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_食堂一楼维修改造工程采购_HC[2021]2113竞争性谈判公告
财政部办公厅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_食堂一楼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后,在左侧列表“相关文件下载”中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01-07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2021]2113
项目名称: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_食堂一楼维修改造工程采购
本项目预算资金:168.863085万元,由哈尔滨市财政局拨付。
采购需求:食堂一楼维修改造工程采购,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本项目共分为10部分,各部分预算资金详见下表。
分项预算表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预算资金(单位:元) |
1 | 装饰部分 | 828039.45 |
2 | 强电部分 | 164974.34 |
3 | 应分急照明部分 | 35607.78 |
4 | 弱电部分 | 55348.12 |
5 | 消防部分 | 31385.74 |
6 | 采暖改造 | 30262.42 |
7 | 给排水改造 | 83790.49 |
8 | 哈尔滨幼儿师范学校厨房设备 | 208718.08 |
9 | 哈尔滨幼儿师范学校空调工程 | 163762.79 |
10 | 哈尔滨幼儿师范学校通风工程 | 86741.64 |
总预算资金(单位:元) | 1688630.85 |
供应商总报价高于总采购预算响应文件无效;各部分报价高于该部分采购预算响应文件无效。
竣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11时止。
方式: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后,在左侧列表“相关文件下载”中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下载后才具有提出质疑和报价资格。
网址http://www.hljcg.gov.cn选择【哈尔滨】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2年1月7日上午8点至8点30分;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一层哈尔滨银行内。
注:为了避免人员聚集,请供应商递交文件后即刻离开市民大厦!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
项目联系人:曹 东 联系方式:0451-8790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一号楼4楼1459室.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张女士 联系方式:(0451) -87153679转6127。
1
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敬老院公办民营项目(含温馨
家园、职康站)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SJX-ZB-2021-28
采 购 人: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人民政府
招 标 代 理:北京中晟嘉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 年 12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0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22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2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0
第七章 合同条款......................................................................................................63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敬老院公办民营项目(含温馨家园、职康站)采购项
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 10 号院 4号楼 7层 705 室 获取磋
商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SJX-ZB-2021-28
2、项目名称: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敬老院公办民营项目(含温馨家园、职
康站)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85 万元。
5、最高限价:0万元
6、采购需求:
序
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
要求等
金额
1
北京市平
谷区山东庄
镇敬老院公
办民营项目
(含温馨家
园、职康站)
1
聘选一家服务单位,负
责敬老院(含温馨家
园、职康站)的管理,
无偿接收镇域内符合
条件的全部五保对象、
孤残儿童。保证残疾人
“温馨家园”“职康站”
的用房并正常开展工
作,符合民政、残联相
关要求。
最低承租金额 85 万元
(第一年 5万元,自第
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
费用的基础上递增 1
万元,年缴费上限为
10 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4
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
效,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
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
的;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备案,方可参加本次
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 10 号院 4号楼 7层 705 室
3、方式:
(1)现场领取需携带以下资料:
5
1.1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盖章并加盖
本单位公章);
1.3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 如法定代表人本人现场购买文件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
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携带 U盘拷贝电子版文件。
5、售价:500 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 10 号院 4号楼 7层 705 室
五、开启
1、时间: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 10 号院 4号楼 7层 705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9 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6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等相关政策。
4、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
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公告媒体: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村西
联系方式:于爱君 010-60930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晟嘉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 10 号院 4号楼 7层 705 室
联系方式:周进 010-89493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进
电话: 010-89493937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
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委托方: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采购人”、“买方”、
“甲方”、“用户”)
2.1
本项目最低承租限价:85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如
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最低承租限价,作废标处理。
2.2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型企业采购:否
2.4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3.2 本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本,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7.1 语言:中文
8.2
响应文件数量: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版 1 份
(电子文件规定存储载体为 USB 存储设备或光盘)
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
1、文本文件采用 DOC、PDF 格式; 2、图像文件采用 JPEG、TIFF 格式;
3、影像文件采用 MPEG、AVI 格式; 4、声音文件采用 WAV、MP3 格式。
9.5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0.1 报价币种:人民币
11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2.1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90 日历日
14.4.7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要求,供应商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的,根据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报价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8
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
重复价格扣除。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
(1)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的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适用)
(2)本项目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不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
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
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但是,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
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5)请供应商根据上述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理解并核对是否符合中小企业、
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扶持政策,并如实提供对应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供应商 未按规定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
任。
17
服务费计取基数,参考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 号
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有关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情况下,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
以支票、汇票、电汇及现金形式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情况下,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签订的内容执
行。
开户名称:北京中晟嘉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山街支行
账户号码:0200041209200333955
9
21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刘荧
联系电话:010-88822681 传真:010-68437040
电子邮箱:liuying@guaranty.com.cn
2.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3.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 层
联系人: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li_yuchu@126.com
2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补充内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9 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等相关政策。
2、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本项目被授权人的手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
加磋商会。(授权人须为本项目磋商供应商代表)
10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资金来源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团体组织、独立法人。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代理机
构。
2. 合格的供应商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有效,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2.1.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
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7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站“中
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
2.1.8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
的;
2.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10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
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项目。
2.2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
11
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磋商将作为无效磋商被拒绝。
2.3 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
但供应商应保证所报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供应
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报价的,
其报价将被拒绝。
2.4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2.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报价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报
价。
2.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2.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其规定。
2.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磋商文件一并递交采购单位。
2.4.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报价,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
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2.4.6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
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2.4.7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或者参加其
他联合体报价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2.4.8 对联合体报价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5 凡受托为本次竞争性磋商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
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报价。
2.6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
目磋商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报价。
2.7 供应商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
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2.8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相互串通
12
报价,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文件中递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
式弄虚作假的,其报价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
任。
3. 响应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
何,“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
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采购人不给予供应商任何补偿。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过程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同条款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5.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
构,但应于响应文件首次提交时间 5日前将答疑问题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
及可编辑的答疑问题,注明单位名称。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的形式向所有相
关的供应商发布书面澄清文件。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 12 小时内应
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6.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3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响应文件首次提交时间 5 日前,采购人可对
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
到该修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
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必要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
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 语言
7.1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竞争
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文件和印制
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语言的
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8. 响应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应当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
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磋商书
二、磋商报价一览表
三、技术规格偏离表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资格证明文件
5-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2 税务登记证书
5-3 组织机构代码证
5-4 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14
5-5 近半年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5-6 近半年内任意 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5-7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5-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5-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
行贿犯罪行为的网站截图
5-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
图
5-11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六、业绩证明材料
七、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
八、服务方案
九、磋商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十、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相关附件
8.1.1 所有供应商和有关服务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当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
将被视为该文件未递交。
8.1.2 上述文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8.2 响应文件数量: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版 1份。
8.2.1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
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任何行
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才
有效。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在封面右上角处标注“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正本应编制磋商文件目录,目录应准确。响应文件须按磋商
文件格式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
15
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晰或未按要求编制所引起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2.2 每本响应文件应装订成一册或多册,一律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附有相
关页码,每本响应文件均须加盖骑缝章——即供应商公章。
8.2.3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并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响
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
面上写明:
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
磋商地点及时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9. 报价
9.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所报服务的报价,报
价如果出现单价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
9.2 报价表中的所报总价应已包括供应商若最终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货物和
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9.3 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
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9.4 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中的所有项目进行应答和报价,不
得分拆只选择部分项目报价;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
或转包。
10. 报价币种
10.1 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1.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1.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
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11.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原因
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
16
据本须知第 11.7 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1.3 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票(北京地区)、电汇(采用
电汇必须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机构账
户。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通知确认到账为准;如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供应商未提供保证金)
等非现金形式。
11.4 凡没有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1.1 和 11.3 条的规定随响应文件递交磋商保
证金的,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有关规定视其为非响应性磋商
文件并拒绝与其磋商。
11.5 未能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成交
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
11.6 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按规定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
还。
11.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8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
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
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 报价有效期
12.1 报价有效期应自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起,并在“供应商须
知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将被予以拒绝。
12.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
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
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
17
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人收到书面拒绝延
长响应有效期的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13.1 供应商应于“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
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13.2 如需提供样品的,在评审结果公示后,未成交人提供的样品在 5个工作
日内退还;成交人提供的样品进行保管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依据。
五、磋商
14. 磋商工作
14.1 项目磋商小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
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 名,由采购人代表 0
名、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3 名组成,其中经济专家 1 名,技术专家 2
名全部在北京市专家库系统随机抽取。
14.2 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
的供应商才可成为合格供应商,磋商小组将与合格的供应商分别进行
一对一磋商,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该项目综合评审中价格
部分评审的标准。磋商小组将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依
据供应商得分高低确定其排名次序,并依排名次序推荐合格供应商为
成交候选人。供应商的磋商代表应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
加磋商,为加快磋商进程,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已获得充分授
权。
14.3 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就磋商中的具体问题作出书面回答或承诺,供应商
递交的书面回答或承诺应由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并将作为其磋商
文件的一部分。磋商次数及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时间将由磋商小组根据具体
磋商情况确定。在磋商中,在每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对竞争性
磋商文件进行调整,任何调整的部分磋商小组将会在下一轮磋商前及供应
商递交最终承诺报价前,以书面方式告知每个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调整
18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14.4 磋商评审原则
14.4.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的方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
评审。
14.4.2 上述确认将考虑供应商的财务、业绩、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理解、
提供技术和服务能力,并基于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性审查的声明文件
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14.4.3 如果供应商被确定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4.4 采购人将保留对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资
料真实性的确认,并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
14.4.5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必须对货物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作出完全性、
真实性的响应,否则其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14.4.6 供应商必须有能力保证项目计划的实施,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5. 最终报价
15.1 在磋商小组磋商结束后,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及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递交最终的报价。磋商小组有权根据磋商情况
决定磋商的次数。
六、成交
16. 成交通知书
1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6.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7.成交服务费
17.1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有关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
17.2 服务费将以支票(北京地区)或电汇的方式进行收取。
17.3 服务费计取基数,参考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有关规定。
18.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9
(2)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条款。
20. 合同的签订
20.1 采购人与磋商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
商文件和磋商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0.2 磋商成交人如因自身原因不按本磋商须知第 20.1 款的规定与磋商人订立
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磋商担保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
过磋商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20.3 磋商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的任务,不得将成
交项目的转让(转包)给他人。
2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1.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
政部门的规定,采用响应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21.2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
21.3 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21.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2. 履约保证金
22.1 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履约
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
具体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保密和披露
23.1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
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3.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者评审有关
人员披露。
24. 腐败和欺诈行为
24.1 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本次磋商、合同签订及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得
20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24.1.1 “腐败行为”是指在磋商过程中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通过提供
或者变相提供、接受或者变相接受、索取或者变相索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的
行为。
24.1.2 “欺诈行为”是指成交供应商在磋商过程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恶
意串通、虚构事实,损害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
为,包括供应商之间在递交磋商文件前后恶意串通磋商,人为地使磋商
丧失公平竞争性,扰乱磋商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24.2 在磋商过程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被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在本磋
商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解除已
经签订的采购合同。
25.质疑与投诉
25.1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磋商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
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的范围仅限于上述三方面的
事项。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
25.2.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25.2.2 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个
工作日内提出。
25.2.3 供应商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磋商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提出。
25.3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以传真形式提起质疑的,
应当尽快提交质疑函原件。
25.3.1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何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21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对质疑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5.3.2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
相关质疑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
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4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
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6. 履约验收
26.1 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相关专业专家提供
验收需要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要求的验收流程及措施对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22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编号:ZSJX-ZB-2021-28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敬老院公办民营项目(含温馨家园、职康站)
三、服务内容:聘选一家服务单位,负责敬老院(含温馨家园、职康站)的管理,无偿
接收镇域内符合条件的全部五保对象、孤残儿童。保证残疾人“温馨家园”“职康站”
的用房并正常开展工作,符合民政、残联相关要求。
四、项目总金额:85 万元,自筹资金。
五、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年。
六、服务地点:平谷区山东庄镇敬老院(含温馨家园、职康站)。
七、服务标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八、服务范围
现有养老院现状简介:山东庄敬老院(含温馨家园、职康站)占地约 2600 平米,
养老用房 720 平米,南、东平房生活用房共 315 平米,锅炉房 23 平米,现有注册床
位 54 张。
九、服务人员配置及工作要求
1、服务人员配置
符合市区级相关部门关于养老照料人员比例的规定。
2、工作要求
(1)成交人在租赁期间必须保证敬老院现有的集中供养人员(包括五保老人 9 人、
分散五保 2人)享受法定的合法权益,不低于敬老院原有福利待遇,负担该类人员的衣、
食、住、行、医、葬等。
(2)成交人对本镇五保户管理按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执行情况,承担五保对象生活费、
医疗费、丧葬费等。
(3)成交人无偿接收镇域内符合条件的全部五保对象、孤残儿童;优先接纳山东庄镇
户籍老人入住。
(4)成交人应预留足够的床位,无条件保证各村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及时接收入院并
享受国家标定的待遇;保证政府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对“三无”人员进行安置。
23
十、其他要求
1、响应人需具备本项目服务的足够设备机械和相对应配置人员。
2、本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房屋及设施的使用应向采购
人缴纳使用费。使用费标准为:(1)第一年使用费(税后)五万元(50000.00 )人民
币;自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费用的基础上递增一万元,年缴费上限为壹拾万元
(100000.00)】
3、成交人对房屋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扩建、装修时应提前请示采购人、并自行
申请国家相关部门审查同意,经采购人同意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后方可实施。如不经采
购人同意成交人私自改造、扩建、装修,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进行建设,采购人有权
责令乙方恢复原貌,一切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4、成交人不得改变经营性质,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出售、融
资、贷款、抵押。
24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磋商小组的组成:
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由北京市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专家老师组建磋商小
组。
二、磋商小组的职责:
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 根据需要,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三、评标程序及打分办法
1. 评审准备: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
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6.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25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
少于 3家。
9.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不适
用)
10.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1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3.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
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4.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5.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6.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17.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18.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
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四、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
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26
5. 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五、以下评标附表是本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供评标委员会评标使用。评标委员会依据
有关评标附表中明确的评审内容及其标准进行评审。
附表 1: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表
附表 2:资格审查表
附表 3:详细评分表
评分细则如下:
附表 1: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表
序号 审核内容
是 否 符
合
1 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2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中的企业名称是否与供应商的名称
一致。
3 响应文件的格式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按照规定填写,内
容字迹清楚并可辨认。
4
供应商是否未出现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
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
个有效等情况。
5 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最低限价。
此表须全体评委在共同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评审结论。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确定。符合打“√”,不符合打“×”,有一项不符合不能参加后续评标。
附表 2:资格审查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有效的证明材
料
1 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
复印件或扫描
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2 税务登记
证
税务登记证,如多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
执照副本
复印件或扫描
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3 组织机构
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多证合一,提供新版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或扫描
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4
有依法纳
税的良好
记录
供应商提供的近半年内任意 1个月的纳税
记录
复印件或扫描
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27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有效的证明材
料
5
有依法缴
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
供应商提供的近半年内任意 1个月的社保
记录
复印件或扫描
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6
供应商财
务状况证
明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或响应日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复印件或扫描
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7
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
记录;
供应商出具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承诺书加盖公
章
8
无行贿犯
罪档案查
询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
列入行贿犯罪行为的
网页截图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
9 信用记录
未 被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代理机构查询
符合打“√”,不符合打“×”,有一项不符合不能参加后续评标。
附表 3: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审条款 权重 评审细则 分值
1 价格 30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
权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高的报价
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注:价格分数保留
两位小数。
0-30
分
2
企业实力
5
根据投标人及投标服务的整体实力水平情况(企业经
营状态、财务状况、信誉、获奖情况等)由高到低评
分,最高分为 5 分,一般得 3分,较差得 1分,未提
供得 0分。
0-5
分
28
3 服务方案 55
从服务工作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总体符合度较高,对项目背景的描述、项目
的需求分析、工作内容、服务措施等描述详细,并符
合项目业务需求,得 13 分;
(2)方案对项目背景的描述、项目的需求分析、工
作内容、服务措施等描述较详细,并基本符合项目业
务需求,得 9分;
(3)方案对项目背景的描述、项目的需求分析、工作
内容、服务措施等描述有缺失,得 5分;
(4)方案对项目背景的描述、项目的需求分析、工作
内容等描述有缺失,服务措施不可行,得 3分;
(5)无相关内容描述的得 0 分。
0-13
分
(1)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可行、合理,得 8分;
(2)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 5分;
(3)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可行性一般,得 3分;
(4)不合理、不可行得 1分;
(5)无方案得 0分。
0-8
分
(1)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合理、保障措施可行,得 8
分;
(2)较合理、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得 5分;
(3)基本合理、保障措施一般,得 3分;
(4)不合理、保障措施不可行,得 1分;
(5)无方案得 0分。
0-8
分
(1)应急服务方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描述详
细,处理流程完善,得 8 分;
(2)应急服务方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描述较
详细,处理流程较完善,得 5 分;
(3)应急服务方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描述较
详细,处理流程基本完善,得 3分;
(4)应急服务方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描述有
缺失,处理流程不完善,得 1 分;
(5)未提供的得 0 分。
0-8
分
29
(1)业务培训方案中培训目标描述明确合理,培训手
段及培训方式设计丰富,得 6 分;
(2)业务培训方案中培训目标描述较明确合理,培训
手段及培训方式设计较丰富,较符合业务发展,得 4
分;
(3)业务培训方案中培训目标描述基本明确合理,培
训手段及培训方式设计基本可行,基本符合业务发展,
得 2 分;
(4)业务培训方案中培训目标描述有缺失,培训手段
及培训方式不可行,不符合业务发展,得 1分;
(5)未提供的得 0 分。
0-6
分
(1)疫情防控措施可行、合理,得 7分;
(2)疫情防控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 4分;
(3)疫情防控措施可行性一般,得 2分;
(4)不合理、不可行得 1分;
(5)无方案得 0分。
0-7
分
(1)能结合项目要求提出完善的服务承诺方案,针对
项目的服务承诺完整,可行性强得 5分;
(2)服务承诺完整,可行得 4分;
(3)服务承诺及可行性一般得 3分;服务承诺及可行
性较差得 2分;
(4)服务承诺不合理得 1分;
(5)无服务承诺得 0分。
0-5
分
4 人员团队 10
为本项目配备的相关工作人员能很好的完成本项目工
作内容,人员配备充分、合理,得 10 分;
为本项目配备的相关工作人员基本能完成本项目工作
内容,人员配备基本满足,得 7分;
为本项目配备的相关工作人员能保障本项目工作内容
的完成,或人员配备紧张,得 4分。
未配备人员、得 0分。
0-10
分
注: 1. 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资格条件且通过符合性审查
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3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磋商书
二、磋商报价一览表及磋商最终报价表
三、技术规格偏离表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资格证明文件
5-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5-3 组织机构代码证
5-4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5-5 近半年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5-6 近半年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
5-7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5-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
罪行为的网站截图
5-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
5-11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六、业绩证明材料
七、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
八、服务方案
九、磋商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十、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相关附件
31
一、磋商书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服务的磋商公告(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响应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
副本 2份:
1.报价一览表
2.磋商分项报价说明表
3.技术规格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磋商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
的有关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后附“报价一览表”为我方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报价。
(2)我方如成交,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
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我方未曾为磋商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贵方或评标委员会可通过我方后付“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网页版截图进行审查,我方完全接受审查的结果。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32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人名称(全称):
响应人开户银行(全称):
响应人银行账号:
响应人公章:
日 期:
33
二、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一份。
响应人名称:
响应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序号 响应人名称 响应报价(元)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备注
34
磋商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 单价(元/年) 总价(元/年) 备注
1 房屋及设施的使用费 第一年
2 房屋及设施的使用费 第二年
3 房屋及设施的使用费 第三年
4 房屋及设施的使用费 第四年
5 房屋及设施的使用费 第五年
6 房屋及设施的使用费 第六年
7 房屋及设施的使用费 第七年
8 房屋及设施的使用费 第八年
9 房屋及设施的使用费 第九年
10 房屋及设施的使用费 第十年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注:
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3、报价总价应包括所有分项报价表总价和其他分项报价。
35
磋商一览表(续表)
磋商最终报价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总价(元)
大写:
小写:
服务期
其他承诺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未按照本报价表的格式要求填写报价表的,将造成非实质应答,从而导致该
应答无效。
2、此表不需装入响应文件中,请自备2-3份空白表格在参加磋商会备用。
36
三、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服务名
称
磋商文件
条款号
磋商文件
规格要求
供应商规
格响应
偏差说明
1
2
3
4
…
1、响应人的技术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响应人应对故意
隐瞒技术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对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
离”,并标明“其他无偏离”。
2、对磋商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响应人名称:
响应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7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
偏差说明
1
2
3
4
…
注:响应人如果对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条件、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
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响应人名称:
响应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8
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 5-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 5-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附件 5-3 组织机构代码证
附件 5-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 5-5 近半年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附件 5-6 近半年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附件 5-7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附件 5-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 5-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
罪行为的网站截图
附件 5-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
附件 5-11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9
附件 5-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0
附件 5-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1
附件 5-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2
附件 5-4 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声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系(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
人,现就(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代表本单位处理一切
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供应商(单位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供应商名称) 的
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
授 权 人 的 姓 名 、职 务、身 份 证 号 码)为 本 公 司 的 合 法 代 理 人 ,
就(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供应商名称(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附件 5-5 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特别注意: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须自行拟定内容作出声明。
45
附件 5-6 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特别注意: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无须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自行拟定内容作出声
明。
46
附件 5-7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日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说明:
1、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
盖本单位公章。
2、如响应人无法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
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响应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
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所有内容页的齐全的复印件,含首页、声明页等。若银行开具的
资信证明声明复印无效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投标人信誉良好等。银
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7
附件 5-8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采购人)
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暨没有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特此声明。
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
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响应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8
附件 5-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
罪行为的网站截图
49
附件 5-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
50
附件 5-11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51
六、业绩证明材料
序
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服务期
合同金
额
采购单
位联系
人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1
2
3
…
注: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磋商时将对此表进行信息核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有可能导致废标。
响应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2
七、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学历 身份证号 其他
注:1 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够可按相同格式自行增加。
2 后附人员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响应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3
八、服务方案
(参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54
九、磋商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北京中晟嘉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磋商中若为成交供应商,我公司保证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如我公司未按上述承
诺支付成交服务费,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由我公司承担。
响应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5
十、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56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
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注: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有关数据。
2 、若供应商不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若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58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须提供
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59
十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相关附件
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担保形
式,具体工作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京财
采购[2011]2882 号)执行。
6.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_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
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
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
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即本项目的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
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
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
60
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
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持款项(支付款项从
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
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
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
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
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
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如供应商不适用,无需提供。
61
6.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_____________(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编号为
的《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
商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
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
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___%数额为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币种为_____________。(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
限届满后__________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
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
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
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________部门出具的质
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
62
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
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
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
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持款项(支付款项从
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
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
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
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
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
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注:如供应商不适用,无需提供。
63
第七章 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敬老院公办民营项目(含温馨家园、职康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64
北京市平谷区
山东庄镇敬老院公办民营协议书
甲方: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人民政府
乙方:
为促进山东庄镇养老和残疾人社会事业发展,提升山东庄镇敬老院服务质量,提
高养老机构效能,激发养老机构活力,促使山东庄镇敬老院的经营管理规范化、专业化,
使其适应当前养老机构的多元化,推动养老机构健全发展。为推进社会化运营,根据相
关规定,甲方将山东庄镇敬老院委托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现就山东庄镇敬老院的经营管
理有关事项协商如下:
一、甲方提供院落、地上物及设施。
1、甲方提供用地 2600 平米。
2、养老用房 720 平米,南、东平房生活用房共 315 平米,锅炉房 23 平米;现有注
册床位 54 张。
3、敬老院内设备设施见附件。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 年,自 20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使用费及缴纳方式:
1、乙方对于上述房屋及设施的使用应向甲方缴纳使用费。使用费标准为:(1)
第一年使用费(税后)五万元(50000.00 )人民币;自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费用的
基础上递增一万元,年缴费上限为壹拾万元(100000.00);(2)五保对象每减少一人,
每年加收使用费人民币 两千元整,该加收使用费计算至当年的使用费用中,不足一年
按一年计算。
2、租赁费的缴付方式:支付方式为上交款。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 2021 年 月 日
一次性交付甲方前三年( 即 2021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费用,合计 。
65
此后,每年 月 日前将下一年度的使用费缴齐。因五保对象减少每年加收使用费,乙
方于减少之日起 日内交付甲方当年加收使用费。此后,乙方按上述使用费交付时间
一并向甲方支付加收使用费。
四、经营范围:
保证敬老院、温馨家园、职康站同时经营管理,并符合民政、残联规定的工作要求。
五、资产登记: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按照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对敬老院资产
进行清点,双方造册备案,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对于清登在册经双方确认的资产,乙方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处置、转让、抵押、质押、转借、出租等。
2、使用期间,甲方资产如需报废,乙方必须上报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报废物
品双方备案存档,否则乙方应照价赔偿。
六、现有人员安置: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证敬老院现有的集中供养人员(包括五保老人 9人、分散五
保 2人)享受法定的合法权益,不低于敬老院原有福利待遇,负担该类人员的衣、食、
住、行、医、葬等。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本镇五保户管理按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执行情况,承担五
保对象生活费、医疗费、丧葬费执行情况的监督度检查。
2、甲方应保证上级部门已拨到镇财政科关于敬老院专项资金和社会捐助的财务及
时给付乙方,不得截留、挪用。在乙方承包期间如有相应的支持政策,由乙方自行办理
手续,甲方应给予协助。
3、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果有政府政策性投资项目对租赁范围内进行相关建设,甲
乙双方协商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或其他附着物
归甲方所有。
4、在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甲方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
66
无权赔偿乙方经营、投入等任何损失。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改变经营性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出售、融资、
贷款、抵押;
2、乙方应无偿接收镇域内符合条件的全部五保对象、孤残儿童;乙方优先接纳山
东庄镇户籍老人入住。
3、乙方应预留足够的床位,无条件保证各村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及时接收入院并
享受国家标定的待遇;保证政府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对“三无”人员进行安置,不得拒绝。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集中
供养五保待遇,保证五保对象享受合法权益,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村人口平均生活水
平,并逐年提高,五保对象生病后按时就医,并得到应有的照顾,如果乙方不落实集中
供养五保对象的五保待遇及孤残儿童的法定待遇,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造成的一切
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赔偿乙方经营、投入等任何损失。
5、本协议履行期间,消防设施、房屋加固、房屋翻建、维修、维护,水、电、暖
气等使用房屋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房屋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扩建、装修
时应提前请示甲方、并自行申请国家相关部门审查同意,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相
关规定后方可实施。如不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改造、扩建、装修,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条
件进行建设,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恢复原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
止协议,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赔偿其投入、经营等任何损失。
6、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甲方管理和监
督,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集中供养农村特困
人员的特困待遇。乙方如不落实待遇,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经营期间,必须在满足本镇五保老人入院的前提下,方可面向社会招收老
人入住敬老院,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乙方按国家、地方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若接收
本镇老年人应当给予优惠,乙方制定收费标准应向甲方备案,并对外公示收费标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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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8、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保证残疾人“温馨家园”“职康站”的用房并保证能正常
开展工作,接受区、镇、残联、民政指导、考核,上级拨“温馨家园”“职康站”费用
必须专款专用,账目单设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如不按区、镇残联、民政部门要求开展业
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同意形成的不动产,在协议期满后或协议终止后归甲方所
有,所形成的资产依法评估,取得批准手续的,甲方按评估价值给予乙方补偿。经营期
间乙方自行购置的动产归乙方所有。
10、乙方租赁经营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征占地,其土地补偿费用、拆迁补偿费用、
征占敬老院原有房屋部分及政府投资项目形成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其他附着物归乙方
所有。
11、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应尽到对老人的服务管理义务,出现任何财产安全及人身
事故,一律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2、本协议签订前,原敬老院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经营期间形成的新的债权、债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
行承担。
13、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经营的,必须提前 60 日内向甲方提交申请,以便于院内
老人能够得到妥善安置,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
年度管理费双倍违约金,乙方的所有投入无偿归甲方所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
偿。
14、协议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5、乙方不得借用甲方或敬老院之名虚假宣传,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否则甲方有权
解除协议,乙方承担刑事、行政及民事赔偿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
赔偿。
九、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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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甲方有权扣留专项资金,乙方未在甲方限定期限内整改的,乙方应按年度专项资金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两次及以上书面催告仍不整改或未在期限内整改完必的,甲
方有权终止协议,不予发放乙方专项资金并要求乙方赔偿造成的损失。
2、乙方延时缴纳使用费的,按照应缴费用的日百分之三支付迟延违约金,迟延缴
纳超过三十日或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缴纳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3、租赁期间,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条款,不得随意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因
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其他
1、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之一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双方均有权起诉
至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附件:1、山东庄镇敬老院资产评估报告
2、山东庄镇敬老院资产清单
甲方(盖章):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