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日期:2021-12-25
项目概况 东宁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食堂出租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宁市绥滨二区1号门市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GCCG-[2021]091
项目名称:东宁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食堂出租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义务
1、学校对食堂有监督、控制权。
2、学校为企业提供食堂的制作场地、设施设备及用品用具等生产条件,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企业为师生提供花样翻新、营养搭配、新鲜可口的饭菜,确保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3、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要定期对校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如物件丢失,照价赔偿。
4、中标方必须严格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5、中标方以成本核算和同类市场比较为依据,与学校共同商定,确定就餐价格标准。
6、落实好合同要求、费用要求3年3万元,水电费由校方出,菜品单价必须低于市场价的20%,禁止贩卖小食品与零食,校方有权力单方面解除合作,强化合同管理力度,把握好食品安全底线,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防疫工作要求,加强实施明厨亮灶信息化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食品安全要求
1、原材料采购要求
严格把好采购供应关。科学制定采购计划,保证食材的新鲜和健康。应向取得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宜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等方式确定供货商。
采购查验食品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并建立好采购台账。
2、食品加工要求
规范食品加工的各个环节,餐饮加工过程应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加工。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野生菌类等安全隐患食材;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3、食品留样管理要求
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4、食品存储和运输要求
原材料的储藏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通风,排放整齐。
调料、食品添加剂要有专人管理,并设有专用储存柜和专用管理台账。
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分餐应当在备餐间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内进行。
供应后多余的食品应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再次利用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
餐厨垃圾处理要按照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及时进行处理。
5、清洁、消毒要求
餐具及食品加工用具在使用后应按规定和程序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三)、服务管理要求
食堂应以广大师生服务为经营目标,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组织营业。每餐必须保证准时开饭,不得私自改变就餐时间。
1、从业人员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2)从业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3)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坚决杜绝带病工作。
(4)配有财务人员;配有专任厨师和专职食堂管理员;
(5)从业人员的技能要达到一定的标准,保障工作的完成质量和效率。
(6)配备食堂管理员,严把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生熟分开、食品加工、加热存放、售卖等各道关口,严禁采购、制作或经营野生动物和其他不明来源的食材食品,严禁制售冷劳凉菜和豆角,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学生健康成长做好保障,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2、服务制度的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预案。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台帐、记录。
3、服务质量的要求
(1)要树立良好的经营理念,就是服务第一,服务对象是全校师生。
(2)要提前一周制定菜谱,菜谱搭配要做到科学合理。
(3)严格按照菜谱进行配餐,严禁私自更改菜谱。
(4)保证菜品的多样化以满足广大师生的要求。
(四)、履约保证金缴、退和留存说明
1、留存目的:有效控制中标方以达到严格履约的目的,解决因中标方经营管理失误导致的各类纠纷。
2、缴存金额及账户信息:2万元,具体银行账号及信息按合同约定。
3、缴存时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
4、中标方保证金留存办法:保证金全部留存,至合同终止,双方确认无任何相关遗留问题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同类项目的服务能力;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为自主经营,不得将档口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7日 至 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宁市绥滨二区1号门市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大厅(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11号裕华园公寓15号楼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宁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地址:东宁市团结路4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18245385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街34号龙之港大厦1单元3层1号
联系方式:0453-3628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453-3628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