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稿时间 :2021-12-28 】
庙岭小学保安、食堂操作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DXZB-202112002
二、项目名称:庙岭小学保安、食堂操作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连云港华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州区玉带新村C组团-4#
中标金额:贰拾伍万陆仟壹佰元整(大写)(¥256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庙岭小学保安、食堂操作工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庙岭小学保安、食堂操作工服务人员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洋、董江、菅鸿超
六、代理服务费及收费标准: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庙岭小学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
联系方式:季老师 0518-86080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楼
联系方式:马工 18961381251
十、采购附件
采购文件
连云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庙岭小学保安、食堂操作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XZB-202112002
采 购 人:连云港市庙岭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总 目 录
TOC \o "1-3" \h \z \u 总 目 录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
三、获取采购文件 4
四、响应文件提交 4
五、公告期限 5
六、其他补充事宜 5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
八、磋商文件获取与CA办理 6
九、疫情防控事项 7
第二章 磋商须知 8
一、总则 8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9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四、磋商与评审 13
五、成交 17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7
七、政策功能 18
八、质疑和投诉 18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8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3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3
格式1、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37
格式2、评分索引表 38
格式3、磋商响应函 39
格式4、磋商首次报价表 40
格式5、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 41
格式6、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42
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3
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4
格式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5
格式10、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46
格式11、商务条款偏离表 47
格式12、服务承诺 48
附件 4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庙岭小学保安、食堂操作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 28 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112002;
项目名称:庙岭小学保安、食堂操作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9万元,最后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庙岭小学保安、食堂操作工服务人员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人员配置:
序号 |
人员配置 |
人数 |
备注 |
1 |
保安员 |
2 |
男性 |
2 |
食堂操作工 |
1 |
女性 |
合计人数: |
3人 |
服务人员要求:
1、保安员:初中以上学历,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保安员证》;
2、食堂操作工:初中以上学历,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具备《健康证》;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 14 日至2021年12月 21 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 28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墅大厦二楼(连云区法院东侧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B209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开标模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授权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递交可采用直接送达至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递交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或邮寄至代理公司(务必开标前一天送达)的方式。
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各供应商需注意下列事项:
(1)因疫情期间物流迟缓,配送较慢,请供应商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响应文件提前一日送达。
(2)邮寄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09 (马工收,联系方式:18961381251)。建议顺丰或EMS ,显示签收后,请与代理公司确认。
(3)响应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邮寄,封袋上应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附上项目负责人电话(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和邮箱,若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因开标模式为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通过腾讯视频方式参加开标会议,腾讯视频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视频会议号:746 901 4439。若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
(5)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须进行二轮报价(最终次),待资审及符合性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将电话通知供应商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最终报价确认表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开标现场因供应商原因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负责人,视为供应商放弃二轮报价(最终次),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次报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2. 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连云港市庙岭小学
联系电话:0518-86080080
联系人:季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楼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方式: 18961381251
八、磋商文件获取与CA办理
1.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无效,磋商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0518-85861319。
2.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因原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CA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CA名称 |
国信 CA |
CFCA |
联系人 |
周梦雪15298603303(微信同号) 魏 飞18261319191(微信同号) |
孙丽丽 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 ( 微信同号) |
电话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4001662366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九、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1.2 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采购代理服务费与其他
4.2.1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相关精神,经与采购人约定,本次磋商响应人报价时应考虑以下费用:招标代理费2500元、评委费2500元及场地交易费(按实收取)。
以上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人支付,响应单位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得单列。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依法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本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本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本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本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响应文件正本中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 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 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 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3.4 磋商供应商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请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并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磋商首次报价表
4.1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首次报价表”(含“磋商首次报价明细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 标的物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4.3 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 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首次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 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 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 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1 磋商文件约定收取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开始前按照要求提交,作为其参加磋商采购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因磋商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代理机构可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6.2 磋商保证金到账凭证:
电汇、网银等方式:转账成功页面截图打印,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现金解款单方式 :转账凭证(红联+蓝联)与磋商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磋商保证金到账凭证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响应文件接收人。
6.3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6.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6.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
(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在整个磋商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并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进行密封。
1.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1)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密封包装上应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如有);
(3)密封包装上应注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息。
1.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 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 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 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拒收。
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1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2 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 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磋商。
2.2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3.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 在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其余非实质性技术及商务条款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或重要的商务条款或除上述以外的多项指标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保留或给予纠正这些偏离的机会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 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6.1.4 本项目各分项最终结算价按照磋商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同比例变动。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 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 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6.2.3 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3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 根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2.1 磋商文件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2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2.3 成交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2.4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七、政策功能
无
八、质疑和投诉
1、质疑的提出
1.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1.3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代理机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1.4 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供应商书面原件提交。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1.5 质疑函应当使用范本(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监管信息/意见反馈)。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必要的证明材料;
(8)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2.1 质疑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出的质疑事项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原件形式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必要的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工作。
2.2 对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并登记《质疑函登记表》。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供应商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2.3 对不符合质疑要求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在法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2.4 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将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并将答复意见回复质疑供应商。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转发《质疑函》及相关材料。被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
3、质疑处理
3.1 质疑供应商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3.2 质疑供应商不配合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3.3 质疑供应商投诉受理期间,就同一事项多头举报,干扰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3.4 质疑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质疑查无实据的,视为一般失信行为。
3.5 质疑供应商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视为严重失信行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6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投诉
投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甲方): ;
受委托方(乙方):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连云港市庙岭小学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服务地点: ;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管理。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市政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卫生。
第九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服务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服务价格:
价格为: ( 元/年)。
第十四条:付款方式:考核合格后依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合法发票支付物业管理费,每两个月支付一次,下月15个工作日付款。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相关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5.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办公室)。
6.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此次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资料。
7.按规定、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活动。
10.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1.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乙方和乙方人员,有权终止或要求调换人员。
12.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需要制定物业维修等相关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5.接受甲方对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并定期报告工作。
6.对物业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批准方可实施。
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9.依照甲方委托的规定,有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制止措施,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
10.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第十七条 保洁服务:
1.服务内容:承接区域内教学楼及大楼周边(包含操场)、楼梯、走廊、天台、电梯间、卫生间、、部分办公室、公共活动场所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域道路、停车场(库)等所有公共场地的日常清洁保养。
2.服务标准: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楼梯、扶手、大厅及大楼周边、部分办公室、走廊、电梯间、地下室、停车场(库)、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及时清扫积水积雪,确保办公区和卫生责任区容貌整洁。
第十八条 保安服务:
1.服务内容:校园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
2.服务标准:校园传达、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办公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区),环境秩序良好;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第十九条 维修巡视服务:
1.房屋日常养护维修巡视
办公楼、教学楼(区)等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等的日常养护维修巡视,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校方。
第二十条 会议服务等
会议服务是指为学校在办公楼(区)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提供的劳务性服务。
1.服务内容:会议室的保洁等服务。
2.服务标准:保持会议室及相关活动区域的整洁。
会议室等会议场所,根据本单位情况协商确定服务内容。
第二十一条 代办性服务:
1.服务内容:代收邮件。
2.服务标准:根据学校委托和要求,保证报刊转发给办公室收发员要做到及时准确。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本物业服务价格已经包括了各项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维修、耗材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20000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满后即自行终止,任何一方有意续约应提前30天向对方书面提出建议,经协商一致后可续约;如因人员工资、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管理服务费增加,甲、乙双方应重新核定价格,协商一致后续签合同。
第二十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甲方每月至少壹次派出专人对物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其余时间不定期抽查,检查人填写工作检查记录由物业公司被检查人签字认可并整理保存。根据平时检查结果,甲方有权针对出现的问题对物业公司实施处罚,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责成物管公司限期整改。
考核分数90(含)分以上为优;90分(不含)--80分(含)为良好;80(不含)--70(含)分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连续2个月考核成绩不合格或年度累计3个月存在考核成绩不合格现象者,将被取消本项目物管资格并终止服务合同。
第三十四条 附注
1.本管理要求在运行中不断补充完善,随着物业管理逐步完善及气候变化等因素,人员数量及作息安排必要时应做对性的调整;
2.现场工作人员须固定,如遇员工离职等必须更换人员的情况,物业单位应提前到甲方将人员信息登记备案;甲方始终对现场人员工作有监督检举权,对工作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物业单位更换;
3.乙方在承包期内的人员录用根据甲方提出的各岗位要求进行录用。乙方在承包期内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按新劳动法规定执行,如遇任何劳动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包括录用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安全,由安全问题引起的伤害问题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办公区域内因物业单位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责任,均由物业单位自行承担负责;
5.本服务要求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第三十五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将该物业服务再进行转包的,视为违约,因转包造成的任何管理责任均由乙方及其转包方自行承担。
2.因物业单位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如果甲方垫付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相关损失,有权向乙方追偿。
3.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6.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7.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三十六条
1.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备案机构和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
3.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备 案 方: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属性为服务。
二、项目需求
本项目为庙岭小学校园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服务内容包括学校内所有的建筑、道路、操场等区域的门卫保安,巡逻保安等服务。2名保安, 1名食堂操作工。
★人员配置
序号 |
岗位人员 |
人数 |
备注 |
1 |
保安 |
2 |
男性,身心健康,持有《保安员证》 装备齐全(服装、器械) |
2 |
食堂操作工 |
1 |
身心健康,具有健康证 |
物业服务人员具体要求:
1.派驻服务的保安,均为男性,年龄必须在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身体体质好;政审合格,体形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政治面貌:无不良记录、无犯罪记录;服从学校管理,有工作责任心、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服从安排。持有《保安员证》;
2.食堂操作工:女性, 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身体体质好;政审合格,体形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政治面貌:无不良记录、无犯罪记录;服从学校管理,有工作责任心、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服从安排。持有《健康证》
“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每月缴纳的各项保险复印件要报给招标方;且保安每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连云港市区最低工资标准,食堂操作工每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1500元,否则投标无效,需提供银行工资发放证明流水或工资领取签名表。如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为招聘人员缴纳各项保险以及发放工资,发生任何的经济、法律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各岗位设置服务人数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不少于各岗位最低人数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于响应文件正本中,否则响应无效。
学校保安服务人员基本条件和职责:
1、门卫保安岗位要求:
(1)24小时工作制,每天上、放学时间实行门卫保安立岗制,并上路指挥交通。
(2)盘查进入校区的校外人员,要问清楚进入校园的理由,电话联系核实并办理登记手续后,准予进入;校内临时工和其他务工人员凭保卫处颁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入校园。
(3)检查出入校门的物资,校外物资送入校园,要认真登记检查,防止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校内物资、设备运出或搬出学校凭总务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登记手续,经检验无误后放行。
(4)各校门周围、校门广场的道路交通管理及安全秩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确保校门区域出入畅通。
(5)做好各校门周围区域和传达室的环境卫生,保持校门三包区域清洁。
2、巡逻保安岗位要求:
(1)24小时工作制,要求着装整齐,白天两人以上进行巡逻且每两小时至少到预设的治安重点部位巡查一次;晚上单人巡逻,当日22:00至次日凌晨4:00每一小时至少到预设的治安重点部位巡查一次。
(2)认真巡查各楼宇值班守护工作并做好记录。
(3)防止各类不利于校园治安秩序特别是盗窃、火灾、打架斗殴等事故和危害校园稳定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立即报告和处置。
(4)确保校园道路交通畅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5)配备通讯设备。
3、食堂操作工要求:
一、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密切配合他人工作;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提高工作效率,谨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按照学校的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配合、协助总务处搞好食堂工作,服从安排,并能在工作中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遵守、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四、配合总务处制定菜谱,并负责完成每天的中餐(中餐11:30前最后完成老师的菜)各种菜式的加工、烹饪工作。
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保证食堂用品不出门。在操作上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力争做到不浪费又能使菜的色、香、味俱佳。
六、烹饪前先检查原料,不准加工不符合要求的各种食物,每天饭菜加工好后进行留样,留样必须坚持保留48小时。
七、安全生产,食堂门窗要随时关好,操作炉灶、电器设备时应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正常操作程序及保养。
八、负责搞好操作台、灶台及周边的清洁,并将所有物品摆放整齐。
三、商务条款
1.本项目包含的各项内容均须上门服务,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验收:根据连云港市庙岭小学保安服务考核评分表,由项目需求单位验收签字
考核细则(参考)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1 |
执行学校校门治安管理规定 |
10分 |
门卫24小时值班,有值班、交班记录(3分);值班期间按要求着装,文明执勤、礼貌待人(2分);执行门卫制度,维护区域秩序(2分);执行物资出入制度(2分);校门机动车出入,人员登记(1分); |
||
2 |
执行校园治安巡逻暂行规定 |
10分 |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校园安全秩序管理若干管理规定》和《校园治安巡逻暂行规定》(5分);有巡逻值班记录,交班记录(2分);按规定时间路线巡视校园,重点地段、文明执勤(2分);及时出警维护校园治安秩序(1分); |
||
3 |
执行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管理规定 |
10分 |
校园道路交通秩序管理(5分);校园车辆管理措施落实,校园内部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5分); |
||
4 |
执行校园治安重点部位定点守护 |
10分 |
重点部位守护有值班、交班记录,24小时值班(2分);重点守护范围内公共安全设施保护(3分);值守人员仪表着装整齐(1分);值守区域清楼、安全管理(1分);值守单位零投诉(1分),值守区域无公共财物被盗案件(1分);个人财物道义性保护有效(1分); |
||
5 |
执行校园内张贴广告(海报)等宣传品管理规定 |
5分 |
及时、发现、清理校园违法小广告、宣传品(3分);校园宣传活动管理、校园大型活动秩序维护(2分) |
||
6 |
按月拟定、上报保卫工作计划和总结 |
3分 |
按月拟定校区保安服务工作计划(2分);总结上月工作并整改工作缺陷(1分); |
||
7 |
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值班 |
3分 |
监控室有值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2分);及时通报校园安全情况(1分); |
||
8 |
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有记录 |
2分 |
每周召开保安工作例会,分析、通报校园治安形势,有会议记录(2分); |
||
9 |
足额考勤管理 |
4分 |
按合同要求考核保安在岗人数(2分);保安出勤在岗工作情况(2分); |
||
10 |
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敢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
3分 |
及时制止违反犯罪,敢于管理(2分);发现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1分); |
||
11 |
师生代表按月评分考核,师生满意度≥8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工作任务 |
30分 |
每月邀请师生代表定期对当月保安工作情况进行测评(5分)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工作任务(25分); |
||
12 |
保安聘任、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
10分 |
人员劳务关系及社会保险处理符合法律规范并报保卫处备案(3分)聘用、派驻、更换保安手续齐全合法,报保卫处备案(2分);按合同要求按比例配备保安、按校方要求及时调配保安(2分);按国家规定为保安购买保险发放福利(3分)。 |
||
合计 |
考核分数90(含)分以上为优;90分(不含)--80分(含)为良好;80(不含)--70(含)分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连续2个月考核成绩不合格或年度累计3个月存在考核成绩不合格现象者,将被取消本项目物管资格并终止服务合同。
3.服务条款
3.1服务范围:连云港市庙岭小学范围内所有区域的保安保洁服务以及协助学校大型活动等一体化管理服务。
3.2服务要求:保安服务拟配备2人。保安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具有保安证。食堂操作工1人,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
3.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4服务标准:符合项目需求质量标准
4.? 服务条款
4.1服务方式:项目需求单位指定方式
4.2 服务地点:项目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考核合格后依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合法发票支付物业管理费,按每两个月付一次款,下月15个工作日付款。。
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货币:本次采购文件所涉及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8.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
四、其他
响应报价应当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保、服装、耗材、税费、合理利润等(工资不能低于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
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三、评标标准:
(一)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二)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 总得分 =价格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四) 中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法
1.报价:40分
(1)投标总报价大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2)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且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
(3)价格得分计算方法;
根据各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
2.技术分:40 分
评审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备注 |
服务工作方案 (32分) |
目标及整体设想 (8分) |
了解采购人的服务需求,根据本项目保安服务方案特色整体策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情况,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措施等综合评分:方案详细、可行性强的得7-8分;方案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 5-6分;方案简略、可行性一般的得1-4分。 |
未提供不得分
|
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 (8分) |
根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情况 综合评分:方案详细、可行性强的得7-8分;方案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 5-6分;方案简略、可行性一般的得1-4分。 |
||
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 (8分) |
根据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配备的应急设备、以及特殊情况的应急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综合评分:方案详细、可行性强的得7-8分;方案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 5-6分;方案简略、可行性一般的得1-4分。 |
||
管理服务体系方案(8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人员培训及管理方案的可操作性、合理性及培训目标内容综合评分:方案详细、可行性强的得7-8分;方案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5-6分;方案简略、可行性一般的得1-4分。 |
||
人员配备 |
8分 |
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人员力量、年龄、文化程度进行综合评审后,由评委进行独立打分。参考以下条件:派驻人员中具备: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全国物业经理证、保安证、健康证,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得2-3分; 保安员中,具有2名及以上者同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持保安员四级证,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得2-3分; (最高6分) |
|
人员培训: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行为规范的培训(最高2分) |
3.商务分:20 分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备注 |
体系认证(3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
企业荣誉与资质(10分) |
投标人具有被省级保安协会评定为一级等级的得2分;具有二级等级或具有三级等级的得1分。 本项最高2分。 |
提供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
投标人具有:AAA级诚信单位得2分,AAA及质量服务单位得2分,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得2分。 本项最高6分 |
||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得2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得1分。 项最高得2分。 |
||
业绩(5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安保服务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满意度证明 (2分) |
投标人获得服务单位好评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及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四、备注:
1.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投标人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
2.以上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作出相应的对比供评分评判。
其他
(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如因供应商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庙岭小学保安、食堂操作工服务采购项目
项 目 编 号:DXZB-202112002
磋商供应商名称:
磋商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时填写)
联系电话:
日 期:
格式1、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格式自定,请标记页码)
磋商响应函
磋商首次报价表
磋商首次报价明细表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需求响应
售后服务承诺
……
格式2、评分索引表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格式3、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函
致: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庙岭小学保安、食堂操作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ZB-202112002)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格式4、磋商首次报价表
首次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庙岭小学保安、食堂操作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XZB-202112002 |
响应报价 (人民币) |
大写: (?: 元) |
服务期 |
|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5、首次磋商报价明细表
详细报价书
报价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响应单位(盖章):
序号 |
投入项目及费用名称 |
数量 |
工资(元/月) |
月数 |
总价(元) |
备注 |
1 |
保安 |
2 |
36 |
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连云港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
||
2 |
食堂操作工 |
1 |
30 |
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1500元,否则投标无效 |
||
3 |
||||||
... |
总报价(元) |
元 |
说明:报价须包含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耗材、服装、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
“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每月缴纳的各项保险复印件要报给招标方;且保安每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连云港市区最低工资标准,食堂操作工每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1500元,否则投标无效,需提供银行工资发放证明流水或工资领取签名表。如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为招聘人员缴纳各项保险以及发放工资,发生任何的经济、法律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
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进行二次报价(总价),单价同比例下浮。
格式6、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磋商供应商(盖章)
庙岭小学保安、食堂操作工服务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