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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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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1125-1097

二、项目名称: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1488033.96元北京礼信年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B座9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为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三餐饮食.按招标文件要求一年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凌,沈醒,朱妍,戴诗韵,徐浩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咨询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收费标准,标准如下100万以下货物招标1.5% 服务招标1.5% 工程招标1.0%.100-500万 货物招标1.1% 服务招标0.8% 工程招标0.7%.专家费用另计!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32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有5家单位参与投标,5份投标文件均对招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技术标评分意见如下: 北京礼信年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服务方案完整详尽,人员配备13人;菜品清单丰富,图文并茂,营养均衡;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齐全,应急预案种类相比最多;类似业绩超过5个,考核细则丰富,整体操作性相比较好。 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服务方案结构完整,人员配备13人;菜品清单较丰富;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齐全;类似业绩超过5个。 上海全福快餐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方案结构完整,内容略笼统,人员配备不足6人;菜品清单尚可;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齐全;类似业绩超过5个。 北京地道餐饮有限公司和北京品洁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方案较为简略,人员配备13人,类似业绩2个。
推荐北京礼信年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外冈镇瞿门路518号

联系方式:021-39106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建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8号601室

联系方式:18916581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秋燕

电 话:18916581966


2021年12月28日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信息:

  • 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pdf

    976.7K

项目编号:SHXM-00-20211125-1097 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外冈镇瞿门路 518 号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22 第四章 招标需求 ............................................................ 28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 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43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 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 标: 1、招标编号:SHXM-00-20211125-1097 2、项目名称: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 3、预算编号:1421-WJ00345 4、预算金额:1489000元 5、采购需求:为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三餐饮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约期限:2022 年 1月 1日-2022年 12月 31日,期限一年。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方必须直接服务,不得分包、转包。 3、拟投入工作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投标人具有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报名: 1 、 报 名 时 间 : 2021-11-29 至 2021-12-07 上 午 09:00:00~12:00:00;下午 12:00:00~16:00: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 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0 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1-12-22 09:00:00 时前半小时内派授权代表将投 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 1661 弄 8 号 601 室,逾期 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 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 时另行提供投标文件送达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 附件,不密封进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1-12-22 09:00:00 时整在上海市嘉定区嘉罗 公路 1661 弄 8 号 601 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日来现场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人 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 网开标室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 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 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 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 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 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 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人民政府 2.地 址:嘉定外冈镇瞿门路 518号 3.电 话 号 码:13524152591 4.联 系 人:戴诗韵 5.代 理 机 构:上海建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 1661 弄 8号 601室 7.电 话 号 码:18916581966 8.传 真 号 码:021-39523607 9.联 系 人: 张秋燕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 号 内 容 要 求 1 投标项目 项目名称: 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1489000元 预算编号:1421-WJ00345 服务期限:壹年 2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 [2016]125 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3 招标文件下载 时间、地址及领 取招标文件时 间、地址 下载时间:2021年 11月 29 日至 2021年 12月 7日 报 名 及 下 载 地 址 :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s://home.zfcg.sh.gov.cn) 4 政府采购节 能环保产品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 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 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 为无效标处理。 5 小微企业有 关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 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 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 情况。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 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 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 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6 书面疑问 书面疑问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月 8日 11:00前提交方式: 书面疑问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并同时在上海 政府采购网招投标操作系统中填写提问信息。 传真:39523607 联系人:张秋燕 电话:18916581966 7 是否允许采 购进口产品: 不允许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 内容。 8 是否允许转 包与分包 转包:否 分包:否 9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不允许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0 是否现场踏 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1 投标文件 本项目为网上招标,请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至上海政府采购 网。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U 盘或 电子光盘,概不退还)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 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 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投标单位视情况自 行考虑是否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可以自行前往或快递至代理公司,晚于投标截止 时间的纸质文件将被拒绝。 12 中标结果公 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 13 服务期限 2022 年 1月 1日-2022年 12 月 31日,期限一年。 14 付款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 15 投标文件有 效期 60天 16 投标文件的 接收 招标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送 达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应单 独提供,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回执,视同不需要回 执。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 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4、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 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招标方, 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 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17 招标方代理 费用 参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及上海市物价局发布的《上海市 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 (2005)第 834号、沪价费(2005)第 056号])的标准执行。 18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1489000元,各包件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包件招 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9 中小型企业 行业划分 餐饮业 20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建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A.说明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 的招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 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 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 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 息管理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2.定义 2.1“招标项目”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 2.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 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 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 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 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 其他类似的义务。 2.4“招标人”系指《招标公告》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5“投标人”系指根据规定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 应商。 2.6“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7“甲方”系指采购人。 2.8“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 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2《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 章第 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 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 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 权利。 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 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 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 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 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 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 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 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采取书面形 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 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质疑。其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 应当在招标过程各环节开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以及评标委员会组 成人员的质疑,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 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 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7.3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 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5 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 94 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7.3 条 和第 7.4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 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 质疑函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递交方式应当采取当面递交,详见《质 疑受理要求及附件》。 7.6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 当保密的内容。 7.7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 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 告。 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 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 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 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 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 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 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3 招 标 人 将 在 开 标 后 、 评 标 结 束 前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 用 记 录 , 并 对 供 应 商 信 用 记 录 进 行 甄 别 , 对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招标公告》、《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 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 规定的内容为准。 B.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招标需求 (5)合同条款 (6)格式附件 (7)评分办法与程序 (8)质疑受理要求及附件 (9)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 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内容,了解一切 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 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 《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 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 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 的,代理机构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如果澄清或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 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 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 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代理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 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 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6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 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 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投标 人需要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应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 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 导性。 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C.投标文件 13.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 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3.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 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 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服务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 务履行完毕为止。 15.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承诺书、廉政承诺书; (3)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4)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法人证书),并加盖公章; (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需附有效期内的相关服务所需的资质(如有)); (8)财务报表: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提供月度、季度财务报表 的作无效标处理),其他组织、自然人和新建公司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9)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以税务部门提供的 完税证明或依法缴税的电子缴款凭证或银行对账凭证为准,纳税证明只提供个人所得 税的作无效标处理),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以社会保 险费征收专用收据或银行对账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 应为“正常缴费”或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为准,缴款通知书不能作 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社保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 件,并加盖公章; (1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法定 代表人、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历年服务业绩、从业人员资质情况等); (12)日常餐饮管理方案; (13)餐饮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14)菜谱等餐饮要求; (15)餐饮管理应急方案和奖惩措施; (16)餐饮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17)人员配置方案; (18)经营规模一览表及其证明文件和报表; (19)拟投入工作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20)近三年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21)“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显示系统时间,时间为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上述文件及表格为投标单位必须提交的文件,并加盖公章,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是评标的量要内容 之一。 16.投标报价要求 16.1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 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需 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当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 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 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 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16.2报价依据: (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6.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 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 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6.4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采购项 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文件中包含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 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 16.5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 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6.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说明其 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6.7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7.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 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 复印、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17.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 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 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 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中对《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性符合性响 应表》,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加盖公章的,其投标无效;加盖公章,但没有法定代 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或者其他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评 标方法与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7.3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 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 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 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 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 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 上传文件应规范。 18.投标文件的装帧要求 18.1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和本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书)的具体要求编制,并 一律用中文编写打印。 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数量 19.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U 盘或电子 光盘,概不退还),正副本均需加盖公章。 19.2投标文件封面需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时间及“正 本”、“副本”字样。 19.3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同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投 标单位名称,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注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09:00 前不 拆封。 20.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 2021年 12月 22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 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含出样样品)将被拒绝。 投标单位如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上述 18、19、20 条的要求。 D.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届时请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 CA 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 的笔记本电脑参与开标或采用远程开标。 21.2投标人须在电子平台规定的时间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 人应按电子平台操作流程完成签到、唱标、结果确认签章等开标流程。 22.评标委员会 22.1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3.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3.1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及资格条件对 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 评标。 23.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 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 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3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 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4 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3.5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 范的内容。 24.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调整 24.1投标文件内容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金额及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 的金额为准; (3)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4)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 减; (5)如有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 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 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25.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25.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2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6.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 比较。 26.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 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27.评标的有关要求 27.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及 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7.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 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7.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 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 投标被拒绝。 27.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 E.定标 27.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28.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28.1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布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9.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 不退回投标文件。 30.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在资格审查时,发现符合资格条件 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发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 失败公告。 F.授予合同 31.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7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2.签订合同 32.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极其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 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32.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采购主管 部门并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4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及实际需求情况,对“招标需求”中说 明的服务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 34.招标咨询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咨询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中的收费标准,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注:采用累进制计价。 此项目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公司为上海建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定支行 账号:310069079018010010513 35.投标注意事项 35.1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35.2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投标无效情形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及《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 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 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二、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 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分。 (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上海市政府 采购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 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2、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 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首先,依据法律法规和 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其次,依据招标文件 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投 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 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 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 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 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四)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对于有缺漏项的报价,其 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4)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参加谈判、报价),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 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 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 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3、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三、“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 序号 评估要素 主要评估内容 分值 技术评议:90分 1 餐饮服务方案 根据服务方案、管理理念、服务标准规范、食材验 收、餐饮设施清洁管理、交接方案、伙食成本控制 等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 21-30分,良好的得 11-20分,无针对性 的得 6-10分。 30分 2 人员配备情况 根据人员配备合理、到位并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职 称等进行综合评分。 人员配备比较合理、到位,并附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复印件的,得 11-15分; 人员配备比较合理、到位的,得 6-10分; 人员配备不明确、不合理的,得 1-5分。 15分 3 一周试例菜单 菜式丰富,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得 7-10分; 菜谱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得 4-6分; 菜谱荤素搭配不够合理、营养欠均衡,得 0-3分。 10分 4 食品卫生安全 保障措施、惩 罚措施及考核 标准 根据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惩罚措施及考核标准 等进行评分。 合理、得当的,得 7-10分; 比较合理、得当的,得 4-6分; 不合理、较差的,得 0-3分。 10分 5 企业资质 投标人具有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一个得 2分,最高得 4 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 准) 4分 6 服务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临时任务的应急能力进行综合 评分。0-6分 6分 7 近三年相关业 绩 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 2分,最高 得 10分,没有不得分。(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 书加盖公章为准)。 10分 9 投标文件的完 整性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完整性、格式规范、上传清晰、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分,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 漏、出现与本项目无关内容、上传不清晰等,酌情 扣分。 5分 商务评议:10分 1 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价为基准价,得分 10分 2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0 三、评标内容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包 1 评分规则: 评分项目 分值区间 评分办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最低投标价为基 准价,得分 10 分 0~10 基准价/投标报价 *10 餐饮服务方案 0~30 根据服务方案、管理 理念、服务标准规 范、食材验收、餐饮 设施清洁管理、交接 方案、伙食成本控制 等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 21-30 分, 良好的得 11-20 分, 无针对性的得 6-10 分。 人员配备情况 0~15 根据人员配备合理、 到位并具有相关的 专业技术职称等进 行综合评分。 人员配备比较合理、 到位,并附相关人员 资格证书复印件的, 得 11-15 分; 人员配备比较合理、 到位的,得 6-10 分; 人员配备不明确、不 合理的,得 1-5 分。 一周试例菜单 0~10 菜式丰富,搭配合 理,营养均衡,得 7-10 分; 菜谱搭配合理,营养 均衡,得 4-6 分; 菜谱荤素搭配不够 合理、营养欠均衡, 得 0-3 分。 食品卫生安全保障 0~10 根据食品卫生安全 措施、惩罚措施及考 核标准 保障措施、惩罚措施 及考核标准等进行 评分。 合理、得当的,得 7-10 分; 比较合理、得当的, 得 4-6 分; 不合理、较差的,得 0-3 分。 企业资质 0~4 投标人具有 ISO22000 食品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 HACCP 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有一个 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没有不得分。(需提 供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为准) 服务应急响应 0~6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临时任务的应急能 力进行综合评分。 0-6 分 近三年相关业绩 0~10 近三年具有类似项 目业绩的,有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 没有不得分。(以合 同复印件或中标通 知书加盖公章为 准)。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0~5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 的完整性、格式规 范、上传清晰、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 分,投标文件存在其 他错漏、出现与本项 目无关内容、上传不 清晰等,酌情扣分。 第四章 招标需求 服务内容 管理模式 1. 采购方式:人工费加酬金制。 2. 采购方提供:餐饮服务场所、厨房设备、厨具、餐具、用品、仓储与服务相关的办公条件和 场所。 3. 采购方承担:每月水、电等经营能耗费用,及与服务相关的,日常营运的餐厨垃圾、虫害防 治、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脱排清洗、排污清理等费用。 4. 服务方依据采购人确定的供餐形式及餐标和服务需求,从专业营养角度针对性设计营养菜式 和菜单制定,从管理规范角度合理规划现场服务流程。 主要公司职工用餐和日常招待用餐菜品配置 早餐:采取零点供应模式,每天提供多种早点品种供选择,零点早餐菜品结构为干点、湿点、营 养粥品、蛋品、豆浆/豆花。 午餐:采取零点供应模式,每天提供多种零点菜肴选择,零点午餐菜品结构如下:四大荤、三小荤、二 蔬菜、主食(米饭、炒面)、营养例汤、水果或酸奶、面档:日常定时供应面食、馄饨、水饺。 晚餐:采取零点供应模式,每天提供多种零点菜肴选择,零点晚餐菜品结构如下:二大荤、二小 荤、二蔬菜、主食(米饭、炒面)、营养例汤、水果或酸奶采购方如有特殊需要,费用按实结算。 日常招待用餐:采取桌餐供应模式,根据接待标准要求供餐。 日均用餐人数 工作日:早餐 100 人次左右,午餐 400 人次左右,晚餐 50 人次左右。 周末:早餐20 人次左右,午餐30 人次左右,晚餐30 人次左右。 供餐时间及供餐模式 早餐(7:00-8:00)、午餐(11:00-12:30)、晚餐(17:00-18:00) 采取零点供应模式,每天提供多种早点品种供选择。 团队人员编制 1.人员编制 序号 岗位 人数 1 项目经理 1 2 厨师长 1 3 会计库管 1 4 接待餐厨师 1 5 热菜厨师 2 6 点心师 2 7 粗加工员 1 8 切配 1 9 服务员 1 10 洗碗工 1 11 保洁员 1 小计 13 2.项目经理任职要求 1) 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 力和协调能力; 2) 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 30 一 55 周岁; 3) 相关知识要求:具有丰富的餐饮服务、成本控制、食品营养卫生等餐饮专业知识,熟悉餐饮 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 经验要求:从事过 8 年以上餐饮管理的工作经验,3 年以上政府机关餐厅的管理工作经验。 3.厨师长任职要求 1) 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 力和协调能力; 2) 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 35 一 55 周岁; 3) 专业资格要求:厨师长持有国家厨师或中式烹调师(高级)资格证书; 4) 相关知识要求:具有丰富的餐饮服务、成本控制、食品营养卫生等餐饮专业知识,熟悉餐饮 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5) 经验要求:从事过 8 年以上餐饮管理的工作经验,3 年以上政府机关餐厅的管理工作经验。 3.厨师任职要求 1) 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 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 35 一 55 周岁; 3) 相关知识要求:熟悉掌握各项餐饮制作工艺和流程,熟悉餐饮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 4) 经验要求:从事过 3 年以上餐饮的工作经验; 5) 专业资格要求:持有国家厨师或中式烹调师(中级)资格证书。 食品安全管理 1粗加工及切配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 用。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 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面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7)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2烹饪加工要求 (1)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 加工。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时其食品中心温度不应低于 70℃。 (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3凉菜配制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 进行加工。 (2)操作人员进入操作专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对手部等直接参与食品加工的身体 部位进行彻底洗消。工作时应戴口罩。 (3)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4)专间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 启 30分钟以上。 (5)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用前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6)未经清洗处理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不得带入凉菜间进行加工。 (7)制作好的凉菜应当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食 用前进行再加热。 4点心加工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 进行加工。 (2)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点心,应在冷柜内存放,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3)奶油类原料应低温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高于 60℃或低于 10℃ 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5备餐及供餐要求 (1)操作前应认真洗清、消毒手部。 (2)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3)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4)菜肴分发、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过消毒。 (5)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 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0℃或低于 1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 6食品再加热卫生要求 (1)无适当保存条件(即在温度低于 60℃、高于 10℃条件下放置 2小时以上的),存放时间 超过 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2)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3)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高于 70℃,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 7餐用具卫生要求 (1)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固定位置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 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 (3)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 度。 (4)消毒后餐具应符合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5)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卫生保洁 1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应设置卫生管理职责部门,对食堂食品卫生负全面管理职责。 (3)应设置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不得由加工经营环节的工作人员兼任。 (4)应定期对食品原料、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餐用具和成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记录。 2食品卫生管理员承担食堂食品生产活动卫生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餐饮服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定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 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餐饮服务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上岗。 (6)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7)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食堂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3 投标人应制定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定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 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 4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 (2)负责整体的清洁卫生。餐厅内桌、椅、台等应保持清洁。 (3)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 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毒有害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 染食品、水源及地面。 (5)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污水和废弃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7)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 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及原材料应有保护措施。 (8)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 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9)食品加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处理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 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5场所及设施卫生管理 (1)应建立食品加工场所及设施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工作,使场所内及其 内部各项设施随时随地保持清洁。 (2)应建立食品加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 的运行状况。 (3)食品加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 的用途。 6设备及工具卫生管理 (1)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 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 (2)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3)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 (4)已清洗和消过毒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二次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7清洗和消毒卫生管理 (1)应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证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2)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8杀虫剂、杀鼠剂、清洗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管理 (1)杀虫剂、杀鼠剂剂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均应有固定场所并上锁,包装上应有明显的 警示标志,并有专人保管。 (2)各种有毒有害物的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 用及购买时间、配置浓度等。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9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并应有详细记录。食品 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并上锁,包装上应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有专人保管。 10留样要求 (1)食品成品应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 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25g。 11记录管理 (1)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卫生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与培训情况、食品留样、 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2)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察人员的签名。 (3)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情况。 (4)有关记录应至少保持 12个月。 生产安全管理 1、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服务方应制定生产、消防等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防火、防盗、防毒,保证安全生产, 凡因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均由服务方负责。 2、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服务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业主方可以提供场地等帮助。 3、安全生产检查? 服务方定期地进行内部安全生产检查,接受业主方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关的安 全责任。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 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 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 何费用。 2.2服务地点:嘉定区外冈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 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 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 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 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 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 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 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 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 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 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 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且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食堂工作人员的《健 康证》。双方约定服务费按月支付,支付期限由甲乙双方商定。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 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 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 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 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 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 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 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 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 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 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 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 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 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 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 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 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 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 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 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 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 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 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 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 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 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 (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 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 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 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 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 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 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 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 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 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 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 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 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 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 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 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 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 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廉洁协议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 项目地址:嘉定外冈 委托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_1] 受托方(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_1] 为加强政府性财政资金项目中的廉洁建设,规范项目各方活动,防止发生谋取 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本 市、本区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廉洁建设规定,订立本廉洁合 同。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 于项目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 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 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 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 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 经济活动。 (七)不得进行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在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 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 物品等。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活动或进入高档场所。 (四)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 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 公用品等物品。 (六)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项目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 达成默契。 (七)不得进行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应向甲方 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组织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 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 优先邀请权。 (二)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不力,维护党 的“六大纪律”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 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行为的,由检察院组织对党 委、纪委、党委书、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进行问责。 (四)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甲方根据情节和造 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 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 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利益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五)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 罚、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以及导致党员、国家监察对象被纪检监察组织追究党政 纪责任的,根据情节轻重,经审定,给予相应期限不得参加本系统项目的惩戒;涉 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 立即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 1: 正本或副本 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20211125-1097(标项 ) 资 质 文 件 投标人全称: 地 址: 时 间: 1、资信及商务文件目录 A、资信文件: (1)磋商响应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事业单位 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 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谈判响应方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磋商当日采购 人 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谈判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 明); (6)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 出具的证明); (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磋商响应方的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 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B、商务文件: (1)报价明细一览表 (2)声明书 (3)法人代表承诺书 (4)承诺函 (5) 廉政承诺书 (6)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 (7)资格性、符合性响应表 (8)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9)残疾人福利 (10)磋商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附件 2: 声 明 书 致上海建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 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 方 组 织 的 ( 外 冈 镇 机 关 食 堂 市 场 化 服 务 项 目 )( 编 号 为 SHXM-00-20211125-1097)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 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 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 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 天。 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 3 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 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日 期: 投标人全称(公章):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上海建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 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 名义参加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 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 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 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名: 职务: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职务: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 48 — 附件 4 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的投标。 一、 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 不与招标人、其他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 或他人的合法利益。 三、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四、 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 六、 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 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标。 八、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 应的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签署承诺书时间: 年 月 日 — 49 — 附件 5 廉政承诺书 兹我单位于参加 项目投标前作如下郑重承诺: 我单位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投标相关制度,自觉遵守招 标投标市场秩序,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恪守公平竞争原则,认真负责、诚实 守信地参加招标投标活动。 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工作,不为谋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采购单位和个 人、评审委员会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和为其购置与提供通讯工 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钱物,或者邀请其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 场所。 诚信履行合同,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就采购的货物 和服务的验收、质量问题处理、售后服务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若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接受采购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签署承诺书时间: 年 月 日 — 50 — 附件 6: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招标编号及标项: 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包 1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备注 最终报价 (总价、元)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 51 — 附件 7 报价分类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分类名称 人数 报价(元) 备注 1 人员工资费用 详见明细() 2 人员福利费用 详见明细() 3 其他费用 详见明细() 4 税金 详见明细() 5 利润 详见明细() ? … … 总报价 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3)各投标人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优惠条件应在商务报价编制说明中详细 列明,标后优惠条件一律不作考虑。 (4)投标报价应包括提供项目规定的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人工(含工 资、工作餐、社会统筹保险金、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政府人力资源部所规定 的有关员工基本福利、公众责任保险、管理、税金及酬金等履行合同必须的费用。 (5)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6)投标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编制报价说明表。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2 — 附件 8 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SHXM-00-20211125-1097 项目内容(资 格条件、实质 性要求)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投 标 检 查项(响 应 内 容 说明(是 /否)) 详细内容 所对应电 子投标文 件页次 备注 法定基本条 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法人证书)符合要求。 2、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依法 缴纳社保及税收证明的相关材料。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文件签 署等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 权人身份证。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少于 60天。 投标报价 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不 — 53 — 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各包件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 或项目最高限价;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服务期限 2022年 1月 1日-2022年 12月 31日,期限壹年. 其他无效投 标情况 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54 — 附件 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 统字[2011]75号)规定,本公司所属行业_____,公司资产总额_____万元,营 业收入_____万元,从业人员_____人,本公司为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 55 — 附件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 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56 — 附件 11: 正本或副本 外冈镇机关食堂市场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20211125-1097(标项 ) 技 术 文 件 投标人全称: 地 址: 时 间: — 57 — 2、技术文件目录(货物和技术服务类项目) (1)、服务方案(包括项目理解、岗位安排方案、设备及工具 使用计划、服务班次安排计划、质量和进度以及安全文明保证 措施及承诺、应急预案等); (2)、管理人员以及服务团队配置的说明; (3)、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 书); (4)、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 58 — 附件 12 投标项目总负责人说明表 (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格式) 项目名称: 姓名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和专业 工作年限 联系方式 执业资格 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成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本项目负责人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 本项目负责人每周现场工作时间: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59 — 附件 13 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格式)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拟在本项目中 职务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 ? ?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明、资质证书等); 2.项目组成员一旦确定,中标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60 — 附件 14 一周试例菜单明细 (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调整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品名 口味 烹饪方式 主料 辅料 主辅料 比例 分量 1 2 3 4 5 6 7 ?? 注:菜单明细至少要包含以上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 61 — 附件 15 投标人近 3 年来已承接的主要类似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委托时间 项目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1 2 3 4 ?? 注: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则视为无效。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62 — 附件 16: 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_ (投标人全称) _ 你单位递交的以下项目投标文件,经查验,投标文件的包装、密 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已于 2021年 月 日 时 分由我中 心工作人员接受。 项目编号 标 项 项目名称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本回执中除接收时间、接收人签名以外均为必填,如因信息 填写错误、疏漏等造成投标文件接收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投标单位 自负。 2、标项填写方式:如该项目只有一个标项填“1”,多个标项请 填写投标的完整标项号。 3、本回执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打印后,由授权代表携带至投标 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交至上海建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工作 人员。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回执,视同不需要回执。 上海建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接收人签名或签章: — 63 — 附件 17: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上海建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 授权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 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 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 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 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 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 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mark PO_12771_PM001 PO_12771_PM002 PO_15528_PM026 PO_15528_PM030 PO_12771_PM008 PO_12771_PM009 PO_12771_PM010 PO_12771_PM011 PO_12771_PM015 PO_12771_PM016 PO_12771_PM001SHPF024 PO_12771_PM016_1 PO_12771_PM001SHPF011 PO_12771_PM042 PO_12771_PM001SHPF009 PO_12771_PM040 PO_12771_PM031_1 PO_12771_PM001SHPF021 PO_ITEM_SCORE_METHOD_DESPRICTION68695061 PO_5f556377455e05011ITEM_SCORE_METHOD_TI PO_5f556377455e05011ITEM_SCORE_METHOD_TA PO_12771_PM001SHPF017 PO_PURCHASE_REQUIREMENT_FILE13676 PO_12771_PM001contract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TITLE_5f5563774 PO_11599_CC001contractName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FILE_5f55637745 PO_11599_CC001contract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Name PO_11599_CC001supNam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Area PO_11599_CC001supArea PO_11599_CC001purZCode PO_11599_CC001supZ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Phone PO_11599_CC001supPhone PO_11599_CC001purFax PO_11599_CC001supFax PO_11599_CC001purchaserContact PO_11599_CC001supContact PO_11599_CC001totalPrice PO_11599_CC001totalPriceBig PO_11599_CC001dateValid PO_11599_CC001signTime PO_11599_CC001signTime_1 PO_11599_CC001purchaserName_1 PO_11599_CC001supName_1 PO_12771_PM002_1 PO_12771_PM001_2 PO_12771_PM031_5 PO_12771_PM002_2 PO_12771_PM001_3 PO_12771_PM031_6 PO_12771_PM001SHPF020 PO_5f556377455e05011OPEN_TABLE_TITLE PO_5f556377455e05011OPEN_TABLE_TABLE 招标文件编制要求 PO_12771_PM002_3 PO_12771_PM001_4 PO_12771_PM031_8 PO_12771_PM031_7 PO_12771_PM031_9 2021-11-26T13:30:16+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11-29T07:55:11+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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