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教育局2022年度寄宿制学生及学生营养餐食用牦牛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27 16:58
项目概况 红原县教育局2022年度寄宿制学生及学生营养餐食用牦牛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址:http://www.scwzzbdl.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3233202100154 |
项目名称 | 红原县教育局2022年度寄宿制学生及学生营养餐食用牦牛肉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5318000.00 |
最高限价(元) | 5318000.00 |
采购需求 | 纯草膘四分体牦牛肉等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红原县教育局2022年度寄宿制学生及学生营养餐食用牦牛肉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应提供拟配送牛肉的生产厂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1年12月28日到2022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网址:http://www.scwzzbdl.com |
方式: |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进行注册后报名,网上注册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28-85446608/028-85445511转8858。注册成功后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的报名管理中找到本项目点击报名。报名成功即可在该网站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
售价: | 150.0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 | 2022年01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1、 计划号:SCZC513233131102_20211223;监督单位:红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662025。 2、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4、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5、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 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7、本项目最高限价:531.8万元。单价限价:纯草膘四分体牦牛肉76元/kg;纯草膘牦牛牛排75.6元/kg。8、服务期限:供应时间为2022年度,即2022-2022学年度下期及2022-2022学年度上期。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红原县教育局 |
地址: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邛溪镇霞穹中街10号 |
联系方式: | 0837-266205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
联系方式: | 028-8544660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谢先生、蒲先生 |
电话: | 028-85446608 |
红原县教育局2022年度寄宿制学生及学生营养
餐食用牦牛肉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513233202100154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红原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7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1
第六章 招标项目及技术要求..................................................................................................... 5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8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73
3
代理机构廉洁自律书
我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
法违纪行为发生,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我公司在参
与政府采购事务过程中承诺:
一、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廉洁规定,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规范代理
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
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杜绝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防止规定特定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
遇等行为发生,防止泄露标底或透露对供应商的评审有关情况、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的推荐情况以及有关商业秘密、与供应商或采购单位恶意串通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
四、公司员工不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接受供应商报销任何应
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参加可能
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不与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
五、公司员工不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与供应商不存在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泄
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不区别对待供应商,共同维护政府采购环境。
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红原县教育局委托,拟对“红原县教育局 2022 年度寄
宿制学生及学生营养餐食用牦牛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
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3233202100154
二、招标项目:红原县教育局2022年度寄宿制学生及学生营养餐食用牦牛肉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 1个包。采购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所属行业:
序号 标的名称 所属行业
1 纯草膘四分体牦牛肉 农、林、牧、渔业
2 纯草膘牦牛牛排 农、林、牧、渔业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2 投标人应提供拟配送牛肉的生产厂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3 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4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2.发售方式及地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请登
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 进行注册后报名,网上注册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
028-85446608/028-85445511 转 8858。注册成功后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的报名管
理中找到本项目点击报名。报名成功即可在该网站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
3.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费:人民币 150 元/份(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
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 号大合仓 C区 415 房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厅。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
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原县教育局
地 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邛溪镇霞穹中街 10 号
联系人:东旦老师
联系电话:0837-2662051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 号大合仓 C区 415 房
联 系 人:谢先生、蒲先生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6
温馨提示: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 18 号)等国家和社区
相关要求,请前来我公司的供应商工作人员注意最新的疫情管控措施和要求,避免因健康码等原
因无法现场递交相应资料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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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红原县教育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采购项目名称
红原县教育局 2022 年度寄宿制学生及学生营养餐食用牦牛肉
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编号 513233202100154
5 招标文件编制
由采购人红原县教育局和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
制
6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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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531.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采购人在采购预算内执行。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531.8 万元。单价限价:纯草膘四分体牦牛
肉 76 元/kg;纯草膘牦牛牛排 75.6 元/kg。超过最高限价及单
价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
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
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
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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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
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
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
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
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
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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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若为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
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微企业,但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除外适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按照财库[2014]68 号文的规定监
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按照财库〔2017〕141 号文的规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12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
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3
考察现场、标前答
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
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
16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
1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1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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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开评标
工作咨询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6
20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人凭有效身份
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28-85045522-8858
地址: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
号大合仓 C区 415 房)。
21 供应商询问、质疑
供应商询问、质疑由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6
2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红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66202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
行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3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备案 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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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和报
价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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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及无线
局域网产品政府采
购政策
(本项目不适用)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
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
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
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
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
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
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
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
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26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
10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
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
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
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
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申请政采贷
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 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
in/login.html。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成都市财政
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
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
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申请蓉采
贷 具 体 相 关 流 程 请 查 看
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
2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定额 61544 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
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20 220 102 200 057 000 16;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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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
的采购人是红原县教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
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
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
12
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
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
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项目管理
成员系指投标文件里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在投标文件里明确为本项目实
施服务的具体人员);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如涉及)。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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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标项目及技术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
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
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
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
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不
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
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
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
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
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
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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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
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
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
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
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
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
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如涉及)。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
15
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
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
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如涉
及):
(1)技术、服务方案;
(2)投标产品技术、服务参数表;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如
涉及):
(1)投标函;
(2)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
(3)投标承诺函;
(4)商务应答表;
(5)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
以下内容(如涉及):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
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
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
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
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
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
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
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
分应分册装订。上述文件投标人均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档(U
盘或光盘)1 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 份)。投标文件电子
档制作参考:将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制作、盖章、签署、逐页编码后的投标文件正本,
从封面开始逐页扫描后形成的 PDF 完整版本。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电子文档”字样。若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生产厂家的白皮书、宣传资料、彩页资料等
17
除外)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
名称。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
本”、“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
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
标文件的文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一致,只
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
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
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
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
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
18
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
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
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
正常进行。
2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
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
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6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以外,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签字、盖
章;
(2)没有提供单独递交用于开标的“开标一览表”的。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
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
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
19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
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
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
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
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
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
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
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
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开标过程中未提出疑义或回避申
请,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
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
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上查询。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
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 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
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
20
开展采购活动。
26.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
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
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
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
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拒绝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照
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
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财
务科室。签订的合同编号按照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上的编号执行。
27.5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一份)送采购
代理机构财务科室。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
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
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
21
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
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
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
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的有关规定。
34.3 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商品包装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包装需求标准执行。
进行处理。
35. 验收
35.1 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详见招标文件第
六章。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22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
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其他
39.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
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
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40.本项目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货物外,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则作无效处理。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
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
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
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如果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已经去掉备注而无其他解释性说明,则视
为完全理解并同意备注中的要求)。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
注明。
24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xxxxx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时间:年 月 日
25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
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注:(1)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投标而非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7
三、承诺函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8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
要求的格式自拟。
29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xxxxx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30
一、承诺函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
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
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
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我司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 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五、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
〔2019〕405 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8〕1614 号)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
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司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
权负责。
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
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
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1
二、投 标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
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投标金额详
见开标一览表。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
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光盘或 U盘)1份,
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
(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 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 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方交纳中标服务费。
8、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
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32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品种名称 数量 单项价格 单项总额 备注
纯草膘四分体牦牛肉
具体数量以实
际供应量为准
(供应时间为
2022年 3月至
2022年 12月)
纯草膘牦牛牛排
投标报价合计小写: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运输、安装、保险、代理、培训、验
收、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 .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投标人可自行补充。
4.本项目合同价款根据实际购买数量和实际单项价格据实结算,并在采购预算内执
行。此处的报价合计仅用于价格评审时使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33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本项目可不提供)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格式自拟
注:“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4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
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1
注:1.投标人把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商务要求逐条列出。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
规定进行处罚。
3.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有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第六章要求为准。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5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6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年份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将不予认定。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7
八、投标产品技术、服务参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服务参数 偏离说明
注:1.投标人把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除商务要求之外的要求逐条列出。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
规定进行处罚。
3.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有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第六章要求为准。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8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9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 的 名 称 ) , 属 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 的 名 称 ) , 属 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
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40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以上声明函。
41
十二、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的承诺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且同时承诺如本单位中标,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中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2
十三、知识产权声明函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现承诺声明:
1.本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用自有
知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位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
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已经包括合
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3
十四、关于投标人控股关系声明函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现声明:
除本公司外,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均
未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供应商均未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仅参加资格预审例外)。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注:供应商应该列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名单作为附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4
十五、项目实施及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5
十六、供应商廉洁承诺
XXXX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并已知晓
限制性供应商的要求,现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廉洁规定。
2.不向采购人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礼券)、有
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
费用;不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采
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
便。
3.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询问违反法律法规的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
响。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
压力。不诋毁政府采购活动中任何一方的名誉。
4.我单位承诺不会存在政府采购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以下情形:
4.1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4.3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 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政府采购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其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经济赔偿、利益损失的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电子印章)
投标日期:
46
十七、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47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2 投标人应提供拟配送牛肉的生产厂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3 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2.4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
注:1、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
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
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本项目
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
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
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
48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部
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
(2)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状况(供应商可根
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可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
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②也可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
产负债表);
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
章程(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提供2021年 6月 1日以后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
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49
或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注:承诺若不属实,将视为虚假响应,
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惩罚)。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 2021 年 6 月 1 日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注:1.
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
描件)或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注:承诺若不属实,将视为虚假
响应,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惩罚)。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
料: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承诺函原件。
二、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2 投标人应提供拟配送牛肉的生产厂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供拟配送牛肉的生产厂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2.3 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2.4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按第三章的十三、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提供)。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
50
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由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适用;
②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有授权资格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说明:1.营业执照涉及多证合一的,需提供相关的说明和资料。
2. 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
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
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3. 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51
第六章 招标项目及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项目清单及限价
序
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拟采购数
量
单价 备注
1
纯草膘
四分体
牦牛肉
散养牦牛。(非圈养牦牛)
剔骨肉,去牛展、牛腩,无血污及杂质,
无腐烂及变质等情况。
不得带有伤斑、血点、碎骨、病变组织、
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每批次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须提供品质合格的肉类制品,必须具备
“两证”(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
质检验合格证)“两标志”(塑料卡环
式检疫验讫标志、动物产品检疫粘贴标
志)且与外包装和内包装的生产厂家名
称一致,内包装袋上具备生产厂家名称,
要具备规范的内外包装。跨省调运产品
须到省际指定通道申报检疫并加盖检查
站章。
6.5 万 Kg 76 元/kg
具
体数量
以每月
供应量
为 准
(供应
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至
2022
年 12
月)
2
纯草膘
牦牛牛
排
散养牦牛。(非圈养牦牛)
肥瘦相间、骨肉相连。无血污及杂质,
无腐烂及变质等情况。
不得带有伤斑、血点、碎骨、病变组织、
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
每批次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须提供品质合格的肉类制品,必须具备
0.5 万 Kg 75.6 元/kg
52
“两证”(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
质检验合格证)“两标志”(塑料卡环
式检疫验讫标志、动物产品检疫粘贴标
志)且与外包装和内包装的生产厂家名
称一致,内包装袋上具备生产厂家名称,
要具备规范的内外包装。跨省调运产品
须到省际指定通道申报检疫并加盖检查
站章。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一)产品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冷冻肉是指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对屠宰后的肉类迅速进行冷却处理,
使鲜肉温度(以纯草膘四分体牦牛肉中心为测量点)在 24 小时内降为 0-4℃,并在
后续加工、流通和销售,并满足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执行标准:GB9959.1 国家最新标准,具备“两证”(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
品质检验合格证)“两标志”(塑料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动物产品检疫粘贴标志)
且与外包装和内包装的生产厂家名称一致,内包装袋上具备生产厂家名称,要具备
规范的内外包装跨省调运产品须到省际指定通道申报检疫并加盖检查站章。肉身必
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
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肉制品须肉面干净、无异味、无毛发、
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2、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
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投标人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或地方
政府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
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3、配送供应商实际配送产品必须与投标时承诺的产品规格等技术参数保持一
致,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只能从通过评审的产品中选择所需产品,不得另行指定产品。
53
★(二)配送要求
(1)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
(2)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畜产品
运输保管和分发的相关规定。配送工作人员必须提供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的承诺
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天府
健康通和行程码为绿码,新冠疫苗全程接种证明。
(3)投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
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和配送人员、包装材料、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确保
采购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1)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学校,确
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2)投标人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冷藏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
清洁,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
管理,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3)建立完整的出入库台账。投标人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 小时
监控体系,产品必须粘贴印有详细信息的封条。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必须自行
查验。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
肉类产品留样保存 48 小时,其他产品留样保存一周。
4)投标人要定期对配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所供食品
安全。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工作督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
深入学校食堂和投标人,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
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投标人提
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建立投标人退出机制。对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或使用单
位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
有权解除采购配送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4
7)投标人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
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承
担相应的责任。
(4)每批次货均需附出厂“两证”(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两标志”(塑料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动物产品检疫粘贴标志)。跨省调运产品
须到省际指定通道申报检疫并加盖检查站章。
(5)配送周期以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要求为准。(县城学校每天送货一次,各乡镇
学校每周送货一次)
(6)售后服务要求:应做到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分配合理,有明确的报废处理办
法、快速的退换货机制。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承诺无条件在接到采购人或使
用单位通知后(包括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的通知)1 小时内完成更
换,并承担调换的费用;如产品经中标人 2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
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及具体各学校有权退货,乙方不得
拒绝退货,且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中标人供应的产品由采
购人或使用单位或具体各学校验收后,若因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或具体各学校保管不
当的原因造成需要更换的,中标人亦应配合在接到通知后 1小时内完成更换,但更
换产品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或具体各学校承担。
★(三)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使用单位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及供货合同。
(2)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投标人进行处理,并更
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3)投标人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各点之间相互调货,
尽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4)投标人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投标人中标
后在本地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5)在服务期内,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完成大宗食品配送服务。
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全不达标、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
55
违法行为的投标人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予以淘汰。
(6)投标人应制定食品原料配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含配送服务的应急保
障措施和应急赔付处理等内容)。
(7)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每半年一次抽取中标人所配送的产品送至第三方有资
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
合同条款进行处罚,并终止合同,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8)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有资质的检验检
测机构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如
检验合格,可作为合同期间每半年一次的抽查检验依据。
(9)若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因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疫、检疫
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并终
止合同,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因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
应按照新《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
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10)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
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招标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
失。
★(四)相关价格执行方式
合同期限内,实际结算价格=市场平均价格×结算率
确定市场价格方式
(一)询价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询价小组成员由教育局党委办公室随机抽取 5所学校代表组成。询价小组成员
分别到肉市场等市场对同类同质的食材进行询价后,参加询价工作会,在县发改局、
财政局、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及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核监督下,同供
货方比对、商议食材价格,确定市场执行价格。
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及教育局相关科室参
加询价工作会,对询价小组与供货方的询价全程监督,并对询价结果进行审核。
56
(二)询价周期
出现价格浮动超过 20%,立即进行询价。
(三)定价办法
询价小组成员(由教育局党委办公室随机抽取 5所学校代表组成)分别到肉市
场等市场对同类同质的食材进行询价。询价工作会在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
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及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核监督下,由询价小组同供货方比
对、商议食材价格,确定市场执行价格后,从次日开始执行。执行价格=基础单价×
结算率。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相关信誉和能力。
2、为保证本项目的供货源及采购产品品质,所投产品应为散养牦牛生产,非
圈养牦牛,还需具有冷藏冷冻库房。
3、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服务团队。
4、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配送机动车辆、冷藏车。
5、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应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卫生管理措施、
售后服务及配送方案。
6、投标人委派针对采购单位的固定服务人员,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做政审核查,
列表交报采购人备案,且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签订保密承诺。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保
密承诺函、食品安全承诺书。
7、预计采购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如采购人需要退换部分货物,中标人应免
费办理退换货;质保期内的货物,采购人如需更换,中标人须在 2小时内免费提供
更换货物服务。
8、投标人在国内应有 24 小时响应电话,并列出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通讯
地址及库房地址等。
9、向采购人的人员提供货物储藏保管培训。
10、不低于采购预算 10%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入驻商家。
★(六) 验收要求
57
(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参考《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
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
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收评价表》,
由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4)验收由采购人、供应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
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投标人无条件重新更
换配送货物。
★(七)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供应时间为 2022 年度,即 2022-2022 学年度下期及 2022-2022
学年度上期。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结算货款时,以学校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供应商须附学校货物签收单(须收货人、学校领导、送货人签字,盖学校、供
应商公章)、相关检验和检疫报告等材料,并提供正式发票。经教育局审核后,按
红原县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算支付货款。(全县中小学和营养餐涉及的货款由教育
局统一支付,寄宿制高中学生学校货款由学校自行支付)除特殊情况外(款项未拨
付到位、政策要求、手续不完善等)每月结算一次。
★(八)考核办法
投标人必须承诺按采购人的服务考核办法和规定接受考核。(提供承诺函原件,
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注:本章中上述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
无效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58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采购项目特
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
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按包件顺序进行评审。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
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
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
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
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
外部证据。
59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
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
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
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
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
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
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
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
及)、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
标资格。
60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
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
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
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
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
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
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或无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
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
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
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及
服务项目的除外);
61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
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
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
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
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报价相同
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由采
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
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
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
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
予以特别说明。
6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
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
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
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9.1 在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
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
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
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63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
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
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
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
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
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人报价低于采
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
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
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
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
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
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
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64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
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
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
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
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
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
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
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
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
处理。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
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
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65
4.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
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备注
1
投标报
价
30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
=(基准价/投标报价)×分
值。投标人所投总价作为评
审价。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等政策
评分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原件。
价格类评
分因素
2 信 誉 12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得 3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得 3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3分。
注:提供通过以上认证
证书复印件和全国认
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
平 台 官 网
(http://cx.cnca.cn
/CertECloud/index/i
ndex/page?currentPo
sition=)截图,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
或内容不符不得分。
共同评分
因素
3
供应能
力
5
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
自有或租赁的固定食材仓储
场所达到 500 ㎡得 3分,300
㎡(含)以上 500 ㎡以下的
得2分,300㎡以下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①提供仓储场所的产权证明
材料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②提供场所内外部全景照
片。
2.供应商提供自有或租赁的
冷藏冷冻库房的面积达到
500 ㎡得 1分,在此基础上,
每增加 200 ㎡加 0.5 分,本
项最多得 2分。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
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
章。
共同评分
因素
66
①提供冷冻冷藏库房的产权
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等证明
材料②提供库房内外部全景
照片。
4
履约能
力
6
投标人自 2019 年 1月 1日至
投标截止之日前的类似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
得 3 分,最多得 6 分,未提
供或每份提供不齐全不得
分。
注:提供合同及至少一
次往来款项的凭证或
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5
配送能
力
10
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专
业配送服务团队,且有稳定
的专业配送人员6人得 1分,
每增加 2 人增加 1 分,本项
最多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专
职驾驶员人数达到 3 人得 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人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佐证。
技术类评
分因素
1.投标人提供配送机动车辆
数量为 3 辆的得 2 分,每增
加 1 辆增加 0.5 分,本项最
多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冷藏车数量为
2辆的得 2分,每增加 1辆增
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 3分;
未提供不得分
注:自有车辆的提供有
效的行驶证复印件;租
赁车辆的提供有效的
租赁合同以及和合同
相匹配的车辆有效的
行驶证复印件。同时提
供车辆内外部实景照
片(外部照片应为车辆
外观和车辆号牌的同
框实景照片,内部照片
应为货箱内景和车辆
号牌的同框实景照片)。
以上证明材料应加盖
投标人公章。
6
管理制
度
4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
的食品配送人员管理制度、
食材原料出库管理制度、食
材原料入库管理制度、食材
库房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
全查验记录制度、食材原料
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
根据投标文件评审
技术类评
分因素
67
全运送制度、库房安全管理
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审:以上
内容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以上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
0.5 分;每有一项内容错误
(内容错误是指:存在不适
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
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
前后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
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
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
不相符合等)的扣 0.2 分,
扣完 4分为止。
7
应急预
案
8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应急预案
进行综合评审,包括应急管
理机构、应急工作队伍及联
系方式、应急保障措施、应
急线路,以上每有一项内容
缺失的扣 2 分;每有一项内
容错误(内容错误是指:存
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
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
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地点
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
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
际内容不相符合等)的扣 1
分,扣完 8分为止。
根据投标文件评审
技术类评
分因素
8
安全卫
生
管理措
施
8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卫
生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中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
体系、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
任、食品来源追溯体系、食
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以上
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
每有一项内容错误(内容错
误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
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
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
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
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方
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
根据投标文件评审 技术类评
分因素
68
等)的扣 1 分,扣完为 8 分
止。
9
售后服
务
8
1、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售后服
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售后
服务方案中包括售后服务管
理制度、人员分配、报废处
理办法、退换货机制等,以
上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 1
分;每有一项内容错误(内
容错误是指:存在不适用项
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
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
逻辑错误、地点区域错误、
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
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
合等)的扣 0.5 分,扣完 4
分为止。
2、投标人同意在中标后在本
县设立分支机构并缴纳工作
人员社保的,得 4 分。不提
供不得分(提供承诺函)
根据投标文件评审 技术类评
分因素
10
配送方
案
6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
具体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
不限于食品管理、出入库管
理制度、配送时效性、地理
因素、配送路线等,以上每
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1.2分;
每有一项内容错误(内容错
误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
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
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
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
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方
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
根据投标文件评审
技术类评
分因素
69
等)的扣 0.5 分,扣完 6 分
为止。
11
扶持不
发达地
区和少
数民族
地区
3
为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投标人提供企业注
册地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的产品加 3分。
根据投标文件评审
共同评分
因素
注: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 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
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
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
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70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
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
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 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6.2.5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
知书。
6.2.6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
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
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71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
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
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
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
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
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
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
因规定的义务,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
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
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守有关保密规定和评标纪律,
并在评标前书面签署承诺书。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规定领取评审劳务报酬,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所得
税的申报缴纳。
72
7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X。(以中标通知书上的合同编号为准)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XXXXXXXXXXXXX(项
目编号: XXXXXXXXXX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
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
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
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配送时间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
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
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
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
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
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
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74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
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
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
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
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
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
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
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
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
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
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
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
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
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
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75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
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
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
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
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
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
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
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
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
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
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
及其利息。
76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
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
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
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
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
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
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
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
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行约定
77
招标编号: 513233202100154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红原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红原县教育局委托,拟对“红原县教育局2022年度寄宿制学生及学生营养餐食用
一、招标编号:513233202100154
二、招标项目:红原县教育局2022年度寄宿制学生及学生营养餐食用牦牛肉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所属行业: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2投标人应提供拟配送牛肉的生产厂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3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2.4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月17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原县教育局
地 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邛溪镇霞穹中街10号
联系人:东旦老师
联系电话:0837-2662051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 系 人:谢先生、蒲先生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6
温馨提示: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8号)等国家和社区相关要求,请前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二、总 则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红原县教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及技术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实质性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如涉及)。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
(1)技术、服务方案;
(2)投标产品技术、服务参数表;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如涉及):
14.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7.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
18.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上述文件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文档”字样。若正本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18.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生产厂家的白皮书、宣传资料、彩页资料等除外)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五、开标和中标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八、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39.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
40.本项目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货物外,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本项目不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如果投标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注:(1)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投标而非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三、承诺函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四、我司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五、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七、我司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投 标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编号: 】招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投标金额详见开标一览表。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
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
8、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本项目可不提供)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注:“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1
注:1.投标人把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商务要求逐条列出。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有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第六章要求为准。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将不予认定。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八、投标产品技术、服务参数表
注:1.投标人把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除商务要求之外的要求逐条列出。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有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第六章要求为准。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十二、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十三、知识产权声明函
十四、关于投标人控股关系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十五、项目实施及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七、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2投标人应提供拟配送牛肉的生产厂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3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采购。
2.4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
一、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二、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第六章 招标项目及技术要求
1. 总则
2、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
5、 废 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五、付款方式
六、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