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食堂及招待所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于 2021-12-28
招标详情
黔南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食堂及招待所购买服务项目采
购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GZJCXH[2021]-CG067 号
采 购 人:黔南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代理机构:贵州金诚信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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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食堂及招待所购买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需求公示
1、项目名称:黔南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食堂及招待所购买服务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 GZJCXH[2021]-CG067 号
3、公示期限(不少于 2个工作日): 2021-12-28 —2021-12 - 30
4、采购预算:1654444.00 元
5、最高限价:1654444.00 元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黔南采复【2021】154 号
7、采购人名称:黔南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宇达创意中心 47 号楼
项目联系人:王玢
联系电话:010-83685718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金诚信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建利
联系电话:18708510293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
意见给代理机构。
附件(上传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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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
且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及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
盖单位公章);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
录承诺函原件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近三年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等查询报告及截图(需加盖单位公章)。对近三年内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特殊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入
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入库登记流程网址:
http://58.16.127.130/TPWeb_QN/infodetail/?infoid=1debd670-07d8-495e-8af0-ae41f9838479
&categoryNum=00200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特别约定:中标人半年内需要办理以北京市朝阳区宇达创意中心 47 号楼为注册地址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和住宿等经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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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磋商内容及要求
一、就餐最低标准
就餐类别 菜品标准
就
餐
标
准
早餐
粉或面(配哨子 2款)+炒饭+面点或粗粮+粥类+鸡蛋+豆浆或牛
奶+水果或蔬菜等
备注:1、鸡蛋可以是煮鸡蛋或卤鸡蛋或煎鸡蛋等交替使用;
2、粥类可以是绿豆粥、白粥、皮蛋瘦肉粥等较交替使用;
3、粉面哨子可以是辣子鸡、肉沫、肉丝、牛肉等交替使用;
4、配茶水、小菜(泡菜、凉菜等)。
5、每周至少保证 2次牛奶或酸奶。
中餐及晚餐
主荤 1款
串荤 2款
蔬菜 2款
凉菜 1款
水果 1款
汤类 2款
米饭 1款
注:1、会议餐和接待餐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安排;
2、供应商必须保证饭菜质量和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要合理,每月提前提供工作
餐菜谱交由采购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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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投标时须作出书面承诺供餐品质和品种不能低于采购人最低要求。
二、采购清单
序
号
项 目 单项
人数
(人)
单价
月
数
合计
(元)
备 注
1 人工费用 工资 11 12
管理和服务人员不低于 11
人
2
联络处工作
人员餐费
餐费 10
31 元/
天
12
每餐个人承担 13 元(未计
入预算),单位承担 31 元,
共计 44 元。
3
维稳工作组
人员餐费
餐费 13
44 元/
天
12
每人每天 44 元全部由单位
承担。
4 水电费
14000
元/月
12
包干(包含两栋大楼的所有
设施及公共区域)
5 燃气费
16000
元/月
12
6
办公大楼日常
维护
12
负责厨房烟道清洗、客房日
耗品采购、办公楼四害消
杀、办公楼周边绿化养护等
7 其他费用 12
负责沟通处理联络处食品
安全监测、餐饮排放监测、
垃圾分类处理、消防安全检
查等各类常规检查及不定
期专项检查,保障联络处正
常运营。
8 管理费 12
按照总成本价的 10%收取,
需管理餐饮、住宿及联络处
办公楼正常运维
9 接待费
按接待
标准
12
注:不计入总价,发生时按
接待标准据实结算。
10
州、县(市)
单位来人入住
注:不计入总价,按州政府
办核准费用收取。
11 合 计
注:(1)餐费为固定单价,供应商报价时不得调整用餐单价;用餐人数为固定人数,
供应商报价时不得调整用餐人数,电费、燃气费为固定单价,供应商报价时不得调整用
餐单价;否则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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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餐费、服务费等均为含税价,供应商每次向采购人收取相关款项时须出
具正规机打发票;
(3)招待所客房仅用于接待黔南州内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对外经营。
三、采购要求
(一)食堂服务要求
1、食品采购
1.1 食材采购应做到品种多样、安全可靠、质量上乘、按需采购。
1.2 食材采购须到指定的正规商店、摊档进行采购。所有米、面、油等主材必须是
检验合格的知名品牌;佐料等辅材必须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肉禽类
必须是定点屠宰和经过检验检疫合格产品;蔬菜类必须做到新鲜、安全无害。
1.3 采购的每批次食材,食堂安全管理员都要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2、食品储存、加工与供应
2.1 食品应分类储存摆放,生熟分开,容易腐烂变质食品在加工前要特别做好冷藏
保鲜工作,所有食品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2.2 食品加工要建立操作规程、要有计划性,菜肴搭配要合理;要根据不同季节、
不同就餐人群编制不同食谱,要做到品种全、花色多、时间省、质量优。
2.3 食品供应要建立服务规范,坚持文明服务;就餐环境要干净舒适、秩序良好。
3、安全管理
3.1 食堂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食堂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中毒、防破坏、防盗窃、
防火灾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3.2 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格管理食堂的采购和销售,搞好食堂卫生和个人卫
生,严防食物中毒。
3.3 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食堂仓库、加工、售卖等工作场所。
3.4 爱护管理好食堂各种设备和物品,防止盗窃。
3.5 所有从业人员严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3.6 食堂内有明火和液化气,必须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显要位置,不得
随意挪用、损毁消防设施。
3.7 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 卫生管理
4.1 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岗位(责任)区内卫生,随时保持整洁。
4.2 工作时间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不随便掏耳掏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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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食品原、辅料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验收。发现有不符合卫生要求、无合格卫生
检验报告书、供货票据者,不得入库。
4.4 坚持出入库登记和先进后出库原则。
4.5 各类食品原、辅料须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加盖,标识清楚。
4.6 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辅料。
4.7 保持库房整洁、干燥、通风、透气。冰箱(柜)须定期清理、除霜,做到无血
水、冰渣。
4.8 库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非食用品及个人生活等用品。
4.9 餐厅应当保持整洁,无苍蝇、无灰尘,地面无杂物。
5、 质量管理
5.1 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
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员工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
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
平。
5.2 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采购、保管、生产加工、供应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
理,把事后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同事前各项业务工作的质量控制结合起来。
5.3 加强质量检查与考核,食堂管理工作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
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食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 互
查活动。
5.4 主动收集反馈员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
进。
(二)招待所客房服务要求
1、卫生要求
(1)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2)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3)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日一换,洗脸布、浴巾以及牙刷等产品要
一客一换。
(4)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5)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
(6)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7)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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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改进。
(8)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2、客房服务基本要求
(1)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
(2)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仪表端妆,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
貌待客,主动热情。
(3)客房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房间卫生,要认真细致;要管
理好房间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安排住宿,要有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入住。
(5)不得随意领外人到房间逗留或留宿,未经同意不准私开房间,为他人提供住
宿、休息及娱乐等。
(6)检查清理客房时,不得乱动和私拿客人的东西,不准向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
礼品;拾到遗失的物品要交公。
(7)不准他人随意进入前台;前台电脑要专人管理与操作,不准无关人员私自操
作。
(8)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向领导请假。
3、安全管理要求
(1)客房服务员、清洁员同时也是保安人员,要掌握旅客情况,在作好服务和清洁
的同时要保障安全。
(2)客房内必须标有安全疏散指示图,并在房内摆设公安部门颁布的<宾馆、旅馆旅
客须知>。
(3)严格执行进房清洁时将房门敞开,并用工作车挡住房门,严禁翻动客人的物品,
做完清洁离房时必须关闭房门,进出客房分别填写进出时间。
(4)旅客退房离店时,及时进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及时归还旅客,客人已离店应
将遗留物品上交,并登记备查。
(5)掌握旅客情况,发现长时间挂有“请勿打扰”牌的客房和旅客住宿不登记及时
查明情况,并及时上报。
(6)客房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岗位环境,明确安全出口的方位和消防灭火器材的
设置,以及正确地使用方法,并保持安全信息畅通,发现安全疏散指示灯故障及时保修。
不得擅自挪用消防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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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要保持镇静,迅速报告,讲明地点,燃烧物及火势情
况,并及时疏散周围旅客,就近取用灭火器进行扑救,有人被困采取先救人再救火。
(8)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烟花爆竹等各类危险物
品不准带入客房。
(9)客房内严禁私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等。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依法纳税。
2、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申领到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年审、换证等工
作均由供应商自行办理,采购人配合,其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食品需有质量承诺保证书。食品各项指标必须达到食品质量标准,否则采购人
有权提出整改通知书。
4、采购人对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采买和加工进行过程监督和质量控制等。如经查
实供应商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查招待所客房卫生、消防和食堂卫生、食品储存等,未能达
到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及供应商的投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整改通知,
供应商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整改,经整改后还不能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
面解除合同。
6、 试运营期满三个月后,采购人按季度采用现场检查或满意度调查方式对供应商
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制定),考核合格率(或满意度调
查满意率)应达到80%及以上。合格率低于80%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的,采购人按月服务
费的1%对供应商进行扣罚,直至供应商应持续进行整改合格为止。若连续二次考核合格
率低于70%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罚金不以退还。
7、 供应商须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承诺的按
照无效投标处理。
8、设备要求
8.1 客房、餐饮设备采购人已经置备齐全,无偿提供给供应商使用,供应商在签订
合同前须与采购人进行设备清点交接,服务期满后,保证设备无损坏(自然损耗除外,
但须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如数清点交回采购人。
8.2供应商负责客房、食堂日常低值易耗品、一次性耗材提供,以及客房、食堂设
施设备维修和及时更换,保证正常、安全使用。
9.3 采购人按现有设备设施提供给供应商,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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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采购方式及评标办法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黔南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食堂及招待所购买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