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长兴县2022年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供货服务入围单位进行采购招标。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ZJXWCX-2021-091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功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1-12-31 14:00:00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12月31日14:00时前传真或送达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将有关意见建议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3067326673@qq.com。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陈工
5、联系电话: 0572-6032988
6、联系邮箱: 3067326673@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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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12.28征求意见文件--长兴县2022年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供货服务入围单位.doc
392.6 KB
长兴县2022年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供货服务入围单位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JXWCX-2021-091
项目名称:长兴县2022年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供货服务入围单位
采 购 人: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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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6531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
第二章 招标项目内容和要求 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1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 36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长兴县2022年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供货服务入围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ZJXWCX-2021-09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采购材料内容 |
1 |
食堂原材料采购及供货服务入围单位 |
20家 |
鲜蔬类、禽蛋类、豆制品类、干货类、水产类、其它畜禽肉类、冰冻品类(除速冻速食)、腌制类、年糕面制品、面粉类等食品原材料 |
注 |
配送时间:一年,年底经三方(配送单位、上级主管、汇合)考核良好可以续签一年。供货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投标人注册地在长兴县辖区内,在长兴县本级范围内应具有分拣场所、冷冻库、检测设施设备人员及配送车辆等配套功能,场所内装有安全监控设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六、报名/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 2022年1月**日-2022年1月**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 00-16: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太湖街道明珠北路明珠商务大厦708室)。
3.标书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并满足本公告第五条对于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投标报名表(提供配送场所具体位置,现场踏勘联系人、联系方式);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可提供新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配送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场地平面图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八、投标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1月**日下午17: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传真0572-6032988(同时发电子版至QQ邮箱:3067326673)。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1月**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太湖街道明珠北路明珠商务大厦70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因投标单位数量不确定,此时间暂定,根据投标报名情况结合现场踏勘时间另行确定):
本次招标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两天内完成现场踏勘并于2021年1月 日上午9:30时整在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开标,本项目因疫情原因供应商无须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十二、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2-6299965
质疑联系人: 朱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0572-6299965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2-6032988
质疑联系人:陈工 质疑联系电话:0572-6032988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地址:兴国商务楼1号楼五楼党群部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2-6295973
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第二章 招标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确定长兴县2022年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供货服务供应商,为长兴学校食堂配送所需的鲜蔬类、禽蛋类、豆制品类、干货类、水产类、其它畜禽肉类、冰冻品类(除速冻速食)、腌制类、年糕面制品、面粉类等食品原材料及供货服务,从而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
二、招标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2022年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供货服务入围单位
2.采购项目编号:ZJXWCX-2021-091
3.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采购材料内容 |
1 |
食堂原材料采购及供货服务入围单位 |
20家 |
鲜蔬类、禽蛋类、豆制品类、干货类、水产类、其它畜禽肉类、冰冻品类(除速冻速食)、腌制类、年糕面制品、面粉类等食品原材料 |
注 |
配送时间:一年,年底经三方(配送单位、上级主管、汇合)考核良好可以续签一年。供货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
三、招标项目要求:
▲1.供货期限:一年,年底经三方(配送单位、上级主管、汇合)考核良好可以续签一年
2.交货方式:
2.1.本次招标原则上确定20家服务供货商。
2.2配送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
2.3.采购人提前通知供应商下单订菜,供应商根据具体要货的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按时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供货产品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3.1 蔬菜:
外观应质优、新鲜、无污染、无腐烂变质。做到去根、去菜帮、去粗垃圾。种植中不使用禁用农药,不违规使用农药,能保证源头质量和开展农残检测;蔬菜农药残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每批次应携带农药残留检测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
3.2 禽蛋类:
必须是新鲜、清洁、无异味、无变质、完整均匀、外壳色泽鲜明。用光照,能透光、呈微红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轮廓完整清晰,无斑点;用鼻闻,清新、无异味;将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3.3 豆制品:
生产企业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必须是当天生产,无酸变、无腐烂、质优、无污染、无变质。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3.4 干货类:
生产企业具有生产许可证(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必须是质优、无污染、无变质、保持应有的色泽,不含杂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3.5 水产类:
必须是鲜活、质优、无污染、无变质、无异味,运送途中要有水及充氧。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3.6 其它畜禽类:
必须是质优、无污染、无变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符合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07-2016,并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鸡鸭等禽类必须去内脏,提供检疫证明。鸡鸭等禽类脱毛应符合规定,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材料。
为保障产品质量,中标人应提供当天屠宰的猪肉、禽肉类产品。
运输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运载工具,运输冷鲜(冻)肉应当使用具有保温措施的车辆,车辆必须要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
3.7 冷冻食品(除速冻速食)类:
生产厂家必须为冷冻品生产企业。冷冻食品无变质、无异味,包装无破损、无胀气,袋内无杂物。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运输须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运载工具,运输时应当使用具有保鲜措施的车辆,车辆必须要保持清洁、卫生,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
3.8腌腊制品类:
必须是无酸变、无腐烂、质优、无污染、无变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硫等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产品具有食品生产许可。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3.9 年糕、米面类:
生产企业具有生产许可证(包括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能提供生产商的产品执行标准。
必须是当天生产,无酸变、无腐烂、质优、无污染、无变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4.服务质量保证期:
4.1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5. 服务要求:
5.1 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的承诺。
5.2 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5.3 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5.4 能自觉遵守长兴县教育局与学校定价机制及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无条件接受长兴县教育局、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监管。
5.5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部分、直至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标识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标注假生产日期或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6.6 其他服务内容包括:
(1)服务的应急措施及其他特殊服务。
(2)无条件响应采购单位提出的补货、退货、换货要求。
5.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主管业务员,提供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5.8 中标人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建立采购人档案,开展跟踪服务。中标人对承接的定点配送业务,需单独建立台帐或帐户核算。对所有配送的原材料均有详细的进销存帐,且能够提供完善的食品质量追溯机制。
5.9 中标人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5.10 一旦中标,中标人必须指派固定人员和车辆负责供货。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送货人员的法定身份证件和送货车辆的合法行驶证件。
5.11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中标人应负经济和法律上的全部责任。
5.12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人须对被投诉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的,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
▲5.13中标后须按保险公司要求投保足额食品安全责任险。
5.14配送场地有监控,能够实时查询及历史回放30天;
▲5.15中标后配送食材须送入采购人提供的日常保鲜库内接受每日检查,同时承担相应的场地使用费用。供货商在报价中须考虑此项费用。
6.产品质量要求:
6.1为保障产品质量,中标人应提供近期生产的合格产品,剩余保质期为原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6.2 鲜活农产品必须是当天新鲜产品。
四、中标人工作职责
1.中标人所配送的食品原料不符合招标质量约定要求的,采购人一经查实,要求中标人及时退换,并视按合同规定给予采购人一定的经济赔偿;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规范实施,保证不出任何安全问题,否则中标人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配送资格,并把该企业不良行为上报市场监管局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2.中标人履约过程中服务差,送货、退换货不及时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除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勒令其整改,整改不及时到位或恶意串通扰乱配送秩序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3.价格约定中最终确定的结算价包含货品及运输、装卸、服务在内的所有费用,在配送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4.中标人要提高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每次配送,必须从配送场地完成所有货物的配装,并向采购人提供《配送单》(《配送单》上注明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质量等级、数量等情况)。配送企业要做到分类仓储保鲜、使用配送框包装运输,72小时留样备查,留样量≧500克。
5.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经查实发现有受贿、行贿现象,取消配送资格,相关人员按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分或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提交贰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开始履行,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中标人因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按合同约定扣罚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商务要求表
货款支付 |
每月凭验收单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当月的货款待学校支付后再支付给中标人(一般情况是每月结算,账期二个月),供货商须提供正规发票。 |
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给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以转账形式缴纳,凭银行缴纳凭证到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开取收据。 2.合同开始履行,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索赔,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投标人的资信要求
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投标人注册地在长兴县辖区内,在长兴县本级范围内应具有分拣场所、冷冻库、检测设施设备人员及配送车辆等配套功能,场所内装有安全监控设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
电子网络化管理要求 |
中标人必须实施电子网络化管理,安装配送管理软件及监控设备。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采购、数据统计、评议、对账等配送相关工作;配送企业的视频监控数据和农残检测结果应保存备查。 |
管理制度 |
中标人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食品原料留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制度》等其它相关制度。 |
保险 |
中标后须按保险公司要求投保足额食品安全责任险。 食品安全及质量管理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
注 |
上述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作出书面承诺。 |
▲七、投标报价和定价方式:
本次食堂食品原材料基准价定价原则:
1.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组织人员采集长兴各农贸市场、各大型超市的批零价格,拟定参考价格。具体定价原则及方式为:所有配送物资必须低于配送所在地市场信息价,按照《方案》规定,我县统一配送的结算价格是在规定范围内(按农贸市场零售价优惠率不少于15%和10%,不超过平台中“湖州地区参考价”这两个上限),由各学校采购联盟定价小组与供应商(交投-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汇合))双方自主协商确定。
2.长兴县教育局通过湖州教育系统“天下良仓”食堂配送管理平台发布的最近配送结算平均价格为上限,定价不得超过该平台近期配送结算价格的平均价。
3.在条件2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的采购联盟负责议价、核价,最终结算价服从教育局和学校核定的价格。
4.定价周期:鲜蔬类和其他畜禽肉类每两周一次,其他品种每四周一次。
本次参与投标的供货商投标报价原则:
1.此次参与投标的供货商在教育局和学校核定价的基础上,设置优惠后的报价系数,即优惠后的报价系数不得高于94%(含94%),也不得低于92%(含92%)。
2.本项目设置报价区间,报价区间为【92%--94%】,不得高于94%(含94%),也不得低于92%(含92%),报价系数保留整数或一位小数点,超出限价系数百分比区间的为无效报价。
附件2
长兴县学校食堂原材料供货及服务考核表
学校: 日期:
序号 |
供应商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分管领导(签名):
备注:该表每学期评价,考核表按业主要求可实时调整。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项 目 |
内容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长兴县2022年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供货服务入围单位 |
2 |
项目编号 |
ZJXWCX-2021-091 |
3 |
招标内容 |
长兴县2022年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供货服务入围单位 |
4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投标报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 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
5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 |
6 |
现场踏勘 |
1.不集中组织,投标人应自行前往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包括运输线路),了解项目情况,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进行现场勘查而引起的投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结束后2天内对各投标人配送场地进行实地踏勘,踏勘结果将为评标提供参考依据。投标人应在仔细核对后在现场踏勘表中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将不予更改,。现场踏勘评价细则详见附件4。 |
7 |
答疑与澄清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1月 日下午17: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0572-6032988。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
8 |
投标文件组成 |
资信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 |
9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2022年1月 日上午9:30时。 长兴县太湖街道明珠北路明珠商务大厦708室 |
1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现场踏勘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两天内(因投标单位数量不确定,此时间暂定,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评审打分及正式开标时间:2022年1月**日上午09:30时整(因投标单位数量不确定,此时间暂定,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 |
12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 |
13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和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
14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 |
15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16 |
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给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合同开始履行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索赔,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17 |
采购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8 |
付款方式 |
每月凭验收单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当月的货款待学校支付后再支付给中标人(一般情况是每月结算,账期二个月),供货商须提供正规发票。 |
19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天 |
20 |
解释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招标人”)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的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 月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其他部分”组成(以下要求提供的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声明书(格式)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可提供新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020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2021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配送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在食品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的承诺书;
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
提供健康证书、社保缴存证明文件复印件
11)中标后本采购项目负责人和主管业务员姓名、职务和详尽的联系办法;
12)配送距离;
13)基地规模;(如有)
14)投标人的荣誉情况;(如有)
体系认证、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荣誉证书复印件;
15)商务及其他条款偏离表 (格式);
16)其他部分:投标人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7)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
18)总体实施方案(参考对应评分项);
19)应急预案(参考对应评分项);
20)售后服务承诺(参考对应评分项);
21)食品安全险证明材料(如有);
22)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参考对应评分项);
23)场地环境情况:
提供平房屋产权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场地证明材料。
24)硬件配套设备情况:
提供监控设备,农残及其他配送商品检测设备,留样设备、电脑、打印机、网络等配备,相关设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5)技术偏离表(格式)
26)其他部分:投标人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3.价格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4.其他部分:投标人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本次报价的形式为: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之“招标项目要求”第七项表格。
3.投标报价包括:货物及包装、运输、搬运、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即运送至采购人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
4.价格调整方式:
4.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七项。
5.投标人将所承诺的价格填写在《开标一览表》上,任何有多个报价或是无效报价的投标书均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投标保证金(不要求缴纳)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等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保证金不计息。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资信及技术文件(内容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其他部分)、报价文件(包括价格部分)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资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分别密封封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5项(含)以上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场地踏勘得分低于25分的投标文件。
(6)无配送场地(配送场地涉嫌造假的)的取消投标资格。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要求报价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二) 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主持人将电话通知各投标人场地踏勘得分情况,退还踏勘得分不合格的单位的投标文件(退还地点为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自动扶梯旁);
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资信/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电话通知退还投标人(退还地点为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自动扶梯旁),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资信/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代表可不到达开标会议现场不进行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进行评定,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出具评标报告。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果,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7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评标程序
1.现场踏勘评分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供货场地进行实地踏勘,并根据场地情况进行打分,场地分低于25分的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3.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20个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若有效标大于等于20家时,按总分高低依次确定20名中标人。当有效标少于20家时,则全部入围。)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由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
2.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3.合同期间如有中标人被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其他中标候选人自动依排名成为中标人。
4. 本次招标最终确定20名中标人。若有效标大于等于20家时,按总分高低依次确定20名中标人。当有效标少于20家时,则全部入围。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金
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提交履约保证金贰万元。
2.为取得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合同开始履行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
4.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如无质量索赔情况,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
(三)合同终止
除合同到期正常终止外,遇有下列情况的,采购单位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且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人无故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的;
2.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使用单位未获得相应的服务承诺,经核实的;
3.合同期间,未按中标品牌(质量标准)供货的;
4.因中标人原因,引起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
5.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供每个送货批次的产品合格证明和质量检测报告,招标单位书面要求后仍不提供的;
6.其他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情形。
附件2
长兴县2022年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供货服务现场踏勘评价细则
序号 |
检查内容 |
踏勘细则 |
|
1 |
违法查询 |
查看单位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确保无违法犯罪记录的。 |
营业执照原件及有效期( ) 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 |
2 |
监控设备 |
监控设备:监控设施设备,监控区域针对日常检测区域、分拣区域等。 |
监控: 监控设备: 有( );没有( ) 监控区域:日常检测区域( );分拣区( );其他区域( )。 监控设备使用状态:正常( ),非正常( )。 |
3 |
车辆(冷藏) |
配送车辆(冷藏):供应商具备一辆自有(租赁)的1.0T及以上冷藏货车的。 |
车辆: 自有冷藏厢式车:( )辆 ,载重1.0T及以上( )辆 ,载重1.0T以下( )辆 ,行驶证( )本; 租赁冷藏厢式车:( )辆 ,重1.0T及以上( )辆 ,载重1.0T以下( )辆 ,行驶证( )本,租赁合同( )份 注:自有的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
4 |
车辆(厢式) |
配送车辆(厢式):供应商具备一辆自有(租赁)的1.0T及以上厢式货车的 |
车辆: 自有厢式货车:( )辆 ,载重( ) t,行驶证( )本; 租赁厢式货车:( )辆 ,载重( ) t,行驶证( )本,,租赁合同( )份 注:自有的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
5 |
征信查询 |
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该单位无相关失信记录的。 |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官网截图复印件(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官网截图复印件( ) 注:提供官网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看后不退还。 |
6 |
制度上墙 |
《采购销售(查验)制度》、《检测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制度》、《应急预案》、《长兴县食品销售示范单位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等必须上墙。 |
《采购销售(查验)制度》( )、《检测制度》( )、《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问题食品召回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人员健康制度》( )、《应急预案》( )、《长兴县食品销售示范单位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 )。注:制度上墙有打“√”,没有“×”。 |
7 |
固定场所面积 |
有设立本项目配送专区,自有(租赁)固定场地。 |
1.配送场地(建筑面积): 有无配送场地:( );配送场地面积( )平方米;配送场地自有的( ); 配送场地租赁的( );配送场地在长兴县( )。 注:提供房屋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场地自有的仅提供房屋产权证),场地布置平面图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具体面积以测量后双方确认面积为准。 |
8 |
有设立本项目冷库专区,自有(租赁)固定场地。 |
1.冷库专区场地(建筑面积): 有无冷库专区场地:( );冷库专区场地面积( )平方米;冷库专区场地自有的( ); 冷库专区场地租赁的( );冷库专区场地在长兴县( )。 注:提供房屋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场地自有的仅提供房屋产权证),场地布置平面图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具体面积以测量后双方确认面积为准。 |
|
9 |
场地卫生 |
根据经营场地布置(分拣区、检测区、配送区),经营场地环境整洁,物品规范摆放,员工着装整齐统一、卫生良好。 |
各功能区域: 2.1分拣区( );检测区( );配送区( )。 2.2根据现场考察评定等级: 各评标委员现场踏勘时场地环境整洁,物品规范摆放,员工着装整齐统一、卫生良好等只做优劣记录,实际评定等级根据所有投标供应商配送场地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后讨论确定。 好( ); 一般( ); 欠佳( ); |
10 |
疫情防控 |
有疫情防控相关告示、入内人员登记册、测温仪器、消毒用品 |
疫情防控告示有( ),没有( );消毒用品有且正常使用( ),没有( );入内人员登记册( ),没有( );测温仪器( ),没有( )。 |
11 |
健康证等 |
查看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及固定送货人员(2人及以上)、固定质检人员(1人及以上),以上人员是否具备有效期内人员健康证、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一其中一个月的缴费证明。 |
1.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健康证( ),社保缴费证明( );2.项目联系人有效健康证( ),社保缴费证明( );3.固定送货人员人数( )人,①人员一有效健康证( ),社保缴费证明( ),驾驶证( );②人员二有效健康证( ),社保缴费证明( ),驾驶证( );③人员三有效健康证( ),社保缴费证明( ),驾驶证( )4、固定质检人员人数( )人,①人员一有效健康证( ),社保缴费证明( ),驾驶证( );②人员二有效健康证( ),社保缴费证明( ),驾驶证( );③人员三有效健康证( ),社保缴费证明( ),驾驶证( )。注:提供人员简历表(原件,格式自拟)、健康证(复印件)、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一其中一个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
12 |
检测设备 |
农残检测设备、非农残检测设备 |
检测设备具有农残检测和非农残检测功能( );检测设备只具有农残产检测功能( );无检测设备( ) 注:提供检测设备功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13 |
日常农残检测报告 |
2021年9月-11月连续三个月的的农残检测报告 |
有完整的连续三个月检测报告( ),不完整( ),无检测报告( ) 注: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14 |
配送筐、拖盘 |
食品级配送筐和托盘的 |
食品级配送筐正常( ),非正常( ); 托盘正常( ),非正常( ) |
15 |
电子秤 |
电子秤 |
电子秤正常( ),非正常( ) |
16 |
冷柜或冰箱设备 |
日常留样、检测药水存放专用的冷柜或冰箱设备的 |
日常留样冰柜或冰箱( ),正常( ),非正常( );检测药水存放专用的冰柜或冰箱( ),正常( ),非正常( ); |
17 |
信息化 |
电脑、打印机、网络 |
电脑( );网络( );打印机( )。有打“√”,没有“× |
18 |
日常台账 |
《第三方检测报告》、《日常采购单》、《日常配送单》、《疫情期间人员登记表》、《疫情防控场所消毒记录表》、《配送车辆清洗消毒检查记录表》、《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表》等须分类存档 有档案文件柜的 |
《第三方检测报告》( )、《日常采购单》( )、《日常配送单》( )、《疫情期间人员登记表》( )、《疫情防控场所消毒记录表》( )、《配送车辆清洗消毒检查记录表》( )、《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表》( )、档案文件柜( )。注:日常台账有打“√”,没有“×”。 |
注:1.请各投标人提前准备现场踏勘需要核验的证书、社保证明、购置发票等涉及到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原件现场核查,原件现场退还。
2.请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确认后将作为评标依据,不再更改。
企业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评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
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评标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评标;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由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指派专人负责全程监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有关人员对所聘任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投标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参加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参加评标的有关人员应对整个评标、定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评标;
本次评标分为现场踏勘和评审打分两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投标文件,统一密封存放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在两天内组织评委完成现场踏勘(因投标单位数量不确定,此时间暂定,根据投标报名情况结合现场踏勘时间另行确定);评审打分时间安排在现场踏勘后(具体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委在开始评审打分评标前,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评委依法认定。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
投标人对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三、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值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其他部分四部分组成,总分值100分。在本项目中价格部分所占权值为20%;技术分中的场地分占权值为40%,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其他部分(价格部分、技术分中的场地除外)所占权值为40%。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投标报价、企业基本情况、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服务期、定价承诺、标书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估,按得分情况确定20名中标候选供应商(若有效标大于等于20家时,按总分高低依次确定20名中标人。当有效标少于20家时,则全部入围。)。
价格分(20分)
1.1本项目投标报价系数应使用百分比(%)表示;
1.2此次参与投标的供货商在招标范围内的原材料基准价的基础上,设置优惠后的报价系数,即优惠后的报价系数不得高于94%(含94%),也不得低于92%(含92%)。
1.3价格分以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系数(%)的最低值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注:
1、投标单位投标系数为优惠后的报价系数,报价系数保留整数或一位小数点,例如优惠6%,则投标系数为94%,优惠6.5%,则投标系数为93.5%,价格分计算中投标报价统一用投标系数代替,例如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即最低投标系数。
2、技术分-场地分(40分,按百分制评分标准占比计算得分,得分计算公式:S=(∑评审详细内容/100*40)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评审详细评分 |
分值 |
1 |
违法查询 |
查看单位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确保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得4分。 |
4 |
2 |
监控设备 |
监控设备:有监控设施设备的(针对日常检测区域、分拣区域等),正常使用的得2分,有设备没使用的得1分,没有设备的不得分。 |
2 |
3 |
车辆(冷藏) |
配送车辆(冷藏):供应商具备一辆自有(租赁)的1.0T及以上冷藏货车的得4分,每增加一辆自有(租赁)加2分,最高得6分。(自有的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
6 |
4 |
车辆(厢式) |
配送车辆(厢式):供应商具备一辆自有(租赁)的1.0T及以上厢式货车的得2分,每增加一辆自有(租赁)加1分),最高得3分。(自有的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
3 |
5 |
征信查询 |
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该单位无相关失信记录的,得5分。注:提供官网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看后不退还。 |
5 |
6 |
制度上墙 |
《采购销售(查验)制度》、《检测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制度》、《应急预案》、《长兴县食品销售示范单位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等必须上墙,全部具备得4分,每个制度0.5分。 |
4 |
7 |
固定场所面积 |
有设立本项目配送专区,自有(租赁)固定场地的得4分;自有(租赁)面积超过50㎡得5分,最高5分。注:提供房屋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场地自有的仅提供房屋产权证),场地布置平面图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具体面积以测量后双方确认面积为准。 |
5 |
有设立本项目冷库专区,自有(租赁)固定场地的得4分;自有(租赁)冷库面积超过20㎡加得5分,最高5分。注:提供房屋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场地自有的仅提供房屋产权证),场地布置平面图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具体面积以测量后双方确认面积为准。 |
5 |
||
8 |
|||
9 |
场地卫生 |
经营场地(分拣区、检测区、配送区等)布置合理得3分,一般得2分,欠缺得1分;根据经营场地环境、物品摆放、员工着装、卫生情况打分,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5分。最高得5分。 |
5 |
10 |
疫情防控 |
现场有无疫情防控相关告示、来访人员登记、测体温仪器、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的措施,措施到位5分,一般得3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5分。 |
5 |
11 |
健康证等 |
查看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及固定送货人员(2人及以上)、固定质检人员(1人及以上),以上人员是否具备有效期内人员健康证、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一其中一个月的缴费证明,人员派遣齐全,健康证及社保缴费证明有效的,得5分。缺少任一一项的不得分。注:提供人员简历表(原件)、健康证(复印件)、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一其中一个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踏勘现场及投标文件中均须提供,原件备查。 |
5 |
12 |
检测设备 |
检测设备具有农残检测和非农残检测功能得5分;只具有农残检测得3分;没有检测设备不得分。注:提供检测设备功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13 |
日常农残检测报告 |
提供2021年度9月-11月连续三个月的的农残检测报告,有完整连续性的检测报告得15分,每缺1份扣0.2分,扣完为止。注: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15 |
14 |
配送筐、拖盘 |
有食品级配送筐和托盘的,正常使用的得5分,没有设备或不在使用的不得分。 |
5 |
15 |
电子秤 |
有电子秤的,正常使用的得4分,没有设备或不在使用的不得分。 |
4 |
16 |
冷柜或冰箱设备 |
有日常留样、检测药水存放专用的冷柜或冰箱设备的,正常使用的得4分,没有设备或不在使用的不得分。 |
4 |
17 |
信息化 |
投标人具有本项目相应的电脑、打印机、网络等设备的,得3分。 |
3 |
18 |
日常台账 |
《第三方检测报告》、《日常采购单》、《日常配送单》、《疫情期间人员登记表》、《疫情防控场所消毒记录表》、《配送车辆清洗消毒检查记录表》、《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表》等须分类存档,全部具备得14分,每类台账2分。 有档案文件柜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15 |
3、商务部分(4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标细则 |
分值 |
1 |
总体实施方案 |
供应商对采购服务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包含运行方案、管理目标、管理方针、难点要点分析等)确保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科学有效。 |
0-8 |
2 |
保证商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包含时间安排、送货配备、产品质量的保证等)确保方案措施严密、科学有效。 |
0-7 |
|
3 |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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