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大邑县教育局2022-2023年全县公办学校食堂蔬菜及干杂辅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需求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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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大邑县教育局
2022—2023 年全县公办学校食堂蔬菜及干杂
辅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和资金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事件发
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改善饮食结构、均衡营养,不断提高膳食质量。按照《成
都市教育局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
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通知>》及《大邑县学校食堂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经
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县“2022-2023 年全县公办学校食堂蔬菜及干杂辅料配送
服务采购项目”委托国家认可的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具体方
案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2 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配送至 2023 年秋季学期末结束。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公办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
三、采购范围
蔬菜及干杂食材辅料共两类。
(一)蔬菜类:主要包括豆芽菜及豆制品、土豆、萝卜、白菜、花菜、佛手瓜、
冬瓜、茄子、豇豆、青豆等叶菜类、茎菜类、根菜类、果菜类、花菜类、葱姜蒜类等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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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干杂类:主要包括粉条、雪豆、海带、大豆、香料、食盐(加碘)、鸡蛋
等一切干杂辅料。
四、资金来源
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学生自筹伙食资金。
五、包件划分
本次采购项目共 12 个包件,1-9 包件为蔬菜类、10-12 包件为干杂类。
(一)蔬菜类共九个包件:
第一包件:北街小学、北街小学西区、花水湾学校、出江学校、斜源小学、金星
学校、鹤鸣小学、悦来镇学校、北街幼儿园、出江幼儿园、花水湾镇中心幼儿园、悦
来中心幼儿园、悦来第二幼儿园、悦来镇义和幼儿园、雾山幼儿园、鹤鸣镇中心园、
金星幼儿园、西岭镇中心幼儿园、出江镇三坝幼儿园、斜源中心幼儿园(20 所)。
第二包件:大邑中学(1所)。
第三包件:实验中学、蜀望路幼儿园(2所)。
第四包件:南街小学、建华幼儿园、东街小学、银都学校、子龙街小学、东街幼
儿园、南街幼儿园(含实验幼儿园)(8所)。
第五包件:潘家街小学、潘家街幼儿园、三岔中学、三岔小学、高山小学、新场
学校、三岔幼儿园、敦义小学、王泗学校、王泗镇中心幼儿园、王泗镇第二幼儿园、
高山幼儿园、新场第二幼儿园(13 所)。
第六包件:晋原初中、青霞小学、大邑职高、特殊教育学校、芙蓉幼儿园、青霞
第二幼儿园、青霞镇中心幼儿园、邑新幼儿园、玉龙幼儿园、县职高附属幼儿园(10
所)。
第七包件:安仁中学、苏家镇学校、苏家中心幼儿园、安仁镇幼儿园、安仁第二
幼儿园(5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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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包件:安仁镇学校、韩场学校、唐场小学、元兴小学、上安学校、安仁镇唐
场幼儿园、安仁镇元兴幼儿园、上安中心幼儿园、百联安爱心幼儿园、韩场镇中心幼
儿园(10 所)。
第九包件:董场学校、蔡场小学、蔡场中学、龙凤小学、沙渠学校、大邑县沙渠
学校(未开学)、董场幼儿园、沙渠幼儿园、沙渠第二幼儿园、沙渠第三幼儿园、董
场第二幼儿园、蔡场镇中心幼儿园、蔡场新福幼儿园、龙凤幼儿园(14 所)。
(二)干杂类共三个包件:
第十包件:北街小学、北街小学西区、花水湾学校、出江学校、斜源小学、金星
学校、鹤鸣小学、悦来镇学校、北街幼儿园、出江幼儿园、花水湾镇中心幼儿园、悦
来中心幼儿园、悦来第二幼儿园、悦来镇义和幼儿园、雾山幼儿园、鹤鸣镇中心幼儿
园、金星幼儿园、西岭镇中心幼儿园、出江镇三坝幼儿园、斜源中心幼儿园、大邑中
学、实验中学、南街小学、银都学校、东街小学、蜀望路幼儿园、建华幼儿园(27
所)。
第十一包件:子龙街小学、东街幼儿园、南街幼儿园(含实验幼儿园)、三岔中
学、三岔小学、高山小学、新场学校、三岔幼儿园、敦义小学、王泗学校、王泗中心
幼儿园、王泗镇第二幼儿园、高山幼儿园、新场第二幼儿园、晋原初中、青霞小学、
大邑职高、特殊教育学校、芙蓉幼儿园、青霞第二幼儿园、青霞镇中心幼儿园(22
所)。
第十二包件:潘家街小学、潘家街幼儿园、邑新幼儿园、玉龙幼儿园、县职高附
属幼儿园、安仁中学、安仁镇学校、苏家镇学校、苏家中心幼儿园、安仁镇幼儿园、
韩场学校、唐场小学、元兴小学、上安学校、安仁镇唐场幼儿园、安仁镇元兴幼儿园、
安仁第二幼儿园、上安中心幼儿园、百联安爱心幼儿园、韩场镇中心幼儿园、董场学
校、蔡场小学、蔡场中学、龙凤小学、沙渠学校、大邑县沙渠学校(未开学)、董场
幼儿园、沙渠幼儿园、沙渠第二幼儿园、沙渠第三幼儿园、董场第二幼儿园、蔡场镇
中心幼儿园、蔡场新福幼儿园、龙凤幼儿园(34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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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购金额
此次采购预算金额共 2100 万元/年,其中蔬菜类采购预算金额 1800 万元/年。1-9
包件(蔬菜类)采购预算金额均为 200 万元/年;干杂类采购预算金额 300 元/年,10-12
包件(干杂类)采购预算金额均为 100 万元/年。
七、合同期限
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共四个学期),合同一年一签。
八、合同签定
中标人须同县教育局签定采购合同;同时,须与各包件学校、幼儿园每年签定一
次配送服务合同,县教育局监章,配送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交县教育局备案。
★九、招标条件
(一)蔬菜类
1.一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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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项提供承诺
函)。
(二)干杂类
1.一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项提供
承诺函)。
注: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配送商职责
(一)蔬菜类须有(含租赁)不少于 30M?蔬菜冷藏保鲜库、农残快检终端 1台(本
项提供承诺函,中标后查验),配置满足配送服务需求“配送专用车”(自有车辆提
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和车辆商业保险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确保车辆在安全、卫生、干净、整洁的状态下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干杂类食材须
配置满足配送服务需求“配送专用车”(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和车辆商业
保险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确保车辆在安全、卫生、干净、
整洁的状态下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如同时对多个包件投标的,须针对不同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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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不同的车辆;若不同包件提供相同车辆,按包件号的顺序认定,其余包件视为不
满足车辆要求。)
(二)须有环境良好的办公场所,须有规范的安全防范措施,各功能区标识标牌
明显清晰,“五病调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范张贴在明显处;
完善健全食品安全配送应急预案。
(三)蔬菜类配送商须有独立的蔬菜暂存区、分拣区(加工区),办公场所方圆
25m 内无垃圾场等污染源场所,且干净、卫生、整洁。
(四)建立健全采购台账、配送车辆消毒、场所消毒台账、从业人员健康询问台
账等。
(五)配送商须及时备齐学校通过“源本生鲜”溯源平台(目前使用的溯源平台)
下达的配送任务信息。
(六)按学校计划、要求及时间安排,须及时保质保量将符合产品质量、安全相
关规定及要求的蔬菜类、干杂类食材直接配送至学校、幼儿园指定地点;扎实开展好
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七)蔬菜须当日配送,提供所配送菜品同批次农残快检检测有效合格报告;
干杂食材配送时须向学校提供同批次检测有效合格报告。
★(八)须提供从业人员三年内无犯罪、吸毒、精神病、暴力史的承诺或相关证
明。
★(九)持卫生防疫部门发放合格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每半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
康检查一次,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员不得上岗。从业人员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疫情期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从事配送工
作)。
(十)每半年对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 10 学时《食品安全法》《职业道德》等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教育和业务培训,须做到台账记录规范完备。
(十一)不得超范围配送,须向学校据实开具送货清单和发票。
(十二)在配送时,从业人员须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证、戴口罩并出具相关健康
证明方可进校,语言举止要文明,车辆不得超出 5km/h 行驶速度,且不得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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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所有食材来源须可追溯,如有必要须提供相关证明。
十一、验收条件及产品要求
(一)验收条件
1.验收办法:配送商与采购人应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
行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配送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
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二)产品要求
1.蔬菜类: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菜面干
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等。须符合 GB2763-2021 或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符合 GB2762-2017 或国家最新质量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
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份。豆芽菜及豆制品:必须有 SC 认证
标识,不得使用添加剂,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得超标,无感观异常。
2.干杂类:干杂类食材料必须是预包装。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
使用添加剂;农药残留不得超标,须优质、无感观异常。配送种类、品牌、规格,生
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
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鸡蛋:每枚净重不得少于 50g,汞含量符合 GB
2762-2017 或国家最新标准,其他理化指标符合 GB2749-2015 或国家最新标准,须有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鸡蛋须有生产日期等喷码,包装规范,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要求的包装材料;必须确保鸡蛋从生产日至配送到学校之日不超过三日。食盐,必须
是预包装。加碘,符合国家最新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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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确定价格
(一)蔬菜类
1.询价时间:上一月上旬、中旬、下旬中间段日期任一日 (假日等特殊情况顺
延)。
2.基价来源:“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价格服务公益平台(即蓉价网)”中大邑市
场价格,选择上一月上旬、中旬、下旬中间段日期任一日的日平均价,共三日的日平
均价再平均后的价格作为下月基准价格。
3. 询价方式:由县教育局管理科室管理人员网上实时据实查询。
特别说明:对于类似“佛手瓜”等蓉价网无价格的常用本地蔬菜,由教育局责任
科室组织三所学校代表及 1名配送商代表每月初进行一次市场询价,根据市场价格定
价。本类菜品每月不超过 3种。
4、价格执行:一月一价。
(二)干杂类
1.询价时间:每学期询价一次,每学期开学前。
2.询价方式:随机轮流选择五所学校食堂相关人员开展市场现场询价工作。
3.询价地点:学校所辖镇街或县城其他农贸市场。
4.基价来源:五所学校市场现场询价平均价格,作为下一学期基准价格。
5、价格执行:一学期一价。
6.询价资料:参与学校将询价结果报县教育局管理科室。询价结果须署上学校、
时间、地点、参与人员。
(三)询价品目:根据学校、幼儿园食堂采购需求。
(四)价格确定:将蔬菜、干杂类食材询出的基准价格,按各包件的投标报价率
计算出各包件的最终结算执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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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发布:县教育局管理科室在县教育局 OA 系统发布。
注:当询出的基准价格出现不符合市场规律、不贴近市场行情时,根据实际情况
可将最终结算价格作出下调处理,不得上调。所有询价资料须存档。
十三、价格执行方式
最终结算价格=基准价格×投标报价率,不得上浮[投标报价率=(最终结算价格
÷市场价格)×100%,最终结算价格包括中标人税收、运输等一切所有费用]。
十四、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蔬菜类各包件中标人须向大邑县教育支付中心交纳 20 万元
的履约保证金;干杂类各包件中标人须向大邑县教育支付中心交纳 10 万元的履约保
证金(注:履约保证金可保函担保)。合同期满后 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履约
保证金(注:有扣除违约金的除外)。
(二)结算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按最终结算价格和一个月的供货总量结算货款,
货款票据和相关附件须由学校采购、验收人员、食管部负责人、学校分管领导、校长
审核签字确认后办齐相关付款手续,将货款转到配送商指定账户,不进行现金交易。
★十五、食品安全责任险
配送商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须定向于大邑学校市
场(投标人承诺)。
十六、检测机制
合同期限内,县教育局委托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
测机构对食材进行检测。
(一)监督检测。每学期对使用量大、使用频率高的、反季节的、时令的、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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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易超标的蔬菜(干杂辅料)进行至少一次监督检测,检测费用由配送商承担。
(二)常规抽检。每两月对各配送标段蔬菜、干杂辅料进行一次常规抽检,检测
费用由配送商承担。
(三)问题检测。对有疑似质量问题的食材进行检测,经检测食品无质量问题,
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配送商承担。
十七、采购管理
(一)双人轮换采购验收:各学校食堂采购、验收人员每学期轮换一次,采购食
材时须双人采购、验收;严格执行同质同价的原则。
(二)台账登记:食堂库管员严格按采购食材清单做好入库台账登记,落实好溯
源、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资金和食品安全。
(三)财务要求:学校要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截留、挤占、
挪用和滞留资金。
十八、违约责任及退出机制
(一)食材质量未保证的,学校可拒收,一切损失由配送商负责,每次将扣除违
约金 2000 元。
(二)由于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检测不合格等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配送商承
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本合同自行解除,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三)食品食材因检测出违禁农药、重金属成份超标的,配送商将承担扣除 5000
元“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超过 3次教育局有权解除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
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四)出现不合格食材,须及时更换,教育局有权扣除配送商违约金 2000-5000
元。
(五)履约过程中,若发现配送商有违规行为和隐瞒从 2018 年 1 月起至今的违
法经营活动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教育局有权解除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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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六)在合同期内,配送商有转包、分包、发包等违约行为的,教育局有权解除
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七)在合同期内,由于配送商的资质被相关主管部门取缔,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八)履约过程中,配送商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育局有权解除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的违约责任。
(九)未建设蔬菜冷藏保鲜库的,不能提供菜品同批次农残快检检测有效合格报
告的,不能提供干杂食材同批次检测有效合格报告的;配送商将承担解除合同及扣除
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十)配送车辆在校内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育局有权解除合同,配送商除去将承
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外,有其他民事、刑事责任的承当相应责任。
(十一)服务评价累计扣除超出 20%“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教育局有权将
解除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十二)因任何形式解除合同的,教育局将从现有剩余配送商抽签暂时接替配送
服务,并立即开展相对应包件采购工作。
十九、监督管理
(一)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资金的使用合规、
合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行为发生。
(二)各学校要自觉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资金规定用途使用的,
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对在食材采购中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开票据,不按规定用途
使用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予以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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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县教育局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配送商食品安全工作、配送工作会议,
通报配送情况,强调食品安全,强调配送纪律。
二十、现场考察
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组织学校食堂相关人员对配送商办公等场所开展
考察工作。
二十一、争议及仲裁
(一)因食材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质量鉴定机
构进行质量鉴定。食材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学校承担;食材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
定费由配送商承担。
(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当地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
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诉讼。
二十二、服务评价
为规范公办学校蔬菜及干杂辅料统一配送企业的配送行为,保障食材质量上乘、
配送服务到位,确保食品安全,教育局责任科室每学期对配送企业进行考核,年度考
核结果为两学期考核得分累积平均值。考核总分为 100 分,采取扣分制,年度考核分
数 90 分为合格,低于 90 分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每低一分按履约保证金
总金额的 0.5%予以扣除。
大邑县公办学校蔬菜及干杂辅料配送企业考核表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评分
标准
考核
得分
备
注
供
建立健全规则制度,至少具备《食品安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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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
质
量 制度
管理
规则
制度
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食品质量控制
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五
病调离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品
配送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
《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食品原料
留样制度》《退换货管理制度(“三包”服
务)》《食材库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场
地车辆用具清洁消毒保洁制度》《食品安全
责任追究制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等制
度,并公布上墙。
缺一项制度扣 0.5
分;未上墙每项扣
0.5 分。
从业
人员
从业人员花名册及健康证。
无花名册扣 0.5 分;
无健康证每一人扣
0.5 分。
晨检记录。
每一工作日均有记
录,缺一次扣 0.5
分。
安全
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缺一扣 0.5 分。
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缺一扣 1分。
定期进行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缺一扣 1分。
安全
培训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配送安全等
培训,有记录。
未开展培训每次扣
1分;无记录扣 0.5
分。
质量
管理
货源
组织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或资质
证明材料。
缺一扣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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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
质量
必须提供合格食材。蔬菜类食材不得存在黄
叶、枯死叶、虫卵、杂质、破损,过熟或欠
熟等情况;干杂类食材不得出现变质、超过
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食品的现象。
每发现一次扣 2分。
食品
储存
库内“四防”(防鼠、防蝇、防火、防盗)。缺一扣 0.5 分。
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干杂
辅料库房堆放离地离墙,有垫仓板、货物标
牌等。
不合要求扣 2分。
环境
卫生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不合要求扣 1分。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不合要求扣 1分。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不合要求扣 1分。
索证
索票
当批次食材均需提供相应合格证明或检测
报告,查阅学校索证索票情况。
因配送商未按时提
供,每缺一项次扣
0.5 分。
服务管理
足斤
足两
需按照学校订单,足量配送,随机抽查学校
配送食材分量。(干杂类误差控制在 1%以
内,蔬菜类控制在 5%以内)
抽查分量短缺达该
类食材配送总量 5%
以上,一次扣 3分。
文明
配送
在校内不得超速行驶;不发生吵架、打架情
况;穿工作服,佩戴口罩,携带健康证,疫
情期间提供相关健康证明。
每项次扣 0.5 分。
会议
纪律
按时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类配送相关工作
会议,并做好记录。
缺席一次扣 1分,迟
到早退一次扣 0.5
分,不做会议记录一
次扣 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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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
配送
严格按照招标范围配送,不得超范围配送。
超范围配送,每次扣
2分。
结算
精准
送货单数据和配送数据一致,送货量符合逻
辑性。
不据实开具送货清
单、发票的,送货量
不符合逻辑的,每次
扣 1分。
满意
度评
价
每学期开展一次学校满意度调查,各配送商
满意度得分按配送学校评分累积平均。
得分 90 分为合格,
每低 1分扣 1分。
二十三、综合评分表
1-9 包件(蔬菜类)评审标准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5%
(共同类
评分因
素)
15 分
1.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折
扣)×分值;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投标价格(如涉及)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2
履约能力
6%(共同
类评分因
6分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有一个得
2分,最多得 6分。
须提供供货合
同及任意一次
结算单据复印
-16-
素) 件,缺少任何
一项不得分,
加盖投标人鲜
章。
3
服务方案
48%(技术
类评分因
素)
管理制
度 12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括
但不限于①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②食材库房安
全、卫生管理制度③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④食品原料
留样制度⑤退换货管理制度(“三包”服务)⑥疫情防
控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审。6个要素内容完整、符合采
购需求、无缺陷得 12 分;每有一个要素缺失或与本项目
严重不符扣 2 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指存在与项
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的特点、不适用于本项
目、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
前后逻辑错误、前后矛盾、地点区域错误、方案标题与
实际内容不相符合、套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语意不
通顺有歧义)扣 1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配送方
案 12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出入库管理②配送路线③配送人员
及车辆安排④配送时效性及配送时间。4 个要素内容完
整、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得 12 分;每有一个要素缺失
或与本项目严重不符扣 3 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
指存在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的特点、不
适用于本项目、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内容前
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前后矛盾、地点区域错误、
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套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
容、语意不通顺有歧义)扣 1.5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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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
案 12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
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管理机构及应急工作队伍(应急联
系方式)②特殊时段食堂临时需求③发生影响正常配送
(如停水停电停气、交通管制、雨季汛期等)的突发情
况④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
急处置预案及应急赔付等。4个要素内容完整、符合采购
需求、无缺陷得 12 分;每有一个要素缺失或与本项目严
重不符扣 3 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指存在与项目
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的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
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
逻辑错误、前后矛盾、地点区域错误、方案标题与实际
内容不相符合、套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语意不通顺
有歧义)扣 1.5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安全管
理措施
12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
审,包括①采购、保管、配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②
食品安全管控指标③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④食品来源
追溯体系等。4个要素内容完整、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
得12分;每有一个要素缺失或与本项目严重不符扣3分;
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指存在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
不符合项目的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涉及的规范及标
准错误、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前后
矛盾、地点区域错误、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
套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语意不通顺有歧义)扣 1.5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4
综合实力
25%(共同
配送能
力 9分
(1)满足配送服务需求,投标人每有一辆货车(自有及租
赁均可)得 1 分,最多得 5 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
-18-
类评分因
素)
分。
注:①如同时对多个包件投标的,须针对每个包件提供
不同的车辆,若不同包件提供相同车辆,按包件号的顺
序认定,其余包件不予认定。
②自有车辆、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和车
辆商业保险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人有(含租赁)不少于 30m?蔬菜冷藏保鲜库得 2
分(本项提供承诺函,中标后查验)。
(3)投标人有农残快检终端 1台得 2分,最多得 2分(本
项提供承诺函,中标后查验)
技术保
障 6分
投标人提供 2020 年 12 月以来,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
出具的不同蔬菜品种的合格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有一份
得 1分,最多得 6分。
提供检测报告
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鲜章。
人员保
障 6分
投标人配送服务团队人员,每有 1 人得 1 分,最高得 6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如同时对多个包件投标的,须针对每个包件提供不
同的人员,若不同包件提供相同人员,按包件号的顺序
认定,其余包件不予认定。
提供人员健康
证、配置表和
劳动关系证明
材料复印件。
资信 4
分
1.配送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 或更高标准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得 1分。
2.配送商具有有效的ISO14001 或更高标准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得 1分。
3.配送商具有有效的OHSAS18001或ISO45001或更高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须提供国家官
方网站网页页
面截图及证书
复印件
-19-
4.配送商具有有效的ISO22000 或更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5
供货保障
5%(共同
类评分因
素)
5分
投标人具有蔬菜种植基地或有合作协议的得 5 分,须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齐全的,不得分(土地流转
合同或村、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类似证明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鲜章。
6
政策目标
1%(共同
类评分因
素)
1分 投标人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得 1分。
提供证明材料
就完全满足各
条件要素并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无证明材
料或不满足不
得分。
合计 100 分
10-12 包件(干杂类)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5%
(共同类
评分因
素)
15 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折
扣)×分值;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投标价格(如涉及)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20-
格参与评审。
2
履约能力
10%(共同
类评分因
素)
10 分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有一个
得 2分,最多得 10 分。
须提供供货合
同及任意一次
结算单据复印
件,缺少任何
一项不得分,
加盖投标人鲜
章。
3
服务方案
48%(技术
类评分因
素)
管理制度
12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括
但不限于①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②食材库房安
全、卫生管理制度③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④食品原料
留样制度⑤退换货管理制度(“三包”服务)⑥疫情防
控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审。6个要素内容完整、符合
采购需求、无缺陷得 12 分;每有一个要素缺失或与本
项目严重不符扣 2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指存在
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的特点、不适用于
本项目、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
致、前后逻辑错误、前后矛盾、地点区域错误、方案标
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套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语
意不通顺有歧义)扣 1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配送方案
12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出入库管理②配送路线③配送人
-21-
员及车辆安排④配送时效性及配送时间。4个要素内容
完整、符合采购需求、无缺陷得 12 分;每有一个要素
缺失或与本项目严重不符扣 3 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
(缺陷指存在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的特
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
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前后矛盾、地点区域
错误、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套用与本项目无
关的内容、语意不通顺有歧义)扣 1.5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应急预案
12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
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管理机构及应急工作队伍(应急联
系方式)②特殊时段食堂临时需求③发生影响正常配送
(如停水停电停气、交通管制、雨季汛期等)的突发情
况④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
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赔付等。4个要素内容完整、符合
采购需求、无缺陷得 12 分;每有一个要素缺失或与本
项目严重不符扣 3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指存在
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的特点、不适用于
本项目、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
致、前后逻辑错误、前后矛盾、地点区域错误、方案标
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套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语
意不通顺有歧义)扣 1.5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安全管理
措施 12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综合
评审,包括①采购、保管、配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
②食品安全管控指标③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④食品
来源追溯体系等。4个要素内容完整、符合采购需求、
-22-
无缺陷得 12 分;每有一个要素缺失或与本项目严重不
符扣 3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缺陷指存在与项目实际
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的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涉
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
辑错误、前后矛盾、地点区域错误、方案标题与实际内
容不相符合、套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语意不通顺有
歧义)扣 1.5 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
4
综合实力
26%(共同
类评分因
素)
配送能力
6分
满足配送服务需求,投标人每有一辆货车(自有及租赁
均可)得 2分,最多得 6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如同时对多个包件投标的,须针对每个包件提供不
同的车辆,若不同包件提供相同车辆,按包件号的顺序
认定,其余包件不予认定。
自有车辆提供
有效的车辆行
驶证和车辆商
业保险复印件
(租赁车辆还
需提供租赁合
同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鲜
章。
技术保障
6分
投标人提供 2020 年 12 月以来,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
出具的不同品种的干杂类的合格有效检测报告,有一份
得 1分,最多得 6分。
提供检测报告
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鲜章。
人员保障
10 分
投标人配送服务团队人员,每有 1 人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如同时对多个包件投标的,须针对每个包件提供不
同的人员,若不同包件提供相同人员,按包件号的顺序
认定,其余包件不予认定。
提供人员健康
证、配置表和
劳动关系证明
材料复印件。
资信 4分
1.配送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或更高标准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得 1分。
须提供国家官
方网站网页页
-23-
2.配送商具有有效的ISO14001 或更高标准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得 1分。
3.配送商具有有效的OHSAS18001 或ISO45001 或更高标
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4.配送商具有有效的ISO22000 或更高标准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面截图及证书
复印件
5
政策目标
1%(共同
类评分因
素)
1分
投标人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得 1分。
提供证明材料
就完全满足各
条件要素并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无证明材
料或不满足不
得分。
合计 100 分
-24-
附件 2:合同主要条款
大邑县教育局
2022-2023 年全县公办学校食堂蔬菜及干杂
辅料配送服务采购合同
( 第 包件)
甲 方(学 校):
乙 方(配送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川浩
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邑县教育局 2022-2023 年全县公办学校食堂蔬菜及干杂辅料
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
《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
品名 单位 投标报价率(%) 备注
注:投标报价率=(最终结算价格÷市场价格)×100%。
二、合同总价
合同期限内,最终结算价格=市场平均零售价×投标折扣率,不得上浮。该合同
总价已包括货物生产、加工、运输、人工、税金、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用等所
有其他有关各项的费用。
三、确定价格
(一)蔬菜类:
1.询价时间:上一月上旬、中旬、下旬中间段日期任一日 (假日等特殊情况顺
延)。
-25-
2.基价来源:“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价格服务公益平台(即蓉价网)”,选择上
一月上旬、中旬、下旬中间段日期任一日的日平均价,共三日的日平均价再平均后的
价格作为下月基准价格。
3.询价方式:由县教育局管理科室管理人员网上实时据实查询。
特别说明:对于类似“佛手瓜”等蓉价网无价格的常用本地蔬菜,由教育局责任
科室组织三所学校代表及 1名配送商代表每月初进行一次市场询价,根据市场价格定
价。本类菜品每月不超过 3种。
4、价格执行:一月一价。
(二)干杂类:
1.询价时间:每学期询价一次,每学期开学前。
2.询价方式:随机轮流选择五所学校食堂相关人员开展市场现场询价工作。
3.询价地点:学校所辖镇街或县城其他农贸市场。
4.基价来源:五所学校市场现场询价平均价格,作为下一学期基准价格。
5、价格执行:一学期一价。
6.询价资料:参与学校将询价结果报县教育局管理科室。询价结果须署上学校、
时间、地点、参与人员。
(三)询价品目:根据学校、幼儿园食堂采购需求。
(四)价格确定:将蔬菜、干杂类食材询出的基准价格,按各包件的投标报价率
计算出各包件的最终结算执行价格。
(五)信息发布:县教育局管理科室在县教育局 OA 系统发布。
注:当询出的基准价格出现不符合市场规律、不贴近市场行情时,根据实际情况
可将最终结算价格作出下调处理,不得上调。所有询价资料须存档。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
(一)验收条件
1.验收办法:配送商与采购人应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
行验收。
-26-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配送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
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二)产品要求
1.蔬菜类: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菜面干
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等。须符合 GB2763-2021 或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符合 GB2762-2017 或国家最新质量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
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份。豆芽菜及豆制品:必须有 SC 认证
标识,不得使用添加剂,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得超标,无感观异常。
2.干杂类:干杂类食材料必须是预包装。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
使用添加剂;农药残留不得超标,须优质、无感观异常。配送种类、品牌、规格,生
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
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鸡蛋:每枚净重不得少于 50g,汞含量符合 GB
2762-2017 或国家最新标准,其他理化指标符合 GB2749-2015 或国家最新标准,须有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鸡蛋须有生产日期等喷码,包装规范,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要求的包装材料;必须确保鸡蛋从生产日至配送到学校之日不超过三日。食盐,必须
是预包装。加碘,符合国家最新或行业标准。
五、检测机制
合同期限内,县教育局委托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
测机构对食材进行检测。
(一)监督检测。每学期对使用量大、使用频率高的、反季节的、时令的、农药
残留易超标的蔬菜(干杂辅料)进行至少一次监督检测,检测费用由配送商承担。
(二)常规抽检。每两月对各配送标段蔬菜、干杂辅料进行一次常规抽检,检测
费用由配送商承担。
(三)问题检测。对有疑似质量问题的食材进行检测,经检测食品无质量问题,
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配送商承担。
六、付款方式
每月结算一次,按最终结算价格和一个月的供货总量结算货款。须由学校采购、
-27-
验收人员、食管部负责人、学校分管领导、校长签字确认后办齐相关付款手续,将货
款转到配送商指定账户,不进行现金交易。
七、履约保证金
蔬菜类每包件:乙方须向大邑县教育支付中心交纳 20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干杂类每包件:乙方须向大邑县教育支付中心交纳 10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满后 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
八、食品安全责任险
配送商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须定向于大邑学校市
场(投标人承诺)。采购合同签定后三个工作日内未购买的,将解除合同。
九、合同期限
本次采购合同期限、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共四个学期)。
十、配送商职责
(一)蔬菜类须有(含租赁)不少于 30M?蔬菜冷藏保鲜库、农残快检终端 1台(本
项提供承诺函,中标后查验),配置满足配送服务需求“配送专用车”(自有车辆提
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和车辆商业保险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确保车辆在安全、卫生、干净、整洁的状态下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干杂类食材须
配置满足配送服务需求“配送专用车”(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和车辆商业
保险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确保车辆在安全、卫生、干净、
整洁的状态下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二)须有环境良好的办公场所,须有规范的安全防范措施,各功能区标识标牌
明显清晰,“五病调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范张贴在明显处;
完善健全食品安全配送应急预案。
(三)须有独立的蔬菜暂存区、分拣区(加工区),办公场所周边无垃圾等污染
源场所,且干净、卫生、整洁。
(四)建立健全采购台账、配送车辆消毒、场所消毒台账、从业人员健康询问台
账等。
(五)配送商须及时备齐学校通过“源本生鲜”溯源平台(目前使用的溯源平台)
-28-
下达的配送任务信息。
(六)按学校计划、要求及时间安排,须及时保质保量将符合产品质量、安全相
关规定及要求的蔬菜类、干杂类食材直接配送至学校、幼儿园指定地点;扎实开展好
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七)蔬菜须当日配送,提供所配送菜品同批次农残快检检测有效合格报告;
干杂食材配送时须向学校提供同批次检测有效合格报告。
★(八)须提供从业人员三年内无犯罪、吸毒、精神病、暴力史的承诺或相关证
明。
★(九)持卫生防疫部门发放合格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每半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
康检查一次,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员不得上岗。从业人员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疫情期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从事配送工
作)。
(十)每半年对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 10 学时《食品安全法》《职业道德》等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教育和业务培训,须做到台账记录规范完备。
(十一)不得超范围配送,须向学校据实开具送货清单和发票。
(十二)在配送时,从业人员须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证、戴口罩并出具相关健康
证明方可进校,语言举止要文明,车辆不得超出 5km/h 行驶速度,且不得鸣号。
★(十三)所有食材来源须可追溯,如有必要须提供相关证明。
十一、违约责任及退出机制
(一)食材质量未保证的,学校可拒收,一切损失由配送商负责,每次将扣除违
约金 2000 元。
(二)由于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检测不合格等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配送商承
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本合同自行解除,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三)食品食材因检测出违禁农药、重金属成份超标的,配送商将承担扣除 5000
元“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超过 3次教育局有权解除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
-29-
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四)出现不合格食材,须及时更换,教育局有权扣除配送商违约金 2000-5000
元。
(五)履约过程中,若发现配送商有违规行为和隐瞒从 2018 年 1 月起至今的违
法经营活动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教育局有权解除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
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六)在合同期内,配送商有转包、分包、发包等违约行为的,教育局有权解除
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七)在合同期内,由于配送商的资质被相关主管部门取缔,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八)履约过程中,配送商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育局有权解除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的违约责任。
(九)未建设蔬菜冷藏保鲜库的,不能提供菜品同批次农残快检检测有效合格报
告的,不能提供干杂食材同批次检测有效合格报告的;配送商将承担解除合同及扣除
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十)配送车辆在校内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育局有权解除合同,配送商除去将承
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外,有其他民事、刑事责任的承当相应责任。
(十一)服务评价累计扣除超出 20%“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教育局有权将
解除合同,配送商将承担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十二)因任何形式解除合同的,教育局将从现有剩余配送商抽签暂时接替配送
服务,并立即开展相对应包件采购工作。
十二、服务评价
为规范公办学校蔬菜及干杂辅料统一配送企业的配送行为,保障食材质量上乘、
配送服务到位,确保食品安全,教育局责任科室每学期对配送企业进行考核,年度考
核结果为两学期考核得分累积平均值。考核总分为 100 分,采取扣分制,年度考核分
数 90 分为合格,低于 90 分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每低一分按履约保证金
-30-
总金额的 0.5%予以扣除。
大邑县公办学校蔬菜及干杂辅料配送企业考核表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评分
标准
考核
得分
备
注
供
货
质
量
制度
管理
规则
制度
建立健全规则制度,至少具备《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食品质量控制
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五
病调离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品
配送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
《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食品原料
留样制度》《退换货管理制度(“三包”服
务)》《食材库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场
地车辆用具清洁消毒保洁制度》《食品安全
责任追究制度》《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等制
度,并公布上墙。
缺一项制度扣 0.5
分;未上墙每项扣
0.5 分。
从业
人员
从业人员花名册及健康证。
无花名册扣 0.5 分;
无健康证每一人扣
0.5 分。
晨检记录。
每一工作日均有记
录,缺一次扣 0.5
分。
安全
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缺一扣 0.5 分。
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缺一扣 1分。
定期进行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缺一扣 1分。
-31-
安全
培训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配送安全等
培训,有记录。
未开展培训每次扣
1分;无记录扣 0.5
分。
质量
管理
货源
组织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或资质
证明材料。
缺一扣 1分。
食材
质量
必须提供合格食材。蔬菜类食材不得存在黄
叶、枯死叶、虫卵、杂质、破损,过熟或欠
熟等情况;干杂类食材不得出现变质、超过
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食品的现象。
每发现一次扣 2分。
食品
储存
库内“四防”(防鼠、防蝇、防火、防盗)。缺一扣 0.5 分。
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干杂
辅料库房堆放离地离墙,有垫仓板、货物标
牌等。
不合要求扣 2分。
环境
卫生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不合要求扣 1分。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不合要求扣 1分。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不合要求扣 1分。
索证
索票
当批次食材均需提供相应合格证明或检测
报告,查阅学校索证索票情况。
因配送商未按时提
供,每缺一项次扣
0.5 分。
服务管理
足斤
足两
需按照学校订单,足量配送,随机抽查学校
配送食材分量。(干杂类误差控制在 1%以
内,蔬菜类控制在 5%以内)
抽查分量短缺达该
类食材配送总量 5%
以上,一次扣 3分。
-32-
文明
配送
在校内不得超速行驶;不发生吵架、打架情
况;穿工作服,佩戴口罩,携带健康证,疫
情期间提供相关健康证明。
每项次扣 0.5 分。
会议
纪律
按时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类配送相关工作
会议,并做好记录。
缺席一次扣 1分,迟
到早退一次扣 0.5
分,不做会议记录一
次扣 0.5 分。
依规
配送
严格按照招标范围配送,不得超范围配送。
超范围配送,每次扣
2分。
结算
精准
送货单数据和配送数据一致,送货量符合逻
辑性。
不据实开具送货清
单、发票的,送货量
不符合逻辑的,每次
扣 1分。
满意
度评
价
每学期开展一次学校满意度调查,各配送商
满意度得分按配送学校评分累积平均。
得分 90 分为合格,
每低 1分扣 1分。
十三、争议及仲裁
(一)因食材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质量鉴定机
构进行质量鉴定。食材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学校承担;食材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
定费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当地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
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诉讼。
十四、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教育局一份,甲方一份,乙方
一份,财政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33-
主管部门监章:大邑县教育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34-
包件划分
(一)蔬菜类共九个包件:
第一包件:北街小学、北街小学西区、花水湾学校、出江学校、斜源小学、金星
学校、鹤鸣小学、悦来镇学校、北街幼儿园、出江幼儿园、花水湾镇中心幼儿园、悦
来中心幼儿园、悦来第二幼儿园、悦来镇义和幼儿园、雾山幼儿园、鹤鸣镇中心园、
金星幼儿园、西岭镇中心幼儿园、出江镇三坝幼儿园、斜源中心幼儿园(20 所)。
第二包件:大邑中学(1所)。
第三包件:实验中学、蜀望路幼儿园(2所)。
第四包件:南街小学、建华幼儿园、东街小学、银都学校、子龙街小学、东街幼
儿园、南街幼儿园(含实验幼儿园)(8所)。
第五包件:潘家街小学、潘家街幼儿园、三岔中学、三岔小学、高山小学、新场
学校、三岔幼儿园、敦义小学、王泗学校、王泗镇中心幼儿园、王泗镇第二幼儿园、
高山幼儿园、新场第二幼儿园(13 所)。
第六包件:晋原初中、青霞小学、大邑职高、特殊教育学校、芙蓉幼儿园、青霞
第二幼儿园、青霞镇中心幼儿园、邑新幼儿园、玉龙幼儿园、县职高附属幼儿园(10
所)。
第七包件:安仁中学、苏家镇学校、苏家中心幼儿园、安仁镇幼儿园、安仁第二
幼儿园(5所)。
第八包件:安仁镇学校、韩场学校、唐场小学、元兴小学、上安学校、安仁镇唐
场幼儿园、安仁镇元兴幼儿园、上安中心幼儿园、百联安爱心幼儿园、韩场镇中心幼
儿园(10 所)。
第九包件:董场学校、蔡场小学、蔡场中学、龙凤小学、沙渠学校、大邑县沙渠
学校(未开学)、董场幼儿园、沙渠幼儿园、沙渠第二幼儿园、沙渠第三幼儿园、董
场第二幼儿园、蔡场镇中心幼儿园、蔡场新福幼儿园、龙凤幼儿园(14 所)。
(二)干杂类共三个包件:
第十包件:北街小学、北街小学西区、花水湾学校、出江学校、斜源小学、金星
学校、鹤鸣小学、悦来镇学校、北街幼儿园、出江幼儿园、花水湾镇中心幼儿园、悦
-35-
来中心幼儿园、悦来第二幼儿园、悦来镇义和幼儿园、雾山幼儿园、鹤鸣镇中心幼儿
园、金星幼儿园、西岭镇中心幼儿园、出江镇三坝幼儿园、斜源中心幼儿园、大邑中
学、实验中学、南街小学、银都学校、东街小学、蜀望路幼儿园、建华幼儿园(27
所)。
第十一包件:子龙街小学、东街幼儿园、南街幼儿园(含实验幼儿园)、三岔中
学、三岔小学、高山小学、新场学校、三岔幼儿园、敦义小学、王泗学校、王泗中心
幼儿园、王泗镇第二幼儿园、高山幼儿园、新场第二幼儿园、晋原初中、青霞小学、
大邑职高、特殊教育学校、芙蓉幼儿园、青霞第二幼儿园、青霞镇中心幼儿园(22
所)。
第十二包件:潘家街小学、潘家街幼儿园、邑新幼儿园、玉龙幼儿园、县职高附
属幼儿园、安仁中学、安仁镇学校、苏家镇学校、苏家中心幼儿园、安仁镇幼儿园、
韩场学校、唐场小学、元兴小学、上安学校、安仁镇唐场幼儿园、安仁镇元兴幼儿园、
安仁第二幼儿园、上安中心幼儿园、百联安爱心幼儿园、韩场镇中心幼儿园、董场学
校、蔡场小学、蔡场中学、龙凤小学、沙渠学校、大邑县沙渠学校(未开学)、董场
幼儿园、沙渠幼儿园、沙渠第二幼儿园、沙渠第三幼儿园、董场第二幼儿园、蔡场镇
中心幼儿园、蔡场新福幼儿园、龙凤幼儿园(34 所)。
2021-12-28 15:55
采购人:大邑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预算:21000000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详见项目需求论证报告
论证事项:(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本项目已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本项目的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拟采用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量化设置合理合规;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本项目拟采用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倾向性和歧视性;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本项目实质性要求、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起亚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项目需求及相关规定;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无。
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无
采购人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祁云 大邑县晋原街道富民路北段1号 028-88213932
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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