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MOF2020GK0924012(招标文件编号:MOF2021GK0922013)
二、项目名称:财政部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大荒食品集团北京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百泉庄村南10幢等72幢
中标(成交)金额:0.0444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全品优选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256号5号楼商业3
中标(成交)金额:0.00875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北大荒食品集团北京食品有限公司 | 第三包:米面油 | / | 袋、桶 | / | 第三包: 单品单价汇总:444元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2 | 北京全品优选商贸有限公司 | 第四包:纯牛奶 | / | 升 | / | 第四包:8.75元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艳梅、李巍、颉斌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收取第三包:1.2万元;第四包:1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财政部机关服务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
联系方式:颉老师 68552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10层 1001
联系方式:刘俊、孙凤娇、张婷婷 010-67613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孙凤娇、张婷婷
电 话: 010-67613337
财政部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第三、四包)
项目编号: MOF2021GK0922013
采 购 人: 财政部机关服务局
代理机构:北京数字支点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11
一、说明 .......................................................................................................................................................... 11
1.委托方 ...................................................................................................................................................... 11
2.资金来源 .................................................................................................................................................. 11
3.合格的投标人 .......................................................................................................................................... 11
4.磋商费用 .................................................................................................................................................. 12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12
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 12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 13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 13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13
8.适用法规 .................................................................................................................................................. 13
9.响应文件的构成 ...................................................................................................................................... 13
10.响应报价 ................................................................................................................................................ 13
11.证明投标人合格性的资格文件 ............................................................................................................ 14
12.证明投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 14
13.磋商保证金和响应有效期 .................................................................................................................... 14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 15
15.响应报价 ................................................................................................................................................ 15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16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6
五、磋商及评审 .............................................................................................................................................. 17
17.磋商 ........................................................................................................................................................ 17
18.组建磋商小组 ........................................................................................................................................ 17
19.响应文件的初审 .................................................................................................................................... 17
20.磋商及响应文件的澄清 ........................................................................................................................ 18
21.评审方法 ................................................................................................................................................ 20
2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 20
六、定标和签订合同 ...................................................................................................................................... 21
23.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标准 ........................................................................................................................ 21
24.中标人的确定 ........................................................................................................................................ 21
25.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服务费 .................................................................................................................... 21
26.签订合同 ................................................................................................................................................ 21
27.保密条款 ................................................................................................................................................ 22
28.履约保证金 ............................................................................................................................................ 22
七、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22
29.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22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22
30.询问 ........................................................................................................................................................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
31.质疑 ........................................................................................................................................................ 22
32.投诉 ........................................................................................................................................................ 23
33.质疑函范本 ............................................................................................................................................ 23
第四章 项目技术需求及相关要求 ......................................... 25
第五章 磋商办法及标准 .................................................. 2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5
附件 1 磋 商 函 ............................................................................................................................................... 35
附件 2 报价一览表 .......................................................................................................................................... 36
附件 3 磋商分项(明细)报价表 .................................................................................................................. 37
附件 4 业绩案例一览表 .................................................................................................................................. 38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 39
附件 6 技术规范偏离表 .................................................................................................................................. 40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 41
附件 8 公司简介 .............................................................................................................................................. 44
附件 9 服务方案 .............................................................................................................................................. 45
附件 10《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 46
附件 11 交纳成交服务费承诺函 .................................................................................................................... 50
附件 12 公平竞争承诺书 .............................................................................................................................. 51
第七章 合同文本 ........................................................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
3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财政部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4 号
月新大厦 10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OF2021GK0922013
项目名称:财政部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 4 个标包:01 包:猪肉;02 包:牛羊肉;03 包:米面油;
04包:奶制品。本次采购为 03、04包:
包号 采购品类 商品包括但不限于 预算金额
03包 米面油 大(小)米、各种规格类型面粉、食用油等 80万
04包 奶制品 常温奶等 45万
供应商以包为单位制作投标响应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 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供
给及在产品生命周期内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能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生 产厂家提供)、
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应产品的国家要求检验检疫的最新报告。代 理商另需出具生产厂家
相关资质;
5) 投标人须按要求进行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
4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及下载期限: 2021年 11 月 26日-2021 年 12月 2日。
方式:供应商登录 http://pii.gcycloud.cn/(支点国际电子采购平台)点击“供应
商”标签,登录后,依次选择“交易执行”-“工作台”,“办理”相应的项目完成报名
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未注册供应商须先进行“供应商注册”)。
售价:每包人民币 8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12 月 8 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4号月
新大厦 7层多功能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仅在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财政部机关服务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
联系方式: 68552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数字支点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4号月新大厦 10层 1001
联系方式:010-67613337、zhaotb_pii@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十里河支行
竞争性磋商文件
5
开 户 名:北京数字支点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200049419200055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孙凤娇、张婷婷
电 话:010-67613337
2021年 11月 25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
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1.1
委托方:财政部机关服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甲方”、“委托人”、“招
标人”)
1.3 供应商:乙方、投标人、响应人、应答人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3.5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若为“是”,则: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参与;
(2)若为“否”,则:
1)?供应商须按以下方式在投标文件或联合体协议中响应或承诺所属
预留类型,未达到以下比例的投标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
达到比例为 %(不低于 30%),且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不
低于 60%)。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 %(不低于 30%)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
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不低于 60%)。
2)?其它
注:
① 对于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 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具有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且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时,给予联合体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
7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项目技术需求及相关要求
第五章 磋商办法及标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同文本
9.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商务部分
? 磋商函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 4、5、7、8、10、
12要求的文件和资料
? 评分细则提及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技术部分
? 报价一览表(须另备并单独密封装)
? 分项(明细)报价表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 6、9 要求的文件和
资料
?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档或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服务
的整体实施方案及规划、保障措施、人员安排、相应履行承诺等。
? 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技术需求及相关要求”中要求满足的技术文
件或资料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0.1
响应报价要求(本项目以单品单价为评审依据):
所有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体现,且总价中包括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
所有产品及服务的相关费用。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报价或提供可选择的报
价将被拒绝。
10.2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1 投标人提交如下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
竞争性磋商文件
8
于: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参加
时提供)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页复印件或投标人
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提供原件,
且无收受人和项目限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的投标担保函;
5) *参加投标前最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①如投标人提供的纳税凭据显示为按月缴纳税收的,应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
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
②如投标人提供的纳税凭据显示为按年缴纳税收的,应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本年度或上年度的纳税凭据复印件。
③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相
应证明文件。
④投标人提供的纳税凭据复印件显示的款项为直接缴纳至税务部门的,应提供完税
证明或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等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凭据;投标人提供的纳税凭
据复印件显示的款项为通过银行等机构代缴纳至税务部门的,应提供银行等机构出
具的凭据。
⑤投标人提供的纳税证明材料仅显示为纳税信息的申报表等,该证明材料无效。
6) *参加投标前最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
凭证复印件;
①如投标人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显示为按月缴纳的,应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项目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
②如投标人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显示为按年缴纳的,应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本年度或上年度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
③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投标人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复印件显示的款项为直接缴纳至社保部门的
,应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凭据;投标人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显示
的款项为通过银行等机构代缴纳至社保部门的,应提供银行等机构出具的凭据。
⑤投标人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仅显示为缴纳社保信息的申报表等,
该证明材料无效。
7)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9
9) *满足 11.2款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要求。
11.2
对投标人其它相关要求
1)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系统的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2)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对应
产品的国家要求检验检疫的最新报告(代理商另需出具生产厂家相关资
质)复印件;
3)本项目属于财政重要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按标书要
求签署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13.1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13.2 响应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天。
14.1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响应文件电子版 1 份。响应文件应尽量
采用双面打印或印刷。
注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亲自参加的除外)并随其身份证复印件单独递交给代理机构(正本需交监督
人员核实)。
16.2
报价一览表:为方便统计开标信息,投标人应另备一份“报价一览表”并
单独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注意:①报价一览表中如存在未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作无效响应处
理;②单独提供的报价一览表如与正本中所附内容不一致,视同提供可选
择报价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3
响应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
?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的,且
经磋商小组评审认为前述情况导致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 不满足“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
? 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 响应文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
? 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总预算或分类预算;
? 响应文件中对同一货物和包件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 响应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和推选的过程中,有不正当地对
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或行为,或不正当地企图影响磋商小组正
常工作的;
?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 投标人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
? 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或“★”号条款;
? 投标中有不为评委会所接受的其它重大偏离、先决条件或其它情况,
则该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 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中缺少成交服务费承诺函;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9.4
信用记录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系统查询。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1.2 评议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
25.4
成交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需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第三包:1.2万元;第四包:1万元
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委托方
1.1财政部机关服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甲方”、“委托人”或“招标人”),
1.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
代理机构为北京数字支点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投标人指响应采购要求,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资金来源
2.1财政资金。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须符合第一章采购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内容;
3.2投标人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向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
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3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与,
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 规定。
3.4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但投标
人应保证所报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报价人须知资料表中未
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以进口产品参与报价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
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6若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
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否则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7凡受托为本次磋商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
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3.8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3.9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
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
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4.磋商费用
4.1投标人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产品及服务、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括: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1。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投标
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
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5.3本磋商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
(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
采购人是见投标人须知 1.1。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见投标人须知 1.2。
(3) “监管部门”系指财政部。
(4)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次招标对合格投标人的具体要求详见投
标邀请的“申请人资格要求”。
(5) “中标人”、“入围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推荐,经法定程序确定获得本
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6) “磋商小组” 系指依法组建,负责本次磋商的评标工作机构。
(7) “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采购人。
(8) “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和相关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9) “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
件。
(10) “响应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本磋商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资
料。
(11) “书面函件”系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12) “合同”系指由本次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13) “日期”系指公历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14) “时间”系指北京时间。
(15) “签字”系指手写签名或人名章,“盖章”系指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
“行政公章”(含电子签章)。
(16) “服务”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7) “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
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18)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
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
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响应截止日期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
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
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
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响应文件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适用法规
8.1投标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民法典》
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
9.响应文件的构成
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包含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须知
资料表 9.1 中所列明的内容,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组成。
10.响应报价
10.1响应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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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交货地点(服务地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0.2。
11.证明投标人合格性的资格文件
11.1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
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1 中要求。
11.2对投标人的其它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2。
12.证明投标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证明产品、服务、项目成果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和电子资
料,并需逐条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进行响应。
12.2 证明货物和服务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
包括但不限于:
1) 对照磋商文件,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
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如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有
偏离,需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注明);
2) 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描述以及详细的配置说明;
3) 技术支持方案(可包括相关的案例、交货、安装、培训、调试、验收、集成方
案等);
4) 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2.3 投标人提供的软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最
终用户应拥有合法的软件使用权和版权。
12.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
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
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3.磋商保证金和响应有效期
13.1 在送达响应文件时一同递交,并单独密封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保证金的有效期
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1 中的规定的天数,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1 中的金额,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1 中的规定。
13.2响应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2 的要求,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
标将被视为无效而予以拒绝。
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13.3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
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种
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不予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4.1 中规定的分类分别提供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
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并清楚的标明所投项目招标编号、包号及项目
名称。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
式授权的代表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
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才有效。
14.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字须为中文,
如必须用英文时应附中文译文,中文与英文如有冲突,以中文为准,并须采用国际统一
单位及通用图形。
14.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
投标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响应文件无效。
14.6响应文件应采用 A4 纸编制,并尽量采用双面打印或印刷,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
散落,不应采用活页式装订。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而造成的投标无效,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15.响应报价
15.1 所有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
法”。
15.2 投标人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投标分项报价表上应标明产品及相关服
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
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等的费用和所
需缴纳的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
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3 投标人所报的响应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4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15.5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对于投标报价不
全,应当提交的报价而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交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非响应性
投标而予以拒绝。
15.6投标人只允许一个响应总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或多种投标方案。
15.7 响应报价中,如投标内容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部分内容在磋商时将不予
以核减。
15.8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 号)规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
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
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在原报价
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
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开单独密封,且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
“电子版”字样。所有信封上均应:
(1)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6.2报价一览表的递交采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6.2 中的规定。
16.3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
能原封退回。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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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投标人应在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采购
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延长响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
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代理机
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6.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5.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
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6.5.2 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
递交。
16.5.3在响应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或修改其投标。
五、磋商及评审
17.磋商
17.1 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在开启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磋商活动。
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启响应文件时,由公证人(如有)、监标人及投标人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
况。
17.3 开启响应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检查投标人名称、第一次响应价格、磋商保
证金等信息。对于投标人在响应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磋商时有效。但投标声明不
得为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说明或附加条件的报价。
18.组建磋商小组
18.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和招标采购服务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负责磋商。磋商
小组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如有)组成,成员为 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随机产生且不
得少于 2/3。
18.2 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专家身
份参与评审。
19.响应文件的初审
19.1 磋商小组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
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要求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进行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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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响应资格。
19.2符合性检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磋商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是指投
标人响应文件中所述设备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期和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
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
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
有效性。
19.3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除信用信息记录查询外,将仅基于“响应
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
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
标。具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9.3 中的情况将被视为是非实质性响应。
19.4 磋商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将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并根据财政部国库司下
发的《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通过第三方信用平台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投,不能进入下
一评审环节。
19.5中小企业声明: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若投标人为中
小微型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
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0.磋商及响应文件的澄清
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20.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
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
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
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服务资料、价格、合同草案条款和其他信息。
20.2 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授权代表作为磋商代表,磋商过
程中可有商务、技术及售后服务等人员共同参加磋商。磋商过程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本项目的授权代表签字。
20.3 磋商小组将根据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磋商结果,按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本项
目最终技术需求。磋商小组若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参加磋商的投标人。采购人代表及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情况进行
签字确认。
20.4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
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
20.5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0.6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
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该投标
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
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响应文件。
20.7 本项目共二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
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
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
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
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
20.8 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对
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
四项情形及《财政部关于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
通知》(财库[2015]124 号) 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为 2 家。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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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
的原则 为准优先处理:
1)如果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
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
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加盖供应商公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20.10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该退出申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
21.评审方法
21.1 经过初审后磋商小组只将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
详细评审。
同时考虑以下因素:环保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须附证明材料);如采购人所采购
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
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
21.2评议将采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1.2 中规定的方式进行评比 。
21.3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响应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最终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确定的本项目最终技术需求的,或附有采购方
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4]214 号),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
进行综合评分。
2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送达响应文件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
透露。
22.2 在磋商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
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定标和签订合同
23.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标准
23.1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
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4.中标人的确定
24.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磋
商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2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
供应商。
24.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与排位在中标
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服务费
25.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投标人可通
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磋商结果。
25.2在采购人确认磋商结果后,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4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5.4 中规定的
比例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按评议时的排序,另
行确定中标人。在此情况下,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
展的采购活动。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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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保密条款
27.1 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的非公开资料(包括书面、
磁介质资料等)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采购人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27.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予退还。
28.履约保证金
28.1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定后,中标商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履约保证格式或其他买方能够接受的保证格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本项目不适用)
七、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9.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9.1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相关部门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
保。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0.询问
30.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
购单位提出询问,采购单位将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
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
31.质疑
3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
31.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3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
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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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5)事实依据;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
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认为质疑函不符合本规定的,一次性书面
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未按
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不成立。
3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2.投诉
3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2.2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
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3.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第四章 项目技术需求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说明
1、采 购 人:财政部机关服务局
2、投标价格: 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投标人结合自身管理能力报价。
3、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PDF 扫描电
子版一份,以光盘或 U 盘形式,密封于开标信封中。
4、本招标文件《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所有条款均为必须满足项,若有一项
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应包含:报价成本分析报告、各项进货成本、开发设
计成本明细、项目实施成本、税费、利润、安装成本等的详细说明。)
6、报价方式:投标人须报出采购内容清单中所投包组每个产品的单价,产品名称、报
价单位需一致,不得有缺漏项,否则按其他投标人该项所报最高价计算。投标人须出具
相应品牌产品的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及优惠承诺。
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二、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包号 物资分类 品种名称
03包
大米(长粒香)
(25KG 装)
加工精细度符合标准,气味、色泽正常;最大限度
杂质≤0.25%;矿物质≤0.02%;碎米(总量)≤10%;
水分≤13.5(±0.5);汞、六六六、滴滴涕含量
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面粉(小麦特一面
粉)(25KG 装)
加工精细度全部超过 CB36 号筛,留存在 CB42 号
筛的不超过 10.0% 气味、口味正常;水分≤14.5%;
面筋质(以湿基计)≥26.0%;灰 分≤0.70%;磁
性金属物≤0.003g/kg;含沙量≤0.02;脂肪酸值
(以湿基计)mgKOH/100g≤80;铅(以 Pb 计)mg/kg
≤0.02,汞(以 Hg 计)mg/kg≤0.02,六六六 mg/kg
≤0.05,滴滴涕 mg/kg≤0.05
油(非转基因油,
包括但不限于大豆
油、花生油)
(10L装)
加工精细度符合标准,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25.4mm、
气味、滋味、酸值(KOH)、过氧化值、加热实验
(280 摄氏度)、溶剂残留量,经检验,所检项目
符合相关国标标准要求。
04包 奶制品 纯牛奶(1L及以上包装)等 各种规格
(注:上表所列为该类主要采购品种,不包括所有品种。)
三、质量要求
3.1 米面油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米、油、面粉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条件,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 酸败、霉变、
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 健康有害的物质。
2)米、油: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
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 产品合格
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
3)油类质量:供应油料须为非转基因产品,知名品牌。每个食用油品种需色泽好,
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 异味。严格执
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
竞争性磋商文件
27
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
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
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
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
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否则一经查处,投标人将
承担全部责任。
4) 执行标准(如国家或北京地区有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1)大米品种要求为标准一级米,不含添加剂。
2)米类执行标准:国家或北京地区最新标准。
3)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级米外,要求:碎米总量≤15%(国家标准:
≤15%)小碎米总量≤1%(国家标准:≤1%)不完善粒≤3%(国家标准:≤3%)。
4)油类执行标准:北京地区或国家最新油类标准,如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
葵花籽油、玉米油等不低于《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用油(GB2716-2018)》。
3.2 奶制品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奶源应来自符合良好农业规范的养殖基地;原料要求无污染,所含农残、重金
属限量、微生物等指标符合相关食品卫生规定;具有相关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或食品
安全准入 QS标志。
2)保质期限为 1个月(含)以下的,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
过 5 (含)天;保质期限为 1 个月(不含)至 2 个月(含)的,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时,
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 7(含)天;保质期限为 2 个月(不含)至 3 个月(含)的,货物到达
采购人所在地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 10 (含)天;保质期限为 3 个月(不含)至 6 个
月(含)的,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 15 (含)天。
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第五章 磋商办法及标准
一、磋商办法
(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
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
被拒绝,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投标人。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技术、服务要求或合同条款,
该修改将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
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并由投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若磋商小组对原磋商文件进行了实质
性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本项目共二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
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
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
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
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
(5)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对
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
四项情形及《财政部关于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
通知》(财库[2015]124 号) 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为 2 家。
(6)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
的原则 为准优先处理:
1)如果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
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
竞争性磋商文件
29
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加盖供应商公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
书面密封报价,该报价为最终报价,并须由投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最终报
价是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
最终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9)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将前 3 名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推荐给招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
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
荐。)
(10)磋商过程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决定。
二、资格性审查
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
标,不参与评审。
资格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合法有效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要求的其它相关资质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信用信息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关于资格的其它相关声明函及资格证明文件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三、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竞争性磋商文件
30
磋商函(原件) 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
托书(原件)
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投标报价
报价、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报价未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
人,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
标人,但能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且得到磋商小组认
可。
响应文件的完整性
响应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响应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
错漏和偏离,并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服务期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用户需求“*”或“★”条款
响应程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资质及其它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四、价格权重
物资分类 品种 单位 价格权重
米面油
长粒香 元/袋 30%
特一粉 元/袋 30%
大豆油 元/桶 30%
花生油 元/桶 10%
奶制品 纯牛奶 元/升
四、评分标准
03 包
1、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备注
1 投标报价 30分
2 商务部分 18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3 服务方案 52分
合计 100分
2、评分标准
1
投标报
价
1.各投标人产品投标报价按《价格权重表》进行权重计算后合计
价格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
2.价格评审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每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对应价格分为满
分。
3.投标报价得分=各分类价格之和。
30 分
2
商务部
分
业 绩
案例
提供 2019 年(含)以来具有米、面、油销售业绩相关证明(合
同金额 20 万元及以上)。每有一个得 2 分,满分 12 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与合同业主的银行往
来 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12 分
资 质
证明
1、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计 2 分;
2、供应商具有环境体系认证计 2 分;
3、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 2 分 ;
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
网站(www.cnca.gov.cn)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
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6 分
3
服务方
案
供 货
渠 道
的 多
样性
自开标日近 24 个月内自有或签约的在有效期内的加工厂,每有
一个得 2 分,最高 8 分。
(提供图片、文字性说明以及房屋产权证或场地租赁合同等相
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8 分
食 材
检 测
能力
提供自有或租赁食材检验室、检测设备证明材料,每个符合条
件的证明材料得 1 分,最高 3 分。
3 分
货
单 、
账 单
管 理
能力
具有 APP 下单工具,有得 3 分,无则不得分。
能够做到送货单、账单清晰,并能做到日清月结的得 3 分。送
货单、账单混乱,未能做到日清月结的不得分。
6 分
保 障
能力
1、有米、面、油仓储条件,符合防火、防鼠、防潮条件,仓储
库房面积在 200~500 平米得 2 分,面积在 501~999 平米得 4
分,面积在 1000 平米以上得 6 分;
2、有固定的专业运输车辆,每一辆得 2 分,最多得 6 分。
注;序号 1 提供图片、土地证、房屋产权证资料或土地租赁合
12 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同、平面图,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租赁合同。若成交后,
与现实不符,取消成交资格。
序号 2 提供行驶证、车辆图片及所有人(投标人或法人代表)
或者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
实 施
方案
对本项目制定实施方案:
1、具有专门的组织构架和服务体系;
2、服务计划措施;
3、人员安排措施;
4、配送措施;
5、质量保证措施;
进行综合评定,以上服务措施提供齐全且合理可行的得 12 分,
每有一项未提供或不合理可行的扣 2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的
不得分。提供相关文字材料、组织构架、方法措施等。
12 分
保 障
措施
供应商为满足食堂临时需求,能够提供包括临时安排人员、车
辆、确保产品品质和及时送达验收使用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
包括: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工作队伍、应急联系方式、应急处
置措施等内容,实施过程中不得影响食堂正常工作。以上应急
措施提供齐全且且合理可行的得 5 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或不合
理可行的扣 1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5 分
04 包
1、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备注
1 投标报价 35分
2 商务部分 18分
3 服务方案 47分
合计 100分
2、评分标准
1
投标
报价
根据投标人最终报价,按如下公式计算得出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价格得分=(最低评审价/投标人的最终报价)×35
注:最低评审价是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终报
价。
35 分
2
商务
部分
业 绩
案例
提供 2019 年(含)以来具有常温牛奶或低温牛奶销售业绩相关
证明(合同金额 20 万元及以上)。每有一个得 2 分,满分 12 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与合同业主的银行往来
12 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资 质
证明
1、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计 2 分;
2、供应商具有环境体系认证计 2 分;
3、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 2 分 ;
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
站(www.cnca.gov.cn)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查
询结果网页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6 分
3
服务
方案
保 障
能力
1、有常温牛奶仓储条件,符合防火、防鼠、防潮条件,仓储库房
面积在 100~200 平米得 2 分,面积在 201~400 平米得 4 分,
面积在 400 平米以上得 6 分;
2、有固定的专业冷藏运输车辆,每一辆得 2 分,最多得 6 分。
注;序号 1 提供图片、土地证、房屋产权证资料或土地租赁合同、
平面图,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租赁合同。若成交后,与现
实不符,取消成交资格。
序号 2 提供行驶证、车辆图片及所有人(投标人或法人代表)或
者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
12 分
食 材
检 测
能力
提供自有或租赁食材检验室、检测设备证明材料,每个符合条件
的证明材料得 1 分,最高 4 分。
4 分
货
单 、
账 单
管 理
能力
具有 APP 下单工具,有得 3 分,无则不得分。
能够做到送货单、账单清晰,并能做到日清月结的得 3 分。送货
单、账单混乱,未能做到日清月结的不得分。
6 分
实 施
方案
对本项目制定实施方案:
1、具有专门的组织构架和服务体系;
2、服务计划措施;
3、人员安排措施;
4、配送措施;
5、质量保证措施;
进行综合评定,以上每项服务措施提供齐全且合理可行的得 3 分,
每项未提供或不合理可行的得 1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总分 15
分。提供相关文字材料、组织构架、方法措施等。
15 分
保 障
措施
供应商为满足食堂临时需求,能够提供包括临时安排人员、车辆、
确保产品品质和及时送达验收使用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
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工作队伍、应急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措施等
内容,实施过程中不得影响食堂正常工作。以上应急措施提供齐
全且且合理可行的得 10 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或不合理可行的扣 2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10 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注解 1.政策优惠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046 号)
的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
务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评审优惠。投
标文件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
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阅下载。
(5)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以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阅下载。
注解 2:除非有特殊情况,评分统计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 2位。
五、磋商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磋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有关磋商要求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
条件进行。
六、对证明材料的查验与复核
1、对各标包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保证其真实有效;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依据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文件携带相关原件进
行查验。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的中标,将取消中标资质。
竞争性磋商文件
3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磋 商 函
致:北京数字支点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___(投标单位全称)授权_____ (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职务、职称)为投
标人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的有关活动。为此提
供投标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份,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报
价一览表 1份;磋商保证金/份。
1、我公司承诺如下:
(1)保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完全真实有效。
(2)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3)不采用低价恶意竞标。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需求
提供的有关文件。
2、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响应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及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日起/ 天)的相关规定。
3、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已经完全理
解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招标人、投标人的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
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为
由,对贵单位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36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第 包
第 次报价
第三包适用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主要产品单品单价汇总)
备注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第四包适用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升)
备注
纯牛奶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注: 1. 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一份。
2.请分别填写投标总价的阿拉伯数字及汉字大写,并保持两者一致。
3.请确认该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投标分项报价中合计总价保持一致。
4. 大写金额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
分、零、整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一份
竞争性磋商文件
37
附件3 磋商分项(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 号:
序号 品种名称
(主要品目)
单位 单价(元) 总 价(元) 权重 备 注
1 元/袋(升)
2
3
4
…
总计
(元)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技术需求及相关要求中项目采购设备及主要实施内容工作项目。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公章): 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38
附件4 业绩案例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 合同日期 合同金额 用户联系人 用户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
注:格式可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实际要求进行调整。所附材料如不能证明其满足磋商要求,磋商小组将
不予考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附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差说明
1 投 标 人 须 知 资 料 表
11.1、11.2项
2
3
4
…
1. 投标人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项目需求文档中的主要要求进行应答。
2.用“满足/不满足/”响应来表明该要求是否被满足。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40
附件6 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 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 偏差说明
1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9.1 项
2 第四章项目技术需
求及相关要求
3
4
…
我公司确认,除以上“偏差说明”栏中列明的偏差外,我公司无条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所
有技术条款。
注意:
1. 投标人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项目需求文档中的主要要求进行应答。
2.用“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响应来表明该需求是否被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
3.详细描述技术方案如何满足该需求。如果该响应在技术方案其它部分有详述,可在该处简单应答,
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
4.技术方案与招标需求之间有偏差时必须用“部分满足”响应来表明该需求未被完全满足的情况,
并用确切的描述解释如何规避该偏差。
5.解决方案不能实现招标需求时必须用“不满足”来响应。
6. 投标人可根据其投标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投标内
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
(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1 和 11.2 款及第四章项目技术需求及相关要求中的规定)
(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附件 7-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时出具)
北京数字支点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
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
目编号)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投标人盖章(公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附件 7-2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附件8 公司简介
竞争性磋商文件
45
附件9 服务方案
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10《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
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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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供
应商必须提供对应货物/服务的报价,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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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符合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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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交纳成交服务费承诺函
北京数字支点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_项目编号、项目名称__的招标中若中标,我公司保证在领
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形式向贵公司即北京数字
支点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如我公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成交服务费,
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没收我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由我公司承担。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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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公平竞争承诺书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自成立至今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第 25 条第二款的行为。
如经执法执纪机关查实本公司存在上述违反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我公司同意取
消本次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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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合同文本
项目合同编号:
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农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委托人:财政部机关服务局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010-号码
传真:010-号码
通讯地址:
邮 编: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区号)-号码
传真:(区号)-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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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说明条款
1.1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
合作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食堂食品采购服务事宜
签订本合同。
1.2 甲、乙双方之间有关合同的财务来往及结算,应通过甲方与乙方共同
确认的银行及账户进行。本合同存续期间,一方若遇结算银行及账户变化,应
在变化之日起 30日内书面通告另一方。
1.3 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包括: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通知、投标文件及澄
清修改内容、中标通知书、 本合同、合同附件。
2.服务内容
2.1 服务基本要求
1)甲方有权利指定乙方在规定时间、地点将配送品种送达,乙方没有按照甲方
提出的要求,落实规定, 甲方有权利拒绝、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食品的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要一律退货,乙方必须
按照甲方的要求落实;
3)甲方如果在购买品种发生变动时,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乙方根据通知在
进行辅助购买;
4)甲方根据乙方提供货物的数量,当月完成供货服务后,次月进行一次经费
核算,根据食堂的配送额分别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履行程序后予以付
款;
5)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有权利进行真伪检验,如果发现乙方提供假发票,
甲方将终止乙方的合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 10 倍赔偿。并且甲方启动法律
程序维护合法的正规权益;
6)乙方提供的产品价位幅度不能高于北京市当日公布的相应产品平均价
的 %的幅度区间(含税额);
7)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在食品卫生、质量、防疫等方面严把质量关,从源
头杜绝危害食品安全做起;
8)乙方提供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检疫,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法,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法,食品包装上有清楚的食品标示,质检标示、质量标示;
9)乙方提供的所有食品不能有任何腐烂、虫咬、病变等危害人类身体等相关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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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禁食品,一经发现,乙方将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10)乙方每周提供一次市场报价单,为甲方了解掌握市场行情提供参考;
11)乙方提供货物在斤数上不能有缺斤少两等问题出现,一旦发现弄虚作假,
甲方将终止乙方配送权利,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2)乙方每月提供一次货物价位发票,提供发票必须是由国家税务部门颁发
的正规票据,一旦发现假发票,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进行 10 倍赔
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乙方和供货商之间的合作协议和相关资质证明,
以备甲方实地调研提供参考;
14)乙方必须自行解决配送交通工具,时时了解掌握北京交通限号措施,
做到不能延误送货时间节点;
15)乙方不能和甲方管理者包括食堂工作人员有任何的经济来往,一旦发
现,立即终止合同;
16)乙方提供发票必须和乙方公司名称一致,必须是国家核发的正规发票;
17)在送货的同时,提供所送货物的机打清单和产品原始清单,并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一批次货物要有详细的明细单,注明本公司名称,批次,
送货数量,日期,价格、折扣比例等内容。
2.2 服务承诺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选派服务人员满足甲方的服务需求。
2.3 服务期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间为 2020 年 月 日至 2021 年 月 日,在甲方未完
成招标工作、新的服务单位未进驻服务地点前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实施本项目服务工作。
3.合同价款
在本合同涉及的以上内容条件下总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年 月 日止。
4.支付条款
4.1 支付依据乙方应向甲方汇报的工作情况,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报告及相
关服务要求和约定,支付费用。
4.2 支付方式
结算方式:按甲方要求汇总结算单并结算,最长结算期间为 1 个月。具体
支付金额按结算单支付款项.
5.违约条款
5.1 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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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服务条款提供服务时,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
并没有解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规定之内容。
6.服务质量考核条款
6.1 甲方依据招标文件考核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
6.2 如果乙方没有满足甲方的服务质量要求,乙方除了应采用补救措施外,
甲方有权力视情况扣除绩效考核资金及要求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
7.安全保密条款
7.1 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及保密承诺书。
8.不可抗力
8.1 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因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和其他不可抗力
原因,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则可根据受影响的程度顺延合同履行期限,这一期
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但若一方违约在先,不得以此后发生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违约责任。
8.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日内
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如政府公告、新闻报道等),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终止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条款
9.1 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
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若协议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地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9.2 争议期间服务的连续性如果甲方和乙方之间发生争议,乙方有义务继
续按照服务内容条款中的要求提供服务,不得中断。如果争议的内容是有关甲
方应支付的费用,乙方能且只能在做出书面通知 6 个月后,终止合同并且停止
服务。
10.其他条款
10.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不得任意修改合同内容,一方如需
修改合同某项条款,需向另一方出具变更内容及理由的申请书,经过对方同
意并修改相应内容后方可实施,在达成新的协议之前,双方仍按原合同套款
进行,否则,后果由自行修改条款一方负责。
10.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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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如本合同附件中的条款或本合同签署之前所签署的任何文件与本合
同的条款相冲突或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11.合同的终止
11.1 到期 合同服务期限到期后,在甲方未完成招标工作、新的服务单
位未进驻服务地点前乙方应按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继续为甲方服务,乙方欲
停止供货应至少在期满前 90天以明确的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1.2 违约的终止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货物不是从正规场所购买的食品以及配料,家禽肉蛋
等没有卫生防疫证明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2)乙方提供的食堂配料弄虚作假,缺斤少两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3)乙方为甲方提供假发票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为谋取暴利,采用欺诈手段为甲方提供假货物,甲方有权利终止,
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2.合同的生效
12.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2020 年 月 日至 2021 年 月 日,合同自签订双方代
表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合同章或者公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2.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未尽事宜,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后补充
协议方式明确。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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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财政部机关服务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