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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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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2022年度唐家墩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2022年度唐家墩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TXZB-CZCG-2021-09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1124729-4474

三、项目名称

2022年度唐家墩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唐家墩街道食堂粮油米面蔬菜水果配送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叶味香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十巷32号

中标(成交)金额:76(万元)

服务类

名称:唐家墩街道食堂粮油米面蔬菜水果配送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对成交人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名称:唐家墩街道食堂肉冻品及鱼蛋类配送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华大百果蔬农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花岭工业园C区12号厂房钢构厂区西半边及附属办公楼1.2.3.4楼

中标(成交)金额:53(万元)

服务类

名称:唐家墩街道食堂肉冻品及鱼蛋类配送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对成交人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琳,吴芳,王敏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12-23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商业三期B座615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

2、收费金额:1.93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办事处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33号

联系方式:027-85360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商业三期B座616室

联系方式:027-85493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斌、潘安丽、杜思杰

电 话:027-85493529

  • 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4磋商文件-食堂配送(1).pdf
1 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TXZB-CZCG-2021-090 项目名称:2022 年度唐家墩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 购 人: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道办事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4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 8 磋商须知前附表............................................................................................................................................8 一、磋商须知..............................................................................................................................................13 1、 适用范围..........................................................................................................................................13 2、 定义..................................................................................................................................................13 3、 磋商费用..........................................................................................................................................14 4、 现场勘察..........................................................................................................................................14 5、 采购文件的构成............................................................................................................................. 14 6、 采购文件的澄清............................................................................................................................. 15 7、 采购文件的修改............................................................................................................................. 15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6 9、 响应文件的编制............................................................................................................................. 16 10、 磋商报价....................................................................................................................................... 16 11、 备选方案....................................................................................................................................... 17 12、 联合体............................................................................................................................................17 13、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7 14、 其他证明资料............................................................................................................................... 18 15、 磋商保证金................................................................................................................................... 18 16、 磋商有效期................................................................................................................................... 18 17、 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8 18、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19、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19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 19 21、 响应文件的撤回........................................................................................................................... 19 二、磋商程序..............................................................................................................................................19 22、 磋商小组....................................................................................................................................... 19 23、 磋商代表....................................................................................................................................... 20 24、 磋商程序....................................................................................................................................... 20 25、 确定成交候选人........................................................................................................................... 22 26、 保密................................................................................................................................................22 三、合同授予标准及其他......................................................................................................................... 22 27、 合同授予的标准........................................................................................................................... 22 28、 成交通知书................................................................................................................................... 22 29、 签订合同....................................................................................................................................... 22 3 30、 质疑与投诉................................................................................................................................... 23 31、 其他要求....................................................................................................................................... 24 32、 适用法律....................................................................................................................................... 2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5 一、项目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商务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技术规范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评定方法......................................................................................................................................... 28 一、评定办法前附表................................................................................................................................. 28 二、评定办法..............................................................................................................................................29 三、 评分细则............................................................................................................................................33 评审标准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35 第五章 合同基本条款(参考).................................................................................................................41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 43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5 资格自查表..................................................................................................................................................47 符合性自查表..............................................................................................................................................50 评审导航表..................................................................................................................................................51 一、商务部分.............................................................................................................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磋商响应函.................................................................................................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磋商响应函附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资格证明材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信誉情况证明材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业绩情况证明材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技术部分.............................................................................................................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施工组织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其他部分.............................................................................................................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报价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68 (三)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 70 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2022 年度唐家墩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岸区 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商业三期 B 座 616 室或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XZB-CZCG-2021-090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124729-4474 3、项目名称:2022 年度唐家墩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0(万元) 6、最高限价:15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项目包,其中 1包:唐家墩街道食堂肉冻品及鱼蛋类配送 60(万); 2包:唐家墩街道食堂粮油米面蔬菜水果配送 90(万),供应商参加各包磋商的报价超 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供应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道办事处 食堂所需的肉禽类、冻品、鱼类、蛋类(第 1包);蔬菜、水果、米、面、油、干鲜调 料、奶制品等(第 2包),且提供配送及相关服务,具体品目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对成交人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 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有关 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 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 午 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商业三期 B座 616 室或网络 3、方式: 6 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申请人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申请 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授权代表联系 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现场领取的,携带上述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3)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完整扫描件发至邮箱 374146130@qq.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 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 准。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商业三期 B 座 615 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商业三期 B 座 615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根据资质情况选择其中一包投标。 2.银行账户信息(仅接受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的转账,转账备注项目编号、文件费) 户 名: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421869304018010067232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 号:869304 7 3.本项目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 意,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27-85728222 6.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道办事处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 33 号 联系方式:027-85360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商业三期 B座 614-616 室 联系方式:027-85493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斌、潘安丽、杜思杰 电 话:027-85493529 8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 磋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第二章“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下面所列资料是对“磋 商须知及磋商程序”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 33 号 联系方式:027-85360114 2 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 名称: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商业三期 B座 616 室 联系人:徐斌、潘安丽、杜思杰 电话:027-85493529 3 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2022 年度唐家墩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 服务期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对成交人进行综 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关于服务期的详细说明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和质保期的详细说明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 供应商资格要 求 详见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7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须满足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应提 供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成交联合体各方 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8 集中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9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 9 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10 提疑截止时间 / 11 答疑截止时间 / 12 采购预算(最高 限价) 预算金额:150(万元),其中1包:60(万),2包(90万) 竞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13 备选方案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备选方案。 14 构成响应文件 的其他证明材 料 详见采购文件各章及其他文件资料相关内容(未按文件要求提供 的,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标) 15 签字和(或)盖 单位 章要求 “单位盖章”是指: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投标专 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代替。 “签字”是指:手写签字,也可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 版签名代替。 16 磋商保证金金 额及接受保证 金的帐户信息 本项目不须提交磋商保证金。 17 磋商保证金提 交形式 本项目不须提交磋商保证金。 18 磋商有效期 90 日历天 19 响应文件正、副 本数量 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响应 文件正本盖章扫描 U盘存储且不得加密),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20 响应文件装订 要求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4.2款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响应文件应按 以下要求装订: 1.响应文件采用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 得采用活页装订。 2.多包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装订成一册。 □分包装订,每包各自成册。 响应文件密封 要求 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及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封装 的封面标记要 求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在2021年12月23日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地址: 21 新产品应提供 的技术合格证 明文件 如: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 10 其他证明文件 第三章及其他文件资料中相关内容 22 其他需要说明 的内容 / 23 “★”号条款定义 及处置 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任意一项不响应的将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24 响应文件送达 地点及截止时 间 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商业三期 B座 615 室 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5 磋商地点及时 间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商业三期 B 座 615 室湖北 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6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 3人组成,从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 27 成交候选供应 商数量 磋商小组推荐 3名。 成交供应商确 定原则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排序由高到底的原 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成交人的确定 采购人将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29 信息公告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 (网址:http://27.17.40.162:8000/) □其他媒体: 30 成交后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31 履约保证金 由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订。 32 招标服务费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 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 [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 10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低 于 5000 元时,按 5000 元计取)。 3.支付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 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 开户行:交通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421869304018010067232 行 号:869304 33 是否接受进口 产品 ?不接受 ?接 受 34 政府 采购 政策 是否允 许进口 产品 □√不允许 □允许,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小型和 微型企 业政策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 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残疾人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 采购节 能产品 政策 □√不适用 □适用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在评审时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书的,不享受该项政策。 采购环 境标志 产品政 策 □√不适用 □适用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书的,不享受该项政策。 35 优惠措施 资金支付期限优惠措施: / 预付款比例优惠措施: / 其他优惠措施: / 36 融资政策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 (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 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政策要求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系统(http://27.17.40.162:8000)查看《关于印发<武汉市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武 银营[2019]55 号)。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供应商可登录武汉政 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的“合同信用融资”板块查询。 12 37 供应 商所 提供 材料 的要 求 通用 要求 1.响应文件中所提供材料应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材料有效完整(包 括有关变更、年检、附注等);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 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文件,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 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 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 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 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磋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 证明材料。 原件 提交 要求 □√不需提交 □需提交 38 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 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 “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 3 年或前 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在 当年 6 月 30 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 个年度往前推算的 3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 3.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 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4.响应文件印章: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投标 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代替。不得 为电子公章、扫描章,否则为无效磋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上述要求盖章,否则为无效磋商。 5.本表中,□表示不选中,本项目不适用;□√表示选中,本项目适 用。 39 解释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 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 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 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邀请)、供 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 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解 释。 13 一、磋商须知 1、 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1.2 本项目实行整体成交,供应商不得拆分投标。本项目最高限价见磋商须知前附 表,竞标报价不应超出最高限价,超出即为无效投标。 1.3 采购范围: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货物。 1.4 语言文字及计量: 1.4.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文字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注释。 1.4.2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定义 2.1 “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获取本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磋商供应商”是指: (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 2.5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 包的投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4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本项目不适用) 3、 磋商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 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招标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 服务费。服务费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现场勘察 4.1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集中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集中踏勘项目现场。 4.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4.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4.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 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 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本采购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 (3)采购需求 (4)评定方法 (5)合同基本条款(参考) (6)响应文件的格式 (7)采购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5.2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在获得采购文件 1个日历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 15 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6、 采购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 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起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在3个工作日 内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规定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已获取采购 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磋 商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6.3 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规定时间后就采购文件内容提出的询问或质疑将不予受理。 6.4 澄清的内容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 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 采购文件的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采购文件 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 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2 当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 准。 7.3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 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4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纸质书面或电子邮件或在本竞 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报名并领取 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电子邮箱地址和传真号码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 商应以同等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邮箱服务器、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 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6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8.1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 9、 响应文件的编制 9.1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 步核实的要求。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 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 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9.3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撰 写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 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9.4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 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0、 磋商报价 10.1 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 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的最终 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10.2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采 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报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 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 10.3 供应商应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的 管理水平、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 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 件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供应商不 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低于成本的报价将被拒绝。 10.4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5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 17 10.6 有关磋商报价的其他说明:各供应商应在各自磋商完毕后 10 分钟内,各供应 商根据磋商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交其最后报价,未按要求提交的视同退出最后 报价。 在供应商最终报价后,若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磋商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否决其投标。 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自有人工等不计成本或零利润 等为由进行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只要任意一个需供应商澄清、说明的疑问不能令小 组认可,都将会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否决其投标。 11、 备选方案 11.1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1.2 本次招标若接受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 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 如果供应商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 11.3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投标将被 视为无效投标。 12、 联合体 1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3、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除本须知13.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 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3.3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 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 明材料,但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13.4 资料不全将可能导致其磋商无效。 18 14、 其他证明资料 14.1 证明响应文件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 体要求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磋商保证金 15.1 本项目不须提交磋商保证金。 16、 磋商有效期 16.1 磋商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磋商有效期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 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本次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 效期。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 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17、 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7.1 纸质响应文件一律用 A4 纸张打印(图纸、表格可除外),且应当采用不可拆 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正确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17.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 响应文件封面、磋商书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7.3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件”。若正本和副本不 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须与正本一致。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电 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7.4 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 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 19 有效。 18、 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 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后递交,密封包装上应注明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 (磋商时间)前 不得启封 ”的字样并 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8.2 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书(原件)、报价一览表(原件)、优惠声明(原件) (如有)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18.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8.4 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请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有关提交 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19.1 递交截止时间是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 商的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报价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 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1、 响应文件的撤回 21.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供 应商需要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1.2 从递交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 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21.3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二、磋商程序 22、 磋商小组 22.1 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 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2 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除本采购文件另 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0 23、 磋商代表 23.1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 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 参加磋商。 24、 磋商程序 24.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 性磋商。 24.2 宣布磋商纪律。 24.3 介绍参加磋商会的单位和人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磋 商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回避申请。采购人、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4.4 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 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安排供应商抽取磋商的顺序。 24.5 启封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初步审查程序、办 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正式磋商。按照无 效投标处理的,将告知其供应商磋商代表。 24.6 正式磋商 24.6.1 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每一供应商单独进入磋商会场,磋商小组全体成员 集中与每个供应商分别逐一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上一供应商未离开磋商会场时,下一供应商不得入场。 24.6.2 磋商小组将根据本采购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方法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 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6.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 正时间。 24.6.4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本采 21 购文件及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 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逾时不 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 24.6.5 最后报价 (1)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 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磋商供应商,要求 磋商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所有磋商供 应商递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将公布并记录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最后报价为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 24.6.6 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采购文件无需修改,可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 交最后报价。 24.6.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最后报价后由供 应商和相关各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随后供应商离场。 24.6.8 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 商活动终止。 24.7 磋商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 (1)核对磋商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磋商纪律; (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组长; (5)在磋商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磋商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采购文件; (7)维护磋商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进 行,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磋商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22 (8)核对磋商结果,有错误或不正常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 由; (9)磋商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专家支付劳务报酬; (10)处理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事项。 25、 确定成交候选人 25.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评 标办法,对提交最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5.2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排序前三名的为成 交候选人。最终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6、 保密 26.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 员透露。 三、合同授予标准及其他 27、 合同授予的标准 27.1 采购人审查成交候选人是否确有能力履行合同后,将把合同授予评标报告确 定的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 29.3 的规定执行。 28、 成交通知书 28.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网站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 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 成交供应商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期为 1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书 后,按成交供应商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 不得放弃成交。 29、 签订合同 29.1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记录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 订合同的依据。 29.2 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 23 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 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的,采 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 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 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9.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采 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 议。 30、 质疑与投诉 30.1 质疑人 30.1.1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0.1.2 供应商未参加某一环节磋商活动的,不得对该环节提出质疑。 30.2 可质疑的环节及提出质疑的时效 30.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 30.2.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 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0.2.3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0.3 质疑要求 30.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而质疑 的,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效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 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的要求。 30.3.2 质疑事项应当有必要的书面证明材料。 30.3.3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24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0.3.4 质疑人针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 30.4 质疑受理和答复 30.4.1 质疑函应采取法律认可的方式送达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0.4.2 对收到的质疑函,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 出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 密。 30.4.3 下列情形为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出不予 受理的答复: (1)质疑人未参加某一环节的磋商活动,对该环节提出的质疑。 (2)未在时效期限内提出的质疑。 (3)质疑函未加盖质疑人公章或未签字。 (4)质疑事项未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不充分。 (5)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已受理质疑人针对某一环节的第一次质疑并予以 了答复,质疑人又对同一环节反复质疑的。 30.5 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1、 其他要求 31.1 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适用法律 32.1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 购法》及相关规定。 2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特别说明:本章标“★”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任意一项不响应的将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选取两家供应商,承担 2022 年度唐家墩街道食堂食材大米、面粉、 食用油、肉类、鱼类、调料(干调)类、蔬菜类、奶制品等采购。 2、项目预算:150 万元(壹年),其中 1包 60 万(壹年),2包 90 万(壹年)。 3、服务地点: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唐家墩街道办事处 4、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对成交人进行综合考评、考核、评估,依据综 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二、采购清单及要求 (1)物资配送品种由采购人提供清单,配送所需的食材、调料、主食(含成品)及半 成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类别 品类(种) 分包 1 肉类及 冻品 卤顺风尖、牛腱肉、清真牛瓦沟、新农牛肉、牛里脊、带肉 脊骨、直排、瘦肉、猪尾巴、牛蛙、五花肉、猪里脊、筒子 骨、蹄花、麻鸭、猪肝、鸭血、卤牛筋。羊排、羊腿、羊肉、 羊脊骨。 1包 2 鱼类 草鱼、鲢鱼、鳙鱼、桂鱼、刁子鱼、剥皮鱼、泥鳅、小黄鱼、 鱼乔、黄骨鱼、虾皮、扇贝、基围虾、新鲜鱿鱼、鳕鱼。 3 蛋类 鹌鹑蛋、皮蛋、咸蛋、鸡蛋。 4 米面油 类 泰国香米、金龙鱼稻米油、长寿花稻米油、五得利高筋面粉、 东北大米、鲁花花生油、五常大米、国宝桥米、金龙鱼茶籽 油、稻香(马贝油粘)大米、金龙鱼调和油、热干面、宽粉、 香油、干米粉、汤面、金龙鱼葵花籽油、鲁花葵花籽油、鲁 花玉米油、鲁花菜籽油。 2包 5 干鲜调 料类 龙口粉丝、面条、小米、黄豆、味精、鸡精、盐、海天蒸鱼 油、味福白胡椒、陈醋、紫菜、白醋、南德、海天生抽、老 干妈、橄榄菜、桶装生粉、超级生粉、王致和料酒、白糖、 26 皇冠豆瓣、郫县豆瓣、苕粉、海天蚝油、李锦记老抽、小米 椒、白胡椒、黑胡椒、各种卤料。 6 蔬菜类 红薯、玉米、地瓜、平包菜、笋瓜、冬瓜、苋菜、白萝卜、 洋葱、大青椒、红椒、西红柿、黄豆芽、大白菜秧、姖 菇、 苦 瓜、娃娃菜、有机花菜、青杭椒、茄子、生菜、香菜、小 葱、生姜、大土豆、圣女果、铁棍山药、板栗米、油麦菜、 梅干菜、榨菜、辣鲜露、莴苣、菠菜、上海青、萝卜干、豆 腐、香辣雪菜、茼 蒿、红杭椒、金针菇、苕尖、广东菜心、 黄瓜、胡萝卜、大葱、各类时令蔬菜。 7 水果类 苹果、香蕉、梨、橙、橘、葡萄、西瓜等各类时令水果。 8 奶制品 蒙牛纯牛奶、纯甄酸奶、特仑苏有机奶、等奶制品。 注:1、以上类别、品类(种)、规格及数量仅为初步制定,具体以采购人提供每日采 购计划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所供应货物各个类别的品牌、品类(种)、规格等。 3、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所需物资。 4、采购人将需要采购的食材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根据采购计划所列明的物资品名、 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三、价格控制 以白沙洲农产品批发市场当日即时价为对比参数,季节性时令货源(白沙州市场缺 货情况下)以唐家墩街道区域附近菜市场零售即时价为对比参数,综合考虑配送方的税 率、人力、运输、损耗、渠道、仓储等成本,在两个市场对比参数的基础上,根据实时 情况对价格浮动上限平均值有较为客观的限定,初步定为上浮均率为 15%(不可抗力除 外)。在供、需双方共同参与下,市场价格调查常态工作点以白沙洲、唐家墩街道附近 菜市场两市场为主,价格稳定情况下,每周至少两次,价格浮动情况下每周至少三次比 价,特殊货源与应急供应货源以协商价格为主,不作硬性规定。 核准价格计算方法:通常每周核定二次,每月核定八次,取市场调查价格平均值(特 殊情况酌情协商处理)。 四、安全卫生要求 肉类、冻品、禽类、鱼类、蔬菜类、蛋类、豆制品、油类、米面(杂粮)、干货调料、 奶制品等有正规供货渠道要求(肉类、禽类、鱼类、米面、油等要有定点采购协议),有 27 安全卫生索证正规流程、安全卫生检验设备、原材料正规包装与贮存方法等。必须五证 齐全。 五、质量要求 严格按订单所规定的类别、品名、规格、质地数量要求供应,对货源产地、商家、 市场、配送进一步在类别、品种、规格、质量上标准细化,必须使用正规渠道、有安全 卫生保障、索证及标识明晰的货源,当使用常见的大路货源。出现非常态及配送公司无 法保证的异动供应时,由需方采购员协助供方进行采买。 六、配送服务 对配送提出明确的服务质量要求,即配送时段、货物退换与调整、价格市调、订单 信息对接、供应效率、市场货源信息异动、非常态供应、货物包装与运输等环节进行良 好把控,要求有良好的质量保障,明确违约赔偿与经济责任。凡货物品名、规格与订单 不符、货物发生质变,必须及时退补。由于供方单方造成配送延误而影响正常供餐,每 次罚款 1000 元,并降低送货比例。凡供方单方面延误配送时间每月累计 3 次以上,或 不符配送品名、规格、质量等失误次数月累计达 5次以上,需方可单方面终止供应合同。 七、信息沟通与对接 供方协助并办理需方采购原料下单与审核、报单、配送、收验、原料入出库等相关 流程与相关单据。严格采用标准化流程,严格规范相关手续,所用纸质、电子手续一律 制式化,建立相关纸质、电子档案与台帐。 八、账务结算 每天配送须提供有价格的送货清单。以月为周期结算货款,每月 15 号之前由需方 认可的价格及数量据实结清上月货款。非常态供应,在供方无法即时完成的情况下,由 需方协助供方办理采购,供方负责协助完成帐务票据清算。 28 第四章 评定方法 一、评定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资格性 审查标 准 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 市场准入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 合相关规定 1.2 符合性 审查标 准 响应报价 只有唯一报价;无缺漏项;报价未超出采购预 算或最高限价 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资格要求 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有效的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代理人与参加磋商的代 表一致 磋商有效期 满足采购文件中的磋商有效期要求 磋商响应 满足采购文件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标 注“★”号的条款) 其他 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不存在法 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不 存在围标、串标行为;不存在其他应属于废标 的情况 1.3 确定响 应供应 商进行 最后报 价 采购文件能完整、 明确列明采购需 求,无需要供应商 提供最终投标方 案的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向所有通过初步审核 的响应供应商发出报价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采购文件不能完 整、明确列明采购 需求,需要由供应 商提供最终投标 方案的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的供应商的投标方 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 评定办 法 综合评分法 其中价格部分 10 分,商务部分 20 分,技术部 分 70 分。具体内容详见评分细则。 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基准价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各供应商的最终 得分计算办法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所评 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供应商评审得分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 29 相同时确定推荐 顺序方法 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 政策支持 评审标准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评定办法 1、 初步审查标准 1.1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1.2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1.3 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见评定方法前附表。 1.4 资格性审查 1.4.1 磋商小组依据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磋商资格要求。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原件核验。 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4.2 具体审查因素详见《资格性审查表》(附表 1)。 附表 1 资格性审查表 序 号 审查项目 需提供的资料 是否需 提供原 件 审查 结果 1 《中华 人民共 和国政 府采购 法》第 二十二 条的规 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已满三年 的,提交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 2.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三年 的,提交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 报告。 3.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一年 的,提交验资报告或银行资金存 款证明。 4.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 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投标人也可按照招标文件第六 章《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 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 条要求。 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 内(至少提供 1 个月)交纳增值税 (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 扣(代缴) 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 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 的凭据; 否 30 依法免交增值税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应依法免税的证明。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 内(至少提供 1 个月)交纳企业所 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 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 等均可)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 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 的凭据; 依法免交企业所得税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依法免税的证明。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 内(至少提供 1 个月)交纳社会保险 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 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 证);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 也需要按此项规定 提供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 4.投标人也可按照招标文件第六 章《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 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 条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资 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要 求。 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六 章)。 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 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资 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要求 否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没有同 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书面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 章和签字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否 3 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 书面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 章和签字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否 31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 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由磋商小组在磋商响应文件开 启后负责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 为准并存档)。 否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 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 6 本项目 的特定 资格要 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否 1.5 符合性审查 1.5.1 磋商小组依据本采购文件的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 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5.2 具体审查因素详见《符合性审查表》(附表 2)。 附表 2 符合性审查表 1.5.3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序号 审查内标准及内容 审查结果 1 响应报价 按报价格式要求报价且只有唯一报价;无缺漏项;报 价未超出最高限价; 2 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 资格要求 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 有效的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代理人与参加磋商的代表一致 5 磋商有效期 满足采购文件中的磋商有效期要求 6 磋商响应 满足采购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标注“★”号 的条款) 7 其他 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不存在法律、法 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围标、串 标行为;不存在其他应属于废标的情况 8 审核结论 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磋商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32 (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7)磋商小组认为其他应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况。 1.5.4 实质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 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 评定方法 2.1 通过全部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方能进入后续磋商。 2.2 磋商过程 2.2.1 磋商小组成员按顺序集中与响应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对响应文件中内容进 行确认、磋商,必要时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做出相应的澄清。磋商供应商对需要澄清补充 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承诺。 2.2.2 磋商记录双方当场签字确认。 2.2.3 所有磋商供应商第一轮磋商完毕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合格磋商供应商在 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密封报价,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供应商比选评审的价格依据。 2.2.4 若采购文件有修正内容时,进行第二轮谈判或多轮磋商,以此类推。 2.3 综合评分法,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评标基准价计算 2.4.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5 在供应商最终报价后,若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 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竞标报价未低于成 本。如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不完整,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竞标 报价低于成本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 2.6 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自有人工等不计成本或零 利润等为由进行竞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只要任意一个需供应商澄清、说明的疑问不能 令磋商小组认可,都将会被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评定结果 3.1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本章要求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最终评审。 3.2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竞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3.3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3.4 磋商按照本章 3.1、3.2、3.3 的规定推荐 3名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按照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成交人。 3.5 完成评审后,磋商小组须在评审报告上共同签字。 3.6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 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 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其它 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 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 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三、评分细则 1包 评分内容 评议内容、依据及计分标准 分 值 价格部分(10 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 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 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10 商务部分 (20 分) 拟派项目 负责人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详细人员配备情况表、管理措施及职责说明 进行打分,人员配备齐全、管理措施清晰、职责说明划分明确得 3 分; 人员配备较齐全、管理措施较清职责说明划分较明确得 2 分;未提供 不得分。 5 供应商提供须所有拟派项目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拟派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食材安全管理员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需提供食材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类似业绩 供应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3 年)有类似业绩,每提供 15 34 一个的 5分,最多 15 分,需提供合同、发票或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 技术部分 (70 分) 总体服务 方案 依照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整体服务管理制度(配送 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成本控制措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 卫生管理制度;服务投诉处理制度),服务制度及方案周密、科学系 统、措施完备适用、针对性强的得 5分;服务制度及方案完整、合理、 可行的得 3 分;服务制度及方案基本可行的得 1 分; 不可行或未提供得 0 分。 5 配送服务 方案 依照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配送方案横向比较,配送 方案周密、科学系统、措施完备适用、针对性强的得 5 分;配送方案 完整、合理、可行的得 3 分;配送方案基本可行的得 1分; 不可行或未提供得 0 分。 5 配送保证 供应商对食材能按时按量地配送到位,是否具有合理的保障措施;保 障措施周密、科学、完善且具有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的得 5 分; 保障措施完整、合理、可行且具有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的得 3 分; 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的得 1 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 0 分 5 车辆渠道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配送车辆配置情况进行打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为自有或租赁的车辆(须提供本车辆的行驶证 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且所提供证件须属同一牌号车辆),提供 1 辆得 1 分最高得 3分; 2、保证运输车辆及其配套设施每天清洗得 1 分。(提供承诺函及车辆 内部环境的清晰图片)。 4 食材渠道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主要食材渠道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满分 16 分 1、肉禽类;2、冻品;3、鱼类;4 蛋类;证明材料:与食材定点供应 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及每类至少一个单品的检验报告(或动物检疫合格 证明) 16 质量控制 承诺及措 施 投标人食品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且有违约处罚承诺的得 3 分;控制 措施基本科学合理且有违约处罚承诺的得 1 分;控制措施不合理或无 违约处罚承诺的得 0 分。 5 应急预案 及措施 根据供应商质量及风险控制措施的完备和可行情况进行评分,质量及 风险控制措施的详尽、可行性强的得 5 分,质量及风险控制措施内容 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5 针对项目特点编制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从临时性、运输、搬运三个方 面编制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根据投标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打 分,方案详尽、合理性及可行性高得 5 分,方案完整、合理性及可行 性一般的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缺货补货应急方案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详尽、合 理性及可行性高得 5 分,方案完整、合理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 2分, 未提供不得分。 5 疫情防控 措施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专项的疫情期间防控措施方案,疫情防 控方案周密、科学系统、措施完备适用、针对性强的得 5 分;疫情防 控方案完整、合理、可行的得 3 分;疫情防控方案基本可行的得 1 分; 不可行或未提供得 0 分。 5 采购管 理措施 完善的采购渠道和管理措施,科学合理且方案详细周全,针对性强得 5 分;科学合理且方案详细周全,针对性一般得 3 分;控制措施不合理 或无违约处罚承诺的得 0 分。 5 重难点分 析 投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重难点(结合项目情况、项目需求、项目服 务特点等)的分析及制定的针对性措施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 5 分; 重难点分析欠完整透彻、针对性较强,且相应措施基本符合项目实际 情况得 3分;重难点分析有缺陷、针对性较差、且相应措施部分偏离 项目实际得 1分; 不提供不得分。 5 合计 100 35 2 包 评分内容 评议内容、依据及计分标准 分 值 价格部分(10 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 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 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10 商务部分 (15 分) 拟派项目 负责人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详细人员配备情况表、管理措施及职责说明 进行打分,人员配备齐全、管理措施清晰、职责说明划分明确得 3 分; 人员配备较齐全、管理措施较清职责说明划分较明确得 2 分;未提供 不得分。 5 供应商提供须所有拟派项目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拟派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食材安全管理员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需提供食材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类似业绩 供应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3 年)有类似业绩,每提供 一个的 5分,最多 10 分,需提供合同、发票或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 10 技术部分 (75 分) 总体服务 方案 依照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整体服务管理制度(配送 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成本控制措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 卫生管理制度;服务投诉处理制度),服务制度及方案周密、科学系 统、措施完备适用、针对性强的得 5分;服务制度及方案完整、合理、 可行的得 3 分;服务制度及方案基本可行的得 1 分; 不可行或未提供得 0 分。 5 配送服务 方案 依照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配送方案横向比较,配送 方案周密、科学系统、措施完备适用、针对性强的得 5 分;配送方案 完整、合理、可行的得 3 分;配送方案基本可行的得 1分; 不可行或未提供得 0 分。 5 配送保证 供应商对食材能按时按量地配送到位,是否具有合理的保障措施;保 障措施周密、科学、完善且具有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的得 5 分; 保障措施完整、合理、可行且具有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的得 3 分; 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的得 1 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 0 分 5 车辆渠道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配送车辆配置情况进行打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为自有或租赁的车辆(须提供本车辆的行驶证 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且所提供证件须属同一牌号车辆),提供 1 辆得 1 分最高得 3分; 2、保证运输车辆及其配套设施每天清洗得 1 分。(提供承诺函及车辆 内部环境的清晰图片)。 4 食材渠道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主要食材渠道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满分 21 分: 2、米类;2、面;3、油类;4 干鲜调料类、5 蔬菜类、6 水果类、7 奶 制品类;证明材料:与食材定点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及每类至少一 个单品的检验报告(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1 质量控制 承诺及措 施 投标人食品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且有违约处罚承诺的得 3 分;控制 措施基本科学合理且有违约处罚承诺的得 1 分;控制措施不合理或无 违约处罚承诺的得 0 分。 5 应急预案 及措施 根据供应商质量及风险控制措施的完备和可行情况进行评分,质量及 风险控制措施的详尽、可行性强的得 5 分,质量及风险控制措施内容 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5 针对项目特点编制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从临时性、运输、搬运三个方 面编制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根据投标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打 分,方案详尽、合理性及可行性高得 5 分,方案完整、合理性及可行 性一般的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5 36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缺货补货应急方案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详尽、合 理性及可行性高得 5 分,方案完整、合理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 2分, 未提供不得分。 5 疫情防控 措施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专项的疫情期间防控措施方案,疫情防 控方案周密、科学系统、措施完备适用、针对性强的得 5 分;疫情防 控方案完整、合理、可行的得 3 分;疫情防控方案基本可行的得 1 分; 不可行或未提供得 0 分。 5 采购管 理措施 完善的采购渠道和管理措施,科学合理且方案详细周全,针对性强得 5 分;科学合理且方案详细周全,针对性一般得 3 分;控制措施不合理 或无违约处罚承诺的得 0 分。 5 重难点分 析 投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重难点(结合项目情况、项目需求、项目服 务特点等)的分析及制定的针对性措施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 5 分; 重难点分析欠完整透彻、针对性较强,且相应措施基本符合项目实际 情况得 3分;重难点分析有缺陷、针对性较差、且相应措施部分偏离 项目实际得 1分; 不提供不得分。 5 合计 100 评审标准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1、中小企业评审优惠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为了充分发 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 府政策评审优惠: 1.1 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提供本单位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经磋商小组审核,将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 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价格分计算(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予价格扣除)。代理商参与磋商需同时提 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 《中小企业声明函》)。 1.2 当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供应商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并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磋商小组将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 合体供应商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3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 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 37 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 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 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附件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本政策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 函〔2019〕513 号)文件规定,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应当优先采购节能 产品品目清单和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 审优惠: 2.1 投标产品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和取得认证证书的,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投 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最终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2.2 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1)投标产品所在品目清单页面截图(包含品目序号、名称、依据标准)和认证证书 (包含认证机构、有效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产品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截图(包含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认证 机构名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标志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须单独分项报价。 2.3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 不全的不给予优惠。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加分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 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优惠。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本政策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 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 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 38 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规定,为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 环境保护政策功能,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对符 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3.1 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的,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 政府采购政策的,最终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3.2 如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1)投标产品所在品目清单页面截图(包含品目序号、名称、依据标准)和认证证书 (包含认证机构、有效期);(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截图(包含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 认证机构名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产品属于环保清单内产品须单独分项报价。 3.3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 全的不给予优惠。 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规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本政策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和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投标产品(工程中主要材料)执行如下政府采购政策 4.1 除采购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投标产品(工程中主要材料)拒绝进口产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 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4.2 进口产品范围 ⑴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⑵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 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 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 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 购项下进口产品。 39 ⑶ 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 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设定为进口产品。 5、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文件)规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 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 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 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中标、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 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 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附件 40 6、其他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依据武汉市财政局印发的《市财政局关于积极发挥政府采购 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武财采【2015】876 号)规定。本项目还需 执行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1、/ ; 2、/ ; 41 第五章 合同基本条款(参考) (此合同格条款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 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 任和义务。 2. 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 的责任和义务。 3. 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 (服务名 称) ,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本磋商文件; 4.2 磋商响应文件; 4.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4 合同书; 4.5 合同条款; 4.6 附件: 4.6.1 招标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供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供方在投标时随同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 (服务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42 7.付款条件 复制磋商文件第三章商务部分要求中付款方式。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服务时间 本合同中的服务时间在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 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 方执 份,主管部门执 份。 12.合同的失效 本合同在合同价款结清后失效。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休 息 日: 休 息 日: 合同签订地址: 43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 封面: 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包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4 响应文件目录 内容及格式自拟。目录须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 45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 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 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 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 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 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 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46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 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47 资格自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审查项目 需提供的资料 响应文 件响应 情况 响应 文件 对应 页码 1 《中华 人民共 和国政 府采购 法》第 二十二 条的规 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已满三年 的,提交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 2.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三年 的,提交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 报告。 3.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一年 的,提交验资报告或银行资金存 款证明。 4.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 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投标人也可按照招标文件第六 章《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 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 条要求。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 内(至少提供 1 个月)交纳增值税 (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 扣(代缴) 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 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 的凭据; 依法免交增值税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应依法免税的证明。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 内(至少提供 1 个月)交纳企业所 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 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 等均可)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 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 的凭据; 依法免交企业所得税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依法免税的证明。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 内(至少提供 1 个月)交纳社会保险 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 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 证);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 48 也需要按此项规定 提供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 4.投标人也可按照招标文件第六 章《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 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 条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资 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要 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六 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 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资 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要求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没有同 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书面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 章和签字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 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 书面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 章和签字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 购不良行为记录。 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由磋商小组在磋商响应文件开 启后负责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 为准并存档)。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 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 本项目 的特定 资格要 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 特别说明: (1)供应商所提供材料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对于供应商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供应商无效, 49 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50 符合性自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审查内标准及内容 审查结果 1 响应报价 按报价格式要求报价且只有唯一报价;无缺漏项;报 价未超出最高限价; 2 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 资格要求 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 有效的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代理人与参加磋商的代表一致 5 磋商有效期 满足采购文件中的磋商有效期要求 6 磋商响应 满足采购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标注“★”号 的条款) 7 其他 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不存在法律、法 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围标、串 标行为;不存在其他应属于废标的情况 8 审核结论 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磋商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51 评审导航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评审项目 评审分项 响应情况 响应文件对 应的页码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 料(如有) 特别说明:为方便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将具体响应情况 及供应商文件中对应页码在上表中注明。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 52 响应文件目录(略) 53 1、磋商书 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 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二套及电子版一套: 1、磋商书; 2、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建议书;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供应商接受本采购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 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编号、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磋商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5、供应商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 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表 姓名、职务(印刷体) 公 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54 2、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内容 投标报价 人民币 万元 食品安全承诺及处罚措施 食品质量承诺及处罚措施 食品材料承诺及处罚措施 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 拟派人数 付款方式 其它优惠条款 备注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55 3、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格式自拟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 (3)如果没有可以不提供。 (4)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 他”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56 4、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单位名称(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说明:1.非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请勿填写此项声明;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7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 (请填写:是 /不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 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如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58 (3)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有) 格式及内容自拟,并附证明材料。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59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60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 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 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61 7、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四章附件 1《资格性审查表》中列明的内容、顺序提供资格证 明材料,其中《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按所附格式及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由 供应商自行提供。 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 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 料。 62 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方满足本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 求”,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 二、我方在此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1、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 容提供相应服务; 3、针对本项目我方为 □独立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见 页)。 4、重要声明: 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 。 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 。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 。 (备注:以上 3 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单 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 人。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 或管理关系。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或声明内容的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承 诺或声明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备注: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 8、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 63 (1)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日期 委托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主要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在 评审中不予计分。 64 9、技术方案 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及评分标准内容编制技术方案书。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65 10、偏离说明表 序号 采购需求 报价响应 偏离说明 商务要求 1 2 3 …… 技术要求 1 2 3 …… 合同条款要求 1 2 3 …… 说明: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并 申明响应文件的偏离和例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不满足的为负偏离;如全 部无偏离,请填写“全部无偏离”;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66 11、其他 本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除以上要求外,在第二章磋商须知中合格的供应商要求和第三章采购需求中 要求的内容均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3)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技术内容。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 磋商须知前附表 一、磋商须知 1、 适用范围 2、 定义 3、 磋商费用 4、 现场勘察 5、 采购文件的构成 6、 采购文件的澄清 7、 采购文件的修改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9、 响应文件的编制 10、 磋商报价 11、 备选方案 12、 联合体 13、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 其他证明资料 15、 磋商保证金 16、 磋商有效期 17、 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8、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撤回 二、磋商程序 22、 磋商小组 23、 磋商代表 24、 磋商程序 25、 确定成交候选人 26、 保密 三、合同授予标准及其他 27、 合同授予的标准 28、 成交通知书 29、 签订合同 30、 质疑与投诉 31、 其他要求 32、 适用法律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定方法 一、评定办法前附表 二、评定办法 三、评分细则 评审标准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第五章 合同基本条款(参考)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资格自查表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导航表 1、磋商书 2、报价一览表 3、分项报价表 4、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资格证明材料 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8、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 9、技术方案 10、偏离说明表 11、其他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