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安徽省产权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下列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基本要求
项目名称 | 标的物概况 | 面积约 (㎡) | 结构 | 用途 | 租赁年限(年) | 参考价/年/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幅 万元/次 |
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 | 该标的物位于寿县汽车站以南,寿六路西侧,建筑面积约11000㎡,现有职工141人,住院床位100张;食堂建筑面积约160平方米,可容纳120人同时就餐,超市面积约30㎡。 | 190(其中食堂约160平方米,超市约30㎡) | 混 合 | 食堂及超市经营 | 3 | 3.9 | 6.9 | 0.1 |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者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租人报名登记
竞租人可于2021年12月29日后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y.ggj.huainan.gov.cn/)自行下载该项目挂牌文件。并于2022年1月7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其他时间不接受报名)携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报名人有效身份证、 竞租保证金票据)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8室报名。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下午15时00分。
四、挂牌截止时间和地点
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1月7日15时30分止
挂牌地点: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五、挂牌要求
(一)本项目相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二)本项目租赁合同三年一签,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于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日内交清,以后每年于当年租期开始前30日交清。
(三)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业主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30000.00元),正式营业六个月后,无异常情况,正常经营,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四)本项目不设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报价必须超过或等于参考价,否则不成交。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本次挂牌竞租保证金通过转账汇入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下列任一银行帐户(需从竞租单位银行账户或营业执照上负责人卡号将竞租保证金汇入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下列任一银行帐户),不接受现金缴款。(在汇入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和标段号)。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租保证金账号一览表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联系电话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 | 12144001040007655 | 0554-4027319 |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 | 34001747508053001571 | 0554-4029340 |
| 中国银行寿县寿春支行 | 184207126174 | 0554-4022649 |
中国工商银行寿县支行 | 1314030019022150506 | 0554-4022724 | |
徽商银行寿县支行 | 1761701021000003598 | 0554-3120070 |
备注:竞得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转入出租人指定账户,作为承租人租赁价款(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补齐),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挂牌结束后五日予以退还。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立飞(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3365545333
李 勇(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54-2751997
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9日
2021066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文件.doc
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
挂 牌 文 件
项目编号: CQ2021066
业主单位: 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制时间: 二○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挂牌公告………………………………………………………………… 2
挂牌出让须知……………………………………………………………5
授权委托书………………………………………………………………10
竞租申请书………………………………………………………………11
竞租承诺函……………………………………………………………… 12
成交确认书……………………………………………………………… 13
竞租报价单………………………………………………………………14
竞租资格确认书………………………………………………………… 15
经营权租赁合同…………………………………………………………16
位置图………………………………………………………………… 21
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公告CQ20210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安徽省产权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下列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基本要求
项目名称 |
标的物概况 |
面积约 (㎡) |
结构 |
用途 |
租赁年限(年) |
参考价/年/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幅 万元/次 |
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 |
该标的物位于寿县汽车站以南,寿六路西侧,建筑面积约11000㎡,现有职工141人,住院床位100张;食堂建筑面积约160平方米,可容纳120人同时就餐,超市面积约30㎡。 |
190(其中食堂约160平方米,超市约30㎡) |
混 合 |
食堂及超市经营 |
3 |
3.9 |
6.9 |
0.1 |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者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租人报名登记
竞租人可于2021年12月29日后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y.ggj.huainan.gov.cn/)自行下载该项目挂牌文件。并于2022年1月7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其他时间不接受报名)携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报名人有效身份证、 竞租保证金票据)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8室报名。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下午15时00分。
四、挂牌截止时间和地点
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1月7日15时30分止
挂牌地点: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五、挂牌要求
(一)本项目相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二)本项目租赁合同三年一签,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于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日内交清,以后每年于当年租期开始前30日交清。
(三)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业主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30000.00元),正式营业六个月后,无异常情况,正常经营,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四)本项目不设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报价必须超过或等于参考价,否则不成交。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本次挂牌竞租保证金通过转账汇入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下列任一银行帐户(需从竞租单位银行账户或营业执照上负责人卡号将竞租保证金汇入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下列任一银行帐户),不接受现金缴款。(在汇入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和标段号)。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租保证金账号一览表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联系电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 |
12144001040007655 |
0554-4027319 |
|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 |
34001747508053001571 |
0554-4029340 |
中国银行寿县寿春支行 |
184207126174 |
0554-4022649 |
|
中国工商银行寿县支行 |
1314030019022150506 |
0554-4022724 |
|
徽商银行寿县支行 |
1761701021000003598 |
0554-3120070 |
备注:竞得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转入出租人指定账户,作为承租人租赁价款(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补齐),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挂牌结束后五日予以退还。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立飞(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3365545333
李 勇(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54-2751997
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9日
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须知
经县国资委批准,受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以挂牌方式租赁食堂及超市经营权。
一、本项目的出租人为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由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本项目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本项目基本情况(见挂牌公告)。
四、本项目挂牌要求。
(一)本项目相关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二)本项目租赁合同三年一签,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于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日内交清,以后每年于当年租期开始前30日交清。
(三)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业主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30000.00元),正式营业六个月后,无异常情况,正常经营,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四)本项目不设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终报价必须超过或等于参考价,否则不成交。
五、报名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者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挂牌截止时间和地点
挂牌截止日期:2022年1月7日15时30分。
挂牌地点: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七、挂牌程序(如转入挂牌出让按下列程序操作)
(一)公布挂牌信息
挂牌人将有关标的物的位置、面积、用途、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有关媒体公布;
(二)挂牌竞价
1、挂牌主持人介绍标的物的情况。
2、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3、竞租人填写《挂牌竞租报价单》进行报价;
4、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租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5、竞租人一经报价将不可撤回。
6、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1、本次挂牌按照顺序依次进行,竞租人凭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竞租资格确认书领取竞租号牌,竞租人凭竞租资格确认书和竞租号牌进场参与竞租,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2、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竞租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按照下列程序主持挂牌会议:
1、挂牌主持人在下列时间主持确定挂牌截止:2022年1月7日15时30分。
2、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租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租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参考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房屋使用权挂牌竞租资格的竞租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租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租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租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签订《租赁合同》
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租赁合同》。
(七)出让结果公布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等媒体公布挂牌出让结果。
(八)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
3、竞租人以填写《挂牌竞租报价单》方式报价,《挂牌竞租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5、竞租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租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租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八、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提交申请
(1)? 申请书原件;
(2)? 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查验原件);
(3)?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出具的竞租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6)? 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资格审查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出租人负责对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租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不得参与竞租:
(1)申请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确认竞租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出让活动前发给《竞租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其参加公开出让活动。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标的物等有疑问的,可在出让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方式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申请人可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踏勘。
九、注意事项
1、本项目成交后,办理租赁出让手续。
2、竞租人一经应价或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视为违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单位将终止租赁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竞租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社会、他人的合法权益;
(2)出让工作人员与竞租人串通,足以影响出让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4、竞租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单位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租人不遵守会场秩序,采用喧哗、威胁、暴力等手段,严重影响出让单位拍卖(挂牌)活动的;
(2)竞租人提交了申请,并通过了资格审查,不按时参加竞租的;
(3)竞租人出具的证件、证明为虚假的;
(4)竞租人开出的票据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的;
(5)竞得人未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6)竞得人未按时支付成交的标的房屋租赁使用权价款的;
(7)竞得人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
(8)竞得人无故放弃竞得资格的。
5、竞得人应按皖价服[2017]83号文件规定标准(按三年的总成交价的2‰)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产权交易手续费。经计算不足1000元的免收。
6、本项目价格评估费用3000元由竞得人承担。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挂牌活动,代表本人签订协议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
受托人在该项目挂牌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协议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竞租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竞租人名称(加盖公章):
地 址:
日 期:
附件二
竞租申请书
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依据本项目挂牌公告并查阅相关资料,我方接受并遵守本项目挂牌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我(单位)正式申请参加贵方 年 月 日 时 分在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挂牌出让活动。
我(单位)愿意按照挂牌文件的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若能竞得该项目经营权,我(单位)保证按照本项目挂牌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交纳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成交价款,办理相关手续。
若我(单位)在本项目挂牌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挂牌文件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我(单位)愿意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竞租申请人(签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三
竞租承诺函
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认真审阅贵单位、贵中心“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文件”,并实地踏勘所需挂牌的项目情况,我方愿意遵守该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挂牌公告、挂牌文件以及项目现状无异议。我们申请参加贵单位、贵中心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挂牌会议。
我们愿意支付本次挂牌项目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如能成交,我方保证按规定完成所有竞得后工作内容。否则,竞租保证金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申请人为个人的在签名处直接签名即可,无需盖章。
附件四
淮南市寿县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
出让人名称于 年 月 日在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产权交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交易活动中,最终确定竞得人名称为本项目竞得人。依据交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一、本项目标的物坐落于所处具体位置,成交单价为(人民币) (大写)
, (小写)。总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项目实施(租赁)期限为 年。
二、竞得人已交纳的竞租保证金,按交易文件约定转入出让人指定账户。
三、竞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之前持本成交确认书到出让人地址与出让人依法签订交易合同。签订的交易合同不得违背本项目交易文件实质性内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出让人签订交易合同的,作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竞得人、出让人、见证人各一份。
出让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竞得人(法人或自然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竞租报价单
竞租人编号:
项目编号及标段名称 |
由 竞 买 人 填 写 |
||
竞租报价 |
人民币 万元/年(大写) ¥: 万元/年(小写) |
||
竞租人 |
单 位 |
名 称: (加盖公章) |
|
自然人 |
(身份证号码)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自然人) |
(签名) |
||
收到报价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由 挂 牌 主 持 人 填 写 |
|
挂牌主持人 |
(签名) |
||
确认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附件六:
竞租资格确认书
:
你(单位)提交的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项目挂牌出让竞租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已按规定交纳了竞租保证金,所提交的文件资料符合本次挂牌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确认你(单位)具备本次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的竞租资格。请持此《竞租资格确认书》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前往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参加本项目挂牌出让活动。
领取人: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七:
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及超市
经营权租赁合同
甲方: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通过公开对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含超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根据项目报价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3个月甲方重新对外招租,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下期招租时如参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中标。如未能中标,乙方须在合同期满7日内撤出经营场所。
二、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30000.00元)正式营业六个月后,无异常情况,正常经营,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承包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食堂及超市经营权租赁合同三年一签,三年总租金用为人民币 万元( 元),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于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日内交清,以后每年于当年租期开始前30日交清。
甲方职工餐费按月支付给乙方,最长不超过2个月,否则超过的每天按照餐费的2%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四、服务具体内容
1.承包期内乙方应确保食品卫生、供餐质量和数量符合有关要求价格合理,保证服务和接待水平。
2.乙方应配备专业人员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和制度。
3.乙方应确保病人就餐。中餐菜肴20个品种以上,超市及菜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参照寿县国投食堂和寿县县医院食堂的平均价)。
4.具有合理人员配置,所有工作人员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厨师需具有厨师资格证书。统一工作正式服装,做到整洁卫生、文明礼貌、微笑热情服务。
5.有专职项目负责人,制定合理管理方案,制定卫生管理措施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6.? 乙方报价文件承诺的管理人员及厨师,承包期间必须到岗到位。
7、24小时提供供餐、义务订餐、义务送餐服务。
8能为少数民族病人提供单独供餐窗口。
9主动为院内客人提供月子营养餐和儿童营养餐的调配,务必开展宣传订送服务。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场所,餐厅面积约为160平方米,超市面积约为30平方米。
2.甲方为乙方提供试听经营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乙方所需办公设备自行添置,费用乙方自理。例如:添置养鱼缸、增氧机、菜肴宣传图片和报价图片等。(经营期满自行拆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
3.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行政管理,如食品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服务规范等。
4.甲方增加就餐人数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注意掌握就餐人数变化,合理准备饭菜数量。甲方不负责统计和保障实际就餐人数的数量。因乙方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就餐,甲方有权追费,每发生一次,给予乙方负责人罚款500元的处罚。
5.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主要原材料、卫生防疫、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如未达到规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否则给予每次1000-2000元的整改不到位处罚,累计数次不达规定要求加倍重罚。
6.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和进货渠道,必要时进行走访核实。
7.乙方在承包期内,如菜肴质量和服务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经甲方3次函告仍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餐厅内的设备设施。若有损坏,由乙方自行维修、添置,费用自理。合同期满保证设备设施完好。
2.餐厅及后堂餐具厨具小件及易耗品由乙方自行增补。
3.乙方必须按照报价文件承诺,满员持证上岗,按时足额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福利。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方面有关规定。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刑事责任。
5.乙方应严格按照饮食服务标准经营管理,产生的垃圾处置、管道清淤、卫生清洁等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费用。
6.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作息时间,不分节假日随时准备应急接待任务,不得随意出入办公区域及其他禁区。
7,涉及餐厅经营的规章制度、文化宣传须进行专业设计张贴,费用乙方自理。在承包期间,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水电费及燃气费。
8.乙方每周五将下周菜谱及价格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分管领导审批。
9.乙方承包经营明间,要制定突发事件相关应急预案。确保食品安全,不得经营和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物品,不得售卖烟、酒以及其他有害人体身心健康的食品物品。
10.乙方要保证就餐环境整洁美观和温度适宜,提供的食材需新鲜,不得将剩菜再次零售给客人,每品菜肴留样24小时备检。
11.涉及卫生、环保、食品、消防、税务及其他相关部门事宜,甲方可以给予协助,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考核
每月考核一次。主要是随机选取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低于75%一次,责令整改,连续两个月低于75%或一年出现三次低于75%,将自动解除合同。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剩余期限内的承包费。
(1)乙方在承包期内,因违反食品卫生规定被贵令停业或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处罚累计2次以上。
(2)出现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乙方未按照报价文件承诺配齐各类人员,且不整改的。
(4) 乙方采取娄托、转包、分包等形式转租、甲方财产转移的。
(5)在满意度测评中连续两个月低于75%或一年出现三次低于75%的。
3.合同期满,出现本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或法定终止事由,本合同终止。
九、其他
1.乙方经营一周内,向甲方提供员工备案手册,包括人员组织结构表、员工登记表(附照片),以及身份证、厨师证、健康证、暂住证、婚育证复印件。
2.合同签订1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各级安全工作承诺书,除值班人员以外,经营场所不得有其他人住宿。
3.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4.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确需装修改造的应事先向甲方申请同意,并于合同终止后自行拆除,不拆除视为自动放弃。
5.合同终止,乙方应在一周内按物品清单将所有设施设备移交甲方,并保证物品完好。如发生损坏的,应由乙方维修或赔偿。
6.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处理或在合同期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条款,如甲方违约,应退还剩余服务期内的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收取的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寿县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合同文本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主管部门备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八 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