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四川省棒球垒球曲棍球运动管理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四川省棒球垒球曲棍球运动管理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棒球垒球曲棍球运动管理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四川省棒球垒球曲棍球运动管理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201202112781
项目名称 四川省棒球垒球曲棍球运动管理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800000.00
最高限价(元) 2800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四川省棒球垒球曲棍球运动管理中心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2月29日到2022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方式: 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现场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邮件方式报名时,请将汇款凭证、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帐 号: 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售价: 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01月1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花样年香年广场)3栋16层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SCZC330905_20210011,采购预算品目为C21 农林牧副渔服务,监督机构: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190。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因系统原因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生效至2022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8点前送至履约地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棒球垒球曲棍球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17号
联系方式: 028-85316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 028-84510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女士
电话: 028-84510079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四川省棒球垒球曲棍球运动管理中心 2022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约 150 人),每日 按照提供的配送清单,早上 8点前送至指定地点。采购金额 280 万元,其中水产品类约 占总金额的 20%(根据单位年实际支出计算)。 二、项目要求 1.原材料说明 食堂各类原材料是制作工作餐的基本原料,包括七大类近百个品种,涵盖(蔬果、 肉禽蛋、水(海)产品冻品、干货、调味品、小食品、饮料)等多个方面,为确保物资的 安全性,非生产厂商参与磋商响应的提供各原材料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授权书。 2.原材料分类 (1)蔬菜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 (2)肉禽蛋 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禽蛋,冻货类应有 SC 标志;其中猪肉 品牌选择范围为:春源、金忠、双汇;(投标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等同于或优于以 上品牌的猪肉品牌)。 (3)水(海)产品冻品 常见、海水鱼虾贝类水发冷冻品等; (4)干货、调味品 各类常见干货,水发制品,油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 (5)米、面、油 米、面、油等级标准、卫生标准应满足(具有 SC 认证证书); (6)小食品; (7)饮料。 3.原材料配送 3.1 蔬菜类每日配送,当日配送种类与数量以前一天采购人书面(传真或邮件)菜单 为准,采购人根据需求开出每日菜单的品种及数量,投标人须在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 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告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供应方保证 当日 8点前将各类蔬菜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2 肉禽蛋类由采购人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肉禽蛋类投标人 肉禽蛋类需求计划,投标人须在当日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当日及时 告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做出必要调整,肉、禽、蛋类投标人根据菜谱上的每日需求, 当天配送。 3.3 水产类配送方式同肉禽蛋类配送方式。但水产品类送至指定地点后,需现场加 工至烹饪前。 3.4 干货、调味品类由采购人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干货类投 标人,投标人须在 2日内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采购人准备情况,根据需要分批配送物 资。 4.原材料验收 4.1 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业务管理方、供应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物资的质量 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4.2 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 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 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 接进行熟加工。 4.3 肉禽类必须保证供应为成都市肉联厂当日生产的物资,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 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 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 大小统一、码放整齐;蛋类须保证 3日内物资。 4.4 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 4.5 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生产日期须 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 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4.6 调味品,小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 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5.原材料供应责任 5.1 原材料投标人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物资, 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所有原材料每日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为 36 小时,确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丢弃。 5.2 原材料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采购人员工餐厅正常开餐的,以当日需 求计划总量两倍价款赔付当日损失,同时采购人将对责任原材料投标人进行处罚。 5.3 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投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物资, 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5.4 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 材料品种后,由该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 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需特别注意:所送食材均应承担必要的现场初加工。水产品、鱼类、家禽类原材料 需进行现场加工至烹饪前,鸡鸭类应去除内脏,蔬菜类应加工至去皮,烂叶。 三、质量要求 1.冷鲜猪肉软白条(去头、去脚、去骨)、牛肉、羊肉、兔禽类、水产类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对屠宰后的畜胴体迅速进行冷却处理,使胴体温度(以后 腿肉中心为测量点)在 24 小时内降为 0-4℃,并在后续加工、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 持 0-4℃范围内的生鲜肉。冷鲜肉感官湿润,触摸柔软有弹性,加工易入味,口感滑腻 鲜嫩,冷鲜肉在-2-5℃温度下可保存七天。猪肉质量要求:猪肉必须是去头蹄、肚杂的 冷鲜猪肉,新鲜无异味,有检疫合格证明,每边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章,每边重量不得 低于 40 公斤,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应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 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 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羊、兔禽等其它家畜、 家禽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水 产类食材应有相关合格证。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9959.2《分割鲜、冻猪瘦肉》、GB2707《鲜 (冻)畜肉卫生标准》。 (2)冷藏储运。提供《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3)验收标准:卫生符合鲜(冻)畜肉国家卫生标准 GB2707,质量应符合鲜(冻)猪肉 国家标准 GB9959.1,肉食品需新鲜无质变。 (4)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竞争性招 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 (5)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投标人所供物资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 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 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6)投标人所提供每批次物资,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收评价表》,由 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投标人应提供每批次物资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 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物资的质量、品种、数 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大米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国标一级。 优质大米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很少有碎米、 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是由于稻谷未成熟,糊 精较多而缺乏蛋白质),无虫,不含杂质。 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留皮程度,水分≤14.5%,最大限度杂质总量≤0. 25%,碎米总量≤15.0%,黄米粒限度为 1.0%,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1354。 次质、劣质大米的色泽呈白色或微淡黄色,透明度差或不透明,霉变的米粒表面是 绿色、黄色、灰褐色、黑色等。米粒大小不匀,饱满度差,碎米多,有爆腰和腹白,有 带壳粒,有虫,有结块等。 (2)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须在 10 个月(含)以上。 (3)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 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4)每批货均需附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出厂检验 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 GB1354 标准执行。 (6)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竞争性招 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7)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投标人所供物资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 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 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8)投标人所提供每批次物资,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收评价表》,由 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9)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物资的质量、品种、 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面粉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国标特级。 优质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手捻捏时呈细粉末状,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 无异味。用手摸取时,手心有较大的凉爽感,握紧时成团。味道淡而微甜。 低质、劣质面粉色泽暗淡,灰白或深黄色,发暗,色泽不均。手指捻捏时有粗粒感, 生虫、有杂志、有结块、手捏成团。过量添加增白剂,粉色呈灰白色,甚至青灰色。微 有异味、霉臭味、酸味、煤油味及其他异味。有发酵、发甜、发苦等异味、有刺喉感, 咀嚼时有砂声。 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麸色泽,水分≤14.0%,灰分≤0.70%,粗细度 全通过 CB36 号筛,留存 CB42 号筛的不超过 10.0%,面筋质(以湿度计)≥26.0%,脂肪酸值 (以湿基计)≤80%,磁性金属场(g/Kg)≤0.003 g/Kg,含砂量≤0.02,色泽、气味、口 味正常。 (2)每批物资质保期有效期须在 10 个月(含)以上。 (3)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 储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4)每批物资均需附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出厂检 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 GB1355-86 标准执行。 (6)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 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7)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投标人所供物资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 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 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8)投标人所提供每批次物资,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收评价表》,由 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9)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物资的质量、品种、 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菜籽油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国标四级﹙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 优质油,清澄透明,透明度越高越好,双手摩擦发热后,嗅无味,无哈喇味或刺激 味。 劣质油,色泽暗淡混浊,略显暗红色。可以闻到酸腐气味。会发酸,有哈喇味,还 可能有焦味。 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经 250℃加热油色不变黑, 有预包装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明确的计量,并标识“压榨”。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536,包装应符合 GB/T 17374 及国家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 (2)每批物资质保期有效期须在 10 个月(含)以上。 (3)包装要求:(必须采购预包装产品)一次性 PEP 塑料中包装。包装标识清楚,印 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 原则。 (4)每批物资均需附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出厂检 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 GB1536 标准执行 (6)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竞争性招 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7)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投标人所供物资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 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 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8)投标人所提供每批次物资,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收评价表》,由 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9)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物资的质量、品种、 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散装生鲜禽蛋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 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 禽蛋必须保证新鲜、卫生、安全。 (2)验收标准:按照 GB 2749-2015 标准执行。 (3)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 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4)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投标人所供物资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 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 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5)投标人所提供每批次物资,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收评价表》,由 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6)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物资的质量、品种、 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蔬菜、水果 (1)质量标准:应保证新鲜、卫生、安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验收标准:按照 GB 2763-2016 标准执行。 (3)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 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4)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投标人所供物资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 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 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5)投标人所提供每批次物资,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收评价表》,由 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6)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物资的质量、品种、 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干货、水(海)产品冻品类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验收标准:按照 GB 10136-2015 标准执行。 (3)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 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4)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投标人所供物资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 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 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5)投标人所提供每批次物资,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收评价表》,由 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6)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物资的质量、品种、 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调味品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验收标准:按照 GB/T 20903-2007 标准执行。 (3)包装要求:(必须采购预包装产品)一次性塑料中包装。包装标识清楚,印有 SC 标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 用为原则。 (4)每批物资均需附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出厂检 验合格报告》。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 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投标人所供物资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 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 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6)投标人所提供每批次物资,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收评价表》,由 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7)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物资的质量、品种、 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9.小食品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验收标准:按照 GB 2760-2014 标准执行。 (3)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 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4)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投标人所供物资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 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 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5)投标人所提供每批次物资,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收评价表》,由 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6)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物资的质量、品种、 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0.饮料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验收标准:按照 GB 12695-2016 标准执行。 (3)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 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4)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投标人所供物资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 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 次以上,则合同中止。 (5)投标人所提供每批次物资,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验收评价表》,由 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6)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物资的质量、品种、 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验收要求 1.所有物资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物资 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2.所有物资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 能出具相关权威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3.所供物资有较好的感官性状。 4.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抽取投标人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一至两次,第一次送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第二次送检若检验不合格,送检费用由投标 人承担,若检验合格,送检费用由采购人负责。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条款进 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5.若投标人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疫、检 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投标人全额承担,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 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6.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投标人,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物资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 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7.冷鲜猪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物资,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 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 8.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投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物资, 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9.质量要求: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10.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投标人应完全尊重采购人的 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 11.投标人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定期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件。 12.因投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 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1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投标人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 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 予支付采购资金。 1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 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 投标人管理层人员实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更换时 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 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二)肉禽类的配送需有专用冷藏保险设备(如冷藏车)。 (三)投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配送企业必须按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 可靠。 2.建立出入库台账。 3.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 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 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物资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 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因配送物资引发的食品安全 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取消投标人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退出机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报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审定后终止配送合同: (1)因配送物资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2)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 80%; (3)经检测,发现所配送物资不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规定; (4)1 个月内配送不及时超过 3次,影响就餐; (5)经定期询价抽查,配送物资价格高于当地大型超市(家乐福、欧尚、永辉等)市 场价 2次及以上; (6)投标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扣除履约保障金 30%-80%。 (按评审结果顺延至第二名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提供配送服务,以此类推。 (7)投标人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 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 责任。 (8)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投标人进行处理,并更换 相应数量的物资。 (9)投标人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满足采购人需求。 (10)投标人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具有固定的配 送网点服务能力。 六、售后服务 1.投标人应承诺一旦中标后,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磋商 响应时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采购 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单位人 员。若擅自更换或实际参与的管理层人员非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视为虚假相应,取消中 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本项目涉及的配送人员不少于 3人(除驾驶员外)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提供相关配送人员的有效的健康证明材料复印件) 3.在供货过程中,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建立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和定期回访制度,若 发现投标人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采购人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采 购人须立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信用、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物 资安全不达标、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 入黑名单并及时予以淘汰。(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所供应物资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 GB 2762-2016 规定。所有物资须符 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中标人所供物资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 标准为准,保证所供物资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提供承诺函,格式 自拟)。 七、履约要求 1.服务能力 (1)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组成、完成类似项目经 验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质证书)。 (2)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仓储保障不少于 200 ㎡、配送车辆不少于 2辆(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或相关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2.服务方案 (1)项目需求分析: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对本项目需求分析,包括项 目背景、项目内容、人员配置、配送流程、质量控制、重点难点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2)货源及分拣场所:投标人提供产品来源、食品安全溯源体系、与农场、农村合 作社、上游生产厂商签订供货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应急预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自身情况,提供关于本项目的应急预 案,包括自然灾害但不限于洪灾、地震、火灾、泥石流、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况。 注:①投标人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应当 将该投标人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投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 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八、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每日上午 8点前送至履约地 点)。 2.履约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 17 号。 ★(二)履约保证金 1.合同金额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交款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 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人未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 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投标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履约时间截止 10 日后,采购人接到投标人申请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采购人确认本合同物资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 面文件后的 10 日内,递交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通知书给收款单位并由其向投标人退付履 约保证金;投标人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 或货源组织、运输(含二次搬运)、人工、税费、保险、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本项目 涉及的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按当月供货价格×月配送量按实结算,实行转账支付,每月 15 日前支付上月全 额货款,采购人转至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 2.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五)违约责任 1.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 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迟 延履行,投标人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例如:每迟延一天扣除每日 1%的 履约保证金)。 4.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到采购人影响正常供餐,每次罚款 3000.00 元,超过 3次采购 人有权解除合同。 5.投标人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 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投标人瑕疵履行 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 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投标人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 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符合 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投标人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 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要求 1.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 30 日内与采 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 标权或著作权。 3.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核对投标人提供完成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 关信息,对于未按照招标文件及磋商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 知书,并要求投标人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 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投标人与采购人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7.投标人不得以次充好,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服务承诺 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投标人所提供的若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 尺寸与合同不符,或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 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投标人索赔。 九、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价格确定及调整方式: 配送期内,结算价格=市场价格×统一结算率。 市场价格:采用采购人周边大型超市(家乐福、欧尚、永辉)询价平均价。 询价周期:每月 25 日为询价日。经双方确定价格后,次月 1 日开始按定价后的价 格执行供货。 若在定价后市场价格涨幅超过 10%,由投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相关部门核实后, 重新询价和定价。若下降幅度超过 10%,投标人也应有义务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相关 部门核实后,重新询价和定价,也可以由采购人相关部门直接重新询价。投标人未尽告 知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本项目预算为预估的价格,最终中标以实际发生的物资数量和结算价格为准。价格 评审依据为统一结算率。 附件:投标人配送考核表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细则 配送 服务 80 分 配送质量 16分 出现迟到现象,出现每次扣 2分; 菜品一周内无重复两次以上菜品,出现每次 扣 1分。 服务质量 16分 违反制度要求,一次扣 2分 食品安全与卫生 16分 菜品中发现蚊虫、头发等异物 1次扣 2分; 菜品因处理不当而出现异味,1次扣 2分; 菜品若发现变质等现象;就餐者若出现轻度 腹泻发热的、食物中毒;则采购人将直接中 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应责任和经济赔偿。 食品满意度 16分 机关干部就餐满意度达到 80%,扣 2分,低 于 80%的不得分 食品文档管理 16分 基础管理表格健全及有效运行,每少一次扣 2分 服务 受理 20 分 售后服务电话,应随 时有人接听。 10分 无服务电话扣 5分,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 1 分。 每月发放服务工作 征求意见表,及时采 纳合理建议,改进存 在问题,不断提高管 理与服务质量 10分 未征求意见,每次扣 1分 注: 本章中上述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 作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要求 三、质量要求 四、验收要求 五、服务要求 六、售后服务 七、履约要求 八、商务要求 九、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附件:投标人配送考核表 未征求意见,每次扣1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