不能说明原因或不提供证明的,评委会可按高于市场价格做出投标无效处理。

(16)响应文件须胶订成册,封面(或封皮)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7)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条款;

(18)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

21.9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没有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1.10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无效的,其响应文件即被视为未通过初审,不得参与投标的评价。

21.11投标的澄清

1、评标期间,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投标代表签字后提交。

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5、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情形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供应商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2. 投标的评价

22.1 评委将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2.2 评委将按照“招标资料表”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2.3评标方法和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将供应商的最终评标价按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排在第一位的即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排在第一位的中标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弃标或者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代理机构将不再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由排在第二位的供应商进行递补;如果由于中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且质疑或投诉成立,代理机构将重新组织招标。

22.4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财库[2004]185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根据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的,考虑优先采购该企业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的,学生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法定代表人为大学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请供应商提供登录名和密码)。法定代表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请供应商提供登录名和密码)。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同时大学生必须为控股股东。控股情况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经研究,决定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黑财办〔2020〕9号)中第9条“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采购的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对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由6%-10%统一调整为10%,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调整为:“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采购的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对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将小微企业的货物和服务价格扣除比例,由6%-10%统一调整为10%;将小微企业的工程价格扣除比例,由3%-5%统一调整为5%,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涉及的所有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均需声明所属行业。根据各行业划型标准,涉及从业人员指标的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有关企业从业人员数量的证明文件,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指标的需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否则,其最终价格不给予扣除。

(5)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0)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22.5 中标条件:

(1) 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 投标价格适宜。

(3) 资格审查合格。

(4) 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

(5)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售后和技术服务有保障。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使用条件和使用成本均能被采购人接受。

22.6.与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除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供应商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如供应商试图对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授标

23.1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评标委员会按最终的排序结果,确定排在第一位的为预中标人

23.2评标结果。评标结束后,将中标公告发布至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1日。

23.3处理质疑。如供应商对评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异议,在中标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3.4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在授予《合同》时将有权在“招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3.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并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因此而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3.6 发布中标公告和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程序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满无疑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4.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5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出现围标现象的;

24.6经评标委员会确定,所有投标价格明显高于近期市场平均价格。

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5.政府采购政策性。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如无法在国内获取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六、授予合同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不得改变中标价格;不得改变评标时确定的售后服务条款。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2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付款方式

免费送货,验收合格后,甲方财政年终封账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验收结算

采购单位自主履行政府采购项目的供货验收和资金结算程序。

29.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成交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办理,代理机构将会在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参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公章)

投标代表:

电话:

投标日期:

2.报价

致:( )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我方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 报价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4. 资格证明文件

5.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交货期

2. 我方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天。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根据“供应商须知”第2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3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包号

投标总报价

投标声明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4投 标 分 项 报 价 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货币单位:万元

序号

名 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制造商

名 称

单价(注明装运地点)

总价

至最终目的地运费和保险费

1

2

3

4

5

6

7

总计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参数和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5.技术规格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货物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

响应文件

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6.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序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7. 技术文件


8. 资格证明文件


8-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黑龙江瑞和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投标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附:

投标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8-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8-3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①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②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

③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④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

⑤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近3年的年营业额:

3.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国内销售 (2)出口销售

4.同意为供应商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5.由其他制造商提供和制造的货物部件,如有的话: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售 后 服 务 承 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 (采购单位)

本企业保证自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因我方违规或违约介入任何诉讼或仲裁;未发生因我方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没有重大失信或严重失信的行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我方承诺:本次投标中所提供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若在本次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查实我公司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我方将无法条件放弃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凡递交此声明函的,须提供报价单位最近年度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计(审计)报表原件、及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网页截图,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否则此声明函无效。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 标 单 位 情 况 表

投标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职务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职务

单位简历及机构

单位

优势

及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

总数

生产工人 人

上一年

主要经

济指标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实际完成

工程技术人员 人

总产值

万 元

流动

资金

万元

资金

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实现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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