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HZTD-2021-085(招标文件编号:HZTD-2021-085)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总工会2022年机关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总部8栋2-6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4.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 武汉市总工会2022年机关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 / | 详见响应文件 | 140份(暂定) | 综合折扣率94.00% (提货券金额1802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小琼、刘少国、夏金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印发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标准进行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57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总工会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西马街办事处解放大道1431号
联系方式:李玉安 石磊 027-85722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12号香格里嘉园B栋1单元4层
联系方式:王莹 027-8732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莹
电 话: 027-87320563
项目编号: |
HZTD-2021-085 |
项目名称: |
武汉市总工会2022年机关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人:武汉市总工会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编制时间:2021年12月 |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供应商须知 4
一、 总则 4
1、 适用法律及范围 4
2、 定义 4
3、 工程、货物及服务 4
4、 费用 4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4
5、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4
6、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5
7、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5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5
8、 语言和计量单位 5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6
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6
11、 磋商报价 6
12、 备选方案 7
13、 联合体 7
1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7
15、 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7
16、 磋商保证金(无) 7
17、 磋商有效期 7
1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8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8
1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的密封和标记 8
2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8
21、 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
2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9
五、 磋商程序及步骤 9
23、 竞争性磋商小组 9
24、 磋商代表 9
六、 成交与签订合同 10
七、其他要求 11
八、适用法律 11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2
第四章 评定办法 1
评定办法前附表 1
第五章 合同书 3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
1. 磋商书 6
2. 报价一览表 7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
5、 拟投入 人员情况 10
6 、 类似业绩一览表 12
7、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3
8、 类似项目业绩表(近三年)及证明材料 14
9 、 投标方案及内容 15
附件1 19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20
第1章 磋商邀请函
武汉市总工会2022年机关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总工会的委托,对“武汉市总工会2022年机关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ZTD-2021-085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总工会2022年机关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3.8万元
(四)项目基本概况:
1.本次项目共分 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 1 包:
(1)项目包编号:HZTD-2021-085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总工会2022年机关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数量: 140份(暂定)
(5)用途:武汉市总工会2022年机关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6)采购预算: 23.8 万元
(7)期限(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简要技术要求/项目性质:
序号 |
名称 |
人数(人) |
规格 |
1 |
提货券 |
140份(暂定) |
1700元/人/年 |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各标包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标包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示期间内网上查询结果。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1 年12月7日起至 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12号香格里嘉园B栋1单元4层,门禁号码0401#)
(三)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人携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12号香格里嘉园B栋1单元4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1年1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12号香格里嘉园B栋1单元4层)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总工会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西马街办事处解放大道1431号
联系人:李玉安 石磊
电话:027-8572228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12号香格里嘉园B栋1单元4层
联系人:王莹
电话:027-87320563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武汉市总工会(http://www.whgh.org/ )
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2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采购人 |
武汉市总工会 |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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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磋商供应商 |
详见第一章第二款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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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名称 |
武汉市总工会2022年机关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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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采购范围 |
慰问品提货券支付价1700元/份/年,140份(暂定),以实际发放份数为准,采购预算为2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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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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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磋商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时间及接受磋商保证金的帐户信息 |
不收取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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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磋商结果有效期 |
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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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
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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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
送达地点: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12号香格里嘉园B栋1单元4层) 送达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4 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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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磋商小组人数 |
3人,分别是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家管理库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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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投标人是企业 (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 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自拟),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单纯的存款证明不能视作银行资信证明。下同),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竞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少提供 3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竞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至少提供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6、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款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 1、 注:除上述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清晰的扫描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竞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竞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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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 |
按照国家计委印发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标准进行收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与评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
其他要求 |
|||
14 |
报价方式 |
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总价包干模式,以合同价为准,一次性包干,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未提出增加工作内容的情况下,合同价不得调整。各投标人按此要求进行报价。 |
供应商须知
%2、 总则
1、 适用法律及范围
1.%2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1.%2 “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监管部门”:/。
3.%2 “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2 “磋商供应商”是指:
%4) 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4) 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
6.%2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6、 工程、货物及服务
1.%2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2.%2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7、 费用
1.%2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8、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1.%2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4) 磋商公告(磋商邀请函)
%4) 供应商须知
%4) 采购需求
%4) 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
%4) 合同书格式
%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 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4) 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17、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1.%2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2.%2 供应商要求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3.%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4.%2 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8、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1.%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2.%2 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2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9、 语言和计量单位
1.%2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2 除非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2 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
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2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2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3.%2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4.%2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磋商报价
1.%2 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2.%2 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3.%2 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5.%2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6.%2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3、 备选方案
1.%2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24、 联合体
1.%2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3.%2 证明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26、 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2 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 磋商保证金
1.%2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8、 磋商有效期
1.%2 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2.%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2 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2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 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4.%2 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3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 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 (磋商时间) 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2 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3.%2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4.%2 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20.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2 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3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3.%2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2、 磋商程序及步骤
34、 竞争性磋商小组
23.1 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 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5、 磋商代表
24.1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5.1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26、磋商
26.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
26.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逾时不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放弃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6.4最后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磋商供应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所有磋商供应商递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将公布并记录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最后报价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5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无需修改,可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26.6 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1 保密
27.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 成交与签订合同
%1、 合同授予标准
28.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9.3的规定执行。
29、签订合同
29.1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4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备案。
29.5 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6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其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八、适用法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市总工会2022年机关工会会员慰问品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23.8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此价格)
二、采购范围(*条款不可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采购2021年市总工会机关工会会员慰问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如普通月饼、粽子、米、油、肉、蛋、水果等,具体品种由工会指定。
*2、慰问品以提货券的形式向会员发放,可在供应商所属各门点提取。另,供应商需有扶贫专柜(专区)。
3、慰问品提货券支付价1700元/份/年,140份(暂定),以实际发放份数为准,采购预算为23.8万元。
4、供应商须按单份慰问品(提货券)报出金额,即实际可使用金额,该金额>1700元/份。
三、采购类容及要求
(一)食品类:需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8863.1-2015、猪肉卫生标准等GB 14891.6-1994。如发现一下情况,应接受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货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混有异物,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物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检疫部门、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6.超过质保期限的。供应商必须保证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若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问题而引起投诉或因产品质量问题跟换货而延误,给采购人带来不利影响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月的结算款,解除合同。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1年,根据采购人实时需求提供提货券。
2.为提货券所有者提供优质服务,当提货券丢失时提供挂失查询服务。
3.供应商和采购人配合发放提货券。
4.供应商在武汉市内门店分布较广。
5.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提货通知后1小时内在采购人指定位置交付提货券。
6.具有竞争性的供货方案。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方式,供需双方另行协商,以甲方要求为准。
五、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按130张提货券报价,招标人支付每份提货券的金额固定为1700元,供应商须按单份慰问品(提货券)报出金额,即实际可使用金额,该金额>1700元/份。
2.最终结算按提供提货券张数据实结算。
3、报价方式:折扣率报价。
例如:提货券按人均 1700 元标准,预计人数135人,具体成交数量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折扣率=1700元/投标人竞标的提货券总金额;
例如:
若投标人提供价值1800元的提货券竞标,则折扣率为94.44%;
若投标人提供价值2200元的提货券竞标,则折扣率为77.27%;
若投标人提供价值2900元的提货券竞标,则折扣率为58.62%;
若投标人提供价值3400元的提货券竞标,则折扣率为50%;
依此类推计算折扣率,投标人自行报价。
第四章 评定办法
评定办法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