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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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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双桥河镇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ZB2021-JN-116)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双桥河镇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ZB2021-JN-116)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YZB2021-JN-116
二、项目名称:双桥河镇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成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咸水沽镇聚兴道智洋大厦1201 91120112MA06P31R4A 13642018061 255.261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服务
第1包
名称:双桥河镇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秀荣,张海峰,杜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742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
联系方式:022-88659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02
联系方式:022-28598687-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老师
电 话:022-28598687-8001
十、附件
采购文件:116双桥食堂.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90f6734b730b3d1020eb93b701e2df0.jpg

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双桥河镇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 项 目 编 号 : XYZB202 1-JN-1 16) 采购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5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9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41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41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6 磋商文件 1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 磋商方式,对双桥河镇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 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双桥河镇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YZB2021-JN-11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双桥河镇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外国供应商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 278.0876 三、项目预算 278.087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 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 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非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磋商文件 2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 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 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 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须自行下载。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时止时间内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 磋商文件 3 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按津财采〔2019〕1号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过 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的承诺书; (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 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 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12月13日到2021年12月20日【每日8:30-11:30, 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02室招标一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购买 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购。 4.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300元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30 磋商文件 4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30 3.投标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开标室【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02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康老师 2.联系方式:022-28598687-800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西官路与欣华路交汇处附近南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莒希乔 022-8865937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吾悦广场B座1702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598687-800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 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天津 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 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磋商文件 5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受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 争性磋商方式,对双桥河镇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 商参加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双桥河镇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实质性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 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按津财采〔2019〕1号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过 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的承诺书; (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 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磋商文件 6 (六)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 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技术要求 1.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完整的工作方案。 四、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报价以人民币填报。 2. 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含企业利润及税金等所有食堂服务费用, 并分别单列。 3. 投标人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又无具体理由表 述清楚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将被予拒绝。 4. 不接受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5. 商务报价既要有总报价,也要有各部分的明细报价。 (二)服务要求 1、必须提前一周将下周每日食谱报甲方审核后,在食堂公布。 2、必须保证在规定的供餐时间内各类食品供应齐全,一旦遇到有多人临时用餐 等特殊情况,应有应急供餐预案和相应的备用食品。 3、设置意见箱和意见反馈电话。一个月中有 1-2次职工反映食品供应不足或菜 品品质太差等问题,经核实确认后,对承包单位提出口头批评,超过两次时,扣除当 月承包费的 10%。 如连续两个月或累计四个月,每月意见反馈均超过 2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同时,扣罚乙方一个月的承包费,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 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更换承包方等后续工作。 磋商文件 7 (三)时间要求 1、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地点要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每月 15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交纳人民币40000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取得合格的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 到帐为准,由于供应商的原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没有及时到账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 自行负责。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银行账户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注明“保证金(项目 名称简写)”,现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公布如下: 开户名: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天津津南支行 账号:441240100100188956 行号:30911001814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 开评标结束后,本机构凭退款单位开具的企业往来专用收据及电汇信息,根据 磋商文件 8 不同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对开评标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投标、废标或因投标方不足三家、投标方报价均 超出采购人预算而造成的流标等,在开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退还投标保 证金。 ②对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 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③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及违约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依据磋商文件及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 返还,供应商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3. 退付投标保证金不采用现金方式。 (七)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5. 本次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五、磋商程序 1. 第一步: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检查响应文 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2. 第二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 须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 对供应商的资格、资信审查内容如下: 序 项目内容 磋商文件 9 号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在有效期内;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 报告。 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 可; 3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 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 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6 按津财采〔2019〕1号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 7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 过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的承诺书; 8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 (1)上述列表内资格、资信审查内容必须在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内提供复印件,供 磋商文件 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审核,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做无效标处理。 (2)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 承认。 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 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 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 附身份证明。 2. 第三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 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 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 11 3.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 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报价即作为最终报 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 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 第五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 第六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 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 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 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 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 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标方法及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产生办法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 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供应商的打分, 各评委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 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三)如果几个供应商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时,在服务承诺符合 磋商文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入围评标阶段。 (四)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 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 磋商文件 12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 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六)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商务因素(10分) 1. 价格(1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分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合理最低评标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 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需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参与本项 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声明函。 (3)不承诺最低评标价中标,如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投标无效。若投标 报价有明显遗漏,则按照其他供应商对该遗漏报价中最高值予以增加;若服务范围有 重大偏离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予以废标。 第二部分 资信部分(3分) 1.要求提供完成日期在2018年11月至今完成业绩,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否则不 予认定加分。 一个案例1分,最高3分。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磋商文件 13 ①合同复印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②验收报告复印件; ③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相关证明材料;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须提供 ①项+②项或 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注:提供不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87分) 1.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性,菜单品种多样性(10分) 供应商须根据项目需求中每日食品标准和要求进行相应安排描述,从食堂餐厅菜 品菜色齐全性,菜单品种多样性,清真餐搭配中标合理性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2.食堂经营方案(10分) 要求供应商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详细提供菜品每月轮换方案、菜品 质量保障方案、菜品卫生管理方案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3.原材料采购、贮存及质量保证方案(10分) 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生产相关材料,须与有主体资质、票证相符,无个人 中间商的供货商签订有效的供货协议,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 磋商文件 14 件,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方面;食品采购、贮存过程中 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能够及时纠正违反操作程序等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方面;原 材料采购须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 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等方 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4.质量保证措施方案(10分) 供应商须从保证当天供应的全部食品留取样品,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 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50克。每餐的食品必须留样,每份 150克,凉透后冰箱内冷藏48小时。如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必须协 助调查处理,如实上报有关情况方面;供应商需要提前一周提交下周菜谱等方面进行 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5.食堂餐厅环境评价(10分) 要求供应商从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包括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 洗、消毒,地面、桌椅的清洁)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磋商文件 15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6.管理规章制度评价(10分) 从供应商的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有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操作安 全等的管理办法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0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7.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7分) 从供应商提供的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意见箱和意 见反馈电话等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4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8.人员服务培训方案(7分) 人员服务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服务态度及言行规范、 仪容仪表等内容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4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9.人员保密管理制度(7分) 磋商文件 16 从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规范性、切实可行性方面进行评价。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4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2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10.应急预案(6分) 供应商应提供在食堂服务过程中有专门的、明确的应急方式方法针对出现各种情 况不能按时完成食堂用餐服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保障体系方案。 方案非常详细、完善、合理,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6分; 方案较为完善、合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分; 方案一般,相对简单,能较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分; 方案较差或未编制的得0分;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质量减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或点对点 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2)响应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报价一览表与报价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 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响应文件内容与官方网站、彩页等公开发表的 资料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等情形的; (3)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4)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部分 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6)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 磋商文件 17 的; (7)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8)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二)请供应商在投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供应商 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并扫描,发送至本机构。邮箱号为: 1348711528@qq.com。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 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 不予承认。 (四)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两阶段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贰份副本 响应文件。其中,纸质响应文件共分为资质及资信文件、技术文件(不含报价)和报 价文件。 2. 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文件(不含报价)。 3. 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 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 为无效响应。 (五)其他 1. 开标以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 磋商文件 18 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 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 应。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3. 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 布。 (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3)其它经我机构认定应当公布的情况。 6. 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 动的资格。 7. 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 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投标资格。 8. 供应商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 磋商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 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 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9. 供应商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供应商记录中。 10.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评标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 11.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本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磋商文件 19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双桥河镇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食堂管理服务单位,做好食堂管理服 务。 (一)项目概况 1、双桥河镇人民政府食堂面积124.8平方米。 (二)性质:镇政府食堂 三、服务期限 食堂管理服务期限为1年。 四、项目预算 278.0876万元。 五、技术要求说明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六、费用支付方式 按月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 七、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1、食堂服务。 食堂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安全第一的原则;低成本高 营养的原则;规范统一的原则,确保广大职工吃饱吃好吃得健康。 1.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严 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磋商文件 20 1.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 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 污染。 1.3工作人员要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净,保持卫生、整 洁。要求做到墙面洁白、无蛛网、浮灰,厨房无油污,桌面、凳子 无油迹,地面光亮。食堂工作人员上灶要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保 持衣服整洁。 1.4餐具一律每天清洗、消毒,严禁不洁餐具使用。对燃气灶具 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1.5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下周的食谱,并因节假日、民俗等因素, 对食谱适时进行调整,并对当日的材料消耗进行成本核算,报送镇 政府办公室。 1.6及时汇报食堂的工作并听取意见反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以便更好地为镇政府人员服务。 八、项目人员需求 1、人员配置 镇政府食堂服务人员:10人,其中厨师4人、面点师3人、帮 厨3人; 2、用餐标准及人数: 每人每日早午餐按17元餐费标准,每人每日晚餐按17元餐费 标准,早、午餐按照300人基准计算,晚餐按50人计算。 磋商文件 21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货物或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 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 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或“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 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 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 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 磋商文件 22 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 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 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 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 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磋商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 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 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 方打分。 (7)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 各方均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价格评审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接受大中型企 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 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 磋商文件 23 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 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法人的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公司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但银 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按照磋商文件具体规定执行。 上述行业分公司投标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 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 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参与磋 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 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 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磋商文件 24 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 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 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 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 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货物或服务 5.1.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 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 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 担。 5.1.2 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 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1.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 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1.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 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 任及费用。 5.2 合格的服务 5.2.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 法权利。 磋商文件 25 5.2.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投标费用 6.1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收费标准如下: 货物类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成交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 于100×1.5%+(500-100)×1.1%+(680-500)×0.8%=7.34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 交通知书》为准。 服务类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成交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 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 交通知书》为准。 6.2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 费用。 7. 信息发布 磋商文件 26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 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 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询问 (1)投标人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2 质疑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 和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是指: a.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 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b.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c.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书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的要求提出,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 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 查、答复和处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 磋商文件 27 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 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 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 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将上报天津市津南区财 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 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3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 续进行的,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 告,变更内容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公告》、《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 述不一致的,以《磋商公告》、《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文件 28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磋商项目需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 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 商要求。 10.5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 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 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 形式发布。 11.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 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 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3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 发送邮件至已报名供应商的邮箱,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 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 磋商文件 29 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 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 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 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磋商公告》规定的 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磋商公告》规定的 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 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 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C 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 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 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 磋商文件 30 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 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 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 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 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 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 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 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5.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15.4 响应文件应编制页码,并与响应文件目录相对应。 16. 报价 17.1 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 价格。 16.3 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 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 磋商文件 31 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 的一部分。 (1)第二部分中规定的资格及资信要求内容; (2)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如通知书、合同等); (3)供应商对有能力履行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规定的人员、保养、修理和其他服 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供应商资信证明材料,即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 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国家及行业对采购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 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8.2 服务类项目,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 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 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相关规定。 20. 磋商有效期 20.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 32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 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 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 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 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 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纸质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贰份副本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进行胶装等装订方式,不得活页装订,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可根据响应文件页数分为上下册或上中下册等分册。在每 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 为准。 21.3第一阶段提交资格、资信、技术文件(不含报价)。 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 21.4 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1.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盖章。 21.6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 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 章。 D 响应文件的提交 2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上述 磋商文件 33 内容的正本、副本(所有)应封在一个包封中,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 “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最终提交的响应文件为二包。 22.2包封方法如下图所示: 密封(响应文件第一阶段) 密封(响应文件第二阶段) 22.3 供应商应在包封上注明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并在密封 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磋商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 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2.4 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 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2.5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22.6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响应,无论响应结果如 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22.7投标单位最终递交的响应文件为2包,投标人须完全按照上述要求制作,逾期 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3.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 拒收。 2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 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单位印章。 正本一册、副本二册 正本一册、副本二册 磋商文件 34 24.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的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注标和递送,并注明 “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字样。 24.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24.4 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响应文件。 25.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E 磋商程序 24. 磋商步骤 24.1 具体步骤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24.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 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的。 24.3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 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 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 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 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 容,具体标准为: (1)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 磋商文件 35 单位的价格扣除。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 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 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3)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的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对企业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总报价×(1-6%) 2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 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 对企业的价格扣除6% 3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 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 对企业的价格扣除2% 评标价=总报价×(1-2%) 注: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26. 评审方法及标准 26.1 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 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6.2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6.3 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6.4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 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磋商文件 36 26.5 评审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需求》。评 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 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 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 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 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 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 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 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 商。 26.6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 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或未在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中提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签章的; 磋商文件 37 (3)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 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或对加注“★”号条款未进行响应的;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7)报价超出采购预算; (8)围标或陪标的; (9)扰乱评审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0)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1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 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3)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14)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 标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1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6)投标人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期限内参加投标并递交响应文件的;或参加投 标后受到停止投标处罚,在处罚期内递交响应文件的; (17)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6.7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则按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文件应进行胶装等装订方式,不得活页装订,因不 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封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不按要求制作的, 磋商文件 38 作为废标处理; (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文件应编制页码,并与响应文件目录相对应,因不 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不按要求制作的,作为废标处理。 (5)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6)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7)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被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 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8)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9)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一正贰副响应文件;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7. 其他注意事项 27.1 在磋商期间,投标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 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27.2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 意见。在评审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 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 27.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7.4 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中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提供 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 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 磋商文件 39 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F 授予合同 28.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28.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8.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29. 成交通知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0. 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 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 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履约保证金 31.1 若《磋商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 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1.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 合同分包 33.1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3.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磋商文件 40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磋商文件 41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采购人(甲方): 投标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编 号: )的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要求,并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二、服务期限: 三、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用合计 元(大写: ),该服务费用包括人工 费、伙食费、管理费及税金等。 2、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据实结算确认后,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乙方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低成本高营养、规范统一的 原则,确保职工吃饱吃好吃得健康。 1、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严格执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2、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 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3、乙方工作人员要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净,保持卫生、整洁。做到墙面 洁白、无蛛网、浮灰,厨房无油污,桌面、凳子无油迹,地面光亮。食堂工作人员上 灶要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保持衣服整洁。 4、餐具一律每天清洗、消毒,严禁不洁餐具使用。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 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磋商文件 42 4、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下周的食谱,并因节假日、民俗等因素,对食谱适时进行 调整,并对当日的材料消耗进行成本核算,报送镇政府办公室。 5、及时汇报食堂的工作并听取意见反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以便更好地为镇政 府人员服务。 五、项目人员需求 1、人员配置:乙方配备食堂服务人员10人; 2、用餐标准及人数: 每人每日早午餐按17元餐费标准,每人每日晚餐按17元餐费标准。 早、午餐按照300人基准计算,晚餐按50人计算。 六、质量保证措施 1、食品留样乙方负责。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 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50克。每餐的食品必须留样,每份150克,凉透后冰箱内冷 藏48小时。 2、乙方食堂人员上岗前必须持有健康证。 3、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饭菜质量、卫生服务及环境卫生、治 安、消防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要求其整改。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施有关的用餐固定,筛选员工反馈问题,以便乙方及时 改善操作,以提供更好的伙食。甲方在前两次就餐后,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可要求 乙方调整饭菜口味。 3、甲方每天须在相应时间内通知乙方当天的午餐份数,确保供应量充足。甲方就 餐时间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磋商文件 43 1、乙方须为甲方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食品管理法,做好食品采购工作,严格把关食品质 量,杜绝变质食品进入操作现场和食用,以便确保甲方用餐的饮食安全,乙方必须每 天对饭菜留样,以备检验。若因乙方提供的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经有关部门 查明属实,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 3、乙方及时按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确保所供应的饭菜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 养搭配均匀。 4、乙方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必须持有健康证并统一着装、戴口罩和帽子。 5、乙方应遵循安全操作、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在服务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 措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己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 不承担责任。如甲方因乙方服务人员过错向第三人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乙方应按规定与其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除本协议另有 约定外,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工作中因任何原因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损害 或使自身受到损害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 经济责任。甲方因乙方人员过错遭受第三人指控并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 追偿。 九、食品安全: 为了确保甲方的食品卫生安全,避免发生食物中毒等情况,如在就餐过程中发现 食品卫生问题(如有苍蝇、异物、变质等),甲方有权让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承担一 切后果。若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甲方不可避免地对甲方的用餐人员承担了责任的,甲 方有权无条件无期限向乙方追偿。 十、突发事项: 若乙方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形(如发生停气、停电、停水等)时,须提前向甲方说 明情况,乙方应尽一切办法保证甲方正常就餐。如不能保证甲方正常就餐的情况下, 磋商文件 44 乙方将承担甲方就餐所需的一切费用。 十一、合同争议:若甲方、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应当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一)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服务项目、费用、标准、要求等提出更改时, 均应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对方。 (二)在本服务期限内乙方需完成上级分配给甲方的扶贫采购任务,支持扶贫工 作,具体金额以上级的要求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45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 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竞争性磋商文件 46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双桥河镇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第( 1 )阶段文件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一、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格式 说 明 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质、技术等文件。 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 3、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中不得包含报价及任何与报价相关的内容或暗示。 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 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附件 1 响应书 致: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签 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资质文件 1.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2 授权书 ………… 2.技术服务文件 2.1 分项一览表 2.2 点对点应答表 2.3 技术方案 ………… 3.商务文件 3.1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3.2 售后服务承诺 ………… 4.其他补充文件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 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 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本磋商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 60 天。 4.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 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 50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附件2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填写 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附件3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三)时间要求 (四)付款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附件4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技术要求须逐条应答) 序号 磋商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供应商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 商未应答或复制磋商文件参数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 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4 附件5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用户单位 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地 点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开始日期— 完工日期 合同金 额 合同编号 备注: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5 附件6 服务承诺 (由供应商提供) 竞争性磋商文件 56 附件7 项目方案 1.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依据本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及其他相关要求,提出详细的服务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2.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资料,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顺序编制: 竞争性磋商文件 57 附件 8-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人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前往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 特此证明。 注: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8 附件 8-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人代表: 性别: 年龄: 职务: 住 址: 受委托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工作单位: 住 址: 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 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受托人所 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特此证明。 受托人无转让委托权。 注:需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单位:(盖章) 委 托 人:(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9 附件9 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愿意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 的磋商,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磋商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磋商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磋商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磋商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 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 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 保证递交的磋商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 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 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1)磋商价格;(2)交货期;(3)业绩;(4) 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60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附件10 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添加 竞争性磋商文件 62 双桥河镇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第( 2 )阶段文件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递交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63 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1、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在入围第二阶段价格磋商时提交的报价文件。 2、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正本和副本,单独装订。 3、所有价格应按供应商须知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所报价格真实、准确无误。 注:若投标人符合国家价格优惠政策,须在响应文件第二阶段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提供不全或未提供则不能享受国家价格优惠政策。 竞争性磋商文件 64 附件1 报价书 致:天津鑫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 - ),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份、副本_份。 1.报价一览表 2.报价分项一览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总价分别为 报价人民币 元 大写 (文字表述)。 ……………………………………………… 2. 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 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5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元 序 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 备注 1 一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6 附件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元 项号 分项名称 单价 服务期限 总价 1 其他应列明费用 ... 注:本分项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_招标项目要求”中“五、商务要求” 中全部内容。分项内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7 附件4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 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68 附件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名称: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 1.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的声明函。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