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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监狱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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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福建省福州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JK[GK]2021007_3_913501007869112788_2110)

一、合同编号:[3500]JK[GK]2021007_3_913501007869112788_2110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福州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合同包[3500]JK[GK]2021007_3_913501007869112788_2110)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JK[GK]2021007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福州监狱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79号

联系方式:0591-86216058

供应商(乙方):福建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福湾工业园台屿路99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C230102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福建省福州监狱、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副食品采购 对照合同检查所送物资品 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包装的食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查看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 销者的名 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通过食品质量感官鉴别包装内产品及无包装产品,依靠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鉴定食品的外观形态、色泽、气味、滋味和硬度(稠度)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有保质期限的商品,送货之日距保质期届满应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2 1、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2、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3、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0


合同总金额:¥5,000,000.00

履约期限: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期内除另有约定外,其他应按采购人下发的一周配送清单每日配送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监狱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2-24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新建 DOCX 文档 - 副本 (12).docx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监狱

乙方:福建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JK[GK]2021007福建省福州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3-1

C230102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福建省福州监狱、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副食品采购

对照合同检查所送物资品 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包装的食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查看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 销者的名 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通过食品质量感官鉴别包装内产品及无包装产品,依靠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鉴定食品的外观形态、色泽、气味、滋味和硬度(稠度)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有保质期限的商品,送货之日距保质期届满应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2(年)

1、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2、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3、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500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期内除另有约定外,其他应按采购人下发的一周配送清单每日配送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监狱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中标人按双方约定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采购人按样品或约定规格、数量凭“随货同行”单或发票组织验收。若遇到特殊情况,中标人无法按采购人的一周配送清单配送相应的货物需要更改其中某些品种,需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获得批准后方可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副食品类采购货物项目清单列表(为主): 序号 货物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1 白 糖 52 白芝麻 2 红 糖 53 黑芝麻 3 盐 54 芙蓉馅 4 味精 55 豆沙馅 5 酱油 56 火腿馅 6 老抽 57 梅舍 7 醋 58 冬瓜糖 8 五香粉 59 红枣 9 八角 60 肉松 10 桂皮 61 葡萄干 11 胡椒粉 62 酸菜 12 酵母 63 榨菜 13 香菇干 64 糯米 14 炸豆腐 65 萝卜干 15 香干 66 粉丝 16 腐竹 67 粉干 17 面筋 68 阳春面 18 水豆腐(板) 69 切面干 19 虾米 70 白馃 20 紫菜 71 鲜肉燕 21 绿豆 72 鸡蛋 22 花生 73 鸭蛋 23 黄豆 74 塌窝熟咸鸭蛋 24 炸肉皮 75 圆面 25 笋片 76 红粬 26 海带结(湿) 77 香叶 27 海带丝(湿) 78 月饼 28 干贝 79 回香 29 蛏干 80 陈皮 30 淡菜干 81 豆腐乳 31 黑木耳(干) 82 甜面酱 32 平菇干 83 茶树菇 33 枸杞 84 白木耳 34 当归 85 糯米粉 35 酒糟 86 粽子 36 红辣椒干 87 年糕 37 麻油 88 熟鱼干 38 千张 89 老酒(料酒) 39 椒盐粉 90 蚝油 40 地瓜粉 91 花椒 41 泡打粉 92 罗汉果 42 生粉 93 茶叶沫 43 油炸粉 94 番茄酱 44 食用碱 95 豆瓣酱 45 孜然粉 96 小米椒 46 澄面 97 粘米粉 47 黄油 98 红豆 48 麦芽糖 99 鱿鱼干 49 面包糠 100 海藻 50 面包改良剂 101 米粉 51 烘焙专用奶粉 102 烘焙专用香粉 103 经甲方确定其它副食品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每批货物在规定时间内运达指定地点后,需经现场进行验收合格。验收按采购合同及国家现行相应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的货物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本项目合同期内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根据每个月实际采购金额由采购人按月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须在次月10号前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上一月份的供货清单,采购人在次月30号前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款项。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1、乙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2、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且无未了事宜,甲方在收到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账户。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 ,自 2021年12月 25 日至 2023 年12月24 日止。

10、违约责任

1、分包/转包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质量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而出现货物供应短缺的,甲方可自行采购,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甲方直接采购本批次的货物,所需货款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货物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若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安全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应的食材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罪犯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及甲方无法履行生产合同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一概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乙方还要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4)为确保货物的质量安全,甲方有权对所有货物的供货渠道、运输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监督。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控管理与监督检查,为甲方的监控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措施与要求必须予以服从。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甲方委托福建省键坤招标有限公司对2022年至2023年福州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3500]JK[GK]2021007)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福建省福州监狱及所属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大宗物资联合采购项目,配送期限(合同期)为两年。采购数量以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量来确定,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根据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按照“联合采购”方式,中标人分别与福建省福州监狱和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分别据实结算。 3、本项目所述物资配送包括采购、运输、售后服务等。 4、如甲方上级相关部门出台新的规定,本项目相关要求与之不符的,投标人均应无条件配合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项目中的合同包3副食品类预算采购金额500万元(福建省福州监狱300万、福州闽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合同签订金额与预算采购金额一致,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在合同期限内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6、关于报价说明: (1)下浮率:以市场行情为基准,优惠一定的折扣率后进行结算。 (2)基准价与结算依据: 基准价是指供货期间市场调查单价下浮(副食品类为市场调查单价下浮15%)后的价格。 项目结算公式: 结算价=基准价【市场调查单价×(1-对应合同包市场调查单价下浮率)】×(1-报价下浮率)×实际采购数量。 一、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 1.合同标的: 副食品类采购货物项目清单列表(为主): 序号 货物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1 白 糖 52 白芝麻 2 红 糖 53 黑芝麻 3 盐 54 芙蓉馅 4 味精 55 豆沙馅 5 酱油 56 火腿馅 6 老抽 57 梅舍 7 醋 58 冬瓜糖 8 五香粉 59 红枣 9 八角 60 肉松 10 桂皮 61 葡萄干 11 胡椒粉 62 酸菜 12 酵母 63 榨菜 13 香菇干 64 糯米 14 炸豆腐 65 萝卜干 15 香干 66 粉丝 16 腐竹 67 粉干 17 面筋 68 阳春面 18 水豆腐(板) 69 切面干 19 虾米 70 白馃 20 紫菜 71 鲜肉燕 21 绿豆 72 鸡蛋 22 花生 73 鸭蛋 23 黄豆 74 塌窝熟咸鸭蛋 24 炸肉皮 75 圆面 25 笋片 76 红粬 26 海带结(湿) 77 香叶 27 海带丝(湿) 78 月饼 28 干贝 79 回香 29 蛏干 80 陈皮 30 淡菜干 81 豆腐乳 31 黑木耳(干) 82 甜面酱 32 平菇干 83 茶树菇 33 枸杞 84 白木耳 34 当归 85 糯米粉 35 酒糟 86 粽子 36 红辣椒干 87 年糕 37 麻油 88 熟鱼干 38 千张 89 老酒(料酒) 39 椒盐粉 90 蚝油 40 地瓜粉 91 花椒 41 泡打粉 92 罗汉果 42 生粉 93 茶叶沫 43 油炸粉 94 番茄酱 44 食用碱 95 豆瓣酱 45 孜然粉 96 小米椒 46 澄面 97 粘米粉 47 黄油 98 红豆 48 麦芽糖 99 鱿鱼干 49 面包糠 100 海藻 50 面包改良剂 101 米粉 51 烘焙专用奶粉 102 烘焙专用香粉 103 经甲方确定其它副食品 2.合同金额: ⑴合同金额300万(大写:叁佰万元整),据实结算,若在合同期内采购金额已经达到该金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格且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包装及退换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⑵、 供应折扣率(下浮率):0 ⑶、结算价=基准价【市场调查单价×(1-15%)】×实际采购数量 二、合同期限、交付地点和条件/方式 1.合同期限: 【合同履约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 ,自 2021年12月 25 日至 2023 年12月24 日止。 合同期限履行完成,甲方尚未重新确定下一个供应商的,乙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后应按原合同继续履行至新的供货商接手供应。 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监狱。 3.交付条件/方式: 按甲方的配送清单每日配送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按双方约定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甲方按样品或约定规格、数量凭“随货同行”单或发票组织验收。若遇到特殊情况,乙方无法按甲方的一周配送清单配送相应的货物需要更改其中某些品种,需提前告知甲方,获得批准后方可更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三、付款/结算方式、定价标准、 ⑴合同期内每月进行一次结算,根据每个月实际采购金额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在次月10号前向甲方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等额正规发票及上一月份的供货清单,甲方在次月30号前支付给乙方上个月的款项。 ⑵定价标准: 甲方在福州市区大润发、福州市区新华都(福州市区指:鼓楼、台江、晋安、仓山)中随机抽取一家商品销售结算价作为定价依据)。市场调查的同种商品实时货架的价格(超市发票或超市小票为准)下浮15%作为基准价,按中标报价折算的下浮率进行结算。即:结算单价=基准价【市场调查单价×(1-15%)】。 ①如当月急需采购的物资,经甲方审批,可临时指定日期补充市场调查。 ②促销价、活动价、特价不作为参考。 ③每六个月市场调查一次。 ④市场调查时同种商品以低价位的商品为准。 四、质量要求、数量和加工方式、验收条件、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加工场所的管理 1、质量要求: (1)对照合同检查所送物资品 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包装的食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查看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 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 销者的名 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通过食品质量感官鉴别包装内产品及无包装产品,依靠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鉴定食品的外观形态、色泽、气味、滋味和硬度(稠度)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有保质期限的商品,送货之日距保质期届满应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2)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3)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4)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5)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6)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7)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8)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9)鸡蛋:应符合GB2748《鲜蛋卫生标准》,蛋壳清洁、无破损,色泽鲜明,无异味,无破损、裂纹,蛋壳清洁完整,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要求(送货之日距保质期届满应达保质期的三分之一以上)。 (10)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11)咸蛋: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12)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13)大豆: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赤色、褐色、棕色等)和饲料豆五类。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14)豆腐(老豆腐):老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每公 斤老豆腐含水量原则上在80%-85%之间。 (15)香干:呈乳白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形状整齐,有弹性,细嫩;滋味纯正,咸淡适中。 (16)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17)食糖: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等。 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红糖的感官鉴别: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 因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 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 (18)辛辣料: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19)干货调料类:调料类包装整洁,零散干货类(大包装或无包装)的要有生产来源地加盖乙方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副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 (20)生鲜、鲜蛋、干货、调味品等外形完整无破损,色泽正常,无腐烂变质,无异常气味,无霉变,无杂质,无虫蛀,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质,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要干。本合同包所有产品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数量和加工方式: (1)副食品供应的品种、数量以甲方采购单的具体通知为准。 (2)采购的副食品经甲方验收,须加工的乙方应在甲方免费提供的加工车间进行现场加工,加工至能下锅烹饪交付甲方。 3、验收条件/方法: 每批货物在规定时间内运达指定地点后,需经现场进行验收合格。验收按采购合同及国家现行相应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的货物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4、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运输车辆:乙方提供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乙方在接到甲方批量送货通知时,按甲方时间要求送达所有产品,全年365天不间断供货。 (2)乙方应当将货物包装完好,采用适当、合理的运输方式把所有货物送到甲方所指定地方。如有特殊情况和临时需求,乙方在接到通知3小时内将所需货物送达。 (3)甲方所需商品(增加)应提前24小时(特殊情况临时配送商品提前3小时)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订购的品名、数量规格、送货时间和包装等其他要求,乙方应按要求送货。 (4)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5)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6)对送货车辆落实定期消毒制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7)乙方应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8)乙方供应的食材,甲方如果有需要,有权不定期抽样送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测,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加工场所的管理: (1)甲方免费提供加工场所及所需的水、电,甲方对乙方日常加工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加工至能下锅烹饪。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切洗工作。 (2)加工所需的工作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且每半年须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对加工场所使用、管理、人员负全责。如果在工作中发生打架、刀伤、操作受伤等事故,乙方须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须穿着统一工作服、戴工作帽、穿工作鞋,不得在加工场所吸烟、洗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处罚乙方500元。每日打扫清洗菜板、水池、不锈钢隔离菜架、菜桶清洗二次(使用前、后)。落实好刀具及加工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擦拭工作。 (5)乙方应对加工点设备、用具每周消毒一次,环境卫生每10天消毒一次,并设立消毒档案备查。 (6)乙方管理的加工点工作人员不得将食材带出加工点,加工点食材必须摆放整齐有序,成品、半成品须按要求统一摆放,各种加工大小必须按照罪犯食堂的要求严格执行,对切好的食材都要做到初洗。 (7)乙方管理的加工点工作人员一年365天无休息日。甲方罪犯食堂节假日加餐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 (8)乙方每天须完成装卸车,若遇甲方罪犯食堂运输车故障时,须把所加工的食材送至监狱二道门内。 (9)甲方对乙方所加工的食材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不合需求的乙方要立即整改。 (10)乙方须按消防要求自行承担加工场所的消防器材配备,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加工场所的消防安全达标。 (11)合同期结束时乙方要保证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设备和设施完好无损。如有缺损乙方须承担经济赔偿。 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2、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且无未了事宜,甲方在收到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账户。 六、违约责任 1、分包/转包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质量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而出现货物供应短缺的,甲方可自行采购,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甲方直接采购本批次的货物,所需货款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货物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若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安全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应的食材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罪犯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及甲方无法履行生产合同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一概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乙方还要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4)为确保货物的质量安全,甲方有权对所有货物的供货渠道、运输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监督。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控管理与监督检查,为甲方的监控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措施与要求必须予以服从。 3、相关违约责任 (1)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短斤少两、以次充好、验收不合格、未能按期交货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退货并责令中标人更换合格货物。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一次2000元,其后每发现一次,违约金递增1000元。 (2)因乙方供应的食材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罪犯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及甲方无法履行生产合同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一概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乙方所有外协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监管区必须遵守甲方监管规章制度,如果发生为罪犯提供违禁品(如现金、毒品、酒类、刃具、淫秽书等)及进行其他交易等行为的,根据司法部“六个一律”规定,取消外协人员进入监区资格,同时给予相应罚款,第一次5000元,第二次1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未结货款中扣除。触犯法律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乙方以违法违规方式中标的,或乙方有行贿等违法行为,或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按照情节轻重明确承担相应的责任,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将把乙方信息上报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生卫处,列入不诚信黑名单。 (5)乙方出现以下情形可认定为严重违约:(1)食材退货超过当批次供货计划的50%以上的;(2)伪造合格证等验收材料的;(3)因食材退货严重影响甲方伙食供应的;(4)相同原因≥3次违约,屡教不改的;(5)因甲方供应的食材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6)拒不缴纳违约金的;(7)甲方认定为严重违约的。 (6)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合同履行期内累计三次以上(含本次)严重违约的;(2)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人的;(3)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7)乙方须支付的所有违约金及赔偿金须按时缴纳,拒不缴纳的甲方有权从未结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七、终止合同、相关费用承担 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出台有关该项目的政策调整,继续履行合同将违反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甲方须提前15日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合同解除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若因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导致甲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的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九、专利权及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十、保密条款 1、乙方与甲方进行业务接触时,知晓甲方是涉及国家秘密的刑罚执行机关,甲方的文件、资料、数据、信息及存储信息各类设备、载体均具有高度保密性;甲方工作人员也充分告知乙方所参与、知悉的甲方工作属于国家秘密的范围,乙方依法负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甲方关于保密工作规章制度要求的行为。 2、乙方承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取得甲方相关业务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系统,各类书面材料,电子数据,采购数据、工作布署、安排、情况等,下同)后,无论合同是否成立、履行,均不得不正当地使用或以泄露、遗失、告知、公布、发表、传授、转让等方式使任何第三者知悉、取得。 3、在乙方持有、使用甲方相关资料的法定条件消失后或乙方不得持有、使用甲方相关资料的情形出现时,乙方应当立即将所有资料交还甲方,不得以恢复、复制、记录、存储等方式继续持有相关资料,甲方应对乙方交还资料的工作予以积极督促、配合,提供便利; 4、乙方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甲方关于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承诺其服务甲方的工作人员中无境外人员或外国籍人员; 5、乙方对本公司工作人员所知悉和持有的甲方资料、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保密防范措施和教育,不留泄密隐患,在保密信息解密之前,知悉和管理信息的乙方具体工作人员对涉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乙方需为已方有关人员的保密职责和侵权责任等行为负责; 6、乙方接触甲方业务工作的人员离岗、离职前,由乙方对其实行脱密期保守相关秘密的教育培训,并留存脱密教育的相关工作记录; 7、双方工作接触终止后,乙方应依国家法律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保密提示和监督。 8、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上述协议的,甲方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所有合作协议,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乙方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十一、廉政条款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合同争议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补充和修改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往来函),经盖章确认。 十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约定 1、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乙方不得配送来自国(境)外的食材、来自发生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地级市(不含福州市)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食材,以及来源不明的食材,若福州市发生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则不得配送来自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村、镇、街道的食材,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供货。乙方若违反上述要求,被发现一次,将扣罚履约保证金壹万元,造成后果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2、乙方供应食材时须事先向甲方说明货物的生产地及来源地,必须随货提供与实物对应的检验单、物流单、出库单等能证明物资产地、来源地的票证。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将予以拒收,因此造成后果的,将对乙方按本批次物资合同价值的三倍给予处罚。 3、发生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地级市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照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通告确定。 4、乙方送货车辆应相对固定,保持清洁,定期消毒(疫情期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落实消毒工作),车厢内无异味,进监时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停放在指 定位置,熄火、关车窗、锁车门。 5、乙方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6、疫情防控期间,乙方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责任,乙方进监人员必须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无境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闽人员接触史,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 十四、相关保险条款 乙方购买总保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有效期在合同有效期内,受益人为甲方,并向甲方提供保单、发票复印件、及保费交易记录复印件等材料。 十五、其他 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签订的电子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纸质合同为准。 3、除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4、本合同条款理解如有疑义,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5、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福建省福州监狱

乙方:

福建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79号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台屿路99号

单位负责人:

曾文嘉

单位负责人:

赵致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郭晓圳

联系方法:

0591-86216058

联系方法:

15205933059

开户银行:

福州市兴业银行杨桥支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账号:

117200152200029968

账号:

351008030018150008903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