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贞丰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贞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龙场镇、小屯镇、挽澜镇、连环乡)采购需求公示
贞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龙场镇、小屯镇、挽澜镇、连环乡)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贞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龙场镇、小屯镇、挽澜镇、连环乡)
  • 项目编号: 州公易采【202112】0038
  • 采购预算: 10,038,000元
  • 最高限价: 10,038,000元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 2021-12-28 至 2021-12-29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市场调查、询价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贞丰县教育局
  •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
  • 联系电话:13985962187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王经理
  • 联系方式:18985958123
  • 五、附件

  • 采购需求公示.pdf
1 采购需求公示 1.项目名称:贞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龙场镇、 小屯镇、挽澜镇、连环乡) 2.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2112】0038 3.采购预算:¥10038000.00 元 4.最高限价:¥10038000.00 元 5.采购预算确定依据:市场调查、询价 6.采购单位名称: 贞丰县教育局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 13985962187 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985958123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 ;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 为准)提供 2021 年任意 1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 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 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书面承诺函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承 诺函格式自拟;(提供书面承诺函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 2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度以来任意 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 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 签章) ;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供 应商 CA 电子签章)。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 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0、信息内容以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为准。 3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1、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要求,全年按照学生在校约 200 天计算。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学生人数*开餐天数*补助标准)。 2、开餐要求 2.1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下发的《学生餐营养指南》标准,结合当地学生口 味,由学校同公司商定制定食谱在学校进行公示后,将食谱提供到教育局备案。 配送公司按照食谱提前备货。 2.1.1 每餐三菜一汤一饭(即:两荤一素一汤一饭),谷薯类、鱼禽肉蛋类、 蔬菜水果类、植物油等按照《学生餐营养指南》每人每天每餐种类数量要求执行, 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以学生吃饱为原则。 2.1.2 肉类必须是本地采购的新鲜肉(猪、鸡、鸭等肉类),禁止提供种公 (母)猪肉、冷冻肉。蔬菜尽可能安排当地时令蔬菜,食用油及调味品根据每道 菜的需要进行合理调配。 3、质量要求 3.1 抓好食材配送源头检测工作,市监、卫健等部门对食材供应经营资质、食 材质量、加工过程、配送过程监管和检测,确保配送食材安全。 3.2 具体质量要求必须符合附表 1 货物质量要求及技术参数表 中所示全部 内容 。 4、配送模式及保障措施 4.1 配送模式 4.1.1 净菜配送:针对需要净菜配送的贞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 蔬菜、肉类实行一日一次配送食材,米、面、油及调味品等原则上实行每周配送 一次。 4.1.2 毛菜配送:针对需要毛菜配送的贞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 4 蔬菜、肉类实行一日一次配送,提前一日将学校次日所需食材送达指定学校,米、 面、油及调味品等原则上实行每周配送一次。 4.2 配送保障 4.2.1 学校提前将所需食材报送给配送公司,配送公司将学校所需食材按时按 质按量送达相关学校。 4.2.2 学校组织验货收货,一旦发现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坚决拒收,将食材扣 留并保存图片,在送货单注明拒收原因,双方签字确认,配送公司及时采取应急 措施,确保学生能按时就餐。食材数量不足的配送公司必须在第一时间补足补齐, 并由专人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 4.2.3 配送公司全程使用冷藏物流车配送,配送中心由配送公司负责安装符合 市场监管部门所需的食材全程加工视频监控设备,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网络系统。 5、价格监督 配送公司配送食材价格主动接受纪委监委、教育、财政、审计、市监、发改、 卫健等部门的监督,服从食材价格监督管理。 6、考核办法 配送公司中标后,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考核: 6.1 配送公司在供应食材过程中因食材质量问题经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相 关部门查实,一年内被下达三次书面整改通知,且均未整改落实,采购人有权无 条件单方面中止合同。 6.2 学校每月将对公司配送服务及食材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总分 100 分, 80 分以上为合格,每月对学校综合评价结果进行统计,作为考核依据。每学期 进行一次考核,若考核结果平均分低于 80 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7、安全要求及责任 7.1 配送公司在食材采购、储存、运输等环节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积极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 求。 5 7.2 因供货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伤害、食物中毒事件及经 济损失时,配送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处理,慰问学生及家 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且采购方有权 单方终止合同。触犯《刑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3 供应方送货人员及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由配送公司承担所 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8、配送公司职责 8.1 配送公司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做 到各类资质齐全,保质、保量供应所需营养餐材料。若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 引发不良事件,由配送公司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2 配送公司严格按照学校的需求,按时足量的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由于配 送公司原因未按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概由配送公司承 担。 9、其他要求 9.1 配送期间内因市场不可预见因素,若食材价格在同期食材价格基础上涨 30%及以上,且持续 1 个月以上,配送公司必须书面形式报告采购方,双方协商 并对标准及价格进行合理调整。若食材价格在同期食材价格基础下降 30%,且持 续 1个月以上,采购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配送公司,双方协商并对标准及价格进 行合理调整。 9.2 中标公司与学校签订合同实行一学期一签。如合同期结束经评估达到要 求,学校对配送服务满意度达 80%以上,可续签合同。中标公司在合同服务期内 如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除应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外,采购方可终止合同, 并另行启动招标程序选择新的配送公司接管相关工作,本次中标公司负责新旧公 司的交接工作。 6 附表 1 货物质量要求及技术参数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备注 1 大米 按实际需求 预包装大米,符合 GB/T1354-2018 标准要求,精碾的新米,无过期变 色发霉现象,有生产许可证、出厂 检验合格报告。且在保质期内,从 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不超过保 质期二分之一为期限。 2 菜籽油 按实际需求 符合 GB1536-2004 标准,国际二级 以上非转基因压榨油,须提供产品 合格证,并拥有“SC”生产许可证、 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且在保质期内, 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不超过 保质期二分之一为期限。 3 面粉 按实际需求 预包装面粉,符合 GB/T1355-1986 标准要求,有生产许可证、出厂检 验报告。且在保质期内,学校从货 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不超过保质 期二分之一为期限。 4 猪肉 按实际需求 来自贵州省内定点屠宰企业的新鲜 猪肉(禁止提供种猪肉、母猪肉、 冷冻肉),并提供两证一报告,即: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 检疫合格证明(产品 B)》、《非洲 猪瘟病毒检测报告》,兽药残留必 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 兽 药 最 大 残 留 限 量 》 (GB31650-2019)要求。 5 蔬菜类 按实际需求 农药残留必须满足《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蔬菜新鲜、清脆鲜嫩,无变质腐烂、 无黄叶、不带泥沙、无杂草和其他 异物。 6 糖、味精、酱油、 醋、生粉等调味 品 按实际需求 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合格报 告。且在保质期内,从货物验收合 格之日起算,不超过保质期二分之 一为期限。 7 面条 按实际需求 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出厂 检验合格报告。且在保质期内,从 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不超过保 质期二分之一为期限。 7 8 畜禽肉类、水产 类 按实际需求 畜禽肉类符合 GB2707-2016,兽药 残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 中 兽 药 最 大 残 留 限 量 》 (GB31650-2019)要求,必须有检验 合格报告。 9 豆制品 按实际需求 能够提供食品生产许可等资质证明 材料,且在保质期内。 10 米粉 按实际需求 能够提供食品生产许可等资质证明 材料,且在保质期内。 11 牛奶 按实际需求 符合:GB25190-2010,配料是生牛 乳,且在保质期内,以不超过保质 期二分之一为期限,具有生产许可 证、出厂检验合格等报告。 12 水果 按实际需求 提供水果具备相关销售许可、检验 等证明,外观整齐无畸形,无病虫 害和生理病害,新鲜、干净、具有 本品应有气味、无异味,商品包装 完好、洁净、抗压。 13 蛋类 按实际需求 符合:GB2/49-2015,必须符合无公 害要求,蛋壳光滑、干净、无破损, 无沙壳、畸形、蛋黄蛋清界限分清, 有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 注:1、供应商提供食材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 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相应的证书及检测报告在提供货物时提供。 8 附表 2 营养餐学校基本情况表 序号 乡 镇 学校名称 人 数 1 龙场镇 贞丰县龙场镇龙场初级中学 1848 2 贞丰县龙场镇龙场中心小学 1886 3 贞丰县龙场镇新园小学 971 4 贞丰县龙场镇上水桥小学 177 5 贞丰县龙场镇定塘小学 573 6 贞丰县龙场镇三河小学 161 7 贞丰县龙场镇博文实验学校 152 8 贞丰县智德学校 599 9 贞丰县龙场镇贵志学校 329 10 小屯镇 小屯镇头猫初级中学 338 11 小屯镇中心小学 277 12 小屯镇木桑小学 110 13 小屯镇龙井小学 212 14 小屯镇头猫小学 515 15 小屯镇晒山小学 39 16 挽澜镇 贞丰县挽澜镇春晖实验小学 306 17 贞丰县挽澜镇者塘小学 346 18 贞丰县挽澜镇初级中学 305 19 贞丰县挽澜镇中心小学 442 20 连环乡 贞丰县连环乡中心小学 452 9 二、商务要求 序号 商务条款 商务要求 备注 1 交货(服务)时间及交 货(服务)地点 交货(服务)时间:以学校实际开学天数为 准 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付款方式和条件 1、原则上实行按月结算制度,中标企业(或 公司)按财经制度和相关规定、规范出具相 应票据及符合国家财税法规定制度的正规 税务发票据实结算。 2、涉及中小企业的,按《保障中小企业款 项支付条例》执行。 3 验收标准及人员 1、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 求、投标相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2、学校成立验收小组,由一名校级领导负 责,指定专人验收。 4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天 5 其他要求 配送公司须在中标后在 2022 年春季学期学 校开餐前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食材加工配 送中心,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0 评分办法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将评标因素量化,其评标结果以分值标识,供应商综合得分的高 低,即表示该供应商综合实力的强弱,得分越高,中标的可能越大。 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 评标总得分=F1+F2+F3+……+F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注:以上计算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排数原则: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排列。 中标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最高 的作为预中标供应商。 11 序 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F1 报价部分(10 分) 1 报价分(1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基准价法计算,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价格(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取所有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各供应商的 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本供应商投标价×10。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的精神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精神,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且所投产 品为小型、微型企业所生产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 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价给予 6% 的扣除。 F2 技术部分(50 分) 2 采购内容 及相关要 求(35 分) 投标供应商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中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得 35 分。 注:若出现不响应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如虚假应标或 提供虚假材料,按无效标处理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服 务 方 案 (15 分)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服务方案: 1、食品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本项 0-3 分; 2、餐食配送方案,本项 0-3 分; 3、食品安全管控方案,本项 0-3 分; 4、配送中心规划方案,本项 0-2 分; 5、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本项 0-2 分; 6、项目质量控制措施,本项 0-2 分。 (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缺任何一项,本方案不得分)。 F3 商务部分(40 分) 3 综合实力 (35 分) 1、投标供应商具有食品冷藏车(载重 1吨及以上)5辆的得 10 分,每多 1 辆加 1 分,最多加 5 分(需提供购买合同或租赁证明,同时提供车辆登记证 书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本项满分 15 分, 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 上厨师证,提供 1人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投标供 12 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 本项满分 10 分,未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对学校食堂工人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提供得 5 分。 (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本项满分 5分,未提供不得分)。 4、投标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5 分。(提供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复印件或扫面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本项满分 5 分,未提供不 得分)。 售后服务 (5 分) 投标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配送通知后立即响应,6 小时(含)内完成配送的 得 5 分,12 小时(含)内完成配送的得 2 分,12 小时以后完成配送的不得分。 (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本项满分 5分,未提供不得分)。 F4 政策功能(+5 分) 4 政策加分 (+5 分)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 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品目清单及证书材料加盖供应 商 CA 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货物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 贵州、青海、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 族自治区及西藏自治区)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的,在总分得分的 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要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50%加于确 认,如实行分品目采购的,可以以品目为单位计算。(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 3、根据黔西南府办发〔2021〕24 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与 惠州市产业合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对惠州在黔西南州投资 建厂生产的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黔西南州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 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 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 注:第 2 项与第 3 项不叠加,如同时满足,只加分一项。 采购需求公示 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