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编号: DXZB-2021-137
二、项目名称: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
三、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07日
四、定标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五、中标内容:
子包号 采购单位 品目 数量 中标供应商 中标价格/5年总租金
1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租赁 1 宁波高新区郭巨人餐饮店 ¥800000.00
六、采购文件: (1207发布稿)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_2021122716337.doc
七、代理费用: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采购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银耀
联系电话:0574-27831578
传真:
联系地址: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鄞州区姜山镇秋山养殖经济合作社

招标编号:DXZB-2021-137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

招标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名称: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

招 标 人: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人: 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 2021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DXZB-2021-137

项目名称: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5年总租金约799915元

采购需求:

序号

不动产权证

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用途

最低5年租金

1

浙(2018)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221427号

宁波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45号-1-333

697.95㎡

仅限餐饮

799915元

2

浙(2018)宁波市高新不动产权第0221457号

宁波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46号-1-332

582.7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含个体工商户),且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gsx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该标段重新招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室购买。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注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12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12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楼三楼,3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提交形式:电汇、网上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15000元

投标保证金收缴单位: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宁波银行繁景支行

账号:82410120105018028

到账截止时间:2021122416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①务必在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中注明招标项目招标编号(见招标文件封面),未注明招标编号或备注错误招标编号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②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室

联系方式:0574-27831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银耀

电 话:1385740406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

2

招标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

联系人:黄银耀

电话: 13857404068

3

项目地点:高新区

4

房屋概况:位于宁波新材料创新中心东区下沉式商业广场,地下一层,2号楼45号-1-333号、46号-1-332号餐厅,建筑面积1280.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40.35平方米,厨房于2019年8月装修,厨房地面为地砖,墙面为墙砖,吊顶为集成吊顶,门为防火门;餐厅内的办公室、排烟机房、更衣室地面为地砖,墙面及天棚刷乳胶漆,门为成品门,水电设施齐全;2021年3月停业,目前厨房处于闲置状态。

★5

1、投标报价:为所投标段房产租赁期内的年租金。

2、房产租赁期内的5年最低租金为799915元人民币,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投标报价低于租赁期内的年最低租金的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次数为一次,以投标人密封递交的投标函中的报价为准。

4、租赁期:5

5、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租赁合同的内容,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所投标段房产的情况、租赁要求为由拒签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租赁要求进行经营。如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将罚没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已退还的将罚没履约保证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7、本项目的租金报价为不含税报价,如需提供发票,则产生的税费由中标人另外自行承担。

★6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半年一付,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7

履约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或支票。担保收件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前交至担保收件人账户,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除违反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应尽的义务造成履约保证金被罚没的情况外 )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8

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9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10

投标有效期:90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1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应分开装订、密封;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各正本份,副本份。

12

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天前。

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4

违约责任:租赁期间,中标人擅自违约终止租赁的,招标人有权罚没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租赁期间改变房屋用途进行其他经营被相关部门查获、处罚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与招标人无涉。租赁期间中标人改变经营业态未征得招标人同意,招标人有权罚没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免租期中标人擅自违约终止租赁的,招标人有权罚没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补足免租期的租金。

合同终止:①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如期缴纳租金,如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租金支付方式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履约保证金。②未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擅自对房屋进行转租,如违反,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罚没履约保证金。③符合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情形。

15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内容签订租赁合同。

★16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 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把公司注册在宁波市高新区。若未达到承诺条件,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不退回租赁押金。


(二)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次招租工作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招标方式来确定中标(成交)人。

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前附表规定的项目。

★3、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三条。

4、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共有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范本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在公告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可以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传真或书面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告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可要求回执确认。

8.2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9、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9.1 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但不得迟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和注明日期。

9.2 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10、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11、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下述内容:

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应分开装订、密封;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各正本份,副本份。

11.1 商务技术文件(包括:资信证明文件、其他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表 2)

(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表 3)

(3)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表 4)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格式见附表 5)

(5)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表 6)

(6)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方案:包括经营管理方案等资料;(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和评分标准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8)承诺书(格式见附表7)。

(9)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或说明。

11.2 报价文件

(1)租金报价表。(格式见附表9)

11.3 说明

★(1)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应分开装订、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文件名称。

(2)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活页提供。

★(3)根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格式文件,投标人需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或格式略有改动,但不得有重大偏离或影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1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2.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2.3 投标语言:中文,当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投标报价

13.1 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外币报价。

13.2 有关价格方面的投标声明应载明在“租金报价表”中,供开标时唱出。

★13.3 投标文件应该只有一个投标报价,而且一经开标,投标报价不得变更;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0 条,有效期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投标。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招标人的要求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投标人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进行。投标人若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作相应的延长。投标人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会因此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除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外的投标文件内容。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条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当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依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租赁押金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3 未中标人在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5.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 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租赁押金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 发生招标文件约定或法律法规等其他按规定需罚没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装订

★16.1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中需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的部分投标人须按格式要求进行签署和盖章, 未按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

★16.2 各标段的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活页提供。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 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6.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并在封面盖公章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内容可以为正本内容的复印件,在封面盖公章并注明“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内容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16.4 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如出现错漏必需修改的,在涂改或增删处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

16.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

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均应按以下方法密封装袋,招标人不接受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书面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时密封袋应密封完好, 封口处须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技术或报价文件等)、开标时启封等字样。

1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五、开标

20、开标 时间、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 、认可开标结果。

21、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有关事项;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投标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确认符合开标条件的进行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

(5)本项目同时开启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份数、租金报价等认为应当公布的其他内容,并由记录人做好开标记录。

(6)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开标会议结束。

六、评标和定标

22、评标委员会

22.1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组成, 评标委员会将独立开展评审。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22.2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3、评标程序

23.1形式评审

招标人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内容进行审查。

23.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23.3 审定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是否存在重大偏差, 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标。下列各项均为重大偏差:

(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打“★”)要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

(3)投标有效期不足;

(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5)投标文件的组成存在较大缺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确认(三分之二以上评审成员签字确认)。

(6)投标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确认(三分之二以上评审成员签字确认)。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确认(三分之二以上评审成员签字确认)。

(8)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被查实的。由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确认(三分之二以上评审成员签字确认);

(9)投标方案存在较大偏离,不能符合招标要求的;

(10)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标的情形。

24 、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凡是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以及授标意向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7、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公示与质疑

本项目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27.1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人后,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结果公示,投标人可到网上查询相关结果信息。

27.2 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 书面质疑文件应有详细的质疑内容及相应的依据,质疑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招标人将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招标人将不受理无效的质疑或公示期满后提出的质疑。

27.3 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租赁押金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因前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署合同的,则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合同授予

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招标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8.2 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28.3 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因前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署合同的, 则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投标活动。

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澄清或承诺文件均为合同附件。

八、 租赁押金

29.1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租赁押金金额,向招标人提交租赁押金,否则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29.2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知识产权

30.1 投标人应保证, 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招标内容所包含的任何一部分时, 免受第三方有关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指控。

30.2 倘若此类指控发生,投标人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0.3 招标人声明保护有关方面的知识产权,维护其有关合法权益,但这不是招标人的基本义务。

十、其他补充

如有,列明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甲方: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有效开展园区内餐饮服务,更好的为园区单位职工服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本着双赢宗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及所有附件中所载明的服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位于2号 -1-332、-1-333餐厅作为乙方的供餐场地,租赁面积1280.68平方(产权证面积)。

3、按照税收属地原则,乙方应在高新区注册公司。

二、期限

本合同供餐合作期为5年(免租装修期为2个月,即自 日起至 日),即自 日起开始履行至 日结束。

费用承担约定

租赁费:本次餐厅出租租赁期为5年,租金共计 万元;半年一收。基准租赁费=总租金/5( 元/年);第一年度租赁费为基准租赁费的80%( 元);第二年度租赁费为基准租赁费的90%( 元);第三年度租赁费为基准租赁费的100%( /年);第四年度租赁费为基准租赁费的110%( 元);第五年度租赁费为基准租赁费的120%( 元)。

租赁费用支付方式:租赁费用将采取半年预收的方式操作,即乙方应在缴费周期的第一个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纳半年的租赁费用。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首笔租金¥ 元打入甲方提供的租赁费缴纳专用账户。乙方在缴费周期第一个月的30日前,如出现未交租赁费用的情况,每延误一日,乙方按照应付费用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并且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合同。

租赁费缴纳专用账户

账户: 3916 0001 0400 12985

开户名称: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

乙方应负责食堂装修(符合食堂正常营业及相关行业卫生标准),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要求甲方减少租赁费。

其他费用:本合同签订后,水电气及物业缴费责任单位由甲方转给乙方,由乙方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期间的包括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3、设施设备使用及改造

(1)餐厅厨房及大堂装修、桌椅由甲方所有,乙方对场地及设备有维护、保养的管理责任,餐饮设备保养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担食堂日常所有消耗品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粮油副食品、蔬菜、肉类、鱼、时鲜、调料、水、纸巾、餐具等)。

(3)乙方需承担厨房油气改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所排放的油烟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4)乙方每季度必须疏通清理一次油烟道和排污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到期后,乙方撤场后装修设备归甲方所有。

4、乙方在合同期间负责承担经营中所产生的债务和税费,以及卫生许可证年审、消防安检和卫生防疫部门对乙方经营管理检查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场地给乙方经营餐饮。

2、如遇停电、停水、停气或其他故障,乙方自行解决。

3、如遇房屋、设施重大故障甲方应及时修理;若由乙方造成的,则由乙方自行修理。

4、甲方有权对食堂价格进行监管,对进货渠道进行监督及食品安全监督。

5、在甲方已有设施设备的基础上,乙方因经营需要增添或更新设备和餐具,需书面经甲方确认同意后,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根据食品卫生有关条例,每月不定时对乙方进行食堂经营、食品质量、食品价格、菜肴花样、卫生防疫、安全管理等方面实施监督和指导。每月与乙方交流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2、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身体不适,经医院确诊后,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就餐员工因医疗因素而引起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废水、废汽、废弃物之排放、处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承担起承包期内因上述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4、乙方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甲方须赔偿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甲方原因且乙方不具备违约责任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甲方赔偿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他人经营,即不能整体转包也不能分块转包。如有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因乙方原因且甲方不具备违约责任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乙方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若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食物中毒及其它不安全事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视情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若乙方食堂管理考核分连续3个月在70分及以下的,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乙方在食品采购中应严格遵照省、市卫生部门的有关法规,必须到正规商家采购。食品主要原材料(米、面、油、肉、蛋等)采购必须 “三证” (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齐全,并报甲方备案,以确保食品新鲜、卫生、质优。若不按规定执行,甲方视情况进行处罚,每次扣除至少履约保证金的10%。

七、合同终止

1、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况发生,另一方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义务并在对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发出后三十日内未能给予有效纠正。

(2)一方成为解散、清算、破产、改组或是成为强制执行清偿债务程序的主体;或者该方的债权人接管其经营,或者一方的相当一大部分的财产或资产被政府、法院扣押、查封或是没收(提前一个月通知,并配合做好后续工作)。

2、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于10日内撤出供餐场地,双方须相互配合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八、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由该方在事件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将详情书面通知对方,则该方义务将暂停履行。待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该方应继续履行义务。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或高于本合同的效力。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必须遵守。如果违反,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十一、履约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前交至甲方账户,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除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尽的义务造成履约保证金被罚没的情况外 )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经双方盖章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 约 日期: 签 约 日期: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附表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参考格式

1、外包装封面参考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2、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附表2:投标函

投 标 函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 招投标活动,为对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 进行投标,在此:

1、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2、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2)按租金报价表中承诺的租金价格执行。

(3)如果我方中标,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的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我方同意,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发生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我们郑重声明:我方符合有关规定的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8)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条款规定。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

日期:

附表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此处编入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复印件)

投标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表4: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直接管理或控股关系。

3 、我方承诺并声明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中标后,投标人须将本项目整体用于自身办公用房,不允许整体转租或转让或分割转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无拖欠员工工资记录。

4、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招标合同要求履行;并在本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招标合同时愿意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来投标)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周岁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授权委托代表来投标)

致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表6: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的响应或说明

是否偏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技术条款。

……

注:1、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商务技术条款的相关内容;

2、是否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或负偏离”等字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7:承诺函

承 诺 函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 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参加本次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独资人、或经营者)非失信被执行人。

中标后,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把公司注册在宁波市高新区;若未达到承诺条件,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不退回履约保证金。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独资人、或经营者):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报价文件部分格式

附表8报价文件封面参考格式

1、外包装封面参考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2、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附表9:租金报价表

租金报价表

项目名称: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

项目名称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东区地下室一层餐厅招租项目

5年总租金

投标声明

1、投标报价:为所投标段房产租赁期内的年租金。

2、房产租赁期内的5年最低租金为799915元人民币,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投标报价低于租赁期内的年最低租金的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次数为一次,以投标人密封递交的投标函中的报价为准。

4、租赁期:5

5、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租赁合同的内容,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所投标段房产的情况、租赁要求为由拒签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租赁要求进行经营。如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将罚没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已退还的将罚没履约保证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7、本项目的租金报价为不含税报价,如需提供发票,则产生的税费由中标人另外自行承担。

投标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独资人、或独资人)或合法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一、总则

本次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租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三、评标程序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

(2)本项目同时开启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由唱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份数、租金报价等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应当公布的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最终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3)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四、评标过程

1、初步审查

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投标文件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

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报价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评分标准表进行统一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

如出现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未及事宜,由评标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并讨论确定。

5、中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次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分高者优先;价格分也相同的,由投标人抽签决定。

6、中标结果

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根据公示和决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评分细则表(总分100分)

序号

项 目

一般

差或缺项

1

经营 管理 方案 50分

现状了解:根据投标人对招租范围内出租房现状的了解程度、描述正确性、符合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7.1~10

4.1~7

1.1~4

0~1

房屋用途:根据投标人对房产的规划用途合理性符合性、带来的社会贡献及经济效益等内容进行评审。

7.1~10

4.1~7

1.1~4

0~1

经营方案:根据投标人对承租项目的方案合理性、符合性进行评审。

14.1~20

12.1~14

6.1~12

0~6

安全管理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内容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议。

7.1~10

4.1~7

1.1~4

0~1

2

相关承诺(10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承诺函的,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租金报价(40分):

所有有效标中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余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40×100%

合计

100 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