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受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委托,现对 包头医学院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职工餐厅 进行公开委托经营。
1、项目概况
(1)标的位置: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包头医学院院内
(2)所在层数:1—2层
(3)委托经营面积:1677.78㎡(同时可满足300人就餐)
(4)标的状态:闲置
(5)委托经营期限:五年
(6)委托经营摊销成本:100666.8元/年
(7)挂牌公示期: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
(8)装修期限:2022年2月25日前完成装修
(9)包头医学院交流中心概况
包头医学院交流中心,始建于2008年,集餐饮、客房、会议于一体。占地面积1745.69㎡,六层总建筑面积6398.52㎡,属准三星级酒店。全部设施设备齐全,一至五层设有客用电梯2部,一至六层中西两侧各设步梯,厨房一到二层设有传菜专用电梯一部,餐厅一至三层到会议室步梯一处,现均能正常运行。
教职工餐厅设在一层至二层。第一层除客房外总面积1209.78㎡,其中就餐大厅255.73㎡,厨房138.45㎡、备餐间、储藏室、库房等餐厅辅助用房123.6㎡。厨房设在一楼,设有面点房、冷荤间,粗加工间、大厨房、洗消间等;教职工就餐大厅现放置13张直经1.6-2米圆桌,4人桌6张,可同时容纳160人就餐;二层雅间区6间雅间、备餐间及公共区域共468㎡,设备齐全,可同时容纳100多人用餐。
住房方面现有标准间53间,套间5间,其中一楼6间,二楼10间,三楼14间,四楼14间,五楼14间。4-5楼客房现作为学校教职工午休房及异地单身博士临时过渡房。
会议接待方面现有多功能厅1间、小会议室3间,可承接学术等会议。多功能厅可容纳近200人会议及就餐。
2、委托方概况
(1)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12150200767897669N。
注册地: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法定代表人: 阿古拉。
(2)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现委托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按所提交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委托经营信息并由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委托经营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委托经营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委托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行为批准单位:包头医学院。
3、 现场勘验
(1)本次委托经营不集中组织勘验,意向经营方可在挂牌公示期内自行调配时间预约勘验。
(2)勘验预约联系方式:刘女士13474820614
4、经营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委托内容要求的餐饮服务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明(有效期内),具有较好的业绩和信誉,以及在餐饮经营管理中,没有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书。(如使用设备合格证,厨师或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
5、委托经营条件
(1)将交流中心一层除客房外及二层餐饮包间区进行公开委托经营(总面积1677.78㎡),交流中心会议室及客房由经营方代为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15人。交流中心5楼仍作为博士用房及教职工午休房,3-4楼作为学校疫情防控备用隔离室。
(2)经营方式:经营方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经营方负责为全校教职工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午餐每餐教职工自付5元,学校补贴18元,早餐教职工自付5元,学校补贴5元,每月底统计刷卡次数进行核算。如有学校接待用餐,按照党政办公室提供的用餐名单为依据,在次月履行报账手续,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报销补给经营方(经营方按月与计划财务处进行结算)。教职工餐厅在优先满足学校教职工就餐的基础上可承接餐饮宴会;客房部不对外经营,教职工午休房可根据学校相关标准收取布草费,会议室向教职工免费开放。
(3)承租经营期限5年,合同每年一签,经营方每年向学校支付承租经营摊销成本100666.8元/年(每平米月单价5元),并在合同签订前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作为服务质量及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该保证金在承租经营终止后,经营方无拖欠各项费用及违约行为且交回房屋经验收无毁损的情况下,无息退还经营方。
(4)水、电、燃气费费用由经营方自行承担,据实按月结算,后勤处依表计量结果,通知计财处进行扣款(交款)。
(5)装修及设施设备费用:由经营方承担,排烟管道、燃气表等由经营方自行解决,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但投资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用于教职工餐厅就餐环境及厨房升级改造。交流中心现有全部资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移交给经营方,经营方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改造完成后所有设施设备列入学校固定资产。服务期限届满后,经营方装修交流中心物品、设施、设备无偿归属学校所有。
6、经营方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卫生管理制度》、本地区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交流中心餐厅所用食品原材料由校方提供,经营方须建立正规的供应记录、食材质检记录、数量称重记录,如违反相关规定,相应后果自行承担;严格遵守现行食堂操作规范,保障餐饮卫生、安全、健康。
(2)按照学校要求,经营方保质保量的为我校教职员工提供营养、丰富、美味、可口的自助早、午餐。严格保证食品、饮品的质量、数量、种类、营养,在原有的伙食标准上提升菜品种类及品质,做到菜谱提前公示,制定一周菜谱,于每周一上午公布,并保证每月推出3-5个新菜品。早餐提供2种凉拌时蔬菜、1种小咸菜、5种主食、2种粗粮、鸡蛋,面条,面卤不少于3种,1粥1汤1热饮。午餐提供6种热菜(其中纯肉菜1种,花荤菜4个,素菜1个),4种凉菜,3种主食,2种水果,1种粥汤,同时有玉米、蒸南瓜、鸡蛋等。所提供的的餐食禁止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
(3)客房内不得留宿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人员住宿。
(4)认真接受校方及师生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整改,保证餐饮的质量,销售无证、过期、有害食品的,校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经营方车辆进入校园,每日应做好出入登记,应安全驾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进入校园。因经营方车辆进入校园发生的安全事故,因经营方在经营服务中对在校师生及外来人员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因经营方原因造成经营方自有工作人员人身及财产损害,因经营方经营中发生卫生、安全、消防、治安问题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经营方承担后果,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因经营方的经营所需手续及约定义务未完善而导致经营时间延迟,或因民事诉讼、行政处罚等情形出现导致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经营方自行承担责任,校方不承担责任,且有权就经营方延迟开业经营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7、交流中心管理要求
(1)经营方经营后不得向第三方公司分包或转包,不得擅自更改食堂用途,经校方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拒不整改的,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经营方严格服从并配合学校对的管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整改。
(2)经营方在教职工餐厅严格按照“4D、6T、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求进行管理,食品安全等级达到A级。
(3)经营方在开始经营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或有质证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对经营场所在装修后的环境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证明该经营场所在装修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要求。
(4)承租经营期间交流中心全部资产不得擅自变更用途、更换、变卖、处置原有设施设备。如有到期报废设施设备,需及时上报学校经审定同意后方可处置。
(5)经营方须准备各类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设备,预防突发情况,保证交流中心的正常运行;严格保证操作间及公共区域的卫生、安全,餐炊具的清洁消毒、保证设备操作人员的规范安全。
(6)经营方须按时向校方支付委托经营摊销成本,未在约定期限前支付承租经营摊销成本的,逾期每日向校方承担当年度应付承租经营摊销成本5‰的违约金,逾期三个月以上的,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经营方承担违约责任。
(7)承租经营期间的设施设备使用维修,由经营方自负,费用自行承担。现有设备及水、电、暖、燃气,使用过程中因管道、设备或经营方原因造成上述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经营方自行维修或更换,费用自行承担;在承租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配齐相应设施、设备,如因经营方管理疏漏给学校造成损失,经营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经营方应为所聘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经营方全部工作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9)校方每年对交流中心的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及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标准由校方及经营方共同制定,如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教职工满意度未达到校方要求则校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对交流中心进行重新招租。
8、交易方式
本次委托经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经营方,由专家对意向经营方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评审。
(1)谈判时间:2022年1月4日10:00。
(2)谈判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园5楼)。
9、经营方文件的递交和报名保证金缴纳
(1) 经营方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4日10:00,意向经营方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纸质经营方文件。经营方文件见公告附件下载。
(2)递交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园5楼)。
注:逾期送达的经营方文件,委托方将予以拒收。
(3)报名须缴纳2万元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经营方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汇款。
账户名:包头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政务中心支行
账 号:155668182631
(5)中标成功的意向经营方,保证金抵作首年委托经营摊销成本的一部分,每一年的委托经营摊销成本支付方式及其他条件以委托方和经营方最终签订的《委托经营合同》为准,未中标的,中心将在招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至意向经营方账户。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tggzyjy.cn)和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www.btcqjy.co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11、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13474820614。
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西5楼510室。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包头产权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职工餐厅对外委托经营
竞争性谈判文件
委 托 方: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日 期:2021年12月27日
目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11775" 第一章 委托经营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9547" 第二章 须知资料表 6
HYPERLINK \l "_Toc20624"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1
HYPERLINK \l "_Toc18549" 第四章 综评审办法 18
2
第一章 委托经营公告
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受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委托,现对 包头医学院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职工餐厅 进行公开委托经营。
1、项目概况
(1)标的位置: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包头医学院院内
(2)所在层数:1—2层
(3)委托经营面积:1677.78㎡(同时可满足300人就餐)
(4)标的状态:闲置
(5)委托经营期限:五年
(6)委托经营摊销成本:100666.8元/年
(7)挂牌公示期: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
(8)装修期限:2022年2月25日前完成装修
(9)包头医学院交流中心概况
包头医学院交流中心,始建于2008年,集餐饮、客房、会议于一体。占地面积1745.69㎡,六层总建筑面积6398.52㎡,属准三星级酒店。全部设施设备齐全,一至五层设有客用电梯2部,一至六层中西两侧各设步梯,厨房一到二层设有传菜专用电梯一部,餐厅一至三层到会议室步梯一处,现均能正常运行。
教职工餐厅设在一层至二层。第一层除客房外总面积1209.78㎡,其中就餐大厅255.73㎡,厨房138.45㎡、备餐间、储藏室、库房等餐厅辅助用房123.6㎡。厨房设在一楼,设有面点房、冷荤间,粗加工间、大厨房、洗消间等;教职工就餐大厅现放置13张直经1.6-2米圆桌,4人桌6张,可同时容纳160人就餐;二层雅间区6间雅间、备餐间及公共区域共468㎡,设备齐全,可同时容纳100多人用餐。
住房方面现有标准间53间,套间5间,其中一楼6间,二楼10间,三楼14间,四楼14间,五楼14间。4-5楼客房现作为学校教职工午休房及异地单身博士临时过渡房。
会议接待方面现有多功能厅1间、小会议室3间,可承接学术等会议。多功能厅可容纳近200人会议及就餐。
2、委托方概况
(1)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12150200767897669N。
注册地: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法定代表人: 阿古拉。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现委托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按所提交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委托经营信息并由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委托经营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委托经营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委托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行为批准单位:包头医学院。
3、 现场勘验
(1)本次委托经营不集中组织勘验,意向经营方可在挂牌公示期内自行调配时间预约勘验。
(2)勘验预约联系方式:刘女士13474820614
4、经营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委托内容要求的餐饮服务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明(有效期内),具有较好的业绩和信誉,以及在餐饮经营管理中,没有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书。(如使用设备合格证,厨师或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
5、委托经营条件
(1)将交流中心一层除客房外及二层餐饮包间区进行公开委托经营(总面积1677.78㎡),交流中心会议室及客房由经营方代为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15人。交流中心5楼仍作为博士用房及教职工午休房,3-4楼作为学校疫情防控备用隔离室。
(2)经营方式:经营方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经营方负责为全校教职工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午餐每餐教职工自付5元,学校补贴18元,早餐教职工自付5元,学校补贴5元,每月底统计刷卡次数进行核算。如有学校接待用餐,按照党政办公室提供的用餐名单为依据,在次月履行报账手续,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报销补给经营方(经营方按月与计划财务处进行结算)。教职工餐厅在优先满足学校教职工就餐的基础上可承接餐饮宴会;客房部不对外经营,教职工午休房可根据学校相关标准收取布草费,会议室向教职工免费开放。
(3)承租经营期限5年,合同每年一签,经营方每年向学校支付承租经营摊销成本100666.8元/年(每平米月单价5元),并在合同签订前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作为服务质量及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该保证金在承租经营终止后,经营方无拖欠各项费用及违约行为且交回房屋经验收无毁损的情况下,无息退还经营方。
(4)水、电、燃气费费用由经营方自行承担,据实按月结算,后勤处依表计量结果,通知计财处进行扣款(交款)。
(5)装修及设施设备费用:由经营方承担,排烟管道、燃气表等由经营方自行解决,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但投资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用于教职工餐厅就餐环境及厨房升级改造。交流中心现有全部资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移交给经营方,经营方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改造完成后所有设施设备列入学校固定资产。服务期限届满后,经营方装修交流中心物品、设施、设备无偿归属学校所有。
6、经营方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卫生管理制度》、本地区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交流中心餐厅所用食品原材料由校方提供,经营方须建立正规的供应记录、食材质检记录、数量称重记录,如违反相关规定,相应后果自行承担;严格遵守现行食堂操作规范,保障餐饮卫生、安全、健康。
(2)按照学校要求,经营方保质保量的为我校教职员工提供营养、丰富、美味、可口的自助早、午餐。严格保证食品、饮品的质量、数量、种类、营养,在原有的伙食标准上提升菜品种类及品质,做到菜谱提前公示,制定一周菜谱,于每周一上午公布,并保证每月推出3-5个新菜品。早餐提供2种凉拌时蔬菜、1种小咸菜、5种主食、2种粗粮、鸡蛋,面条,面卤不少于3种,1粥1汤1热饮。午餐提供6种热菜(其中纯肉菜1种,花荤菜4个,素菜1个),4种凉菜,3种主食,2种水果,1种粥汤,同时有玉米、蒸南瓜、鸡蛋等。所提供的的餐食禁止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
(3)客房内不得留宿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人员住宿。
(4)认真接受校方及师生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整改,保证餐饮的质量,销售无证、过期、有害食品的,校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经营方车辆进入校园,每日应做好出入登记,应安全驾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进入校园。因经营方车辆进入校园发生的安全事故,因经营方在经营服务中对在校师生及外来人员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因经营方原因造成经营方自有工作人员人身及财产损害,因经营方经营中发生卫生、安全、消防、治安问题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经营方承担后果,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因经营方的经营所需手续及约定义务未完善而导致经营时间延迟,或因民事诉讼、行政处罚等情形出现导致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经营方自行承担责任,校方不承担责任,且有权就经营方延迟开业经营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7、交流中心管理要求
(1)经营方经营后不得向第三方公司分包或转包,不得擅自更改食堂用途,经校方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拒不整改的,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经营方严格服从并配合学校对的管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整改。
(2)经营方在教职工餐厅严格按照“4D、6T、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求进行管理,食品安全等级达到A级。
(3)经营方在开始经营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或有质证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对经营场所在装修后的环境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证明该经营场所在装修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要求。
(4)承租经营期间交流中心全部资产不得擅自变更用途、更换、变卖、处置原有设施设备。如有到期报废设施设备,需及时上报学校经审定同意后方可处置。
(5)经营方须准备各类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设备,预防突发情况,保证交流中心的正常运行;严格保证操作间及公共区域的卫生、安全,餐炊具的清洁消毒、保证设备操作人员的规范安全。
(6)经营方须按时向校方支付委托经营摊销成本,未在约定期限前支付承租经营摊销成本的,逾期每日向校方承担当年度应付承租经营摊销成本5‰的违约金,逾期三个月以上的,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经营方承担违约责任。
(7)承租经营期间的设施设备使用维修,由经营方自负,费用自行承担。现有设备及水、电、暖、燃气,使用过程中因管道、设备或经营方原因造成上述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经营方自行维修或更换,费用自行承担;在承租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配齐相应设施、设备,如因经营方管理疏漏给学校造成损失,经营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经营方应为所聘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经营方全部工作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9)校方每年对交流中心的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及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标准由校方及经营方共同制定,如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教职工满意度未达到校方要求则校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对交流中心进行重新招租。
8、交易方式
本次委托经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经营方,由专家对意向经营方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评审。
(1)谈判时间:2022年1月4日10:00。
(2)谈判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园5楼)。
9、经营方文件的递交和报名保证金缴纳
(1) 经营方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4日10:00,意向经营方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纸质经营方文件。经营方文件见公告附件下载。
(2)递交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园5楼)。
注:逾期送达的经营方文件,委托方将予以拒收。
(3)报名须缴纳2万元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经营方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汇款。
账户名:包头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政务中心支行
账 号:155668182631
(5)中标成功的意向经营方,保证金抵作首年委托经营摊销成本的一部分,每一年的委托经营摊销成本支付方式及其他条件以委托方和经营方最终签订的《委托经营合同》为准,未中标的,中心将在招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至意向经营方账户。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tggzyjy.cn)和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www.btcqjy.co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11、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13474820614。
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西5楼510室。
包头产权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第二章 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签订时合同为准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由委托方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由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专家库中随机产生。
二、谈判原则
谈判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确定经营方排序的方法:按照综合谈判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经营方进行排序。
三、谈判程序
(一)进行现场经营经验演示及同类案例展示
1、演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取材源头和残剩食品处置方案、经营过程及环境卫生保障方案、现场管理、现场布置、人员操作程序、价格调节机制;
2、同类案例展示;
3、以上展示及演示应在经营方递交的资料中提供有效的权威的证明;
4、以上展示及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谈判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经营方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经营方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委托方。
2、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经营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技术文件。
3、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准备:
(1)谈判小组在指定的场所阅读响应文件,熟悉谈判标准。
(2)谈判小组审核、分析、对比各有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出需要澄清、解释问题清单,提出谈判要点。
(3)谈判要点应当包含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文件中的资格要求。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委托方代表确认。
(4)谈判 围绕谈判要点,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5)澄清 谈判小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要求经营方以书面形式加以澄清、说明或纠正,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6)变动 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后,由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经营方,并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营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不签字确认即被认为拒绝修改并放弃谈判)。
(7)最终技术方案 响应文件不能完整、明确列明转让需求,需要由经营方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经营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技术文件。
(三)综合谈判
谈判得分小数点后取两位。
序号 |
内容 |
评分标准及分值 |
标准分 |
|
服务方案50分 |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
完整、科学、合理 |
8-10分 |
10分 |
较完整、科学、合理 |
0-7分 |
|||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
完整、科学、合理 |
8-10分 |
10分 |
|
较完整、科学、合理 |
0-7分 |
|||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 |
完整、科学、合理 |
8-10分 |
10分 |
|
较完整、科学、合理 |
0-7分 |
|||
餐厅环境管理方案 |
完整、科学、合理 |
5-7分 |
7分 |
|
较完整、科学、合理 |
0-4分 |
|||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
完整、科学、合理 |
3-5分 |
5分 |
|
较完整、科学、合理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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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 |
落实到人,责任明确,有处理预案 |
3分 |
3分 |
|
欠合理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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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方案 |
完整、合理、科学 |
3-5分 |
5分 |
|
欠完整、合理、科学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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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6分 |
演示情况及佐证资料 |
条理清晰、内容齐全、方案合理、管理领先、受让资料证明完善,横向对比 |
4-6 |
6分 |
条理清晰、内容齐全、方案合理、管理领先、受让资料证明完善,有以上一个及以上项目缺失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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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5分 |
案例展示 |
大学校园餐饮管理案例、管理领先、受让资料证明完善,横向对比 |
4-5 |
5分 |
大学校园餐饮管理案例、管理领先、受让资料证明完善,有以上一个及以上项目以上缺失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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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评分 39分 |
近三年企业业绩(近3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有一份在高校经营餐饮合同(谈判时须查验原件)得1分,最高得9分 |
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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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育人”方面的工作思想 |
承诺在“三全育人”方面提供支持、有措施、有方案得2分,否则0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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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经营高校食堂的经历 |
在高校食堂每经营一年得1分,最高得6分(以合同为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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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荣誉证书(近3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国家级每个1分、省级每个0.5分;最高得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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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报告(9分) (境外企业或个体户应提供相对应的财务状况证明) |
(1)经营方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的资产负债情况3分,负债金额大于利润金额,每出现1年减1分,最多减3分; (2)经营方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的盈利情况,每盈利一年加1分;最多加3分; (3)经营方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的主营业情况,主营业收入在总收入占比最大的,每出现1年加1分,最多加3分。 |
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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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餐厅评价 |
经营食堂所在高校后勤处(或主管部门)对餐饮服务质量评价。优8-10分,良5-7分,合格0-4分(要求原件)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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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经营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全权代表姓名) (在本单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 (经营方名称)的 项目的谈判活动。代理人在谈判活动中的递交资料、演示、展示、谈判、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 职务:
单 位: 部门:
经营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承诺书
致: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1.在研究_____ __(项目)的文件和考察了现场后。我方愿意在服务期 5 年内,遵照上述项目文件的要求,在全面接受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承担本合同的全部服务工作。
2.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响应文件。我方将保证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承诺的人员及各项资源配置或贵方提出的要求投入本项目中。
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响应文件,我方将保证接受贵方的监督和管理,按要求提供服务。
4.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的____日历天(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内不改变响应文件内容。本文件将作为委托方与我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5.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承诺函连同贵方的成交通知将构成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方同意,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报价的文件或其他形式文件。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参加本活动费用。
7.我们同意提供委托方要求的有关本次谈判活动的其它任何资料。
8.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的谈判活动中若成交,我方同意给中支付相应的交易服务费。
经营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资格审查资料
(一)经营方基本情况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年份:
法定代表人姓名:
2 公司经营状况:
(包括年平均营业额、是否通过行业内的服务、卫生等荣誉证节和质量认可证明等其他相关情况)
3 餐饮经营服务工作人员素质:
学历、职称构成比例(请详细列出各学历职称工作人员占工作人员总数的比例)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 培训内容
二、餐饮经营服务开展情况
开始餐饮经营业务的时间:
餐饮经营服务业务部门名称、从业人员规模及是否接受过专门的培训:
目前餐饮经营服务的用户、场所(详细地址)及其所涉及人员的总数:
餐饮服务流程及管理流程的说明:
餐饮服务系统的工作情况:
详细描述餐饮服务系统的构成及工作程序。
需提供用户进行投诉的途径和解决用户投诉的实施方案。
备注:(1)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参照本表自制,但必须包含本表所有内容
经营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完整的财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开标前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经营方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4.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近3年主要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
||||
公司名称 |
||||
类似项目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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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联系方式 |
规模 |
服务时间 |
备注:同类项目:指高校餐饮服务;须提供服务合同原件开标时查验。
声明及承诺
致: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经营方根据实际情况告知委托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交后不将成交项目进行转分包承诺;经营方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方的资格是否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是否出现骗取合约、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各类安全事故等问题;经营方需要声明或承诺其他事宜。)
声明或承诺书的格式由经营方自行拟定,但声明或承诺书的内容及法律效力应符合文件的要求。
经营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一)拟投入餐厅服务人员一览表
拟在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业务经历 |
餐厅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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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员(专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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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职员(可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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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供员(可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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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员(可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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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师(可兼职) |
|||||
其他 |
|||||
其他 |
注:提供以上人员的健康证、身份证、资格证、学历证、业务经历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此表不限于以上内容可自行扩展。
经营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拟提供的餐单
1、早餐 :
2、午餐:
3、晚餐:
4、以上内容,成交后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同意后可以做种类和价格的调整。
经营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技术标(服务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格式、内容自行编制)
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一)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二)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三)安全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人员保险等);
(四)餐厅环境管理方案等;
(五)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六)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
(七)人员配置方案。
经营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经营方的资格、资信及有关证明材料
1、说明:
经营方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是文件所要求服务内容的范围内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并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资格审查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有可能导致其文件被拒绝,其风险由经营方自负。
2、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2.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2.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明(有效期内);
2.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6相关证明文件。
3、企业概况及其他资料
3.1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等;
3.2人员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本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企业职工人员构成情况;
3.3资格申明;
4、企业近三年(2017年至今)资信情况;
4.1经营方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防伪编码的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或财务报表;
4.2经营方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4.3企业近三年连续经营高校餐饮合同(注:合同中承包人名称必须与经营方名称一致);
4.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文件及有利于经营方的证明文件;
资质文件应包括以上内容,但不局限于以上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