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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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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DL202134112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详情

SZDL202134112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发布日期:2021/12/27 16:34:49

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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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7日09:3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1341124

2.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4,580,000.00(元)

4.最高限价:4,58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一项

详见附件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1年12月28日 09:00至 2022年01月06日 17:30 (北京时间)时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01月07日 09:30 (北京时间)时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2年01月07日 09:30 (北京时间)时,在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2年01月03日 00: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2年01月06日 17:30(北京时间)时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210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323210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www.szzfcg.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1号

联系方式:郑工 29668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210

联系方式:0755-83232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陈先生

电 话:0755-83232102

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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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SZDL2021341124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 包 号: A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4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 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7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 - 2 - 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 件组成不完整); 8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9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0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1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2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 58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配送场地 5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所面积: (1)3500平方米(含)或以上的得 100%分; (2)3000(含)-3499 平方米(含)的得 40%分; (3)1000(含)-2999 平方米(含)得 20% 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配送场地属自有的须提供配送场所有效产 - 3 - 权证明扫描件、现场图片; 2.配送场地属租赁的投标人须提供配送场地 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 凭证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租赁证明,及配送 场地合同复印件、现场图片。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专 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 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冷库 5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含冷冻和冷藏) 面积: (1)冷库面积总计在 300 平方米(含)以 上的,得 100%分; (2)冷库面积总计在 100 平方米(含)以 上 300 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 75%分; (3)冷库面积总计在 100 平方米(不含) 以下的,得 25%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自有的提供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 描件(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冷 库正门及内景照片、具备 CNAS 和 CMA 认 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冷冻 库和冷藏库的校准文件(需提供第三方专业 检测机构 CNAS 和 CMA 资质证书扫描件); (2)租赁的还需提供与冷库所有人租赁的 合同扫描件。 备注: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和格式提供本项 上述 2 类冷库证明材料;①自有冷库的:自 有证明+冷库正门和内景照片各一张+冷库 温度校准报告; ②租赁冷库的:租赁证明+冷库正门和内景 照片各一张+冷库温度校准报告。未按以上 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计得分。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或 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 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应急响应时间 2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承诺如遇采购人临时紧急供餐需要 或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质量不符要求需要 退换货时,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承诺 1 小 时(含 1 小时)内响应并完成配送的得 100% 分;1-2 小时(含 2 小时)内响应并完成配 送的得 5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以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为准。 4 种植基地情况 4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与种植基地签订供货 - 4 - 合同协议合作关系的,种植基地面积情况: (1)3000 亩或以上得 50%分;2000亩(含) -2999亩(含)得 20%分;低于 2000(不含) 亩或无种植基地的,不得分。 (2)投标人或其自有、控股、被政府部门 评定为市级或以上的“菜篮子”基地的得 50% 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种植基地的产权证 明或土地租赁合同或合作基地合同证明文 件清晰扫描件,同时提供基地营业执照、基 地现场图片。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农业厅网站公布 的初评复审结果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或 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 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食品安全检测实力情况 15 (一)评分内容: 参考当地监督抽检项目,筛选部分粗加工或 未加工具有较高食品安全风险农产品品类 由投标人提供送检到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 具有 CNAS 和 CMA 资质的 2021年(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出具的以下六大类 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①蔬菜(检测项目≥14 项且包含但不限于: 敌敌畏、倍硫磷、腐霉利、杀扑磷、氯氰菊 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 氰菊酯、氧乐果、多菌灵、甲胺磷、毒死蜱); ②肉类(检测项目≥14 项且包含但不限于: 克伦特罗、四环素、土霉素、五氯酚酸钠、 甲氧苄啶、挥发性盐基氮、培氟沙星、诺氟 沙星、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 ③禽类(检测项目≥14 项且包含但不限于: 氯霉素、金霉素、土霉素、沙拉沙星、培氟 沙星、挥发性盐基氮、洛美沙星、诺氟沙星、 四环素、呋喃西林代谢物); ④水产类(检测项目≥14 项且包含但不限于: 孔雀石绿(包括隐性孔雀石绿)、氟苯尼考、 甲氧苄啶、地西泮、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妥 因代谢物、氧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呋 喃妥因代谢物); ⑤蛋类(检测项目≥14 项且包含但不限于: 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培氟沙星、 金刚烷胺、甲硝唑、羟基甲硝唑、磺胺二甲 基嘧啶、甲砜霉素、金刚乙胺); ⑥水果类(检测项目≥14 项且包含但不限于: 毒死蜱、敌敌畏、杀扑磷、吡虫啉、氟硅唑、 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氟氯氰菊酯和高效 - 5 - 氟氯氰菊酯、丙环唑、啶虫脒、氧乐果)。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提供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 CNA S 和 CMA 有效资质证书、合作证明得 40% 分; (2)以上检测类别全部符合要求的检测报 告,全部提供得 60%分,缺项不得分。(检 测报告必须盖有 CMA 或 CNAS 标志)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或 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 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配送能力 4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粤 B 牌冷藏车辆 (含租赁车辆)的情况。每提供一辆冷藏车 得 20%分,本项满分得 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自有产权冷藏车辆的需提供车 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内的), 车辆产权所有人须为投标人原件扫描件; (2)租赁冷藏车辆除提供车辆照片、车辆 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内的)材料外,还需提 供租赁合同协议和发票(发票日期在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有效期内的)。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或 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 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 食品安全承诺 5 (一)评分内容: 考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购买 的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及公众责任 险的年总保额情况: (1)食品安全责任险年总保额在 1.5 亿元 (含)以上的,得 50%分; (2)公众责任险年总保额在 6000万元(含) 以上的得 50%分。 (二)评分依据: 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及发票 扫描件,食品安全保险及公众责任险购买时 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保单被保 险人地址需为投标人注册地址。未按要求提 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 分。 8 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5 (一)评分内容: (1)拟安排的项目团队具备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相关部门或协会(或机构)主体已 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登记备案 的信息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h inanpo.gov.cn/index.html)颁发的食品检验工 (或农产品检验员)的每一个得 20%分,此 项最高 60%分; - 6 - (2)每提供一名由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 书的得 20%分,此项最高得 40%分。 备注:以上同一个人提供或具备多个证书只 计一项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以上相关人员有效证书扫描件(原 件备查); (2)提供以上相关人员开标日前由供应商 为其缴交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 (2021 年 9 月至 11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 扫描件(原件备查)。 9 项目实施方案 5 (一)评分内容: (1)根据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 如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 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 专家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 分档评分: ①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强得 50% 分; ②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较强得 2 0%分; ③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不够强得 10%分; ④未提供或完全不符合的不得分。 (2)具有相应分拣系统软件实货品盘点(包 括客户配货、产品配货、供应商验收、产品 验收、蔬菜盘存等 5 项分类的功能)得 50% 分,少一项功能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购买的 第三方软件公司(或自有证书)签订的合同 及发票予以证明。 10 规章管理制度 5 评分内容:根据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人员岗 位职责、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客户投诉反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包含但不 限于: (1)规章制度内容全面; (2)规章制度内容具体; (3)规章制度内容针对性强; (4)规章制度内容科学合理; (5)规章制度内容可操作性强。 具备以上 5 项所有规章制度得 100%分,少 一项不得分。 11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 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3 评分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提供本项目 重点难点分析,同时提供合理化建议方案 的,专家进行打分: (1)方案非常完善,且具备很强实际操作 性的得 100%分; (2)方案较为完善,实际操作性 良好的得 80%分; - 7 - (3)方案一般完善,实际操作性也一般的 得 60%分; (4)方案不清晰且逻辑混乱的,或者未提 供的不得分。 3 综合实力 3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 评分准则 1 服务网点 2 (一)评分内容: 1.供应商为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 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 的,得 100%; 2.非深圳供应商,或在深圳无分公司(或售 后机构)的,承诺中标后将在深圳设立分公 司(或售后机构)的,得 30%。 (二)评分依据: 1.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 件, 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 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 依据,原件备查。 2.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服务机构的,须提供 承诺函(格式自拟)。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 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 处理 2 企业认证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0% 分; (2)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2 0%分; (3)通过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得 20%分; (4)具有生鲜农产品供应商服务规范体系 认证证书得 20%分; (5)具有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证书 得 20%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如认证证 书注明年审要求的,须按规定年审,证书须 在有效期内)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信息 查询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提 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 分。 3 公司信誉荣誉 2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获得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或第三方 信用机构颁发的信用企业等级证书 (1)信用企业评价 AAA 级(或以上)信用 企业得 100%分; - 8 - (2)AA 级得 80%分; (3)A 级得 70%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 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 同类项目业绩 10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近一年内(具体是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签订的合同)承担 政法系统单位食材配送服务经验,每提供一 份不同用户单位业绩,得 10%分,最高得 1 00%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 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昕导致专 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仅限一人) 4 评分内容: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高级食品 安全管理员证书; (2)具有由市级或以上地区质量强市促进 会颁发“企业首席质量官”证书; 项目负责人拥有以上两项证书的得 100% 分,缺项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以上 2 项证书有效扫描件(原件备 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 断的不得分; 2.提供开标日前由供应商为其缴交的载有社 保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1 年 9 月至 11 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 6 信息化管理 4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具有 (或通过授权、购买或租用等方式获得)农 产品管理系统,须至少包含以下软件:食材 溯源管理系统、食材订单管理系统、食材配 送结算管理系统、食材配送配餐信息化管理 系统。四个功能同时具有得 100%分数,缺 项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能够证明拥有上述系统内容的证明材 料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 品登记证书扫描件、授权书或购买或租赁合 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管理系统功能截 图;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昕导致专家无 法判断的不得分。 7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5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 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 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 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 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9 - 投标书目录 ? (1)投标函 ?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3)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 (4)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 ? (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 ? (6)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 ? (7)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格式自定) ? (8)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格式自定) ? (9)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格式自定) ? (10)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格式自定) ? (11)环保执行情况(格式自定) ? (12)服务网点(格式自定) ? (13)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 注:具体按评分信息设置标书节点 政府招标文件 (通用服务类) 中国·深圳 (2021 年修订版) - 11 -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 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 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 购[2019]42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 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 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一)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 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 - 12 - (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 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 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 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 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 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 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 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 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 (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 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 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 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 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 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五、《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 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 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 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 保险; - 13 -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 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 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 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 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 14 -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SZDL2021341124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包 号: A 包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4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 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7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 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 件组成不完整); 8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9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0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1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2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 - 15 - 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 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2 技术 58 行号 内容 权 重 评分准则 1 配送场 地 5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所面积: (1)3500 平方米(含)或以上的得 100%分; (2)3000(含)-3499 平方米(含)的得 40%分; (3)1000(含)-2999 平方米(含)得 20%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配送场地属自有的须提供配送场所有效产权证明扫描件、现场图 片; 2.配送场地属租赁的投标人须提供配送场地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 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凭证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租赁证明,及配送场地 合同复印件、现场图片。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 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冷库 5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面积: (1)冷库面积总计在 3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得 100%分; (2)冷库面积总计在 100 平方米(含)以上 300 平方米(不含)以 - 16 - 下的,得 75%分; (3)冷库面积总计在 100 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 25%分; (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自有的提供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冷库安装合同或 冷库转让合同)冷库正门及内景照片、具备 CNAS 和 CMA 认证资质的 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冷冻库和冷藏库的校准文件(需提供第 三方专业检测机构 CNAS 和 CMA 资质证书扫描件); (2)租赁的还需提供与冷库所有人租赁的合同扫描件。 备注: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和格式提供本项上述 2类冷库证明材料; ①自有冷库的:自有证明+冷库正门和内景照片各一张+冷库温度校 准报告; ②租赁冷库的:租赁证明+冷库正门和内景照片各一张+冷库温度校 准报告。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计得分。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 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应急响 应时间 2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承诺如遇采购人临时紧急供餐需要或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质 量不符要求需要退换货时,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承诺 1 小时(含 1小时)内响应并完成配送的得 100%分;1-2 小时(含 2小时)内 响应并完成配送的得 5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以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为准。 4 种植基 地情况 4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与种植基地签订供货合同协议合作关系的, 种植基地面积情况: (1)3000 亩或以上得 50%分;2000 亩(含)-2999 亩(含)得 20% 分;低于 2000(不含)亩或无种植基地的,不得分。 (2)投标人或其自有、控股、被政府部门评定为市级或以上的“菜 篮子”基地的得 50%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种植基地的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或合作 基地合同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同时提供基地营业执照、基地现场 图片。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农业厅网站公布的初评复审结果的复印件 或扫描件。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 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食品安 全检测 实力情 况 15 (一)评分内容: 参考当地监督抽检项目,筛选部分粗加工或未加工具有较高食品安 全风险农产品品类由投标人提供送检到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具有 CNAS 和 CMA 资质的 2021 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出具 的以下六大类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 17 - ①蔬菜(检测项目≥14项且包含但不限于:敌敌畏、倍硫磷、腐霉 利、杀扑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 菊酯、氧乐果、多菌灵、甲胺磷、毒死蜱); ②肉类(检测项目≥14项且包含但不限于:克伦特罗、四环素、土 霉素、五氯酚酸钠、甲氧苄啶、挥发性盐基氮、培氟沙星、诺氟沙 星、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 ③禽类(检测项目≥14项且包含但不限于:氯霉素、金霉素、土霉 素、沙拉沙星、培氟沙星、挥发性盐基氮、洛美沙星、诺氟沙星、 四环素、呋喃西林代谢物); ④水产类(检测项目≥14项且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包括隐性 孔雀石绿)、氟苯尼考、甲氧苄啶、地西泮、挥发性盐基氮、呋喃 妥因代谢物、氧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 ⑤蛋类(检测项目≥14项且包含但不限于:氯霉素、氟苯尼考、恩 诺沙星、培氟沙星、金刚烷胺、甲硝唑、羟基甲硝唑、磺胺二甲基 嘧啶、甲砜霉素、金刚乙胺); ⑥水果类(检测项目≥14项且包含但不限于:毒死蜱、敌敌畏、杀 扑磷、吡虫啉、氟硅唑、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氟氯氰菊酯和高 效氟氯氰菊酯、丙环唑、啶虫脒、氧乐果)。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提供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 CNAS 和 CMA 有效资质证书、 合作证明得 40%分; (2)以上检测类别全部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全部提供得 60%分, 缺项不得分。(检测报告必须盖有 CMA 或 CNAS 标志)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 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配送能 力 4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粤 B 牌冷藏车辆(含租赁车辆)的情况。 每提供一辆冷藏车得 20%分,本项满分得 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自有产权冷藏车辆的需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检 验有效期内的),车辆产权所有人须为投标人原件扫描件; (2)租赁冷藏车辆除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内的) 材料外,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和发票(发票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 告发布日期之前有效期内的)。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明文件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 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 食品安 全承诺 5 (一)评分内容: 考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购买的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 - 18 - 任险及公众责任险的年总保额情况: (1)食品安全责任险年总保额在 1.5 亿元(含)以上的,得 50%分; (2)公众责任险年总保额在 6000 万元(含)以上的得 50%分。 (二)评分依据: 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及发票扫描件,食品安全保险 及公众责任险购买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保单被保险 人地址需为投标人注册地址。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 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8 食品安 全管理 能力 5 (一)评分内容: (1)拟安排的项目团队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或协会 (或机构)主体已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登记备案的信息 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颁发 的食品检验工(或农产品检验员)的每一个得 20%分,此项最高 60% 分; (2)每提供一名由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 20%分,此项最高 得 40%分。 备注:以上同一个人提供或具备多个证书只计一项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以上相关人员有效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提供以上相关人员开标日前由供应商为其缴交的载有社保部门 公章的近三个月(2021 年 9 月至 11 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扫描件 (原件备查)。 9 项目实 施方案 5 (一)评分内容: (1)根据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如货源、采购渠道、供货 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专家 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分档评分: ①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强得 50%分; ②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较强得 20%分; ③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不够强得 10%分; ④未提供或完全不符合的不得分。 (2)具有相应分拣系统软件实货品盘点(包括客户配货、产品配货、 供应商验收、产品验收、蔬菜盘存等 5项分类的功能)得 50%分, 少一项功能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购买的第三方软件公司(或自有 证书)签订的合同及发票予以证明。 10 规章管 理制度 5 评分内容:根据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劳 动纪律和奖惩办法、客户投诉反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 于: (1)规章制度内容全面; (2)规章制度内容具体; (3)规章制度内容针对性强; (4)规章制度内容科学合理; (5)规章制度内容可操作性强。 - 19 - 具备以上 5 项所有规章制度得 100%分,少一项不得分。 11 项目重 点难点 分析、 应对措 施及相 关的合 理化建 议 3 评分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提供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同时提 供合理化建议方案的,专家进行打分: (1)方案非常完善,且具备很强实际操作性的得 100%分; (2)方案较为完善,实际操作性 良好的得 80%分; (3)方案一般完善,实际操作性也一般的得 60%分; (4)方案不清晰且逻辑混乱的,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 3 综合实力 27 行号 内容 权 重 评分准则 1 服务网 点 2 (一)评分内容: 1.供应商为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 公司(或售后机构)的,得 100%; 2.非深圳供应商,或在深圳无分公司(或售后机构)的,承诺中标 后将在深圳设立分公司(或售后机构)的,得 30%。 (二)评分依据: 1.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 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 件备查。 2.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 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企业认 证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20%分; (2)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20%分; (3)通过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0%分; (4)具有生鲜农产品供应商服务规范体系认证证书得 20%分; (5)具有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证书得 20%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如认证证书注明年审要求的,须 按规定年审,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信息查询截图(须体现网站 信息);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公司信 誉荣誉 2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获得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或第三方信用机构颁发的信用企业 等级证书 (1)信用企业评价 AAA 级(或以上)信用企业得 100%分; (2)AA 级得 80%分; (3)A 级得 70%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 得分。 - 20 - 4 同类项 目业绩 10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近一年内(具体是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签订的合同)承担政法系统单位食材配送服务经验,每提供一份不 同用户单位业绩,得 10%分,最高得 100%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 或提供不清昕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拟安排 的项目 负责人 情况 (仅限 一人) 4 评分内容: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2)具有由市级或以上地区质量强市促进会颁发“企业首席质量官” 证书; 项目负责人拥有以上两项证书的得 100%分,缺项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以上2项证书有效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 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提供开标日前由供应商为其缴交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 (2021年9月至11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 6 信息化 管理 4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具有(或通过授权、购买或租 用等方式获得)农产品管理系统,须至少包含以下软件:食材溯源 管理系统、食材订单管理系统、食材配送结算管理系统、食材配送 配餐信息化管理系统。四个功能同时具有得100%分数,缺项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能够证明拥有上述系统内容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 权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扫描件、授权书或购买或租赁合同关键 页及发票扫描件、管理系统功能截图;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昕 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5 序号 评分因 素 权 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 局诚信 管理情 况 5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 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 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21 - 其它关键信息 一、评标定标信息 非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 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 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如须享受以 上价格扣除政策,联合体各方须均为小微企业。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 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且不足 100%的,可给予联合体 3% 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 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三、关于失信供应商的价格上浮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 的通知》(深财购〔2017〕42 号)的规定,采取价格评比法(比如最低价法)的项目,因 违法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供应商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 10%。失信供应商符合优惠主体资格的,价格扣除和价格上浮一并执行。 四、其他说明 2.采购人拟采购的服务(工程)中,如涉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的产品,要依据该通知要求执行。 - 22 -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第二册 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内容可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zzfcg.cn)以下栏目中查看(两 处均可): ○1 “业务服务”—“面向供应商”—“采购文件模板”; ○2 “业务服务”—“面向采购人”—“采购文件模板”。 备注: 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 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等内容。 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 23 -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 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 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DL2021341124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 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 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 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联合体投 标协议》须明确牵头人,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7)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 www.szzfcg.cn/),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加盖公 - 24 -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供应商注册信息网页截图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8)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 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 位。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预算: 采购条目流水号 采购品名 预算金额(单位:元) 数量 单位 974566007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人民币肆佰伍拾捌万元 (¥4,580,000.00) 1 项 合计(单位:4,580,000.00 元)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 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 办发〔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七、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 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 09:00 至 2022 年 01 月 06 日 17:30 时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 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 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在右 上角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 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 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 - 25 - 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 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 答疑事项:2022 年 01 月 03 日 00:00 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 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进入 “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中填写疑问,逾期 不予受理。2022 年 01 月 06 日 17:30 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 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 ,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4.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2 年 01 月 07 日 09:30 时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 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 量为 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 2022 年 01 月 07 日 09:30 时,在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 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 用“采购实施→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八、重要提示: 1. 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 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 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 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 关于投标保证金: (1)自 2019 年 8 月 15 日起,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有采购项目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同时将为所 有注册供应商(因受到处罚被锁定权限的注册供应商除外)开放投标权限; (2)保证金咨询电话:0755-83948155。 九、联系方式 1、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 B 座 1210 联系人:吴小姐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232102 - 26 - 网上操作咨询: 系统技术支持、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0755-83938599、0755-83948100、0755-83938584、 0755-83203022-805 工作 QQ:1945831364、1910036032、2684586951、1272422942 技术支持 QQ 群:673471913 注册咨询:83938966 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 4008301330 2、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详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 1号 联系方式:郑工 29668536 - 27 -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 2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4 投标文件的投递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使用“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0MB 5 履约保证金 0元或合同金额的/%,缴纳方式: 6 中标服务费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 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 号)”的规 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公布的中 标金额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作为招标代 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中标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缴纳, 可用支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实质性条款 序号 具体内容 1 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的要求。 2 ……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三、项目概况 (一)预算金额:4,580,000.00,最高投标限价:4,580,000.00 (二)项目概况: 为从源头上保障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 400 多名工 作人员的就餐问题,降低采购成本,杜绝食堂管理漏洞,现招标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 商提供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 28 -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采购单位指定食堂每日供餐所需普通蔬菜类、精品蔬菜类、国产水果类、活鲜水产类、 冰鲜水产类、普通肉类、精品鲜肉类、蛋品类、冻品类、禽类、干货类、饮料类、粮油类、 调味品类、豆制品类、腌制品类、饮料类等品类的食材配送服务等配送服务,具体参照中农 数据“天天采配”食堂采配应用平台(http://stcp.chinaap.com/)上种类划分。 如因工作需要,以上情况如发生变化,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四、项目技术要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为从源头上保障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 400 多名工作人 员的就餐问题,降低采购成本,杜绝食堂管理漏洞,现招标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提 供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2.服务范围及内容: 采购单位指定食堂每日供餐所需普通蔬菜类、精品蔬菜类、国产水果类、活鲜水产类、冰鲜 水产类、普通肉类、精品鲜肉类、蛋品类、冻品类、禽类、干货类、饮料类、粮油类、调味 品类、豆制品类、腌制品类、饮料类等品类的食材配送服务等配送服务,具体参照中农数据 “天天采配”食堂采配应用平台(http://stcp.chinaap.com/)上种类划分。 如因工作需要,以上情况如发生变化,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取资格招标方式确定 1 家供应商,经费预算上限 458 万元提供主副食配送服 务。 (2)由于配送主副食数量和种类等不能确定,不能核算出全年的配送费用总金额,采取资 格招标方式,最终项目金额为以实际配送费用为准。 (3)具体详细的考核制度和方式等按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4.最高投标限价: 年度总支付上限 458 万元/年(本项目服务期限内超出此支付上限,将不予支付;实际结算 未达支付上限的,采购人不给予任何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 5.项目实施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 二、项目技术要求 1.依据及标准 - 29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国家标准, 参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行业规范执行。 2.服务要求 ★2.1 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确保安全可靠,供应商从 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出具相关承诺书。 2.2 供应食品质量要求: 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 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 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 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 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海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 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禽蛋类须是无公害禽蛋,并提供相关证明;干杂类须是正 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 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 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 货方承担。 2.3 数量及验收要求: 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货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 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送货、补货及换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 供货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 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 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如配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 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扣除当月货款 10%,并依法解除合同,采购方无需对供货方 做任何赔偿。 2.4 送货时间要求: 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方应提前(在具体合 同中约定)向供货方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 需要说明的事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极个别产 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方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如若 迟到,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双方签订具体送货合同时约定处罚条款。 2.5 货物质量检测: 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 - 30 - 或配送的货物达不到承诺书要求,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承诺并于 2 小时内补充配送符合要求的货物;第二次扣当天货款 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扣除 当月货款 10%,并依法解除合同,采购方无需对供货方做任何赔偿。 2.6 临时加货处理: 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货方需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 1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 如延误送达或因各种理由拒绝临时送货的,发生一次扣除当月货款的 1%。 2.7 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货方反映,供货方应及时改 进,否则采购方有权中断与供货方的合作,。 2.8 配送车辆要求:中标人需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冷藏特种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的 配送要求。 2.9 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2.10 供货方应至少每月向采购方提供一次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包括 但不局限于肉类检验检疫、三鸟检验检疫、水产品、粮油类、蔬菜农残检验等检测报告;采 购方如发现供货方配送的货物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 2.11 供货方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需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要求,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 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 采购方有权定期检查。 2.12 供货方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相关工 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2.13 供货方若因采购物资现场初加工的实际需要,采购方可提供初加工操作场地,但供货 方应服从采购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首次发现采购方将予以 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类情况,采购方有权扣除供货商方当天总货款的 10%;屡 禁不止、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可直接解除服务合同。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或 12 个月或 365 日历天)。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 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 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 意见为准。 2.交货及服务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 3.报价要求 - 31 - 3.1 中农数据网中有价格的产品,以中农数据网(网址: www.chinaap.com)上一个月 5、 15、25 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布的价格取平均值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投标人结合企 业自己的实力报出投标折扣率【是指价格减让与原价的百分率,如投标折扣率 20%,成交价 格=原价×(1-20%)】,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竞标。 报价说明:投标人须按招标定额(1)下浮一定折扣率后报【投标报价=1-折扣率;如:投 标人拟按基准价下浮 5%,则投标人在填报开标一览表时,投标报价须填报:0.95,且 0< 投标报价≤1】。 3.2 报价包括供应货物和货物运输到采购单位的服务费、运费、装卸费、检测费、人工费、 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并开具 国家正规发票。 3.3 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低于其企业经营成本报价,评标时,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会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 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 据。 3.5 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 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物资配送价格 4.1 所有品种的配送价格原则上按照市场浮动情况每月定价一次。 4.1.1 以中农数据网农产品每月 5、10、20 日三天单价取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按“(1-中标 供应商投标折扣率)×基准价”来确定次月各项物资的配送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表 每月确认一次。 4.1.2 中农数据网无价格的产品,则采用市场物价,即供、需双方在每月调查几个市场<深 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深圳市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沃尔玛、山姆会员店、天虹商场 等>的各品种货物的价格取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按“(1-中标供应商投标折扣率)×基准价” 来确定。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表每月确认一次。 4.2 供货方按要求每月 30 号前向采购方提供次月价格表,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始生效执行。 确认好的价格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格表上没出现而临时配送的特殊品种, 需双方协商后予以最后确认。供货方结算货款时,双方严格按确认后的价格予以结算。 4.3 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 5%)或下降(超 过 5%)持续超过 7天,需临时调整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 - 32 - 5.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5.1 结算方式: 5.1.1 根据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及价格结算货款。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并于次月内 结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转入乙方指定账号,不 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 5.2 结算要求: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当月配送服务完成后的次月 10 日前向采购单位办理付款 申请,若中标供应商未按时办理付款申请的,在采购单位发出催办函后一个月内未及时办理 的,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监督管理办法 4.1.为加强中标供应商的管理,提高中标供应商质量,鼓励优秀供应商,淘汰不良供应商, 对中标供应商的价格水平、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进行管理。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经查实,依法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 4.1.1 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中标供应商资格的; 4.1.2 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4.1.3 因其公司资质降低达不到中标供应商资质条件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 资质的; 4.1.4 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4.1.5 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4.1.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 4.2.服务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方有权依法解除供货服务合同: 4.2.1 选定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4.2.2 擅自变更或者中止采购服务合同的; 4.2.3 经采购方食堂所在单位每月对《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价表》进行打分,合同期内有 2次履约评价 80 分以下,60 分(含)以上的;或有 1 次履约评价 60 分以下的; 4.2.4 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二次的; 4.2.6 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达到三次的; 4.2.6 虚高报价达到三次的; 4.2.7 经 2 次以上(含 2 次)的有效投诉处理仍不纠正的,有效投诉指供应商被投诉内容经 查实确定为违反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的事实; 4.2.8 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4.3.采购单位将每月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察供货方的货物质量、 价格、服务、信誉等方面,于次月 5 日前填写《服务供应商月度考核评价表》。 - 33 - 4.3.1 采购方将在合同期内每月考核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和履约情况,考察供货方的货物质量、 价格、服务、信誉等方面,于次月 5 日前填写《月度考核评价表》。 4.4.中标单位在取得中标通知书的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月度考核评价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得分 1 企 业 管理 管理规 范 具有完整详细的阶段性具体服务实施计划及应急预 案,明确人员的分配、工作职责安排及管理制度,服 务资料档案保存完整、建立供应台账,货源、采购渠 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物流配送 等符合本项目的整体需求,材料不齐全的每处扣 1分, 累计每月最高扣 5 分 5 2 价格 价格执 行情况 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定期报价、建立完善的报价机制, 价格合理、且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是否准时每半 月一次报价(每月 1 日前/15 日前),建立完善的报价 机制;是否存在临时补货物品价格虚高的情况;是否 存在对账单价格乱报、错报等的情况;是否存在月度 结算对账不及时情况。每发现 1 次,扣 2 分,累计最 高扣分 5 分。 5 3 质量 物品质 量 配送物品是否存在霉烂、变质、过期、破损等不符质 量要求的情况;是否存在以次充好达不到采购方要求 的情况。每发现 1 次扣 5分,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0 分。 25 食品检 测 所供物资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 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卫生安全, 无毒、无害,配送车辆及人员的卫生、健康条件符合 国家规定,未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采购方对配送 物品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每发现 1 项不合格的,直接 扣 10 分。 索证制 度 是否建立相应的追踪深渊体系,专门台账档案;是否 有清晰的货物来源或产地;是否及时提供相关的票、 据、证等材料。每发现 1 次扣 5 分,累计每月最高扣 分 5 分。 3 数 量 物品数 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准确,符合采购方要求, 10 - 34 - 方面 量 有建立供应台账,有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送货及 查收,并附清单。与订单数量相差 10%,扣 2 分;相差 20%,扣 5 分;相差 30%,扣 10 分;与订单品种每相差 1个,扣 1分;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0 分。 4 时 间 方面 配送及 时 按配送时间准时准点到达,有专人负责配送,并按要 求及程序装卸物资,迟于每天指定配送时间的,每迟 到 10 分钟扣 2 分,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0 分。 20 应急响 应 是否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按照招标时的承诺进行应急 配送处理。未达标 1 次扣 5分,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0 分。 5 卫 生 方面 配送人 员 配送人员是否按要求数量配备在岗,每缺岗 1 人扣 5 分;是否有健康证,是否统一穿工服,是否存在盗取 货物等情况,不达标 1 次扣 5 分,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5 分。 15 6 态 度 方面 服务态 度 供应商服务态度是否良好;采购方不定期向食堂、用 餐等相关人员进行随机调查,每接到 1 次有效投诉扣 5 分,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0 分。 20 反馈整 改情况 是否对采购方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及时的整改,不达 标 1 次扣 5分,累计每月最高扣分 10 分。 总分 100 五、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或 12 个月或 365 日历天)。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 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 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根据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及价格结算货款。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并 于次月内结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转入乙方指定 账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 结算要求: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当月配送服务完成后的次月 10 日前向采购单位办理付款 申请,若中标供应商未按时办理付款申请的,在采购单位发出催办函后一个月内未及时办理 的,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35 - (三)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详见本项目“项目技术要求” 2.违约金:详见本项目“项目技术要求”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 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 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 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 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 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 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 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 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 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 36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 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 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投标文件附件 (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如下图所示。 - 37 - 我中心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 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 信息公开部分)以回避信息公开,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为增 强各供应商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供应商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供应商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我 市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依规对如下投标信息予以公 示,望各投标供应商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 1.公示的内容。公示的内容为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项目业绩、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 等。 2.公示时间。从 2014 年 9 月 10 日起,所有新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都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有两次,具体是: 第一次公示时间:评标环节。当项目开标评审开始后,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关 信息将随开标一览表向所有参与的投标供应商进行公开; 第二次公示时间:中标结果公布环节。当发布中标结果时,同时向社会公布参加该政府 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包括中标和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3.履行职责并及时指出有造假的行为。各投标人有权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在第一次 信息公开后的 90 分钟内,向中心反馈质疑和举报有造假行为的供应商,具体操作: 点击“我要举报”按键,系统即显示所有投标人相关内容,选择有造假的供应商,在公 示内容上点击。该内容下框会有“√”显示,当选择完后,确认提交至市政府采购中心辅助 评标系统。评标委员会将于开标后的 90 分钟后打开该系统,如显示有被举报的供应商,评 标委员会即启动取证环节的相关工作,当取证完成,经确认该投标人有造假,则该供应商投 标无效,同时将依规定予以处罚。反之,如该项目无任何举报信息,评标继续进行。 本项目各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后始终保持本项目联系人手机畅通。当开标时间超过 90 分钟后,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举报信息反馈情况会与您通话(所有通话内容将会录音), 如有要求提交公示内容正本(原件)的,务必在通话后的 120 分钟内送达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以便评委现场查验。如不按时送达或拒送原件的,您的投标将视为投标响应不足,评标委员 会将终止对该企业的标书评审,投标文件将视为弃标,评标中止;如查验确为造假,则投标 - 38 - 无效,并视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 第二次中标供应商信息公示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 望各供应商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4)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 (5)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 (6)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 (7)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格式自定) (8)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格 式自定) (9)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格式自定) (10)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格式自定) (11)环保执行情况(格式自定) (12)服务网点(格式自定) (13)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注:具体按评分信息设置标书节点 2.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4)详细分项报价清单 (5)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格式自定) (6)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 (7)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格式自定) (8)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9)违约承诺(格式自定) - 39 - 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 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开标一览表”的评标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 不作评审依据。 3.关于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完工期” 一栏的填写内容不作任何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 40 - 温馨提示 投标文件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将会导致投标无效: 1.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扫描件、《政府采购投标 及履约承诺函》声明等证明文件; 2.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总价或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 价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正后投标 人不确认的; 3. 未对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进行响应; 4.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缺漏,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中未填写项 目编号或名称、《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未署名投标人名称; 5.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内容缺漏,包括但不限于:未提供完整的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 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6.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未放置于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 - 41 -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 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 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 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 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 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或万元)作为履约担保(可提供保 函或现金)。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 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 同。 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一栏仅需填写牵头人的名称) - 42 -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 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 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 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 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 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 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 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 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 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 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 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 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双方的名称) - 43 - 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情况介绍: 2.资格证明材料: 注意:资格证明材料必须至少包含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均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可选项)。 4、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投标人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选项) 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关声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 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给予 行政处罚。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44 - 企业名称: 日期: 备注: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仅限监狱企业,格式自定) 其它内容格式自定 - 45 - 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附:要求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境外人员 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扫描件(正反两面)。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 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 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 日 附:要求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 的,可提供护照)扫描件(正反两面)。 - 46 - 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采购人要求内容 投标人响应情况 1 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的要求。 2 …… 注:1. 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2.“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3. “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响 应情况”为准。 四、详细分项报价 其它内容格式自定 - 47 -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合同条款 (仅供参考,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项目需求为准) 甲方: 乙方: 根据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单位为中标方。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 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服务项目,达 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时间: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荷载试验 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 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 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 好协商予以调整。 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 2、 3、 4、 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 - 48 - 1、合同签订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 2、 3、 4、 第四条 咨询服务资料归属 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 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 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 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 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 验收相关标准。 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套,一套电子版文件。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 料。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 对或查问。 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十条 甲方的责任 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 - 49 - 失。 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 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一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 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 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 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 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二条 人员要求 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 2、参加本项目的试验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 方案一致。 3、必须以直属试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 第十三条 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 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 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 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 第十四条 保密要求 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 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 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 向第三方透露。 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验收 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 三个阶段: 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 用户需求直接验收。 3、验收依据为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 50 - 第十六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风险责任 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 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实施荷载试验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 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 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 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 7 天内无条件 修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 应在 3 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与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投标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 附件。 甲方: 乙方: - 51 -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行: 开户行: 人民币帐号: 人民币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 52 -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金额 合同履约时间 自 至 履约 情况 评价 总体评价 □ 优 □ 良 □ 中 □ 差 分项 评价 质量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价格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服务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时间 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 环境 保护 □ 优 □ 良 □ 中 □ 差 其他 评价内容为: 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 具体情况说明 采购人意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为采购人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 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 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文件信息 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评标信息 投标书目录 警示条款 招标文件信息 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 其它关键信息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ZDL2021341124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五、采购预算: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七、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八、重要提示: 九、联系方式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二、实质性条款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三、项目概况 四、项目技术要求 五、项目商务要求 六、投标报价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温馨提示 一、投标函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仅限监狱企业 其它内容格式自定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四、详细分项报价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二、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