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HZWXQ2021-99(NBITC-202111310GC)
二、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响应报价:78(%) | 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508号海亮大厦23楼2302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宁波杭州湾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 | 领军及以上人才 | 良品铺子等 | 25 | 1800 | IQ魔方坚果礼盒D款等 |
2 | 宁波杭州湾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 | 其他重点高层次人才 | 渔老板等 | 600 | 1000 | 珍品系列688型礼盒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晶晶,王明湖,陆晶(采购人代表)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50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中标(成交)金额为所有结算金额与套餐市场价的比值的平均值,该数值仅作为本项目价格分的计算,合同结算时按领军及以上人才1800.00元/份、其他重点高层次人才1000.00元/份的金额,结合实际慰问人数进行结算。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71272
质疑联系人:沙程程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70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童榆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56230
质疑联系人:陈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传 真:/
联系人 :许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875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慰问品重发稿).doc
290.5K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ZWXQ2021-99(NBITC-202111310GC)
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 购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
编制日期:2021年12月
温馨提醒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062590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40625908" 第二章 磋商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40625917" 第三章 评定成交的标准 11
HYPERLINK \l "_Toc40625918" 第四章 合同样本 19
HYPERLINK \l "_Toc40625921"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3
HYPERLINK \l "_Toc40625952" 第六章 商务条款 24
HYPERLINK \l "_Toc40625953" 第七章 附件 2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7日
项目概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WXQ2021-99(NBITC-202111310GC)
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45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45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宁波杭州湾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
备注:详细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本次服务期限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经采购人同意后,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具有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许可。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磋商响应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规定。(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71272
质疑联系人:沙程程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70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传真:0574-87198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童榆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56230
质疑联系人:陈洁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传真:/
联系人:许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87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所叙述的服务的磋商、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服务”系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内容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磋商费用
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响应报价
1、响应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完成本服务项目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货物价、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所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
六、磋商有效期
▲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磋商有效期不能小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
4、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
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份数、制作
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A、资格文件
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附件一);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A3、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许可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商务和技术文件
B1磋商函(附件二);
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三);
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附件四);
B4商务条款响应表(附件五);
B5用户需求书响应表(附件六);
B6套餐组合方案;
B7套餐物品的货源情况;
B8货物仓储环境;
B9软件平台方案;
B10售后服务保障;
B11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
B12物品包装、发货服务方案;
B13提货券券面设计方案;
B14业绩;
B15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
B1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C、报价文件
C1、报价一览表(附件七);
C2、分项报价表(附件八);
C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九);
C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十);
C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
2、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供应商应准备以下磋商响应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供应商应对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
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十、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3、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须在封袋上注明:
(1)注明:“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2)项目编号:HZWXQ2021-99(NBITC-202111310GC);
(3)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项目;
(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 ;
(5)在 年 月 日(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6)供应商的名称: 。
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后按以下方式送达。
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市慈溪市兴慈一路296号),联系方式:许老师0574-89388844。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114684153@qq.com),以便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采购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采购活动,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采购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甬行码”并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人员遵守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响应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十三、质疑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四、预算价和最高限价
本次竞争性磋商设有预算价64.50万元。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结算金额于套餐市场价的比值(%)高于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十五、评审
1、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
十六、成交结果通知
1、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
2、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确定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签订合同
1、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十八、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机构向确定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玖仟伍佰元整。
2、成交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3、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
十九、特别说明
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5)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磋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双方友好商定。
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满分100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最后报价低者列前,若最后报价也相同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次磋商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标项1为农林牧渔业。本次评审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成交,成交价格仍按照其响应报价进行公示。
4、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二、磋商小组
1、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三、评审程序
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磋商开始后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磋商小组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须在政采云中完成。
5、磋商小组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的要求,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在分值范围内进行评分,然后汇总磋商小组各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最后报价低者列前,若最后报价也相同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确定成交供应商
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磋商的澄清
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
在评审过程中,如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疑问,由磋商小组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
(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
(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
(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
(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
(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
(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
3、磋商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磋商小组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五、其他说明
1、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2、价格是评审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3、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3)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磋商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磋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附件一); 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具有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许可。 |
A3、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许可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资格性审查结论 |
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附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3、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对确定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确定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要求说明 |
审查要求 |
---|---|---|
1 |
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 |
提供“磋商函”。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磋商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磋商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3 |
本项目设有预算价64.50万元。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结算金额于套餐市场价的比值(%)高于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报价处理。 |
提供“报价一览表”。 |
4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所述要求。 |
5 |
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磋商方案。 |
是否有两个磋商方案。 |
6 |
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
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
7 |
磋商小组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响应、串通响应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 (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网上响应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
不得有所述情形。 |
8 |
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 |
符合所述要求。 |
9 |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符合所述要求。 |
1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供应商非联合体。 |
符合性审查结论 |
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序号4-序号10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
附表3: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项目编号:HZWXQ2021-99(NBITC-202111310GC)
投标单位 分值 |
分值 |
|
---|---|---|
技术商务分70分 |
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套餐组合方案进行评议:(10分) 方案科学、合理、品种丰富、数量合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7分; 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7-4分; 方案存在缺陷,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0分。 |
10 |
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套餐物品的货源情况、市场知名度、品牌影响力进行评议:(10分) 物品货源充足正规、市场知名度较高、品牌影响力较强,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7分; 物品货源充足,来源正规,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7-4分; 物品货源不足,无法判断货物来源,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0分。 |
10 |
|
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仓储环境情况进行评议:(10分) 仓储空间充足、环境整洁卫生,货物摆放规则合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7分; 环境整洁卫生,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7-4分; 仓储环境存在缺陷,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0分。 |
10 |
|
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软件平台方案进行评议:(10分) 软件平台先进、支持在线下单发货、在线售后服务等,操作方便,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7分; 软件平台支持在线下单发货、在线售后服务等,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7-4分; 软件平台存在不足或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0分。 |
10 |
|
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进行评议:(9分) 保障措施完善、合理,能确保售后服务的专业、高效,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9-6分; 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3分; 保障措施存在缺陷,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0分。 |
9 |
|
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职称、工作经验情况进行评议:(6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单位为团队人员缴纳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未缴纳的人员不做为评审依据。 人员配置合理、专业性强、经验丰富,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4分; 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可行,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2分; 人员配置存在缺陷,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0分。 |
6 |
|
7、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物品包装、发货服务方案进行评议:(6分) 包装稳固、发货及时、交通便利、快递跟踪到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3分; 包装稳固、发货及时,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1分; 无法及时发货,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 |
6 |
|
8、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提货券券面设计方案进行评议:(5分) 券面设计美观、大方,符合大众审美的得5-3分; 券面设计基本符合大众审美的得3-1分; 券面设计简陋,无新意的得1-0分。 |
5 |
|
9、业绩:(4分)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单个合同中合同内容包含生鲜类、杂粮类、油米类、干货类、坚果类、水果类之中至少同时包含四类的合同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最高得4分。 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①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②对应合同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用户证明书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或合同履行期内任一期的税务发票结算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
价格分30分 |
参与评审的价格=磋商报价(最后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 评标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 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磋商报价(最后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磋商报价(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 |
30 |
总分100分 |
100 |
注:1、各磋商小组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价格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
2、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含,上限含。
3、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第四章 合同样本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买卖双方协商后确定)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二、预计体检时间、服务期限:
1、本次服务期限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经甲方同意后,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2、第一年时间为2021年 月至2021年 月,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三、合同金额(综合单价):
1、合同综合单价为:
序号 |
慰问人员 |
慰问品套餐方案 |
2022年预估数量 |
套餐市场价 |
结算金额 |
1 |
领军及以上人才 |
25人 |
元 |
1800元/份 |
|
2 |
元 |
||||
3 |
元 |
||||
4 |
其他重点高层次人才 |
600人 |
元 |
1000元/份 |
|
5 |
元 |
||||
6 |
元 |
注:1、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按照甲方实际礼盒数量及结算金额进行结算,但不能超出当年度财政审批的预算价。
2、套餐市场价为乙方在结算金额下按慰问品礼盒方案所提供的慰问品礼盒在市场上的零售价,该价格仅作为慰问品礼盒的价值参考,合同结算时按结算金额进行结算。
3、2023、2024年根据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四、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预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按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与甲方完成上月慰问品出货的核对,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在每月15日前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60天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货款。
3、累计结算金额≤预付款时,甲方不予结算;累计结算金额>预付款时,甲方将从超出预付款部分的金额开始结算。
五、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因甲方原因延期支付或拒付,则乙方有权暂停项目任务。
(二)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所供慰问品礼盒内容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若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无条件为甲方(或慰问人员)退货或换货,发生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2、乙方根据慰问人员向甲方提供对应慰问品提货券,用于甲方慰问人员获取乙方店里慰问品产品,并甲方按结算金额按实结算。
3、乙方根据本合同签订的慰问品套餐在软件平台中上架对应慰问品商品供甲方慰问人员在线选择。
4、乙方提供的慰问品应与甲方慰问人员在线选择的慰问品套餐方案一致,不得更换或断供套餐方案内容物。
5、对于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或慰问人员)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地址、联系电话等),乙方负有充分的保密义务,并且这种保密义务不受时间的限制。
6、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须派专人负责对接慰问品事宜。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不具备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慰问品的能力,累计结算金额<预付款时,乙方需退还剩余预付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30000.00元并解除合同;累计结算金额>预付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30000.00元并解除合同。
2、乙方未能在24小时内发货或未使用顺丰快递邮寄的,向甲方支付对应订单结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3000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所供物品的质量问题、物流问题、包装问题甲方(或慰问人员)向乙方提起售后服务的,向甲方支付对应订单结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售后服务。同一订单甲方(或慰问人员)二次提出售后服务(或提出退货)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对应订单结算金额的10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自行(包含另找第三方)解决该慰问人员的慰问品,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5、乙方多个订单(出现≥2笔订单)因质量问题、物流问题、包装问题被甲方(或慰问人员)向乙方提起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售后服务结果及慰问人员反馈意见,决定乙方是否具备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慰问品的能力,如甲方认为乙方不具备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慰问品的能力,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6、因乙方所供慰问品套餐与磋商响应文件承诺不一致的,首笔订单向甲方支付对应订单结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后续多笔订单(出现≥2笔订单)与磋商响应文件承诺不一致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对应订单结算金额的10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认为乙方不具备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慰问品的能力,并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7、本合同乙方的违约金甲方可于合同结算时从结算金额中扣除。
8、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以甲方支付当日计,每逾期支付一天,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不计复利)支付利息。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方法
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的规定而引起责任纠纷和损害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执三份、乙执二份,一份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管办存档。
3、相关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慰问人员 |
服务期限 |
结算金额 |
1 |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 |
领军及以上人才 |
本次服务期限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经采购人同意后,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
1800.00元/份 |
其他重点高层次人才 |
1000.00元/份 |
二、项目要求
1、2022年预计慰问人员:领军及以上人才慰问人员25人、其他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人员600人;
2、2023年、2024年根据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3、结算金额领军及以上人才慰问品1800.00元/份、其他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1000.00元/份
4、供应商为各慰问人员提供5种不同的套餐,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将在提供的套餐中为各慰问人员选择其中3种套餐(礼盒),作为为慰问人员提供的选择项,最终结算以慰问人员自行选择的套餐为准。
5、每份慰问品套餐(礼盒)中包含生鲜类、杂粮类、油米类、干货类、坚果类、水果类,共6类之中的4类物品。
6、供应商根据不同的慰问人员提供不同设计的慰问券交付采购人。
7、供应商应具备在线下单能力,支持为不同的慰问人员提供不同的慰问品套餐(礼盒)并支持线上下单,线下24小时发货。
第六章 商务条款
序号 |
内容 |
1 |
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经采购人同意后,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
2 |
付款方法和条件:详见合同条款“四、付款方式” |
3 |
授予合同: ①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及成交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 ②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至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管办存档。 ③成交供应商如不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
第七章 附件
封面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WXQ2021-99(NBITC-202111310GC)
标项:(如有多个标项)
磋商响应文件
(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二
磋商函
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授权(全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WXQ2021-99(NBITC-202111310GC))竞争性磋商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本次项目中的一切事宜,在此:
1、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
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响应报价为报价一览表载明的响应报价。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本次项目应纳的税金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磋商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本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4)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保证在确定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完全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确定成交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参加,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
(7)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
单位性质: ;
地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在同页,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磋商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
致: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WXQ2021-99(NBITC-202111310GC))磋商活动,其在磋商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本单位均予承认。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
职务: ;
详细通讯地址: ;
传真: ; 电话: ; 邮编: 。
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不在同页,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五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编号:HZWXQ2021-99(NBITC-202111310GC)
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项目
序号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须与“第六章 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采购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成交资格。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六
用户需求书响应表
项目编号:HZWXQ2021-99(NBITC-202111310GC)
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项目
序号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须与“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磋商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成交资格。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B6套餐组合方案;
B7套餐物品的货源情况;
B8货物仓储环境;
B9软件平台方案;
B10售后服务保障;
B11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
B12物品包装、发货服务方案;
B13提货券券面设计方案;
B14业绩;
B15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
B1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用户证明书
(格式不允许更改)
致: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证明 (投标人全称) 于 年 月 日与我单位签订 (合同名称) 合同,礼盒内容包含【□生鲜类、□杂粮类、□油米类、□干货类、□坚果类、□水果类】的物品,服务情况 (优秀/良好/一般) 。
特此证明!
用户单位(盖章):
经办人姓名:(签字)
经办人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注:在【□生鲜类、□杂粮类、□油米类、□干货类、□坚果类、□水果类】中勾选(√)礼盒中包含的物品种类。
附件七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HZWXQ2021-99(NBITC-202111310GC)
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项目
货币单位:人民币
标项号 |
标项名称 |
慰问 人员 |
慰问品套餐方案 |
套餐市场价(元/份) |
结算金额 (元/份) |
结算金额于套餐市场价的比值(%) |
最高限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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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重点高层次人才慰问品采购 |
领军及以上人才 |
方案一: |
18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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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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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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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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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五: |
|||||||
其他重点高层次人才 |
方案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