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机关食堂外包服务的合同公告
食堂承包合同书
甲 方: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贞观街33号
联 系 人: 万小瑞
联系电话: 0351—6592451
乙 方:山西阳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汾东南路363号西南角平房院内
联 系 人:李泽治
联系电话:13934570853 0351-2725266
乙方于2021年11月26日在山 西 易 能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组
织的磋商性谈判采购项目中以608000元成交,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
一致,甲方根据需要将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特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止。
二、具体内容:
1、甲方预计就餐人数为150人,每天餐标为:15元,就餐标准为
早餐:5元/人,午餐10元/人;职工就餐刷卡:早餐为人民币 2元/
人,午餐为人民币 3元/人,为甲方职工刷卡消费标准。外包工作人
员、人民调解员、陪审员等工作人员就餐刷卡:早餐为人民币 4元/
人,午餐为人民币 6元/人,如甲方午餐就餐人数连续1周超过预计
人数10%以上,甲方需另行补贴乙方一名帮厨员工工资。
2、甲方用餐人数偶尔有大幅变化需要提前半天以上通知乙方食堂
主管,乙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
3、乙方在甲方交接前进行盘点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4、在经营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
共同努力把食堂工作做好。
5、非工作期间加班:厨师 200 元/次,帮厨每人 100 元/次;
加班费用和客饭费用另计算。
三、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无偿免费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厨房用品以及就
餐设施、厨房日常耗材(含餐巾纸、洗涤剂、牙签、钢丝刷、胶皮手
套等)。
2、免费提供乙方厨房和餐厅所用水、电、暖气、煤气(天然气)
等。
3、甲方设专人监管食堂运营管理,及时反馈乙方,提供美味卫生
可口饭菜。
四、甲方权限: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
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旦发生
类似食物中毒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
乙方未达到饭菜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到位。
3、根据食堂工作情况和员工意见甲方有权提醒乙方进行食堂整改。
4、因乙方自身情况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
经济处罚。
5、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要
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务必确保消防、水、电、暖、气等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发
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办理食堂职工健
康证,持证上岗,费用乙方自理。
3、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
制度实施。
4、我们所选用的粮油供应商都具备食品行业的相关有效资质证件,
所采用优质品牌:五得利面粉、稻花香大米、金龙鱼非转基因油、清
徐陈醋,并承诺供应的米面油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
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
5、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费用自理。
6、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
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对方。
7、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8、甲方厨房现有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
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9、乙方经营业务只限于饮食服务方面,方便甲方工作人员就餐。
10、乙方在经营期间米面菜等材料费前期自理,次月甲方补贴乙
方,所需食堂工作人员的劳资,劳保费用由甲方按标准支付乙方。
六、乙方的权限: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工作人员。
3、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
4、如甲方人员数量上涨,高于每餐计划人数10%以上,造成乙方
连续一周以上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或补贴,
甲方应尽快调查,若情况属实,应适当增加补贴乙方伙食费用。
七、其它: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
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定期沟通,共同努力把食堂
工作做好。
3、乙方提供工作餐时间为政府法定正常工作时间,提供早、午
两餐;节假日、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除外。
4、乙方在承包期间属甲方的厨具和餐具,在添臵之前必须征得
甲方同意方可购买,向甲方报销。
5、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厨房员工7人工资合计 ¥23000元(大写
贰万叁仟元整)含税全包;其中项目负责人兼职大厨(1名:5500
元/月),二厨1名(1名:5000元/月),帮厨5名(每名每月工资2500
元,5名帮厨共计12500元/月);乙方员工当月工资,由乙方次月5
日前,凭乙方提供有效发票报到甲方,由甲方每月10日前支付乙方
指定公司账户。
6、甲方每月职工刷卡费用归乙方所有和支配,甲方就餐标准为
早餐:5元/人,午餐10元/人;职工就餐刷卡:早餐为人民币2元/
人,午餐为人民币 3 元/人,甲方另外每餐按实际就餐人数补贴乙
方,补贴每餐标准为:早餐为人民币 3元/人,午餐为人民币7元/
人(包含乙方税费、日常开支、食堂职工节日福利、管理人员工资、
员工意外险、利润等),外包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陪审员等工作
人员就餐刷卡:早餐为人民币 4元/人,午餐为人民币 6元/人,补
贴每餐标准为:早餐为人民币 1元/人,午餐为人民币4元/人(包含
乙方税费、日常开支、食堂职工节日福利、管理人员工资、员工意外
险、利润等),乙方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就餐统计名单,甲乙双方核实
无误后,乙方提供补贴费用的有效发票到甲方,甲方每月10日前支
付上月食堂补贴费用。
7、甲方职工刷卡消费金额全部归乙方所有和支配,由乙方支付
购买食堂材料等开支费用。
8、乙方提供早餐标准:两种营养汤(一种甜汤和一种咸汤)、一
种凉菜、两种热菜、两种主食、就餐人员鸡蛋每人1个,每人(纯或
酸)奶1个。
午餐标准:一种汤、两种凉菜、两种热素菜、两种热荤菜、一种
蒸品
主食:两种(米、 面同上)、两种卤,就餐人员每人水果1份。
乙方每周五订好下周食堂菜谱报甲方,(菜谱每周不从样)并公
布食堂(以甲乙双方沟通菜谱为准)。甲方定期做甲方职工对食堂满
意度调查,要求乙方达到甲方职工满意度90%以上,乙方达不到90%
以上,甲方及时反馈乙方立即整改,整改后如果还连续2次甲方职工
满意度达不到90%以上,甲方有权对乙方经济处罚,整改到甲方满意
度90%以上为止。
9、乙方确保为甲方提供丰盛、可口、美味、卫生的饭菜,其次
乙方利用自身团队管理优势,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开发提供营养餐和
特色餐等。
10、乙方使用甲方的厨房设施设备等用品有正常损坏的,由甲方
承担。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
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11、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提前壹个月
通知对方。
12、承包期内,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因单位改制等政策性变化造成
终止合同,双方协商处理。
13、本合同若有未尽事谊,将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
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法院起诉,寻求法律保护。
14、本合同若有未尽事谊,将由双方协商处理。
1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
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
日期:2021 年 12 月 14 日 日期:2021 年 12 月 14 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9
一、合同编号:11N01221434820211
二、合同名称:机关食堂外包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1CCS01934
四、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机关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贞观街33号
联系方式:0351-6592256
供应商(乙方):山西阳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汾东南路363号西南角平房院内
联系方式:135463634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数量:1
单价(元):60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维护好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给广大干警提供良好的用餐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60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2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机关食堂外包服务的合同(11N012214348202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