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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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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深圳明德实验学校学生校内午餐校外集体配餐服务

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深圳明德实验学校学生校内午餐校外集体配餐服务
日期: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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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香蜜校区小学部 学生校内午餐校外集体配餐服务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深圳明德实验学校 二、采购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 3010 号 三、采购方式:学校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名称: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香蜜校区小学部学生校内午餐 校外集体配餐服务 五、标的内容: 根据国家三部委《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广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 [2018]9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 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规[2018] 8 号)及《福田区教 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等文件通知要求,现对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香蜜校区小学部学生校内午 餐校外集体配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配餐资质的供餐企业前 来竞标。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内注册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应具以下资质及能满足以下 14个条件或要求(简称 14 条): 2 (1)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 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 经营许可证》等。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企业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 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应与 准许产品品类一致。集体配餐单位在供餐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许可标准。 (2)集体配餐单位的中央厨房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达到 A 级,须提供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厨房的量化评级表。有多家中 央厨房的,只提供拟为明德供餐之厨房资料。 (3)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 合《通则》的规定,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 300 平米。投标人提 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厨房照片及内景图 片,并说明中央厨房的管理、技术和人员亮点。有多家中央厨房的, 只提供拟为明德供餐之厨房数据。 (4)集体用餐单位应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形式对现场操 作予以公示监督。 (5)集体配餐单位食品须配置全职餐饮营养师,如有小学和中 学学生服务经验的为佳。需提供餐饮营养师资质证明和投标人单位为 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建议附上简历。 (6)请集体配餐单位提供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蔬菜 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配 料等有健全的原材料采购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并提供主要供应商 资质。 3 (7)集体配餐单位提供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货物 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留样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集体配餐单位应在加工环节完成独立包装,不得在学校进行分餐。集 体配餐单位应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具 有快速检测食品原料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理化指标和检验食品菌 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以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大肠 菌群等项目的能力。集体配餐单位应对加工制作的每批次食品进行抽 样检测,检测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提供近半年内(截止招标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包括所有食 品、学生餐用具等)的送检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集体配餐 单位应主动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送检食品应覆盖为学校提供的 所配餐品种。 (8)集体配餐单位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货源、采 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 等。集体配餐单位为我校的配送方式必须为热链配送。热链配送的食 品应在制作完成后 2 小时内通过加温保温设备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 在 60℃以上,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 4小时。 (9)集体配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向所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 部门备案,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 (10)集体配餐单位如取得管理体系认证的(如食品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请提供证书证明 材料。 4 (11)请集体配餐单位提供为学校的成功案例,具体为: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中小学配送用餐的业绩情况,须同时提供 合同复印件,配餐合同对象须为深圳市原“特区内”范围学校。最多 五份即可。 (12)请集体配餐单位提供为某学校的供餐实例作为样板说明, 要求:提供某样板校餐标 18-25 元范围内配餐实例方案,要求一周菜 单范例、餐具方案、验收方案、实地分发方案、个性化(如自选餐、 特色菜品、过敏体制供餐、免费加餐等)方案、保洁清理、餐具清洗 方案。建议配实景图进行说明佐证。 (13)请集体配餐单位提供和就餐家长的沟通方案,包括菜单和 服务内容的公布、家长订餐和变更方案、缴费和退费,如 APP 系统、 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等应用,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个 体订单配餐服务,同时方便家长查询菜单菜品。 (14)请集体配餐单位提供可以接受家长监督和检查的方案,介 绍自身分析改进机制和收到家长改进意见建议后的改进机制。 3、经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核实,集体配餐单位出 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取消其面向学校的集体配 餐资格,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集体配餐单位 三年内不能参与学校集体配餐投标。有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 注销《食品生产许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5 (2)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情况。 (3)因违法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材料或掺假用假,加工无证,过 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健康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 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情况。 (4)集体配餐单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超出核定人数供 餐的情况。 (5)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违约,影响恶劣的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投标单位在投标当天现场向评委介绍本公司的情况,并接受 评委提问。本单位通过评分方式从投标单位中评选出三家备选单位, 并对此三家单位进行现场查看,最终确定一家单位为我校配餐单位。 七、投标书要求: 1、标书 2、符合 14 个条件的文件复印件,相关说明的文字、图片资料。 3、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无行贿犯罪记录。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6、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八、投标方式: 按照上述要求形成投标文件(一正本两副本),加盖公章并密封 交至学校校务中心。(香蜜湖路 3010 号,致远楼 6 层) 6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4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22 年 1月 4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项目的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 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参加招标会议,并作竞投演讲。) 十一、开标地点(暂定):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 3010 号,深圳明 德实验学校致远楼六楼第二会议室 十二、如投标响应不足三家再另行发布招标公告 十三、投标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188602452 十四、本招标事项解释权归深圳明德实验学校 深圳明德实验学校 2021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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