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37032117501020210002_001 二、合同名称: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37032117501020210002 四、采购项目名称: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 址: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 联系方式:8227023 供应商(乙方):淄博宾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中心大街766号 联系方式:135833991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服务 1.0 96.68 96.6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3-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2-26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文本:『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37032117501020210002_001
采购编号:37032117501020210002
甲 方: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乙 方:淄博宾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甲方)所需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经 无以37032117501020210002(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淄博宾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附件一)。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66,800.00元,大写:玖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乙方开户单位:淄博宾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行 帐号: 37050163224100000502
五、付款途径
□ 国库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预算内资金 元 预算外资金 元 自筹资金 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外采购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 分期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即人民币¥290,040.00元,大写:贰拾玖万零肆拾元整 ;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 %,即人民币¥676,760.00元,大写:陆拾柒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 。
2、其他分期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方式
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 元,大写: 。
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详见附件日。
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八、履约验收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验收合格 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表》和《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单》交无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经无审核后生效。
十一、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无二份 ,山东省财政厅一份。
甲 方: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乙 方: 淄博宾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