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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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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详情

拜泉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1年12月27日 14:5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拜泉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拜泉县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56
首次公告日期0002年11月30日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蒙
项目联系电话0452-7669168
采购单位拜泉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东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2-7668902
代理机构名称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2-766916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231]BC[GK]202100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提供动物检验合格证,但投标企业未发生屠宰行为时无法获取此证,故此条不作为评审条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1-12-15,更正为:2021-12-28。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28日23:59:59;

2.投标时无需提供动物检验合格证,但中标后提供相关产品时仍需提供此证。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拜泉县教育局

地址: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东楼

联系方式:0452-766890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

联系方式:0452-7669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蒙

电话:0452-7669168

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
2021-2022学年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相关要求.docx
2021-2022学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二次)招标文件(2021120801).pdf

2021-2022学年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相关要求

一、配送食材类别

包含食堂生产加工所需的大米、小麦粉、大豆油、大豆色拉油、猪肉、牛羊肉、禽产品、淀粉、白糖、味素、酱油、醋等原材料。

二、食材参数要求

大米必须符合 GB 1354-2018 标准、小麦粉必须符合 GB1355-1986 标准、大豆油必须符合 GB1535-2017标准、马铃薯淀粉必须符合 GB/T 8884-2017 标准、玉米淀粉必须符合 GB/T8885-2017 标准、绵白糖必须符合 GB 1445-2018 标准、酿造酱油必须符合 GB 18186-2000 标准、配制酱油必须符合SB/T10336-2012 标准、酿造食醋必须符合 GB18187-2000 标准、配置食醋必须符合B/T10337-2012 标准。

畜禽产品必须持有定点屠宰许可证明、营业执照、检疫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等资质的定点屠宰企业或使用其屠宰产品的企业。其中冷冻品必须有包装(有商品标识和加封标识)。

鲜鸡蛋蛋体大小均匀,无斑点,无粪便,无血迹,无污染,无破裂,保证送货至学校零损耗。

瓜果蔬菜、辅料、佐料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需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需是合格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单位需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三、其他要求

(一)中标人要求

1.具备储存仓库、配送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具备健康证。

2.中标人要与各食材配送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保证配送食材品质。

3.中标人必须提供每批次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质检报告,如无合格证、质检报告或存在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必要时取消其供货资格。

4.在正常供应情况下,每月月末结算(供应商提供税务发票),若供应商出现供货质量问题或供货不及时等情况,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并与配送企业解除(终止)供应协议。

5.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要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6.学校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确定是因食材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投标人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配送方式

1.中标企业根据所供应学校的实际需求量,按食材特性(储存要求)进行定时定量配送。

2.中标企业要确定工作认真负责的专人持健康证,专车配送至有需求的学校,配送时要向学校提供该次配送食品的质检报告,并与学校做好配送食品的签字验收。

3.每次配送前,由中标企业及项目学校根据当季市场同品质货物平均价确定配送价格,按配送量进行结算并做好签字记载。

4.中标人如违背合同,不履行承诺,采购单位立即终止合同,投标人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如因中标人原因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学校供餐由县教育局报县政府同意后安排其它符合条件的企业供应,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付款方式

项目学校根据每次配送记录核算实际供货量,每月结算一次。由中标人提供相关税务发票、资金结算单、支付申请书等资料由学校或教育局保健所审核后,专项资金报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自筹资金由就餐师生缴纳,学校统一结算后支付中标方。

(%1) 质保金

由中标企业、学校自行协商,按中标额度约定于供货前按时缴纳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