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武汉市龟山风景管理处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328-武汉市龟山风景管理处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发售稿.pdf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计划单号:/
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21-328
采购单位:武汉市龟山风景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时间:2021 年 12 月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3
一、 项目基本情况...................................................................................................................3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
三、 获取采购文件...................................................................................................................4
四、 响应文件提交...................................................................................................................4
五、 开启...................................................................................................................................4
六、 公告期限...........................................................................................................................5
七、 其他补充事宜...................................................................................................................5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6
磋商须知前附表.........................................................................................................................6
一 总则.......................................................................................................................................9
二 磋商文件.............................................................................................................................11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13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16
五 磋商与评审.........................................................................................................................17
六 成交与合同.........................................................................................................................20
七 询问、质疑与投诉.............................................................................................................23
八 其他注意事项.....................................................................................................................25
附件 A:履约保证金保函(成交后开具)(格式)........................................................... 28
附件 B:履约担保函(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格式)...........................29
附件 C:利害关系人员回避申请(格式)............................................................................31
第三章 磋商方法及评审标准.........................................................................................................32
一、 总则.................................................................................................................................32
二、 磋商评审程序.................................................................................................................32
三、 特定规则.........................................................................................................................35
附件 1:资格审查表................................................................................................................39
附件 2:符合性审查表............................................................................................................41
附件 3:评分细则....................................................................................................................42
附件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45
附件 5:监狱企业....................................................................................................................46
附件 6: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 47
附件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47
附件 8: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51
附件 9: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51
附件 10: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54
第四章 采购需求.............................................................................................................................5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6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70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70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85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 号
楚天都市花园 B座 26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ZB-2021-3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8 万元
6、最高限价:28 万元
7、采购需求:提供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1 年,合同到期后,通过采购人考核,可续签合同,最
多续签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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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
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应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每天上午 9时至 12 时,
下午 2时至 5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号楚天都市花园 B座 26 楼湖北中采
招标有限公司
3、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
取采购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
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基本信息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盖章,只需
签名。
4、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号楚天都市花园 B座 26 楼湖北中采
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号楚天都市花园 B座 26 楼湖北中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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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
磋商文件相关内容
2、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1)户名: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2)开
户行:民生银行中南支行;(3)账号:697816191
3、本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龟山风景管理处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龟山北路 4号
联系方式:邱凤鸣 027-84713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号楚天都市花园 B座 26 楼
联系方式:027-87710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虎、王陈
电话:027-8771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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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磋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
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本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武汉市龟山风景管理处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龟山北路 4号
联系人:邱凤鸣
电话:027-84713530
1.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号楚天都市花园 B座 26 楼
业务联系人:胡虎、王陈
电话:027-87710156
1.4.4 合格磋商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4.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是,中小微企业作为资格要求
? 否,中小微企业在综合评分时享受优惠
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1.5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否
1.5.5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2.2 项目预算金额:28 万元;最高限价:28 万元
5.5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
的供应商
8.1 如供应商参与多个项目包磋商,可以成交/项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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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内 容
13.1
磋商保证金:
? 不需要
□ 需要,
14.1 备选方案:不接受
15.1 磋商响应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16.1
第一部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第二部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壹份,要求:应是正
本盖章签字后的清晰扫描件,采用 PDF 格式保存在 U盘中提交。
18.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 号楚天都市花园 B 座 26
楼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19.3
开启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 号楚天都市花园 B 座 26 楼湖北中
采招标有限公司
21.2.1 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
21.3 评审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21.4(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
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1.4(2)
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按要求提供了证明文件的,视同小
微企业,对其最后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4(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对其最后报价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4(4)
给予环境标志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给予节能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4(5) 给予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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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内 容
23.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 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
[2015]124 号)规定情形的,按规定执行。
25.2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
28.1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一周内向采购人提交
29.1 预付款比例为:无
30.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
30.2.3 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
31.1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采购代理服务费:
?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由采购人支付
2)支付标准:
?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
格【2003】857 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收费标准及计算
方法,代理费总额不足 5000 元的,按 5000 元支付。
□ 定额: 元
33.5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
34.1
监管部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36.1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其他
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填写《利害关系人员回避申请表》,提交
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适用于本磋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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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内 容
1
根据合格的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具
体规定详见第三章附件 1《资格审查表》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规定详见第二章 21.4 条、第三章“三、
特定规则”。
3
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
三年”,系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 3年,以此类推。如: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1 日,则“近三年”或“前三年”
是指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1 日。
4
关于提交财务报告的年份要求: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 6月 30 日以后,则“前一年度”
仅指上个年度,即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则“前
一年度”指 2020 年度;
2)依据《公司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如在当年 6月 30 日以前,
上个年度财务报告未出的,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上上个年度财务报告
也予以认可。即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 日,则“前一
年度”财务报告可提交 2020 年度的,也可提交 2019 年度的。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进行核验并签到,供应商的
代理人参加磋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为满足防疫要求、避免人员聚集,不接受非必要人员进入现场。
3
参与磋商的人员需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佩戴口罩、
测量体温 37.3℃以下,方可进入现场。
一 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
项目的采购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
代理机构为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联系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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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磋商的供应商:是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要求、
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本项目合格的磋商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
1.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4.3 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4.4 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磋商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将被
认定为响应无效。
1.4.7 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
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8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9 若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提供
的服务为非中小微企业承接,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本项目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及所属行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5 如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
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第 1.4.2、1.4.8 款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
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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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
务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否则将被
认定为响应无效。
1.5.5 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资金(包
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
认定为无效报价。
3.磋商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适用法律
4.1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以及本项目本级和
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约束和保护。
二 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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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磋商文件构成
5.1 磋商文件共 6章,构成如下:
第 1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 2章 磋商须知
第 3章 磋商方法与评审标准
第 4章 采购需求
第 5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 6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
澄清的,以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磋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
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
或者附件不全,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 1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补齐。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任
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
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提交资料、编制响应文件,或者
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5.5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6.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
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将以纸质文件、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
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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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采购代
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
7.1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
准备磋商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
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供应商可参与磋商文件中一个或几个项目包的竞争,除非在磋商须知前
附表中另有规定。
8.2 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参与的项目包的“采购需求”里所列的所有
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项目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8.3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5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
者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
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响应文件组成
9.1 响应文件由“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
文件》”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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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
磋商文件要求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公章。
10.证明响应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
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3 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已对
磋商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知识产权
11.1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
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11.2 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
人的利益。
11.3 磋商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
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11.4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伴随货物和工程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因无
合法授权导致成交后引起相关诉讼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2.磋商报价
12.1 磋商报价包括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
价和最后报价。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2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全部服务,以及伴
随的货物和工程,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3 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所提供服务及相关伴随货物和工程的单价(如
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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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
12.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报价,以及任何形式的折扣报
价、赠送、“零”报价,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其磋商响应将被
视为响应无效。
12.6 最后报价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
减;最后报价也不得缺漏或只报部分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
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其磋商响应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12.7 供应商对其报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任何错报、漏报等均是供应商
的风险。对于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其报
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
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所报总价中。
13.磋商保证金
13.1 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4.备选方案
14.1 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响应方案,除非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否则,提交多个方案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响应有效期
15.1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应在磋商须知前
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将被认定为
响应无效。
15.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
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
许修正其响应及报价。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
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拒绝延长
响应有效期的,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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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响应文件的制作
16.1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和电子文档,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响
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电子文档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清晰扫描件。
16.2 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经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
文件中。
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
每一处修改处签字。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6.3 响应文件应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用纸应统一为
A4 规格(图纸除外)。
16.4 磋商文件有项目包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项目包进行响应和报
价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每包要求分别制作、装订和分装,并注
明对应包号。
16.5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供应
商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17.2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名称
及包号(如有)、供应商名称和“在(开启时间前)之前不得启封”的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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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7.3 如果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18.递交截止与文件接收
18.1 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
文件密封送达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8.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
18.3 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开启
19.1 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但应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
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
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9.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的违约赔偿金。
19.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
响应文件。
19.4 除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家不予开启响应文件以外,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五 磋商与评审
20.磋商小组
20.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
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审工作。
20.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18
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3 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
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
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20.3 磋商小组成员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
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磋商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
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成员与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0.4 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1.磋商与评审
21.1 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第二章《磋商方法及
评审标准》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1.2 在正式磋商前,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程序。
21.2.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
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19
信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其磋商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响应本项目采购,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的,联合体的磋商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自行提供
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
资格审查依据。
21.2.2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未实质
性响应磋商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
21.3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
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1.4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评审因素、分值调整方案详见磋商须知前
附表。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21.4.1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
调整政策;
21.4.2 根据规定,产品同时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
域网认证产品的,可同时享受优惠政策,同一项目中只有部分产品满足
优先采购规定的,只对该部分产品执行优惠政策;
21.4.3 小微企业的价格调整政策可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20
22.项目终止
22.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
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
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3.1 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将根
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
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本项目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见磋商须知前
附表。
23.2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3.3 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
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规定情形的,按规定处理。
24.保密要求
24.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确保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
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六 成交与合同
25.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21
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5.2 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的,由磋商小组按规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发出成交通知书
26.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6.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27.签订合同
27.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
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
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
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订立背离磋
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
供应商排序,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
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
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7.3 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财政部门指
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7.4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28.履约保证金
28.1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
人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0%。采用《履
约保证金保函》形式的,保函格式详见本章附件 A。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22
28.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
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担保函格式详见本章附
件 B。
28.3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被视为无正当
理由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响应保证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照本章 26.2 条规定
的方式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预付款
29.1 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
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9.2 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
函。预付款保函是指成交供应商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
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
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
30.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0.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0.2 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
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0.2.1 供应商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
30.2.2 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0.2.3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费用收取
31.1 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磋
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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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50000 0.05% 0.05% 0.05%
31.2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户名: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中南支行;
账号:697816191
七 询问、质疑与投诉
32.询问
32.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
问作出答复。
33.质疑
33.1 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机
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33.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须知第
1.1、1.2 款载明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
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
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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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
同提出。
33.4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
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提交质疑
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
盖公章。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3.5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3.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
业秘密。
质疑函不符合本须知第 33.4 款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书面告知
具体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
内提交。
33.7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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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投诉
34.1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
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监管部门提出
投诉。
八 其他注意事项
35.补充说明
35.1 本磋商文件中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
最后一日。
35.2 本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
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35.3 本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
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载内容的形式。
35.4 本磋商文件中所称的“复印件”包括:原件的影印件、原件的扫描件。
复印件必须内容完整、真实可查、清晰可辨,否则,因复印件模糊、缺
页、漏页或者弄虚作假导致的不良后果、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5.5 本磋商文件中所称的“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5.6 本磋商文件中所称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
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35.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
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
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35.6.2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26
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
法实施监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
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5.6.3 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
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设定为进口产品。
35.7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其分支
机构作为供应商参与磋商。
35.8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9 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项目磋商。
35.10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做出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6.人员回避
36.1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其他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利害关系人员回避
申请》详见本章附件 C。
36.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
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36.3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下
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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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7.廉洁自律规定
37.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
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采购活动。
37.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
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
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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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履约保证金保函(成交后开具)(格式)
履约保证金保函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
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 (货物名称) (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 (合同号) 号
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 (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
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
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
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
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
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
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
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
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
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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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履约担保函(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格式)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名称):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
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
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
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
(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
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
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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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
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
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
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
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
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
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
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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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C:利害关系人员回避申请(格式)
利害关系人员回避申请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作为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供
应商,认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以下人员需要回避:
1、需要回避的人员姓名:
2、上述人员的工作单位:
3、上述人员是本次采购活动中的:
□ 采购人员
□ 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
□ 其他相关人员
4、申请回避的原因: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5、具体情况说明(如有):
申请人: (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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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磋商方法及评审标准
一、总则
1.磋商小组负责磋商评审事务
1.1 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1)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
成交供应商;
(5)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2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评分办法
2.1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
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二、磋商评审程序
3.资格审查
3.1 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将对照本章附件 1《资格审查表》的内容,逐条对
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2 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或者不足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表》中所列情形任
意一项的,即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进入下一环节。
3.3 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33
4.符合性审查
4.1 符合性审查是指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照本章附件 2《符合性
审查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
4.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或者不足以证明其符合《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
查标准中任意一项的,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即符合性审查不通
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磋商
5.1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正式磋商程序。
5.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
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5.3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5.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
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5.5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按本章 5.3 条第二款规定盖章或签字。
5.6 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34
6.最后报价
6.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
以为 2家。
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规定情形的,按规定处理。
6.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
磋商。
7.综合评分
7.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7.2 磋商小组各成员按照本章附件 3《评分细则》,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
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审总得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其他评分因素得分
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3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
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
列为评审因素。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7.4 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35
7.5 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8.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8.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8.3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特定规则
9.相同品牌产品参与磋商的处理原则
9.1 如一个项目包内只有一种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
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
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9.2 如一个项目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相关
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本章第 9.1 条规定处理。
10.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10.1 根据财政部 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
即货物由小型或微信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信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
标的,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
其最后报价按照《评分细则》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
在本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
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见本章附件 4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36
10.2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提供了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最后报价按照《评分细
则》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判定标准见本章附件 5
10.3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最后报价按照《评分细则》规定的比例
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见本章附件 6
10.4 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
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项目,根据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其最后报价按照《评分细则》中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10.5 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
价扣除。
10.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的
项目或者项目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11.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1.1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且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标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37
志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本章附件 7
11.2 满足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下述证明资料的供应商,其该产品报价按
照《评分细则》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证
明资料不全或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1)说明所提供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品目序号、
名称、依据的标准。
(2)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见本章附件 8
(3)属于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分项报价。
12.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12.1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 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范围内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且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具有有效期
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本章附件 9
12.2 满足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下述证明资料的供应商,其该产品报价按
照《评分细则》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证
明资料不全或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1)说明所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品目序号、名
称、依据的标准。
(2)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见本章附件 10
(3)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分项报价。
12.3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品
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的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38
效。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作为实质性要求,不给予价格扣除。
13.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3.1 根据财政部 发改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无线
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且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具有有效
期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
13.2 满足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下述证明资料的供应商,其该产品报价按
照《评分细则》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证
明资料不全或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1)说明所提供产品在《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名
称、厂家、规格型号、依据标准、证书编号。
(2)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
(3)属于优先采购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分项报价。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39
附件1:资格审查表
序号 资格要求 评审内容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1)供应商是法人的:企业法人: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有效的“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
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有效
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限中国公民,提供有效的自然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是法人且成立一年或以上的,提供前一年度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
告。财务报告应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无法按第 1 条提供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可以提供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供应商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代替财务状况报告。
(4)供应商也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磋商的,无
需盖章,需要签字),代替财务状况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2)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磋商的,无需盖章,需签字)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法人:(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依法缴纳税收的材料:
主要材料: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纳税凭据允许的时间和形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
(不含递交截止当月)内任意 1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完
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
可);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月成立,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尚
未纳税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
拟),该承诺书视同纳税凭据;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
主要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社保凭据允许的时间和形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
(不含递交截止当月)内任意 1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月
成立,因社保机关原因导致尚未缴纳社保的供应商,提供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
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③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40
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份缴纳税收的
凭据;
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份缴纳社会保
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③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
(3)供应商也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
声明(原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盖章,需要
签字),代替凭据。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四,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如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须提供相关许可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响应文件格式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说明关联单
位情况并作出声明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
动
根据响应文件格式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声明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
的结果为准。
5
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
许可证》
按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
注:
(1)资格证明文件仅限于供应商本身的材料,其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
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文件,但其兼并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文件。
(2)如对同一资格条件,供应商既提供了相应证明材料,又提供了书面声明,
且二者不一致的,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41
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符合性审查标准 审查情况
1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了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磋商文件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符合磋商须知 1.5.4 款规定 本项目不适用
3 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4 响应项目包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及伴随货物和工程内容
5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了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6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无附加条件、无缺漏项、无多个报价
7 磋商文件不接受备选方案的,响应文件未提供可选择性响应方案
8 磋商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9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10 响应文件完整,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装装订方式
11 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了澄清、说明或补正
12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3 不存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14
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实质性条款(标注“★”号的
条款)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42
附件3:评分细则
序号 评审因素 F 分值(分) A(权重) ×权重后的分值(分)
1 价格评议 100 10% 10
2 商务评议 100 45% 45
3 技术评议 100 45% 45
总分值=F1×A1+F2×A2……+Fn×An 100
评分细则
项目 分值 评分主要因素 评分具体标准 备注
价格部分
(10 分)
10 分 报价得分
磋商小组只对初步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价
格评议,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
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
权值×100
客观分
商务部分
(45 分)
12 分 企业实力
供应商具有:
1.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5. 五星级商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
6. 企业 3A 信用等级证书。
每一项有效证书得 2 分,最多得 12 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客观分
15 分 类似业绩
供应商自 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
的,每提供一个单项业绩得 3 分,最多得 15 分。
注:(1)同一单位多次委托的合同不重复计分;
(2)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
公章
客观分
5分 用户评价
业绩合同获得委托方(合同甲方)好评(正面评价)
的,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注:(1)同一单位多次委托的合同不重复计分;
(2)提供反馈意见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客观分
6分 保险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保额
≥2000 万,得 6 分;≥1000 万,得 4分;≤1000 万
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购买保险的生效保
客观分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43
单及付款凭证)
7分 种植、养殖基地
1.供应商具有种植基地得 2 分;
2.种植基地生产的蔬菜,能够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
书,提供 1 份证书得 1 分,满分 3 分;
3.具有养殖基地得 2 分;
(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客观分
技术部分
(45 分)
6分 检测能力
供应商建有:
1.专门的农副产品检测室,得 2 分;
2.专业检测的设施设备得 2 分;
3.专职食品检验员的得 2 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客观分
6分 食材来源及品质
食品来源说明完整且食品货源稳定、渠道正规、品质
有保障的得 6 分;食品来源说明比较完整且食品货源
稳定、渠道正规、品质有一定保障的得 4 分;食品来
源说明有缺陷且食品货源有一定稳定性、渠道正规的
得 2 分;其它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主观分
6分 配送方案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及用户特点的分析,提供
合理、可行的配送方案,方案详细,内容完备,合理、
针对性强得 6 分;内容完备、可行得 4 分;有瑕疵,
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主观分
6分 人员配备
提供团队人员的组成方案(可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名
单、分工及岗位职责、人员学历、健康证、身份证、
劳务合同等):
团队组成方案详细合理,经验丰富,能够胜任本项目
得,得 6 分;
团队配备组成有一定工作经验,基本满足需求,得 4
分;
团队配备组成不完整,有欠缺,得 2 分;
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行,不得分。
主观分
5分 配送工具
供应商自有运输车辆 2 台(含)以上得 3 分。(需提
供车辆绿色通行证、行驶证、和登记证书、车辆保险
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租赁运输车辆 2 台(含)以上得 2 分。不提供
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和《机动
车行驶证》复印件)
客观分
5分 交货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每日按时交货方案进行评分:
方案内容完整、详细、针对性强的,得 5 分;
方案基本合理的,得 3 分;
方案不完整的,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主观分
5分
应急保
障方案
对突发故障的预判措施进行评审:认识到位,有完整
详细、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的,且承诺提供 7*24 小
时服务的,得 5 分;
对突发故障有一定预见性,且承诺提供 7*24 小时服
务的,有明确的应急预案,得 3 分;
承诺提供 7*24 小时服务但应急预案缺乏认知,得 1
分。
(需提供承诺函,否则本项不得分)
主观分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44
4 分
食品安
全承诺
及罚则
(1)供应商国家、行业的食品安全规定,按照磋商
文件的要求,提供食品卫生安全承诺,得 2分,未提
供,不得分。
(2)有明确的罚则,处罚力度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
规定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客观分
2分 售后服务
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半
小时之内可以响应,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
加盖公章)
客观分
总分:100 分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45
附件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序号 行业
中小微型企业(或) 中型企业(且) 小型企业(且) 微型企业(或)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1 农、林、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 万元
以下
2
工业(包括采矿
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
<1000 人 <40000 ≥300 ≥2000 ≥20 ≥300 <20 <30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6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200 人 <40000 ≥20 ≥5000 ≥5 ≥1000 <5 <1000
5 零售业 <300 人 <20000 ≥50 ≥500 ≥10 ≥100 <10 <100
6
交通运输业(不含
铁路运输业)
<1000 人 <30000 ≥300 ≥3000 ≥20 ≥200 <20 <200
7 仓储业 <200 人 <30000 ≥100 ≥1000 ≥20 ≥100 <20 <100
8 邮政业 <1000 人 <30000 ≥300 ≥2000 ≥20 ≥100 <20 <100
9 住宿业 <300 人 <10000 ≥100 ≥2000 ≥10 ≥100 <10 <100
10 餐饮业 <300 人 <10000 ≥100 ≥2000 ≥10 ≥100 <10 <100
11
信息传输业(包括
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
<2000 人 <100000 ≥100 ≥1000 ≥10 ≥100 <10 <100 下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300 人 <10000 ≥100 ≥1000 ≥10 ≥50 <10 <50
13 房地产开发经营 <200000 <10000 ≥1000 ≥5000 ≥100 ≥2000 <100 <2000
14 物业管理 <1000 人 <5000 ≥300 ≥1000 ≥100 ≥500 <100 <500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46
序号 行业
中小微型企业(或) 中型企业(且) 小型企业(且) 微型企业(或)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
<300 人 <120000 ≥100 ≥8000 ≥10 ≥100 <10 <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括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等)
<300 人 ≥100 ≥10 <10
附件5:监狱企业
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
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47
附件6: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附件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1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A02010103 服务器 HJ2507 网络服务器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A02010108 网络计算机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A02010109 计算机工作站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A02010199
其他计算机设备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2
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
A02010601
打印设备
A0201060101
喷墨打印机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48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A0201060103
热式打印机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A0201060104
针式打印机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A02010604
显示设备
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A0201060499
其他显示器
HJ2536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A02010609
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A0201060901
扫描仪
HJ2517 扫描仪
3
A020202
投影仪
HJ2516 投影仪
4
A020201
复印机
HJ424
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5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HJ424
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6
A020210
文印设备
A02021001
速印机
HJ472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
7
A020301
载货汽车(含
自卸汽车)
HJ2532 轻型汽车
8
A020305
乘用车(轿车)
A02030501 轿车 HJ2532 轻型汽车
A02030599
其他乘用车(轿车)
HJ2532 轻型汽车
9 A020306 客车 A02030601 小型客车 HJ2532 轻型汽车
10
A020307
专用车辆
A02030799 其他专用汽车 HJ2532 轻型汽车
11
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
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 HJ2531 工商用制冷设备
A02052305 空调机组 HJ2531 工商用制冷设备
A02052309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HJ2531 工商用制冷设备
12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A02061802 空气调节电器
A0206180203
空调机
HJ2535 房间空气调节器
A02061808 热水器 HJ/T362 太阳能集热器
13
A020619
照明设备
A02061908 室内照明灯具 HJ2518 照明光源
14
A020810
传真及数据数
字通信设备
A02081001 传真通信设备
HJ2512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
15
A020910
电视设备
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HJ2506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49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A02091003
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
HJ2506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16 A0601 床类
A060101 钢木床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104 木制床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199 其他床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17
A0602
台、桌类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205 木制台、桌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18 A0603 椅凳类
A060301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302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399 其他椅凳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19 A0604 沙发类 A060499 其他沙发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20 A0605 柜类
A060501 木质柜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503 金属质柜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599 其他柜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21 A0606 架类
A060601 木质架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602 金属质架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22 A0607 屏风类
A060701 木质屏风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A060702 金属质屏风类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23 A060804 水池 HJ/T296 卫生陶瓷
24 A060805 便器 HJ/T296 卫生陶瓷
25 A060806 水嘴 HJ/T411 水嘴
26
A0609
组合家具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27
A0610 家用家
具零配件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28
A0699
其他家具用具
HJ2547 家具/HJ2540 木塑制品
29
A070101
棉、化纤纺织
及印染原料
HJ2546 纺织产品
30
A090101
复印纸(包括
再生复印纸)
HJ410 文化用纸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50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31
A090201
鼓粉盒(包括
再生鼓粉盒)
HJ/T413 再生鼓粉盒
32
A100203
人造板
A10020301 胶合板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A10020302 纤维板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A10020303 刨花板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A10020304 细木工板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A10020399 其他人造板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33
A100204
二次加工材,
相关板材
A10020404
人造板表面装饰板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HJ2540 木塑制品
A10020404 人造板表面装
饰板(地板)
HJ571 人造板及其制品
/HJ2540 木塑制品
34
A100301 水泥
熟料及水泥
A10030102 水泥 HJ2519 水泥
35
A100303 水泥
混凝土制品
A10030301 商品混凝土 HJ/T412 预拌混凝土
36
A100304 纤维
增强水泥制品
A10030402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A10030403
无石棉纤维水泥制品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37
A100305
轻质建筑材料
及制品
A10030501 石膏板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A10030503
轻质隔墙条板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38
A100307
建筑陶瓷制品
A10030701 瓷质砖 HJ/T297 陶瓷砖
A10030704 炻质砖 HJ/T297 陶瓷砖
A10030705 陶质砖 HJ/T297 陶瓷砖
A10030799
其他建筑陶瓷制品
HJ/T297 陶瓷砖
39
A100309
建筑防水卷材
及制品
A10030901
沥青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HJ455 防水卷材
A10030903
自粘防水卷材
HJ455 防水卷材
A10030906
高分子防水卷(片)材
HJ455 防水卷材
40
A100310
隔热、隔音人
造矿物材料及
其制品
A10031001
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A10031002
矿物材料制品
HJ/T223 轻质墙体板材
41
A100601 功能
性建筑涂料
HJ2537 水性涂料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51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42
A100399
其他非金属矿
物制品
A10039901
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
HJ456 刚性防水材料
43
A100602
墙面涂料
A10060202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HJ2537 水性涂料
A10060203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HJ2537 水性涂料
A10060299
其他墙面涂料
HJ2537 水性涂料
44
A100604
防水涂料
A10060499
其他防水涂料
HJ2537 水性涂料
45
A100699
其他建筑涂料
HJ2537 水性涂料
46
A100701
门、门槛
HJ/T 237 塑料门窗
/HJ459 木质门和钢质门
47 A100702 窗 HJ/T237 塑料门窗
48
A170108
涂料(建筑涂
料除外)
HJ2537 水性涂料
49
A170112
密封用填料及
类似品
HJ2541 胶粘剂
50
A180201
塑料制品
HJ/T226 建 筑 用 塑 料 管 材
/HJ/T231 再生塑料制品
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
附件8: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序号 目录 认证机构名录
1 环境标志产品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
附件9: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1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 28380)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 28380)
★A02010107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52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级》(GB 28380)
2
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
A02010601
打印设备
A0201060101
喷墨打印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A0201060104
针式打印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A02010604
显示设备
★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 21520)
A02010609
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A0201060901
扫描仪
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
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中打印速度为 15 页/分的针式打印
机相关要求
3
A020202
投影仪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2028)
4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5 A020519 泵 A02051901 离心泵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
评价值》(GB 19762)
6
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
★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
冷水机组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 19577),《低环境温度
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
值及能效等级》(GB 37480)
水源热泵机组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 30721)
溴化锂吸收式冷
水机组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
值及能效等级》(GB 29540)
★A02052305
空调机组
多联式空调(热
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
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
单元式空气调节
机 ( 制 冷 量 >
14000W)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GB 19576)《风管送
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 37479)
★A02052309 专用
制冷、空调设备
机房空调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GB 19576)
A02052399
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冷却塔
《机械通风冷却塔第 1 部分:中小
型开式冷却塔》(GB/T 7190.1)
《机械通风冷却塔第 2 部分:大型
开式冷却塔》(GB /T 7190.2
7 A020601 电机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
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
8
A020602
变压器
配电变压器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 20052)
9
★A020609
镇流器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GB 17896)
10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A0206180101
电冰箱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 12021.2)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53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A0206180203
空调机
房间空气调节器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
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2
013),待 2019 年修订发布后,按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
多联式空调(热
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
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
单元式空气调节
机 ( 制 冷 量 ≤
14000W)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
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风
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 37479)
A0206180301
洗衣机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
等级》(GB 12021.4)
A02061808 热水器
★电热水器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
效等级》(GB 21519)
燃气热水器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
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665)
热泵热水器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GB 29541)
太阳能热水系统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 26969)
11
A020619
照明设备
★普通照明用双端
荧光灯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
值及能效等级》(GB 19043)
LED 道路/隧道照
明产品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能
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8)
LED 筒灯
《室内照明用 LED 产品能效限定
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5)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
自镇流 LED 灯
《室内照明用 LED 产品能效限定
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5)
12
★A020910
电视设备
A02091001 普通电
视设备(电视机)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GB 24850)
13
★A020911
视频设备
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备
监视器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
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GB 24850),
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
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0)
14
A031210
饮食炊事机械
商用燃气灶具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 30531)
15 ★A060805 便器
坐便器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 25502)
蹲便器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
率等级》(GB 30717)
小便器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
率等级》(GB 28377)
16 ★A060806 水嘴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54
品目
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
等级》(GB 25501)
17
A060807
便器冲洗阀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
水效率等级》(GB 28379)
18
A060810
淋浴器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
率等级》(GB 28378)
注:
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可使用至 2019 年 6 月 1日。
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附件10: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序号
--级目录 二级目录
认证机构名录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产品书称
1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
公司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
与认证中心
广州褰宝认证中心服务
有限公司
AIJ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2 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
A02010601 打印设备
A02010604 显示设备
A02010609 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3 A020202 投影仪
4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5 A020519 泵 A02051901 离心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
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公司
6 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
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
有限公司
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
心有限公司
A02052305 空调机组
A02052309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A02052399 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7 A020601 电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
有限公司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
司
8 A020602 变压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电能(北京)认证中心
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公司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55
序号
--级目录 二级目录
认证机构名录
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产品书称
9 A020609 镇流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
究院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
有限公司
10 A020618 生活用电 器
A0206180101 电冰箱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
证有限公司
A0206180203 空调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
证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
有限公司
A0206180301 洗衣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
证有限公司
A02061808 热水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
证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
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
“热泵热水器”)
11 A020619 照明设备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
究院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
有限公司
12 A020910 电视设备 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
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奉瑞特认证有限责
任公司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
有限公司
13 AO20911 视频设备 A0209U07 视频监控设各
14 A031210 饮食炊事机械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
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5 A060805 便器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
有限公司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
公司
16 A060806 水嘴
17 A060807 便器冲洗阀
18 A060810 淋浴器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56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提供武汉市龟山风景管理处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配送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下表:
序号 类别 名称 单位 备注
1
蔬菜
大白菜 斤
生鲜
2 小白菜 斤
3 兰州包菜 斤
4 生菜 斤
5 上海青 斤
6 苋菜 斤
7 芹菜 斤
8 空心菜 斤
9 菠菜 斤
10 莴苣 斤
11 娃娃菜 斤
12 韭菜 斤
13 香菜 斤
14 苕尖 斤
15 油麦菜 斤
16 有机花菜 斤
17 四季豆 斤
18 绿豆芽 斤
19 黄豆芽 斤
20 白萝卜 斤
21 胡萝卜 斤
22 莲藕 斤
23 洋葱 斤
24 铁棍山药 斤
25 西红柿 斤
26 芋头 斤
27 土豆 斤
28 老南瓜 斤
29 茄子 斤
30 黄瓜 斤
31 笋瓜 斤
32 青杭椒 斤
33 红菜苔 斤
34 青椒 斤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57
35 西蓝花 斤
36 瓠子 斤
37 丝瓜 斤
38 冬瓜 斤
39 苦瓜 斤
40 鲜香菇 斤
41 平菇 斤
42 金针菇 斤
43 杏鲍菇 斤
44 生姜 斤
45 大蒜 斤
46 大蒜头 斤
47 大葱 斤
48 小葱 斤
49 豆角 斤
50 毛豆米 斤
51 青豆米 袋
52 茼蒿 斤
53 蚕豆米 斤
54 红心苕 斤
55
鲜肉类
牛腱子 斤
56 黄牛肉 斤
57 牛瓦沟 斤
58 卤牛肉 斤
59 牛肉丝 斤
60 牛腩 斤
61 猪手 斤
62 精五花肉 斤
63 腊肉 斤
64 香肠 斤
65 里脊肉 斤
66 腿肉 斤
67 筒子骨 斤
68 肉圆子 斤
69 五花肉 斤
70 猪肝 斤
71 肉丝 斤
72 肉沫 斤
73 肉片 斤
74 肉丁 斤
75 排骨 斤
76 羊腿肉 斤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58
77 羊肉 斤
78
禽蛋类
土鸡 斤
79 三黄鸡 斤
80 鸡蛋 斤
81 鹌鹑蛋 斤
82 皮蛋 斤
83 仔鸭 斤
84 麻鸭 斤
85 腊鸭 斤
86 鸭血 斤
87
鲜鱼类
财鱼 斤
88 草鱼 斤
89 胖头鱼头 斤
90 黄骨鱼 斤
91 鲫鱼 斤
92 鱿鱼须 斤
93
冻货类
鸡脯肉 斤
94 小黄鱼 斤
95 鸡翅根 斤
96 鸡腿 斤
97 冻鸭 斤
98 大带鱼 斤
99 龙利鱼 斤
100 小剥皮鱼 斤
101
水果类
香蕉 斤
102 苹果 斤
103 皇冠梨 斤
104 香梨 斤
105 荔枝 斤
106 水晶油桃 斤
107 芒果 斤
108 火龙果 斤
109 西瓜 斤
110 甜宝 斤
111 八里香瓜 斤
112 粑粑柑 斤
113 澳柑 斤
114 丑八怪 斤
115 南丰桔 斤
116 伦晚 斤
117 云南蜜桔 斤
118 冰糖橙 斤
119 南非橙 斤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59
120 脐橙 斤
121 水蜜桃 斤
122
早点、酸奶
油条 袋
123 大馒头 袋
124 正大蒸饺 件
125 春卷 盒
126 豆浆 袋
127 花卷 个
128 千层饼 斤
129 肉包子 个
130 鸡蛋饼 斤
131 严氏烧麦 斤
132 面窝 个
133 馄饨皮 斤
134 汤面 斤
135 细粉 斤
136 宽粉 斤
137 热干面 斤
138 光明酸奶 盒
139 蒙牛酸奶 盒
140 果粒酸奶 杯
141 金爵酸奶 杯
142 厚干子 斤
143 薄香干 斤
144 老豆腐 斤
145 面筋 斤
146 薄千张 斤
147 凉粉皮 斤
148
粮油类
东北珍珠米 袋
干鲜
149 五得利面粉 袋
150 麻油 瓶
151 金龙玉米油 件
152 小米 斤
153 黑米 斤
154 绿豆 斤
155 红豆 斤
156 薏米 斤
157 糯米 斤
158
干货、调料
龙口粉丝 袋
159 紫菜 包
160 黑木耳 斤
161 干海带 斤
162 虾皮 斤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60
163 黄花菜 斤
164 劲霸鸡汁 瓶
165 美极鲜 瓶
166 料酒 瓶
167 生抽 瓶
168 老抽 瓶
169 耗油 瓶
170 豆豉 袋
171 超级生粉 袋
172 豆瓣酱 瓶
173 白醋 瓶
174 孝感米酒 瓶
175 熊猫炼乳 听
176 三花淡奶 听
177 椰浆 听
178 西米 斤
179 香醋 瓶
180 番茄沙司 瓶
181 无碘盐 袋
182 芝麻酱 瓶
183 蒸肉白米粉 袋
184 花椒 斤
185 白芝麻 斤
186 辣椒节 斤
187 白糖 斤
188 冰糖 斤
189 小米辣 斤
190 糯米粉 袋
191 七姊蒸肉粉 袋
192 黑胡椒 袋
193 白胡椒 袋
194 枸杞 斤
195 桂皮 斤
196 八角 斤
197 砂仁 斤
198 香叶 斤
199 白芷 斤
200 白扣 斤
201 草果 斤
202 王守义十三香 盒
203 小丑娃孜然粉 袋
204 野山椒 瓶
205 其他用品 一次性筷子 件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61
206 一次性纸碗 件
207 一次性快餐盒 件
208 一次性手套 盒
209 保鲜膜 卷
二、配送食材要求
1、配送食材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
范;
1.1 大米要求:必须符合 GB1354-2009《大米》标准,大米品种要求为一等
米。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和外包装上应标明食品生产许可证
的 SC 批准号。
1.2 食用油要求:必须符合 GB1535—2003《大豆油》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
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和外包装上应标明食品生产许可证的 SC 批准号。
1.3 面粉要求:必须符合 GB1355-86《小麦粉》标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
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和外包装上应标明食品生产许可证的 SC 批准号。
1.4 副食品、蛋、生粉豆制品、调味品要求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质量检测报告和外包装上应标明食品生产许可证的 SC 批准号。
1.5 配送的鲜肉类及冻品要求: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须“二证二章”
检验报告齐全,无瘦肉精成分,质量等级达到二级(含)以上标准,且必须符合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分部位分割冻猪肉应贮存在-18℃的冷冻间,冷冻间温度一
昼夜升降幅度不得超过 1℃,冷鲜肉应贮存在 0℃以下的冷藏间。运输应使用符
合卫生要求的冷藏车(船)或保温车;样品与批量应保持一致,每一批次随货提
供防疫合格证(或肉食半成品的“检验报告”)。坚决杜绝“瘦肉精”、“注水”
肉、病死肉。
1.6 水果、酸奶要求:必须符合 GB19302《发酵乳》标准、GB/T23351-20009
《水果》标准,外包装上应标明食品生产许可证的 SC 批准号。
1.7 蔬菜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清洗
干净,符合“八无六有”要求。“八无”:即无农药残留超标、无重金属残留超
标,无亚硝酸盐残留超标、无青帮老叶、茎叶类蔬菜无根须、无泥沙、无杂物、
无其他污染;“六有”:有生产标准,有质量检测、有产品包装,有采摘日期、
有产地标示、有冷链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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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送要求及管理要求
1、蔬菜类每日配送:当日配送种类与数量以前一天采购人书面(传真或邮
件)菜单为准,采购人根据需求开出每日菜单的品种及数量,供应商须在当日内
做出响应,要求供应商实际供应的生鲜类品种及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
超过 5%,叶菜类的单个品种数量及叶菜总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
5%。实际采购时如因天气问题导致某些叶菜类品种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订单
要求,供应商经采购人同意可视实际情况采购同等性质、同等价位的叶菜代替。
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供应商负
责按采购人要求补足。
2、生鲜、蛋类每日配送:采购人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传真或邮件)
告知肉禽蛋类供应商肉禽蛋类需求计划,供应商须在当日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
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供应商保证
采购清单下达后,第 2个日历天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米、油、干货、调味品类配送:由采购人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传
真或邮件)告知干货类供应商,供应商须在当日内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采购
人准备情况,并在 2日内上午 7:30 前将货将货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配送损耗:物资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如有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采购
人对不合格的物资不予验收和结算。为降低运输损耗对采购人带来的不利影响,
成交供应商在每次配送应在采购人需求量上增加 5%的配送额,验收完成后,如
有超出供货范围的多余物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运回处理;如存在物资数量不足,
成交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补送。
5、运输要求: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配送人员应有健康证,运输车
辆应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
6、应急配送:因特殊任务需求及临时配送需要,由采购人在物资供应清单
中选择需求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由成交供应商临时应急配送,所产生的物
资款与当月实际配额一并核报。
四、验收要求
1、供应商将物资配送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
负责人签字确认。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63
2、配送完成后,由供应商根据实际配额进行汇总,将汇总情况和验收凭证
统一交由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核报。
3、双方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品种、质量验收。经成交供应商配送人
员、采购人质量验收员签字确认后方完成配送验收工作。
4、采购人可指派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时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检。
若抽检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5、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卫生
要求。若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问题而引起投诉或
因产品质量问题换货而延误,给采购人带来不利影响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
造成的一切后果,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取消结算款、扣除质量保证金、
解除本合同。
6、因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处理,
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五、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1、报价要求:各供应商应参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食材清单》按基准
价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供应商只允许报一个折扣率,所有产品均按统一折扣率
进行结算。基准价为武汉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情况报价。
2、结算方式:
2.1 本项目采用月度据实结算付款,供应商每天将订单内所有原材料送到采
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
作为每月结算凭证。采购人根据本年度上季度供货量进行测算,年预计年度采购
总金额约 28 万元。
2.2 采购时应按以下原则确认实际供货价:
2.2.1 实际采购价格≤市场货物价格
2.2.2 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的所需的服务费用
2.2.3 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2.2.4 供货商免费配送货物到采购人单位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本次采购标的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
其他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64
2、验收流程:采购人可指派质量检测员、负责现场验收工作。质量检测员
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品种、质量验收;经供应商配送人员、采购人质量检测员、食
堂人员验收签字确认后方完成配送工作。采购人还可指派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供应
商提供的食堂原材料进行抽检。若抽检不合格,因此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
部承担,采购人并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 5%作为处罚,并解除供货合同。
七、其它要求
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
一周内须向采购人提交。如发现供应以下情况,保证除全部退货外,还同意没收
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的害的;
1.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1.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1.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1.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1.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1.7 超过保质期限的。
2、供应商必须保证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若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问题而引起投诉或因产品
质量问题换货而延误,给采购人食堂运行带来不利影响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月的结算款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
金并解除本合同。
3、因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处理,
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4、拒绝采购转基因产品:采购人本次拒绝采购转基因原材料,主要涉及我
国已经批准种植的转基因农作物以及涉及这些农作物的作为原材料的二次加工
食品产品;所有涉及的包装类食物(如食用油、大米)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包
装上予以明显标识并有非转基因说明。若采购人在使用过程发现供应商食物和原
材料属于转基因产品的,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5、售后服务: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半小时之内可以响应(提供承诺函)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65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食材物资配送服务合同
甲方:武汉市龟山风景管理处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66
食材物资配送服务合同
甲方:武汉市龟山风景管理处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由乙方
负责向甲方提供蔬菜肉类等食材物资配送服务事宜,为保证双方的权益,特订立
本合同。
第一条: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
1、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2、在合同期内,乙方按甲方订购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单价准时向甲方提供
配送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商品,必须在供应物资前一天以电话、书面传真或邮件
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质量、时间及特殊要求
等。下午赶单应不迟于下午两点。
第二条:配送商品种类、质量、数量、送货、验收及补送
1、配送商品种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蔬菜类、豆制品类、
粉类、鲜肉类、冷冻品类、鲜鱼类、禽蛋类、干货调料类、水果类、烧腊卤货类
及粮油食品等(具体明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2、配送商品质量: 按甲方要求的质量配送。提供的食品供应严格执行国家食
品卫生标准,确保货源的新鲜,安全。
2、数量: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
3、送货: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于每日将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
的商品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配送时间到货或提前半小时到货,到货后有需时应协
助甲方的工作人员卸货、过称进仓。
4、验收: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甲方验收后由甲方人员签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67
字确认作为送货凭证。对不符合数量、质量、品种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退货和
要求乙方更换。
5.货物补送:甲方有需临时加送菜品,提前 3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
按时送达。
6.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本年度扶贫物资采购任务。
第三条:商品价格
日常供货按武汉市物价部门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市场行情(武汉市生活必需
品市场监测情况),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价格清单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如武汉市
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情况无该项物品,乙方报价不应高于中百超市或武商量贩的
售价(以较低者为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
1、送货款项每月按乙方中标承诺的综合折扣率 %结算一次(扶贫所购物资
不在此列),当月的货款于次月 15 号以前结算完毕,并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
付货款。乙方收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如乙方在月底未按时提交购货
清单,影响支付时间,后果自负,不视作甲方违约。
2、乙方要保证结算清单各项价格的准确,如有错误,导致重复修改,致使甲
方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向甲方供货。所供应的必须是无公
害蔬莱,不得向甲方供应使用过剧毒农药的蔬菜和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其他
类食品肉类、鱼类、调料、食用油、盐等均应符合质量卫生标准。
2.乙方应指定专人向甲方提供全方位服务。配备专人专车,及时、免费送货
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同时开展电话购货和定期上门服务,若甲方临时有特殊要求
应满足需求。
3.乙方在配送服务期间内,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监督膳食物品配送全过程。除
了送货工作的协调与管理外,还负责与甲方进行膳食物品配送相关事宜的衔接,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68
直到甲方所有验收事务处理完毕并满意为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一周内须向甲
方提交。如发现供应商品有以下情况,甲方除要求全部退货外,还可以没收全部
违约保证金,乙方应在履约保证金扣除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补足履约保证金,并
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未经检疫的进口冻品。
⑤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 超过保质期限的。
2、合同履行完成后,乙方配送服务如无重大过错,甲方将在合同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违约保证金壹万元整。
3、甲方在正常或预约的临时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收购,造成食品
变质和运输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食
品金额 10%的违约金。
4、甲方逾期三个月未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供货,并按
逾期未付总金额的 5%收取违约金。
5、乙方如未能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供货,向甲方交售使用剧毒农药
喷洒以及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及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甲方员工
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乙方如未能严格按照甲方负责人核定
的蔬菜及食品交售时间及时供货,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对该批物资甲方有权自
行采购,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批食品 10%的违约金。
6、乙方按照甲方的需求,每周五下午 16:00 之前,将周六、周日中餐食品按
时送至甲方办公室,如未按时送达,每次扣款 200 元。
7、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不能提供安全,新鲜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69
时整改。如乙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随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除本条第 4、6款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应提前 15 天通知对
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确认。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
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任何
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
3、经双方签字核认的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时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武汉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解决。
5、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7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响应文件由“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
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响应文件格式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格式二)
3、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响应文件格式三)
4、资格审查自查表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财务状况报告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9、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
应文件格式四)
10、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格式五)
11、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2、磋商保证承诺书(响应文件格式六)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71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 职务,是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传真:
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72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法人代表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
代表人,现代表我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
理人,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
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 。
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职务: 电话:
附: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自然人参与磋商的或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无需提供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73
3.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三)
填写说明: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项目
立约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按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
要求,本着互利互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协商, (所有成员单位
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项
目磋商。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
成员,并指定 (授权代表人名字) 为联合体的授权代表(附各方法定代表人共
同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在本项目磋商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
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
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
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
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磋商义务、
执行成交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划分的
职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
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收益以响应文件上的报价单为准,联合体成员单位分配比例如下: 。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74
5.磋商工作以及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
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
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成交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
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
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75
4.资格审查自查表
填写说明:按磋商文件第三章附件1资格审查表内容自行补充完整并应答
序
号
资格要求 评审内容
自查情况及响应
文件对应页码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76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填写说明:
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磋商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1)供应商是法人的:
企业法人: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
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限中国公民,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77
6.财务状况报告
填写说明:
(1)供应商是法人且成立一年或以上的,提供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四
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
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无法按第 1 条提供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原件)。
(3)供应商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原件),代替财务状况报告。
(4)供应商也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
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代替财
务状况报告。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78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填写说明:
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磋商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1、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2、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79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填写说明:
(1)法人:(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依法缴纳税收的材料:
主要材料: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纳税凭据允许的时间和形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不含递
交截止当月)内任意 1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
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月成立,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尚未纳税的供应商,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纳税凭据;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
主要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社保凭据允许的时间和形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不含递
交截止当月)内任意 1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
缴纳清单);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月成立,因社保机关原因导致尚未缴纳社保的供
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
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③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
与磋商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 1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
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 1 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③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供应商也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原
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磋商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代替凭据。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80
9.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四)
填写说明:
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声明。
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盖章(自然人参与磋商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如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4、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
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
的采购活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郑重声明如下: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各部门明
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
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
3、本单位保证上述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
位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81
10.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格式五)
填写说明: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
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3、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声明,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
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4、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盖章(自然人参与磋商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5、如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6、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
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与其他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
一人,且与其他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附: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2.我单位未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承诺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82
□ 无;
□ 有: 。
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 无;
□ 有: 。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83
11.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说明:
1、应提供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磋商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如果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要求的其
他资格证明文件。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84
12.磋商保证承诺书(格式六)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供应商名称,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
项目编号)的磋商,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 10 个工作
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作为违约赔偿金。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5、成交后不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6、成交后不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7、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
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供应商: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85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1、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2、评分细则自查表
3、磋商响应书(响应文件格式七)
4、报价表(响应文件格式八)
5、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文件格式九)
6、技术条款偏离表(响应文件格式十)
7、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评审材料
7-1《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文件格式十一)
7-2 监狱企业享受政策优惠需提交的资料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文件格式十二)
8、评审所需要的商务文件
9、评审所需要的技术文件
10、第二章磋商须知第 10 条要求的其他技术文件
11、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86
1.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填写说明:按磋商文件第三章附件 2符合性审查表内容自行补充完整并应答
序号 符合性审查标准 自查情况
1
2
3
……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87
2.评分细则自查表
填写说明:按磋商文件第三章附件 3评分细则内容自行补充完整并应答
项目 分值
评分主
要因素
评分具体标准
磋商响
应及对
应页码
价格评议
技术评议
商务评议
……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88
3.磋商响应书(格式七)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
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第 包磋商,提交响应
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的总价详见
《报价表》的价格总计。
2、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
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
合体的话)。
3、本磋商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4、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所有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
对此无异议,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5、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
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6、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完全理解并无条件承担
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
7、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成交后向贵方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费。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盖公章):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帐号:
日期: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89
4.报价表(格式八)
填写说明: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报价表应包括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和工程的所有内容(如有)。
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报价(综合折扣率)
%(采用百分制形式报价)
注:报价(综合折扣率)=实际采购价格/武汉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
情况价格*100%
合同履行期限 1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最多可续签两年。
备注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90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九)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内容 偏离 说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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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 说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92
7.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评审材料
填写说明:
1、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政策和声明函内容,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供应商应
当对其所作声明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一旦成交,相关声明或材料将作为《成
交结果公告》的附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声明或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属
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
定,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
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十一)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93
也不存在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当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2 监狱企业享受政策优惠需提交的资料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十二)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章):
日期: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94
7-4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策优惠需提交的资料(本项目不适用)
说明:以下证明资料不全或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1)说明提供的产品所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品目序
号、名称、依据的标准。
(2)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属于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分项报价。
7-5 优先采购采购节能产品的享受政策优惠需提交的资料(本项目不适用)
说明:以下证明资料不全或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1)说明提供的产品所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品目序号、
名称、依据的标准。
(2)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
(3)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分项报价。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95
8.评审所需要的商务文件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96
9.评审所需要的技术文件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97
10.第二章磋商须知第10条要求的其他技术文件
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98
11.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一 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2.资金来源
3.磋商费用
4.适用法律
二 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构成
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响应文件组成
10.证明响应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知识产权
12.磋商报价
13.磋商保证金
14.备选方案
15.响应有效期
16.响应文件的制作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递交截止与文件接收
19.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开启
五 磋商与评审
20.磋商小组
21.磋商与评审
22.项目终止
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4.保密要求
六 成交与合同
25.确定成交供应商
26.发出成交通知书
27.签订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29.预付款
30.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1.费用收取
七 询问、质疑与投诉
32.询问
33.质疑
34.投诉
八 其他注意事项
35.补充说明
36.人员回避
37.廉洁自律规定
附件A:履约保证金保函(成交后开具)(格式)
附件B:履约担保函(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格式)
附件C:利害关系人员回避申请(格式)
第三章 磋商方法及评审标准
一、总则
1.磋商小组负责磋商评审事务
2.评分办法
二、磋商评审程序
3.资格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磋商
6.最后报价
7.综合评分
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特定规则
9.相同品牌产品参与磋商的处理原则
10.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11.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2.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13.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附件1:资格审查表
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
附件3:评分细则
附件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附件5:监狱企业
附件6: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
附件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附件8: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附件9:
附件10: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3.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三)
4.资格审查自查表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财务状况报告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9.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四)
10.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格式五)
11.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2.磋商保证承诺书(格式六)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1.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2.评分细则自查表
3.磋商响应书(格式七)
4.报价表(格式八)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九)
6.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十)
7.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评审材料
8.评审所需要的商务文件
9.评审所需要的技术文件
10.第二章磋商须知第10条要求的其他技术文件
11.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项目编号:ZCZB-2021-328(招标文件编号:ZCZB-2021-328)
二、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市健康快车净菜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长丰北垸特一号(武汉蓝焰物流基地)仓储中心3栋1楼南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折扣率(%):94.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武汉市健康快车净菜配送有限公司 |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年,合同到期后,通过采购人考核,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建华、张金霞、刘军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代理费总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龟山风景管理处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龟山北路4号
联系方式:邱凤鸣027-84713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B座26楼
联系方式:胡虎、王陈027-87710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虎、王陈
电 话: 027-8771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