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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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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副食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副食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12月27日 17:3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副食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河西区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7:36
评审专家名单王琛、赵跃华、李宝珠、史雅梅、文国军。
总中标金额¥4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会芳
项目联系电话18698049482
采购单位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沂山路3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商老师,022-81261703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022-27923909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河西消防配送.jpg
附件2文件: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副食配送项目(项目编号J-H2111-B113).pdf

一、项目编号:J-H2111-B113(招标文件编号:J-H2111-B113 )

二、项目名称: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副食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市东丽区鸿蕴星蔬菜配送中心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福山北路与栖霞道交口(丽馨农市场外房屋50号)

中标(成交)金额:48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天津市东丽区鸿蕴星蔬菜配送中心 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副食配送项目 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副食配送 详见文件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琛、赵跃华、李宝珠、史雅梅、文国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沂山路300号

联系方式:商老师,022-81261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李工,022-2792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会芳

电 话: 18698049482

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 年副食配 送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J-H2111-B113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2 -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 6 -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 15 -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29 -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 49 - 招标文件 - 2 -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就河西区 消防救援支队 2022 年副食配送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 年副食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J-H2111-B113 二、项目内容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简要技术要求 包号 河西区消防救援支 队 2022 年副食配送 项目 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的 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 为准) 详见项目需求书 1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项目预算:504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 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 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 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 招标文件 - 3 -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 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 2020 年 7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 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 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 12 月 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00-11: 00,下午 14:00-16: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 城 1 号楼 B座-602)。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关注“津泽青诚招标咨询”微信公众号“点我报名”获取报名表或点击下载链 接: https://pan.baidu.com/s/1CRyVFrAP-sxiCzP4iDBe8Q 提取码: ta4c 获取报名表。(2) 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回传至 1497393421@qq.com 邮箱并在正文内编辑报名登记表内 全部信息,邮箱主题为“公司全称+报名表”,可参考微信公众号“回复模板”。(3)添加微 招标文件 - 4 - 信 15122120063 备注公司全称并支付文件费用。(4)报名表信息核对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 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纸质版文件需现场领取。(5)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咨询报名负责人张 老师 15122120063。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5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00。 (二)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00。 (三)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5 号(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 西分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李工 (二)联系电话:1869804948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沂山路 300 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商老师,022-8126170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 1 号楼 B座-602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792390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一)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 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 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中央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二)接收质疑函: 质疑受理部门: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698049482、022-27923909 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 1号楼 B 座 602 室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 - 5 -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6 日 招标文件 - 6 -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副食品配送保障服务的人工费用、配送货物主体、配送费、运输 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一切与服务有关的费用等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完成招标 文件全部服务要求的最终优惠价格。 3.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时间要求 1.时间要求(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及所属中队。 (三)服务要求: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四)付款方式:结算价格以实际发生的配送量为准,采购人每月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付 款,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正式发票(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保证金:80000 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须是投标人对公账户汇款。 支票填写要求: 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 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注: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2.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通兴支行 账号:120066016018000012005 行号:301110000199 招标文件 - 7 - (1)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转 账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 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 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开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②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两份合同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退还中标单 位的投标保证金; ③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返还,投标人应承担银 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5)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退还,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保证金退还延迟的, 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供应商不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5)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七)验收方法及标准 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 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 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也 可委托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八)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 招标文件 - 8 - 求投标人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评标方法及评审因素与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 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得 分。 (二)评审因素与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分(10 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 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 第二部分 客观分(19 分) 分值 1 业绩评价 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且已经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的合同 签订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相关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 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一个业绩 2分,满分 6 分。证明材料包括: A. 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日期、合同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名称 及盖章) B. 甲方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A和 B同时提供才被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 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6 2 证书评价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 具备 1 种证书得 2 分,最高 6 分; 6 3 配送车辆情 况评价 投标人配备的配送车辆,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车型、车牌号、车辆照片及车辆相对应的行驶证复印件(非自有车 辆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协议); 具备 3 辆及以上得 3 分,3 辆以下得 1 分,未提供或其他 0 分。 3 4 拟投入人员 评价 拟派配送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 (1)按照上述要求提供 4 人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得 4 分; (2)按照上述要求提供 2-3 人的证明材料,得 2分; 4 招标文件 - 9 - (3)其他不得分。 第三部分 主观分(71 分) 1 整体服务 方案评价 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详细合理、清晰完整,服务内容、服务 措施、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等各方面技术条款和保证措施完全满足 或优于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且制定的组织管理计划详细完善,可有 效考评服务效果。 项目整体方案内容完备且针对性及操作性强,能够优于或满足项目 要求:9分; 项目整体方案内容完备且具备针对性,但方案存在缺失或缺陷,不 影响满足项目要求:6分; 项目整体方案内容完备,具备针对性,但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3 分;其他:0 分。 1 9 2 配送服务方 案评价 结合本项目需求及对整个项目的了解,投标人应提供详细完整的配 送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车辆卫生情况、配送运 输方案、配送及时性措施等。 投标人所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全面、完善、针对性强,其方案包含 上述三个方面且整体方案内容能够优于或满足项目要求:9 分; 投标人所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具备针对性,其方案内容包含上述三 个方面但方案存在缺失或瑕疵,不影响满足项目要求:6 分; 投标人能够针对本次项目提供了相应的配送服务方案,其方案包含 上述三个方面内容,但方案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3 分; 其他:0 分。 9 3 组织架构、 人员配置及 管理措施 评价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全面、专业、合理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组织机构设置、各岗位人员(采购人员、质检人 员、配送人员等)配备和职责划分、持证情况、人员管理方案等内 容。 投标人能够提供全面、完善、针对性强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其方 案至少包含上述四个方面且方案内容能够优于或满足项目要求的: 9分; 投标人能够提供全面、完善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其方案至少包含 上述四个方面,但方案中存在部分缺失或缺陷,不影响其满足项目 9 招标文件 - 10 - 要求的:6分; 投标人能够针对本次项目提供相应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其方案至 少包含上述四个方面但方案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3分; 其他:0 分。 4 食品安全 保证措施 及方案 结合本项目需求及对整个项目的了解,投标人应提供详细完整的食 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食材的采购流 程、 保存处理、食材检测、食材的保鲜及安全等方面的食品安全 保证措施及方案。 投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方案全面、完善、针对性强, 其方案包含上述四个方面且整体方案内容能够优于或满足项目要 求:9 分; 投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方案具备针对性,其方案内容 包含上述四个方面但方案存在缺失或瑕疵,不影响满足项目要求: 6分; 投标人能够针对本次项目提供了相应的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方案, 其方案包含上述四个方面内容,但方案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 3分; 其他:0 分。 9 5 售后服务 承诺评价 结合本项目需求及对整个项目的了解,投标人应提供详细完整的售 后服务承诺。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支 撑、服务承诺等。 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完善、针对性强,其方案包含 上述三个方面且整体方案内容能够优于或满足项目要求:9 分; 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具备针对性,其方案内容包含上述三 个方面但方案存在缺失或瑕疵,不影响满足项目要求:6 分; 投标人能够针对本次项目提供了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其方案包含 上述三个方面内容,但方案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3 分; 其他:0 分。 9 6 投诉流程、 满意度调 查制度评 价 结合本项目需求及对整个项目的了解,投标人应提供详细完整的投 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诉流程、满 意度调查制度等等。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全面、完善、针对性强, 6 招标文件 - 11 - 其方案包含上述两个方面且整体方案内容满足项目要求:6 分;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具备针对性,其方案内 容包含上述两个方面但方案存在缺失或瑕疵: 4 分; 投标人能够针对本次项目提供了相应的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 度, 其方案包含上述两个方面内容:2 分; 其他:0 分。 7 与采购人 配合、沟通 方案评价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采购人配合、沟通并接受采购人指导监督评 价: 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并接受采购人现场指导监督,配合、沟 通方案详细、可行性强,沟通渠道及响应方案多样化:6分; 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并接受配合采购人现场指导监督,配合、 提供沟通渠道及响应方案方案:4 分; 投标人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合、沟通方案,沟通渠道及响应方案过于 单一:2分; 其他:0 分。 6 8 突发事件处 理措施评价 投标人应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进行归纳总结(包含但不限 于突发中毒事件、紧急加量配送、临时更换配送品目、配送时间、 地点变更、配送车辆途中故障如何转运),且针对每一突发事件提 供全面、完善的应急预案,整体方案能够使投标人在保质保量的前 提下按时完成任务:8 分; 投标人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进行归纳总结,但总结不全 面,有部分缺失,但针对每一突发事件均提供应急预案:5 分; 投标人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进行归纳总结,但总结不全面 未针对每一突发事件提供应急预案:2 分; 其他:0 分。 8 9 防疫防护 安全方案 评价 结合本项目需求及对整个项目的了解,投标人应提供详细完整的防 疫防护安全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区域内疫情防控、 个人防控、隔离机制、物资准备与保障等。 投标人所提供的防疫防护安全方案全面、完善、针对性强,其方案 包含上述四个方面且整体方案内容能够优于或满足项目要求:6 分; 投标人所提供的防疫防护安全方案具备针对性,其方案内容包含上 6 招标文件 - 12 - 述四个方面但方案存在缺失或瑕疵,不影响满足项目要求:4分; 投标人能够针对本次项目提供了相应的防疫防护安全方案,其方案 包含上述四个方面内容,但方案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2分; 其他:0 分。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五、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总体要求 本次招标配送项目为天津市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肉类、蔬菜,配送范围:河西区消防救援 支队机关食堂及下属伙食单位,共 9 个伙食单位,总人数约 350 人。配送品种:食堂所需牛羊 肉、猪肉、蔬菜、水果等。 (二)对卖方提供配送及服务的要求 为保障配送质量,配送企业与招标方距离不得超过方圆 50km,以满足配送的质量和时间要 求。 一)基本要求 1、配送价格要合理,配送提供的所有食品价格应保持在自由市场的零售价和大型综合批发 市场的批发价之间,配送价格包含配送企业的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保险 等一切费用。 2、招标方每天下午 6 点前以传真或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配送商下达第二天的订单,订单 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3、配送商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质量无法保证 的,配送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通知招标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经招标方同意修改订单, 严禁未经招标方同意私自调换配送食品的品种、规格或数量。 4、双方可根据蔬菜等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订单的品种和数量。配送 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时蔬品种供招标方选择。 二)配送要求 1、配送车辆、人员: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具有运输能力的车;车体内外干净、整 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有健康证。 2、配送时间:每日配送一次,于上午 9 点前送到各伙食单位。 3、配送商每天将订单内所有食品送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配送商提供《配送清 招标文件 - 13 - 单》一式三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4、所有品种按除去包装物及冰品、纸品后的净菜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 为准。 5、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置食堂人员指定的地点。 三)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合格率:配送商提供的食品合格率应达到 100%。 2、实际采购时如因天气问题导致某些配送品种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订单要求,配送商经 招标方同意可视实际情况采购同等性质、同等价位的食品代替。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 配送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配送商负责按招标方要求补足。 3、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4、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5、肉类提供检疫报告。 6、质量必须达到本标书所列要求,并且品质(品种、品相)不低于定价日招标方在各大蔬 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 7、发票要求:配送商须开具本公司正规有效发票。 四)产品技术工艺基本要求 1、生肉类(猪肉、牛羊肉等):表皮白净、毛少或无毛;脂肪洁白有光泽,肉呈鲜红色或 玫红色;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黏手;无异味,合格率应达 100%。 2、蔬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 不含土,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合格率应达 100%。 3、水果类: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成熟度良好、新鲜。农药残留不超标,合格率达 100%。 五)配送方的售后服务承诺 1、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招标书提供的相关要求,保质保量为天津 市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配送所需食品,做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各类资质齐全。若供应的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引发不良事件发生,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在服务过程中,中标方方严格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时间供货,由于中标方原因未按时将货 物送到指定地点,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概由中标方承担。 3、中标方保证按照招标方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配送,验收时若发现货物质量未达 到招标文件规定,中标方无条件在招标方规定时间内更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若未更换或未按时更换,中标方自愿接受招标方处罚。 4、若中标方出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不予更换或未按时更换的情况三次,招标方有权 招标文件 - 14 - 扣除中标方服务费用并解除本合同。 5、中标方接到招标方每批次送货通知后,超过 1日未能履行送货义务,招标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 6、在服务过程中,中标方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及招标方营区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发生 交通事故等,由中标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对于违反上述条款要求,招标方有权终止和取消中标方的供货资格。 六)须遵循的标准规范 1、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食品安全及卫生标准和规范。 2、每次提供的生肉类须检疫合格,中标后供货时提供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检疫合格的生肉 类,采购人有权拒收。 七)其他 1、中标方承诺的其它服务:中标方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其他服务条款在投标文件中列 明。 招标文件 - 15 -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 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 的机构,即“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 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招标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即“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 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招标文件 - 16 -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3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4.4 关于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 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 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 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 任,确定一方认定;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内容按主体方认定。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 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 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 带责任。 4.5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 4.6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招标文件 - 17 -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7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 4.8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服务。 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 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 疆生产投标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5.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或地方标准。 5.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 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无论投标过程 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投 招标文件 - 18 - 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投标人在 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 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 范围,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 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格式请自行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3)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 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 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 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文件 - 19 -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10.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投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4 招标项目要求中实质性条款的应答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将会通过 “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请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 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 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 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 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 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 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 何责任。 招标文件 - 20 -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中国政府采购 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答复。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 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 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 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 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 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 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 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 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 定中标供应商。 15.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招标文件 - 21 - 15.4 投标文件的每一页,从目录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16.3 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 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 16.4 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 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投标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技术投标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 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 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19.2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 拒绝。 19.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因投标人的 原因,未能及时退回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9.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 招标文件 - 22 - 能及时退回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之日起 60 天。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 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保证金。对于 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 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招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无法查找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 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 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1.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 字或盖章。 21.4 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 word 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21.5 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21.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 址、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胶装成册,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 1 份、电 子版(U 盘或光盘)2 份,副本 4 份并密封完好,以一包形式提交。 22.2 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 “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 招标文件 - 23 - 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2.3 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代表等内容。 22.4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 的时间和地址送至开标地点。 22.5 投标文件破损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 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2.6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2.7 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 标文件恕不退还。 2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 规定的截止时间。 23.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 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 日期。 24.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 23 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 何投标文件。 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 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5.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 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5.4 投标人不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6. 资格审查及开标 26.1 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拆封所有投标文件,并当众宣读 招标文件 - 24 - 各单位报价及相关信息,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6.2 招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 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 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 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 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28.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 符合性检查。招标采购单位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 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 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2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 交、补交的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开标以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 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8.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 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 标无效: (1)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 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招标文件 - 25 - (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 (9)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串通投标的; (11)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 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4)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不是 唯一产品(服务)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 的。 (1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87 号)第 37、60 条规定的 无效投标情形。 (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 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 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 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 招标文件 - 26 - 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 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 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9.2 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为书面形式。 29.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9.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1.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 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1.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要求》。评标采用百 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 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招标文件 - 27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 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 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 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 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 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2.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 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2.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 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 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2.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六、授予合同 33.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3.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3.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确认中标供应商。 34. 中标通知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 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 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 - 28 - 35.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 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5.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 的组成部分。 36. 履约保证金 36.1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6.2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7.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8. 合同分包 38.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8.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单 位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9. 纠纷解决 如合同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招标文件 - 29 -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名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 30 - 投标文件目录 (需投标人自行编制) 招标文件 - 31 - 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 项列明页码) 招标文件 - 32 - 附件 1 投标书 致: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 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1.报价文件 2.资质文件 3.技术文件 4.承诺文件 5.其他补充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第 包,¥ 元(人民币),大写 。 …… 2.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 为全部公开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 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60 天。 5.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 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 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 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 完全接受招标采购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招标文件 - 33 - 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9.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中国 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签字: 招标文件 - 34 -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 35 - 附件 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价 数量 备注 1 1 项 其中 分项名称 价格 数量 备注 人员工资 服务费 管理费、税费 …… …… 注:1.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须与附件 2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2.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格汇 总应等于总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 36 - 附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将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格性文件逐页陈列) 招标文件 - 37 - 附件 5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一)报价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注: 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 38 - 附件 6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 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项目需求书要求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 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 39 - 附件 7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包号: 备注: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用户单位 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地 点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项目起止 时间 合同金 额 合同 编号 招标文件 - 40 - 附件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 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 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 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人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此授权书填写完毕后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招标文件 - 41 - 附件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 话: )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 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 - 42 - 附件 10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致: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公开招标邀请(项目编号: ),我公司在完全理 解本项目投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 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承诺,如成 交,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招标文件 - 43 - 附件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的(河西区消防救援支 队 2022 年副食配送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河西区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副食配送项目),属于(餐饮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招标文件 - 44 - 附件 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若不涉及可不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 位参加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 45 - 附件 13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我单位承诺此次投标属于非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 46 - 附件 1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 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 1. 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2.若我单位存在隐瞒违法违规情况,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 47 - 附件 15 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未参与本项目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 48 - 附件 1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相关技术服务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 招标文件 - 49 -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一、合同一般条款 项目编号:J- 服 务 合 同 合同编号: 供方(章): 签订地点: 需方(章): 签订时间: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 2021 年 XX 月 XX 日 第一条 名称、数量、价款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成交金额 详见明细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整 第二条 报价要求: 第三条 服务要求: 第四条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第五条 服务期限: 招标文件 - 50 - 第六条 服务地点: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需方向供方偿付总值 30%的违约金。 需方逾期支付款项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 5‰的违约金。 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总值 30%的违 约金。 供方不能提供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支付总值 30%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总额 5‰的违约金。 第九条 供方责任: 1.供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的服务条款必须 与投标时提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 合法使用的。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次供方的投标文件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在招标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 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供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与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六份,需供双方各执二份,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二份。 招标文件 - 51 - 监制部门: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印制单位: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方(章): 地址及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需方(章): 地址及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招标文件 - 52 - 二、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甲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本合同一式六份,需方持两份,供方与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各持两份。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