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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看守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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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伙房生活物资肉类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招标详情

临沂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伙房生活物资肉类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8日15时12分
临沂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伙房生活物资肉类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沂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伙房生活物资肉类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及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1-18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00202102000948
项目名称:临沂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伙房生活物资肉类采购
预算金额:178.2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猪肉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4、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所投货物必须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需具有动物检疫证明、卫生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生猪屠宰企业资质证明;所提供的食材通过检验检疫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送货及相关人员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7、鉴于疫情期间食品安全考虑,本项目限生猪定点屠宰厂家,具备相应资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9.200000
B鸡肉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记录证明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4、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所投货物必须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须具有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提供的食材通过检验检疫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7、相关人员需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9.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9日8时30分至2022年1月7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及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①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LYZF格式)。②供应商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沂市看守所
地 址: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临沂市看守所)
联系方式:8870019(临沂市看守所)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鸿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柳青18号二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17661626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诗情
联系人电话:17661626726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肉类招标文件12.28.docx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肉类招标文件12.28.docx
B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肉类招标文件12.28.docx
B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肉类招标文件12.28.docx





临沂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伙房生活物资肉类采购项目



(电子标)


第一册


项目编号:SDGP371300202102000948









采购人:临沂市看守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鸿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出日期:2021年12


目 录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4.适用法律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 修改

7.投标截止 时间的顺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 编制要求

10 . 投标文件构成

1 1.投标报价

1 2.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20 . 组建评标委员会

2 1 .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2.投标偏离

23.投标无效

24.比较和评价

2 5.废标

2 6.保密要求

六、确定中标

2 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 8. 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9.采购任务取消

30. 中标通知书

3 1.签订合同

3 2.履约保证金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4.预付款

35 . 廉洁自律 规定

37.质疑与接收

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39 . 招标文件解释权

2 招标公告

一、 采购人: 临沂市看守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临沂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伙房生活物资肉类采购项目

三、获取 招标 文件

四、公告期限:系统自动生成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六、时间及地点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第3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一) 初步评审

(二) 评分细则

第6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格式(参考)

二、报价一览表(样表)

1.报价一览表

三、资格证明文件(参考)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考)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参考)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参考)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参考)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

8.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参考)

9.联合体协议书

四、 商务及技术文件

10.响应文件书(参考)

11.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12.分项报价表(样表)

13.服务明细表(样表)

14.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样表)

15.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样表)

16.节能产品明细表(样表)

17.进口产品明细表(样表)

18.技术评审文件

19.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

20.案例一览表

21.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22.其他材料

第7章 政府采购 合同格式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2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2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否则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 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7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5 货物,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4章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4章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各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册

第2章 投标邀请

第3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4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5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资料表为准投标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4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5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6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资料表

5.6.1 招标文件第二册第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6.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6.3 投标人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7 不论招标过程和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

5.8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9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10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6.3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招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8.2 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每一包投标文件均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8.3 封面设置

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

8.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8.5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

8.6 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9.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 无论招标文件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密封与装订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4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0.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须使用用于证明投标人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主菜单“CA证书办理”栏目。

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人需要使用 CA 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在下载招标文件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该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提供的光盘无法上传未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丢失、签章不完整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有多个CA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LYZF格式招标文件在制作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前请妥善保存,否则因丢失造成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5)如果本项目在开标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答疑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并依据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会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造成无效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因投标人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

2)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3)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

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

10.6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10.6.1 商务部分

10.6.1.1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10.6.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0.6.1.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0.6.1.4中小企业声明函;

10.6.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10.6.1.6商务条款偏离表;

10.6.1.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0.6.1.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0.6.2 资信部分

10.6.3 技术部分

10.6.3.1技术条款偏离表;

10.6.3.1项目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10.6.3.1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情况表;

10.6.3.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10.6.4.关于“技术响应表”的特别说明

10.6.4.1 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0.6.4.2 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10.6.4.2.1 “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投标人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

10.6.4.2.2 “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

10.6.4.2.3 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复制粘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10.6.5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

10.6.5.1 本次招标项目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附表或第4章技术要求及说明。

10.6.5.2 招标文件第二册如无特殊要求的,进口货物质保期最短3年,国产货物质保期最短3年。

10.6.5.3 质保期大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视投标需要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

10.7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7.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7.2.1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7.2.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7.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7.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0.7.4    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10.7.5 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技术要求及说明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11.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定最终报价及分项报价。任何非澄清范围内的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4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1.6 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1.7未经检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投标。

11.8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样品的,样品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投标保证金

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

12.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14.2    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14.3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lxwm/comdt.html。

16.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6.3 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收投标文件。

17. 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系统自动记载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回执,供应商自行查看、打印

17. 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

17. 4 如果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

17.5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以下操作流程描述仅供参考,具体以系统实际操作界面为准,了解详情可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c97d622c-ce84-437f-bfe6-18d01e4e3cdd&CategoryNum=063

18.1.1依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须提前做好开标系统前期准备(如安装驱动程序、浏览器配置),并至少在开标前半小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进入方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 -->使用CA 证书以投标人身份登录-->进入开标大厅-->进入项目-->选择本项目

18.1.2 投标人签到,操作步骤:

投标人进入项目后,点击“签到”按钮,完成签到。如下图:

18.1.3 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步骤:

(1)、投标文件进入解密状态后,展示解密倒计时页面。如下图:

注:需在解密倒计时之内完成解密。

(2)、输入pin码,投标文件解密成功。如下图:

3、等待招标代理解密后,进入下一步。

18.1.4 公布开标结果:

待招标代理批量导入完成后,投标人可查看开标结果。如下图:

开标结束后,显示页面如下图:

18.1.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资格审查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

20.2 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

20.3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0.4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与会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1 符合性审查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2.3任何澄清和必要的解释说明的书面答复均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21.2.4若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货物的描述前后不一致且对不一致内容无书面解释或提供官方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要求投标人澄清,在评分过程中不排除以响应性较差的内容作为标准来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投标货物的性能情况。

21.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4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的确定见投标人资料须知表如下方式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1.5一个分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1.4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