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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食堂承包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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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2021年08月(至)09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详情

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 2021年08(至)09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 2021年 08(至)09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选用食品配送供应商

主要包括米、面、油、蛋类;干菜、调料类;鲜肉及肉制品类;蔬菜类、水果类;面粉及面条类;鲜奶、饮品类;糕点类;成品与半成品类及水产品、冻货等货物供应。 1、中标人必须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送货人健康证等原件送招标人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盖章后交招标人备案;在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在送该类品种货品时必须将该类、该批次货品的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送达。中标人要更换同类货品的厂家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2、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食堂,中标人供货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立即退货,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退货,不得扣取任何费用,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3、禁止下列食品送入学校食堂: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畜牧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4、中标人无条件向招标人提供招标人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 5、中标人在送货时,由招标人食堂管理人员负责检查验收,并签验收单。 6、招标人所购买的食品无论多少,中标人应无条件为招标人送货,不得无故拒送。 7、中标人货物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人在市场销售的市场批发价格。 8、因突发的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当日无人用餐,可在货物到达前退货。 9、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肉食品中克伦特罗(瘦肉精)含量不得超出0.05%(必须经国家体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否则,出现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中标人提供的食材(含成品),出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由中标人全部承担责任。 11、中标人必须服从本招标人的监督、管理。

350

2021年09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

2021年08月23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0时27分4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