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荆州市荆州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 1月 14 日 0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QJC-2021FH-067(JZQ-202112-FS002)(2)
2、采购计划备案号:荆区采【2021】155号
3、项目名称:荆州市荆州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6.72万元
6、最高限价:126.72万元
7、采购需求: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2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 12 月 30 日至2022年 1 月 14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地点: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4)
2、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4)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信息科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 1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4)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 1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4)客服,联系电话:027-87833001,QQ号码:353616311。
2、公告网址: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4)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荆州区人民政府网(www.jingzhouqu.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州市荆州区人民医院
地 址:荆州市荆州区
联系方式:毛主任 13872287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路307号
联系方式:15272350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
电 话:15272350602
荆州区区级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QJC-2021FH-067(JZQ-202112-FS002)(2)
项目名称:荆州市荆州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二次)
采 购 人:荆州市荆州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 性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第三章、采购 货 物 (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15
第四章、评分办法及 评 分标准 1 7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2 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 1月 14 日 0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QJC-2021FH-067(JZQ-202112-FS002)(2)
2、采购计划备案号:荆区采【2021】155号
3、项目名称:荆州市荆州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6.72万元
6、最高限价:126.72万元
7、采购需求: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2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 12 月 30 日至2022年 1 月 14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地点: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4)
2、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4)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信息科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 1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4)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 1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4)客服,联系电话:027-87833001,QQ号码:353616311。
2、公告网址: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4)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荆州区人民政府网(www.jingzhouqu.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州市荆州区人民医院
地 址:荆州市荆州区
联系方式:毛主任 13872287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路307号
联系方式:15272350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
电 话:1527235060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二次) |
2 |
项目编号 |
JQJC-2021FH-067(JZQ-202112-FS002)(2) |
3 |
采购人 |
名称:荆州市荆州区人民医院 地址:荆州市荆州区 联系人:毛主任 联系方式:13872287688 |
4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5 |
代理机构 |
名称: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路307号 联系人:王玲 联系电话:15272350602 |
6 |
现场勘查 |
不组织 |
7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是 |
8 |
价格扣除比例 |
6%-10% |
9 |
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
份数: 三 ,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是指:财政部门。
2.3“代理机构”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4“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5“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4本文件第一章第五条除上述以外的条款。
4. 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相关费用:本次招标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计取,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响应文件以及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5.4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磋商。
5.5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磋商书 (附件1) ;
2)报价一览表(附件2) ;
3)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1);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3);
5)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4);
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5);
7)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附件6);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7);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8);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有的话)(附件10)。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6.电子响应文件制作
6.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客户端”,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投标。
6.2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CA加密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客户端”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7. 计量单位
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8. 本项目磋商内容自磋商之日算起60日内保持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磋商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9.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要求,但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报价要求
10.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1.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解密及异常情况处理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客户端)”,选择所投包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之后,客户端自行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采招云客户端)”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所有操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
14.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14.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15.异常情况处理
15.1因“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递交文件工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15.2 因“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解密的,采购人将暂停解密,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解密。
15.3 “荆州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系统服务器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六、磋商小组的组成
16.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外聘专家两名及以上(技术、经济、法律 等方面)组成,外聘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6.1磋商小组负责制定磋商文件、确定磋商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谈判、商务服务评议并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七、磋商的步骤
17. 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
18. 资格性审查
18.1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18.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具体评审内容见本章第3条。
19. 第一轮磋商
19.1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9.2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9.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磋商小组。
19.4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9.5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3家供应商满足。
19.6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20.磋商文件修正
20.1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2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0.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20.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1. 第二轮磋商
21.1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1.2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三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22. 最后报价
22.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
22.4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5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6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3. 综合评议
23.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
23.2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24.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谈判的,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24.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4.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24.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5.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5.1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6.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8.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成交公告和质疑
29.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30. 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书面质疑,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书面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0.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等;
30.2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0.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30.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0.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30.6提起质疑的日期。
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法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十、签订合同
3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32. 付款方式:按财政流程支付,具体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十二、适用法律
33.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第三章、采购货物(服务)需求、技术参数及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荆州市荆州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二次)
(二)服务地址:荆州市荆州区荆州北路与荆州中路交汇处;
(三)硬件设施:荆州市荆州区人民医院职工食堂面积为200平方米,拟定餐位100个;设有操作间、切配间、洗碗间、主食干调库房、更衣间、办公室等设施,能够满足职工食堂食物烹饪和餐饮服务所需。
二、餐饮服务人员配备
应最低配备10人:其中:厨师1人;切配人员3人;服务人员3人;面案人员2人;刷碗人员1人。
三、合同期限
2年(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内供应商如有出现质量问题或不满足服务需求的事项,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以实际服务天数结算金额。
四、合同总价
预算金额为壹佰贰拾陆万柒仟贰佰元整(?1267200.00元)。
(其中包含工人工资、管理费、保险、税金及一系列税费等所有费用)
五、餐标要求
提供晚餐。晚餐要求:两样炝拌菜、三样热菜(其中:一荤菜、一素菜、一汤菜)、面食两样、米饭。
六、服务要求
(一)人员配备
1、灶上厨师须具备健康证、厨师或烹调师等级证书;其他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2、餐厅人员和持证(健康证)情况上墙公布。
3、服务人员要求形象气质好。
(二)厨房作业区
1、环境卫生
1)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
2)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
3)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无污垢。
4)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
2、人员卫生
1)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
2)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
(三)就餐区
1、餐厅环境
1)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
2)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
3)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
2、工作人员
1)工作人员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
2)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四)菜肴质量要求
1、卫生: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卫生,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
2、新鲜度: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
3、口感:菜肴口味好,咸淡适中,并保证饭菜热度。
4、更新度:菜肴花色更新及时,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调整,保证每月推出3款时令菜。
5、营养: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
6、控制浪费 :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上菜节奏,杜绝浪费。
(五)服务质量
1、餐厅设领班、服务员,并保持有岗有人有服务,服务规范,程序完善。
2、服务细则
1)服务人员仪容仪表要端庄大方。上班着干净整洁工作服,女员工头发梳理整洁大方,忌浓妆艳抹或涂指甲油;男员工不留长发、小胡子。
2)服务人员语言要规范。使用普通话,服务态度亲切和蔼,讲话音量适中,做到主动打招呼,有问有答,文明礼貌,不粗言粗语和高声叫喊。
3)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要维护好食堂就餐秩序。
4)服务人员要精神饱满、礼貌待客,做到微笑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
5)服务要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细致入微。客人就餐过程中,坚持三勤服务,即“嘴勤、手勤、眼勤”,及时提供服务。
3、坚守岗位
1)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
2)就餐期间服务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各个角落的问题,及时打扫餐桌,补充桌上调料、牙签、餐巾纸等,不在工作期间闲聊。
第%1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1.磋商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仅对资质与符合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报价评分10分,技术评价60分,商务评价30分。
2. 报价部分(10分)
价格评价以磋商响应供应商最后一次磋商报价为基础,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1)磋商小组会将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若响应报价有明显遗漏,磋商小组将分析认定响应人是否为有效响应供应商。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3. 技术评价(60分)
技术与服务评价以磋商文件第三章作为依据,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1)磋商响应供应商对项目响应程度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2)磋商响应供应商项目技术实施具体措施;
(3)其他需要考虑的技术因素。
4. 商务部分(30分)
资质和实力评价以磋商文件第二章作为依据,主要评价:响应供应商的商务及技术响应、服务承诺、履约能力、经营实力、资质、类似规模案例经验及人员情况等相关内容。
评分标准
评审类别 |
评审项 |
评审规则 |
分值 |
报价部分(10 分) |
价格评审指标(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100 |
10分 |
技术评价(60分) |
管理方案 |
1、 提供食品安全管控方案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2、 提供餐厅服务管理方案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3、 提供食材成本控制方案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4、 提供菜品质量管理方案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5、 提供特色窗口供应方案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6、 提供年度主副食品变化调剂方案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7、 提供合理膳食营养方案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8、 提供员工管理方案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9、 制定水、电、燃气安全生产制度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编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11、 编制餐饮投诉处理方案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12、 提供本项目年度支持方案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方案包含管理、品质、服务等方面) 13、 供应商提供餐饮业务人员学习方案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14、 提供能源管理方案且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15、 提供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方案且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16、 提供结合重大庆典、传统节日制定食堂重大节日保障服务方案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17、 提供应急预案及措施方案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50分 |
服务承诺 |
1、提供承诺食堂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承诺提供服务人员工作时间未履行职责处罚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提供承诺提供服务人员违反甲方相关规定处罚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4、提供承诺提供服务人员因流动性及时补充服务人员,无缝对接一天到位的得2分,超过一天或未提供不得分。 5、提供承诺提供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发生伤病和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生产事故、工伤、意外伤害等)造成的损伤及发生医疗费用时承担全部赔偿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分 |
|
商务部分(30 分) |
企业业绩 |
提供近三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15分。(提供合同或成交结果公示截图) |
15分 |
服务人员配备 |
1、拟派厨师具有1-5年(含)从业工作年限得1分,5-10年(含)从业工作年限得2分,10年以上从业工作年限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2、拟派人员在满足采购需求1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人的加3分,最高得分12分。(提供人员清单及健康证复印件) |
15分 |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或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
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因前承包人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食堂安全要求对食堂内进行改造,中标人需支付前承包人改造费用283000.00元。
4.7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及数量或服务需求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或服务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书中有明确规定。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最终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中货物或服务的交货(服务)时间、交货(服务)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荆州区区级政府采购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目 录
附件1
磋 商 书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
1)磋商书 (附件1) ;
2)报价一览表(附件2) ;