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滨州市滨城区第三实验小学食堂物资、食堂管理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滨州市滨城区第三实验小学(采购人)的委托,就滨州市滨城区第三实验小学食堂物资、食堂管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SDJZ-2021-036(项目编号)于2021年12月28日09:00在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展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共分5个包。
A01包蔬菜、水果、水产采购,共有3家供应商参加:滨州市滨城区绿康源蔬菜专业合作社、滨州翊卓商贸有限公司、滨城区琴玲食品经营部。
A02包鸡肉、杂粮、调料采购,共有3家供应商参加:山东绿康源农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滨州翊卓商贸有限公司、滨城区升金生活馆。
A03包牛羊肉采购,共有3家供应商参加:滨州西李善和商贸有限公司、滨城区朴味膳府饭店、山东赵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A04包晚点(夜宵)采购,共有3家供应商参加:滨城区铜妈美食屋、滨州市娇点商贸有限公司、滨城区建波烘焙店。
A05包食堂管理采购,共有3家供应商参加:滨州正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市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市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磋商小组成员:罗永华,崔俊凤,关磊
经磋商小组磋商,确定中标单位情况如下:
A01包:
滨州市滨城区绿康源蔬菜专业合作社,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三河湖镇堤上胡村
滨城区琴玲食品经营部,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1188号豪德贸易广场三街110号
A02包:
滨城区升金生活馆,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1188号豪德贸易广场4006号楼108
A03包:
滨州西李善和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六路渤海十一路西李居委会9号楼105室
A04包:
滨州市娇点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市东办事处黄河十一路999号11层大厦
滨城区铜妈美食屋,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一路渤海七路以西100米路北
A05包:
滨州市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滨州市渤海五路642号
中标金额情况如下:
A01包:
滨州市滨城区绿康源蔬菜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时下浮6%
滨城区琴玲食品经营部,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时下浮5%
A02包:
滨城区升金生活馆,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时下浮10%
A03包:
滨州西李善和商贸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时下浮1%
A04包:
滨州市娇点商贸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时下浮5%
滨城区铜妈美食屋,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时下浮3%
A05包:
滨州市金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本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说明中规定工人工资结算时下浮1.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滨政字(2021)32号文件,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
本项目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9日,共一天,接受广大社会监督人的监督。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滨州市滨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地址: 滨城区渤海一路黄河十六路以北路东
联系方式:0543-338568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路东方文化商业街9-324室
联系方式:0543-3187188
2021年12月28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货物类)
项目名称:滨州市滨城区第三实验小学食堂物资、食堂管理采购
项目编号:SDJZ-2021-036
包号:A03
采购人:滨州市滨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
磋商公告 |
第二部分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第三部分 |
供应商须知 |
一、 |
总则 |
二、 |
磋商文件 |
三、 |
响应文件 |
四、 |
磋商保证金 |
五、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六、 |
公开报价 |
七、 |
磋商步骤和要求 |
八、 |
履约保证金 |
九、 |
代理服务费、公证费 |
十、 |
签订合同 |
十一、 |
询问和质疑 |
十二、 |
保密和披露 |
第四部分 |
项目说明 |
第五部分 |
评审方法 |
第六部分 |
采购合同 |
第七部分 |
响应文件格式 |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滨州市滨城区第三实验小学食堂物资、食堂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09: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JZ-2021-036
项目名称:滨州市滨城区第三实验小学食堂物资、食堂管理采购
控制费率:下浮率0%-20%
采购需求:A01包:蔬菜、水果、水产采购
A02包:鸡肉、杂粮、调料采购
A03包:牛羊肉采购
A04包:晚点(夜宵)采购
A05食堂管理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01包、A02包、A03包、A04包: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供应商或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A05包: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代理机构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1日17:00止前往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市黄河十路东方文化商业街9-324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投标,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售价 400 元/份/包,售后不退。
本项目 不 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1年12月28日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滨州市黄河十路东方文化商业街9-324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滨州市黄河十路东方文化商业街9-324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体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州市滨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地址: 滨城区渤海一路黄河十六路以北路东
联系方式: 0543-3385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路东方文化商业街9-324室
联系方式: 0543-3187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 李工 (采购人): 周主任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 0543-3187188(采购人): 0543-3385688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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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人 |
滨州市滨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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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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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供应商或生产厂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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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封面 |
(1) 响应文件封面; |
商 务 部 分 |
(2) ★报价函;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评审时需要原件的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评审时需要原件的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供):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评分标准”中的商务部分的评分标准所述内容,提供评审时所需合同、证书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投报了小、微型企业产品进行价格扣除的,须提供供应商以下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复印件; ②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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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部 分 |
(7) ★报价一览表; (8)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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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部 分 |
(9)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评分标准”中的技术部分所列评分点及对应评分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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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部 分 |
(10)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1>售后服务承诺; <2>服务项目偏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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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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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
□是,允许的货物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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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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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统一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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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答疑澄清 |
2021年12月22日17:00前接受供应商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方式:提交纸质材料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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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报价有效期 |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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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供应商在报价截止 时间前提交的文件 |
1、密封的响应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提交光盘或者U盘介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内容可以为word格式或者PDF格式。 3、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一式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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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认为参与报价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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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是否收取磋商保证金 |
□不收取。 收取,具体要求如下: 交纳方式:转账 交纳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00前 交纳金额:肆仟元(?:4000.00元) 收款单位: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渤海支行 银行账号:1613050809200016993 退还时间:未中标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自动转变为招标代理费,多退少补。 备注:提交磋商保证金应备注好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及包号,公司名称,负责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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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小微型企业 有关政策 |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执行;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价格扣除幅度: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5%作为其价格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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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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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评审方法 |
资格后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样品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 1、公开第一次报价。 2、初步评审,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3、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公开) 4、第二次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 5、确定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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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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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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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代理服务费 |
□不交纳。 交纳,具体要求如下: 交纳时间:供应商成交后,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交纳 交纳金额:肆仟元(?:4000元) 收款单位:山东锦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渤海支行 银行账号:1613050809200016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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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是否委托公证对开评标过程进行全程公证 |
不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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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付款途径 |
自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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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付款方式 |
按月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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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交付日期 |
采购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周、按学校需求、按采购计划供货(具体以实际为准),具体交货时间以学校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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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交付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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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保修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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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争议的解决 |
提交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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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是否需要 提交样品 |
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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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现场陈述 |
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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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分包及预算 |
本项目分为{5}包,供应商兼投不可以兼中。本包为A03包。控制费率:下浮率0%-20%。 当供应商为多个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时,按照下述第{1}条原则处理: 1、该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中某一包段成交,即主动放弃其他包的成交资格; 2、由磋商小组确定该供应商的成交包段,即取消其他包的成交资格。 注: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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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约定 |
1、供应商应依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公开报价时携带了相关材料的原件,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每包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项目所述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报价将被拒绝。 6、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上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报价将被拒绝。 7、响应文件必须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
注:1、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无效且不允许在公开报价后补正;
2、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3、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说明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报价。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
2.3“货物”指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所述所有货物;“服务”指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2.6“供应商公章”指供应商标准公章。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报价。
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3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可以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5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5项的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报价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报价的全权代表(即牵头人)参加报价活动,并承担报价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报价,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报价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供应商整体应当符合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报价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牵头人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报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应当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交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采购的全部相关规定。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报价,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报价。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报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报价均将被一并拒绝。联合体参加报价的,上述3.4、3.5款中所述供应商为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即牵头人)。
3.6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
5.纪律
5.1供应商的报价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6.通知
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磋商文件
7.磋商文件组成
7.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部分的内容组成。
8.踏勘现场
8.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8项的规定。
8.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9.知识产权
9.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0.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
小学采购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