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1213-1120
二、项目名称:2022年普陀区区委党校餐饮托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2022年普陀区区委党校餐饮托管服务 | 1262400.00元 | 上海珍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458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2年普陀区区委党校餐饮托管服务 | 2022年普陀区区委党校餐饮托管服务 | 提供党校学员和教职工、会议人员等一日三餐及工作组用餐服务,包括自助餐、套餐、客饭等。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壹年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炜中,马军,周曙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 02]1980号)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09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经评审小组综合打分,上海珍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方案针对性强、应急预案及疫情防控考虑全面、企业综合实力较强,上海珍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
按照“沪财发【2020】13号”文,请本项目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本单位领取其相关评审信息及未中标(成交)信息的书面资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
地 址:灵石路1430号
联系方式:021-56616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
联系方式:18019232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波
电 话:18019232839
2021年12月28日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信息:
2022年普陀区区委党校餐饮托管服务.pdf
1.1M
1
项目编号:SHXM-00-20211213-1120
2022年普陀区区委党校餐饮托管服务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单位: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
招标代理: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 年 十二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第六章 评审方法与程序
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 年普陀区区委党校餐饮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
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27 月 10:00:00 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SHXM-00-20211213-1120
1.2 项目名称:2022 年普陀区区委党校餐饮托管服务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元):1280000.00 元
1.5 最高限价(元):/
1.6 采购需求:/
2.1 包名称:2022 年普陀区区委党校餐饮托管服务
2.2 数量:1
2.3 预算金额(元):1280000.00 元
2.4 简要规则描述:通过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择优选取一家优质企业提供餐饮托管服务,负
责提供区委党校学员和教职工、会议人员等一日三餐及工作组用餐服务(包含自助餐、套餐、客
饭)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2.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壹年。
2.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
是■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
(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4)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条关联方披露》规定,供应商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
4
则前述供应商只能确定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供应商中标
无效;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12-1515 日至 2021-12-23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元):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12-27 10:00:00 时(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0:00:00 时(北京时间)。
2、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 1518 号 604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已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链接:
http://www.zfcg.sh.gov.cn/ZcyAnnouncement10016/753YXBFEge9KPsxgiPpYrw==.html?utm=sit
es_group_front.7bab83d2.0.0.2c869eb057e511ecbf3fcd078d99c101
2、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网上投标回执(有条形码)盖单位公章、无疑
问函(盖单位公章)原件及备用纸质响应文件壹正、贰副前来参加磋商。招标代理不提供上网网
络(WIFI),另请自带无线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应提前确认是否浏览
器设置、CA 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 CA 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3.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采购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
司
地 址:上海市灵石路 1026 号 地 址:上海市梅川路 1518 号
邮编:200333 邮编:200333
联系人:陈静 联 系 人:洪波
电话:021-56616188*8001 电 话:021-52752761
5
传真:021-56616188 传 真:021-5275276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6
1 项目名称 2022 年普陀区区委党校餐饮托管服务
2 项目类别 货物□ 服务■
3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壹年
4 采购预算 人民币 1280000.00 元整
5 最高限价
■无
□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整。
6 采购人
采购单位名称: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
地址:上海市灵石路 1026 号
联系人:陈静
电话:021-56616188*8001
传真:021-56616188
7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梅川路 1518 号
联系人:洪波
电话:021-52752761
传真:021-52752763
8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
售时间、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8 是否允许联合体
■不允许
□允许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允许*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由具备资质的供
应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9 项目划分包件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本项目包含**个包件,同一供应商允许最多成交**个包件。
包件具体情况如下: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包件预算金额:
10 合同转让与分包
(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
(2)是否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
■不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
□允许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
分包具体内容:如果供应商无**资质,应将**部分的工作分包给具有**资
质的供应商。
分包内容的金额或比例:约占合同总价的*%。
11 报价范围
(1)响应报价应包含达到合同验收要求及完成所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2)供应商应针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里及磋商过程涉及所有的服务及相关
货物(如有)进行报价,不能只对部分服务及货物进行报价。若报价有缺
项漏项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若有缺项漏项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允许缺漏项最高项数:**项,超过该项数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若响应文件中的缺漏项数量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视为缺漏项的价格包含
在总报价中,评审时不调整评审价。如若成交,应按采购要求对全部服务
及相关货物进行履约。
12 报价方式
(1)报价币种:人民币报价(含税价)
(2)供应商所报的响应报价应是■总价□单价□其他(比如折扣率)固定
7
不变的,各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人工等价格波动等风险,一旦
成交,在响应有效期期间和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予以变更价
格。
1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响应方案
■不允许。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允许
14
重大违法记录情况
的要求
年份要求:前三年
时间范围:本次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倒推算日期。
15
供应商的类似项
目业绩的要求
年份要求:近三年
时间范围:本次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倒推算日期。
16
付款方式
支付条件
(1)根据双方约定餐饮管理服务费按季支付;采购人在对上一季度考核合
格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管理服务费,考核日期起为第二季度的第一个
月 15 日内,以此类推;
(2)甲方保留合同金额的 6%作为服务保障费,乙方出具《结算申请书》
后,根据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评定等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应费用;
(3)项目款项支付如遇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财政关财无法支付则顺延。
17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统一踏勘。集合时间:/ 集合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在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可前往项目现场踏勘以了解任何足以影响
报价、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了解的全部信息,如现有设备情况、
材料加工、材料堆放及用水、电和道路运输等因素,都应在报价时一并考
虑。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合同期和
提高合同价等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费用,并对踏勘现场后
做出的判断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
注: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
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
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
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 疑问提问截止时间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盖
单位公章)在 2021 年 12 月 24 日 10:00 时之前传真至招标代理(传真号码:
021-52752763),原件可采用快递方式送达。
(2)为保证采购的合法性、公平性,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书
中的技术、服务等相关需求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的,可在收到或下载
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及
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对相关技术、
服务需求指标做相应修改。
19
响应文件有效性 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
采购网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20
响应文件纸质版
份数及编制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若有多个包件,可编制在同一本响应文件中,但响应内容应按包件独立
编制。共性内容可不重复,但应在各包件都适用的内容前标明“以下内容适
用于包件***、包件***。)
21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及递交地
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0:00:00 时(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
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
点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现场提交
地址:普陀区梅川路 1518 号 604 室
注: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招标代理进行签收(磋
商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代理将无法签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
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响应失败。
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 30 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
到或解密操作,逾时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供应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因
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22
磋商时间
磋商地点
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10:00: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普陀区梅川路 1518 号 604 室
前来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原
件,无疑问函自拟(单位盖公章原件),网上投标回执(有条形码)并盖
单位公章及备用纸质响应文件壹正、贰副。
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核对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若前来磋商的供应商代表与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代表
不一致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原件,由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23
磋商形式及相关
注意事项
现场磋商:
(1)供应商应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招标代理做好以下防范工作,否则将对供应商做不
利处理:
1)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查看随申码后隔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
绿色的方可进入会议室。
2)磋商流程按流程常规进行。其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19.2 款内
容。
(2)磋商小组应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请配合招标代理做好以下防范工作:
1)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查看随申码后隔位就座;现场测温体(额)温不得超过 37.3℃,随申码为
绿色的方可进入会议室。
2)磋商流程按流程常规进行。其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19.2 款内
容。
24 响应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25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26 政策功能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
会监督。
(2)中小企业:
1) 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9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
接(即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
3)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餐饮业。
4)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
企业。
5) 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有
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7)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8)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原则上不能参与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货物全部为
中小企业制造的情况除外。
9)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
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10)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已上线,自测链接:
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27 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招标代理提出质疑。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相关内容。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 1518 号 604
室,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洪波,联系电话:
18019232839。
电子磋商特别提醒
1 注册登记
(1)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
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
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
(2)为确保云采交易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在云采交易
平台注册登记入库并获得账号和密码。
2
磋商公告、磋商文件
的更正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可以依法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进行更正,更正文件应
在云采交易平台上公告,并通过云采交易平台发送至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
响应文件的编制、
加密上传
(1)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使用云采交易平台提供的客户端响应工具
编制响应文件。
10
(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文件的彩色扫描
文件,并在响应客户端中采用 PDF 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磋商
文件有关格式。
(3)响应文件须先以 WORD 编辑器编辑,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好内容后
转换为 PDF 文件。此 PDF 文件应附带目录以及文档结构图功能,以便响
应工具抽取目录。WPS 转 PDF 格式的文档,在 WPS Office 软件中,先点
击左上角“文件”,选择“另存为”,并在弹框里选择保存路径、文件类型选
择“PDF文件格式”,点击“保存”,生成 PDF 文件。Word 转 PDF 格式的文
档,先点击左上角“文件”,再点击“导出”、“创建 PDF/XPS”,在弹框里选
择保存路径、文件类型选择“PDF文件格式”,点击“发布”,生成 PDF 文件
(如第一次使用 Office 软件生成带目录结构文件,需在发布前点击“选项”,
并勾选“创建书签时使用”)。
(4)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
应责任。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原
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要求,并对该供应商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供应商和云采交易平台应分别对响应文件实施加密。在磋商截止时间
前,供应商通过响应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至云采交易
平台,再经过云采交易平台加密保存。
4 网上响应
(1)登入响应客户端: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证书)登
陆云采交易平台响应客户端。
(2)填写网上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客户端中选择要参与的项目,在首
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设置和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
勾选本次参与响应的包件号。填写完成后,导入线下编制的响应文件,并
对各检查项、打分项进行标记匹配响应。匹配完成后,系统会对供应商的“基
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和“标书匹配”等操作进行完整度检查。
(3)完成响应:待检查进度变为 100%后,点击“生成电子加密标书”输入
CA 密码生成电子加密标书,点击“上传电子加密标书”将加密标书上传至云
采交易平台,供应商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
5 响应文件签收
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招标代理进行签收(磋商响
应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代理将无法签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
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磋商响应未完成,响应失败。
若项目未到达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可对已完成上传响应文件的项目
进行“撤回”,如状态显示为“签收成功”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进
行“撤销签收”后,再进行“撤回”操作。
6 响应截止
响应截止与磋商的时间以云采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磋商截止时间后
云采交易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首次响应文件,
7 磋商
(1)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在完成网上响应文件提交后,其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应携带纸质响应文件及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电子
签名认证证书、纸质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磋
商会议。
(2)磋商程序在云采交易平台进行,所有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
采交易平台参加磋商。
(3)签到的操作时长为 30 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操
11
作,逾时未完成签到的供应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
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的除外。
(4)若发生影响正常磋商的系统故障,磋商时间将另行公告或通知。
8 响应文件解密
云采交易平台显示磋商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解除云采交易平台对响应
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解密。解
密的操作时长为 30 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解密操作,逾时
未完成解密的供应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
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9 磋商记录的确认
(1)响应文件解密后,云采交易平台根据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的内容自
动汇总生成磋商记录表。
(2)供应商应及时检查磋商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
表一致,并作出确认。
(3)供应商发现磋商记录表与其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
时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更正,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应核实磋商记录表的
内容是否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一致。如不一致的,应及时更正。
(4)供应商未对磋商记录表提出异议,又据不作出确认的,视为确认磋商
记录表的内容。
10 其他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招标代理不承担责任:
(1)云采交易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
(2)本招标代理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云采交易平台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
产生的影响。
(3)云采交易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
(5)供应商若参加本项目,即视为同意上述免责内容。
11
云采交易平台
获取帮助
提供工作日 8:30-12:00,13:30-18:00 的热线咨询服务
服务热线:400-881-7190。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所述项目的服务及伴随货物的采购活动。
12
1.2 本须知中的表述,如与前附表中所列相应项的表述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项目公告中所述采购人。
2.2“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公告,向招标代理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
2.3“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由供应商承担的合同中所要求的相关服务。
2.4“货物”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本服务项目相关的货物。
2.5“买方”系指在合同的买方项下签字的法人单位。
2.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服务的供应商。
2.7“招标代理”系指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合格的供应商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2 符合《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
特定条件。
3.3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3.1 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条件,并应当向采
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
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使用牵头人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磋商响应。
3.3.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3.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3.4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其
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5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牵头人与采购人在云采交易平台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采
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规定,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7 联合体成交的项目,在成交公告中联合体各方的相关信息均应一并公告。
3.3.8 其他要求详见前附表。
4.供应商的保密义务
4.1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采购人和最终用户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均应作为商业秘密
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采购人和最终用户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和最终
13
用户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4.2 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和最终用户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
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相关指控,供应商须与第三方
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竞争性磋商费用
不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
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
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采购需求
(4)合同条款
(5)响应文件的组成
(6)评标办法与磋商
6.2 除非另有特别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单独提供此次采购服务活动所在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
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每一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
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并对供应商
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
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后,应立即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8.4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补充文件与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此前发出的补充文件之间存在不一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
9.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疑问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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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疑问提交时
间,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澄清。
9.2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
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以补充文件形式发给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位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10.响应文件的编写要求
10.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并严格按
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全部磋商资
料的,或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2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
将被取消磋商资格,并报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向该供
应商提出索赔的权利。
10.3 响应文件、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均应以中文书写;如提供的资料系外文资料,需附
中文译文,且以正文译文为准。
10.4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5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及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上传
响应文件的操作手册,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相关要求提
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0.6 供应商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安装响应客户端工具,在该工具基础上完成响应文件
录入、传输和加密等内容的操作。
11.响应文件的格式
11.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报价承诺书、首次报价一览表、
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表等,且须注明提供相关服务或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伴随货物的名称、内容、
次数和价格等。
11.2 所提交的文件及格式应符合《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
号)的相关规定。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及部分附件
13.磋商报价
13.1 响应文件报价应包含货物、或服务达到验收要求及完成所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供应
商若有漏项则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价格不做调整;若报价有虚增项目或服务数量,结算时相应扣
除该部分费用。
13.2 其余要求详见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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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署
14.1 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
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印章。
14.2 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4.3 响应文件的份数及有效性详见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上传与录入
15.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须使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证书)登录“云采交
易平台响应客户端”,按照系统设置和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勾选本次参与响应的包件号。
15.2.填写完成后,填写完成后,导入线下编制的响应文件,并对各检查项、打分项进行标记
匹配响应。匹配完成后,系统会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和“标书匹配”等操作进
行完整度检查。
15.3 待检查进度变为 100%后,点击“生成电子加密标书”输入 CA 密码生成电子加密标书,点
击“上传电子加密标书”将加密标书上传至云采交易平台,供应商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和修改
16.响应文件的送达和递交
16.1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上传、解密响应文件。
16.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期间可能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
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响应文件读取失败的,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6.3 出现第 8.2 款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
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6.4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6.5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密封(每份书面文件采用非活页方式,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
名称、编号、包件号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供应商
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7.响应有效期
17.1 响应有效期要求详见前附表。
17.2 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方
式拒绝上述要求且有权索回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
内容,但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有效期
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及撤销
18.1 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8.2 供应商在前附表中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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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对已完成上传响应的项目进行撤销或重新修改。(注:在采购代理机构签
收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在响应客户端大厅中的“进行中的项目”标
签页下找到需要撤回的项目,点击“撤回”即可。如采购代理机构已签收响应文件,则供应商需先
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撤销签收,再进行撤回修改。)
18.3 供应商提交的补充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与之前递交响应文件不一致
的,以补充文件为准。
18.4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18.5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
四、评审与磋商
19.磋商活动的组织及流程
19.1 采购人将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
CA 证书及有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和上网卡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签名并解密响应文件。
19.2 磋商活动遵循下列主要程序和规定:
a.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将组织供应商网上解密,前来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被授权人
的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响应文件
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若前来磋商的供应商代表与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代表不
一致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原件,由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b.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c.磋商小组完成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点击“下一步”,磋商小组
进入磋商阶段,由评审组长填写磋商内容信息。
d.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电子抽签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
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e.最后邀请各供应商自行登录采购平台进行最后报价。
f.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如有)。
g.供应商需要登陆云采交易平台填写相关最后报价的信息,主要包含金额,商务条款及技术
条款。供应商完成最后报价后将不得修改。
h.磋商打分时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报价评分依据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注意: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保持一致不作调整,也须登陆云采交易平台按首次报
价金额在填写最后报价。若放弃最后报价,则视作放弃响应本次项目。
19.3 供应商不得干扰磋商小组的评审及磋商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20.对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0.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
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被确定无效响应文件的相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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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20.2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办法。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
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要
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1.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原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21.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
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4 在符合性审查及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主动作出的澄清、说明和更正行为及其类似行为,
磋商小组概不接受。
22.磋商
22.1 整个磋商工作将由磋商小组负责。
22.2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2.3 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的磋商办法,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
并给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以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与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分别进行磋
商。
22.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
22.5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所有实质性变动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
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2.6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
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3.最后报价
23.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下列第 a 种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最后报价:
a.列明本采购项下所需服务的要求,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b.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注:适用于经过磋商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方案的情形)。
23.2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
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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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4.推荐成交候选人
24.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4.2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4.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办法。
25. 磋商过程保密要求
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磋商小组成
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均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五、成交和公告
26. 确定成交供应商
26.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
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6.3 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4 如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质疑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当
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
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介上
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6.6 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27. 终止采购
磋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
告并说明原因,并将择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政府购买
服务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六、质疑与投诉
28.质疑与投诉
2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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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处理。
28.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要求;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
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由代理人提出质
疑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1)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前附表。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一次
性告知其需要补正的事项,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8.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且应在收到
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8.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
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
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
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6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
财政部门。
28.7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签约
29. 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
件作实质性修改。
29.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
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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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书面合同的依
据。
八、其他
30.特别提示
供应商应自行办理云采交易平台所须的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
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操作须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因系统操作、网络设备情况导致的任
何问题或风险,包括造成的利益损失、磋商失败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1. 履约保证金(如有)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2. 疫情防控期间的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以下通知要求
32.1《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 号);
32.2《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 号)。
33.招标代理服务费
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经甲方确认后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用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收费。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餐饮管理服务招标需求
第一部分学校餐饮总体概况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是区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是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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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区委区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学校承担区行政学院相关职能,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的办学体制。
党校新校区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灵石路 1026 号,东邻沪太路,北邻灵石路。餐厅和厨房在 A 座一
层、二层区域,建筑面积:1123.85 ㎡,其中一楼餐厅 394.45 ㎡和厨房面积 121 ㎡,可供 150 人
左右同时用餐;二楼自助餐厅 359.41 ㎡、教职工 71.37 ㎡、专家用餐区 21.62 ㎡和厨房面积 156
㎡,可供 150 人左右同时用餐。配有较齐全的厨房加工、烹饪、冷藏、洗涤设施,水电天然气等
配套设施齐全,提供食堂必备的设备设施、周转库房、冷藏间、消毒间、更衣室和员工工作场所。
第二部分餐饮管理服务需求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党校主要承担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等的培训轮训,
以及对口支援班次和其他合作交流班次培训任务,重点保障培训期间学员、教职员工、会议人员、
物业管理人员等餐饮。
一、采购范围
通过本次采购,择优选择优质企业提供餐饮托管服务;成交单位负责提供党校学员和教职工、
会议人员等一日三餐及工作组用餐服务;根据需要提供自助餐、套餐、客饭等餐饮服务。
二、餐饮管理服务
(一)餐饮服务内容及要求
1、党校日常就餐天数(按 10 个月计算),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日均就餐人数约 200 人。
2、一楼、二楼学员餐厅工作日每日早餐(供应约 200 人)、午餐(供应约 300 人)、晚餐(供应
约 100 人);非工作日早餐(供应约 30 人)、午餐(供应约 30 人)、晚餐(供应约 30 人);每年
不少于 1 到 2 次为期 22 天的培训班(含住宿)100 人次的早、中、晚餐供应(自助餐形式);其他公
务活动或会议期间,按校方要求适时提供自助餐、套餐、订餐等服务;在校区没有学员,且预测就餐
人数在 30 人以下的,仅提供套餐;国家法定节、假日按需求供应。
3、工作早餐供应多种面点、粗粮点心、煮蛋、咸菜、时令小炒、热饮(牛奶、豆浆等),主
食以面食、糕点为主。
4、午餐供应提供开胃菜(荤素搭配不少于两个)、热菜(两大荤、两小荤、两素菜)、粗粮
点心、主食和汤等;餐厅晚餐供应工作套餐(主食米饭、一大荤一小荤一素菜、一汤);除主食
外其余菜品每样至少供应 3 个不同的品种可供学员选择,餐后供应酸奶或时令水果;自助餐按校
方要求搭配;实行分批、分时段就餐,分批炒菜,保持菜肴色、香、味、形、营养俱全。
5、就餐人员因公事经预约可提前或推迟就餐;建立标准菜谱提前公布接受预定,定期由营养
师进行套餐营养分析;遇到学校有特殊学员就餐时,在实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虑解决方案。
6、冬天菜肴保暖,夏天提供清凉食品。需要时应负责配送至有关岗位、部门;每餐消毒后对
餐具卫生进行抽查,每季由区疾控中心随机抽样送检;每餐食品留样 24 小时。
7、餐厅(厨房)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许可的特殊要求,所有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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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健康年检等费用由餐饮管理方自负;餐厅员工着装整洁、统一、常洗常换。
8、根据需要提供不同模拟菜单。保证餐厅内的食品卫生,生、熟食分开,工作区域卫生、整
洁。
9、成交人每周五下班前配合采购人拟定下一周菜单,完善日常消耗管理机制,加强食材、调
料、低质易耗品等日常消耗用品管理,落实各种登记上报制度;日常菜单审核、采购(含食材、
杂货、易损易耗品)、验货、配送由总务科负责;投标方协助加强有关食品仓库及仓储管理。
10、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足量提供主、副食及相关服务。
11、物耗配置管理要求:
1)保证就餐人员就餐时必备的基本物耗。包括但不仅限于:餐巾纸、牙签、调味料、筷子、
餐勺、打包袋、打包盒、空气清新剂、酒精、免洗手消毒酒精、浮蜡、卫生纸、去污粉、芳香球、
皮手套、厕所刷、洗衣粉、洗洁净、84 消毒液、纯净水、扫帚、簸箕、抹布、铜丝球、刷子、碟
盘、碟盘清洗剂、台布、手套、口罩、打火机、火柴、菜本菜夹等。
2)物耗中筷子、餐勺、碟盘等已由校方一次性配置到位,年度损耗在 1—3%以内。成交人必
须对无论什么原因发生的损耗及时更新,保证完好率和服务质量。
12、食品质量保证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餐饮食品质量安全各项
管理制度;
2)协助采购人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
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消耗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识和
食品及原料质量;
3)协助采购人严把进货关,保证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不使用未经动物卫
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
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及相关
产品;保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肉类及其他制品索证资料的真实性;
4)保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及操作过程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
标准和要求;
5)规范使用食用油脂和添加剂,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6)协助采购人落实食品安全督查制度,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自觉接受校方、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职工学员的监督。
13、成交人按季度提供餐饮服务工作报告,接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考核评估(考勤、考核
要求合同另作约定);按照采购人要求,在保证合同期间足量服务人员的情况下,适时调配增加
的人员所需经费包含在内,不另外支付。
23
14、结算方式及支付方式:根据双方约定餐饮管理服务费按季支付;采购人在对上一季度考
核合格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管理服务费,考核日期起为第二季度的第一个月 15 日内,以此类
推;甲方保留合同金额的 6%作为服务保障费,乙方出具《结算申请书》后,根据甲方对乙方的考
核评定等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应费用;项目款项支付如遇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财政关财无法支付则
顺延。
(二)餐饮服务人数
餐厅(厨房)应配备项目经理、餐厅助理、厨师长、厨师、中式面点师、点心助理、切配工、
服务人员、厨工等,具体人数如下表:
部门 岗位 人数 备注
餐饮
部
餐饮部经理 1
具有 8 年及其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具有相关职业资
格证书
厨师长 1
具有 10 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具备中式烹调二级技能职
业资格证书
厨师 2 持有中式烹调四级及其以上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点心师 2
其中 1 名持有中式面点师三级及其以上技能职业资格证
书
餐厅服务员+勤杂 4 健康证及已接种疫苗凭证
冷菜 1 健康证及已接种疫苗凭证
切配工 2 健康证及已接种疫苗凭证
厨工 2 健康证及已接种疫苗凭证
合计 15
人员基本要求:
1、企业提供的餐饮服务人员应具备从事国家食品卫生行业的资格,安排营养师定期指导配餐。
2、投标报价的人员工资应考虑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内的最低工资及交金基数的增长因
素,同时需考虑餐费补贴、福利费(高温费、过节费等)、加班费、员工劳动保护及岗位培训、
技能培训费用。
3、供应商拟服务的厨师长应具备《中式烹调二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1 名点心师应具备《中
式面点师三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4、服务期内服务人员应按照管理要求统一着装,所有服务人员除入职体检外,每年需安排一
次体检,特殊情况(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特殊要求等)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疫苗接
种等,服装费、体检费、检测费等均含在报价中。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健康证及已接种疫苗凭证,非本市户籍人员必须持有居住
24
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年龄分别在 18 周岁至 55 周岁之间(女性不超过 50 周岁),18 周岁
至 40 周岁服务人员比例不低于 50%。
(三)餐饮服务管理目标
1、管理要求
1.1 食品卫生安全: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
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各项国
家及地方法规。
1.2 厨房及餐厅设施设备按照“六 T”行业规范管理,确保达标日常管理规范要求,自觉接受
上级监管部门检查。
1.3 如果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引起食物中毒事故,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的处
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的费用。
1.4 环境卫生:成交人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包括操作区和就餐区)环境整洁,接受采购人及本
辖区卫生部门检查考核。
1)厨房卫生管理
a.厨房布局合理,墙壁、天花板、照明灯、室内玻璃窗无明显污垢、积灰、蜘蛛网等。
b.炊事结束,应及时清理现场,关闭燃气开关,地面无垃圾、杂物、无明显积水,水渠通畅。
c.应当定期清理、清洁、维护食品加工、贮藏、成列、消毒、保洁、保温等设备与设施,采
取表要的防护措施,并做好标识,确保正常运转。
d.餐厨废物桶应加盖,当天清理;餐饮废弃物处置单位应有合法资质。
e.厨房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方案,现场所采取措施,应
符合方案规定要求,并能提供实时资料和记录。
f.应制定专间管理制度,制作凉菜应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
熟食专间要设置二次更衣室。
2)就餐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a.餐厅内墙壁、门、室内窗玻璃无积灰、污迹、蜘蛛网,空气清晰无异味,温度舒适。
b.餐厅内地面无垃圾、污迹、烟头、积水,并做好防滑措施。
c.餐厅内座椅摆放整齐,无积灰、污迹、水迹等。
d.售餐区干净、整洁,饭菜、点心、餐具摆放整齐有序。
e.客人用餐完毕离开后,及时清除桌面残留物,并用干净抹布擦拭餐桌桌面,保持桌面干净、
无污渍。
3)餐具卫生消毒管理及厨房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a.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砧板、刀具、案台、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必须标识明显,
定位放置,分开使用,用后清洁,保持清洁、无异味,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
25
用前进行消毒并记录。
b.清洗池应有明显标识,餐饮器具、蔬菜、肉类和水产品应分池清洗,不能混用水池。
c.餐饮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及时放入保洁柜待用,保持干净、无油腻、无积水,
并保存相关消毒记录。
d.调味品用后加盖,防止污染。
e.成交人对食品加工服务的卫生安全负责,须制定严格的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及全面的安全防
护措施,如发生因食品加工服务导致的任何事故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1.5 服务质量:成交人必须做到供应品种丰富,菜肴质量好,服务态度佳。
1.6 资产管理:
1)成交人对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设施有妥善保管和爱惜使用的责任。
2)成交人签署合同时应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及数量核对。
3)服务过程中成交人如发现设备设施故障立即报修。
4)餐、厨设施设备因成交人遗失、人为损坏或因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提前报废的,成交单位须
按折旧价的 20%-90%进行赔偿。
1.7 成交人应树立节约水电、安全用电的理念,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设备,养成随手关灯、
关水的好习惯,能源能耗控制在年度营运期间总额的 8%至 10%以内。
2、管理目标
序号 项目 目标值 标 准
1
餐饮服务
时间
工作日上午 07:30
至下午 19:00;
非工作日上午 08:
00 至下午 17:00
按照不同的就餐时段、加班时段制定服务时间表;
制定节假日、重大节点的服务时间表;
制定重大事件应急反应时间表;
根据需求可随时供应。
2
餐饮服务
人员
满意率 90%
厨师长资格至少二级;
点心师资格至少三级以上;
切配工、厨工等其他服务人员具备规定资格;
服务人数、男女比例配备合理、高效。
着装整洁、统一、常洗常换。
3 服务品种 满意率 90%
早餐 5 个品种以上,力求每月出新;
午餐和保障学员的晚餐品种每周更新,每年推出的
新菜品种应不低于 15%;
按照季节不同,提供适宜的食品;
外卖(仅限部分人员)服务品种包括烧烤净菜、熟
菜、小炒菜、糕点、速冻点心等。
4
食品安全、
可靠、卫生
正常率 100%
食品储存符合国家级卫生标准;
生、熟食品分开摆放;
厨房内的清洁标准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对有关油烟
通道、排风管道、管道、灶面、灶台等的清洁应列为日
26
常清洁任务;
对餐具的定期送检,食品的 24 小时留样;
对泔脚、污物的处理符合有关环保及卫生规定。
5
服务
满意度
满意率 85%以上
5 人以上口味、质量问题投诉应按量补偿;
卫生问题应加倍赔偿;
制定严格的餐饮服务投诉接待制度、制定严格的奖
罚制度。
三、履约要求
1、成交人协助管理采购人每月竞采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等,及时收集有关意见建议,定期反
馈仓库管理、食品卫生质量监督、伙食价格标准确定、用餐人员满意度等情况。
2、成交人所有录用人员、更换及调整均须事先经招标单位书面核准并同意后方可进行。
3、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并要求成交人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进行调换。
4、采购人提供成交单位工作人员在当班工作期间的用餐。
5、成交人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聘请和管理员工,确定其工资报酬,所有员工须报采购人
确定后方可上岗,同时成交单位应优先考虑聘用现有餐饮服务人员,给予相应的承诺。
6、成交人应接受采购人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
7、成交人协助采购人加强进库原材料和消耗品的验收管理,健全完善日常各类耗材的登记管
理制度,配合搞好成本核算和食谱制定。
8、成交人应本着为采购人教职工、学员服务的原则,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四、设施设备的使用
1、采购人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提供食堂所有的设备设施、周转库房、冷藏间、
消毒间、更衣室等,成交人在使用中应保持场地、设备、设施的整洁和完好无损,合同到期后归
还采购人。期间,因成交单位人为损坏需维修和更换而产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2、采购人无偿提供水、电、气、空调等能源供应,成交人在使用中应注意节约使用,按照采
购人确定的能源量化考核机制拿出具体的能源管理措施。
3、厨房及餐厅设备设施检修保养要求
1)根据设备设施配置情况,制定相应的检修、维护、保养方案,自行负责对厨房及餐厅的相
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及时排除各类故障和安全隐患,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2)设备设施运行中出现主要部件非人为原因的损坏,或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的,由校方负责联
系质保期内的供应商维修更新;必须立即抢修的,成交人可以边报校区管理方批准边组织抢修,
相关经费经双方核定后由校方承担;
3)成交人可以根据餐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实际,在不降低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
27
自行引入智能化厨房设备设施。由此可以减少的相应的人员配置,报校方备案后,不核减人员服
务费用。
五、投标承诺
1、供应商应指定专职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2、供应商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
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
3、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内容需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靠,否则一切后果供应商自
负。
4、投标报价的人员工资应考虑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市最低工资及交金基数的增长因素,
同时需考虑餐费补贴、福利费(高温费、过节费等)、加班费、服装费、员工劳动保护及岗位培
训、技能培训费用。
5、安全责任的明确:投标方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等各项规定保障食品
安全,因为服务的供餐行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对人身产生伤害的行为或事件的,服务方除
应积极协助采购人和有关机关的调查、处理行为外,还应按照主管部门裁定的意见,承担采购人
和实际受害的第三方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造成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如
有)、有关机关因此对采购人的经济处罚、实际受害的第三方的合理索赔请求等。
6、投标单位需在服务承诺里明确:如因工作失误造成的卫生问题对应的详细的奖罚措施。如
成交单位实际提供服务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服务承诺无法完成,服务被采购人有效投诉,经查实
成交单位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记载和处理,同时保留向市、国家有关
部门反馈情况。
7、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条件,说明可能给予采购人的优惠服务和特色服务。这些优惠服务和特
色服务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内容。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服务和特色服务
将作为评标的一个因素。
8、投标方的工作人员由投标方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
均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9、交接要求:中标后,应积极主动与原餐饮服务单位做好交接及费用结算,并保持员工队伍
稳定。
10、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
六、相关说明
1、重要事项说明
1.1 坚持党校姓党。鉴于党校是区委重要部门这一特点,中标的企业提供的餐饮服务及服务人
员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行政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管理,参与餐饮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政历清楚,
来历不明或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均不得参与服务工作。
28
拟派驻本项目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操作人员除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管理、操
作能力外,还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
1.2 明确法律责任。中标企业必须按照本市劳动部门相关标准为从事学校服务的从业人员(餐
饮等)按照相关规定交纳五险一金、发放“高温费”等,同时应保障从业人员每年应享有的福利
及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的加班费,且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如因劳资问题发生纠
纷,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中标企业承担。
2、投标报价要求。
2.1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28 万元,超过此预算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以上服务要求作
为本项目基本要求,以上服务要求的未列项并不表示采购人放弃对此项服务指标的要求。
2.2 本次采购项目在相同采购任务的条件下,一次采购服务一年,服务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投标报价应根据此次餐饮服务需求,分类分项列明人员工资、福利待
遇、管理费、税费等的明细及汇总。
2.3 投标总价应该包含投报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费用(工资、津贴、福利、
奖金、加班费、餐费补贴、交通补贴、商业保险(如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劳保(服
装等)费、岗位培训费、技能培训费、企业管理费、税费(增值税)及供应商期望的利润等一切
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采购人支付上述费用为完全的费用,无须支付其他费
用。
2.4 投标方不得为了增加投标报价的竞争性故意压低人员工资,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量结合
市场行情进行自主报价,其中:投标方所投报的人工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 2021 年公布的员工最低
工资,在考虑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内的上调最低工资等风险因素后自行报价;投标方所投
报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相关员工福利费用交金标准不得低于上海市 2021 年公布的最
低标准,在考虑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内的上调交金标准等风险因素后自行报价;
2.5 投标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人员的权利及义务,如购买第三方保险的费用风险考虑到
报价中;
2.6 采购人在完成招标工作签订委托服务协议时,有权根据实际需求数量对聘用服务人员数量
按时调整。
2.7 投标时企业管理费、期望的利润、税金及相关第三者保险费如未单独立项报价的,则视为
已分摊到其他分项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行增加费用。
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3.1 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响应和承诺;
3.2 管理服务方案:包括总体监控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
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协助采购人
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
29
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
理、监控体系及说明材料;结合采购人要求的特殊时段(节日、双休日、重大活动等)需要加班
服务的方案;供应商需要有行之有效的投诉机制及满意度机制。
3.3 服务支持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结构、现场人员工作安排计划及其他辅助说明材料;供
应商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并提供上述管理人员的名单,如在合同执行过
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采购人书面批准。供应商需有能力提供足够数量管理
服务人员。中标后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健康证(三甲医院出具)、身
份证信息。
3.4 供应商目前正在执行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经营模式。
4、投标方可自行选择前往普陀区党校现场踏勘,进一步了解招标项目内容、范围。如有疑问,
可书面提出答疑,放弃查看或询问不清的,视为确认现场环境、范围、内容所有接受采购方的需
求而提出额外费用,对此采购方一律不予考虑。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
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服务范围和内容:
1.1 乙方所提供的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新校区食堂托管服务项目,其来源应符合国家
的有关规定,服务的主要内容、要求、时间、范围、质量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
1.2 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采购需求),按时确保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等
服务。
1.3 乙方根据需求提供自助餐、套餐、客饭等餐饮服务。
1.4 就餐菜品的种类以及数量由甲方确定。
1.5 乙方提供的菜肴以中国菜为主。在色、香、味、形上达到等级厨师烹制的菜食标准。在菜
肴烹饪点心制作过程中,乙方保证营养合理,配菜科学。
2、服务要求
2.1 乙方应与甲方派出专职人员协商沟通后提前将每周供餐的菜单贴在食堂醒目位置。
2.2 厨房及餐厅设施设备乙方按照“六 T”行业规范管理,确保达标日常管理规范要求。
2.3 乙方为确保餐饮服务质量,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各岗位作业指导书、安全
操作规程、员工手册、岗位职责等有关制度。
31
2.4 乙方应提交乙方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及已接种疫苗凭证,并确保该证明有效。乙方工作人
员应做到服务规范、礼貌待人,使用服务敬语。
2.5 乙方应定期听取甲方就餐人员的意见,不断改善和提高菜肴质量和服务质量。
2.6 甲方派出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络并进行必要的协调、监督。乙方按照甲方专职人员的
合理要求安排服务工作,比如(但不限于):就餐人员的数量有重大的变化、甲方工作时间的调
整等。
2.7 乙方应严格按要求配备不少于 15 名工作人员(包含项目经理、厨师长、厨师、中式面点
师、点心助理、切配工、服务人员、厨工)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
3.场地、设备与物品
3.1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本合同约定乙方进行餐饮服务所必须的场地与设备、物品(如厨房、
餐厅、冰箱、IC 卡等相应的设备、容器、炊具和餐具)。
3.2 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服务地点内,由甲方无偿供应水、电、煤气、冷暖气、低值易耗品(筷
子、餐勺、碟盘等),但乙方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
1)成交人应树立节约水电、安全用电的理念,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设备,养成随手关灯、
关水的好习惯。能源能耗控制在年度营运期间总额的 8%至 10%以内,甲方每季度考核认定未达标
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并适当扣除服务保障费,连续两次考核未达标则直接解除合同。
2)物耗中筷子、餐勺、碟盘等已由校方一次性配置到位,年度损耗在 1—3%以内。成交人必
须对无论什么原因发生的损耗及时更新,保证完好率和服务质量。
3)成交人保证就餐人员就餐时必备的基本物耗。包括但不仅限于:餐巾纸、牙签、调味料、
筷子、餐勺、打包袋、打包盒、空气清新剂、酒精、免洗手消毒酒精、浮蜡、卫生纸、去污粉、
芳香球、皮手套、厕所刷、洗衣粉、洗洁净、84 消毒液、纯净水、扫帚、簸箕、抹布、铜丝球、
刷子、碟盘、碟盘清洗剂、台布、手套、口罩、打火机、火柴、菜本菜夹等。
3.3 凡由甲方提供的设备与物品,乙方均应签收,并应妥善维护保养,合理使用,严格管理,
以保证对甲方提供的服务。合同期内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设施、厨用餐具等,由乙方提出
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采购和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3.4 甲方提供的设备与物品,仅供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时使用,所有权仍属甲方。本合同终止
后,乙方应如数归还甲方,如有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除非该设备和物品的瑕疵或缺损
是由合理使用的折旧或损耗所造成的。
3.5 甲方提供的设备与物品,因成交人遗失、人为损坏或因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提前报废的,成
交人须按折旧价的 20%-90%进行赔偿。
3.6 对于甲方提供的设备与物品的维修,如属保修期内的,则由甲方会同乙方直接与保修单位
联系进行保修;如超过保修期的维修,则由甲方负责,乙方积极配合维修。尽管有上述规定,所
有设备每次使用前,乙方均应进行认真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
并及时通知甲方。
32
3.7 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和泔脚等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
法律、法规要求。泔脚的日常处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通过政府的有关规定,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
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隔油池、油烟管道清洗由乙方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洗,产生的
相关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总价内。
4、服务管理
4.1 甲方及其专职联络人员有权定期对乙方在服务范围的服务质量及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但原则上甲方不干涉乙方的日常工作。
4.2 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遵守各级政
府有关卫生安全及餐饮服务方面的各项规定。保证做到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食材加工、储存、
烹饪,消毒,抓好环境卫生。乙方在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
定的消防安全要求,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设备安全、消防安全设施
保障,如(但不限于)灭火器、黄沙、触电保护开关等,并定期维护、更换。
4.3 乙方制定严格的个人卫生制度,乙方进入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工作人员,应持有效身份
证和健康证及已接种疫苗凭证。对身体状况不适宜做餐饮工作的人员,乙方立即予以调整。
4.5乙方对进入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培训。
4.6乙方保证其进入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工作人员统一着装。
4.7 乙方保证其进入服务地点及甲方其他区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外来人员管理制
度;甲方有权按照甲方外来人员的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非本市户籍人
员必须持有居住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4.8 乙方必须购买餐饮场地保险。
4.9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突发性困难事件如(不限于)断水、断电、断气,甲方在可能的
范围提供帮助,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突发事件,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4.10 人数内增减变化较大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人数变化情况,以确保就餐正常供应。食
堂员工的配置使用,由乙方全权负责,但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员工的用工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的程序办理,如发生用工矛盾(如:人员安全事故,上下班途中的人员安全事故)与甲
方没有任何关联。
5、合同价格、服务地址和服务期限:
5.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圆整),乙方为
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2服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灵石路 1026 号。
5.3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6、合同价款与支付
6.1 根据双方约定餐饮管理服务费按季支付;甲方在对上一季度考核合格后,向财政部门申
33
请支付管理服务费,考核日期起为第二季度的第一个月 15日内,以此类推;甲方保留合同金额的
6%作为服务保障费,乙方出具《结算申请书》后,根据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评定等次支付合同约定
的相应费用。
6.2项目款项支付如遇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财政关财无法支付则顺延。
7、合同解除及变更和终止
7.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但由于重大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被解除。
7.2 如果合同一方出现任何一种下列违约情况的,则另一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者是向对
方发出责令改正的通知。假如守约方选择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违约方:
7.2.1 甲方连续 2 次出现十天以上拖欠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造成乙方资金周转困难,乙方
有权终止合同;
7.2.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7.2.3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设备和工作环境存在严重隐患,乙方向甲方书面提出后,甲方
不能及时排除或置之不理,影响供餐服务和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7.2.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的,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起 15天内仍未更改的,
守约方可终止本合同;
7.2.5任何一方违反法律,使得另一方的利益、名誉受到影响的。
7.2.6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8、违约责任
8.1 如果甲方不是根据合同规定而解除合同,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本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的服
务费用。服务费用以行为发生的前一个月的服务费用为准。
8.2 一方解除合同而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三个月的服务费用。服务费
用以行为发生的前一个月的服务费用为准。
8.3 如果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引起食物中毒事故,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的
处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的费用。
9、合同转让与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乙方法院诉讼解决。在诉讼
期间,除争议部分外,双方仍应正常履行本合同。
11、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12、合同附件
34
12.1本合同附件包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
12.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13、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
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35
第五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
(□正本 □副本)
2022 年普陀区区委党校餐饮托管服务
【采购编号:SHXM-00-20211213-1120】
响
应
36
文
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
二 O 二一 年 月 日
(一)商务部分响应文件
1、磋商响应承诺函(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为:)要求,现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
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上传本采购文件所规定内容的电子响应文件,并
提交供备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次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元)。
我们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方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已详细审核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如有),
我方已经充分行使了对磋商要求提出质疑和澄清的权利,因此我方承诺不再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所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的规定,并在“供应商须
知”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具有约束力。
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个日历天。
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
实的。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
37
责任的辩解。
同意进一步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
磋商响应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38
2、首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普陀区区委党校餐饮托管服务包 1
项目负责人(姓名) 服务期限(年) 最终报价(总价、元)
注:注:所有价格均系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2 、如果报价人提出报价的优惠条款,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3、此报价一览表中报价总价应与附件四“详细分项报价表”中“总计价”相一致。
4、磋商单位必须按照人员配备和工作量,测算全年所提供服务人员的全部费用(包括工资、福利、
伙食、单位缴金部分等)、管理费用及税费,并考虑服务期内由于国家、上海市相关政策调整因
素,提出详细的响应报价表和完整的管理方案进行响应。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被授权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39
2-1、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单项内容 备注
1 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
基本工资
月社保(元/人)
月公积金
预提劳动补偿
2 人员福利费用
高温费
交通、通讯费
人员服装费
制服洗涤费
劳防用品
房屋补贴
年终奖金
3 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4 公司管理费
管理酬金
公司统筹费
5 税金
6 其他费用
注:以上报价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市有关劳动法、税务、社会保险等规定执行。
总计价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磋商报价相一致。
各项费用如已包含在服务报价中请注明“含”,若免费请注明“免”,若没有注明“无”
本表所列费用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除此外,不允许增加任何费用。
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本表可在不改变的格式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加内容。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40
3、商务响应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 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投标有效期
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
合同转让与分包
履约保证金
……
注: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调整。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4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 月 31 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从业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采购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42
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清单(格式)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序
号
年份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元)
委托内容 委托单位 所附证明材料在本
市响应文件的所在
页码
1
2
3
4
5
6
注:
1. 本表后应附合同扫描件。
2. 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类似程度,分为与本项目完全相同、近似相同、同一行业、基本无关,具体判别由评标委员会
决定。
4. 成功案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页)和签字盖章
页扫描件或影印件。
5. 已承揽尚在履约期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页)
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43
(二)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及格式
1、法定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格式)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
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上传);
2、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被授权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后附:供应商股东名录及所占股份比例(格式自拟);
44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公司注册号码:单位类型:
经营范围:
黏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45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地址)的(公司名称)的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的名义参
加贵公司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响应文件澄清、签
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______ 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 年____月_____日有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黏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被授权人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46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在参加本次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被授权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说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三年内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
示具体数额时,应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
5、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经过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
行在开标日前 12 个月之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 6 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
税缴纳凭证);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 6 个月内任意一期社会保障金缴纳的凭据。(社会保障金缴纳凭
据是指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专用收据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或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
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未提供缴纳凭证,只提供缴款通知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金
47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资料。);
8、信息中国及政府采购页面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 供应商填写的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3. 声明函内容应填写完整,若有缺漏按投决投标处理。
4. 如为联合体投标,此附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8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
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
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如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3.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公告将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优惠承诺书(如有,格式内容由供应商自拟)
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
49
(三)技术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提供服务相关的资质证书(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
号
资质等证书名称 数量 详细内容所在
响应文件页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调整。
50
2、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提供本项目经理证、身份证、学历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备注: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项目数量,调整表单的列数。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51
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注:供应商应将表列人员的资历情况填写并附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技能证书等)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职称及资格证书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52
4、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序
号
年份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元)
委托内容 委托单位 所附证明材料在本
市响应文件的所在
页码
1
2
3
4
5
6
注:
1. 本表后应附合同扫描件。
2. 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类似程度,分为与本项目完全相同、近似相同、同一行业、基本无关,具体判别由评标委员会
决定。
4. 成功案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页)和签字盖章
页扫描件或影印件。
5. 已承揽尚在履约期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页)
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备注: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项目数量,调整表单的列数。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53
第六章 评审方法与程序
一、竞争性磋商原则
1. 本竞争性磋商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并报经采购人认可,作为本项目择优选定成交供
应商的依据。在磋商评审全过程中应遵照执行。
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
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 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由磋商小组成员按照评分细则独立打分,
取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与报价
得分之和为总得分。报价得分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 报价的修正:磋商小组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
签署。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
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
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加盖公章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5.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磋商小组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
应的文件。
6.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为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的形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
行单独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进入综合评分。具体磋商流程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 19.2 条内容。
7. 本项目包含 1 个包件,同一供应商允许最多成交 1 个包件。
8.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优劣顺序推荐。其余内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
第 23-26 条的规定。
注:若有多个包件且每个供应商仅允许成交一个包件的项目,则按包件顺序依次综合评分,
对每个包件推荐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作为该包件的成交候选人报采购人,如若出现包件 1 之后的其
他包件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已在前述某个包件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该包件的成交候选人
按得分排名依次顺位提升推荐。
9. 磋商小组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
54
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的供应商。
1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
结果。
11. 违反本磋商办法的磋商无效。
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资格性审查
序号 供应商 A B C
分析因素
1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根据财库 [2016]125 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页面须附系统时间,日
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3 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经过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 12 个月之内出具的
资信证明;
4 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
日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税缴纳凭证);
5
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期社会保障金缴纳的
凭据。(社会保障金缴纳凭据是指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
险对账单或专用收据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或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
未提供缴纳凭证,只提供缴款通知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
商为其他组织的,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
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证明文件或资料。);
符合性审查
序号 供应商 A B C
分析因素
1 磋商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
2 响应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90 个日历天;
3 供应商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详见第五章
资格证明文件所列内容);
4 响应文件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
报价,在磋商现场规定的时间内能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
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55
5 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规定加盖
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三、详细评审及打分细则
磋商小组对资格(资质)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
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须一致。
评分项目 设置分值分
专家打分
商务及技术部分打分 满分 100 分
整体服务方案
1.整体管理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先进性和可信性,包括:
对项目的管理理念、目标;项目管理特点、重点和难点的
分析表述;针对管理重点和难点所提出的应对措施;
2.综合评价好的得 20-16 分,较好得 15-11 分,一般得 10-6
分;差得 5 分-1 分如供应商此项未做说明得 0 分。
0-20 分 主观分
管理制度及管理
水平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各类规章制
度及管理机构实际操作性、可行性、针对性、整体服务所
做的规划情况,检查验收方案等情况进行打分;
2. 综合评价好的得 10-7 分,较好得 6-3 分,一般得 2-1 分;
如供应商此项未做说明得 0 分;
3.根据供应商对“6T”行业管理规范措施方案,综合评价
5-0 分。
0-15 分 主观分
人员配置、培训及
管理方案
人员的投入数量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对人员考核、管
理措施,采购人或业主对所管理服务内容出现不满意的应
对响应措施。
①项目经理具有 8 年及其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附相关
成功案列证明材料),及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综合评
价 3-0 分。
②厨师长具有 10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附相关证明,材料);
具备中式烹调二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综合评价 2-0 分。
③厨师持有中式烹调四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一名
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④点心师具有中式面点师三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得 2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⑤其他人员安排合理、各岗位配置到位,得 6-4 分;
如人员安排相对较差、各岗位有缺失,得 3-0 分。
注:以上资格证书及大专或以上学历要求,需要提供证明
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0-15 分 主观分
应急突发事件处
理方案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突发时间处理方案,从应急响应时
间、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处置方案的合理性等。
2.综合打分。好得 15-10 分;较好得 9-5 分;一般得 4-0 分。
0-15 分 主观分
企业综合实力
1.供应商提供本单位的证明材料如下:有则得分,满分为
10 分,未提供者得 0 分。
0—10 分 客观分
56
①GB/T19001-2016/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 分;
② GB/T2200D-2006/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分;
③GB/T24001-2016/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 分;
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 分;
⑤国家级荣誉每提供一个 0.5 分,最高 3 分;
⑥上海市级荣誉或本市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经历每提
供一个 0.5 分,最高 3 分;
业绩情况
1.业绩:供应商提供清晰可辨的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 36
个月内的同类项目的业绩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以供应商实际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包含合同
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
2.供应商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及证明材料得 1 分,未
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满分 5 分,最低为 0 分。
0-5 分 客观分
服务承诺和优惠
措施
1.承诺的各项服务质量指标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是否针
对用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延伸服务、便利服务等特色服务,
是否有其他优惠承诺等。
2.综合评价好的得 10-7 分,较好得 6-3 分,一般得 2-1 分;
如供应商此项未做说明得 0 分。
0-10 分 主观分
最终报价得分 满分 10分
报价得分
1.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中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形成修正金额。
2.确定各有效供应商的经评审的投标价(B),B=各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A)
+修正金额。
其中: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价格给予 6%扣除,(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3.确定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经评审的投标价(B)为评标基准
价。
4.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投标价(B)×价格取值(10%)
×100。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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