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关于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一楼、二楼(不含档口)餐厅食材配送(自主)的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松阳县职专迁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委托,就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一楼、二楼(不含档口)餐厅食材配送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ZJHCG-20211227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一楼、二楼(不含档口)餐厅食材配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至本项目投标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采购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24-A5室
4.报名方式: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电子邮箱:103730127@qq.com获取采购文件
(未购买招标文件或未报名的单位将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09:30分整(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24-A5室
八、开标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09:30分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24-A5室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09:30分整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开户银行:龙湾农商行永兴支行兴中分理处
开户名称:季琼
开户帐号:6230910399139175923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人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采购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24-A5室,联系人:金女士,联系电话:19906675320。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松阳县职专迁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8968835559
联系地址: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行政楼三楼
2.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24-A5室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9906675320 0577-86006686
电子邮箱:103730127@qq.com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建设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397560
松阳县职专迁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温州市国有企业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WZJHCG-20211227
项目名称: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一楼、二楼(不含档口)餐厅食材配送
采购人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松阳县职专迁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关于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一楼、二楼(不含档口)餐厅食材配送(自主)的采购公告 ……………………………………………………………………………………………………………2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一、说明 ……………………………………………………………………………8
二、采购文件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五、开标和评标 ……………………………………………………………………………12
六、授予合同 ……………………………………………………………………………16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8
第三部分 附件 …………………………………………………………………………23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40
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47
注:采购文件中加“▲”且加下划线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关于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一楼、二楼(不含档口)餐厅食材配送 (自主) 的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松阳县职专迁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委托,就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一楼、二楼(不含档口)餐厅食材配送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ZJHCG-20211227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一楼、二楼(不含档口)餐厅食材配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至本项目投标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采购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24-A5室
4.报名方式: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电子邮箱:103730127@qq.com获取采购文件
(未购买招标文件或未报名的单位将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09:30分整(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24-A5室
八、开标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09:30分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24-A5室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09:30分整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开户银行:龙湾农商行永兴支行兴中分理处
开户名称:季琼
开户帐号:6230910399139175923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人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采购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24-A5室,联系人:金女士,联系电话:19906675320。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松阳县职专迁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8968835559
联系地址: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行政楼三楼
2.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24-A5室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9906675320 0577-86006686
电子邮箱:103730127@qq.com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建设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397560
松阳县职专迁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关于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一楼、二楼(不含档口)餐厅食材配送 (自主) 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松阳县职专迁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的委托,就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一楼、二楼(不含档口)餐厅食材配送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1年12月30日16:3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24-A5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03730127@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9906675320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24-A5室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松阳县职专迁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第1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松阳县职专迁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 18968835559 联系地址: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行政楼三楼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9906675320 0577-86006686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高昂路1号全球商品贸易港1号楼24-A5室 |
3 |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一楼、二楼(不含档口)餐厅食材配送 项目编号:WZJHCG-202112 |
4 |
偏离情况 |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按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投标无效处理,详见投标人须知“22.投标文件的澄清。” |
5 |
服务期 |
本项目采用1+1模式。即当年度合同履行完好、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且综合合同结算率不变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继续签订1年的供货服务。本条款采购人具有决定权。 |
6 |
相关公告发布媒介 |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及浙江政府采购网 |
7 |
合格投标人 |
详见采购公告规定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详见采购公告规定 |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前往 |
10 |
样品 |
不需要 |
1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2 |
分包和转包 |
不允许 |
1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
14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详见采购公告规定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各一式六份,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16 |
包装要求 |
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应妥为密封,贴上封条。在封条及相应地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袋、封条由投标人自行制作。 2、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分别单独密封。标函上应分别写明“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等字样。 |
17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规定 |
18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规定 |
19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详见采购公告规定 |
20 |
开评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在开标室开启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报价)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资信标部分)技术资信标评审商务(报价)评审(含商务(报价)标符合性审查)提交评审报告公布各投标人得分情况; |
21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产生。 |
22 |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承诺函 (5)投标人代表有效证件(原件)(原件于评审结束后退还) (6)投标保证金 (7)信用查询(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记录) |
23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缴纳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 各中标人在接到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且要保证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有效性,在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
24 |
信用 |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提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或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5 |
解释顺序 |
(1)如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网站供下载的采购文件与纸质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至网站的采购文件为准。 (3)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主要条款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主要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在采购投标阶段,按采购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26 |
入围家数确定 |
本项目成交2家中标人。中标后,采购人按各中标人的综合合同结算率做为协议价。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的产品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综合因素来分配采购量。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中标人的产品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达不到采购人的需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
2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0000元。 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台支行 开户名称:温州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201000270810592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
一、 说 明
1、本次采购是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2、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3、合格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代表
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特别说明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6.4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6.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注: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按同品牌投标人计算。
二、 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采购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下同)通知,但该通知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投标文件收受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采购文件澄清期内未收到有关澄清要求,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异议,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3、采购文件的修改
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收受人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投标人已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
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采购文件收受人收到变更时间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投标人已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文件的构成
3.1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报价)标两部分构成:
(一)商务(报价)标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开标一览表 |
附件1 |
(二)技术资信标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评分索引表 |
附件2 |
2 |
投标函 |
附件3 |
3 |
技术要求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
附件4 |
4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提供相关证明) |
附件5 |
5 |
投标人业绩情况(提供相关证明) |
附件6 |
6 |
投标声明书 |
附件7 |
7 |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
附件8 |
7.1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附件8-1 |
7.2 |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附件8-2 |
7.3 |
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承诺函 |
附件8-3 |
7.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承诺函 |
附件8-4 |
7.5 |
信用查询(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记录) |
附件8-5 |
8 |
技术服务投标方案(内容按照“评标办法”相关评审内容顺序编制,格式自拟) |
附件9 |
8.1 |
供货保证措施 |
|
8.2 |
本地化配送能力 |
|
8.3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
8.4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8.5 |
管理的规范性(组织制度健全、岗位职责、质量考核办法) |
|
9 |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
以上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附件所附格式填写,如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3.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分别装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报价)标内。
%1、 投标报价
4.1 投标报价是中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含第三方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实行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不可预见性在内的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引起的费用等所需的各项应有费用。
4.2投标人必须按附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填写价格,并由投标人代表签署。
4.3投标货币以人民币进行投标。
4.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投标,对任何服务只允许一个价格。
4.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4.6投标报价报出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否决。
4.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带至开标现场。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投标。
5.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3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或在投标时提供虚假承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5)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行为。
6、投标有效期
6.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
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7.1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各一式六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7.3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7.4 投标文件因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8.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报价)标”字样。相同部分的正副本可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内,在包装袋上分别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不符合封装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
8.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
1.2投标人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投标资格。
1.3投标人如是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同时递交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投标资格。
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2“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