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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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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7日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渠道:发布工具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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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公 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第1标段以大连市 发改委当日公布的农贸市场平均价格作为本次投标的最高投标限价;第2标段以 麦德龙大连西岗商场配送当日批发价格配送当日批发价格作为本次投标的最高 投标限价。,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机关食堂 食材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机关食堂食材采 购第1标段; (002)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机关食堂食材采 购第2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机关食堂食材采 购第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质等级:1、供应商必须持有工商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如为生产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 (002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机关食堂食材采 购第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质等级:1、供应商必须持有工商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如为生产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27日 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3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 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 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辽宁 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部、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 地 址:大连市开发区东北七街1号 联 系 人:解先生 电 话:0411-873009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 系 人: 张先生 李先生 电 话: 024-31230886 电子邮件: lngsjzb_h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机关食堂 食材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机关食堂食材采 购(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 理暂行办法》(辽交投建设发〔2019〕13号)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并对 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为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 ,采购农副食品及蔬菜,为食堂提供食品原材料供应,保证食堂运营。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第1标段为蔬菜(大白菜、小白菜、油菜、黄 瓜、豆角、角瓜、大葱、土豆、莴笋、大头菜、小葱、圆葱等)采购,第2标段为米、 面、油、鲜肉(牛肉,鸡肉,猪肉等)、海鲜(鱼,虾,鱿鱼等)、调料及其他实际需求 的副食品采购。 2.2 供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各标段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供应商必须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如为生产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采购,请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 701室)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采购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 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采购文件: ①《采购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下 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 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 资料; ④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复印件 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采购文件售价 500元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 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 月 4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 702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将予以拒收。 5.4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评审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普分公司 地 址:大连市开发区东北七街1号 邮政编码:116000 联 系 人:解先生 电 话:0411-87300918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张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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