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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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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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 ||||||||||||||||||||||||||||||||||||||||||||||||||||||||||||||||||||||||||||||||
投标单位(A包): 深圳大美食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鼎禾盛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辉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
五、中标(成交)信息: | ||||||||||||||||||||||||||||||||||||||||||||||||||||||||||||||||||||||||||||||||
包组:A 供应商名称: 深圳大美食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社区新地中央办公楼1001A 中标(成交)金额: 273.80210000(单位:万元) | ||||||||||||||||||||||||||||||||||||||||||||||||||||||||||||||||||||||||||||||||
六、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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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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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根据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精神及招标文件约定 2、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贰万捌仟玖佰零肆元壹角柒分(¥28,904.17) 九、公示期限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30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 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质疑咨询电话:0755-83889026。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30号 联系方式:0755-26978378 名 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联系方式:0755-83881281 / 0755-83881283 项目联系人:严定容/李恒慧/张挺 电 话: 0755-83881283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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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
执法支队2022年交通执法后勤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
SZDL2021341137 |
项目名称: |
执法支队2022年交通执法后勤服务项目 |
包 号: |
A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
2 |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3 |
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
4 |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
5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6 |
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的响应存在负偏离的; |
7 |
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8 |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
9 |
未填写《服务条款偏离表》或《商务需求偏离表》; |
10 |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
11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
12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
13 |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14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15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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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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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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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部分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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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实施方案 |
14 |
评审内容: 根据项目自身的特点,针对项目运行整体设想和策划,编制实施方案。考察以下4点内容: 1.对项目的需求情况的理解与分析; 2.食品安全、出品质量等管理措施; 3.整体管理设想和运作规划; 4.组织架构、服务团队配置、人员培训计划等。 评分依据: 1.满足四点得78.57%分(11分),满足任意三点得50%分(7分),满足任意两点得28.58分(4分),满足任意一点得7.14%分(1分),未满足不得分。 2.在此基础上,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进一步评分: 优评分标准:内容翔实,分析到位,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 良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中评分标准:内容基本完整,但较为简单,可操作性不强; 差评分标准:内容简单,无具体分析,缺乏可操作性。 评价为优得21.43%分(3分);评价为良得14.28%分(2分);评价为中得7.14%分(1分);评价为差得0分。 如果评审为差,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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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10 |
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文件对本项目服务特点的相关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考察以下4点内容: 1.原材料验收标准; 2.菜品加工流程; 3.食品留样制度; 4.食品安全管理、内控制度。 评分依据: 1.满足四点得80%分(8分),满足任意三点得50%分(5分),满足任意两点得30%分(3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分(1分),未满足不得分。 2.在此基础上,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的可操作性进一步评分: 优评分标准:内容具体完整,可操作性强; 良评分标准: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中评分标准:有相关内容,但较为简单,可操作性不强; 差评分标准: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评价为优得20%分(2分);评价为良得15%分(1.5分);评价为中得10%分(1分);评价为差得0分。 如果评审为差,专家须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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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方案及保障措施 |
14 |
评审内容: 1.对食品安全事故、停电停水、燃气泄漏、消防安全、供餐应急等方面有具体的应急保障能力、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 A、方案详细、具体、可行,并且能够提供相应证明的得50%分(7分); B、方案较为详细、具体、可行,并且能够提供相应证明的得28.57%分(4分); C、方案不明确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得分。 2、在深圳市内具有制作配送应急食品能力且自有食材检测设施设备得35.71%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具备针对各类食材检测能力,确保食用的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提供2021年10月1日之后(招标公告发布之前)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有CMA 和 CNAS标志),完全满足要求得14.29%分(2分),每不满足一类扣7.15%分(1分),扣完为止。 证明文件:第二条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显示为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管理企业)以及场地图片,租赁需另外提供合作合同;第三条提供自有的检测仪器图片及发票复印件、检测报告复印件,不提供、提供资料不齐全或模糊不清不得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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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违约承诺 |
4 |
评审内容:投标人同时承诺以下四项内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1.对无法完成或无法按要求完成服务事项行为的违约承诺; 2.服务期满后与后续服务公司的交接承诺; 3.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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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综合实力部分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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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5 |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 (2)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3)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或ISO45001); (4)投标人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5)投标人通过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HACCP); (6)投标人具备履约能力达标测评证书(五星); (7)投标人具备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项得20%分(1分),最高得100%分。 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以上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www.cnca.gov.cn/)的认证信息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评标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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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3 |
自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之日,响应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托管服务项目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学校食堂管理的业绩, 每提供1 个得33.34%分(1分),满分100%分。 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评标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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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2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以下荣誉的: 1.获得国家级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1个得20%分(0.4分),最高得60%分(1.2分); 2. 获得省级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1个得20%分(0.4分),最高得40%分(0.8分); 要求提供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评标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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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项目负责人需AB角) |
6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式烹调师一级、二级、三级证书之一,得16.66%分(1分); (2)具备中国烹饪大师证得33.36%分(2分); (3)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得16.66%分(1分); (4)具备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证书得16.66%分(1分); (5)具备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得16.66%分(1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书,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1年9月到2021年11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评标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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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2 |
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每提供1个得8.34%分(1分),最高33.33%分(4分); (2)具有“西/中式面点师”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每提供1个得8.34%分(1分),最高33.33%分(4分); (3)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每提供1个得8.34%分(1分),最高33.34%分(4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评标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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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务网点 |
3 |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33.34%分(1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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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环保执行情况 |
2 |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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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诚信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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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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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投标书目录
投标函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违约承诺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投标人获奖情况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项目负责人需AB角)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服务网点 环保执行情况 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
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评标信息
招标文件中的第一个“评标信息”的内容必须与本表一致。如评分内容不一致,以本表的评分内容为准。
本项目采用评审和定标结合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详见通用条款35.1.2)。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分别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首选的中标人。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其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选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新的中标人,以此类推。。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二、评标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相关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三、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开标一览表”的评标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 3.关于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完工期”一栏的填写内容不作任何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格式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执法支队2022年交通执法后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1341137
2.项目名称:执法支队2022年交通执法后勤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4.最高限价:2,9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需求 |
执法支队2022年交通执法后勤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00:00:00至2021年12月27日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7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12月21日 17:00: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12月23日 20: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网页(http://www.szzfcg.cn/zxfw/mxgys/zyzn/)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质疑咨询电话:0755-8388128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zzfcg.cn),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9.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30号
联系方式:26978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联系方式:0755-83881281 / 0755-83881283
3.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定容/李恒慧/张挺
电话:0755-83881283
4.相关项目信息查询网址
友和招标代理服务网http://yhzb.uho.cn/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5.网上操作咨询
采购系统、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张工 / 0755-83203022-805 / 工作QQ:1272422942
代理机构系统技术支持:温工 / 0755-83203022-808 / 技术支持QQ群:673471913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
内 容 |
规 定 |
1 |
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 |
2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允许 |
4 |
投标文件的投递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
5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
6 |
价格评审 |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扣除10%(相关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对于联合协议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供应商,给予其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7 |
中标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分别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首选的中标人。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其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选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新的中标人,以此类推。 |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关于特殊符号的说明
(1)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废标条款,投标文件对其中任意一条不满足的将作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根据市交通局《关于执法支队内下设机构设置的通知》(深交字〔2019〕290号),我支队共设置了5个处,17个大队、站,分别分布于全市各个辖区。由于办公地点较为分散,为提高工作效率,支队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了18个(机关食堂、违章处理窗口食堂、机动大队食堂、高速公路大队食堂、港航大队食堂、龙岗大队食堂、深汕大队食堂、福田大队食堂、罗湖大队食堂、盐田大队食堂、南山大队食堂、宝安大队食堂、龙华大队食堂、坪山大队食堂、光明大队食堂、大鹏大队食堂、松岗稽查站食堂、龙岗稽查站食堂)食堂。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若干意见》(交政法发〔2012〕683号)“五小”工程建设要求,充分保障基层执法人员工作用餐,需在执法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采购,为我支队5个处,17个大队、站采购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提供食堂供餐服务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食堂供餐服务:员工用餐(含工作餐)、公务接待餐,不得对外经营。
三、具体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执法支队机关和下属17个大队、站分布于全市各个辖区食堂后勤服务劳务及管理外包,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
2、服务范围包括:采购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日早中晚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含会议用餐);非工作日值班人员用餐服务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供餐保障服务。所有食堂不对外经营。
3、中标方负责本项目食堂的日常事务管理,有权自主聘用或调整工作人员,以保证采购单位供餐服务的正常开展。
4、中标方负责食堂人员工资、社保、体检、住宿、福利、服装、办公费用、企业管理费、税费等本项目需求所涉及的费用。
5、中标方负责前期食堂人员筹备费用及合同到期后人员遣散费用。
6、采购方提供食堂场地和厨房设备、餐具等硬件设施,并承担食品原材料采购、水电费用、燃料费用和硬件设施维修费用。
7、供餐服务:周一至周五供应早餐、中餐和晚餐,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特别保障的(如公务接待或会议用餐、节假日供餐、提前或延后开饭等有关情形),中标方需无条件执行保障任务。
8、供应品种要求:中标方按采购方要求的品种和质量提供相应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通过项目实施实现本项目集中化管理,统一规划服务职能、让服务得到“全面保障”。
2、通过项目服务支持流程以及服务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水平,全面掌握项目运行全貌。
3、通过项目实施建立服务标准,服务记录清楚可查。
★4、投标人须购买食品安全保险保额不低于1000万。已购买食品安全保险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文件(须提供能够体现保额的保单及保单发票扫描件)。投标人在未购买的情况下,需承诺中标后必须购买食品安全保险(保险保额不低于1000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具体服务要求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到岗工作,并将人员情况报备招标方。
2、采购方根据服务合同技术指标标准每月对中标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3、中标方必须以直属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
4、中标供应商需每年对全体服务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加强文明安全教育。
5、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保证采购单位工作要求及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做好服务人员工作安排和调度工作。
6、中标人负责服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励、处罚、请假、辞工、辞退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做好岗位值勤、作风纪律、岗位训练和岗位轮训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内容告知,督促教育服务人员接受采购单位领导及主管人员的工作检查和监督管理。
7、投标方需提供每周食谱给招标方(含早、中餐、晚餐),早餐要干稀搭配,有选择余地。中晚餐花色品种应经常变化,供应面食,夏季视气温情况不定期供应清凉饮料、凉茶或糖水,做到基本满足员工需求。
8、食品卫生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好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杜绝重大事故。
9、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
员工满意度调查由招标方组织,每季度一次,员工满意率应达到60%以上(含60%),如果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该满意率,招标方有权解除合作合同。
10、饭菜质量
食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好质高量足,确保热饭热菜。注重食品的营养质量和色香味搭配,努力提高烹调质量。
11、环境卫生
保证食堂餐厅室内卫生清洁。食堂餐厅室内外卫生是指内到厨房卫生,餐厅卫生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各项餐饮标准都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12、食堂工作人员穿白色干净饭堂工作服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上完厕所必须洗手,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披头散发、不佩戴戒指耳环等有碍操作饰物在饭堂工作。
13、厨具、饮具、餐具必须每餐清洗干净并进行消毒处理,环境卫生方面应保持饭堂干净、整洁、食物经清洗干净后方可加理,保证饭菜无变质、无沙粒、无杂物、干净卫生、饭热菜香。
14、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除可在炉灶生火做饭做菜,不准在其他任何地方生火,不准在厨房内吸烟,要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如违反上述规定或因中标方原因造成火灾,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15、食品原料须在卫生许可的条件下贮藏;厨房在食品生产的过程中必须符合卫生条件;配餐过程中要时刻防止污染,将食品安全可靠地提供给招标方。
16、厨房内的垃圾桶(箱)必须加盖,并要有足够的容量来盛装垃圾,必须按照卫生要求进行袋装化管理,并及时清理和清洗,桶、箱内外要用热水、洗洁剂清洗。
17、对于厨房内地面、墙壁、下水道、设备等方面的卫生要求清洗干净。
18、每日开餐前彻底清洗炒锅、手勺、笊篱、抹布等用品,检查调味罐内的调焖是否变质。油钵要每日过滤一次,新油、老油(使用时间较长油色发深黄或发黑的油)要分开存放;酱油、醋、料酒等调味罐不可一次投放过多,常用常添,以防变质及挥发。精盐、食糖、味精等要注意防潮,防污染,开餐结束后调味容器都应加盖。
19、食品原料在符合菜肴烹调要求的前提下,要充分烧透煮透,防止外熟里生,达不到杀灭细菌的目的。
20、就餐结束后,清洁用具,归位摆放,清洗汤锅,清理调料。
21、卫生控制。养成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的良好卫生习惯,工作时要戴口罩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在厨房生产中要避免以下不良行为:
(1)工作时爱用手摸头发,抠耳朵;
(2)把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
(3)工作时间内接触钱币等物而不洗手;
(4)直接用手随意吃拿食物;
(5)嚼口香糖之类的东西;
(6)把工作围裙当毛巾用,擦手、擦脸;
(7)穿拖鞋或无跟、露脚趾的凉鞋上班;
(8)用脏抹布擦抹盛菜盘子或碗;
(9)对着菜肴大声讲话、咳嗽或打喷嚏;
(10)穿着工作服到处乱跑。
三、项目技术要求
(一)人员配备及要求
1、人员配置需求:
需派驻不少于33人进行服务,其中厨师不少于18人,具体派驻人员数量以采购单位实际人员配置需求为准。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单位《服务需求及派驻人员分配方案》配备人员,确保每个岗位人员按时到位执行服务,不得以任何原因出现缺岗缺人情形。
2、人员配备要求:
(1)食堂厨师人员资质要求:男女不限,25~55岁,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具有从事饮食餐饮服务相关厨师工作经历优先考虑。条件优秀者年龄可放宽。
(2)食堂辅助服务人员资质要求:男女不限,20~55岁,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具有从事饮食餐饮服务相关厨房工作经历优先考虑。条件优秀者年龄可放宽。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派驻采购单位提供服务: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规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派驻服务人员劳动保障要求:
(1)中标方必须与派驻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中标方必须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为派驻服务人员购买保险,并按相关规定支付高温补贴、特殊工种费用等。
(3)中标方必须保障派驻服务人员正常休息时间,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的需严格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费用。
(4)中标方必须为所有派驻服务人员购买最低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的人身意外商业保险。
5、工作时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单位相应岗位要求的工作时间执行。
6、派驻服务人员分配方案经采购单位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派驻服务人员辞职、长期请假等非采购方造成的原因,需在5个工作日内按岗位要求补充相应的人员数量,否则按缺岗处理,扣除相应服务费。
7、中标方须服从采购单位的指挥和合理调整。相关人员不称职、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8、员工劳动保障要求:
(1)中标方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中标方必须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保险,并按相关规定支付高温补贴。
(3)中标方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的需严格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费用。
9、服务人员工作时间严格按照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的要求执行。
10、如因服务人员辞职、长期请假等原因,需在5个工作日内按岗位要求补充相应的人员数量,否则按缺岗处理。
11、中标方须服从采购单位的指挥和合理调整。相关人员不称职、不符合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岗 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工作经验及资质 |
项目经理 |
1 |
负责对本项目全面管理、客户沟通、内外事务处理、员工的考核培训、营养配餐等 |
具有10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熟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协调,具有中式烹调师一级(高级技师)、营养师、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等资质。 |
炒菜厨师 |
16 |
负责日常员工餐制作,主要包括拟定菜谱、菜肴制作、卫生、原料加工切配、配餐、卫生等厨房的各种工作等工作 |
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团餐菜肴制作,工作责任心强。 |
中西面点师 |
1 |
负责食堂早、中、晚餐中西点心的制作 |
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各式南北风味点心制作。 |
负责自助餐、围餐、配餐服务及协助厨
各部门的工作、卫生及餐具、用品用具的清洁保养、厨房的其他工作
2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 |
||
合计 |
33 |
|
2.项目管理要求
2.1食品卫生安全
对采购方的食堂日常事务管理,中标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食品卫生安全法规的规范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做好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和餐厨用具用品的消毒工作,保障食堂出品的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的预防工作,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2.2管理考核测评
食堂日常事务管理考核测评分两部分,一部分由采购方组织,每季度一次,员工满意率应达到90%以上(含本数),连续三个月满意率低于80%以下,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一部分由中标方自评,每月一次。
2.3饭菜质量
食堂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范的质量要求,注重食品营养结构和风味搭配,确保热饭热菜供应服务,努力提高烹调服务水平。
2.4环境卫生
食堂环境卫生清洁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规范的标准。食堂工作场所及周边区域中标方应做到每天及时清洁,每周彻底打扫一次。
2.5食堂设施维修保养及日常操作标准
项目 |
日常维修周期及内容 |
标准 |
||
检查周期 |
内容 |
|||
设 施 及 日 常 操 作 |
厨具、饮具、餐具 |
3次/日 |
清洗消毒 |
清洁、无油腻、无水渍 |
餐台 |
3次/日 |
清洗消毒 |
整洁、美观、无锈迹 |
|
厨房沟渠、水池、沉降池 |
3次/日 |
检查、维护、疏通、清理 |
畅通、无损坏 |
|
肉类、蔬菜 |
3次/日 |
清洗 |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沙砾等杂物 |
|
水电、煤气设备 |
随时 |
每日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
使用正常、安全无故障 |
|
消防设施 |
随时 |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
完备、使用正常 |
|
室内外灯光照明、消毒灯管和室内电路 |
随时 |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
符合安全标准,正常使用 |
|
抽、排烟通风系统 |
每周 |
检查,参加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跟踪处理结果 |
符合标准,正常使用 |
|
厨余垃圾清理 |
3次/日 |
及时清运至垃圾回收点 |
及时清运确保清洁、无异味 |
2.6项目管理考核指标
序号 |
项 目 |
标准 |
内容及考核细则 |
频率 |
未达标处罚标准 |
1 |
管理规章 |
100% |
有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保持良好工作秩序,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
1次/年 |
罚款1000-2000元/次 |
2 |
厨具、餐具、饮具保洁率 |
≥98% |
有无实行责任包干,指定服务员进行餐具洗消工作,实行巡查制度,以确保餐具无污染。 |
1次/月 |
罚款1000-2000元/次 |
3 |
厨房排水、明暗沟完好率 |
100% |
有无指定人员负责维护,确保厨房排水畅通无阻、无积水。 |
1次/月 |
罚款1000-2000元/次 |
4 |
有效投诉率、处理率及处理时限 |
有效投诉率≤1%/月; 及时处理率>98% |
有无按照标准规定做好各项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加强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定期征求员工意见,主动改进工作;定期举行座谈会,了解员工的愿望及要求,满足员工的合理要求,将投诉及时处理及记录并建立回访制度(处理时限:立即处理,分类考虑可能处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员工素质。 |
1次/月 |
罚款1000-2000元/次 |
5 |
员工专业培训合格率 |
100% |
有无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对员工分别进行入职、在职及升职的培训,并予以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确保培训合格率达标,以此确保员工的高素质。 |
1次/月 |
罚款1000-2000元/次 |
6 |
食堂满意率 |
≥80% |
是否采用科学管理手段,强化服务意识,及时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尽可能满足员工的需求,加强双方的沟通,以确保员工对食堂管理工作的满意程度。 |
1次/月 |
罚款1000-2000元/次 |
四、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及年限
服务范围为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18个食堂范围。
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报价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入场的各项费用、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本项目财政控制金额为29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投标方中标后,其中标价可以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方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但是实际结算要以定员岗位的实际使用人数为准,不得低于要求的人员配置人数。结算价不能超过投标总价。因业务发展确需增加服务项目、内容时按投标报价或双方协商解决。
(三)项目付款要求
服务合同生效后,管理服务费实行先服务后收费,中标方在服务的第二个月10号(节假日顺延)前提供正式税务发票,采购方按财务管理制度支付上月的管理服务费。最后一期,中标方经考核测评通过后,于当月20号前提供正式税务发票,采购方按财务管理制度支付当月的管理服务费。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如下图所示。
我公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以回避信息公开,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4)违约承诺
(5)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6)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7)投标人获奖情况
(8)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项目负责人需AB角)
(9)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服务网点
(11)环保执行情况
(12)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注:具体按评分信息设置标书节点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分项报价清单
(4)服务条款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7)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
(8)应急方案及保障措施(格式自定)
(9)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备注: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我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我单位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不非法转包、分包,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单位:
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情况介绍:
序号 |
项 目 |
内容及说明 |
备注 |
一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
提供页码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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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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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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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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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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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其他资格(质)证书 |
(可按表格格式扩展) |
提供页码指引 |
1.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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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批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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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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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批准时间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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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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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其他 |
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他说明 |
提供页码指引 |
1.…… |
注:在按要求填写好此表格后,各投标单位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作出详细的介绍(可以提供相应文字、照片等)。
2.资格证明材料:
注意:资格证明材料必须至少包含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可选项)
3.评标信息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按照评标信息内容逐一提供)
4、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投标人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选项)
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关声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不属于上述企业,此项填“无”。)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 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 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 期: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仅限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并出具如下证明材料。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违约承诺
五、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六、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七、投标人获奖情况
八、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项目负责人需AB角)
九、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十、服务网点
十一、环保执行情况
十二、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其它内容格式自定
(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往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
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