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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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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春节走访部队慰问品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春节走访部队慰问品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1-12-25

项目概况

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春节走访部队慰问品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自行下载(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进场交易编号:ZFCG-2021- 0000651

项目编号:SDGP370700202102000731

项目名称: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春节走访部队慰问品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5万元

最高限价:包一:89.85万元;包二:17.6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一要求供应商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包二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2年1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方式: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入库并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已注册的供应商应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号)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否则无法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

(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辖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注: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无需抵达现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无需抵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3669号

联系方式:0536-8786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潍坊市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东风西街1417号

联系方式:18678035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经理

电话:18678035359

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春节走访部队慰问品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手册).pdf

在线报价操作手册.pdf

在线会话操作手册.pdf

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春节走访部队慰问品物资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进场交易编号:ZFCG-2021- 0000651 项目编号:SDGP370700202102000731 采 购 人: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市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12 第三章 磋商办法--------------------------------------------------------------------------------------28 第四章 采购合同--------------------------------------------------------------------------------------35 第五章 项目需求--------------------------------------------------------------------------------------4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52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春节走访部队慰问品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 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自行下载(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获取磋 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进场交易编号:ZFCG-2021- 0000651 项目编号:SDGP370700202102000731 项目名称: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春节走访部队慰问品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5 万元 最高限价:包一:89.85 万元;包二:17.65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一要求供应商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包二要求供 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 月 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 间)。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 方 式 : 供 应 商 登 陆 潍 坊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进 行 注 册 ( 网 址 : 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入库并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已注册的供应 商可直接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已注册的供应商应按照《潍坊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 号)要 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 3 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 “综合下载”中下载。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采购文 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 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否则无 法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 (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 择“市辖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 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 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 1个工 作日)。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 “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 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注: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 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无需抵达现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无需抵 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4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 府采购网。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 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 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 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 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 3669 号 联系方式:0536-8786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潍坊市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东风西街 1417 号 联系方式:18678035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经理 电 话:18678035359 5 关于开评标活动疫情防控的说明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 少人员聚集,有序开展开评标活动,现将开评标活动现场的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减少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人员数量,每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原则上 不多于 1人,对近 14 天内有较重疫区的旅行史的供应商人员建议不要参加本项目开 标会议。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通信行程卡”、“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作 为防控重要手段,严格开展“通信行程卡”、“健康码”人工查验工作。当前潍坊市 政务服务中心已实行“通信行程卡”或“健康码”查验,对通信行程卡显示*(星号) 标记用户(*标记表示用户前 14 天内到访过的该城市当前存在中风险或高风险)、健 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体温超过 37.3℃或拒不配合查验的人员,安保人员有 权拒绝其进入。请供应商人员尽快申办“通信行程卡”,因未申办或“通信行程卡” 显示带有*(星号)标记或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用户而无法进入潍坊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的,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通信行程卡” 申请流程:通过微信搜索“通信行程卡”公众号(小程序)或进入潍坊市政务服务中 心前扫描二维码,填写本人手机号码、点击行程查询即可。〕 三、本项目开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供应商人员自行离开开标室活动。项目开标结 束后暂时休会,供应商人员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市政务服务中心,并按代 理机构通知及时参与企业业绩及实力等确认,确认结束后可离开潍坊市政务服务中 心。开标休会期间和业绩及实力确认结束后供应商人员不得在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逗 留。本项目取消复会和现场公布评标结果环节,评标结果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等网站查阅。 四、供应商应自行综合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参与投标活动的各种不利因素,如交通、 住宿等,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按时参加投标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履行相关义务。 6 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 (竞争性磋商) 一、总则 (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磋商行为,提高磋商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电 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 际,制定本须知。 (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竞争性磋商,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 网上竞争性磋商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 服务事宜进行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 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网上竞争性磋商的组织实施工作,各 行业主管部门对网上竞争性磋商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供应商提交的网上信息采集入库资料进行核 实,确认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争性磋商活动。进入 交易平台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四)网上竞争性磋商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 CA)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工作须知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确认(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采集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磋商 文件,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 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视为放弃,参与磋商将被拒绝。 三、CA 办理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 CA 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CA 免费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 7 《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 CA 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 (二)CA 免费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 CA 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中查阅(网址: 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zytz/048001/)。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技术服务窗口, 即收即办。 (三)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窗口免费服务热线:0536-8097130。 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400-823-8788。 技术人员 7*24 小时服务电话: 何工:19961895596;张工:15666226239。 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四)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 2.除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实现接入山东省 公共资源交易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四、响应文件编制及上传 (一)供应商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 及制作工具”(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 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 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二)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 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但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 响应文件。 (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补充、 答疑、澄清和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 8 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供应商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 并下载,各供应商需及时关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 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四)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 CA 电子签章并加密 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 CA),响应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有关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明确项目是否采用“暗标” 评审方式。如果采用,务必仔细核查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供应商在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编制工程类项目的响应文件时,应注意使用的造 价软件须经过主管部门评测通过,并能与潍坊市公共资源电子竞争性磋商系统无缝对 接。 3.响应多个标段时,须对每个标段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另外,电子响应文 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 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解密响应文件 解密时,供应商应使用 CA 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 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 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 CA。 六、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应妥善保管 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供应 商必须重新用 CA 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竞争 性磋商系统:1、CA 到期后重新续期;2、CA 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 换新证书。 (二)供应商必须在解密时携带 CA。一个 CA 在制作响应文件到评审结束期间, 仅能为一个项目使用,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多个 CA。 (三)供应商因 CA 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 间(30 分钟)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四)因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 9 工作人员可导入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继续解密。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和网 上递交的加密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且响应文 件被退回,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 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响应过程文件(文件格式 为.etbp)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情形一经发现, 视为供应商恶意串通,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突发情况处理 (一)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响应文件做进一步 的评审,并作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 2.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 成损坏的; 3.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 4.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 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 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 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 3.恶意递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 4.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 (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磋商 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 2.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磋商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10 (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暂停,待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 网上竞争性磋商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竞争性磋商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 审。 八、不见面开标流程 1、响应文件解密: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解 密操作手册(供应商手册)》 注:开标前10分钟供应商要提前登录系统,做好解密前模拟解密等准备工作。到 达开标时间,供应商可同时上线解密,平均在二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开标后30分钟 非自身原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带或错带CA锁、忘记CA锁密码、CA 锁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CA锁、网络不稳定等)导致在规定时间仍无法完成解密 的,致电咨询:0536-8097130。在模拟解密和远程解密时,提示无法解密成功时,请 确认此响应文件是否使用的此加密锁生成,并及时更换准确的CA锁进行解密。 2、业绩公示、在线报价和在线会话 ①开标后代理机构将根据评委专家意见,将业绩公示及业绩得分表通过交易平台 “发送业绩确认”模块向各供应商发送业绩确认表。供应商业绩确认反馈时需点击“确 认”按钮的同时上传签字或盖章的业绩分确认表电子件。 ②各供应商应当确保不见面开标解密前录入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保证在线解密 后至评标结束前保持电话畅通,如有澄清、答疑、报价等将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 系统进行。请各供应商在文件解密后及时查看手机短信,实时登录系统关注在线报价 和在线会话功能模块,及时参与澄清(如有)、磋商、报价等事宜。 ③各供应商可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自行下载 “在线报价”和“在线会话”功能操作手册,该手册仅作为参考文本方便供应商学习、 理解在线报价、会话等功能,具体要求应当以评审现场发起的澄清(如有)、磋商、 报价等要求为准。 ④供应商通过“在线报价”和“在线会话”栏目所传输的文本、数字等信息及其 附件为供应商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必须按其承诺执行,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将追究相关责任。 ⑤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回复或无法识别回复内容 11 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有关的澄清、磋商、报价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其中未按 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有效报价并参与价格评审。 3、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 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②本项目在开评标前及过程中若有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人员: 技术支持 电话:0536-8097130,代理机构电话:18678035359 1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 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磋商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产品等。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名称: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3669号 联系方式:0536-8786160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潍坊市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东风西街1417号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方式:18678035359 邮箱:wfhxzb@163.com 3 项目名称 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春节走访部队慰问品物资采购项目 4 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两个包。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两个包,但只 能获得其中一个包的成交资格。供应商如在两个包中综合得分 均为第一名,则确定其为包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包二第一成 交候选人由得分第二的供应商顺延。 5 项目内容 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7 最高限价 包一:89.85万元;包二:17.65万元; 首轮及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8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包一要求供应商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包二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 品),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 资格审查材料 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以下材料(无需单独提供原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 商会议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包二供应商提 供) 4.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3 6.2020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或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7.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份 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银行出具的缴纳税收的代扣证 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7月1日以来 任意三个月份由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登录 社保系统网站打印或银行出具的缴纳社保的代扣证明;根据国 家相关政策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 (1)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不足要求的,可将6、7、8项相关材料 提供时间调整为成立之日至开标日期间任意月份。 (2)以上材料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对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 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需在递交响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访 问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否 则无法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0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如有踏勘现场的需要,可 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11 磋商文件答疑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 答或者答疑时,应于2022年1月4日10:00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E-mail:wfhxzb@163.com。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 示。一经发布,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已收到,供应商有义 务登录网站自行查阅,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 不予单独告知。 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 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 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12 磋商文件澄清、 修改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不足 5日且磋商文件澄清、修 改内容涉及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相应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 13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无 15 报价范围 □√包括供货、安装、调试等,要求:合格。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4 17 响应文件份数 1.响应文件电子版包括: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 件为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 工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综合下载→建设工 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手册中附件)制作 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 (2)请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响应文件时, 及时导出 PDF 格式响应文件备用。因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导致 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经确认系统问题暂时无法解决时,采 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联系投标确认时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 各供应商将 PDF 格式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此种情况下磋商小 组将使用供应商提供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纸质响应文件:成交后提供,成交供应商需要根据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份数。 18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 样品要求 □√需提交样品 □不提交样品 供应商,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至潍坊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 心)西门外停车场外,联系电话:13780888102。评标结束后, 采购代理机构将电话通知各供应商样品领取事宜。 20 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及地址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14时00分。 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注:本项目 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 无需抵达现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是否退 还 不退还。 22 唱价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会员 系统内开标解密,无需抵达现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24 响应文件密封性 检查 / 25 唱价顺序 按响应文件上传顺序 26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及以上单数。 27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28 成交供应商确定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 29 履约 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15 □√无 □是,签订合同前缴纳; 30 本项目公证处是 否参与 □是 □√ 否 31 质疑与投诉 质疑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部 94 号令、鲁财采[2018]72 号): 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供应商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可以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采购业 务/业务管理”中的“在线质疑/异议”模块,向采购人、代理 机构提起质疑(以下简称“线上质疑”),也可采用电子邮件、 现场送达等方式提起质疑(以下简称“线下质疑”),联系人: 于倩倩,联系电话:18678035359,通讯地址:潍坊市潍城区东 风西街 1417号,邮箱:wfhxzb@163.com。 2.供应商采用线上质疑时,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及《关于印发山 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72号)的 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如实填写质疑信息,并上传规定格式的质疑 函等扫描件。 3.若供应商就同一项目同时提起“线上、线下质疑”的,质疑 内容必须一致,若内容不一致时,以先收到质疑材料的时间为 准。 4.收到供应商线上质疑后,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根据 质疑处理的相关规定,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 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网上注册)→“业务管理”中的“质 疑/异议回复”模块进行回复。在线质疑与回复材料与纸质质疑 与回复材料具有同样的效力。质疑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系统答 复信息,因不及时查看出现问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1.2 磋商双方 2.1.2.1采购人:见前附表。 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人或者推荐中 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通过磋商,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 量和服务要求,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16 2.1.2.5采购代理机构:见前附表。 2.1.3合格的供应商 2.1.3.1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3.3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 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2.1.3.4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2.1.4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 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5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5.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2.1.5.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5.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 2.1.6 踏勘现场 2.1.6.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 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 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 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6.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 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 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7 答疑 见前附表。 2.1.8 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 17 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 2.1.9 其他条款 2.1.9.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 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 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该成交供应商承担。 2.1.9.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2.1.9.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 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磋商文件 2.2.1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竞争性磋商公告; 2.2.1.2供应商须知; 2.2.1.3磋商办法; 2.2.1.4采购合同; 2.2.1.5项目需求; 2.2.1.6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作为磋商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否则,由此引 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 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 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2.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 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 后发出并经公告的为准。 2.2.2.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 18 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2.5关于本项目的澄清修改,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网站进行公 示。一经发布,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已收到,供应商有义务登录网站自行查阅, 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2.2.3 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 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 2.2.3.2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 编制响应文件。 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 2.3.1 报价 2.3.1.1本项目为报价为含税全包价,供应商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成套的材料或 设备费(包括必备的附件,如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人工费、运输、包装、 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服务、检测、管理、维护、保修、验收、保险、利润、税 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应计未计部分视 为全部计入。包含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 2.3.1.2供应商应该对所投全部货物及配套服务进行报价。 2.3.1.3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 其报价无效。 2.3.1.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部分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效。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计算并填写综合单价和合 价。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 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2.3.1.5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 2.3.1.6唱价时,响应文件以上传到系统中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 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如果用数字表示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除非磋商小 组认为文字金额出现了明显的错误。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有 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 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19 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 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 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3.1.7公开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唱价,若有多个报价或 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无效。 2.3.1.8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 2.3.2 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2.3.2.1成交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 2.3.3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 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 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2.3.4 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2.3.4.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 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2.3.4.2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即自规定日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 部分均保持有效。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 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 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 响应文件。 2.3.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 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2.3.5 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2.3.5.1 2.3.5.1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磋 商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磋 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电子响应 文件中所需各类材料已在交易中心会员系统登记的可直接从会员系统中提取;未登记 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3.5.2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 20 应在规定部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 的响应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人不予受理。 2.3.5.3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 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 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5.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时,并可使用电子响应文件 制作工具导出的PDF格式的响应文件,供供应商使用。 2.3.5.5电子版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5.6成交后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以A4纸张制作,胶装。 2.3.5.7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商务或者技术偏离表 中注明。 2.3.5.8成交后提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供应商上传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2.3.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6.1、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磋商 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 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 新上传,但以磋商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 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2.3.7其他格式响应文件的递交:详见前附表要求。 2.3.8在招投标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 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3.8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 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 2.3.8.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电子版、纸质版(成交后提供)组成: 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 21 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 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2.4.1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见前附表 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见前附表 2.6 开标、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2.6.1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6.2开标 2.6.2.1开标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 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 2.6.3磋商小组 2.6.3.1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标由 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成员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磋商 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3.2评审专家的抽取 (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 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2.6.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2.6.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 规定确定成交人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 2.6.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 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 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2 2.6.3.6磋商小组的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3.7磋商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4)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 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 责任; (6)编写并审定评标报告; (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9)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 2.6.4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3)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5)澄清有关问题; (6)比较与评价; (7)确定成交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8)编写评标报告。 2.6.5评标 2.6.5.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 23 选人或者成交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 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磋商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 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情况、磋商小组打分情况最终 由系统汇总计算。 2.6.5.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 低排列。 2.6.5.3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磋商小组全 体成员签字确认。 2.6.6澄清 2.6.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 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 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磋商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磋商小组有 权确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 响应的投标。 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 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6.7定标 2.6.7.1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 直接确定成交人。 2.6.7.2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成交候选人数量一般不超过三家,磋 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6.7.3第一成交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第一成交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 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提出 24 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 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2.6.8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2.6.8.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及相关网站发布成交公告。 2.6.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 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9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4)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超过最高限价、有多个投标报价; (5)相关资格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 一致; (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8)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9)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0)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磋商文 件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1)应提供而未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12)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委会(小组)认定与所报 产品不符; (13)评委会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4)评审期间,没有按评委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 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15)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16)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17)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委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 25 公正; (1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1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 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委会作出的决定。 2.6.10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的报价均高于最高限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2.6.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2.6.11.1评标活动终止 (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 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 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 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 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应终止评标: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发生磋商小组名单泄密、评标信息泄露;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④发现磋商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6.11.2磋商小组中途更换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26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 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2.6.11.3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6.12违法违规情形 2.6.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6.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6.1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13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潍坊 市政府采购活动: 27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 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7 纪律和监督 2.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 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 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 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8 采购代理服务费 2.8.1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文件等磋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 28 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8.2 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每包成交金额*1.5%计取。供应商 报价时应考虑该项费用,无需单独列项。 2.9 公证费用 本项目无公证费。 2.10 质疑与投诉 2.10.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10.2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 门提起投诉。 2.10.3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 2.10.4 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 与投诉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72 号)文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质疑函、授 权委托书及相应的质疑函副本。 2.11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11.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 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 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11.2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磋商须知第 2.11.1 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 采购人将废除授标,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11.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采购项目内容,不得将成交 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29 第三章 磋商办法 3.1 相关要求 “类似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货物,并且签 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详见评分办法要求。 3.2 评审过程 (一)资格性审查:审查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入评审。 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供应商,审查小组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 依据,由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不影响审查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 投标裁定。 (二)符合性及响应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性进行审查。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 标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三)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认为需要磋商的,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 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四)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供应商进行合理报价,每轮次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后一轮报价视为无 效。本次磋商共进行二轮,第二轮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的提报时间不超 20 分钟,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有效报价并参与价格评 审。若供应商在二轮报价前退出磋商的,请在二轮报价中填写0,由磋商小组在系统中作无 效标处理。 注明: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一旦成交,则组成总价的各单项报价应按照总价的下浮 比例同比例下调(下浮比例=(第一轮报价-最终轮报价)/第一轮报价×100%)。 (五)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 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 人。排序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 30 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标优劣顺序排列商;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最终报价均 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利于采购人原则确定排名。 3.3 评分标准 3.3.1 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包一评分办法: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报价 部分 报价得分 3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以供应商有效报价最低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超出 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商务 部分 供应商的同 类业绩 5 供应商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每 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 2.5 分,本项最高得 5分。(以 响应文件中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站网页 截图扫描件为准,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技术 部分 产品质量及 供货方案 10 评价所投产品的性能、规格、参数等指标是否符合磋商 文件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基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7 分,与磋商文件存在 偏差,但差距较小,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 4 分,未对此 项描述的此项不得分。 10 评价产品生产工艺是否先进科学,工艺优于磋商文件要 求的得 10 分,基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的 7分,磋商文 件存在偏差,但差距较小,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 4分, 未对此项描述的此项不得分。 10 根据响应文件描述的产品的质量、品质及可靠性满足情 况等,描述合理、切实可行得 10 分,描述较完善、较 切实可行得 7分,描述欠完善、切实可行得 4分,未对 此项描述的此项不得分。 10 评价供货方案、供货保障施的可行性及保证措施;措施 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得 10 分;措施一定针 对性、基本可行的得 7分;措施有所欠缺,可操作性低 的得 4分,未对此项描述的此项不得分。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输货物、仓储配送、管理能力、安 全保障等可行性方案,方案描述合理、切实可行得 10 分, 描述较完善、较切实可行得 7分, 描述欠完善、切实可 行得 4 分,未对此项描述的此项不得分。 售后服务及 承诺 8 报价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缺损调货、产品退换/维修方案、 售后人员安排及投诉受理响应程序;描述合理、切实可 行得 8分,描述较完善、较切实可行得 5分,描述欠完 31 善、切实可行得 2分,未对此项描述的此项不得分。 样品 样品质量 7 查看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大小、容量、材质成分、防水处 理、密度、质感、制作工艺是否精良考究、功能是否满 足磋商文件要求;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7 分,每有一 项不足扣一分。 不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不得分。 包二评分办法: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报价 部分 报价得分 3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以供应商有效报价最低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超出 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商务 部分 供应商的同 类业绩 5 供应商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每 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 2.5 分,本项最高得 5分。(以 响应文件中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站网页 截图扫描件为准,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技术 部分 产品质量及 供货方案 10 评价所投产品的性能、规格、参数等指标是否符合磋商 文件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基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7 分,与磋商文件存在 偏差,但差距较小,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 4 分,未对此 项描述的此项不得分。 10 评价产品生产工艺是否先进科学,工艺优于磋商文件要 求的得 10 分,基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的 7 分,磋商 文件存在偏差,但差距较小,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 4 分, 未对此项描述的此项不得分。 10 根据响应文件描述的产品的质量、品质及可靠性满足情 况等,描述合理、切实可行得 10 分,描述较完善、较切 实可行得 7 分,描述欠完善、切实可行得 4分,未对此 项描述的此项不得分。 10 评价供货方案、供货保障施的可行性及保证措施;措施 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得 10 分;措施一定针 对性、基本可行的得 7分;措施有所欠缺,可操作性低 的得 4分,未对此项描述的此项不得分。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 输货物、仓储配送、管理能力、安 全保障等可行性方案,方案描述合理、切实可行得 10 分,描述较完善、较切实可行得 7分, 描述欠完善、切 实可行得 4 分,未对此项描述的此项不得分。 售后服务及 承诺 10 报价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缺损调货、产品退换/维修方案、 售后人员安排及投诉受理响应程序;描述合理、切实可 行得 10 分,描述较完善、较切实可行得 7分,描述欠完 善、切实可行得 4分,未对此项描述的此项不得分。 32 样品 样品质量 5 查看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种类、内容、种类、质量、含水 量、包装是否精良考究、功能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5 分,每有一项不足扣一分。 不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不得分。 3.3.2政策加分 3.3.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大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 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对符合以上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 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2.2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 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2.3 给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折扣: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供应商须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3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 性企业价格折扣不重复计算。 3.3.2.4 给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加分: 供应商所报设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 单》中节能、环保产品的: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设备分别给予加分(加分 =报价评标总分值×4%×节能、环保设备价格在磋商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 项中,对节能、环保设备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性能评标总分值×4%×节能、环 保设备价格在磋商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本项计分以“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和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节能、环保产 品查询截图为准。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给予节能政策的加分/价格扣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 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 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 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采购清单内包含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节能产品查询截图以证明其所投产 品符合强采规定,否则视同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视为无效标。 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 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4 第四章 采购合同 潍坊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包 号:包一 年 月 日 35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 项目的成交结果,确定 为包一成交供 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该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双方就 采购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本构成 (一)本合同条款;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 (五)招标(采购)文件; (六)技术规格和要求; (七)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 数量 品牌 36 四、合同金额 产品名称 单价(元) 数 量 金 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 大写: 。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2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货物全部 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0%,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 后退回质保金(无息)。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六、供货 (一)供货期: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3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二)供货地点 甲方指定。 (三)质保期:验收合格后 1 年。如有产品国家标准质保期或生产厂家质保期 优于此期限的,则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原则执行。 (四)风险负担 产品毁损、火灾的风险在该产品通过联合验收前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 1.产品的质量应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 承诺;产品的质量还应符合国家对环保和节能产品的要求。 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 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产品的质量还应符合国家对环保和节能产品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保证所提供产品是 37 正规厂家生产的原装(品牌)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 标准、合格证,并符合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乙方应保证产品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 责。主要产品要有详细说明,标明产地、品牌、配置等。对将来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 必不可少的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等,视为含在总报价内,乙方应一并供货,保证 设备的正常运行。所用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 3.如果发现乙方所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甲方将扣留所有产品、且不再支付任 何费用、解除合同,并上报有关部门。 八、包装及运输 1.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如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应当采 取足以保护产品的包装方式。 2.乙方应确保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及相关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 1小时内给 予答复,24 小时内解决问题。 2.产品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同一质量问题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必须 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全新产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拒不更换 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质保期内,维修、更换后的零配件和产品 的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算起;质保期外,在设备寿命期内以不高于成本的价格保证 备品备件并长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产品供货 15 日内发生故障,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果 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立即免 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乙 方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 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4.免费质保期外,乙方继续提供维护和服务,只收取零件或材料成本费。 5.乙方需提供技术指导或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为设备的结构原理、使用规程、注 意事项、常见故障及维修等,保证甲方能够独立进行一般的维修保养。 6.乙方在响应文件中做出的其他承诺。 38 十、验收 1.产品到位后,甲方和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检验产品的质量状况和数量, 如产品需要装卸、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对产品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实际发现之日起 2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无条 件予以解决。 十一、违约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造 成产品供应延期的,合同供货期顺延。 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进行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1‰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3.交付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技术参数达不到合同及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 换产品并重新发货,其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乙方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 任。 4.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 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 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不可抗力 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7日内提供相应证明。 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争议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本合同一式 陆 份。 39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行 号: 年 月 日 注:以上合同为简易版本,签订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补充。 40 潍坊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包 号:包二 年 月 日 41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 项目的成交结果,确定 为包二成交供 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该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双方就 采购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本构成 (一)本合同条款;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 (五)招标(采购)文件; (六)技术规格和要求; (七)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 数量 品牌 42 四、合同金额 产品名称 单价(元) 数 量 金 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 大写: 。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2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货物全部供 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100%。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六、供货 (一)供货期: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3日内供货并验收合格。 (二)供货地点 甲方指定。 (三)质保期:验收合格后 1 年。如有产品国家标准质保期或生产厂家质保期 优于此期限的,则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原则执行。 (四)风险负担 产品毁损、火灾的风险在该产品通过联合验收前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 1.产品的质量应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 承诺;产品的质量还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要求。 2.所供产品的生产日期需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甲方没有要求的产品生产日期不 能超过 3个月。生产日期不符合甲方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在 2日之内进行更换。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质保期内的、未开封过的合格产品,保证 所提供产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原装(品牌)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具有该产 43 品的出厂标准、合格证,并符合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如果发现乙方所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甲方将扣留所有产品、且不再支付任 何费用、解除合同,并上报有关部门。 5.如果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乙方负责该事件的 全部赔偿,且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八、包装及运输 1.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如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应当采 取足以保护产品的包装方式。并且要求包装上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及日期、标准重量、 商标等标识要完整、清晰。 2.乙方应确保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及相关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 1小时 内给予答复,24 小时内解决问题。 2.乙方在响应文件中做出的其他承诺。 十、验收 1.产品到位后,甲方和乙方在 1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检验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如 产品需要装卸,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对产品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实际发现之日起 2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无条 件予以解决。 十一、违约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造 成产品供应延期的,合同供货期顺延。 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进行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1‰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3.交付产品的质量、规格和参数达不到合同及国家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 换产品并重新发货,其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供货期的,乙方承担逾期交付违约 责任。 4.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 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 44 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不可抗力 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7日内提供相应证明。 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争议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本合同一式 陆 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行 号: 年 月 日 注:以上合同为简易版本,签订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补充。 45 第五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春节走访部队慰问品物资采购项目,包一为唱吧 机、游戏机、运动健身商务包、笔记本、洗地机等物品采购;包二为花生油、面粉、 大米、小米、茶叶等物品采购。 二、采购清单与规格参数要求 包一: 序 号 名称 规格参数要求 单 位 数 量 参考图片 1 唱吧机 1.产品长宽均不小于 150cm,高度不小于 260cm; 2.功率约 220v/1300w 3.机箱材质:五金+钢化玻璃 4.配置不小于 32寸 高清液晶显示器和不小于 21.5 触摸屏副显示器 5.同时支持 3.5COM 及 USB232 协议 6.八核芯片 7.本地歌曲:不少于 8 万首(最大可扩展数量不小 于 18 万首) 8.云端歌曲:不小于 36 万首 9.支持 APP 下载,可直播赛事、世界杯、CBA、NBA 10.硬盘≥8T 11.成交后定制外观和 logo 台 21 2 曲棍球机 1.产品长度不小于 150cm ,宽度不小于 160cm , 高度不小于 210cm; 2.功率约 220v/150w 3.材质:玻璃钢+吸塑 4.游戏适宜人数 4 人 台 2 3 拳皇游戏 机 1. 产品长度不小于 85cm,宽度不小于 50cm,高度 不小于 140cm 2. 功率约 220v/80w 3. 配置不小于 32 寸液晶显示器 4. 分辨率可达 1366*768,支持 720HFD 数字高清 支持 HDMI、DVI、VGA 等多种接口 台 2 4 运动健身 商务包 1.尺寸(装满时):约 27CM(宽) X 约 24CM(高) X 约 55CM(长) 2.材质:聚酯纤维 3.容积:约 40L 4.性能要求:背包表面具有防水性 5.功能要求:多用性,可做双肩包、旅行包、带可 拆卸包带;附有双向水壶袋 开标时需提供样品一个 个 220 5 笔记本电 脑 屏幕≥14 英寸; 不低于:I5-1035G1 处理器,8G内存,512G固态存 储,2G显卡,带鼠标、电脑包 台 25 46 6 毛线帽 面料:腈纶 尺寸:56-60cm 个 30 7 商用电动 手推式洗 地车 1.功能要求:洗扫吸三合一 2.清洁宽度:≥520 mm 3.扒头宽度: ≥850 mm 4.最大工作速度:约 5.5 Km/h 5.最大工作效率:约 2000 m2/H 6.电瓶:不少于 2 块电池 2*12V(12V/100AB) 7.配备清水箱≥60L、污水箱≥60L 8.电池续航不小于 4h 台 9 8 运动智能 手表 1.机身内存:不小于 4G 2.续航时间:约于 2 周 3.电池容量:不小于 450mAh 4.屏幕材质:AMOLED 彩色圆屏 5.屏幕尺寸:不小于 1.35 英寸 6.可存储不小于 500 首歌曲 7.支持约 100 种运动模式 8.支持心率异常提醒 9.支持检测血氧饱和度 个 200 9 双层牛津 布配牛皮 公务手提 包 规格:约长 42 厘米宽 11 厘米高 30 厘米 材质:牛津布配细纹布配牛皮革 开标时需提供样品一个 个 15 包二: 序 号 名称 规格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参考图片 1 一级花生油 1.生产工艺:物理压榨 2.质量等级:一级 3.规格:5L*1 4.产品质保期:18 个月 5.生产日期:不早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GB/T 1534-2017 7.包装上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及日 期、标准重量、商标等标识要完整、 清晰。 桶 500 2 高筋麦芯小麦 粉 1.质量等级:特制一等 2.规格:5kg*1 3.包装要求:低氧保鲜包装 4.质保期:12 个月 5.生产日期:不早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GB/T8607 袋 100 47 7.包装上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及日 期、标准重量、商标等标识要完整、 清晰。 3 长粒香(东北) 大米 1.质量等级:一等 2.规格:5kg*1 3.包装要求:低氧保鲜包装 4.质保期:18 个月 5.生产日期:不早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GB 1354-2009 7.包装上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及日 期、标准重量、商标等标识要完整、 清晰。 袋 100 4 纯牛奶(盒装) 1.类型:全脂灭菌乳 2.规格:1*250ML*16 3.每 100ml 蛋白质不低于 3.2g 4.质保期:6 个月 5.生产日期:不早于 2022 年 1 月 1 日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GB 25190-2010 7.包装上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及日 期、标准重量、商标等标识要完整、 清晰。 箱 400 5 小磨香油 1. 质量等级:一级 2. 规格:≥448ML*4 3. 生产工艺:水代法 4. 礼盒包装,玻璃瓶密封包装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GB/T 8233-2018 6. 包装上名称、生产厂家及日期、 标准重量、商标等标识要完整、清 晰。 箱 100 6 小米 1.2021 年新季小米 2.规格:5KG*1 3.质量标准:1级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GB/T 11766-2008 5.包装上名称、生产厂家及日期、 标准重量、商标等标识要完整、清 晰。 袋 100 7 绿茶(500g) 1. 等级:一级 2. 生产工艺:人工炒制 3. 规格:250g*2 罐 4. 质保期:12 个月 5. 礼盒包装(多种可选),密封包 装 6. 质量要求:2021 年新茶 7.包装上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及日 期、标准重量、商标等标识要完整、 盒 100 48 清晰。 8 橄榄油 1.质量等级:特级初榨 2.生产工艺:机械冷榨 3.规格:≥750ML*2 4.质保期:24 个月 5.礼盒包装(多种可选),深色玻 璃瓶,瓶口塑封 6.生产日期:不早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GB/T 23347-2009 8.包装上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及日 期、标准重量、商标等标识要完整、 清晰。 盒 100 9 海鲜礼盒(干 货,8 种) 1.内容包括:鱼、虾、贝类等不同 8 种海产品; 2.每种产品的重量不少于 170g; 3.礼盒包装; 4.包装上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及日 期、标准重量、商标等标识要完整、 清晰; 5. 生产日期:不早于 2022 年 1 月 1 日。 开标时需提供样品一箱 箱 100 注:1.★包二产品中的质量等级和规格(重量/容量)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按 无效标处理。 2.磋商文件中部分产品或图片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 而是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只要优于或相当于此品牌、型号,都将被 视为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3.本项目包一核心产品为“唱吧机”;包二核心产品为“一级花生油”,提供核 心产品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 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三、报价说明 报价为含税全包价,供应商人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成套的材料或设备费(包括必 备的附件,如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人工费、运输、包装、装卸、安装、 检测、管理、维护、保修、验收、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 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应计未计部分视为全部计入。包含合同明示或暗示 49 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 四、交付(供货)时间: 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 3日内供货并验收合格。 五、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强制性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2.其它说明 2.1 供应商应根据其产品质量、规格型号、特点、参数、配置等选择其投标产品, 并能提供其产品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 2.2 供应商应如实在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投标产品与磋商文件技 术要求的偏离情况。 2.3 对于磋商文件中没有列出,而对将来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备件、 专用工具和消耗品,视为含在总报价内,成交供应商应一并采购安装,保证设备的正 常运行,结算时不予调整。所用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 六、样品 供应商开标时应提供以下样品,样品上应带有相关标识:单位名称、品牌及型号 的标签: 包一:海鲜礼盒(干货,8种),1箱。 包二:1.运动健身商务包 1个 2.双层牛津布配牛皮公务手提包 1个 请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至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 区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西门外停车场外,联系电话:13780888102。 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电话通知各供应商样品领取事宜。 评标结束后,前三名成交候选人样品暂时不退,成交结果公告后,成交供应商样 品不退,作为验收依据之一。其余未成交的样品在接到采购代理公司通知后两个工作 日内予以退回,未及时领取样品所造成的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 5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首轮总报价 小写: (元); 大写: 。 供货期 质保期 磋商文件认同程度 完全认同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二、投标函 代理公司/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 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 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公开报价后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 报价,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 相关服务的报价见报价一览表。 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 定。 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 在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以及报价若超 过项目预算时报价将被拒绝。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 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8、我方承诺: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 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9、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 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10、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1、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报资料均 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 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 52 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 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供应商电子公章: 日期: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 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3 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本人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号: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4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 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 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 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正、反面) 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部 门: 职 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5 4.食品经营许可证(包二) 56 5.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响应项目名称磋商文件要求,对我单位信用情况郑重承诺如下: 至 年 月 日 时(磋商时间),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 潍坊市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 若我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 愿意接受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如已 中标,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57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我单位响应项目名称磋商文件要求,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等行政处罚)。不在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 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禁止期内。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 法律后果。 承诺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7.财务报告(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8 四、报价部分 1.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制造厂家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2 3 4 5 6 7 … 总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9 2.中小企业声明函(包一)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唱吧机 ,属于 工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曲棍球机 ,属于 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 拳皇游戏机 ,属于 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 ... ,属于 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非小微企业可不必填写。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大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 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能够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 业扶持政策的,需将本报内所有投标产品一一填入以上声明函。 60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二)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一级花生油 ,属于 工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高筋麦芯小麦粉 ,属于 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 长粒香(东北)大米,属于 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4. 纯牛奶(盒装) ,属于 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非小微企业可不必填写。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大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 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能够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 扶持政策的,需将本报内所有投标产品一一填入以上声明函。 61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明细及报价表 (若无此类产品,不得填写) 项目名称: 包号: 序号 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型 号 制造 厂家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元) 合价 (元)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小计: 元,在投标报价所占比例为 % 监狱企业产品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小计: 元,在投标报价所占比例为 % 如:1、此表中的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投 标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 2、所投货物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需按规定格式逐条填写,否则不予认可。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2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5.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63 6.节能产品明细及报价表 (若无此类产品,不得填写) 项目名称: 序 号 名 称 品 牌 产地 规格型 号 制造 厂家 节能 产品 认证 证书 编号 认证 证书 有效 截止 日期 单 位 数 量 综合单 价 (元) 合价 (元) 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 元,在投标报价所占比例为 % 非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价格小计: 元,在投标报价所占比例为 % 备注: 1、此表中的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 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 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 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产品的政策加分。 3、此表中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按格式填写,否则不给予加分。 附 : 有 效 期 之 内 的 节 能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或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节能产品查询截图。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4 7.环保产品明细及报价表 (若无此类产品,不得填写)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型号 制造 厂家 环境 标准 产品 认证 证书 编号 认证证 书有效 截止日 期 单 位 数量 综合单 价 (元) 合价 (元) 1 2 3 4 … 环保产品价格小计: 元,在投标报价所占比例为 % 备注: 1、此表中的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 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 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 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环保产品的政策加分。 3、此表中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按格式填写,否则不给予加分。 附 : 有 效 期 之 内 的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认 证 证 书 或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环保产品查询截图。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5 8.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66 五、商务部分 1.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 编号: )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磋商,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 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 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等及 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 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 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 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 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成交的, 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必备要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视为 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67 2.企业业绩公示汇总表 (此表作为业绩加分填报使用) 序号 公示内容 1 项目名称 采购人 项目主要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负责人 备注 2 项目名称 采购人 项目主要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负责人 备注 3 ...... 4 ...... 备注:1.企业业绩要求详见评标办法。此表仅填报作为加分的业绩,表格仅供参考,供应商 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表格。 2.此表附评分办法中所需的材料。 3.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成交供应商业绩将随随成交公告公示。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列入黑名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8 3.企业证书等情况一览表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备注 注:1、请根据表格内容填写,表格可修改、拓展、删减; 2、后附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自拟) 69 六、 技术部分 1.产品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序 号 名称 品牌及型号规格 参数 1 2 3 4 5 … 后附生产厂家认证证书、彩色图片、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70 2.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 注:供应商应根据所投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 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包二产品中的质量等级和规格(重量)不允许 有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1 3.投标报价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项目名称: 序 号 备品备件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品牌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注:如表中所列项目不足,供应商可按相同格式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2 4.项目主要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姓 名 职务 负责内容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3 5.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自拟,产品质量、供货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开评标活动疫情防控的说明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 总则 2.2 磋商文件 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 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2.6 开标、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2.7纪律和监督 2.8采购代理服务费 2.8.2 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每包成交金额*1.5%计取。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该项 2.9公证费用 2.10质疑与投诉 第三章 磋商办法 3.1 相关要求 3.2 评审过程 3.3 评分标准 第四章 采购合同 十、验收 1.产品到位后,甲方和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检验产品的质量状况和数量,如产品需要装卸、安装、调试 2.对产品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实际发现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解决。 十、验收 1.产品到位后,甲方和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检验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如产品需要装卸,则由乙方负责并 2.对产品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实际发现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解决。 第五章 项目需求 三、报价说明 四、交付(供货)时间: 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3日内供货并验收合格。 五、质量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五、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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